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军门第一闪婚-第11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呵呵,你还好意思说?当初是谁一天到晚在我面前露乳沟?还说胸口疼让我帮你揉揉?真是不要脸。”
“噗……”站在不远处的成烽听得笑起来,跟旁边的唐笑说,“看来这是挖墙脚挖到手的,现在开始互相揭老底了。”
唐笑却没笑,望着那浑然不顾路人眼光当街撕逼的小夫妻,还有车里哭的上气不接下气的婴儿,眼神中透着一股浓重的悲哀。
“你猜这两个人最后谁能吵赢?”成烽看热闹不嫌事大地说。
“我猜女的赢。”唐笑说。
“为什么?”成烽纳闷,“我看这男的也不是省油的灯,没准能来个突然爆发呢。”
“这可不一定,这两个人当中,女的绝对比男的战斗力强。”唐笑笃定地说。
“要不要打个赌?”成烽笑道。
“好啊,”唐笑说,“赌什么?”
“我想想。”成烽四下看了看,瞥见对面有个小摊位在卖糖葫芦,随口说道:“输的人请吃糖葫芦。”
“行,没问题。”唐笑想都不想地答应。
两人隔岸观火,继续看那对夫妻吵架。
要不是两个主角是唐笑认识的人,她简直有种看八点档的错觉。
只是,八点档哪里有生活精彩?
从生活中提炼出来的电视剧,永远没有生活本身曲折离奇。
“是,我是在你面前露乳沟了,可我又不是只在你一个人面前穿低胸装,怎么就你一个人看见我乳沟还想入非非了?这说明你本身就不是什么正人君子,要你真是什么柳下惠,那你怎么会在有女朋友的情况下还成天惦记着别的女人的乳沟?再说了,这女人还是你女朋友的闺蜜。所以呢,你就别装得跟我陷害你似的,摸了摸了搞也搞了,难不成你还要一脸委屈地跑去跟全天下人哭诉,是你乳沟先动的手?啧,我这辈子最瞧不起两种人,一种伪君子一种真小人,原先以为你是伪君子,结了婚才知道你还是个真小人,你怎么这么行啊两样都占全了,不容易啊你?你妈都是怎么教育你的,把你教育的这么完美?”
女人一面冷笑着,一面伶牙俐齿地奚落着男人,只把男人说的脸上红一阵白一阵,一双眼睛阴郁的简直能杀人。
“够了你!你这个泼妇,我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就是被你引诱,还鬼迷心窍跟你结了婚!”
“引诱?得了吧你!苍蝇不叮无缝蛋,你特么本身就是一枚臭鸡蛋!你以为我就不后悔嫁给你?你们家全部都是极品,其中你最奇葩!你特么还是个男人么?自己老婆一天到晚被你妈欺负,你站出来说过一句话么?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每天暗搓搓地在干什么,你以为我不知道你这段时候又偷偷招了一个罩杯的**当行政秘书?”女人抬着下巴,眼中的鄙夷和怨毒清清楚楚地照进男人心底。
“你怎么知道的?你告诉我你是不是又偷偷查了我手机?还是你找公司那个小白脸监视我?我问你,你跟那小白脸到底怎么回事?他凭什么那么听你的?你是给他钱了还是干脆跟他上床了?你还真是个不要脸的贱货!”男人恶狠狠地咒骂着。
那孩子仍然在撕心裂肺地哭泣着,但是两人并没有一个人多看那孩子一眼,每个人都怒气冲冲地瞪着对方,用最怨毒的语言攻击着对方。
旁边一个上了年纪的大妈经过,心疼那个哭的小脸通红的婴儿,忍不住插话说:“你们小两口有什么问题回家慢慢吵,孩子都哭成这样了,也不管管……”
“关你什么事?”女人语气很冲地说道,“爱管闲事回家管你儿子去,少跟我在这儿凑热闹。”
“哎……你这人怎么这样啊?还有没有一点素质啊?”大妈好心被当成驴肝肺,顿时气得不得了。
“我怎么了?我们小两口爱怎么吵,我们的孩子我们想管就管不想管就不管,跟你有一毛线的关系吗?”女人梗着脖子理直气壮地说。
大妈不由叹气道:“行行行,是我多管闲事,我走,你们继续,继续……可怜这孩子啊……碰上这么任性的爹妈……”
大妈渐渐走远了,女人仍然还嫌不解气似的,唾了一口唾沫在大妈离开的方向:“死八婆!”
男人一脸无语:“恶心。”
“恶心?”女人讽笑道,“我要是恶心,你就是恶心它妈恶心它祖宗!”
“你、你这个贱货!”男人“啪”的一巴掌甩到女人脸上。
女人涂得粉白的脸上马上浮现出一个清晰的巴掌印,她不可置信地慢慢伸手捂住脸,瞪着男人说:“你……你居然、居然敢打我?”
男人破罐子破摔地说:“我凭什么不敢打你?!像你这样毫无廉耻一点都不讲究三从四德的女人,放在古代就算被浸猪笼都不为过!我能忍你到现在已经算不错了!”
“嫂子,看样子是我赢了。”成烽手插着兜跟唐笑说。
唐笑说:“不一定,再看下去。”
成烽看了一眼唐笑说:“行,那就再等等,看看还能有什么反转。”
“好,你这个王八蛋,你打我,我叫你打我!”女人突然脱下脚上的十厘米高跟着,拎着鞋帮把鞋跟朝着男人一下一下地砸过去。
男人被砸中鼻子,瞬间鼻血长流,但女人还嫌不够解气,脱下另外一只鞋两手并用地朝男人身上一阵猛砸。
男人虽然刚刚气急之下打了女人一巴掌,但是从小所经受的教育令他无法在大街上殴打女人,于是他捂着头拼命躲避着,女人则在跟在后头穷追猛打。
“别打了!算我错了,别打了!”男人边跑边喊道。
“打的就是你这个王八蛋!哼,敢打我?从小到大还没人敢打过我!”女人恶狠狠地追在后头。
男人仓皇地躲避,这对夫妻完全忘了停在路边的车和车里的孩子的存在,一路叫嚷着跑到了唐笑和成烽面前。
男人差点撞到唐笑身上,唐笑往旁边一侧,男人一个趔趄险些跌倒,站稳后却顾不上身后挨了女人几鞋跟,像见鬼似的盯着唐笑说:“笑……笑笑?你怎么在这儿……”
女人本来还在使劲朝着男人抡高跟鞋,听到这个名字瞬间如同录像机卡带一样整个人顿住,接着慢慢地回过头来,死死盯着唐笑。
成烽也愣了一下,转头问唐笑:“你们认识?”
唐笑点了点头,朝眼前形容狼狈的男女打招呼道:“林兰,简思诚,好久不见。”
林兰此时长发凌乱,一张脸红肿着,明显刚刚被人打过,脸上原本精心描画的妆容也被汗水弄脏,眼线眼影全部晕开,乌黑的眼睛上耷拉着脱了胶掉了一半的假睫毛。她身上穿着一身颇惹眼的豹纹外套,却因为搭配着玫粉色短裙而显得极其艳俗,更别说早已不复往日纤瘦的臃肿腰身,被强行勒进束身针织打底衫里后那醒目的游泳圈了。
林兰曾经有一双引人为傲的笔直纤长的美腿,如今这双腿依然笔直,但却粗了起码两圈,套上腿上的亮丝肤色丝袜在奔跑中不知道挂到了什么,导致大腿部位滑了丝,一直牵扯到脚踝处,而那双涂了亮蓝色指甲油的脚,因为没有高跟鞋的束缚,就那么大喇喇地踏在地上,大拇指还傲然地从丝袜中探出了头来。
而站在林兰眼前的唐笑,虽然没有涂脂抹粉精心化妆,脸上只打了薄薄的隔离,唇上涂了一层裸粉色唇蜜,肤色却如同三月初的桃花瓣一样白里透红、洁嫩无暇。她的眼睛明亮而富有神采,流淌着一种宁静淡然的光芒。高挑而凹凸有致的玉体包裹在一条深灰色长及脚踝的长裙内,领口和袖口精致的淡紫色蕾丝透出一股高贵优雅的气息,腰部的收紧设计使唐笑不盈一握的纤腰更加突出。她肩膀上披着一条靛蓝色流苏披肩,白皙纤长的颈项上带着一条白金项链,链坠是一颗水滴形状的蓝宝石,在暮色中散发着幽幽的光芒。
………………………………
232、你们好,我是笑笑的爱人
唐笑以往清汤挂面的发型似乎经人精心打理过,颜色是自然润泽的深栗色,发梢微微烫卷,带着点宁静甜美的弧度,安静地垂在胸前,她身上不知道喷了什么牌子的香水,那香味即便连常年流连于奢侈品专柜的林兰都辨不出来,只觉得那股清香出奇的好闻。
现在的唐笑,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就让人隐隐生出一股高不可攀的感觉。
林兰这辈子没有哪一刻比这一刻更想死,曾经,作为唐笑形影不离的好闺蜜,林兰经常被人拿来和唐笑比较,谁更好看,谁成绩更好,谁更讨人喜欢,谁的男朋友更出色……林兰知道唐笑不在意也不关注这些,唐笑从来都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可是她林兰在意,每当别人当着她的面夸赞唐笑,她就恨得牙痒痒。难道她不比唐笑出色,不比唐笑努力吗?为什么那些人都只看得到唐笑的好?明明自己更有亲和力,更擅长和人打交道,可是为什么,那些人却一个个地说唐笑好?
林兰心里不服气,越发的要和唐笑一较高下,甚至在心底里默默地把唐笑当成了人生中最重要的敌人,她发誓一定要样样比她强,把她狠狠地踩在脚底下。
可是,这仍然没什么用,因为唐笑不在乎,她那么自然地说兰兰你真厉害,你真出色,好像根本没有对自己生出半分的嫉妒心,这怎么可能?为什么她不嫉妒自己呢?难道自己对她来说一点威胁都没有吗?还是说,唐笑淡然的外表下藏着一颗目中无人的心,她根本没把自己放在眼里,也从来不认为自己有资格作为她的对手吗?
林兰讨厌唐笑的淡然,讨厌唐笑那副高高在上的样子,她想尽办法让唐笑来嫉妒自己,结果都没有什么用,不仅唐笑不当回事,甚至其他人也没当回事,他们仍然不遗余力地说唐笑的好话,还说唐笑一看就是阔太太的命,不费什么力气就让经管系的富二代简思诚追求她,对她死心塌地,连学校兼职车模,在网上小有名气的校花主动约他,都被他毫不留情的拒绝。
林兰想来想去,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她变得再优秀也没用,在很多人眼里,女人优秀的评判标准是她能找到多优秀的男人,而男人优秀的评判标准是什么呢?是家世,是金钱。唐笑的男朋友简思诚在男人当中就算得上非常优秀,因为简思诚家里有个公司,作为独生子,简思诚只要大学一毕业,就是公司名正言顺毫无争议的继承人。除此之外,简思诚长得也还不错,眉目周正,脾气温和,这样的男人,为什么偏偏选中了行事低调的唐笑,而不是她林兰?
林兰想来想去觉得不服气,她认为自己比唐笑更适合做一个阔太太,更配得上家里拥有一家风传即将上市的地产公司的简思诚,于是她决定挖墙脚或者说,在她心目中,这个不算挖墙脚,只是“帮”简思诚认清楚谁更适合他。
林兰挖墙脚的手法并没有多么高明,她看出简思诚只是表面上老实,喜欢装作正人君子,但是哪个男人不好色?送上门来的女人,哪个男人拒绝的了?就算他的心拒绝的了,他的身体拒绝的了么?
林兰知道唐笑保守,从小就有着非常强烈的贞操观念,认定一生一世一双人,一定会把初夜留到和简思诚结婚的那一夜。但是唐笑能等,简思诚可不一定能等,男人,从来都是没有节操的动物。更何况简思诚血气方刚风华正茂,明明有一个身材样貌都还不错的女朋友,却能看不能吃,那该是有多着急啊?
于是林兰积极主动地发挥优势,故意穿着性感暴露的衣服在简思诚面前晃来晃去,什么低胸装、透视裙子、包臀裙子,还有黑色丝袜,男人喜欢什么,她就穿什么。
一开始简思诚还能装作毫不在意,但是多来几次,简思诚开始坐不住了,她明显感觉到简思诚偷偷瞄向她乳沟和黑丝长腿的目光,还有当她凑近时简思诚急促的呼吸及绷紧的身躯。
她在心里暗暗偷笑,但是男人向来对能轻易得到的东西不懂得珍惜,越是得不到,越是想要。
林兰非常心机地在简思诚频频看她时,毫不留恋地款款离去,只留下空气中残留的玫瑰花香那是林兰最喜欢的香氛,因为魅惑而浪漫,浓烈而腥甜,在男人面前,就如同女人袒露的**一般张扬、无力抗拒。
林兰猜得没错,简思诚被他撩拨的心痒痒的,开始到处寻找她的身影,这时,林兰再假装不经意地经过,不经意地将手机掉落在地上,当她弯下腰去捡地上的手机时,又不经意地露出了雪白的大腿,还有藏在裙子底下的黑色蕾丝丁字裤。
这下,简思诚不止呼吸急促,连眼睛都直了。
林兰恰到好处地起身,又马上装作一副突然发现自己走光的样子,急急忙忙地哎呀一声,一张脸泛着红晕,害羞带怯地瞥上简思诚一眼,用小猫一样的声音问他,你什么都没看到吧?
简思诚当然说什么都没看到,这时,林兰傻乎乎地拍着自己胸口,说那就好,自己刚刚可是吓了一跳呢。
随着林兰的动作,简思诚的目光又胶着在了林兰的胸口上,因为这天,林兰穿着一条又薄又透的白色吊带短裙,或许是因为里面的胸罩也挺薄,从简思诚的角度,竟然能够清楚地看到那高耸的胸前,两个小小的凸起。
简思诚盯着林兰的胸口浮想联翩,但林兰却傻乎乎地好像什么都没察觉一样,冲简思诚一笑,便飘然而去。
空气中,再次弥漫着一股玫瑰的甜香。简思诚深深地嗅着,忍不住开始幻想林兰的身体。比起唐笑那时身上万年不变的橙花沐浴露味道,还有总是遮得严严实实,碰都不让碰一下的身体,明显林兰更有诱惑力。
但这个时候的林兰,对简思诚来说,仅仅只是充满了女性魅力而已。她的出现让他难以自持,但也不是一定要和她发生关系,身为富二代,他有一堆在外面花天酒地的狐朋狗友,虽然他总告诉唐笑自己几乎从不去酒吧这类的地方,实际上,几乎每周他都会和那群朋友们一起去酒吧或者,叫上几个公主少爷又或者是外面的野模玩得昏天暗地。
林兰确实漂亮诱人,但这样的女人外面很多,简思诚想要的话,随便花点钱就能包几个一起玩一晚上。对于简思诚来说,唐笑是更适合娶来做妻子的,他暂时还不想招惹唐笑的闺蜜。
发觉了简思诚的退缩之后,林兰一面暗恨简思诚不给力,一面想尽办法地接近简思诚,并且打算给简思诚下点猛药。
这个机会很快就来了,林兰托人调查到简思诚常去的酒吧,在一次简思诚落单之时,故意装作喝醉酒摔倒在简思诚怀里。
这一天,林兰穿着一条枚红色包臀裙,裙子领口开得很低,即使林兰不做任何动作,都能看到深深的乳沟,裙子腰身收得极紧,勒出了一条性感的水蛇腰,长度刚刚遮住臀部的裙子下面是两条笔直纤长的美腿,腿上覆着一层薄如蝉翼的银丝肤色丝袜,使她的两条大长腿在晃动之时,如同闪着水光一样。
林兰脚上踏着十厘米的黑色尖头高跟鞋,袅袅婷婷地走在酒吧时,早已经吸引了无数男人贪婪的目光。当她醉意阑珊眼神迷离地走到简思诚身边时,微微使脚踝往内一侧,便站立不稳地朝简思诚倒去。
简思诚一伸手,揽住了林兰香气袭人的躯体,手中是柔软纤细的腰肢,眼前是从绷紧的裙子里露出来的雪白酥胸,林兰无力地倒在简思诚身上,性感的女性躯体白嫩柔软,又带着沉甸甸的份量。
她醉眼朦胧地被他搂着,似乎已经没有力气动弹,瀑布般的长发朝下坠去,雪白脸蛋后仰着,朝他微微张开着一对性感嫣红的唇瓣。
那涂成大红色的嘴唇,犹如怒放的蔷薇一般,吐露着诱人的芳香。
简思诚就那样搂着她,眼睛直直地盯着她,却没有下一步的动作,装作的林兰心里急了,她能使的招都使出来了,简思诚居然还不主动,难道自己真的对他吸引力不够,还是他对唐笑的心真的有那么坚定?
林兰轻轻皱了皱眉,似乎不适般闭上眼睛,在简思诚怀中微微扭动着身躯。
随着她的扭动,那硕大白皙的胸房急切地从领口挣脱,眨眼间就露出大半,甚至能够看到里面的旖旎风景……
与此同时,裙子的下摆也随着她的动作渐渐往上缩,两条白皙的长腿展漏无疑,林兰再动下去,那裙摆几乎就要滑到大腿根部。
简思诚的手忍不住摸到林兰的大腿上,林兰轻而妩媚地“啊”了一声,接着又动了动,简思诚的手便滑到了林兰的大腿内侧……
终于,简思诚抱起装醉的林兰出门,用西服外套遮着她的脸,将她放在了自己的车后座上。
那是林兰和简思诚的第一次,两人甚至没等到车开到酒店,就直接在车上**就地做了起来。
食髓知味,此后简思诚每隔一段时间就和林兰相约去酒店。林兰的甜言蜜语和床上技术让简思诚不能更满意,但即便如此,他对林兰的定位还是一个炮友。
他仍然坚定着以后要娶唐笑,一来唐笑的父亲是医院院长,唐笑在这方面也成绩突出,而林兰的父亲只是一个经营着小店面的小老板,林兰除了漂亮外也没什么可取之处,更何况,男人向来更喜欢贞洁的女人做老婆。
林兰大致可以猜到简思诚的想法,两人每次上床,简思诚戴套从不马虎,事后也常常会买一些名牌包包名牌手表送她,但很长时间过去了,他就是压根不提和唐笑分手将她扶正的事儿。
林兰不满足,于是,她偷偷在简思诚去洗手间时,用针戳破了几只套套。
一连几次,林兰终于有了怀孕的苗头。她试探简思诚对孩子的态度,得到了简家对男孩十分重视的态度。毕竟简思诚是简家三代单传的独苗,能早点生下个儿子,是简家人的一致追求。
她打定主意要一举得男,于是想尽办法去查了肚中婴儿的性别,当得知自己怀的是男孩时,简直欣喜若狂。
但知道这个时候,她还是沉住气没有将怀孕的事情告诉任何人,而是继续维持着和唐笑的友谊,并且坚持每周和简思诚开房。在这期间,她利用各种机会离间简思诚和唐笑的感情。
随着时间的推移,简思诚和唐笑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多,但简思诚仍然没有打消要娶唐笑的念头,大学毕业开始工作后唐笑的优秀有目共睹,甚至有人背地里说唐笑将来在医学上的造诣一定惊人。
简思诚需要一个有名气有能力的妻子,哪怕将来唐笑用不着工作,只用在家生儿育女。
直到有一天,阴差阳错之下,唐笑亲眼撞见了简思诚和林兰上床。
唐笑的性格,复合是不可能的事情,简思诚犹豫着下一步怎么办的时候,林兰告诉他,她已经怀孕了,肚子里的孩子是男孩。
林兰终于得到了简思诚,如愿以偿地和家族企业已经上市的富二代简思诚结婚,风风光光地打了唐笑的脸,在以往那些老同学面前大大地秀了一把恩爱。
可是,结婚后她才渐渐发现,一切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美好。
对于简思诚来说,婚后的林兰同样是可怕的。这个女人肤浅、虚荣,追求一切浮夸的东西,懒惰而暴躁,除了花钱和打扮自己,她没有任何的爱好。
两人之间的争执越来越频繁,怀孕期间简思诚尚且能够做到对林兰百依百顺,生下孩子后,简思诚再也忍不下去了。原本那个不仅善解人意还善解人衣的娇柔妩媚的林兰不见了,两人一向和谐的性生活也不再和谐了。
简思诚开始在外面找女人,善妒的林兰当然无法忍受,她一而再再而三地花钱找私家侦探跟踪他,甚至请人窃听他的电话,复制他的卡。
简思诚感觉自己已经快要被她逼疯了。更让他无法忍受的是,林兰动不动就穿金戴银、打扮得极其夸张地跑到公司去巡视,以公司女主人的身份任意指指点点,甚至随随便便就要辞退那些她看不顺眼的人。
能让她看不顺眼的公司员工,自然是一些颇有姿色的年轻女性,只要长得稍微漂亮点,就会被林兰贴上试图勾引简思诚的狐狸精这种标签,哪怕人家已经结婚也不例外。
如果一个男人看见漂亮女人在职场上便认为对方没有能力完全是个花瓶,那属于一种对于女性的根深蒂固的偏见,如果一个女人看到职场上的漂亮女人,也同样报以偏见,那就是彻彻底底的嫉妒。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呢?
林兰起先一意孤行地开了几个简思诚的年轻女下属,如果简思诚重新把人招回来,林兰就不由分说地一阵苦恼,还让她安排在公司的眼线帮忙折磨那几个她看不顺眼的女性,直到对方受不了之后自动离职。
简思诚对林兰安排的眼线烦不胜烦,但这些人要么是林兰的亲戚,要么是她的同学或者好友,这些人全部属于没什么能力,在外面混得不好找不到满意工作的,跑到林兰面前说点好话表表忠心送送礼物,就被林兰以各种名义安插进了公司。
简思诚为这事跟林兰争执过,跟她一再声明公司不需要那�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