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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迪亚的世界-第2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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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干净利落的解决了他们,吹吹剑刃,满意的将其收回剑鞘。

    不远处,蒙面客在招呼我:“喂,那个谁,你快过来!”

    首先我不叫那个谁,其次蒙面客像使唤一个奴仆一样叫我让我感觉有些不爽。

    我颇感兴趣的走了过去。一个箱子静静地摆在那里,这就是我此行的目标圣王利昂的宝藏!

    这宝箱放在这里太久了,快要腐烂光了。但是不知为何,似乎有什么东西减缓了它的腐烂,不然两百年它早就应该不复存在了吧。圣王利昂的宝藏果然是个神奇的东西。

    我轻轻一拨弄,宝箱就打开了。但让我失望的是,里面根本没有我所想的金银财宝,只有一个号角。

    没错,箱底静静地躺着一只号角,上面刻着众多星星,尽管蒙上了厚厚的一层灰,还是闪烁着星星点点的光芒。它的尖端是蓝色的,另一端则是白色的,整个号角看起来就是蓝色到白色的自然过渡,设计的很巧妙。

    难不成这是圣王利昂专用号角?他以前吹过这玩意?可这算什么宝藏啊,每个城镇里都有卖的,再说了这也不值几个钱啊。

    我是一个注重实际的人,这种东西我才不会要呢,谁爱要谁要。不过有这么一只漂亮的号角也不错,说不定还能鼓舞士气,提高战斗力。

    蒙面客双手捧起那只号角,仔仔细细的看了个遍以后给了我:“看起来也不值几个钱,还是给你吧,说不定有什么特殊的用途。”

    我有些惊讶:“你不是也来找宝藏吗?按理说这种东西当然是要给自己啊,你怎么这么大方?”

    蒙面客不屑地从鼻孔里哼了一声:“以我的实力根本不需要这种东西,你还是收着吧,免得到时候被暗黑打死了。”

    经历了这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我已经无力再去问她怎么知道暗黑的事情了。也许,从禅达出来以后我们真的是被她监视着,我们的一举一动她都清清楚楚。不过这人应该没有恶意,否则想杀我她早就杀了。

    “那是什么?”蒙面客发出一声惊叫。

    黑暗中,一个角落里渐渐散发出悠悠的绿色光芒。我艰难的走过去,终于看见了那发光的东西。

    一块石头,上面雕刻着繁复的花纹。我可以肯定,这才是真正的圣王利昂的宝藏。不过这样一来那个号角又有什么用处呢?这块石头到底拥有什么样的魔力呢?

    绿色光芒似乎变成了一个黑洞,我的思绪渐渐的就要被吸进去,再也出不来了。当然这只是我的幻想。我实际上想的是,这玩意可比号角值钱多了。找马尼德鉴定一下,这东西说不定能卖好几十万呢,嘿嘿。

    蒙面客早已大踏步走了出去:“你愿意笑就在那里傻笑吧,我可没时间在这里陪你。还有,你要快一点,这附近不知道还有多少食人妖呢。”

    我立刻拉住她:“诶诶,别走啊,你武功那么好,要不要加入我的队伍?薪水什么的我们可以出去再谈啊,你有什么条件我们都可以协商啊。”

    蒙面客头也不回:“谢了,没兴趣。这里的东西我就不拿了,一堆破铜烂铁,号角和石头你都自己留着吧。记住,现在你可欠我一条命,要不是我跟进来你早就被打死了。”

    “”我刚想说点什么,蒙面客就在我的视野里消失了,一如她来时的不露痕迹。

    突然间,我的脑海中闪过一句话:毫无疑问我们还将见面。

    我满身狼狈的钻出了洞穴,众人也渐渐地聚拢到一起。看见大家都安然无恙,我这才松了一口气。每个人都争着问这问那的,一块宝石不知被他们摸过多少次。马尼德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估计是想到金灿灿的第纳尔了。喀拉杜斯抱着我又哭又笑,还以为我死了呢,弄得我既感动又郁闷,一脸哭笑不得的望着他。

    而与此同时,蒙面客纵身上马,扬鞭消失在雪地里。大雪仁慈的掩盖住了马蹄印,她走了。

    毫无疑问我们还将见面。

    隔天清晨,我起床的时候总有一种要发生什么事的预感。结果是很平淡的早晨,普通的旅馆老板,普通的早饭,普通的到被拜托去采购食材。可疑啊,太可疑了!明明是要发生大事的感觉啊,难道是暴风雨前的宁静吗?

    我摸着下巴,一脸严肃的站在菜贩面前已经半天了。老板十分忐忑地询问我:“是不是太贵了,我可以便宜一点的。不然便宜你2第纳尔。”我依旧一脸严肃地思考着。“再便宜3第纳尔?我这菜很新鲜的,客人你买了绝对不吃亏啊!”“成交!”我爽快了付了钱,然后又一脸严肃地离开了。

    奇怪啊,今天居然连一个小混混都没找我麻烦啊?刚刚和嬷嬷茶“试试手气”,没想到居然每把都赢,事出反常必有妖啊。

    就在我穿行在小巷里,一脸严肃地思考着的时候。突然听到一个焦急的女声喊道:“小偷!别让他跑了啊!”

    “小偷?”我刚从沉思中回复过来,身体还没有进一步的反应,就感觉到肩膀被人给狠狠撞了一下,我一下子跌倒了。“疼疼疼。”我揉了揉肩膀,正想看清楚撞我的到底是谁,却感觉到自己的衣领被什么人给提了起来。

    “喂,你这家伙,什么意思啊!”喔,很好听的女孩子声音,不过她如果不揪着我的衣领的话,我会更开心。“我才是,你撞了人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吗?”我挣脱着的同时看见了那个女孩的样子,似乎是一个金色直发,很漂亮的女孩子。

    “不和你这家伙废话,我还要抓捕犯人呢!”那女孩手指一松,我的衣领包括我自己都往下滑落,啊!啊啊!

    嘭!我保持着四肢平躺的姿势,一下子狠狠砸到了地面上。噗,我感觉自己都能吐血了啊,喂,我的肝都震碎了啊。有这么不温柔的女孩子吗?一句话不说就突然把人甩到地面上。而且刚才那恐怖的怪力,我比她高多了诶,居然被她用手轻松地举了起来。

    恐怖啊,果然预感是对的,麻烦找上门来了吗?

    “啊啊!!”刚才的那个女孩子用高了几十分贝的声音惊叫。“喂,又怎么了啊?”我还倒在地上,不过脑子比嘴快,贱贱地问了一句。“对,就是你,你这家伙。”那女孩子又一把拽住了我的衣领,将我高高举了起来。我的脚完全腾空了啊,根本碰不到地面啊,太可怕了,我居然会被一个看起来比我小多了的女孩子给吊在半空。

    “要不是你撞了我,我早就把那家伙抓起来了,都是你,犯人都跑掉了啊!”那女孩对我愤怒的质问。

    你这样恐怖的怪力,要是真的将那家伙抓到了,恐怕普通的盗窃案就要升级为暴力恐怖杀人事件了。小偷,快逃啊,千万别被这个怪力女抓到了。我悬挂在半空中,内心吐槽着。

    “你这家伙,不可饶恕啊,恐怕是那个小偷的同伙吧!”女孩冲我愤怒地说道。你这绝对是报私仇吧,抓不到小偷就迁怒我吗?我可不要被当成小偷,我在空中挣扎着四肢表示抗议。皇天不负有心人,我终于从那女孩手里挣脱了。

    如果我不挣脱魔掌的话,接下来我肯定会被拽到卫队那里。这个时候就是要有急流勇退的远见卓识,嗯,这么想着我就脚底一抹油,溜了。开玩笑,江湖之大何处容不下大丈夫,万一真被误会,我就亏死了。

    还好我是练过的,落地后就全速狂奔,11秒后我就从众人的实现中消失了。留下了一地飘起的烟尘,和吃惊我绝尘而去飒姿的面孔。
………………………………

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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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我觉得队里的气氛实在是有点怪,沉闷地仿佛空气都凝结了一般。虽然说这话不好,但是我还是觉得马克一个人的悲伤其实算不上什么毁天灭地的事情。

    唯心来说,所有的悲伤最后都会过去,没有什么伤疤是不能够愈合的。说句老生常谈的话,医治心病的最好良药就是时间。就人类自我的保护机制,大脑也会自己努力忘去。

    于是我去找马克好好地谈了谈,他的反应很冷淡,一个人低着头沉默着。我也知道这种事情是急不来的,所以也就没有再管他。

    两天之后,大概就能进入芮尔典的国界。失恋这种事,其实要忘记很简单。只要倒头美美睡一觉,第二天把自己弄得精神帅气点,找一个美丽温柔的姑娘,谈一段新的恋情。

    反正每个国家我们都要去一遍,我就不相信全国的美女还没有一个琼来得有吸引力?

    即便如此,马克已经像一个死人般跟在队伍里3天了,整整3天没有说过一句话。

    幸好我们已经进入芮尔典了,接下来会有一大堆的麻烦事等我来处理,终于能够避免每天感受马克犹如冰窖般的怨念了。

    我不得不费一点唇舌来谈一谈芮尔典,因为这实在是个有趣的国家,并且我之后的游记里也会多多提到这里。如果说起芮尔典,人们脑海中的第一印象是这里赫赫有名,威风横扫整个卡拉迪亚的芮尔典重骑兵。这已经成了一个既定的概念,芮尔典的重骑兵,犹如我们提到罗多克就会想到最杰出的罗多克神弩手,想到维吉亚就会赞叹维神的箭术,惊讶于库吉特的骑射游牧兵拥有大陆最快的速度,连风也难以企及。那么,芮尔典的特色就是他们的骑兵了。这也是芮尔典傲视众国的资本。

    相信我,朋友们。当你真正遇到了一个骑兵的时候,你才会理解到他们的恐怖。你会惊恐地发现自己永远追逐不到他们的脚步,你可以判断他们下一步会从哪里冲撞而来,却只能一味地躲避,因为你无法抵挡马儿跑到极速时产生的巨大能量。全副武装的重骑士就如同一座会时刻移动的大山,他的威胁随时可能降临到你的头上,你无法触碰哪怕一点他们的力量,并会在极短的时间内被结果生命。你无法将刀剑挥向他们,无法抵挡他们刁钻的攻击。因为他们用的是纯粹的强大力量,一力降十会。

    这样恐怖的骑兵,在不幸被斩断马腿后,还能够爬起来继续战斗。上马是重骑兵,下马是重步兵,这种近乎无赖的打法,只能使人无语和恐惧。而这个大陆最出色的骑兵就在这里,芮尔典!

    好了,我似乎话有点多,但是芮尔典确实是个魅力十足的国家。

    我更喜欢的是这里的建筑风格,作为生活在大陆中央的王者国,就连他们的生活方式都异常霸气。无论看几次,就算是压根不懂艺术的俗人也能够感受到芮尔典每一个建筑里一种透射出来的恢弘大气,那是一种王者的气势,不得不说对于十分喜欢领导职务的我来说,芮尔典的建筑风格与我异常对口。虽然我很喜欢的是这里一种精英乃至是贵族的气质,但是果然我还是更喜欢肃静严明的纪律,嗯,芮尔典的纪律性也

    “嘿嘿嘿,您收下放我们走吧。”城门口的嬷嬷茶嬉皮笑脸地一脸“我懂规矩”地将一袋第纳尔塞到守城门士兵队长的手里。队长一脸正派地瞪了嬷嬷茶一眼,然后很自然地将第纳尔收束在腰间。然后一挥手,“走吧,我检查过了,没事。”

    好吧,算我刚才什么都没说。

    在贿赂了卫队队长以后,我们这群带着刀械,怎么看都像是极具威胁的黑社会性质民间武装组织被轻而易举地放了进去。然而刚刚还兴高采烈地走在队伍最前的嬷嬷茶似乎是想到了什么来着,悔恨的一拍脑门,嘴里嘟囔着:“该死忘记这里玛德给多了”

    “怎么了?”我凑上前去。

    “老大,我忘记这里的货币度量不一样了,刚刚多给那龟孙子了钱。”嬷嬷茶一脸苦大仇深又尴尬地说道。

    “算了吧,你现在去也没用了,还是找个人打探一下,找个落脚的去处吧。”我无奈地说道。

    “放心,这是我的老本行!”嬷嬷茶高兴地大叫一声,就钻进了如潮水般的人群中去了。

    “好了,相信嬷嬷茶那家伙很快就能打探清楚这里的消息了,那么大家跟着马尼德去找个宽敞的地方休整,其余的人跟我来。”前面那些话自然是说给我那些新招的佣兵说得,而后面的话怎么对威金斯之类的老干部的话。

    你说我要和他们去干吗?废话,新到一个城市就必须到“佣兵的天堂”去一趟,这是常识吧?

    诶,你那是什么地方?那当然是酒馆啦!

    于是我们这帮中世纪的热血男人就进行了轰轰烈烈的“泡吧”行动。

    虽然在外人的眼里我们这些佣兵总是没事就去酒馆喝酒,似乎每个人都是天生的酒鬼,但是只有我认为,酒馆就是为了佣兵而生的,并且“泡吧”也算是工作的一种啊!什么,你不信?那么回想一下,我们到此为止所有的事件,不是大部分都是在酒馆里触发的嘛!

    没错,这一次也

    “嘿!给我酒混蛋!给我酒你信不信我能砍掉你的脑袋,快给我酒。”酒馆里一桌,已经喝得烂醉的酒鬼一下子把酒桌掀翻,还骂骂咧咧地耍起了酒疯。如果他只是一个普通的烂醉如泥的酒鬼,那么酒馆里的众人也之后笑话一下他跌跌撞撞的步伐,然后轻松把他架到后面,泼一盆冷水,顺带嘲笑他一下。可是,他居然真的一把抓起了刀。

    一刀劈开挡在面前的木桌,酒鬼握着大刀,一下靠在柜台上,粗鲁地叫骂:“法克,快去给我拿酒来!”

    “是。”已经被吓得两腿发软的酒保和老板从吓傻的状态中微微恢复,一刻也不敢耽误地到里面去抱了最好的酒过来。“咕咚咚”酒鬼一把抓起酒瓶不停地灌酒,因为太过着急的原因,不少的酒直接从他的嘴角两边流了出来,而他却任由这些好酒白白地浪费到了地上。

    我微微的摇了摇头,看着酒馆里不断有慌张的逃出去的普通顾客和因为胆小,却又有点逞能不愿离开而将武器紧握在手里的佣兵。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个酒鬼应该是在军营里待过的,但是按理说他不应该在这个时候还能跑出来喝酒,那就是退役或者是逃兵,并且看他熟练的身手和凶恶的眼神,和那些享受安逸尸位素餐的人不同,这个人肯定是从尸山血海中磨砺着活下命来的,气势上就压倒了那些酒馆里好面子而留下的年轻佣兵们。这么流氓的做派,明明是没有完全醉了,却逞着三分酒意和对自己身手的自信,想吃“霸王餐”吗?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兵痞。

    而看老板躲到一边的角落根本不敢出来的紧张,估计他也是很少遇到这样的情形,所以不知所措了吧,那么也就是说这个酒馆并没有应对这种恶棍雇佣打手了。那么真正能制服那家伙的,也就是酒馆里真正经历过腥风血雨的“实力派”了。然而处理事件不是推理秀,必须要有人站出来制止那家伙。啊,兴奋起来了,就让我会会那个不可一世的家伙吧。

    虽然我确实是这样想的,但是似乎是被手脚更快的人给抢先了。

    一把刀横在那个兵痞的面前,那是一把白色刀柄,宽刃大刀,如果真要说大概是有两个手臂并在一起那么宽。而厚重的黑铁打造的剑身也给人十分沉重和压迫的感觉,摸上去肯定很有质感吧?有趣的是,这样的大刀刀柄却不是黑色,而是朴素的白色,但是刀柄却是螺旋式的,给人粗厚的力量感。能够用这么硬派大刀的家伙,想必也是十分硬派的家伙吧?

    这么想着,我将目光上移,看到了这把剑主人的背影。一个高大宽厚的背脊,朴素低调的劲装却有着大山般的压力,黑色的皮肤接近黑炭的颜色,果然是个硬派的家伙,想必那家伙的正脸和人品也如他的背影和大刀一样硬派!

    思索间,那个硬派的家伙走到了酒鬼的面前,酒鬼看都没看一刀向他劈来,然而这并没有什么用,他一刀轻松砍飞了那人手中的刀,然后一刀砍在酒鬼的膝盖上,虽然用的是刀背,我还是清楚地听到了骨头碎裂的声音,然后硬派的家伙又攥紧了大的夸张的拳头,一拳轰在那人脸上,酒鬼的牙齿一下被打碎几颗,从嘴里混合着新鲜的血液和唾沫飞了出去。酒鬼的嘴角也破了,被硬派大汉攥住肩膀的他动弹不得,导致血液和唾沫喷到了自己的脸上,看起来很是不堪。然后,硬派大汉就像拎小鸡一般,轻松将醉鬼丢垃圾般扔到了储物室,老板赶紧上了锁,并不住地感谢他,而他从头到尾没有说过一句话,将大刀插回了背后的刀鞘,就一言不发的离开了。

    我敬佩地看了那人背影的最后一眼,付完酒钱以后,也很快离开了酒馆。虽然很想对那硬派大汉抛出招揽的橄榄枝,但是我清楚的明白,就凭我现在这个队伍的规格,那样的人才去哪里都会比来我这里的好,况且刚刚看那家伙的硬派风格,十分的沉默寡言,如果现在这样在双方从没说过一句话的情况下贸然提出要求对方加入的请求,十有**是会被拒绝的。虽然如此,但这并不妨害我幻想让那样实力超强的家伙加入我们的目标。什么时候才能实现呢,到时候我的威名要在大陆的每一个角落宣扬,而我的手下也将会是像那样实力超群的高手云集!

    刚出酒馆,无聊地在周围逛了一下,嬷嬷茶终于探查完,回到了队伍中。

    “好消息啊!好消息,老大!”嬷嬷茶像是打了鸡血一般,兴奋地冲了过来。

    “如果是特产大减价之类的无聊信息你应该去找马尼德,如果是哪里发生械斗你应该去告诉威金斯。”我对兴冲冲跑来的嬷嬷茶开了个玩笑。

    “不是不是,可比这类的事情要重要的多了!”嬷嬷茶完全没有在意我的玩笑,继续说了下去,“是国王马上就要出征了,据说要和库吉特亲自打一仗。”

    “那又有什么的,如果国王要走的话,战场上我们能见到他的几率不是更小了吗?这不是什么好消息啊。”我疑惑地向嬷嬷茶看去。

    “所以说就是啊,但是如果我们能够抢在哈劳斯国王(芮尔典国王)出发之前见上他一面的话,事情不就发展得很顺利嘛!”嬷嬷茶兴奋大叫。

    “好是好,可是”本来,在来之前我就做好了要呆在这里一周,进行无数冗杂的程序才能见到国王,现在确实是个减少时间的好机会,“但是如果我们被当成敌人怎么办,或者我们根本无法穿过士兵的阻拦,连国王都看不见?”

    “没问题的,我都打探过了,哈劳斯国王要在出发之前振奋士气,所以离开边疆前只会慢行军。如果你早一点守在道路旁,不带武器,独自一人的话,说是他国的使者,有十分紧急的文件的话,无论怎么说哈劳斯国王还是会见你一面的吧!”

    这听起来似乎是一个好主意。然而在那种情况下我很怀疑哈劳斯到底听不听的进去,他满脑子肯定都是怎么灭掉库吉特。一想到在以重骑兵著称的斯瓦迪亚和以快速移动的骑射手而闻名的库吉特之间即将爆发一场大战,连我都觉得热血沸腾。不过……斯瓦迪亚刚刚和罗多克打完仗现在又打库吉特……我有点明白为什么在别的国家哈劳斯被称为“战术天才,战略白痴”了。有这样的国王天天举着大旗打仗,不知道下属作何感想。他们的内心大概是崩溃的吧。

    我扭头问麽麽茶:“哈劳斯国王什么时候走?”

    麽麽茶挠了挠头:“呃,这个嘛,其实他们现在已经在城外准备出发了。”
………………………………

061

    那你不早说?”我狠狠的瞪了麽麽茶一眼,在城里飞奔。于是所有人都看见一个有点气质的年轻人不顾形象的在城里狂奔,那表情就像家里失火了一般。我美好的形象全被毁了。

    我连滚带爬的从城里狂奔出来的时候,只觉得睁不开眼,仿佛看到了漫天耀眼的星辰。

    不计其数的人站在城门前,骑兵们都骑着马,穿着深红色的铠甲,佩戴银白色的臂铠,每人手中拎着一把比他们还长的长枪。步兵们同样的装束,只不过手中拿着巨剑,那种东西不是普通人可以挥得动的。至于弓弩手,每人手中都拿着重弩,戴着锅盔,在烈日的照耀下闪闪发光,让你感觉如同站在太阳面前,畏惧的都睁不开眼,不敢呼吸。

    果然斯瓦迪亚的军队不是一般的军队可以比的,我的队伍和眼前的比起来简直就是乡野的民兵队啊!那种拿着斧头锤子上战场的人!

    而列在最前面的,则是斯瓦迪亚的国王,实至名归的统治者——哈劳斯国王!一眼看上去他似乎要有50多岁了,岁月在他脸上刻下了皱纹。然而即便是时间的流逝也没能消除他的威严。他明明不高,却像要俯视所有人。在这支军队中,只有他全身穿着银白的铠甲,如同太阳一般光芒万丈。这头斯瓦迪亚的雄狮又要一展雄风了。

    我心里不禁为库吉特叹了口气,这下他们又要倒霉了。塞加可汗现在估计已经派使者请求和平了吧。

    可是这些都不管我的事,政治太险恶了,不是我能玩的,我还是安心当我的信使吧。

    哈劳斯国王微微眯起眼:“我听说过你,雷萨里特。你的名声来得比你的人快!也许我们应该在竞技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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