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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中书郎-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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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且家里连个劳力都没有,自己是书生,手无缚鸡之力,自然帮不上忙的。
“伯母一切安好!”程玉山急忙把他拉回来,好言相劝道,“我看你是真不记得了,你中举以后便有饷银可拿,虽然不多,也够伯母小妹生活了。”
做为现代人,是很难想象,古代读书人有多大特权的。
只要考上了秀才,县里每年会给钱粮进行补贴,除了自己以外,还可以免除家里两个人的“徭役”。
见了地方长官只需拱手叫老师,不像普通民众那样,跪下来磕头喊老爷,即便上了公堂,别人都跪着,而秀才可以站着答话。
即使犯法,也不能随便抓来审问,更不能动刑,必须报州府学政批准,确实犯罪也不受体罚,不挨板子,只要拿钱赎罪就行。
想要见官员,递个帖子就能进去,即使见不到,也能跟秘书聊上几句。
骂大街,那更是读书人最实际的特权了。
因为按照古代的法律,凡是骂人,议论国事,就要杖十,但是读书人就没事了,即便骂当朝一品大员,也屁事没有,最多罚款。
至于考上举人,那更了不得了,自古就有‘皇权不下县’之说,在宗法社会里,举人就是乡绅,算是乡镇的统治阶级,属于后世的――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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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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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唱歌,撩妹,赚钱
听了这番介绍,林轩脑子有些混乱不堪,这时代还真是不一样,想想后事那些大老板,官员见了都得客客气气的。
现如今的晴楼佳丽,成了后世万千瞩目的明星,贱的特么都变贵了。
反而最引以为傲的读书人,成了烂大街的便宜货……
真特么牙碜……
林轩低声骂了一句,从目前来看,自己虽然不是什么王爷或者是侯爷之类,却也属于菁英阶层,至少比穿越前要强得多。
想到这里,林轩心里多少舒服些了,“哥们,啥也不说了,以后,你就是我亲大哥!”
我擦,不至于这么赌咒发愿的吧?
程玉山眼角抽了抽,不过倒也释然了,“都是些许小事,贤弟不必挂怀……”
林轩的性格的确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可要说那种最好,程玉山反而喜欢现在的林轩,爽朗,痛快!
“那怎么行!”林轩一拍大腿,无比感激道,“我与兄台一见如故,咱们这就结拜为异性兄弟!”
在飘香阁结拜,是不是太草率了……
“这个,愚兄倒是高攀了,可这地方……”程玉山显得特别无助,他忽然想收回刚才的想法。
屏风后面的潇湘姑娘也是一滞,琵琶弹错了一个音符,幸好两人都没注意,不然可就丢人丢到家了。
这个叫林轩的,还真是个怪人,不过他这么在意母亲,说明懂孝道……
潇湘姑娘继续弹曲,两人是自己的恩客,不能轻易得罪。
“不要在乎细节!”林轩大手一挥,举起杯子道,“从即日起,你程玉山便是我林轩的兄长,咱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程玉山急忙举起酒杯,胸中燃起一股豪气道,“好,不求同年同月生,但求同年同月死……贤弟,干!”
二人畅饮以后,将手中的酒杯摔碎,算是完成了简单的仪式……
“大哥,可还记得刚才的誓言?”
“那是自然,贤弟有话尽管说!”
“先支援我五十两银子,江湖救急啊……”
“……”
程家在绍兴是大户,府中钱粮充盈,这点钱,程玉山根本不在乎,况且这一路上,林轩的吃喝拉撒,都是他来付的。
其实这也是做官的学问!
所谓孤掌难鸣,必须要有关系好的同僚相互依附,林轩年级尚轻,虽然不是进士出身,却前途光明。
现在能跟林轩结拜为兄弟,关系自然更近了一些。
林轩小心翼翼地将银子塞到荷包里,笑呵呵道,“又不是不还你,这样吧,我给你唱个小曲儿……”
“你还会唱小曲儿?”程玉山满脸地不屑,作为读书人吟诗作对那是风雅,但是唱曲岂不是成了伶人?
好在这里是风月场所,自然没有那么多的规矩,而且林轩唱小曲儿,说明没把他当外人。
作为现代人,跟朋友出去唱k,自然不是什么大事,况且林轩在后世,那可是出名的麦霸。
不过这里是古代,自然不能唱太露骨的,而且白话文古代的土鳖们也听不懂。
“我给你唱个《烟花易冷》吧!”林轩喝着米酒也没有度数,轻咳几声便唱道,“繁华声遁入空门折煞了世人,梦偏冷辗转一生情债又几本……”
潇湘姑娘见客人要唱曲,琵琶也不在弹了,来这里的才子的确有唱小曲的,只是唱得不是那么好。
这些本是女子表演的项目,因为声线不一样,男子声音低沉,把词牌的气氛都破坏了。
但林轩则不同,他所唱的词曲新颖不说,而且还带着一丝柔情跟悲伤,视乎有两个相爱的人在彼此等待着对方……
潇湘姑娘面露惊讶,渐渐地地变得有些悲伤,心里暗暗思索:他,还真是不一样呢!
虽然林轩是名不经传的小人物,但她可以肯定,只要此曲流传开,必定声名鹊起,千古流芳!
“伽蓝寺听雨声,盼,永……恒!”林轩用敲字敲着餐碟来打击节奏,而且越唱心情越差。
因为他再也回不到自己的年代了,只能独自在这个时空漂泊着。
父母,家人,基友,东瀛老师们……你们只能存在我的记忆中了,成为永远不能示人的秘密了。
林轩鼻子有些发酸,看着程玉山正擦着眼泪,无比惊愕道,“我擦,你哭什么,也太不尊重我了,把人唱哭了,这可是大忌!”
穿越以后,他觉得自己的嗓音清脆了许多,也不至于这么难听啊!
“没什么……”程玉山与衣袖擦了擦眼泪,无比感慨道,“天底下居然有这么动听的词曲,让人勾起了前世的思念!”
林轩心里恶寒,这古代的文青病还挺严重啊……
“哎呀,行啦,就一首破歌,至于嘛!”林轩拍了拍他的肩膀,拿起酒杯道,“你要是喜欢,我哪天给你唱个十首八首的!”
“你还能唱?”
陈玉山直接把酒喷了出来,无比错愕道,“贤弟,不是愚兄说你,这词曲并非正道,还是用心专研圣人之言!”
林轩翻着白眼,这都考上贡士了,怎么还专研呢,没好气道,“那你不喜欢,我给你做个诗总行吧?”
对嘛,这才是读书人该干的!
程玉山心中大喜,急忙道,“贤弟快快吟来!”
潇湘本来是要从屏风后面走出来结交林轩的,但是听到林轩要做诗,便驻足倾听,想来应该是极好的。
“咳咳咳……”林轩沉思几许,他在寻思到底要剽窃谁的。
文人雅士做诗,是有时间限制的,大多都以击掌为限,程玉山拍手数数道,“一,二,三……”
“有了!”林轩忽然灵机一闪,朗声道,“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
“啪嗒……”
潇湘姑娘手里的琵琶直接甩在地上,她感觉这首词借古抒怀,雄浑苍凉,大气磅礴,可堪称千古绝唱。
这人可真是难得一见的才子啊!
程玉山的表情也很不自然,他用疑惑的眼神看着林轩,心里暗暗吃惊:这小子这么有才华,殿试怎么也能在三甲之列啊!
哎呀呀,那状元到底是多有才华啊!
不知怎么的,程玉山心里有些小确幸,看来自己能得个贡士的头衔,已是祖坟冒青烟了。
“咦,这位姑娘怎么出来了?”林轩心里得意,却发现潇湘从屏风后面走了出来。
屏风后走出来一位二八年华的少女,她身穿轻纱薄衣,透着大红云缎窄褃,下穿淡绿色石榴长裙,扭动细柳纤腰,迈着莲步。
女子身材苗条,皮肤细润宛如温玉,粉面含春,眼眸如清波流盼,香娇玉嫩秀靥艳比花娇。
程玉山神色有些激动,能马上就见到真人,可是开了先河,急忙道,“潇湘姑娘,在下程祥,字玉山,今日能一睹芳容,真是三生有幸。”
这里的姑娘跟后世的明星无异,举手投足都要有范儿,不可能来了就见面。
即便再是才华横溢的大才子,也得折腾几趟。
男人都特么贱,越是得不到的,越是最好的。
相传只有宋徽宗赵佶,在当天晚上就见了李师师,说明他这个皇帝的才华的确不一般。
潇湘姑娘手捧琵琶微微施礼,神态端庄道,“奴家见过两位公子。刚刚听见有人唱得新曲,奴家仰慕万分,特来求教。”
程玉山恍然,急忙向林轩眨眨眼道,“这是在下贤弟所做,不知姑娘觉得如何?”
“自然是极好的!”潇湘微微一笑,望着林轩道,“敢问公子可有曲谱?”
林轩情绪不是很高,摇头道,“就是平时没事哼着玩的,姑娘要是喜欢,我在唱一遍就是了。但是得给银子啊!”
作词作曲得有版权呀,虽然是在古代,那也得意思意思。
“咳咳,这个,潇湘姑娘莫要见怪,我贤弟脑子……”
这话可把程玉山给噎坏了,你小子也太不懂风情,人家娇滴滴的大美人,找你要曲子,你还向人家要钱……
这事办的,实在是太牙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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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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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这个小薛不一般
文人骚客,以混迹风月场为荣,更有才华横溢的才子,将作品赠与佳人,成就一段郎才女貌的风流佳话。
跑到晴楼卖歌赚钱的,林轩当属首位,算是开了读书人的先河!
“理当如此!”潇湘倒是觉得没什么,秀美微锁,低吟道,“如此大作,奴家愿出五两金……”
林轩神色一变,扭头问道,“五两金能买多少米?”
他对古代钱财不是很了解,而不管时代如何变化,米粮的价值是恒定的,至少是一个参考标准。
这个时代,五两金,相当于后世十万块钱,而老百姓大多使用铜钱,只有商贾才用金银交易。
程玉山也反应不过来,嘴角抽了抽道,“好,好多米粮的……差不多是一年的俸禄!”
我擦,这么多?
林轩二话不说,直接露出笑容,“啥也不说了,我马上就唱,这位姑娘,您还要别的歌曲吗?咱们到时候一起算,我在给你打个很折!买六首送一首……”
潇湘不知该如何接话,这小子的确有才华,只是太市侩了!
“那,那好吧!”潇湘心里有些赌气,天底下的词曲能有多少,我就不信,你还能写出多少好词曲来。
此时月牙如钩,京城之中灯光如繁星点点,飘香阁也迎来了黄金时间,出入此地的才子富户渐渐多了起来。
既然收了钱,林轩自然要把词曲交给潇湘的,他反复的唱,而潇湘记曲,程玉山记词。
林轩的选材也都是后世的中国风,总不能弄些里面夹杂英文的时尚音乐,古人是无法接受的。
《千里之外》《白狐》《千年泪》这些歌曲林轩信手拈来,不管怎么说,能赚钱的机会千万不能错过。
短短两个时辰,林轩就写出了六首歌,同时他也暗暗吃惊,潇湘的确很有才华,短短的时间,就将这些词曲全部记住,并且用琵琶弹得流畅。
心里不禁感慨:唉,也是位才女,奈何流落风尘!
忽然,包厢的门被推开了,走进来一位跟林轩年级相仿的少年,他身材白色绫罗长衫,头上扎着一只白色玉簪,看起来威风凛凛。
少年的衣着并不华丽,只是身上的那股气质,让人觉得高不可攀的感觉。
在他的身后,还跟着四名身材魁梧的下人,他们脸色凝重,一副我不是好惹的样子。
反而少年身边的老管家,满脸的笑容,拱手道,“诸位,我家小主人刚刚听到几位在唱曲,便想结交一番……”
林轩直接打断他的话,指着白衣少年道,“他是哑巴吗?连句话都不会说!”
“放肆!”
“大胆……”
身后的几个下人怒不可,似乎林轩犯了什么死罪一般,纷纷准备上前将其诛杀。
谁都能看出来,这个少年的身份不一般,很有可能是某位王爷或者是国公的子嗣,自然身份尊贵,不屑跟凡夫俗子先开口。
“这位公子,我贤弟脑子不好……”程玉山急忙出来打圆场,施礼道,“这位公子,莫要与我贤弟一边见识。”
“大哥,这没你事!”林轩直接站到前面,凝视这白衣少年道,“相互尊重懂不懂?你进来做自我介绍,我们愿意,你就留下,不愿意,你就得走!”
“狂妄,简直狂妄至极!”老管家气哼哼的职责林轩,破口大骂道,“小畜生,你知道我家小主人是谁吗?”
“你是天王老子又如何?”林轩大声咆哮一句,指着门口道,“这是老子的房间,我不欢迎你们!”
他最讨厌嚣张跋扈的人,尤其眼前的阵势,更确定少年是某个衙内大少,仗着父母的权势作威作福。
虽然林轩已经算半个官场中人,可他并不认为这种就应该拉拢,没准会惹来杀身之祸。
老天欲使他灭亡,必先让其疯狂,这话不是没有道理的。
白衣少年微微抬手,伸手施礼道,“在下姓薛,单名一个庆字,乃是京城人士,平日在家久了,下人奴仆都逆来顺受,不善与人交往,还请两位仁兄见谅。”
程玉山恍然,急忙谦虚道,“哪里哪里,我等也没放在心上,在下程祥,这位是我结拜兄弟林轩!”
白衣少年微微点头,发现林轩的眼神依旧不善,沉声道,“怎么,这位仁兄不会小肚鸡肠吧?”
既然对方已经道歉了,而且自己这边也没有对抗的资本,也只能找个台阶下来了。
林轩微微一笑,伸手道,“坐吧,想吃什么随便点,我大哥付账!”
程玉山:“……”
薛庆爽朗一笑,深深的打量着林轩,“林兄倒是一位妙人!”
潇湘在旁未发一言,他倒是觉得林轩懂得进退,又不畏强权,这个薛公子的评价倒是很贴切。
四人落座,老管家依旧站在主人身旁,小心翼翼的斟酒不菜,手法十分纯熟。
“哎,你不装壁能死不?”林轩实在看不下去了,指着老管家道,“他都赶上你爹岁数大了,你没长手啊!老伯,你也坐下一起吃。”
老管家面露愤怒,刚准备训斥他几句,反而却被薛庆拦住了,他点头笑道,“嗯,林兄所言极是,徐伯,你也坐下吧,这不是在家里,没那么多规矩。”
主人发话了,老管家轻声称诺,便小心翼翼地坐在旁边,他身体视乎有些僵硬,而且凳子只坐了一半。
三位本来就是年轻人,聊得话题也比较多,纷纷对林轩刚刚做的曲子进行评判。
“哎呀,我说你们就是没见过世面!”林轩觉得米酒味道很不错,所以喝的特别多,大声吼道,“男人,就要唱男人的歌!你们跟我一起唱:长路漫漫任我闯,带一身胆色和热肠,找回自我和真情,停步处便是家乡……”
要说想尽兴,必须喝大了唱歌,而且在半醉半醒之间吼起来,就会更兴奋。
三个年轻人都被歌声所感染,相互搂着肩膀边敲边吼,开始了个人演唱会模式。
老管家可吓得不轻,外面已经站满了围观的人,若不是门口有四个大汉守着,怕是要冲进来凑个热闹了。
“来,接着喝!”林轩将酒壶直接摔到地上,搂着薛庆道,“哥们,这酒不行呀,得弄点度数大的啊!”
薛庆喝的满脸通红,指着老管家道,“去,把女儿红给,呃,拿来……”
“不用,不用……”林轩摆摆手,开始摸着大腿,叽叽歪歪道,“擦他妹的,老子钱包呢,服务员,上威士忌,外加四**绿茶!”
老管家急忙把小主人扶起来,焦急道,“这位公子,天色以晚,我看今天就算了吧!”
他现在都要急死了,这件事要是被老太太知道,免不得要被责骂。
“嗯,行吧!”林轩忽然伸手拉住老头的,晕晕乎乎道,“先别走呀,咱们留个联系方式,电话号码多少?”
“什么号码?”老管家楞了一下,随即便知道,这货是喝多了,带着歉意道,“哦,以后,以后在联系,我等就先告辞了。”
古代喝的米酒虽然度数低,可后劲大,林轩也是晕晕乎乎的,直接倒在地上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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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潇湘
依稀间,林轩仿佛又回到了现代社会,他站在大街上,依旧穿着古代的长衫,引得路人前来围观。
我,我穿越回来了?
林轩根本不在乎周围人那怪异的眼神,他心里无比激动,畅快的大声道,“哈哈,我又回来了,这才是我的世界……”
“噗通……”
脸上忽然传来一阵剧痛,林轩不由得惨叫一声,映入眼帘的是一双穿着布鞋的小脚。
将头一看,映入眼帘的是张极为精致的脸旁,她正惊慌的盯着自己,视乎被自己的鲁莽举动吓到了。
林轩也是无比诧异,疑惑道,“潇湘姑娘,你也跟我穿越回来了?”
潇湘微微一愣,好奇道,“林公子,你在说什么,穿越是什么?”
玛德,原来是在做梦!
自己从床上摔下来……真是丢人丢到家了!
“我,我睡觉糊涂了……”林轩眼神有些黯淡,沉默一阵道,“现在几点了,我的意思是,现在是什么时辰?”
潇湘小心翼翼地将他扶起来,轻声细语道,“已时刚过,快午时了!您昨晚喝了不少的酒,奴家便将您安排到这里了。”
啊?居然在飘香院住的,那岂不是……
林轩无比紧张道,“我,我没干什么不好的事吧?”
潇湘楞了一下,摇头轻笑道,“没有,您是单独歇息的”
擦,有没有搞错?
老子都住在会所里了,居然还让我自己睡,你们的服务质量也太差了……
这种话也就是在心里唠叨,林轩自然是不能说出口的,讪讪道,“就有劳姑娘了,我,我大哥他没事吧?”
“程公子以起身了!”潇湘递过来一杯茶水道,“你们昨天喝了整整十坛陈酿,把妈妈都给吓到了。”
这三人当中,林轩是绝对的主力,他喝了差不多一多半。
“没事,让我大哥结账,他有得是钱!”林轩将茶水一饮而尽,感觉喉咙滋润了很多,有股凉凉的感觉。
“还是奴家先把公子的账结了吧!”潇湘白了他一眼,起身从桌上拿起了曲谱道,“这里总共六首歌,按照之前说的,每首歌五金,就是三十两黄金,奴家已经给您准备好了。”
哟呵,这潇湘还真是有钱啊!
不过林轩想想也就释然了,后世那些明星,哪个不是腰缠万贯,而且古代的女子更是万千宠爱于一身,赚钱自然不是什么难事。
“多谢姑娘!”林轩点点头,有了这些钱,自己的小日子应该混得不错。
此时气氛有些尴尬,潇湘突然开口道,“想来林公子已心有所属了吧,不知是哪家的千金小姐?”
“还千金?”林轩微微一愣,摇头道,“我就是个穷小子,直到中举之后,家里才有说媒的,不过又要进京赶考,这事就耽误了。”
“您现在金榜题名,名门闺秀定是少不了的。”潇湘十分贴心地帮林轩洗漱穿衣,就好像刚过门的小媳妇。
林轩面露苦涩,颇为感慨道,“我就想找个持家有道,对娘亲孝顺的媳妇。至于千金小姐,我还真养不起。”
古代女子贤良淑德,野蛮女友自然不可能,可供挑选的佳丽应该有很多。
潇湘忽然抬起头,直接跪在林轩面前道,“林公子,奴家有一事相求。”
林轩无比惊愕,急忙将她扶起来,“姑娘有话好说,你跪下干嘛呀!”
“实不相瞒,奴家乃是罪臣之女……”潇湘神色悲痛,哽咽道,“家父原本是户部侍郎,因卷入朝堂争斗,被流放岭南途中丧命,而奴家被送入教坊司,沦落红尘……”
那一年潇湘只有六岁,自幼学习歌舞器乐,十岁便开始表演,陪客人饮酒作乐。
因容貌秀丽,歌舞出众,深得客人欢心,然而众多恩客当中,没有一个愿意为她赎身的!
倒不是因为赎身的钱财巨大,而是潇湘是罪臣之女,很有可能成为政敌攻击自己的说辞。
同时潇湘心气颇高,想找一位年轻俊秀的大才子,更主要的是,她想找到能跟自己两情相悦的意中人。
林轩并不知道这里的原因,面露难色道,“我倒是想替你赎身,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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