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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吴掌柜-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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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了一间比较大的飞镖房,就算他闭着眼睛都能将那个东西稳稳当当的射中靶心,人称飞镖小王子,甚至在业余赛上都拿过奖的,所以吴永麟暗自庆幸以前还好有这么一技之长,才让自己有惊无险的过关了。
师哥,你能送给我一匹汗血宝马吗?当吴永麟问岳飞生日需要什么礼物的时候,这小子口气不小,提了一个这样过分的要求。
吴永麟想起了现在还在野牛谷昏迷不醒的岳飞,如果给他带这么个礼物回去,他会醒来吗?再怎么样,他想试一试。
汗血宝马可日行千里,夜行八百,因为它的肩部和颈部汗腺发达,马出汗时往往先潮后湿,对于枣红色或栗色毛的马,出汗后局部颜色会显得更加鲜艳,给人以流血的错觉,因此称之为汗血马。
汗血宝马可以说在吐蕃是可遇不可求,往往是万中无一,当年为了向卫朝的童大人示好,措姆浑可以说在周围方圆百里之内搜寻了数个山谷,沟壑,才在靠近一处悬崖的驼峰之处,一个手下经验丰富的游牧人搜寻到了汗血宝马的点点踪迹,后来历经千辛万苦搜寻了大半年才仅仅找到了一匹。当它把汗血宝马作为礼物献出去之后,得到良驹的童大人对他更是广开商道,让措姆浑获得了让其他人羡慕嫉妒恨的无数财富,所以说,只要投其所好,在任何朝代都能混得开。
也许是为了迎合这次盛会,从远处的峡谷中被游牧人赶过来的那群野马中居然夹杂着一个让人看一眼就不会忘记的俊美的马影。它通体成黑色,个头直接比旁边的野马高出一截,当他前面的两蹄因为受惊而抬到半空的时候,那健美的身姿更是一览无余,也许是马群太拥挤了,四肢落地的烈马鬃毛间渗出滴滴汗珠,还是端木雄眼尖,他惊呼一声。
“吴大哥,我看到了一个浑身涌动鲜红血液的绝世良驹,我敢肯定,这匹马是匹好马。”
是个人都看得出来那匹马不是凡品,吴永麟更是喜上眉梢,也许早已有许多双眼睛盯上了这匹宝马,他今天无论如何都要完成答应岳飞的诺言,让这匹烈马臣服于自己的胯下。
今天比试的规则很简单,只要每个人利用手中的打成活结的套索套住飞奔的野马中的一匹,并将此马驯服,不但能拥有这匹坐骑,当然最主要的是能通过今天的考验了。
说白了,就是各展其能,驯服任何一匹野马就行,套马轩只是一种工具,前有吴永麟无弓射靶心,今天有些潜移默化的东西都在悄悄的发生改变,有些人为了获得库拜的名次而来,有些人自知能力有限,只求能得到某些女子的关注而已,无论胜利与失败,其实来的人都得到了自己所需要的,所以说他们都不是失败者。
前方的野马被游牧人包围在一个圈内,参赛的数百名选手排成了数条横队,人人手中拿着拇指粗细,由麻棉搓成的绳索,上面还打了一层类似于油蜡的东西,套马轩在套中马颈之后,不至于在中间卡住,能让它迅速的收紧,因为一旦没牢牢套住马首,贸然越过去,惊马很有可能将驯马人直接从马背上摔下来,而与惊马在马背上博弈的过程中,唯一能固定住身形的,也仅仅只有这套马轩了,而且套马轩收紧了,野马也会变得呼吸困难,这也从另外一方面加大了驯服野马的可能。
前方的游牧人在选手起跑线站立的旗手的示意下,早已给那些野马让出了供它们奔跑的通道,在那匹通体油黑的头马率先奔腾出去之后,后面的马群也不甘示弱的跟了上去,它们就像一片片飘动的浮云,在蓝天碧水之间穿插,跳跃,前行,也许过不了多久,它们就能和天际永远的融合在一起,再也分不开了。
在野马群被放出之后,立于起跑线最前面的选手很明显的发现那团浮云早已分开成了数片,这让那些以为随随便便扔出套马轩就可以在马群中套住马的人开始有点犯难了。因为吴永麟就对这个一窍不通,在原地他试了几下,要不绳子整根都脱手了,要不就根本套不中,反正今天对他来说注定又是一场硬仗。
一声哨响,人马合鸣,大地震颤,骑在马上的勇士早已挥动手中的马鞭,抽打着身下的骨血机器,追逐属于自己的那一片云彩。
让吴永麟觉得奇怪的是,措姆浑那一组并没有追向中间的那匹头马所带领的野马队,他们很快在一处土凹中完成了这一次的套马轩之旅,等吴永麟再往回看的时候,三人一人牵着一匹野马往回走去,其速度快得让人咂舌,吴永麟深深的怀疑这里面是否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措姆离示意了他一眼,让他别被这件事所影响,狐狸到后面自然会露出尾巴的。
还好这次的规则并不是以快作为评判的标准,所以吴永麟骑在马背上并不急于一时,和措姆离,端木雄胯着烈马往前冲的时候,轻松的开始吹起口哨起来。
刚刚的烈马之所以被分割成数片,原来他们到达前方几处土包格挡的低洼地带之后,为了争相逃命,他们分别从低洼地带中穿行而过。此时再往前看,它们居然又合围在了一起,原先只想浑水摸鱼的吴永麟又有了将头马收于囊中的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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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草原盛会之汗血宝马
当端木雄正准备从小低凹中穿驰而过的时候,内心有一种隐隐的不安,他总觉得这里面潜藏着什么危险,但就是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当他在低洼地带正准备策马离开的时候,才发现问题出在哪里。
原本的马群,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居然同时折身而返,如一头头奔兽朝他们涌了过来,旁边的吴永麟对于这种局面没什么经验,居然乐坏了,朝着向他们奔过来的野马群,紧紧的一手抓着缰绳,另外一只手早将套马轩挂在了膀子上,找准时机,对准头马采取致命的一击。
旁边的措姆离眼光一紧,对吴永麟吼道:“你不要命了,快往回撤。”
远处也不知是哪个部落的几个汉子也学着吴永麟呆立在洼地一旁的土包上,措姆离知道,这几个人多半和吴永麟一样是新手,他们根本不知道即将到来的危机将会让他们此生难忘。
头马快要越过洼地的时候,那几人早已将手中的套马轩毫不犹豫的出了手,虽然头马偏头躲过了几个人的套马轩,但最终还是被一个身手敏捷的吐蕃汉子套住了,当让他意外的是,这匹头马的力道奇大,他手中牵引套马轩的另外一端居然脱手了。
他来不及思考,便直接从骑来的马背上跃了过去,本来他觉得可以牢牢的抓住那匹头马的时候,头马居然转身飞起一蹄,直接将他活生生的踢了回去,而原本停驻在这位吐蕃汉子旁边的骑乘之马也许是被这种气势所吓,早已消失的不见踪影,当他正准备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离着和头马有一段距离的野马群如一团烈火扑了过来,就这样,他在众人的余光中被野马群踏成了一滩血泥。
洼地高地的其他人更是错过了最佳的逃跑时机,这群疯了的野马早已慌不择路,刚开始未曾踏足的土包也成为了它们的逃避之径,在马骨与人骨激烈的撞击之后,这些人发出了惨不可闻的嘶吼,前面的人根本来不及救援,他们便淹没在了马群中,至于能否再次找到他们中的任何一个活口,所有的人都不敢打包票,因为马群过后,并没有在奔跑的野马背上发现任何的人影,那些人多半凶多吉少了。
刚刚还轻视这群野马的众参赛选手此时变得脸色凝重,有些胆小的直接退出了比赛,往旁边开阔的草原逃难去了,而比赛的规则是一旦过了野马活动的范围,将被告知此次的库拜之旅正式结束。
“我看这匹宝马野性难驯,要不还是算了吧?”
措姆离试探性的问道,因为刚刚那个被头马踢开的那个吐蕃汉子他是有一定印象的,那人在去年库拜的最终排名上是排在第十位的,他去年这个项目上可是又快又准的,也许自信心膨胀的他,完全没想到今天在阴沟里翻了船。
吴永麟却淡淡的一笑,看了看两人手中还未出手的套马轩,一个大胆的想法冒了出来。
“吴先生,你这是要干嘛?”
吴永麟将措姆离和端木雄手中套马轩打活结的那一头同时抓在了手中,口中笑嘻嘻的说道:“我借一点你们的力量。”
如果几人同时转身朝马群回奔,不但危险,而且座下的烈马被迎面而来的野马气势所吓,可能还没来得及靠拢,便转身逃跑了。
“你的意思是?”措姆离好像抓住了吴永麟兵行险着的某些痕迹,但并不明朗。
“吴大哥,你这样太冒险了。”端木雄为这个唯一的朋友开始担心起来,他可不想失去这个让他觉得还不错的朋友。
“等会我们一齐转身往回奔,在关键时刻我会放慢速度,然后等你们将我弹射出去了。端木雄,你小时候玩过弹弓塞?我这一次要当一次你们两人手中的弹丸。”
“啊”父子二人同时不可思议的发出惊恐的呼喊。
“放心吧,这次把握又齐了。”
两人不置可否的对望了一眼,吴永麟敢这么说,一定有了十足的把握,两人不再劝阻,但心里还是在打鼓。
三人同时掉头朝野马群奔了过去,旁边的人只看见他们居然用套马轩连在了一起,难道这三人疯了,这不是螳臂当车,自寻死路吗?
在离野马还有一定距离的时候,中间的那个家伙居然将马速放慢了,难道他害怕了?但他为什么还抓着那套马的绳子呢?
众人还以为他要被旁边的两人直接从马上拉下来的时候,他接着胯下烈马的力道,直接弹射而起,而旁边的两人,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居然将这个汉子像一个弹丸抛射了出去,此时他手中握着的原有的套马轩也同时出手,远处观望的众人大气都不敢出一下,因为这人直接来了一次凌空套马,而接下来如何面对冲过来的马群的危机,有些不忍心看到他血溅于马蹄下的女子,直接用双手捂住了眼睛。
套马轩精准的套住了头马的马首,当头马再次准备出蹄的时候,那人高声调笑道:“找打。”
吴永麟借着套马绳的力道,又跃起了数米,他这一根套马绳居然比其它的要长出数米,吴永麟腾空于头马上方的时候,用套马绳尾端对着头马的屁股狠狠的来了一下,他出手也是毫不留情,马绳鞭打的地方留下了一个深深的血印子,他要给这个桀骜不驯的家伙长长记性。
头马屁股吃痛之后,收回了想袭击他的蹄子,吴永麟更是借着这个契机,稳稳当当的落在了头马的背上,此时的他,双脚紧紧的缠着马肚子,双手牢牢抱着马颈,身体前倾,完全和头马贴在了一起,此时的吴永麟早已吓出了一身冷汗,感受着烈马同样冒出的阵阵血红般的汗渍,心里却没有一点欣喜之情,因为他感受胯下这个家伙正在准备再次阴他一把。
就这样,头马一直带着背上甩不掉的家伙在草原上奔驰,此时野马跑动的方向早已弄成了一个半弧形,这群野马在一个类似于椭圆形的跑道中不停的奔跑,其它的参赛队伍抓住这千载难逢的机会,一个个将手中的套马轩出手,措姆离和端木雄也分别将一匹野马收入囊中,但他们却丝毫提不起一丝兴趣,因为过了远处前面的那个山坳,将是一处深谷,难道这畜生想和吴永麟来一次同归于尽?
其它的参赛选手更是紧紧跟在吴永麟的背后,他们想首先知道整个事件的结局,但由于头马奔跑的速度太快,一人一马逐渐消失在他们的眼中。
………………………………
第135章 草原盛会之命悬一线
吴永麟的身体随着头马身躯由于奔跑而不停的震颤之后,越来越难以固定他在马上的身形,首先是没有马鞍和马镫,其次他和马浑身汗如雨下,马背上的油脂越来越多,虽然这匹马此时看起来浑身通体赤红发亮,闪现着奇异的光泽,但背上的吴永麟却一点欣赏的兴趣都没有。
一人一马此时此刻比的就是耐力与毅力,吴永麟大腿靠里的部位早已麻木和酸软无比,他甚至怀疑他那引以为荣的那话儿还能不能用,但现在是骑马难下,为了欠缺的那一点点自尊心,他这次完全和这匹宝马杠上了。
怎么这么大的风声?吴永麟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劲了,抬起头望的那一刹那,这匹马性格还挺好强,居然想和他来一个同归于尽。
其实这匹汗血宝马也是有苦说不出,它本是想利用这深谷吓一吓背上的吴永麟,让他知难而下,但这个家伙就是一根筋,到快要到达边缘的时候,背上这个执拗的家伙居然还不曾放手,而汗血宝马想回头已经来不及了。
望着那数丈高,底下并无河流的深谷,吴永麟此刻完全是有苦说不出。就在汗血宝马刹车的那一瞬间,吴永麟来不及控制住身形,早已从马上像一个弹丸再次被抛了出来,而即将等待他的,可能是再也无法回头的死亡。
就在吴永麟的身形脱马的那一瞬间,他借助最后的一点气力,直接在烈马的脖子上狠狠的来了一脚,他这次完全是在赌博,他希望自己的这一脚能让原本可能掉下山谷的汗血宝马稳住身形,只有它稳住身形了,这一人一马才有逃生的可能。
吴永麟的那一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汗血宝马停在了深谷的边缘处,而吴永麟因为掉下去之前抓住了一根套马绳,此时只得像一根腊肠一样悬挂在深谷边,但边缘处的汗血宝马也没好到哪里去,由于套马绳负重过大,原本的活结现在变成了一个死结,可以将汗血宝马活活勒死的一个可能永远解不开的一个死结。
此时的汗血宝马的脸色越来越难看,眼珠突出,鼻腔的呼吸越来越粗重,就连嘶鸣的力气都没有了,它的眼神中饱含着死前的无奈和落寞,但它的求生意识却非常的强,仍然在不停的往后倒退,前蹄蹬踏的泥草让下面的吴永麟有苦难言。
吴永麟实在于心不忍,直接掏出了怀中的一把匕首,这个是他改造箭矢的时候,借过来,并没有还回去。
他毫不犹豫的举着手中的那把匕首,朝连接这一人一马的生命之绳勇敢的割了下去,一人一马都死,总比一人死要强,既然这一切是自己造成的,就让自己来承受吧。
吴永麟曾经很想小心谨慎的保护好这条小命,但自从卷入这像无底洞一样的旋涡之后,他再也脱不了身了。
他很怀恋在二十一世纪的日子,那样的法制社会一切都将法律,如果你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你可以申请司法机关的行政保护。
但在这个弱肉强食,近乎茹毛饮血的时代,没一点亲情而言,你只有表现的更强大,你才能有活下去的可能。
而正是这种超前,对每一个生命都负责的态度害的他过着如今如浮萍般四处漂泊的日子,他现在也是有家不能回,心爱的人是死是活也不清楚,他很想让自己歇下来,哪怕一刻也行。但过了那一刻怎么办?他还是得面对这一切,毕竟提前一刻准备,让胜算会大很多。
这一辈子辜负了这么多如花美眷,在这生命即将消散之际,他想起了月灵儿,这个迄今为止还没和她有过雨润之合的女子,那原本一儿一女的夙愿,可能要别人来代为完成了,哎,希望自己走了之后她能看得开吧。
慕容怡清,也不知道现在她跑到哪里去了,有些时候吴永麟其实挺想她的,毕竟她是来到这个世道之后,自己的第一个女人,他把初恋留给了叶心梅,把无尽的伤害却留给了她,要不然她怎么会不告而别?如果她那次在他醒了之后肯见他一面,他肯定有把握让她心软留下来,毕竟她都是他的人了,有什么天大的理由能大过男女之间的人道之合?
宋凝雪,这个可怜的孩子,也是对自己最痴情的一个,同样也是下落不明,心里只是希望她能过的好一些吧。曾经对她的许诺也许只有下一辈子才能实现了,但下一辈子两人是否还能相知相恋?如果是两个男人,那就有点尴尬了,最好还是喝过孟婆汤忘掉这世的孽缘吧。
我也想我的初恋了,如果我勇敢一点表达,我就不会堕落,就不会被你这个家伙占了我的身体哎,往事不堪回事,让一切随风吧。
别打岔,我要回忆的人都还没想玩呢,一边玩去。
张虎,岳飞,周勋,茅子兴,措姆离,端木雄,我们来世再见了。
师傅,徒儿下来陪你来了,你一个人在下面不会寂寞了。
吴永麟直接紧紧的闭上了眼睛,他想死的时候眼珠能保留在自己的眼眶之内,下地府的时候能和师傅下围棋不会有什么障碍。
吴永麟的闭眼的那一刻,明显的感受到时间像过了一万年般长久,这只争朝夕的日子即将远去了。
头上的烈马在吴永麟掉下的那一瞬间发出了一声低鸣,就在吴永麟被他这一打岔睁眼的那一刻,自己套到烈马头上的绳索打脸般掉了下来,而反观自己套的这套马轩,在烈马脖子靠下的位置。
而自己这根绳索,也是自己特别加长过的,如果不是这头汗血宝马网开一面,如果不是自己的无心之举,今天自己就真的难逃一劫了。
凡事有因必有果,冥冥中很多东西好像就是命中注定的,既然答应了宋凝雪的那个愿望还没有完成,那自己就好好的活着。
吴永麟抓住了垂吊下来的长绳的末端,手上一使力,烈马更是急速往后退,刚刚的窒息之痛早已过去,它总算恢复了原先的无穷力量,将边缘处的吴永麟一拖一拽的拉了上来。
………………………………
第136章 草原盛会之胭脂公主
吴永麟骑着自己以追云命名的绝世名驹出现在众追赶的骑手面前的时候,虽然吴永麟浑身沾满了草屑与泥沼,但众人的眼光完全没放在他身上,此时的追云刚刚经历了生死劫,那种通体流血般的殷红如一颗璀璨的红宝石,散发着与生俱来的耀眼的光芒,让众人的目光一刻都不想从这宝马的身上离开。
吐蕃人对名驹的挚爱不亚于卫朝人对墨宝名画的珍爱,对于这个在马上开疆扩土的民族,马儿是他们最好的朋友,马对他们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马可以作为运输的工具,可以传递家书,马也可以作为食物,而在这刀剑为王,以武力决定一切的动荡年代,某一派拥有骑兵的数量直接决定了整个战局。
“吴大哥,恭喜你。”端木雄毫不理会周围灼灼的嫉妒的目光,直接靠近吴永麟,和他并排骑着马儿轻跑起来。
也只有吴永麟自己知道这一匹良驹完全是用自己的半条命换来的,现在想想都有点让他心有余悸。
“明天的比试是什么?”吴永麟抚摸着胯下现在温顺无比的追云,看着那因为被套马轩勒出来的一条不浅而且有点发紫的红印,心疼不已的问道。
“明天就是牦牛大战了。”
看着一脸迷惑不已的吴永麟,在旁边跟上来的措姆离解释道:“明天你会和一头野牦牛困在一起,不管你用什么方法,唯一的要求是将野牦牛击倒,要不然,不是你死就是野牦牛亡。”
“你应该会有什么独特的破解方法吧?”
“大多数人会选择用利器,箭支击伤野牦牛靠近颈部或者背脊的位置,让它慢慢的流血而亡,但能从这一关留下来的人将会大大缩减,因为野牦牛吃痛后会变得更加疯狂,只有参加过的人才会记得这种永生难忘的生死角力。”
吴永麟林奕龙想起了自己那个时代西班牙的斗牛,其实和这个比试如出一辙,至于自己如何再过这一关,吴永麟暂时理不清头绪。恐怕贡献自己温暖的菊部也过不了关,因为那些牲口完全不懂风情,就是一群嗜血的牲口而已。
广场上的众女子看见一个污秽不堪的家伙骑着那匹温驯的头马追云的时候,叽叽喳喳议论个没完没了,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有一个大胆的女子居然靠过来想摸一摸追云油光可鉴的鬃毛,当追云轻嘶一声后,她吓得直接退入了人群中,现在追云所表现出来的温驯,并不是人人都可以享受到的。
“过来,不用怕,我带你转一圈。”当吴永麟伸出手去牵那位刚刚被吓坏的吐蕃女子的时候,人群中投过来一阵阵热浪般的嫉妒之色,这吐蕃女子姿色上等,与卫朝其它女子不同的是,她充满了野性,当她那健美的大腿跨上追云的时候,浑身散发出秀色与力量完美结合的飒飒英姿,让吴永麟都忍不住心神游离了一番。当浑身洋溢着无限青春的女子和吴永麟一起并排坐在马背上后,一位暗处的女子气鼓鼓的嘟着嘴巴,扯着自己的衣角,并把目光抛向了别处,她再也不想理这个花心大萝卜了。
吴永麟这么做,只是想向措姆浑,志玛措等人展示他才是真正的胜利者,而岂不知背后的吐蕃女子早已春心荡漾,目眩神迷,抓着吴永麟健壮身躯的纤纤玉手再也舍不得离开了。
“想不到也是一个沽名钓誉的好色之人。”远处的志玛措冷冷的怒道。
“既然他喜欢女人,我们改日何不成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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