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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世与救人-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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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功德之类的东西去阻挡呢?
最后一点,就是我们现在说的了,这个世界的奖赏,往往只看效果,不看动机。这是避免一些说不清的纠纷。效果本身也有两类,一类是直接看得见效果,一类是能影响他人的心态的效果。我们学习认识看不见的神,自然地会逐渐认识影响他人的心态的这类效果,大家可以用心去体会。
而奖赏真的不看动机吗?《圣经》说,神必奖赏那爱慕祂的人。神是洞察人的内心的神,所以我们一定要相信一点,若天堂存在,不信神,不为神做工的人,是没有资格进的。若人在没有信的情形下,能因为自己的义举进天堂,那也只能是出于神的怜悯。
神的心愿自然是希望更多的人能得救(《新约圣经》中,使徒彼得说,是所有的人都得救)。但我们中国的儒家的儒字,拼写出来是人的需要。我们也可以换个角度想,神想要人人都得救,但神也需要解决人的罪的问题。在“想要”和“需要”的这类矛盾中,儒家的解决方案是克己复礼,也就是战胜自己的(人的因为罪带来的负面的)**,顺从于道德和法律等。这样的心思愿望是美好的。但神的解决方案却不一样,神的愿望是美好的,祂的需要(解决人的罪),就是要用律法等形式表现出来的一种制约。因此神不会克制自己的这种美好的**,而是要不顾一切牺牲地,在成全律法的条件下,成就自己这样的救赎人的**。因此,神不惜以牺牲自己的独生爱子(实际上因为父神和神子的一体性,是一种自我牺牲),来救赎世人。当然,耶稣以人的身份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时候,也要战胜撒旦和罪,克制那些负面的**,这些在经文上都有记载。但经文更多地展现的,是耶稣的爱、牺牲和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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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摩西律法对以色列人的恒久祝福
上一章我们提到了让以色列人得自由。让以色列人得自由的一个关键,是要让他们能够饶恕奴役了他们数百年的埃及人。耶稣说过,“你若不饶恕你的同伴,神也不饶恕你”。耶稣是从一个特殊的角度说这话的,这个我们将在以后的专门针对饶恕的章节解释。
上帝是了解人性的上帝。我们也说过,《圣经》对人性透彻的剖析,是上帝造人的一个明确的证据。然而《旧约圣经》没有直接提到以色列人是如何忘却对埃及人的仇恨的。而我们也知道,在人性之中,仇恨往往是深的,饶恕往往是困难的。这是否说明,《圣经》是编造的,因此忽略了这个人性的巨大弱点。
其实不然,上帝解救以色列人,并不是让他们在埃及地直接取代埃及人,让埃及人做奴隶,这样报仇雪恨。我们要相信上帝有这样的能力。然而,上帝却不惜花费精力,将以色列人带出埃及,带到曾经给他们祖先的应许之地。也就是说,像我们现代人说的,“move on”,很多现代人是用这种方式来忘却仇恨的。而《出埃及记》也隐含地给了我们这样的启示。
出埃及后,以色列人在旷野中有一番艰辛。在这个时候,上帝给了他们水,天上的吗哪等供应。但他们也怨声载道,有的人还抱怨说,摩西让他们过的日子,还不如当初在埃及地作奴隶时过的日子。寻求自由自然要经历艰辛和锻炼。这种艰辛和锻炼,一来坚定人的意志,二来也让那类的抱怨发泄出来,减少他们对埃及人的仇恨。现代埃及考古,有学者就很不服气地说,埃及人似乎没有像人们想象中那么虐待奴隶。人的观察点是相对的。以色列人呼求神的时候,将埃及地的奴役说得很沉重,也的确有埃及法老将以色列人的长子丢在水中淹死的记载。但我们若参看以后《约书亚记》的经文,和那个时代轻贱生命的实践,这种行为在当时也是普遍的。而当时的埃及社会,毕竟是世界最高的文明。所以神也让以色列人在旷野的艰辛中,看到事情的另外一面。当然,神也用超自然的手法,否定了以色列人回埃及重新做奴隶的想法。
经过在旷野的四十年漂流后,按古代人的寿命,老一代的人全都去世了,连领他们出埃及地的摩西也去世了。这时候,神让约书亚引领以色列人进入应许之地。是进入应许之地,让以色列人彻底地忘却对埃及人的仇恨的。我们现代看应许之地,自然是耶稣用生命的付出为我们带来的,与上帝在天国同在的应许。
我们反对断章取义地解读《圣经》。耶稣说的那句结论性的话,“你若不饶恕你的同伴,神也不饶恕你”,却可以脱离了经文做一个解释。当人活在仇恨中,被仇恨纠缠的时候,他们将很难得到神的祝福,体会到生命的真正意义。他们的行为,本身就造成了与神的隔阂,而将自己放到了不被神饶恕的位置。
之所以在介绍律法的精神之前先介绍饶恕,是因为传统的中国文化中,有一个好处,就是尽量不要争讼。从神学的意义上说,谁愿意将自己摆在神的审判之下呢?耶稣甚至将接受神的救赎,进入神的天国,比喻为一个人在见法官之前,要想办法与原告和好。
第一次接触摩西律法,契约精神等,是听朋友讲契约精神尊重私有财产。这很奇怪,《圣经》不是说,一切都是神赐予的,最终又都归于神吗?为什么摩西律法的具体条文,又再三地强调财产管理的各种细节,并保障家族的延续性呢。其实这体现的,一个是人与神的关系,一个是人与人的关系。人赤条条地来到这个世界,死去的时候什么也带不走,所以他的财产,荣耀等,在神面前,就自然都是神赐予的,最终也是归于神的了。在这个世界,人只是一个代管者和使用者。这并不是人想象的那种先天的和后天的这样的区别。这更像一个员工,到公司上班,职位越高,本事越大,老板就将更好的仪器设备给你使用,等你离开公司的时候,还是要将那些仪器设备留下来。
当然,神是要给奖赏的。但我们想象一下公司的情形,有谁把得到的工资放在公司里而不拿回家呢?神的奖赏自然是丰厚的,以后我们会在《新约圣经》的篇章中,介绍耶稣做的“葡萄园工人”的比喻。神的奖赏是与神同在的天国,那也是基督徒最终的家。
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却不是这样的,自然要尊重私有财产,这也体现了神的爱、宽容和怜悯。《新约圣经》中,耶稣复活归天后,因为耶稣的复活,圣灵的降临,那时的信徒与神的关系达到了一个最美好的阶段,而那时传福音也非常需要一些物质支持。这时候,就有了很多将全部家产奉献的例子,为神做了美好的见证。人与神的关系在人与人的关系中全然实现了。
当然,这在我们现代社会是很难想象的。
我对那种奉献的(在现代的)可行性也有疑惑,就问了一个牧者。那位牧者没有回答我,却微笑着告诉我说,据他研究,那时奉献全部家产,并不包括房产,信徒还是住自己的房子。后来有次在美国朋友聚会,有人就抱怨说,现代社会压力大,每月的收入都花得精光。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那样的奉献也没有那么可怕,我们现在过的,也是类似的生活。当然,我并不是想说大家要这样奉献。那时候大家刚刚见到耶稣复活,信心很大,心中也有喜乐,也有要将福音传遍(当时概念下的)全地的目标。若在现代社会一个人这样做,我们毕竟都是人,只怕有人会嫉妒、闲话,也怕自己后悔。奉献要靠信心,若真的信心到了那种程度,想全部家产奉献,我相信那是好的,却建议去听一下牧者的意见。负责的牧者,往往会告诉你先去教会做点义工之类的简单的事情,考验一下自己的信心。若做完义工,有喜乐,再合适地多捐一点钱。最好能做十一奉献,因为十一奉献是有神的应许的。总之,不要着急,要像现代医学那样,对自己的信心有个测度,要相信神的爱和耐心。
回到主题。现代社会的法律与古代的世俗法律相比,条例要详细很多,具体执行的细节也有了很多的进步。有人曾经说,你们基督教的那些知识是几千年前的知识,早就过时了。这句话引起的第一反思是,时髦就一定是好的吗?看法国作家大仲马的一些文学作品,清晰地记载了鸦片类毒品曾经是上流社会的时髦。吸烟也曾经是非常时髦的。时髦的东西价格是很高的,但价值却往往与价格脱离。
然而我们并不想用这种方式反击质疑。反击质疑靠的是真理或真相。在任何具体的历史条件和具体的环境中,我们的选择和行为都是有一定局限的。但神启示的精神却不受这种约束。所以评价摩西律法,正确的方法是,对律法的具体条文,要看相对于当时的各样社会实践,是否更加符合公义,更加先进,更加科学。在律法的精神层面,要看律法是否能在当时的约束条件下,体现神的公义和爱的精神。更重要的,是要看现代社会的条件下,学习这样的公义和爱是否还有意义,以及如何学习这样的公义和爱。
请允许我先简略地介绍一些摩西律法的具体可考的先进性。埃及社会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有详细记载的古文明。考古也已经验明埃及社会从法老开始,就有近亲结婚的现象。然而摩西律法否定了近亲结婚,我们可以推理说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明确地否定近亲结婚。根据中国的一部现实主义小说的记载,近亲结婚在中国的近代(明朝或清朝)还被视为很正常的。现代医学已经证明,近亲结婚会增加遗传疾病的概率。很多人对犹太民族素质高的原因做了各样的分析。几千年来没有受近亲结婚的影响,也许可以算作一条。
第二条以前提到过,没有任何株连性的定罪的具体法律条文。
第三条是摩西律法制定了对各样传染病隔离的条例。这在当时来说,可以说体现了很高的医学水平。其实割礼本身就是符合医学卫生知识的,严谨的生活规定对减少民众的疾病,保持一个民族的素质有很重要的帮助。相比起来,生活态度很随便,得了病后即使被成功地治疗了,也不如生活态度好,少得病的。我们现在已经知道很多疾病是基因缺陷造成的。我们也可以设想很多基因缺陷是疾病在某一代人身上造成的。这是一个恶性循环。摩西律法若被犹太人严格遵守,对犹太民族的素质是一个极大的祝福。
当时社会的生产力只能支撑简单的社会结构。在《创世纪》关于约瑟的记载中,埃及地有监狱系统,那或是古埃及的一个“高度文明”的具体体现。摩西在做埃及王子的时候,大概也对埃及的监狱系统的各种弊端有所听闻。摩西也或者通过犹太人为奴的经历,或者通过旷野中的人对监狱的反感有所了解。总之摩西律法没有提到为将来会在迦南地生活的犹太人设置监狱体系。
事实上,几乎所有的古代文明都没有监狱制度,或者只有拘留嫌疑人直到审判的监护制度。考古学证据表明,大多数文明只拘押囚犯到审判,然后进行罚款,鞭打,切断肢体或死刑等惩罚。事实上,把某人放在监狱中一段时间(有期或无期徒刑)作为一种惩罚,从历史记录看是在19世纪时出现的。埃及的对人进行长期关押的监狱系统,记载在《圣经》中约瑟的故事中,必然是埃及特殊现象的真实记录。这也表明,《创世记》的作者必然经历或知道这样的监狱系统,这自然会指向摩西是真正的作者。
幸运的是,考古学家在古埃及找到了监狱系统的证据。证据来自古埃及纸莎草纸中的记载,由埃及古代学家wchayes翻译出版,系统地讨论了埃及监狱(hayes 1972)。它表明,当时的同一监狱分为两部分,一是关押长期服役的囚犯,另一个是关押等待审判的人,这完全符合圣经描述的约瑟的故事。我们可以猜测,约瑟被关押的监狱较小,因为法老的贴身仆人也被投入同一个监狱。考古学家也猜测,被囚禁的囚犯不会像我们现在那样服务数年(有期徒刑),而是终身服役。还有证据表明监狱需要管理人员来保存记录,这也符合圣经关于约瑟的故事的记录。
另一个证据是,圣经记录约瑟在被带到去见法老之前,要洗澡和剃须。考古学证据表明,古埃及人强调身体清洁,法老的胡子是假胡子。这在古代世界是一个罕见的习俗(古人大多数是蓄胡须的)。这是一个强有力的证据,证明约瑟的故事的记录者是真实的古埃及时代的人。
请允许我们转入对摩西律法中一些闪光的精神的介绍,这些精神有着永恒的指导意义。
希伯来人不可永远为奴《出埃及记》21:2…3 你若买希伯来人作奴仆,他必服侍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地出去。这是“十诫”后的第一条具体的律法条例,是希伯来人自由的保障。这类的经文不仅仅祝福了当时的犹太人以及古以色列国和犹大国的犹太人,也在犹太人国家被灭亡后,以宗教法律形式保护着犹太人。(根据《旧约圣经》记载,犹太人在异国他乡,神都会在各样的艰难中启示先知,通过他们让其他国的君主承认耶和华神。著名的有《但以理》书的记载)。又比如在罗马帝国,犹太人就认为他们是自由的。而耶稣则进一步告诉他们,神对自由的延伸要求是人不做罪的奴仆。这类的经文在摩西律法中有多次重复和补充。也特别提到了允许希伯来人卖身为奴的条件是他们出现了严重的经济困难,并且不是孤寡等无劳动能力的人。
怜恤寄居者和为奴的人《出埃及记》22:21 不可亏负寄居的,也不可欺压他,因为你们在埃及地也作过寄居的。这类的经文也多次重复过。上世纪90年代初有机会到美国公务旅行,当时我的一位同学告诉了我一个他认为代表着美国精神的故事。当时中国汽车还很少,美国已经早就是“车轮上的世界”。我们忙着相约“游车河”,欣赏和羡慕美国“人手一辆车”的现象。他就向我们特别提到美国的交通规则很好。并讲述了一个在汽车时代的早期,有一位富裕的妇女的儿子出车祸去世了,她就将毕生的财富和精力用于制定和推广交通规则的故事。我没有考证这个故事的真实性。我这个同学现在都还不是基督徒。但我们却愿意相信这个精神的真实性。当神带领我们出离苦难和奴役之后,我们必须遵循的义务,就是不要将同样的苦难和奴役加给他人。这种精神,也是社会进步的真正动力。
对刑事犯罪的性质进行区分《出埃及记》21:12 打人以至于打死的,必要把他治死。人若不是埋伏着杀人,乃是神交在他手中,我就设下一个地方,他可以往那里逃。人若任意用诡计杀了他的邻舍,就是逃到我的坛那里,也当捉去将他治死。这段简约的经文中的“神交在他手中”,说的是偶然事件型的致死,因为当时的人认为命运是来自于神。中国文化中也有我命由天的说法。现代我们也接受这个观点,但也当明白,神的启示的方向,是要人更相信神的公义和爱。在《民数记》中,对故意杀人还是过失杀人有很详细的区分,也特别提到了逃城的设置。过失杀人者不得离开逃城,除非大祭司去世(可能是特赦的意思)。又见《出埃及记》22:2,人若遇见盗贼挖窟窿,把贼打了,以至于死,就不能为他有流血的罪。若太阳已经出来(注解:盗贼已经有逃走或暂时停止犯罪的可能),就为他有流血的罪。这段经文描述的,大概是最早的关于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区分。总之,按动机区分罪,按偶然或蓄意犯罪区分罪等等,都是现代法律体系的根本精神。
无直接刑事后果的并非无罪摩西五经中,这样的律法有点类似于“诫命”。没有列出相应的罪的直接刑事后果,说明这样的罪破坏的,是人与神的关系。没有直接看得见的处罚,不代表没有犯罪。参见《出埃及记》23:1…9。不可随伙布散谣言;不可与恶人联手妄作见证。不可随众行恶。不可在争讼的事上随众偏行,作见证枉曲正直;也不可在争讼的事上偏护穷人。若遇见你仇敌的牛或驴迷了路,总要牵回来交给他。若看见恨你人的驴压卧在重驮之下,不可走开,务要和驴主一同抬开重驮(注解:这里明显地提到了忽略之罪,也提到了要让怜悯与爱战胜仇恨)。不可在穷人争讼的事上枉曲正直。当远离虚假的事。不可杀无辜和有义的人,因为我必不以恶人为义。不可受贿赂,因为贿赂能叫明眼人变瞎了,又能颠倒义人的话。不可欺压寄居的,因为你们在埃及地作过寄居的,知道寄居的心。
罪的传递性和针对性的隔绝摩西律法,特别是《利未记》中,对各类传染性疾病作了严格的隔离规定。同时,经文又经常将传染性疾病与人的罪联系起来。当然,现代科学已经告诉我们这种联系并不完全正确。《新约圣经》中,耶稣也教导信徒与其追究罪的某种联系和谁该担责任,却不如医治罪人。也就是说,我们要从“传染”特征的角度,理解摩西律法中,传染病与罪的联系。道格拉斯强调说,人的罪其实有很强烈的传染性。实际生活中,我们也会发现诽谤、谣言、偏见、猜忌、仇恨、骄傲、贪婪、淫秽、奢侈、虚荣、嫉妒、攻击、偷盗、贿赂、怨毒、谄媚等等各样的罪,都有很强烈的传染性。现代网络文化下,我们也要警惕各样负面心态的传染。这种非常难得的对罪的传染性警戒的精神,在现代也依然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赎罪摩西律法中,特别是《利未记》中,对赎罪的各样仪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首先,这些规定彻底否定了那些拜偶像的人用子女献祭的方式。从耶和华神启示的精神上看,赎罪是非常必要的。因为神是圣洁的神,而以色列人是有罪的人。当神应许与以色列人同在的时候,若他们本身不圣洁,这应许就成了一句空话。所以只有靠神规定的各样赎罪的仪式,才能免去人的罪,实现神与以色列人同在的应许和祝福。《新约圣经》更启示我们,其实牛羊并不能真正赎罪,只是一个替代仪式。最终靠的是神的儿子基督耶稣上十字架,作为神特别预备的羔羊为我们赎罪。当然,我们要相信耶稣基督的神性,才能接受这样的赎罪。因为若是一个人替他人赎罪,这有限的人能赎多少罪呢?但具有完备的神性的基督耶稣却能为这个世界的所有愿意靠信心接受其救恩的人赎罪,并能赐这信靠的人永生。从科学上这是很容易理解的,无穷大加任何有限的(负)数,结果还是无穷大。赎罪是基督教核心教义之一,以后还会不断补充介绍。
刑事定罪要有明确证据《民数记》35:6节开始,介绍了逃城的设置和对杀人罪的细节区分。这经文一直延续到35:30节:无论谁故杀人(注解,故意杀人),要凭几个见证人的口,把那故杀人的杀了,只是不可凭一个见证人的口叫人死。古代刑侦能力不足,但民风相对淳朴,摩西律法又再三强调了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凭口供作为证据是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相对合理的。为了避免冤案,特地规定了不可以靠一个人的口供定罪的条例。现代社会因为有更高的刑侦手段,判决杀人罪要更加严谨。所以我们要顺从的,不再是这法律的具体条文,而是这段经文的精神。这精神是说,要有严谨的证据,才能决定一个人的生死。需要注意的是,摩西律法中没有任何条文提到了刑讯逼供的手段,这说明神对这种手段的厌恶。当然,人们会有疑问,那就是这样且不是断案效率低,容易放走罪犯吗?罪犯自身失去的,是与神的关系。犯罪者自己生命的失落,已经成为了他们的罪的最大的惩戒。我们也当相信神最终会审判他们。在这一前提下,针对社会和环境的局限性,人们应该抱着“避免冤屈好人”比“惩治罪犯”更重要的心态。
无证据时的决疑根据摩西律法的精神,无证据的时候,审判也无法强行对人定罪。但我们相信公义的神必然会有自己的处置。所以摩西律法对大多数罪,并没有给出推理定罪或决疑定罪之类的指导。现代人受各类侦探小说或相应的文化的影响,将推理判案推崇到了一个很高的地位。实际情况却是,现实的法律体系并不完全承认这些东西。因为推理定罪的漏洞可能很多,冤屈好人的可能也实在太大。据我所知,美国法律主要靠的,还是证据定罪。我自己当过一次陪审员。法官要求陪审团检查和断定证据的真实性,并要求用“beyond reasonable doubt”(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最终决定定罪成立与否。“合理怀疑”的意思是,在合理的基础上,假设被告是无辜的,检验(怀疑)检方提出的证据。若怀疑成立,则证据无效,若怀疑不成立,则证据有效。法官会再三强调要“合理怀疑”,因为人若要钻牛角尖质疑一些证据,任何证据都能被推翻。《民数记》5:11…31节中,作为唯一的特例,神提供了对当证据不足时,“丈夫怀疑妻子不忠”这种案例的指导。这段指导的前提,其实由经文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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