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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史前-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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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

    对这里可能出现的大型食肉动物,我一直心有余悸;第一次来到这里时,野兽争斗腥血污浊的情形和当时那种欲呕的感觉突然间再一次缠绕了我,或者可以这样说,当时我突然对此次寻找食盐的行动,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我们继续依靠着记忆向着东面产盐的树那里进,在我意料之中的是,到达那里的时候,这些树上全部都是光秃秃的,跟我们上次走的时候一样,并没有结出新的盐巴来。

    这使得我们必须寻找新的盐源,麻烦的是,我很难确保周围是否还能有这种树,于是在万般无奈下,我只好实施了之前最坏的打算,选择向西南面前进,将希望寄托于大海的恩赐。

    我们由采集食盐的地方向南走,到了河岸边。看到对面是密不透风的热带丛林,那边的植物显然要比这里茂密多了。河面有大约15米宽,水是浑浊的,带点橄榄绿,河水静悄悄地缓缓流淌,蜿蜒向前看不到头,并不时有从上游漂浮过来的树枝、树叉;抬头是湛蓝的天空,阳光明媚。

    我决定沿河岸向西行走,然后再找个合适的地方度河。队伍里没有人出声,只是默默地赶路,连最活泼跳跃的能子也因为刚才受了惊吓而显得有些倦怠。

    周围多是常绿树和落叶阔叶树,树皮色浅,薄而光滑,树根成板状,一些老干上还能长出花枝,另外大藤和附生植物特别发达,叶面附生某些苔藓、地衣,脚下生有蕨类植物,偶尔从头顶处生出几声鸟鸣声。

    起初我内心有些烦躁,感觉异常沉闷,远近不是水就是林,满目皆是如此,在靠近河岸的时候抬起头来,又是满天飞霞、云彩透明,心里再惶恐也无法视而不见。

    我下意识伸出手去,吗哪的小手立刻迎了上来。这姑娘真是越来越聪明。抓着哪吗的手,我才感觉塌实了些,随即又回过头去看看后面的人,大力几个迎上我的目光,露出大牙冲着我咧嘴笑。顿时,我又有了勇气,便觉周围景色秀美,对大自然在不经意间用流水,树木巧妙的安排出这么秀丽的景色,暗自赞叹不已。

    这里不断出现的猛兽、爬虫,让我对这片原始森林的产生了过度的恐慌,以及精神压抑,再看我这边的这些伙伴,虽然也贯注于周围的动静,却不至于象我这般精神犹如张弓之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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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露宿森林

    我终于意识到,在这里更应该把自己当做动物,而非人;就好比我的原始同伴并不知道动物和人的差别,所以他们走在这样一个陌生的丛林里才能如此泰然自若。

    丛林是一切的生物的天堂!想到这里,我才算卸下了心里包袱。我让队伍暂且停一下,叫前面的大嘴给大伙来一段鸟鸣。大嘴对此表现得热情洋溢,立刻鼓起腮膀子,给我来一段他最拿手的――“老鸦嬉笑”。听了以后,我“呵呵”笑了,而我的原始伙伴则都“吼吼”笑了。

    之后队伍继续上路,我精神舒畅,如同梦魇醒来,烟消云散,我们轻快上路,沿岸向前行走,丛生的密林一时再无法影响到我的心情。

    林中不时出现一些小型啮齿动物的身影,它们不停地在我们周围的树丛、草丛之间窜来窜去。待到它们停下来,我才真正看清它们的样子。它们与我在亚特兰蒂斯湖周围的树林里看的动物是不同的,鼻子又尖又长;有点象老鼠,奇异的是耳朵却比老鼠长许多;又很象兔子的耳朵;再加上它身躯粗壮;所以我一直以为是一种兔子;但它的头部模样又实在不象兔子,而且没有三瓣嘴,最后我很没有创意的把它取名为“鼠兔”。

    鼠兔挺大,身长有半米,尾巴长还有20~30公分的样子,先是静静地待在那里不动,在我们靠近的时候就警觉起来,先是跳几下,接着就又闪电般地窜了出去。想这样逮住它们恐怕不易,最好是能找到它们的老巢,然后一网打尽。我如此想着,并心中盘算着它的食用价值和实用价值。

    不过现在还不是对付它们的时候,我们继续前行,又发现了一种更为美丽的东西。一种漂亮的野鸡,它要家鸡大近1倍;高过我的膝盖。样子可谓光彩夺目,从头到胸部都披满靛青、蓝色的羽毛;背部和翅膀为绿色;腿、爪、喙、眼圈则为鲜红色。全身蓝、绿、红三色浑然一体;非常耀眼,我想把它叫做翎毛鸡,于是它就被叫做翎毛鸡。

    美丽的翎毛鸡在窜透树林晒下的阳光的照耀下;昂首挺胸;尾巴还一步一翘,折射出光彩如此缤纷美丽。导致我毫不客气把它给射死了,我准备用翎毛鸡的羽毛做成工艺品,送给吗哪。我是如此爱她,以至于见到美丽的东西都觉得应该佩带在她的身上,以至于杀生拔毛都再所不惜。

    我杀了一只翎毛鸡,羽毛漂亮,可以当作礼物;分量也不轻,可以当做晚餐;没有比这东西再好的猎物了。

    我们继续赶路,虽然这时候我已经没了心理负担,而且还些许惬意,但头顶迅速西移的太阳又在真真切切地提醒着我时间的无情流逝。前进的道路似乎没有个尽头,我们已经在里面走了3个多小时了,但我每次从沿岸探去看,前方却都总是满眼郁郁葱葱,不得其位。

    这时,长腿从我后面赶上来,冲着我指指点点,“水……水……”

    我小心翼翼往水里眺望,发现里面什么都没有,而一扭过头来,长腿又是神色紧张的结巴样,“水……水……”

    这真是叫人懊恼!我跟他表示,有什么你就说吧!

    “水……水……!”

    我又示意,“用土语!”

    长腿这才叽里咕噜地把话交代明白了,原来他的意思是“水流的快了!”

    弄明白长腿的话以后,我再去看河里,发现水流的果真比刚才快了,这说明鱼再往回游就困难了,更说明地势正在不断下降。

    于是好奇心又促使我加快了步伐,又走了大约10分钟后,蜿蜒的河流突然间来了个折转,几乎成一个90度的直角。过了转角之后,我惊奇地看了这片树林的尽头,那里是被晚霞染成画布的天际。前路已经没有了,因为那里是个悬崖,河中的水流湍急的流淌,毫无疑问地成为了一道瀑布。

    随着水流声在耳边越变越大,我们到达了这个悬崖边上。这是一个大约有200多米高的悬崖,底下是一片绿色的苍茫,是水流和树林繁复交错而成的原始丛林。河水在密林之中纵横交错,明河与暗河交叉出现,潺潺流水来去无踪,另有巨大岩石横亘在那里,依稀点缀在繁茂的树林之中,地形也极为复杂,盆地、水洼、沼泽,均能窥其一角,无法观其全貌。更有一个巨大深谷,两岸谷地忽宽忽窄、时高时低,森林覆盖疏密不定,而其间谷底巨石累累,布满藤萝树木,时而流水清澈,时而乱石峥嵘;幽深静谧。

    红润的夕阳蛰伏在远处蔚蓝深邃的海平面,恋恋不舍不肯离去,仍赶着发挥余热,照耀大地,无奈暮色亦不停地压下来,夕阳逐渐无力,逐渐消散,逐渐成就了墨绿色森林后面的雾霭,它是浅黄色和蓝色的,又介于紫色和橘红色之间,配上之前的墨绿森林,恍若一只明清时期的瓷器盘子――五彩寿桃大花盘。

    在不同种类、参差不齐的树木形成的密林中,不时传来灵长类动物的啼鸣;森林上空则有不知名的大鸟,飞行翱翔,发出“哇哇”的叫声。暮色渐渐降临,史前森林的夜晚随之到来。

    当天,我们就在这里安营扎寨。说是安营扎寨有点牙大了,因为我们连个象样的帐篷都没有。我让连前女王在内的三个原始妇女,捡来了干燥的柴火,搁置在三棵树中间的块空地上,并将箩筐放在周围,接着便开始生火做饭。

    前女王第一个从树林里抱来了干柴,然后又迅速返转,去拾来一些石块,把它们围成一个圈的样子。(这样可以做为篝火的地基。)我看得出,她是在尽最大努力,抢在另外两个妇女的前面,做着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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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琢磨不透

    前女王默默地做着这些事的时候,我在不远处注视她;她的嘴唇干涸、发质干枯、形容猥琐、沉默寡言,身体也比以前瘦了一圈,同过去那个叉开腿站在石头上的样子判若两人。

    前女王感觉到我在看她,就更加地低下了头,仍是一言不发。她总是默不作声,我很难判断她是在对以前的所作所为内心忏悔、心存愧疚,想要通过劳动来争取宽大处理;又或者是憋了什么坏水,准备卧薪尝胆、忍辱偷生,待等我失去警觉的倒打一耙,反戈一击,将我至于死地。

    经管我这么想着,但我对前女王还是不了手。我无法向一个手无寸铁的原始妇女下手,即使她之前是一个凶恶蛮横的女系独裁者。这让我很困扰,一方面害怕她趁我睡觉,用大石头把我砸死,另一方面又因心中仁慈,不愿采用阴谋诡计将她毒害。这就如同电视剧里经常出现的最后一幕,好人总是等待坏人使出最后卑鄙的杀招,才能把他了解。而我就被投入到这样象一个旋涡,一时无法解脱;总是想要等待前女王露出狰狞面目,才能理所当然地对她下手。

    这段日子里,前女王整日只是知道干活,和部落里的人都很少有交流,而周围的人对她显得并不是太友好,这些我都看在眼里。

    我那些爱憎分明的原始同伴们丝毫没有念在她是老领导,而对她有所照顾,相反一点也不给她面子,好吃好喝再也没了她份;更甚至和她情同手足的后女王,因为怕附逆众人,都不愿意过多的搭理她。

    而我在教原始同伴中文的时候,前女王也被远远地挤在一边。她默默的待在角落里,目光无神,似乎一下子苍老了许多,连原本健硕的身资,也突然变得有些伛偻。而同我目光触及的时候,她又总是垂下头去,避之不及;再也没了之前飞扬跋扈的模样。这个时候我都要生出一点怜悯之心,但我还是没有表示,毕竟她是两次要置我于死地的人,不过也很难判断她是不是在韬光养晦,暗藏杀机。

    每到傍晚,其他原始同伴都在其乐融融地玩耍,而前女王则独自一人在湖边洗刷陶器。那个时候夕阳刚刚落下,彩霞也已经逐渐消散,前女王孤寂地蹲在已经不再湛蓝的湖边,身傍堆放着大量的古怪陶土盛器。她埋着头,双手一刻不停,随之那臃肿的臀部不断摇摆,间或因为麻痹,不时地扭动一下身体。我远远地看着她的孤单的背影,那种没落的凄凉感,不由自主地生出为一种同情。

    前女王几乎成了被整个部落孤立的人。我曾几次试探她,但总是无功而返,一是因为我们之间的语言不通,二是因为她的沉默,我不知道她是否还对我心存恨意,但我却没有象之前那样厌恶她了。整个部落里其他人都相亲相爱,惟独她一个格格不入,不免让我心中有些疙瘩,但一时苦于又想不到更好的办法。

    问题是自从前女王被俘虏以后,就变得非常沉默。我怀疑她窝藏了金子,但回头一想也不对:她不知道这个事。我猜测她想谋害我,但是又苦于找不到证据,不能定她的罪。

    所以说我有点琢磨不透前女王,如果说一个现代人琢磨不透一个原始妇女,那就很丢人。所以说我一直想琢磨透她,但是越琢磨就越琢磨不透,脑子都是似乎、好象、也许,这些是是而非的词。想多了就要脑子里乱如杂麻,焦头烂额,那阵子我觉得自己的脑子已经不够用了,没法再分心思出来想这个,所以只好静观其变。

    我正想入神,大嘴用手碰了碰我的肩膀,“吃吃!”

    我一看都准备好了,就冲他微笑,“恩!”

    大嘴咧着嘴抓脑袋:“恩?”

    “好!好!”我重复了两遍。

    “好!好!吼吼!”大嘴开心地笑了。

    我们将刚才路上射杀的鸡拿出来。说老实话,这鸡太漂亮,可以制成标本。我小心地拔了几根漂亮的羽毛,并收好以后,把它递给了大耳。

    大耳可不是如我般怜香惜玉的人,拔毛的技术是一流的,而且讲求的是速度,三两下就能把这只可爱漂亮的鸡给拔的光秃秃的。

    我把翎毛鸡递给大耳后,接着就看到大嘴耷拉着脑袋,垂头丧气的样子。我知道,他也想干这个拔毛的事,可我考虑大嘴这家伙嘴大,回头把口水滴在上面。但我看他这个样子又于心不忍,于是把刚才收集的羽毛拿出来,给了他一根,顿时他又合不拢嘴了,竖起大拇指“硬硬!”

    “硬个毛啊!”我上前给了他一个头拷。“叽里咕噜,好!”(注:“叽里咕噜”代表任何原始土语。:)

    “好!好!”大嘴摸着脑袋不好意思,周围的人也都咧开嘴笑了。

    大嘴也乐了,一高兴跟我表示要表演一段野兽叫,我立刻阻止了他,心说:回头给我把野兽都招来!!

    我和大嘴打趣的这段时间,大耳已经熟练,拔毛、清内脏,把这一整只大号野鸡,从喉咙口一通屁眼,窜在了一根木棍上,架在火堆上开烤了。

    用不了一会,那只外表华丽的翎毛鸡,就成了焦黄焦黄、滋滋冒油,香喷喷的烤鸡了,一个妇女把盐拿出来,大耳小心翼翼地倒在手上,洒了点上去。

    接着,大耳大废周章地把一整只鸡屁股给割了下来,热情地递给我。我吓了一跳,因为这鸡有我过去见过的2倍大,因此屁股也很惊人,象个浴缸塞。我连连摇头,把这东西推还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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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巨大家禽(上)

    看到我把鸡腿给了吗哪,大耳又热情地撕下了一只香喷喷地鸡翅膀递过来。这次,我接了过来,握着翅根,将另一端放进了嘴里。

    翎毛鸡入口肉质松软,但不粘塌,如丝感受,加之焦炙香醇;这个鸡可以算是摸样和口味成了正比,是既中看又中吃的好东西。没了禽流感顾虑的我,好好地享用了这道史前美味。

    我边吃边想:得亏自己之前没有什么传染病,不然跑这得把这的人都给传了,死得一干二净也难说。如此一想,蓦然间觉得自己之前的生活环境竟然如此肮脏,污秽。

    无线电波、农药、辐射、大气污染,臭氧层破裂,一想这些我就要头大如斗,摇晃了几下脑袋,“呸!”一口痰吐在地上,那也算人待的地么?!

    我吐了痰,扭过头来,发现我的伙伴们都很惊愕,并且关切地盯着我看。我想他不知道我在歇斯底里,因为在史前不流行歇斯底里。任何歇斯底里的行为会被认做是生理疾病,但事实上这是心理疾病。

    那是我的劣根性,经常控制不住自己,会因为任意的事感到委屈,怨恨乃至歇斯底里;所以他们就觉得我不正常了,异常紧张地关注我。

    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可笑,象个“傻波依”,我搔了搔脑袋,冲他们微微一笑,继续啃鸡翅膀,我的同伴这才放松下来。

    啃完后,我把鸡翅膀丢给能子,它是不会浪费粮食的。小样今天受了惊吓,到现在才恢复过来。这让我心存疑问,要说那水蚺是大了点,但平时比它大几十倍的野兽,能子都表现得毫不畏惧,却没想到见了蛇竟然吓成这个样。

    我用手轻轻抚了抚了小家伙的脑袋,它发出“呜呜”的声音。

    那天我兴致挺高,啃了鸡翅膀,又吃半个淀粉馒头。这次我们没带那个响芹那个东西,那东西吃起来能把所有野兽的好奇心都勾起来。

    吃了饭以后,我让大耳、能子和一个妇女守夜。那个原始妇女是个小眼睛,眼睛眯缝起来成一条线,睁开了来,线就有了个弧度,成了一条弧线。我想叫她小眼,又想叫小线,最后很有绅士风度地管她叫小弧。她一听很高兴,双眼成弧,张开了双臂冲我说:“抱抱!”

    我很懊恼,早知道应该叫她小眼,这次绅士风度让我吃了大亏。

    夜色中的原始森林一片漆黑,寂静的夜一点也不安宁,森林中鸟叫虫鸣,此起彼落,穿插著猴子、林鸟,还有不知名动物不同调子的叫声,彷似一曲丛林交响乐。

    这些声音搅得我好不心烦,躺在大树叶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这种树叶很大,大约有40公分长的样子,宽也有20公分。这样就可以免得身体直接接触地面,造成第二天早上起来一身泥的样子,有损领导同志的形象。

    我心烦意乱睡不着,看着火光映着吗哪的身体,突然想要“坏一坏”。她就躺在我边上,脸朝向我,身体丰腴,体态撩人。但我极力压下胸中欲火,人家正睡觉呢,这样做不太好。

    我要咬了咬嘴唇,这样一来就更睡不着了。我无心睡眠,索性坐了起来,看到正在放哨的大耳,他手持土矛警惕着周围,闪动的火光印照在他的大鼻子上,象一个人――舒梅切尔。

    舒梅切尔是个很好的看门人,通过他我想到了足球,想到了中超,又不敢睡了,害怕做噩梦,最后想了会欧洲冠军杯,这才躺下,沉沉地睡去。

    这一觉睡得结实,直到第二天被周围的嘈杂声惊醒。

    我醒来,睡眼惺忪地睁开眼,第一眼看到的是吗哪,第二眼望向传来声音的方向,看到的是两只巨大的鸡爪子。顿时,我睡意全无,一下全醒了,死命揉了揉眼,再抬头向上望,嘴就合不上了。

    那竟然是两只超级巨大的鸟!它们的平均身高大约三米,除了腹部是黄色的羽毛之外,其他全部是黄黑色相间,虽然这鸟的上肢已经退化,但它的身躯十分肥大;而跟它庞大的身躯一比,脚爪又显得小了。

    更另人惊讶的是,我的原始同伴根本不怕它们,长腿正拿着长矛吓唬这两只巨鸟,他作势欲刺,把它们赶得在林间躲躲闪闪、走走停停。那个场面很古怪,就好象老鼠在追大象,长腿才到它们屁股这里,就算跳起来也只能勉强勾到它们的脑袋,可这两只巨禽却惶惶张张,弯脖子,缩脑袋,非常害怕的样子。

    这时候我才认识到,这个鸟和我上次见过残杀狒狒的鸟是不一样的,因为它们是恐鸟。恐鸟的模样象鸵鸟,身体大、脑袋小;它们之间的区别是,鸵鸟是秃脖子,光溜溜地象一根老化的橡胶管;而这个恐鸟的脖子则覆盖着羽毛。

    另外恐鸟的体型还要比鸵鸟大的多了,我见过鸵鸟,不管是餐桌上的,还是公园里的,在公园里它也就仗着脖子比我长点;一到了匹萨店里它就成了小肉片。

    关于恐鸟的事,我是知道的一些的。据说这鸟是一夫一妻制的;它们可以共同生活终生或者在其中一只死去;幸存者才去另寻配偶;吃的是浆果;草籽和根茎为食;有时也采食一些昆虫,所以它们对我们没有威胁。还有这种鸟是个大笨蛋,善良的可怕,会被人做成匹萨饼,吃得干干净净。

    长腿看到我,举着长矛神采飞扬跟我打招呼,然后更卖力地把这两只巨鸟赶得东躲西藏。

    这是我在这个世界首次看见这么庞大,而没有任何威胁的动物了。当时心想:恐鸟这东西不错,听着挺唬人的,其实傻的很,说不定能当马骑。可后来一想又觉得不妥了,电视里说鸵鸟的后踢力和马差不多,那么恐鸟的后踢力就应该和长颈鹿差不多,我可不想被长颈鹿蹬一脚,况且我们还有正事,所以我暂时消停了这个念头。

    这时候,我的其他同伴们也都被惊醒了。与此同时,那两只大鸟也就识趣地耸着屁股,屁颠屁颠逃走了。它们拿我们没办法,这虽然是它们的底盘,但我们更蛮横无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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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巨大家禽(下)

    这个时候太阳已经渐渐升起,晨曦透过茂密的树枝、树叶,落到了树林里。我心中感慨:阳光总是无处不在,就如同我的希望无处不在。

    我跑到悬崖边上,眺望底下森林、水流和山石组成的绿色苍茫;努力试图记下其中的地形和方位。但这似乎是徒劳的,这里是个如此巨大、广阔、繁复、搀杂、相似的空间,除了绿色苍茫,其余的显得太过渺小,几乎视而不见,或者可以忽略不计;想要单凭脑子把它们记下来,显然是异想天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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