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回到史前-第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
第八章 原始休假
完成这些后,我们返回了山洞。今天的打猎活动无疑是失败的,因为又挂了一个 兄弟,但对我个人说,还不算太坏,今天我的表现可谓完满,算是打出生以来,最勇敢的一次了;之前可从未想过要要与一只完齿兽为敌,更未想过,要跳上什么怪物的背部,把它捅死……
回到山洞,吗哪看到我的伤口,一副急切关注的样子,我捋了捋她的头发,装做一副毫不在乎的样子,跟她表示我没事。那一刻,突然觉得自己还挺牛的,是个男子汉!这种感觉是以前从未有过的,挺开心的。(虚荣心作祟)
到了晚上,因为队伍里死了人,所以又不可避免地进行了,那个不要脸的仪式。我在边上看着,有了个古怪的想法,那些女人把逼毛吃下去,万一生出个逼毛怪怎么办?这种想法很可笑,但我觉得自己应该有这种怪诞的想法,我必须要时不时地跟自己开开玩笑,来提醒自己是个现代人,而不至于被同化了。
仪式完成后,吗哪又拉着我要干那事。说真的,我觉得吗哪什么都好,就是干那事的需求量太高了。我累了一天,几乎是死里逃生,浑身都快散架了,那还有什么力气干那事?想到明天还要打猎,我就又感到害怕,天知道明天又会遇上什么怪兽?但又一想,既然明天还不知道是死是活,那还不赶紧及时行乐,所以我和吗哪又干起了那事。
我觉得,吗哪也挺可怜的,除了我,也没什么人跟她说话,我早出晚归一整天下来,她该有多闷。整天就挖那个植物根,采果子,真是,那太可怜了!况且有时候还要给人欺负,作为他的男人,我又为她做了什么呢?当然,我也想给她造个网球场,建个游泳池,但现在还不行,我先得活下来,当下唯一能做的,就是搂着她睡觉,和她干那事,仅此而已。因此,到了最后,我还是受不住她诱惑,干了那事,满足了她,同时也满足了我自己。
幸运的是,第二天,我被放了假。因为原始人没有冰箱,没法储存食物,抓多了,只能等它烂掉,这也是浪费。原始人又不会腌肉。想到腌肉,我就想起了外婆自己弄的腊肉,那味道……可惜,现在什么都没,这里甚至连盐都没有,不过我知道,盐一定会有的,但需要去找,一切都要一步一步来……
我起床后,听说不用打猎,就和吗哪一起拿着土矛出去练习。我想着,怎么着也得先掌握这门技术,对保障生命安全大有裨益。有几个原始人见着了,也跟在我后面一起出来。他们拿了一些鹿的骨头和棍子,让我教他们制作矛。于是我就教他们做了。他们学的很快,而且做出来的东西,质量比我做的更高。
他们弄了很多骨头和木棍,做了5~6根后还要做,我阻止了他们。我知道他们的想法,想一个人背着个3~4根土矛出去打猎,但我觉得这都是无用功,土矛这东西的危险性还是太大,射程不够远,而且还笨重,在我内心里,还是想制弓箭。(实际上,我觉得在这个世界,有把来复枪都不过分,最好是能有辆坦克,天天睡在坦克里才好呢。)
土矛全制成一些后,我们开始教他们投标枪。这帮原始人学起来可认真了,绝对一丝不苟,十几个人对着一棵大树,叉的不亦乐乎。而我稍微练了会,就觉得差不多了,准备去休息,见他们还练的兴起,我就提醒他们,“小心着点,别把自己人扎死了!”他们听不懂,但一起冲着我傻笑。
休息的时候,我也没闲着,走到吗哪的身边,坐在她的边上,摸她的乳房。(有吗哪在身边,我的想法很狭窄。)摸了会,她有点发情,我赶紧停手,不摸了。于是,我站起来,提议让她带我到这山洞的周围转转。
我们绕过山坳,去了山洞的背面,那里有一片林子。我拉着吗哪进林子,她开始不肯,我知道她是怕被责怪,受到惩罚。对于这点,我一直很愧疚,事到如今我仍无法拯救她于水深火热之中。见到她这个样子,我的心软了,决定算了,还是不惹麻烦的好。
我们刚准备退出去,听到林子有东西“哇哇”乱叫,仔细一看,原来是只猴子,它倒挂在树叉上,冲我们做鬼脸,仿佛是在嘲笑。吗哪一下生气了,把我拉进了林子,打算去收拾那个泼猴,但等我们进到林子里后,猴子在几棵树上蹦来跳去,然后一闪,不见了。
幸运的是,我在林子里发现了一种树,一种非常适合制造弓的树,我拿出匕首,砍下2根又长又直的树枝,准备拿回去加工。除此之外,我还发现了从山上流下来的溪水,(如果我没弄错的话,这就是我们天天食用的淡水,)还有就是林子里有一些鸟类,它们似乎不怎么怕人,见了我们只是自顾自地,整理羽毛。之后,吗哪就拉着我匆匆出了林子。
回到山洞后,我把带回来的树枝上的叶子都剥掉,然后准备削成当中粗两边细的形状,刚削了一头,吗哪表示要跟我一起做。于是,我让她削树枝,自己又去找骨头,做匕首。等我做完了骨头匕首,吗哪已经把两根树枝都削好了,我拿过来一看,这手艺比我高明不是一星半点。我乐坏了,亲了她一下,在石壁上刻上八个字“得妻如此,复复何求?”
做完这些后,已经又到了晚上,不过这天晚上,我和吗哪决定休战,因为双方都很累了,不过我们也没闲着,先是我给她做按摩(摸),然后换我把脑袋枕在她腿上休息。我躺着盘算,现在弓完成了,就等着找到一种适当的植物当弓弦了,另外就是箭,箭杆比较容易,只需要找些硬直而无节的树枝,不过麻烦的是,可以代替铁质箭头的东西很难找到。
不过,我相信这些东西迟早都会有的……
………………………………
第九章 接生的活
没有烟囱,没有楼房,没有道路,甚至连茅草房和农田都没有,这就是美丽大自然,走在这样如画的风景里,是我一直以来的梦想,在没有人烟的地方被自然拥抱,这是多么另人向往,而此时我都实现了,却又不能有太多的留恋,我得警惕着周围,因为这里危机重重,随时可能被咬得七零八落。
如上所述,我又踏上了征途,原始人就是这样,为了三餐终日奔波,拼死拼活,如同生番野兽一般,这和我过去过的日子不同,那时候,我一天到晚无所事事,游手好闲,却总是有东西可以吃。那时候,我经常穿梭在人群中感到自己的特别,此刻我走在荒野却明白了自己的平凡和渺小。
我看看周围的兄弟们,他们人手一根土矛,有的人甚至带了二根;虽然武装度还不很高,但比起前几次打猎时,人手一根木棍要好上许多了。出门的时候,我教他们把树枝捆在脑袋上,做成伪装,就象八路军那样。而且我向天祈祷,希望每个人都能活下去。
不知是否上天眷恋,这次我们下山后,很快就发现一只大老鼠,一只足有野牛般大小的啮齿动物。看到它以后,原始人们向我询问该怎么办?(由于些天来我的表现,让他们觉得我是个足智多谋的人,而且我在队伍里的地位也大大提高了。大力是队长的话,我就政委同时还兼着参谋长。
对于老鼠这个东西我是很熟悉的,但这么大老鼠,就有点不敢想象。过去的经历告诉我,这个家伙不好对付。于是,我开动脑筋,想了很多方案。第一,做个双人床大小的老鼠夹,第二,准备一粒肉包子大小的剧毒老鼠药,第三,用火箭筒直接把它炸熟……最后,基于老鼠胆小、谨慎、欺软怕硬的个性,还有目前的人力和物理,我觉得采取了一种自认为,最妥善的方案。我让我们之中跑的最快的长腿去引诱它,其他人躲在草丛里,准备打它个埋伏。
长腿向着大老鼠走去,走到离它约20米的地方,冲它“叽哇”乱叫,那知道这老鼠根本就不搭理他,眼珠子转了两圈后,自顾在地上刨东西吃。长腿还不算太笨,捡起地上的石头扔它,其中一块正中大老鼠的脑瓜,这把它惹毛了,向长腿扑了过来,长腿转身撒开腿就跑。
长腿跑的快极了,他跑动的时候会有腿毛被摩擦褪落,但却又因为双腿快速的交叉前行而不会掉落下来,顾名思义的飞毛腿。(如果换到现代世界,他绝对能冲击世界纪录)
长腿飞一样跑在前面,野牛般的老鼠几乎是连跑带窜追在后面,眼看越追越近,我让弟兄们准备好。长腿跑过去后,我们同时在两边拉起了绳索,老鼠由于速度太快,躲避不及,被绳子拌倒,往前滚了好几圈,连那20几公分长的门牙都被磕断一根。我一声令下,两边的土矛纷纷飞出,大老鼠中了几矛后,又起身逃窜,顽强地跑出200多米,才被众人合力击毙。
我走近了一看,吓了一大跳,这只死老鼠的身上披着黑色的棕毛,耳朵比我的手掌还大,滚圆的身子十分笨重,爪子却十分锋利,我粗略地估计了一下,它大约有500多斤重。这猎物太大了,没法带着上路,所以我们商量了一下,决定把它先运回山洞。
我让原始人们准备了4根大木棍,交叉成井字型,把大老鼠的四肢捆在上面,由8个人抬着走。
我们回到山洞后,女王很意外,但她觉得时间还有富裕,又把我们撵出来,让我们继续打猎。队伍出来后,我提议,也别走远了,去山洞后面的林子里转转,大力爽快地答应了。(毫无疑问,这片林子要比外面的草原安全许多。)
我们进到林子里,我让他们尽量安静,不要打草惊蛇。然后,我们走到林子的深处,听到“呱呱”的叫声,开始我以为是青蛙,但后来拨开草丛一看,原来是一种土鸡。这种土鸡的脑袋小而身体肥大,并且这它一点也不怕人,我走近了它,直接就能用棍子把它挥死。原始人们一见这情形,就立刻挥动着木棍向其它土鸡们发动了进攻,打到一半的时候,我突然想到,要捉几只活的回去养,但这帮家伙,杀的兴起,哪听的见我说话,最后,一共打死20几只,其余的落荒而逃。
我没法跟他们解释清楚“养殖”和“生态平衡”这两个词,能表达的只能是以后见着毛没长齐、没有威胁的小动物就先别的打死。
然后,我又在林子里找到一种植物,它的纤维十分结实和具有弹性,可以与动物身上的腱相提并论。毫无疑问,只要把它装在已制成的弓架上,就成了一把弓了。另外在树林里,我还发现一些小型四足动物的足迹,因此走之前,我又和同伙们制作了一些陷阱套锁,留在树林里,然后就回了山洞。
这天是我狩猎以来最顺利的一天了,收获颇丰还没有人阵亡,原始人们都很满意,当然也我也很高兴。不过,到了晚上,另人难受的事到底还是发生了……
这天夜里,我正搂着吗哪睡觉,突然山洞里传来接连不断痛苦的呻吟,然后所有人都起来了,原始人们蹦蹦跳跳,在山洞里窜来窜去,乱成了一锅粥;过了好半天,我才明白,原来是一个女人要分娩了。
原始人接生孩子的方法有点另人发指,他们把要分娩的女人,抬到洞的中央,然后由其他的女性把她围在当中,转着圈跳舞。(就象先前祭奠死者的仪式那样。)
透过火光,我看到躺在中间的女人,她犹如痉挛一般极其痛苦,并歇斯底里地惨叫着, 10分钟,20分钟,女人越叫越凄惨……我想冲进去,看看怎么样了,但是其他的原始人拦着不让进。
然后,一个小时过去了,女人的呻吟声,渐渐减弱。我再也顾不上这么许多了,冲了进去,看到了可怕的景象。那个孕妇平躺在地上,已经奄奄易息,双腿向外分叉,血流了一地,孩子的双腿已经伸在外面……
………………………………
第十章 偶的天赋
看到这情形,我吓蒙了,第一个反应是,这下完了,需要剥腹产!但这不可能,以现在的条件,想要剥腹产是不可能的,虽然之前,我听别人说过,剥腹产是最简单的手术,只要划一刀,再把肚子缝上就成。
但我还是不敢,心想,要把肚子划开的话,这女人就死定了。我惊慌失措,不知道怎么办?过了会,我冷静下来,在此之前,我虽然从未接生过孩子,但却接生过猫崽;而且也遇到过这种情况,小猫爪子先出来了。我记得,当时我把幼崽的爪子,又塞回到子宫里,然后通过顺产把小猫弄了出来。我一咬牙,决定这次也用这个办法。
我先把裤子脱了,(也就是树叶片),塞到孕妇嘴里,让她咬牙挺住。然后就动手了。这时,女人已经完全没有力气了,只是任我施为。我先把孩子的脚塞了回去,然后让他在子宫里打个转,干这些的时候我浑身上下的汗,如同被雨淋过一样,而孕妇更惨,她早已经痛不欲生,一度昏死了过去,我把她弄醒,让她坚持住。我不知道这个女人将会受多大痛苦,只知道自己浑身上下犹如蒸过了桑拿。
最后,孩子终于生了下来,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干的,可能是连拉带拽,反正是把孩子从女人的肚子里弄了出来。是个男孩,我先从他的鼻子里挤出黏液和羊水,然后,婴儿的啼哭声响彻了整个山洞,我替他割断了脐带,扎了结,顺利脱离了母体。不过,当我再看这个女人的时候,她已经停止了呼吸……
我让原始人弄来水,他们拿来的是一个大蛋壳,另人惊异的是,那蛋壳竟然能把一个婴儿放进去。(天知道那是什么动物的卵。)我把孩子洗干净后,交给另一个女人,然后我想找回裤子,但发现已经被咬的稀烂……
然后,大家都知道了,又是那个不要脸的仪式。仪式完了以后,女王和几个家伙“叽里咕噜”商量了一阵后,认为是我破坏了他们的生产仪式而导致这个女人的死亡,因此要杀死我。幸好部落里大多数人替我求情才饶我一死,但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我被迫趴在一块大石头上,被狠狠抽了20藤条。
被抽了以后,我只能趴在草地上睡觉,吗哪在我身边哭,我挺难受,倒不是因为挨了鞭子,而是因为他们的愚昧和落后,我需要尽快改变这一情况,我得让他们懂点科学,虽然我本身对这东西也不怎么精通。
第二天,我们去林子里,发现一只浑身长满刺的大豪猪被锁套扣住,吊在半空中。这东西虽然不怎么好食用,但把这些硬刺弄下来,装到箭头上,再用鸟类的羽毛制成箭羽,就成了一枝完美的箭了。
之后,我就有了一项重大发现,我的射术非常了得。其实,从小就那样,我们家那一带的路灯可以为证。不过,我后来长大了,就再没摸过弹弓,但没想到现在使起来弓箭照样得心应手,这应该算是我为数不多天赋的其中之一吧。经过几天练习,我已经可以轻易地射下空中的飞鸟,一下成了部落里最好的猎人。
事实上,我来到这个世界以后,做了很多以前没有去做,或是不可能去做的事,反到发现自己的很多特长和优点。在我原先处的那个时代,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地受到制约。而在这里不一样,我就是唯一,从一个普通人成为了一个创造者,成了这个世界最有想法的人。我正在发生转变,由一个普通人,成为一个领导者的转变。过去,我一直不喜欢领导,认为把自己的想法强加于他人,这是非常霸道和卑劣的行为。但我现在又不得不这样,因为他们已经以我荣,这可以说是一种崇拜。我想说的是,我被迫走上领导岗位。
好在我之前看过,看了许多杂七杂八的书 ,其中也包括了儒勒。凡尔纳写的《神秘岛》,丹尼尔。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之类的书,让我收益菲浅。我从脑海里把它们挖出来,从而使我的生活带来大大的便利。那是我首次把自己脑子当做了矿藏,因为突然间里面全成了些有用东西。
我找了许多植物,将它们在露天的坑里燃烧,然后得到了灰烬(据说这是天然苏打),再拿去处理动物的脂肪。然后就得到了能在水里溶解的肥皂和甘油这两样东西;我用了一块扁平的石头当锅子,在上面抹上动物油后,然后烤肉吃;还有,我在自己身上做的实验,终于使我找到了一种能使伤口很快愈合的神奇植物,它本身有一种清香馥郁的味道,只消抹上几滴它的汁液,然后伤口很快就自然合上了,这便成了最初的最实用的药物;总之,我每天都有新的发现,为这个神秘的世界所吸引。
在此后的大约30天里,我的主要工作依旧是打猎,不过,在工作之中我渐渐地融入他们,已经能和他们进行简单的对话,还可以随意地指派他们,并且对 原始的猎人们进行训练。我根据他们擅长的能力,分为弓手和矛手,进行特训。
我每天都过着这样的生活,大家都越来越喜欢我,依靠我。这个可以叫拥戴,我成了个受人拥戴的领导者。在打猎中,我发现很多怪异的动物,有长着角的驴、身上长着美丽斑纹的鹿、比信天翁还要大的鸟,犹如装甲车一般大的黑皮犀牛;牛犊大小的耗子……
(感谢大家支持;今天更新三章!还是那句老话;您的支持就是我的动力;请多多投票!!!)
………………………………
第十一章 石器时代
不过,我成为了一名出色的猎手的同时,一度有了些自责。因为我们屠杀的不光是肉食动物,其中最大的攻击对象还是食草动物,这其中有鹿,马、长鼻子鹿……我的手上沾满了这些动物的鲜血。
可是,后来我又想,这是在原始时期哪顾的上这么多,自己跟老虎,狮子又有什么区别?还不同是食物链中的一环。不过有时候,还是会觉得残忍,特别是有件事让我感到深深地不安。
有次,我们在狩猎时,发现了一只长鼻子鹿,包围它以后,就向它发动了进攻,除我一箭射中它的头部外,还有4~5枝箭和5~6根土矛一起抛向了它。这头鹿不知为什么跑的很慢,因而连续中箭,很快就伤痕累累倒在地上。等到我们冲了过去,才发现奄奄一息的母鹿身旁有只小长鼻子鹿,它正用脑袋蹭它母亲的头发出阵阵哀鸣。
这鹿很小,身上的胎毛尚未褪去,我估摸着出生不会超过1个月。小鹿看到我来了,就用一双大眼睛瞪着我,然后跑过来用鼻子蹭我的手臂。当时我心里很不好受,或许它根本不知道是我杀了它的母亲,我站着没动,任它碰触我的手臂。
这时,有个家伙跑过来,抬手就是一棍子,把毫无防备的小鹿击倒在地。我扭头看去,发现此人正是斜眼。当时,我很愤怒,冲上去推搡了斜眼一把,口中骂道:“畜生!”。他没出声,我出手欲殴,大力拦住了我,我瞪着斜眼,他侧着身子用斜眼瞟我,然后走开了。
待我再去看小鹿的时候,它已经没救了,刚才那一击打中了它的头部,击碎了它脆弱的脑壳,脑浆都溢了出来;它浑身抽搐着,眼中落下泪水。
我恨的咬牙切齿,整个部落里就斜眼处处和我做对,但似乎有恃无恐,每次我要跟他翻脸,都被其他人拦住了,对此我有些不太明白,大家都不太喜欢他,为什么不让我教训他?难道是怕我吃亏?
除了斜眼这个家伙跟我找茬,其他倒还算顺利。我来的这些日子里,部落里掀起了制造工具的热潮,其中生产了大量的骨器和石器,包括了骨矛、骨刃、石斧、石制的刮刀,女性学会了编制简易的箩筐,和缝制加工兽皮,原始的能工巧匠用双手告诉我,我们已经告别了木棍时代,步入石器时代。
我的胡子、头发长时间没剪,披散开来,颇有几分野人之风,并早已经习惯了赤脚裸体行走,整日被阳光照射,晒的一片黝黑;走在他们之中再也没有什么显著的亮点,这使我渐渐遗忘了我和他们之间的差别。
但是,为了能记住我来到这个世界的日子,我在山洞口找了一棵树,并在上面刻上痕迹的,短痕为1天,长痕为10天。
闲的时候,我就拿来动物的皮,准备制一条短裤和一件衣服,以便于携带物品;吗哪看到后,就帮着我一起做,她的手巧极了,比我强出不是一星半点。我们先弄了一根骨针,然后裁出皮料,做了条短裤。 干这个的时候,我绝对采用最原始的方法,因为我压根就不知道该怎么做短裤;。(之前我做过的针线活,最多就是补过袜子)
我先把兽皮裁成两块相同的短裤形状,然后,吗哪把它们缝在一起。我一穿上去,发现腰身大了,裤子要掉下来,灵机一动,裁了根长条做成皮带,再用动物的牙齿做成搭扣,往腰上一扎,气派不小。
做完了短裤,又做衣服,其实这也不是衣服,应该是条背跨带,由我的右肩一直到左侧腰际;用野兽的门牙,做了一粒扣子,和短裤连在一起。然后,我的这身装束就风靡整个部落。稍有的一点瑕疵是,因为没有拉链,所以撒尿的时候稍微麻烦点。
如果你那会到原始时期,就会看到一个很酷的原始人,他穿着犹如圣斗士的圣衣一样奇怪的兽皮服装。手中拿着弓,�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