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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枭-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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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你怎么知道这些?”张宾闻言大吃一惊,他一脸惊愕地看着这个传说中浪荡无形的刘家纨绔,心中的震撼难以掩饰。他的这些经历虽不是什么秘密,但一个素无良迹的九品庶吏之子竟然能一口将他远在冀州的事迹说破,这不得不让他在心中升起一股深深的戒惧,这股戒惧究竟是什么,聪明如他竟一时也不得而知。

    “我知道的可不止这个,”刘越淡淡地看了他一眼,伸了个懒腰,随口说道:“你们在武乡遇到的那个家中长人参的羯奴是叫匐勒是吧?他的乡人是不是还曾告诉你,这个羯奴每次在耕作时,都会听到刀枪和金鼓之声?还有,他居住的北原山下,是不是连树木的形状都长得像一队队的骑兵?”

    “你,你究竟是什么人?!”张宾缓缓退后了一步,面色深沉地看着刘越等三人,紧握着毛驴缰绳的手微微地颤抖着,暴露出了他此刻内心的剧烈波动。

    “我是什么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要告诉你,你在武乡见过的那个羯奴是我刘家在洛阳时出逃的家奴。”刘越朝一脸惊愕的刘虔眨了眨眼,慢条斯理地说道:“你既听说了我霸凌婢女的流言,想必也听说了我被仙人搭救的轶事。”

    “仙人托我给你带句话,”刘越声音平静得像一泓镜面般的湖水:“晋虽不可辅,然胡更不可事。辅晋而不可得,犹为人臣;事胡而使其虐,祸延子孙。”

    “神仙赠言,张某永志不忘。”张宾的脸色从红到白,又从白到红地变幻了好几个来回,心中不知想到了什么,面上终于回复到了一个主流智者应该具有的淡定:“匐勒既是你家家奴,武乡的传言老夫自可一笑置之。不过相比神仙之说,老夫更相信气运,唯得人者得大气运,此乃天道,神仙亦不可违。”

    “看来你北去之心不可遏制。”刘越笑了笑,道:“也罢,聪明人很多时候总是会觉得自己的想法是正确的。你若在左国城遇到了那个人,且帮我捎句话给他,西河的狗肉快要熟了,要不要来分一杯羹。”
………………………………

第十七章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小郎君的话,张某有机会的话一定带到。”张宾郑重地朝刘越点了点头,抱拳朝他三人施了一礼道:“今日得逢各位,在下三生有幸。就此别过,后会有期。”说罢,也不待刘虔等回礼,招呼起家奴,牵着驴头也不回地往北而去。

    “且先让你看一场好戏吧,”刘越看着张宾渐渐远去的背影,自言自语地轻声嘀咕道:“是时候该找个趁手的家奴了。个人之力实在有限,野狗好灭,家驴难除啊。”

    “越儿,你与那张郎君两人都说的是什么啊?为父听了怎么觉得像在打哑谜一样?”刘虔当然不笨,他只是少了根能生出花花肠子的筋,加上刘越与张宾的谈话语义晦涩,内容只有当事人才能明白,外人听来自然就难以理解了。

    “其实也没说上什么话,张宾想要到左国城见刘元海,越儿好心提醒他需注意胡汉之妨而已。”刘越随口答了一句,转头朝丈田吏笑道:“方才听你说,我家田产可以不遵照九品占田十顷的定制,是这样的吗?”

    “九品占田十顷,那是依照熟田而定的,治书郎初开荆棘,西河王鼓励农耕,特许以实际开垦之数为占田。只要不违制太远,入籍皆以十顷来算。”这丈田小吏似乎被方才刘、张两人一场云里雾里的对话所震慑,此刻看向刘越的眼神里鄙视之意消除了不少,他摇头晃脑地解说了临出门时西河大农对他的一番交代,随即话锋一转,颇有点神秘兮兮地朝刘越问道:“据我所知,这张宾可是中山太守的次子,是正儿八经的世族子弟,他们家世居冀州,虽与并州接壤,距离并不算近,小郎君是如何与他认识的?”

    刘越笑了笑没有说话,岔开话题道:“西河北市如今可还有奴隶买卖?而今奴价几何?”

    “北市自然是有奴隶买卖的,自刘元海任匈奴五部都督以后,市面上屠各奴虽少了些,但羌渠、羯胡和氐人等一应杂胡却日渐增多,加上从雁门郡南下的鲜卑胡,而今西河的奴隶买卖教之以前更加兴盛了。”丈田吏似乎丝毫也没有在意刘越对他方才提出的问题的漠视,自顾自如数家珍般地说道:“奴价倒是没有多少增减,小奴二人值钱三万,大婢一人,值钱两万,此为均价。除此之外,凡奴有伤癖,性燥难驯者,四五千钱亦可买得。”

    “如此倒也不贵,”刘越点了点头,慨然道:“人皆说武帝时朗陵公何曾极为豪奢,日食万钱,犹言无处可以下箸,以此观之,胡命之轻贱,还比不得一日之食。”

    “胡人自然是极为低贱的,只配买来充作田客杂役,治书郎田亩新开,正是添奴蓄仆的上好时机,今日丈田已毕,是否要到北市去物色一批佃客?”丈田吏越说性质越高,开始怂恿起刘虔买奴的事来:“我在北市认得几个牙人,他们手中的胡奴来源清白,包管治书郎买得安心,使得顺心。”

    “也好。”刘虔想了想,字斟句酌地轻声说道:“家中老奴出了籍,也该要找个使唤人来聊作差遣之用了。至于蓄买开荒用的佃客倒不是当务之急,且看看再说吧。”

    丈田吏还欲再劝,刘越已然抢先一步跨到了他的身前,他一手轻扶着刘虔略有些佝偻的脊背,一手在身后轻轻摆了摆,身后这个深谙察言观色之道的小吏顿时从说奴的魔怔中清醒了过来,小心翼翼地跟在两人身后,不再发出一声聒噪的废话。

    刘虔虽用不是当务之急这个理由搪塞了蓄买佃客的建议,但刘越从他的话语里听出了这个可怜的中年男人难以言说的无奈。门有败家儿,能存几口粮?

    按照正常的剧情发展,被迫用良田美宅换取了一个死去的婢女之后,治书郞会收拢家中的细软带着儿子的尸骨远付巴蜀。这些细软会有多少呢?从他考虑可以购买一个杂役来看,最多五六万钱。就算把这些钱全换成廉价的杂胡,不过也就能买下五六个而已,这对于亟待垦荒的十顷生地来说,自然是杯水车薪。

    看来,自己得加紧着手蒸馏酒的生产了,刘越心中没来由地一阵烦躁:制作蒸馏器的匠作虽然被自己连恐带吓地威胁了一番,但天知道他会不会故意消极怠工,拖延时间;老家人刘忠年纪一大把了,为了寻几个酿酒人还得在西河四县来回奔走。看来,身边没有几个能干点的使唤人,做什么都不能得心应手啊,但愿这次能在北市上挑一个既能干又便宜的上好奴隶。

    自来到这里以后,刘越一直在努力地做到入乡随俗,通过与眼下这具身体灵与肉的缓慢磨合,他自觉已能完全能用历史人的眼光去看待历史上的事了。但当他一脚踏入北市的坊门后,眼前乱糟糟的一幕还是不可避免地震撼了他的眼球,这地方他记忆中曾经来过,但此刻的心境却是与之前那个纨绔截然不同。

    一条长长的街市两边,跪满了身带枷锁、衣不蔽体的各色奴隶,男的、女的、老的、少的一应俱全,远远望去,一眼看不到头。这些奴隶虽形貌各异,却无一例外地面无表情,偶尔抬起头看一眼街市上来往的人群,空洞的眼睛里也满是对命运屈服的漠然。

    有一两个新到的似乎不甘沉沦于降临到身上的悲惨命运,挣手挣脚地高声呼叫,随即便被站在一旁招揽顾客的牙人或卖主恶狠狠地猛抽了一顿鞭子,殷红的鲜血顺着手上的绳结一滴滴地淌在满是尘灰的街面上,让刘越恍惚之间似乎看到了乡下老家冬天里宰杀后悬挂在架上的一腿腿狗肉。

    这哪是什么奴隶买卖,这就是汉胡两家生生世世都解不开的刻骨仇恨的来源啊。刘越在心底长长地叹了口气,转脸朝身旁一脸兴奋之色的丈田吏道:“这些胡奴一个个面目可憎,不是做贴身使唤人的上佳人选,北市可能买到汉奴?”

    “汉奴?”丈田吏怔了一怔,答道:“朝廷法令禁止占良人为奴,加之并州乃诸胡聚居之地,胡奴量大,故而汉奴极少。偶有些因主家破败的奴婢,也只在世家豪客之间辗转,一般不会送到北市来交易。小郎君若想要汉奴,只怕并非易事。”

    正说话间,前方不远处忽然传来一阵喧哗,刘越一愣神,只见街市上那些四处走走停停的买奴人顿时像打了鸡血一样,潮水般往喧哗之处涌去。刘越转头朝丈田吏看了一眼,却见这个平日里看起来颇为斯文的不入流小吏此刻的神色就好像天上掉了坨狗屎正砸在他怀里:“斗奴?!前面有人斗奴!”
………………………………

第十八章 平城拓跋奴

    “斗奴?”刘虔朝人群聚集处望了一眼,诧异地问道:“西河王不是早就禁止北市斗奴了吗?怎么还会有人行此不仁之举?”

    “就是因为禁止了,所以才难得啊。”丈田吏恨不得了肋生双翅飞到人群当中去,他激动得发红的脸上满是期待之色,也顾不得什么礼法与尊卑了,将刘越两父子一手抓了一个,拖拖拉拉地往前飞跑:“快走快走,人再多点就看不到了。”

    刘越强忍着心中的好奇,随着丈田吏硬生生地挤进了看热闹的人群,被挤得七扭八倒的看客火冒三丈地转过头来朝三人怒目而视,其中有几个认得刘越的,暴怒的脸色顿时变得异常古怪起来,一阵窃窃私语之后,都市在他四周形成了一块不小的空档。

    里三层外三层围成的人墙中心是一块不大的空地,空地上分两拨共有五人,从装束来看,左边的应该是一个卖主外加两个奴隶,右边则是一个卖主和一个奴隶。这五人中,右边那个瘫坐在地上面貌丑陋的奴隶一眼就给刘越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奴隶长得实在太奇特了:从他坐着的姿势推断,他的骨架极为粗大,身高应当不少于八尺,高鼻深目,环眼宽颔,虽精神萎靡,观之却有种引而不发之感,尤其他的双手明显长于常人,隐隐有过膝的势头,粗看之下,直如一尊缩小版的史前巨猿。

    刘越还待细看,却见场中两位卖主团团朝四周做了个揖,其中左边那人高声叫道:“小人是邬县人,姓张,贱名二狗,在太原做奴隶买卖有些年头了,但来西河贩奴还是第一次,还望西河父老多多照抚。”

    “张二狗,别废话,你们这奴斗还是不斗?!”人群外有个声音瓮声瓮气地大叫道:“斗的话赶紧让他们打起来,不斗的话就早点散了,爷爷我还要去挑几个胡女回去人叠人呢!”粗俗的话一出口,顿时引得围观人群一阵没羞没臊地哄笑。

    “说笑了,说笑了。”张二狗尴尬地笑了笑,转脸指着对面的那名奴隶卖家朝众人说道:“照着西河王的章程,本不该与这人斗奴。但这人做买卖太不地道,只要有人来看我的奴,他都要插一杠子,把我的奴说得一钱不值,张某实在出不了这口气,这才约他斗上一斗。”说完,他朝对面卖主叫道:“什么规矩,你自己与大家说吧。”

    “简单,”右边那卖主眼皮一番,生硬地说道:“你赢,我的奴归你,我一钱不取;我赢,你的奴归我,你一钱不得。奴有死伤,以一万钱一奴折算。开始吧。”说完,他微微俯下身子,恶狠狠地朝坐在地上的奴隶道:“你最好能赢,否则,就算你能活着,我也会给他一万钱,再拧掉你的脑袋!”

    在围观人群一阵又一阵的欢呼声中,两个卖家打开了锁在自己奴隶背上的木枷,右边那个手脚都还带着铁镣的丑奴身上重压一去,顿时红着眼抬起头来,仰天发出了几声凄厉的长叫。左边两奴一惊之下,尊严磨尽只剩戾气的胸腔里怒火勃发,两奴相视狞笑了一声,一前一后猛向那丑奴身上扑去。

    那丑奴端坐在地一动不动,艰难睁开的眼眸中凶光闪动,他头一偏让过扑在前面的那名奴隶凶横的一击,长长的手臂闪电般探出,一把遏住后面那名奴隶粗短的脖子,将他狠狠地掼在身前,双臂猛然发力,试图将他生生扼死在地上,只要扼死了身前的那名胡奴,他就可从容腾出手来应对身后那个一击扑空的对手。

    但丑奴显然高估了自己残存的体力和对方求生的**,当他一扼之下发现自己空乏的力量不足以让自己在短时间内将面前的敌人置于死地时,身后那名胡奴转身的回击时带起的风声已到了耳边。

    生死一线之际,丑奴强行提起全身仅存的一丝气力,硬生生直腰半跪起身来,将扼住的那名胡奴高高地举过头顶,再狠狠地甩在自己横着的膝盖上,一阵令人牙酸的骨骼断裂声里,那名胡奴顿时像一条软塌塌的破麻布袋一般瘫软了下来,喷泉般的血沫从不断抽搐的嘴角汹涌而出。

    丑奴以雷霆之势解决了一个对手,但气力用尽的他实在没有办法再抵御身后那满含杀意的一击,嘭地一声闷响,坚硬的拳头击打在宽大的后背上,丑奴胸中一口逆血喷起老高,噗地一声仆倒在地上,高大的身躯激起一片灰蒙蒙的尘土。

    “好!”张二狗在一阵惊叹和呼叫声中把脸笑成了一朵菊花,他连正眼也没看自己的奴隶一眼,右手比了两个指头在对面卖主的眼前晃了晃,喜滋滋地叫道:“两万钱,哈哈……”

    那卖主原本就阴沉的脸色此刻更是要滴出水来,他气咻咻地走到丑奴身边,抬起脚狠狠地踢了他一脚,恶声恶气地叫骂道:“没用的奴才,亏得我每天斗米的养着你,连两个将死的杂胡都斗不过,害我白白输掉了两万大钱!”

    骂完,他犹不解恨,又恨恨地啐了两口,这才不情不愿地转身准备去交付赌资,就在转身的一刹那,他突然听到人群中传来一片惊恐的大叫,还没等明白怎么回事,自己的身体便猛地往下一沉,一股剧痛从大腿根部传来,他亡魂大冒地低头一看,只见那丑奴扭曲着脸狰狞地笑着,一只手中握着一条血肉模糊的腿朝他晃了晃。他双眼一黑顿时昏死了过去,闭上眼睛的那一刻,他看到了一头满脸浴血,仿佛刚从地狱里爬出来的噬人恶魔。

    “杀了那凶残的胡奴!”

    “胡奴害主,罪不容赦,杀死他!”

    “这卖主也太可怜了,生生被胡奴扯去了一条腿,八成是活不了了。”

    ……

    刘越看了眼骚动的人群和人群外急匆匆奔来的几名市丁,扒开人群来到丑奴面前,他蹲下身,静静地看着这个大口大口地舔吸着脸上血水的胡奴,皱着眉头道:“哪里人?可有姓名?”

    “平城,拓跋氏。”丑奴抬眼看了看刘越,满不在乎地说道。

    “还能杀人否?”

    “你这样的,十个八个没问题。”

    “我留你一命,你跟我三年,三年后,去留随意。”

    “有酒吗?”

    “有,比你喝过的都要烈。”

    “有肉吗?”

    “猪狗牛羊,有求必应。”

    “试试看吧。”

    刘越站起身来,走回到丈田吏身旁,缓缓道:“一万钱善后,人送到刘家老宅。主家若不服,告他斗奴犯禁之罪。”说完,他头也不回,大步往人群外走去,走出两步,又转过身来,沉声道:“刘越欠你个人情,容后再报。”

    丈田吏面色苍白地看了看一脸淡然的刘越,又看了看一脸愕然的刘虔,吞了口唾沫,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

第十九章 这酒就叫杏花烧

    北市斗奴事件已经过去七八天了,这几天来,身处风口浪尖的刘大纨绔表面上关起门来做了缩头乌龟,暗地里却根据拓跋金刚提供的信息,借丈田吏之口向西河父老爆出了个重磅消息:那个被丑奴扯掉一条腿而死的奴隶卖家并非汉人,而是个打着汉人的幌子贩卖奴隶的匈奴人。

    这样一来,事情就变得简单了很多,斗奴而死的奴隶自然是没人同情的;违反西河王斗奴禁令的匈奴卖主纵奴私斗,罪当笞一百,鉴于其被胡奴反杀,不予追究;斗奴的另一方虽犯禁令,但情有可原,不追究其罪,只是一应损失概由自己负责。至于那个反杀卖主的丑奴就像刘越付出的那一万钱一样,在西河市丁的眼里打了个滚就消失的无影无踪,再无一人提起了。

    呃,拓跋金刚是谁?自然就是那个没有一点做家奴觉悟整天只会胡吃海喝的鲜卑胡人了,刘越见他与电影《金刚》里的黑猩猩颇有些神似,于是把这个霸气的字眼赐予了他。那鲜卑胡对金刚这个名号也极为喜闻乐见,于是正式接受了这个响亮的名字。

    元康六年初夏的某个早上,庄严肃穆的刘家老宅后院里气氛凝重。当高大的拓跋金刚将两大桶冰凉的井水倒进刘越所称的铜锅里时,这个八尺多高的鲜卑胡奴罕见地看到站在火炉前准备点火的刘家小郎君那双力量不见得比自己小,但肤色远比自己白的手竟轻轻地颤抖了起来。

    “小郎君,你确定用这口铜锅就能蒸取釜中的酒酿吗?”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者佝偻着背站在刘越身后,比刘忠只多不少的老脸上,脸皱纹里都写满了疑惑与惊异:“天下酒皆需滤取,小老儿还从没听说过可以蒸取的。”

    “自然是能蒸的,只不过,”刘越轻轻抹了抹额头上微微冒出的汗珠,声音干涩地说道:“这蒸酒的法子我也是好多年前才从鲁师处听过,方法器具都不差,只是苦于多年来未曾实践,真到了眼前,倒有些忐忑不安了。”

    “越儿,宋先生酿的酒是你从十家里面精选出来的,虽然没有王勋的纯冽,但在整个西河来看,也算得上是上等的美酒了,”刘虔看到了刘越的紧张与窘迫,心中不忍,开口劝道:“依为父看来,还是不要强用这蒸酒之法了,将酒滤出来,虽斗不过王勋,但好歹也是能卖得出去的。”

    “你怎么看?”刘越将手中的火石放了下来,微微仰头朝拓跋金刚问道:“蒸还是不蒸?”

    “这酒虽是不错,但我更喜爱你曾说的那种可烧喉煮肺的烈酒。”拓跋金刚咧着大嘴一笑,道:“蒸就蒸呗,蒸坏了,宋先生不是还在的吗,我们再接着酿就是了。”

    “说得好!”刘越用力拍了拍拓跋金刚的肩,哈哈一笑道:“临事而惧,没想到我刘越事到临头,心态反而不如一个鲜卑胡奴来得透彻。”说完,他小心翼翼地打着火石,将引燃的干燥苔藓放入宽大的炉灶,随即有条不紊地把大小柴火挨个添加了进去,不大一会,橘红色的火焰腾然而起,肆意地舔着黝黑的釜底。

    等待的时间总是漫长得让人焦急,刘越差不多每隔一阵都要将耳朵贴到放置在大釜旁接取酒水的大缸壁上听酒水被蒸出来后滴落下来的声音,四五次之后,当一股飞金溅玉般清脆的响声从大缸中传入耳朵时,刘越焦急的脸上终于绽放出了欣喜的笑容。

    “酒来了!”他拍了拍手,笑着朝大家宣布道,平静的语调在激动的情绪里轻轻颤抖:“忠伯,转小火,别糊了底;宋先生,再取些湿布来,堵住那些散气的缝隙;金刚,注意上面铜锅里的水,一旦烫手了,就马上加凉水替换!”

    三锅水换过,刘越再附耳酒缸上听了听,清脆的滴流声还在,不过比第二锅水的时候明显要小了不少。他略略犹豫了一下,最终决定不再继续蒸熬了,如果釜中的酒精蒸得差不多了,再熬下去一来酒液会变淡,二来还会有烧锅变苦的风险,自己不过是个眼高手低的理论家,还是加好就收更保险:“忠伯,注意了,熄火!我要准备收酒了。”

    在在场五人十双眼睛目不斜视的注视下,刘越轻手轻脚地揭开了严密地盖在酒缸上的布封,一股浓郁的酒香顿时扑鼻而来,老酒师宋先生闻香识酒,顿时惊喜地叫道:“好酒!好酒!成了!成了!这酒成了!”

    对于这个连喝都没喝就嚷着说是成了,是好酒的老头,拓跋金刚显然内心是鄙视与不屑的,他急不可耐地操起一个早就洗净备好的酒瓢,伸手在酒缸里满满地舀了一瓢酒,脖子一探就准备来个狂吸痛饮,嘴还没到瓢边,却瞥见刘越正似笑非笑地看着他。这货丑脸一红,硬生生缩回了头,急急火火地捞了个酒碗,倒了半碗酒递给站在一旁的刘虔,转脸刘越呲牙一笑,脖子一仰,大半瓢烧酒就进了喉咙。

    “烫!啊!烈!好酒!好酒!好酒!”拓跋金刚酒一下肚,顿时跳着脚扯着嗓子大呼小叫起来,但显然这酒的魔力已经超越了他对烫伤的防护,他咧着嘴狂吸了几口气,手中的酒瓢便又飞快地往酒缸里伸去。

    “这第一缸酒,可不能像你这样喝。”刘越一把抓住他伸过来的酒瓢,笑骂道:“再说了,忠伯、宋先生和我都还没品尝,你一个胡奴怎能如此孟浪!”

    “有这般好酒,胡奴不胡奴的我也就顾不得那么多了,”拓跋金刚仰着张丑脸朝刘越挤眉弄眼地讨好道:“再喝一瓢,你让我再喝一瓢,我多许你三年,六年!可好?!”

    “六年?这个我倒是可以考虑考虑。”刘越放开了酒瓢,轻笑一声道:“这可是你自己说的,到时候莫要怪我不守承诺。”

    “六年就六年吧,”拓跋金刚把第二瓢酒又倒进了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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