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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入墨-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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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声响消褪了这些年轻的生命心中许多莫名的恐惧――对生死。空中箭矢狂飞;拖着长声的箭雨如蝗虫过境般纷纷划破晴空;不断有人中箭倒地。一个百族的士兵刚登上城墙;即刻便有数名蛮族持刃迎上。
蛮族士兵刚露头,就是一阵箭雨,随后血肉横飞。
“滚啊!下去啊!肮脏卑贱的家伙,滚蛋!”
“畜生!我要给阿姆报仇!”
凄厉的嘶喊,疯狂的杀戮;炽热的烽火;使得两军兵士欲加地愤怒。
血的颜色和火的颜色渗透到两军的瞳孔中。
战争越来激烈。
残阳如血;落日的余晖倾洒在了城楼之上。
白袍的公子看着血染的残破城墙,面带不忍的吩咐:鸣金,收兵!
………………………………
第三十四章、巫凉戈
冬天的风较秋日更加凌烈了许多,不过,此地却是无风。
年轻的道士负剑立在树下,闭着眼睛,若非他的左手在不停的掐算,看起来很像是一个在山间修行时偷懒睡觉的小道士。
当然,要略过他周身的剑意。
“姑娘已追了在下多日,却是何苦?在下小道士一个,无甚家财可图,何况在下心中已然有一位知己红颜,姑娘还是早早离去的好。”
林中除了他似乎没有别人,也不知道这话是说给谁听。
不料话音方落就有了回应,却是“咯咯咯”的笑声,笑声从四面八方传来,显得这个女子不凡的轻功造诣。
小道士弹剑,剑鸣,清脆的剑鸣压下了被女子笑声引起的浮躁之气。那女子见这一招无用,也不再笑了,只听树林中的声音隐隐约约的传来:“武林人士何惧小节,小女子是真心不想离开北门小侠呢。”
北门睁开眼,语气淡然:“巫凉戈施主,您可千万莫要自称小女子,否则不知多少男子都要羞愧的跳河了。”
回应他的,仍是咯咯咯的笑声。
北门小道摇摇头,道:“你应该知道,这般僵持于你是没有半分好处的,我以逸待劳,而姑娘你却每时每刻都要维持着奔行,却是何苦?”
“哦?小女子却是不知,这小心戒备的心里压力,和一品武者维持轻功对人的消耗,哪个更大一些?”
“唉,”北门小道士叹了口气,像是一个失落了什么的小孩子,“二品境界的时候,我就觉得自己可以行走天下了,本想着到了一品天下大可去得,没想到刚出门,就遇到一个。”
“小哥运气不错呢~”
“还好吧。”北门笑了笑,唇角扬起一个弧度,随后一个纵身,突然消失于树下。
而后,一道紫色的剑光陡然出现在林中,紫色的光华照的林间一片光明。
北门皱了皱眉,他用半天的时间使得巫凉戈以为他轻功一般,以为他想要和他交战,随后伺机甩开她,却不料这姑娘居然也一直在藏拙。
面前的这一剑,他避不开。
紫色的剑光像是突然有生命一般,似乎是活了起来,它犹若一尾游鱼,摆动着尾巴,飞速地朝着北门当胸射来!
北门的瞳孔收缩,他料到巫凉戈敢追杀他定然有着不俗的剑道造诣,他知道,出色的女剑客的剑会很快却还是没想到它能快到这种程度!这样的剑招,诡异无伦,并非他于大夏所见的一切剑招可以包含,但却也体现出他心目中那剑道的至高气息。
他陡然想起师父给他说过布衣战白袍时所描述的剑法。
他皱着眉头,喃喃道:“剑出有灵”。
这一剑剑若流星,偏偏又变化万端,其中蕴含的后招,以他一品的武学境界,竟然也是一时看他不清!
他索性闭上了眼,而就在那紫电,即将刺中他咽喉的瞬间,就在身边,忽然亮起万道剑光!
我亦有剑。
他带着简春熙游玩,简春熙最喜欢听一些小故事,每每有说书先生他都会被拉过去看一看。
长安有一处酒馆,比旁的酒馆多了一个三点水,据说是白衣柳辞留下的,讽刺这店主人人心不足,已得画蛇仍自添足。柳辞评后这家酒馆日益落寞,却在换了老板之后火了起来――毕竟与柳辞相关的故事就像和笑倾城想关的剑法一般,总能吸引许多人。
原老板赎回店铺,却又重新落魄了下去,往复几次,终于是认命了。
在这家酒馆时,说书人讲了个故事,唤作万剑归宗,说是将天下剑法剑意化在一招之中,天下无敌。
简春熙嚷着叫他练,他知道这不可能,剑法岂有穷尽,又岂有“宗”这一说。
但他终是练了一招。
唤作万剑齐发。
万剑归宗未尝不可,不过却不是融天下剑法,而是融胸中剑意。
只见万道剑光,将那紫电流星团团裹住,这紫电流星虽然是锐利无匹,但在这万剑之中,竟然也是难进半步,就这么硬生生地停滞在空中。
任意一道剑光,撞上那紫电流星,瞬时破碎,但是旋即有另一道剑光补上。
面前的紫电流星的光芒越发黯淡,虽然连破数百道剑光,却终于还是招意已尽,无以为继!
剑落!
剑起!
又是一柄剑,一把短剑,这一柄剑通体透明,长约一尺,原本是似乎浅黄色的晶体,雪光之下,又折射七彩弧光,迷人耳目,甚是奢华。
“此剑名为琥珀光。”那女子的声音随剑而至。
琥珀光和方才那把紫色的长剑幻作流光飞舞,已然出现在北门的面前。
北门吐一口浊气,剑光画圈,凌然不惧!
巫凉戈的的剑法,以清、奇、古、怪四大特性为主。
剑法缥缈,不带一丝烟火气,似剑中之灵,此之为“清”;
变化多端,别出心裁,此之为“奇”;
每一剑每一招似乎皆有传承,让人能够想起上古幽深的剑法,此之为“古”;
而其中变化特异,又与原来剑法完全不同,让人防不胜防,此之为“怪”!
若是寻常剑客,见到她的剑法总会有一两招觉得熟悉,进而下意识的用处应对的剑法,于是就会下意识的中招――因为那剑招已然变了。
巫凉戈是蛮族最神秘的将领,她武艺高超,聪明绝顶,却又因为蛮族的风气而无法被委以重任,这反而造就了她多面的能力和性格。她沙场对弈不逊色于人类名将之流,而武学修为亦是同辈间的翘楚。
被大夏传为天才的北门此时抖擞精神,施展浑身解数,才勉强与这女子个平手。
只见树林之中,剑气千条,震散飞雪,两人各出绝学,翻翻滚滚,转瞬之间,已经斗了百招。
“喝!”巫凉戈斗得兴发,一声娇喝,紫电与珀光在身边盘旋飞舞,恰如一紫一黄两条游龙一般,数丈的剑光,盘绕回旋在她曼妙的身躯之旁。
而此时北门的剑法,看上去却是要比她慢得多,只是缓缓一剑一剑的刺出,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中规中矩,谨守中正平和之道,只是偶然之间,才是反击一剑,却也锐利非常,迫得巫凉戈不得不回剑防守。
百招酣战之间,北门一颗心越发的玲珑起来,身登一品后,苏玉害怕自己的额剑路限制了他,故而未曾指点过,这是他第一次同一品境界的剑客比剑斗技。
清虚观百十余代传承的剑法招式,那些他背了的,经常不用的,那些他自以为会了的,以为明悟的在此时通通萦绕在他的心头。
他出招的速度未曾加快,却越发的像是在用一套剑法,但巫凉戈分明认出,那不是一套!
行云流水,当是如是。
兴起之时,剑势越发顺畅了起来,剑光一抖,散发凛冽气势,剑尖反折,刺向巫凉戈的面巾。
这一剑气势豪壮,充满了一往无前的决绝之意。
“春风不度万仞关?”巫凉戈一声娇笑,“却是应景。”
她双剑一横,欲要拦截,却在这决绝的一剑之下,剑光溃散。
不得已,巫凉戈飞身而退。这是两人交剑百招,第一次分出高下!
北门小道士喝了一声,并不停手,一声长啸间似乎从那个平和的小道士变成了积郁在胸不吐不快的意气书生,又是连环三剑刺出。
“天山雪花大如席!”
“将军大雪满弓刀!”
“西出墨关无故人!”
每一招居然都是有去无还,决绝之至,如今北门自万仞关而出,心中所想所思皆是家国天下,借这气势,将这一套剑法的威力,发挥得淋漓尽致。
一时之间,巫凉戈皱着眉头,步步后退,不过脸上却是笑意满满。
她娇笑一声,手中双剑剑光一抖,周边情景,登时变幻!
十里桃花,春风煦暖,清波小溪,恰有美人沐浴,巧笑倩兮,如银铃般的笑声隐隐传来。
十里桃花温柔乡,铁血少年英雄冢。
巫凉戈持剑立在桃花树下,婷婷玉立,好似仙子下凡,在那南国的水乡里,书写着才子佳人的故事。
她莹莹笑道:“小道士你师父没说过吗?‘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刚极易折’,不若试试小女子这桃花仙剑,酬唱此中温柔如何?”
北门这时所用的剑法,在这煦暖的春风桃花之下,立刻就显得格格不入,巫凉戈笑着回首一剑,登时将他逼退。
“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
剑光温柔,却是迫得北门不断后退。
巫凉戈眼中似乎尽是春光烂漫,暖风处处,手中的剑光却是越来越快,只见那琥珀光和紫电的前端,显出一片片花瓣之形,飘然下落,如梦似幻。
北门陡然间就忆起了一首诗:“半醒半醉日复日,花落花开年复年。”旖旎温柔的诗句,却化作杀人的利剑,片片美丽的花瓣,微颤使人心折,但只要稍一不慎,就会死在这温柔美丽的剑下。
他一咬舌尖,几个转身避开剑光,一低头,一身道袍竟然破了数个口子。
………………………………
第三十五章、逆光的少年
“蛮族武学,果然别出枢机。”
“多谢小哥夸赞。”
“第一次见,在下失态了。”
“小哥过谦了。”
树林外寒风瑟瑟,树林中却是暖风处处。
道袍破烂的小道士皱着眉,他眼前桃花树下的女子却是在痴痴的笑着。
“可是,我还是想不明白。”
“小哥还是不要想了,我蛮族的武学幻境可谓天成,几千年来人类的武者们都琢磨不明白的。”
“不,”小道士打断了她,“我在想,你用出了这一招,还如何追击我?”
女子的笑意凝结在了脸上。
而话音落下的瞬间,小道士几个纵身,眨眼间消失在树林之中,踪迹难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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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城的构造与寻常城市不同,或者说,百族的六座大城构造均不同于寻常的城池。作为白家统治百族的工具,它承担的使命中天然就有着对居民的警惕。
城分内外,城内另有城墙,且更加的坚固。昔日,它巩固着白家贵族在此地的统治和权威,如今,它守着刘楚最后的希望。
两天前,在墨羽的授意下,谭飞的率领着百族的士兵对函城外城东侧的城墙猛攻,战争持续了一天的时间,这使得刘楚暗暗兴奋――这帮百族人不知道是走了什么狗屎运绕过了防线,和印象中的那些一根筋的家伙根本没有什么区别。于是他放心了起来――这帮没脑子的家伙哪怕来的再多他也不怕。
第二天,秦勇的队伍被派了上去,魔公子是这样告诉士兵们的:“训练了这么长时间,要看看大家训练的成果,接下来有很多场硬仗要打,为了整个百族的解放事业,我必须清楚每一支队伍的能力,请各个大队依次攻城,好好表现。”
不患寡而患不均,在给百族的士兵们树立了国家的概念后,墨羽又为他们明确了什么叫做集体。
秦勇原本升起的疑问被随之而起的强烈的胜负欲压了下去,第二天清晨,收到新一轮攻城命令的他高傲的看了一眼谭飞,一挥手,率领着麾下的部队上了战场。
谭飞那里能咽的下这口气,跑去找墨羽要求继续攻城,墨羽不见,随后又去找笑遥生。
他哭着喊着说:“您给公子说道说道,俺们第一团已经打了一天了,那城昨天啥样,现在是啥样,那城上的孙子们昨天杀样今天啥样?这明摆着让秦勇那崽子占便宜吧。”
正在整理李乐带回来这几个月羽林军政务的笑遥生看了他一眼,问:“你是说让秦勇带人今天打另一段城墙?”
这个耿直的汉子连连摆手,说了“不是”“不是”,却见笑遥生放下了文件,说了一句“那就好”起身出门了。
谭飞拦不住,跺着脚骂秦勇。
他可不敢找李乐,那天李乐一骑绝尘自西而来,几千号不认识李乐的士兵拦他,李乐连枪头都不装,长枪抡起如入无人之境的找到了墨羽――这让一直认为已经尽力保护公子,确信公子不会受到任何伤害的谭飞十分难堪。
李乐当时的鄙视都写在脸上了――这就是我临走前你们向我承诺的“墨羽的安全”?
当时他恨不得把自己埋在土里面。
相对于稳重有余而对时机把握严重不足的谭飞,秦勇无疑是一个更优秀的指挥者,新编百族独立军第二团的团长秦勇无疑是一位更加优秀指挥者。唯一的不足可能就是这位团长过于激进了些。
第二天的攻城战依旧持续了整整一天,函城东部的城墙几乎换了颜色,红色的液体淋满了城头,箭支散乱的插在城头,血液凝结成快,隐隐发黑,散发出难闻至极的意味。
两天的攻城战都毫无技术含量,这使得刘楚一颗悬着的心渐渐收了回去,接着,面对百族一天比一天强的攻势,他冒险的将其它三面城墙的守军各取一半掉到东城墙。
夜晚的呜咽的笛声彰显着主人内心的不宁,一轮红日刚刚跃上天际,新的攻城战即将开始了。
第一团在一天的休整后再度上阵,谭飞心中满满的得意――你们第二团狂啊,狂啊,有用吗?
一改往日的风格,谭飞下令,硬攻,攻的下,二团都是孙子,攻不下,咱们是二团孙子。
对于百族的辈分理念,墨羽不可置否,他心中只是暗自筹算,还有多久,才是真正的时机。
这么多百族士兵的血,是不是,可以浇灌出一场酣畅淋漓的胜利了?
翌日,刘楚在派出斥候侦查了四周之后,咬了咬牙,把所有人都派上了东城墙。他已经顾不上那么多了,也压根没想过为什么在被围城的情况下自己的斥候还能这般优质的完成任务。
“百族那帮缺脑子的家伙”这样的评语此时萦绕在他的心头,解释着一切看似不合理的事件,在如此紧张的环境下,刘楚的思维能力急速的退化。
苏玉曾经告诉墨羽:“战场下的分析,世间或许有半数自以为强我数分,可沙场较量,谁敢作我敌手?”
有人在紧张环境之中,大脑短路,平常自以为懂得,明白的,通通就忘掉了,而另一些人,却恰好相反。
前一种人,若为平民尚好,若是贵族,动不动就能身登高位,而且比后一种人还能爬得更高一些。
这就是墨羽从刘楚上任后一应举动得出的性格分析――这是一个自卑到自大的人,他迫切的想要用暴力的手段证明自己的能力,证明自己的名正言顺,证明自己强于巫凉戈,能当好这个百族司令。
这一切的一切说明他在心虚,而这种人,在重大决策失误后通常抱有“万一对手只是运气好,其实智商低的要死”的想法甚至是“信念”。
就像是救命的稻草,被赚得死死的。
就在这一天,黑甲白披风再现沙场,“羽”字旗飘扬的影像映在刘楚布满血丝的瞳孔中,使得他的脸,比那白色的披风白了数分。
东城头,那兵器的碰撞的声音似乎在大声嘲讽着他的无知、他的浅薄、他的无能,而西城墙之下,青衫的将军长枪横在胸前,便是一声大喊。
“破城!就在今日!”
身后,一万黑甲骑兵整齐的举起手中刀枪,高喊,“愿追随将军!”
身前,在城内百族人的呼应下,城门缓缓打开。
阳光自城头洒下,映在少年的青衫上。
逆光的少年,跃马而起。
………………………………
第三十六章、马踏千军
月满一江水。
小道士惆怅的映着江水看着自己的衣服,有些心疼。
这可是春熙送的啊。
看到衣服上的剑痕,他不由想起那女子的剑法,与其说那是桃花林温柔乡,不如说那是红尘。
红尘滚滚,剑意绵绵,若非自己还有三分机智只怕这些剑痕就不仅仅是出现在衣服上了。
仰躺在湖边,面冲天,随手打出一道剑气,激起水花阵阵,他眯起眼,似乎从那水滴之中看见了巫凉戈的面纱,和微微露出的眼睛。
“嘻嘻,巫凉戈,你擅离队伍,还是十多天,只怕万仞关的守将已经将你的部队夷平了吧。”小道士哼着一首游玩时听过的歌谣,有些自得,“哼,只怕到时候你就是一个江湖散人了,那时且看小道我如何破你剑中红尘。”
自得的哼着歌谣,哼着哼着,忽的觉得有些不对。
“巫凉戈第一次拦我是在大路之上,的确有好多人看见了不假,可之后的追击没人知道啊。”
“没人知道,万仞关如今的守将又怎敢因为巫凉戈有可能不在的猜测出兵?”
“也就是说,”小道士懊恼的拍了拍脑袋,“我和这位蛮族成名高手大战,没人知道了?”
一阵唤作失落的情绪浮现在小道士的心头。
“算了,算了,也罢,也罢。”小道士身躯莫名其妙的浮了起来,在空中几个舒坦的转身立在了地上,“我还是去寻墨羽好了。”
话音落地,小道士点足飘然立在水中,高喊一声“去休”便乘风而去。
不远处,带着面纱的女子轻轻捻着头发。
“年轻人,就是这么有活力啊。”
*******
后世载,天下有骑兵一支,此间无双,谓之曰羽林。
有一将,长枪立,无人敢应。
这是羽林军第一次出现在这个世界上,墨甲白袍,白色的披风缝着象征着他们刀下之前的亡魂军衔。
这一只队伍将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用他们的名字和马蹄威慑这片江山。
当那墨甲白袍开始奔腾,立时是一阵轰隆隆的整齐蹄声。几百里平地,都是轰鸣震响。即便远隔在十里之外,也能感觉到地面的震动。冲在最前方处的,正是李乐。一身青衫,胯下白马,横枪浅笑,有如一个锋利的箭头,引领着数万铁骑前行。在其之后,则是三千全身上下,连人带马,都全数笼在黑甲之内的骑兵,刘楚站在内城望去,就宛如是钢铁森林,涌动而来。
这见这数万骑兵,正渐渐凝聚一股强横的‘势”意念,军心、士气、战力与数量,都凝聚成一股叫做‘势’的气场,使这万余人的铁骑,愈发的强横难当,仿佛可踏灭一切!
在这军阵之中,即便是四品的武者亦不会逊色三品高手,大军滚滚而来,气势就足以吓破人的肝胆。而就是这个大军,全都由全军锋锐靠前处一人统带着,不断约束调节着阵型,使万余人都拧成了一股。也引导着这三千骑军的整体气势,一步步往巅峰攀升。
最前方的青衫少年举枪。
速度加快。
面前有敌,却是刘楚手中的近卫,人数五千。
李乐不做闪避,冲锋,依旧是冲锋。
刘楚在城头,脑海下意识划过一句话――催敌锋于正锐!
长枪横贯一丈方圆的土地,血肉在马蹄之下横飞,雪白的马蹄染上嫣红。
有敌将上前,未及通名,便被挑下马去。
身后万人向前方的青衫少年投去崇敬的目光,能跟随这般男子冲阵斩将,虽死何惧?
骑兵突入方阵就是一个斜插,宛如利刃刺入肚腹,而后往肋骨处一斩。整个骑队,往左划出一个漂亮至极的弧线。正击要害,也恰是打在了三寸之处,紧紧抓住这整个方阵中稍闪即逝的空隙漏洞。就有如割奶油一般,无比轻松的,将这方阵,彻底的穿透,彻底的击溃!甚至快到附近之人,都来不及做任何反应。而当李乐领着身后骑士从这个方阵中穿阵而出,身上竟是连半点伤势也无。而身后的三千骑兵人,居然直至此刻都保持着完整。只有仅仅三十余人,战死于内。
整个过程,甚至轻松到到连这些羽林军本身,都是无法置信。
在他们自己的心中,自己这些刚出训练营的家伙,在这几千司令近卫步军的坚守下冲阵,少说会伤亡数百,谁曾想,自己竟这般强大?
而当惊怔过后,这三千墨甲白披风的骑士,那本已渐渐平复下来的热血,也再次在血管里奔腾涌动,仿佛火焰燃烧。都只觉是没法压抑,齐齐发出一声如野兽般的咆哮!
“杀!”
声音低沉,含着狂燃战意,一股杀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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