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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之佣兵-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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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你就可以照顾你的养父,也是我曾经的头领。”望着眼泪都快出了眼眶,但被13号给硬生生的憋回去:“很好,像点样子了,那么现在你得学会服从命令,你知道营地在那里吗?”

    13号点点头,不敢出声,怕一出声眼泪就哗啦流了出来。

    “日落前到达营地!”说完哈里森上了马,绝尘而去,只留下年仅六岁的13号,站在家门口。他很想回去,可是他看到照顾他的琳娜阿姨,也就是那位妇人站在二楼向他微不可查的摇了摇头。一瞬间13号觉得自己必须变得坚强,必须强大,才能保护自己的家庭,于是镇上的很多人,都看到一个孩子,迎着阳光在疯狂的奔跑

    骑在马背上的哈里森,开始在整理思绪,因为他知道以那位伯爵大人的能力,这件事情根本瞒不住。也许明天,也许后天,洛克菲克伯爵大人的使者,就会赶到佣兵驻扎的营地,质问物品如何丢失的,并索要赔偿。想到足足1万金的运送费,和物品丢失保价5万金币,哈里森就赶到一阵阵眩晕。

    20分钟后,哈里森就到了营地,2名远远看到他的二级佣兵,下了瞭望塔,打开营地拒马桩。

    “格林在那里,让他来头领军帐见我!”哈里森看着满脸疲惫的两名佣兵说道。

    高一点的佣兵,站出来,有些悲伤的说道:“格林大叔没顶过去!已经死了。”

    哈里森眼前一黑,立刻扶着自己的马,才没跌倒:“什么时候的时。”

    “今天早上,发现的时候人已经硬了。”

    “今天有几个没顶过去?”哈里森站直身子,语气开始变得平静。

    “包括格林大叔,一共17个,都是伤口感染。”

    “尸体掩埋了没有”

    “还没有,罗格大人说等头领回来做决定,已经有那么多兄弟的尸骨没带回来,这些不能在随意掩埋了。”

    “我知道了,通知所有人,我有话要说,就在这里,就在这个地方。”哈里森望了一眼,这个没有什么生气的营地,暗暗告诉自己,必须让这一切都运转起来。

    二个佣兵开始一遍奔跑,一遍喊。半个小时后,受伤的,没受伤的都出现在哈里森的面前。

    早已经等的不耐烦的,长枪队队长罗格,握着长枪走到哈里森的面前:“哈里森左副将,请问你为何时召集我等,要知道,我们还是有些伤员,本来不宜活动的。”

    “不好意思,让大家久等了。”说着他拿出兵符:“我们的头领安德烈,已经把兵符传给我了,以后我希望大家能够像支持安德烈那样支持我,而我也一定会带领大家,赚纯度最高的金币,喝最好的啤酒,操最美的女人。”

    兵符是权利的象征,有兵符者,便是这支佣兵团的最高统率。

    佣兵们似乎被哈里森说动了,一个个举起手里的武器,发出嗷嗷的叫声:“哈里森、哈里森、哈里森。”

    就在这时,一个孩子,也摇摇晃晃到了军营大门,听到那如浪潮般的呼喊声。

    “哈里森,哈里森。”似乎这个声音有股奇异的魔力,正在驱散这里的负面气息。
………………………………

第二节 乱世之伤

    生在乱世,眼泪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他只会让人变得软弱,除了女人,男人软弱异味着死亡。所以雇佣军是一群没有高尚信仰的人,他们只信仰三件东西,第一是金币,第二是强者,第三才是战友

    漆黑的夜,就连茭白的月光都害羞的躲在云层后面,黑暗似乎为死亡,带来某种神秘的色彩。十七具尸体,安静的躺在柴火堆上,哈里森手里拿着火把,眼神坚定:“死去的人不能复生,活下来的兄弟,要带着战友的信仰活下去。”

    身后是沉默的佣兵,没受伤的,搀扶着受伤,弥漫着悲伤,活着,有尊严的活着不是没有代价的,生命如此脆弱,却又那么坚强。

    火把点燃柴火,在噼里啪啦的声响中,火势慢慢吞没那十七具尸体。

    春季万物复苏的季节,本是万物复苏的季节,但人们由于饥饿,却抹杀了春季的躁动。树皮还没长好便别人们煮着吃了,草根也是充饥的食材,包括鸟、树林里的动物,一切可以果腹的动物,只要你想的到,饿急的人们,是最可怕的肉食和素食动物。

    一缕日光,照在大地上的时候,13号已经练了两个沙漏的剑,只有三个动作,横劈、竖砍、斜削,简单却充满了力量。安德烈留下余荫还可以照料他,团里的每一个人,对他都颇为照顾,虽然他是最低一级的佣兵,但却不用生火做饭。

    佣兵中军大帐,气愤却有些沉默,哈里森团长、罗格长枪队长、班森轻骑兵队长、博格重骑兵队长,一起看着格林的副手鲍伯。

    哈里森皱着眉头,再一次问道“你确定我们只剩下不到2万多金的存款吗?”

    鲍伯用手擦了擦头上的冷汗:“是的头领,我确定,前任头领并不擅长理财,所以公用的资金只剩下20342金零15银31铜,这个数字我绝对不会弄错,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都是格林和我一起做的。”

    “为什么只有这么多,这么多年的收入,绝对不止这么点。”哈里森目光炯炯的望着鲍伯:“是不是你们私吞了?说”

    鲍伯吓得腿一软,直接跪在地上,满头大汗的说道:“真的没有啊,我跟你们算算帐,你们就知道为什么没钱了,轻骑兵一百人,现在的物价马匹要30金19银06铜,骑兵需要的梭子甲便宜不少也需要15金12银,还有武器也需要3金6银,综合下来一个佣兵,不算每月薪资支出,一身装备都需要49金11银06铜,一百人武装便需要将近五千金,而最贵的是重甲骑兵,一身装备便要120金6银20铜,而重甲才是我们的主力部队,开销将近有7万多金,还有每次任务的抚恤金和拔营的开销,我们真的只有这么多了。”注,20银等同于1金,1银等同于50铜,1金等于1000铜。

    哈里森作为副将,就算不太清楚防具武器开销的具体数字,但大致的物价还是了解的,没当家真的不知道原来佣兵、每个人的开销竟然会这样大。

    身穿重甲的博格,从椅子上站起来,向门卫走去:“我是粗人,你们继续商量,反正我只服安德烈老大。”用眼睛的余光扫了扫哈里森,不屑的笑了一下:“这次任务失败,安德烈老大没跟我们说具体多少金币,但我想应该是不低的,所以如果度过不了这关,我们只能破产,各回各家。”

    罗格站出来,拔出随身携带的佩剑“博格,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你想独立出去?爆熊佣兵团是一个整体,绝对不容分割。”

    博格转身正面面对罗格,他比罗格还要高一个头,也是团里实力仅次于哈里森的中阶骑士,而且他天生巨力,近距离绞杀,也只有安德烈可以稳压他一头:“是又怎么样,我们佣兵不就这样吗?强者为尊,如果你要打,我奉陪。”

    班森站出来走到二人的中间:“大家不要吵了!”他把目光转向博格:“昨天哈里森手持军印,也没见你出来反对,现在要跳出来分家,到底什么意思嘛?”

    “我们佣兵只信仰三件东西,第一是金币,是金币,现在没钱,难道以后要打工还账吗?这个我可接受不了,不赚钱,我没意见,但现在要亏钱,看着兜里的金币,飞了,班森别跟我说,你没有意见。”

    班森还想说什么,却被哈里森伸手打断,他站起来,一步步走到博格面前,抬着头,目光灼灼的看着博格的眼睛:“博格,我还没下决定之前,请不要盲目的推测我的意图,因为我永远不会从你和各位的兜里拿钱。而你刚才的表现,我可以视为对我的挑屑吗?如果是我将接受你的挑战。”

    博格双手一搓,发出咯嘣的声响,毫不畏惧的看向哈里森:“要战便战”

    “好!”如同一道白色的匹练一个闪烁,伴随着清脆的出鞘声,斩向博格,剑势充满一往无前的气势。博格来不及拔剑,只能向身后退去,同时举起左手格挡。“刺啦”金属碰撞擦出一阵剧烈的火花,博格的重甲护腕被划出一道深深的痕迹。

    哈里森改斩为刺,对准哈里森空挡出来的心口直刺,电光火石之剑,博格双臂交叉用重甲护腕压住哈里森的直刺:“哈里森是你逼我的。”一脚踹向哈里森的下跨处,逼着哈里森抽剑退后。博格右手拔出后背上的大剑:“杀!”

    大剑势大力沉,一剑斩出如同一阵飓风拂面而过,哈里森一个跳跃避开,同时抽出身上的另一把佩剑。哈里森连的双手剑,一长一短,一粗一细,不但诡异,而且迅疾如电。博格的大剑在地面砸出一个小坑,而这时哈里森的长剑已经刺向他的门面,哈里森提起长剑格挡,刺啦,火花四溅。可是还未等他反应过来,哈里森双手交叉换剑,靠近了他的身前,那把短细的长剑,此刻正抵在他的心口。

    看着眼前那把细剑博格知道,只要他敢反抗,那把细剑一定会毫不犹豫刺穿他的心脏,不为别的,只是因为持剑的是哈里森,那个被右副将左德将成为狡诈之狐的男人。

    “我认输!”

    哈里森目光炯炯的看着哈里森,衡量利弊,最后还是放下细剑:“我敬重你的勇武,但希望你的勇武用在正确的地方,而不是向你的头领和兄弟发起挑战。”

    博格收起巨剑,重新坐会自己的位置:“我倒想见识一下,狡诈之狐的手段,如何让爆熊起死回生。”

    哈里森把目光转向罗格,开始耐心的询问起来:“既然我们赔偿不起那6万金币的赔偿金,那么就必须把失物找回来。我想请问罗格队长,你们枪兵的责任便是护卫那箱货物,我想知道,那箱货物,是否一只都在你的视线之内。”

    罗格叹了口气,有些歉疚的回复:“这个没有,因为当时场面混乱,从天而降的弓弩,优先击杀的就是我的枪兵,抢夺货物,我的损失也最为惨重,只回来30几个兄弟,而且我的手臂也中受伤了。”

    “那好,让我们先来捋一捋来龙去脉,伯爵让我护送那箱货物到梵蒂冈,献给现任教皇,护送金币费用1万金,预付定金5000金,保价5万金币。路程倒不远,如果只带轻骑兵赶路需要5天,就可顺利抵达梵蒂冈,而我们却选择了最难的,全员起航,保险是保险了,但却需要13天。”哈里森把目光转向班森:“如果我没记错,当时是你向头领提的建议。”

    “是我没错,我也是为了安全起见!”班森一脸无辜:“大家别这样看我,当时除了右副将左德反对,你们不是也没什么意见吗?”

    “当然,我并不是在质问你,我只是在给大家理一理思路,大家不觉得我们被埋伏很蹊跷吗?如果不是事先掌握我们行军路线和到达时间,我们怎么会被精准的埋伏呢?”

    其他人纷纷点头,彼此开始猜忌,班森指着罗格:“我觉得罗格的嫌疑最大,他存在监守自盗的可能。”

    罗格一听立马就跳了起来,指着班森的鼻子骂道:“我**,你才嫌疑最大,如过你不是向老大提全员动员的保险方案,怎么会造成这个后果。”

    班森拔出腰间的佩剑:“为了维护名誉,我要和你决斗。”

    “决斗就决斗,谁怕谁。”

    哈里森抓起玻璃杯,摔在地上:“都坐好,谁是内鬼,我自然会帮大家找出来。”

    班森和罗格两人冷哼一声,各自坐好。

    “罗格,你的长枪队,配置盾牌、和长枪,弓弩就算从天而降,一开始你们的伤亡也应该不大,所以货物一定不是一开始就丢的,我想确定一下,什么时候丢的。有没有人看到谁拿走的,要知道当时我们虽然溃败了,但并没有全面崩溃。”

    “嗯是的,虽然第一波伤亡了十几个兄弟,但有所防备之后,弓弩对我们就没什么杀伤力了。而且由于左德副将率人断后,也给我们争取了不少时间。不过,头领的腿是如何断的,不知道各位可知道?”

    一直沉默的博格,开口说道:“这个我知道,战场上出现了一个非常诡异的敌人,不拿佩剑,但只是一挥手,我就看到头领的双腿断了。”博格露出恐惧的神色:“虽然我没有看到斗气外放的光芒,但我几乎可以断定,那个人是超越了高阶骑士,打破身体桎梏的传奇”
………………………………

第三节 背叛者

    第四节背叛者

    “博格传奇可不是那么容易出现的,如果是传奇的话,我想在座的各位,没有几个人可以站在这里。”哈里森露出沉思之色:“而且队长在昏迷前,我就询问了他,对方是不是传奇,队长给我的回答是否定的,只是武器有些特殊。”

    罗格皱着眉头,开始解释起来:“那个黑袍人,确是攻入了我的长枪队,而且只是几个呼吸间,就让我的人伤亡惨重,如果不是伊利尔把我撞飞,替我承受了一击,只怕我当场就死了。”

    “我自然是不会怀疑罗格队长的!你可是我们当中最像正统骑士的人。”哈里森把目光转向班森,眼神不善:“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吗?”

    班森目光有些闪烁,有些想闪避哈里森的眼光,随后他又急忙站起来:“我有什么好解释的,难道你是在怀疑我?”

    “只是你身上有几个疑点,足够让我产生怀疑了。第一:是你向老头领,提议全员出发,第二,你的轻骑兵,经过那么惨烈的厮杀,却保存的相对完好,博格分出一半的重骑兵断后、几乎半残,罗格一百人的长枪队,只余不到30人,而你却只损失了区区不到10人。”

    班森拔出武器吼道:“老子的都是轻骑兵,跑的快,有什么问题,而且我的骑兵本来就是最注重灵活机动性,不像博格,重骑兵,不留下一部分人断后,他跑的了吗?”

    “关键是你跑的太快了,完全就像提前预支我们会失败一样,要知道我们可是发起过一次反冲锋的。”

    “两面环山,只有中间一条细道,难道你让我们在那种环境下和弓弩佣兵团的弩兵对战,这种事情,我可不会做。”班森急道。

    “原来你早已经知道是弓弩佣兵团!”哈里森露出失望的神色,但他却坚定的拔出双手剑:“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罗格也拔出佩剑,隐隐把班森围在中间,脾气最为火爆的博格巨吼道:“班森,你个混蛋,老子要杀了你。”话音未落,那把将近一尺宽,2米高的巨剑,就被他双手握住,卷着飓风挥向班森。

    但巨剑却被哈里森用双手剑架住,巨大的冲击力,让哈里森双手的虎口裂开,献血一滴滴的顺着剑柄流在地上。

    “为什么要阻止我,哈里森。”愤怒的博格,朝哈里森吼道。

    “给我冷静一点,就算杀了他,能让其他人活过来吗?不能,而且如果不找回那箱物品,后果就是我们分崩离析,难道你真的对爆熊没有一点归属感吗?博格”最后一句话,哈里森咬的特别重。

    哈里森的话,也让班森一个激灵,只要自己坐好防备,就不可能暴露,可还是低估了狡诈之狐。手中的剑,只是瞬间就攻向了背对着自己的哈里森:“死吧!”

    博格慌忙收剑,可这一切都太晚了,哈里森后背的空挡完全暴露在班森的剑招之下。

    “班森!看剑。”罗格把手中的细剑,直刺班森的后心,细剑刺破空气,散发出咻的一声。如果班森执意要杀了哈里森,那么他的心脏也必将被罗格刺穿。

    双手快速换剑,班森左手持剑,旋转半个身位,荡开罗格的细剑。剑与剑奏起一阵阵的乒乓声,两人都全力以赴,不敢有丝毫分神,因为一旦分神,便是死亡。

    哈里森松了一口气,他之所以敢把后背暴露在班森的攻击角度之内,因为他相信罗格的骑士精神,不存在背叛的可能,一定会救他,而一切也正如他所预料的那样:“你可真是野兽啊,博格,同阶除了安德烈老大,估计没人敢和你硬碰硬。”

    哈里森的恭维,让这个性如烈火的汉子,也有些不好意思:“可是我的剑,总要砍中才有效果。”

    “班森!你已经走不掉了,束手就擒,我们可以商量好好商量。”

    “哈里森,你不要浪费力气了,要杀,尽管来杀。”

    “杀你,你放心我不会的,但我可不能确保艾米莉亚阿尔瓦的生命安全。”

    班森身形微微一顿,一道白色的剑光在他的手臂上留下一道伤痕:“你去杀好了,反正只是陪酒女郎而已,只是男人的附属品,只要有金币,她愿意陪任何人上床。”

    “是吗?我可听人说了,艾米莉亚怀孕了,不知道那个还未出生的孩子,和你有没有关系,如果没有关系,那就太可惜了。”哈里森耸耸肩,接着说道:“也许你可以随意抛弃一个女人,但是你能随意抛弃你的孩子吗?”

    班森越来越疯狂的进攻,完全不顾防守,逼着罗格一点点的后退,然后忽然冲向哈里森,红着眼睛:“哈里森。”

    一把巨剑横在班森和哈里森之剑:“班森,放下武器,老子可以留你一个全尸,我可不管什么阴谋诡计,一旦确定为敌人,最好的手段,就是一刀两断。

    班森停了下来,被三人围在中间:“哈里森,艾米莉亚和这一切都没关系,你不要为难她。”

    “我虽然狡诈,但我从来没有用来对付自己人,而且你不放下武器,那么只会把她牵扯进来。”

    把手中的剑插在地上,班森伸出双手:“希望你说话算话。”博格上前,伸手抓住班森的衣领,一记重重的拳击中班瑟的肚子,只是一击,便让班森失去了反抗能力。

    罗格出了军帐,命人那一辅手铐脚拷过来,把班森拷上。

    “是谁?”重新坐下的哈里森,盯着班森良久,后才终于开始盘问。

    “老子是佣兵,自然是因为金币。”

    “我问的不是这个,我问是,箱子里到底什么?是谁一定要得到它?为了艾米莉亚,请你好好想想。”

    用愤恨的眼光死死的盯着哈里森:“箱子里的东西重要吗?”

    “不重要吗?”

    “重要吗?”哈里森头上冒出几滴冷汗:“是伯爵吗?”

    “除了他还会有谁,有这个能力,能一箭双雕,不但可治爆熊与死地,同时还可以戏弄神圣天主教的教皇。”班森一副自嘲的样子:“以伯爵的性格,大军应该已经在来的路上了吧。”

    哈里森上前提起班森衣领,牙齿咬的咯嘣咯嘣作响,眼中闪烁无法遏制的怒火,好似一头被激怒的雄狮:“不管伯爵向你许下什么,让你为他做事,但你认为他会兑现吗?与虎谋皮,你会被虎吃的渣都不剩。”

    “呵呵,狗有狗道,不留下保命的手段,有怎么敢和那位大人交易。只是算来算去,没有算到你,不出意外的话,明天傍晚,我就会带着我的下属,找一个借口离开这里。”

    “什么手段!”

    “我从一个流浪商人那里,用高价收购了留音石,记录了我和伯爵的最后一次会话,现在那块石头,在一个我放心的人手上。”班森看着似乎要择人而食的哈里森,语气平静的说道:“我可以带你找到那块石头,但你必须保证艾米莉亚的安全,既然你能够注意到她,那么伯爵不可能不会注意到。”

    哈里森放下班森,用白布擦拭手上的血迹:“我想情况应该没有你想的那么遭,半年前我们一起去过红后酒吧,当时你看艾米莉亚阿尔瓦眼神,就不像陌生人,而且你有时间就去红后酒吧,身上的金币也总是不够用,所以我就冒险试探了你一下,毕竟温柔乡是英雄冢。”

    班森呆住了,他想愤怒,可是却愤怒不起来,叹息两声,最后留下的确是深深的无力感:“那么艾米莉亚到底没有怀孕?”

    “这个得问你自己了。”

    哈里森招呼博格把班森带下去,吩咐他亲自秘密看押,绝对不可以走漏消息,同时让罗格带人去把镇上的艾米莉亚绑来。然后书信一封盖上火漆,让亲信快马加鞭的送到镇上安德烈那里,通知他尽快收拾东西离开,他会派人安排好一切。

    现在时间对他来说,就是一切,他必须做出选择,他不知道班森的队伍里还有没有伯爵的人,但现在他已经没有时间去筛选或者审讯班森。按照正常的人的思路,伯爵收到消息需要三天左右的时间,而后才能组织军队,就算他事先有所安排,也至少需要一到两天的时间,才能收网。而现在已经是第三天了,也就是说,就算最乐观的估计,他也只有一天的时间来准备。
………………………………

第四节 福特号

    一个时辰后,罗格把艾米莉亚“安全的”请到佣兵军营,当然过程不是很愉快,作为酒吧的台柱子,老板不能眼睁睁的看着艾米莉亚被这群粗鲁的佣兵,不花一分钱就带走。虽然她最近并没有接客,做这行生病是很正常的,修养一段时间,还是能给他带来大笔的金币。

    再正直的骑士,也是佣兵,所以罗格动手削掉他的一只耳朵后,一切都变得比较顺利。

    “艾米莉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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