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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凤擒龙-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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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走闻闻,一晃又是十里多路。

    峰回路转,他突然看见一个大哥哥站在自己的面前,那一刻,龙格忽觉魂飞魄散,瞬间懵倒在地!

    这个大哥哥还是龙格,他从遥远的银河系而来。

    此时,大龙格已然完全明白,晕倒在地的小龙格,正是自己的地魂转世。

    地魂本来是不能化成人形、也不能拥有人格的存在,只会成为有地仙实力却无地仙智慧的能量团,但由于一些特殊的原因,龙格的地魂居然也转世成人了。

    小龙格刚刚倒地,大龙格脑中轰然响起一个霹雳,他也昏倒了。

    稍顷,晕倒的小龙格和大龙格都化作一团气流,很快融合到了一起。

    两团气流不断蠕动,五光十色,祥瑞非凡。

    过了一个小时,全新的龙格诞生了。

    小龙格继承了大龙格的体质、功法和思想,大龙格继承了小龙格的力量、身世和情感。

    这个全新的龙格,仿佛由两段真实的梦境组合而成。

    他既是大龙格,也是小龙格,二者本来就是一个人。

    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那么的应当合理,仿若本该如此,必须如此。

    正所谓如是如来,原本如来,自性如来。

    记忆融合后,龙格隐约明白,或许龙拳大陆才是自己的故乡,地星之旅,可能只是一次避难的行程。

    他明白的事还有很多,比如说,龙拳大陆主修龙术,没有武士这个境界,武精叫斗童,武仙实力者亦称为斗仙。

    斗仙同样分为六级,从地仙到玄黄大罗金仙。

    但是,处于斗童和斗仙之间的却不是斗星,而是斗鼋、斗凰、斗麟、斗龙四个级别。

    据他猜测,地星上神秘莫测的独皇令,或许只是斗龙之术的某种暗示吧。

    根据小龙格的记忆,龙术的理论,最大的亮点在于不需要炼神返虚。

    炼神返虚,就是阳神归于天地,寻求天人合一,领悟天地法则。

    领悟到一定程度,就能召回自己的地魂,并且可以随心所欲地调动天地能量,粉碎行星自不在话下,足可称之为地仙。

    可这个过程不但非常缓慢,且无比艰难。一千个武星,也难有一个最终有命进入武仙的层级。

    据龙格所知,比较天才的极致武星,力量也就在一乘左右。

    自己的百乘之力,历史上连传说都没有过。

    那些进阶武仙的武星,基本都是依靠赚取功德,博得天地认可,天意为之网开一面,才能得偿所愿。

    武仙的力量最低也是一重,而一重又等于百万乘。以龙格这般万古不遇的强悍实力,纵然武技水平提升到龙级特等,战力飙升百倍,也只等于最差武仙的百分之一。

    所以,武星这个名词,在全宇宙中都是让人望而生畏、谈虎色变,被称为绝望之星。

    星魂世界的修士绝对称得上是对付绝望之星的盖世专家!

    他们在斗童到斗仙之间,也就是武精到武仙之间,又开辟出四个大境界,使得由精到仙的修炼有了行之有效的可靠方法。

    龙术理论认为,混元之气,先天具有斗性,故而可以称之为斗气,或称混元斗气。

    最重要的是,所谓混元,只是说明斗气无属性,或者说是全属性罢了,而且这混元之气,也是分等级的。

    最低级的混元斗气,被称为太素之气或玄黄之气,可玄可黄,色不异空,空不异色。

    玄黄之气玄的一面,就是龙格看到的暗能量光幕;黄的一面,便是一切常规物质和能量,包括阴阳五行等等一切属性,类似于网络小说中的万能混沌。

    这玄黄之气,是组成宇宙系统最基本的元素,根据造化进程的顺序规律,可以直接名之为太素。

    修得玄黄金丹,便是斗童。

    丹成以后,还须碎丹化龙。

    此丹龙类似于于元婴,也可称之为元龙。

    龙术的修炼,是要将元龙引入经脉,待前后左中右五脉皆成龙脉,第六次碎丹时,多半就能练出中级混元气。

    如果练不出,或者练出了却不太纯净,那就再来一次。

    理论上可以无限重复,直至达到目的。

    中级的混元斗气,为太始之气。

    太始之气,俗称鸿蒙之气。

    高级的混元气为鸿蒙斗气的精华,这便是大名鼎鼎的鸿蒙紫气。

    练就鸿蒙金丹为斗鼋,紫霞金丹为斗凰。

    鸿蒙紫气之上,是太初元始之气。

    元始之气太过神秘莫测,无色无质无能量,只有一股专供灵魂呼吸的香味,称为元始天香。

    如果能以元始斗气抟为金丹,可称斗麟。

    太初之上是太易,太易之时,不见有气。

    假如说太初是创世工程的第一步,太易便是它的准备阶段。

    太易之前为无极,那是一个连准备都还没有的彻无状态。

    资料显示,很久以前,即使已经能开天辟地了的太易通天圣人,也没有发现太易的状态有任何气的存在。

    但星火奇龙偏偏就发现了,他说,元始天香之上,存在太易之气。

    这种太易之气称为太易龙息,能够龙化一切!

    金丹二十四破,练出太易龙息,便是斗龙。

    之后专门提炼太易龙息,经脉自然化为真正的龙脉,是谓斗仙。

    斗仙乃有强于同级武仙十倍的力量。
………………………………

第九十章 非嫩不可

    此种元龙住脉术,可称丹龙术,与金刚龙佛道里的气龙术有异曲同工之妙。

    差别在于气龙术是直接练气塑造龙脉,丹龙术则干脆派龙入住。

    当然,能以如此奇葩的修炼方式来进化生命,主要还是因为星魂世界的人是双魂之体,天生地魂住于体内,只有天魂在外漂泊。

    大小龙格为什么会天各一方,他自己当然也不明白,宛如记忆中缺漏了某种东西。

    龙格虽然召回了地魂,可由于地魂能量远远超过应身,而原来的应身实力又小到差不多可以忽略不计的地步,所以总体实力并没有太大的进展。

    当然,由于报身被改造成了七龙宙心体,实力提升一倍还是有的,只是没有达到期望罢了。

    他收取了地魂的记忆,算是获得了混元进阶的法门,同时也继承了小龙格的一切情感,以及大部分的性格和爱好。

    似乎不是他收回了地魂,而是他回归了本体。

    地星上的种种经历,好想只是小龙格做过的一个美梦。

    或许,地魂再是弱小,终究也是报身,命魂再强大,却只是应身。

    何况,就他的实际状况,地魂报身比来自地星的应身强大得太多太多!

    二者之间等级有悬殊,所以应身龙格除了能保留思想意识,心里状态却极大程度地孩童化了,几乎没有了逃兵龙格的爱恨和好恶。

    而且他很喜欢现在的一切,再也不觉得自己只是一枚来历不明的宇宙龙格,而是一个有血有肉、生龙活虎的幸福少儿,有着自己的金色童年。

    似乎完全不需要理由,一切本当如此。

    龙格枯坐整理思绪,很久之后终于心安理得地接受了现在的孩童身份,坦然起身,欢天喜地的准备回家。

    是的,别说由不得他,即使让他自由选择,逃兵龙格也非常乐意一切从头开始,再来一次童年。

    归途中,刚走了几分钟,前边响起一阵喧哗,传来刀兵之声。

    这是一支提刀扛枪的队伍,五十多人,个个精壮粗豪,神色勇毅。

    此时,这群人正围殴一头极品凶兽地行龙,双方正然激战。

    之所以走这么近才发觉,只因他的天幕气场被全线压缩,不然半径万里之内,还有什么能躲过他的感知?

    而且,这里连斗仙也没有天劫,所以修士尽都不修气场。

    极品凶兽地行龙,肉瘤无角,甲厚爪利,牙齿锋坚,有三丈多长,身躯茁壮灵活,性情暴戾,并不好对付。

    按照实力进行等级对比,人类斗鼋,也不是大型凶兽的对手,除非手持比较厉害的灵器。

    这头极品地行龙,完全可以战胜一名人类斗凰。

    这伙人中,最强的一位,估摸着也才是一名斗凰巅峰的样子。

    这名斗凰样子三十多岁,实际多大岁数却很难说,胡茬钢针也似,操一口长柄战刀,作为主攻。

    其他人刀枪剑戟皆有,从旁协击。

    地行龙巨尾横扫,常常拍翻四五人。

    这些人身上虽然穿着犀甲对襟褂子,但这只能在山林中穿行时抵御荆棘而已,对上龙尾巨力全然无效,扫中者,无不折戟碎骨,血洒半空。

    即使那名斗凰头目,手上兵器为黑金战刀,这等武器对上地行龙的坚甲利爪,无异于木刀劈石,寸功难奏。

    地行龙也伤不了这头目,每次扑击,都被他砍回去。

    即使砍不破它的坚甲,但硬抗上万戥巨力的砍击,地行龙也很不好受。

    戥,乃是星魂世界的标准重量单位,大约相当于地星的一公斤上下。

    当然,这是就体积观感而言。因为,这里的一戥,出了星魂世界,那就叫一乘。

    星魂世界的一戥,乃是生物能够自主进化的最低脑容量。低于这个门槛,只能自然选择。

    “队长,别死撑着,要不要给团长发个信号?弟兄们实在难以为继了啊!”一名小兵着急地说。

    其他受伤的人更是不住的附和,一脸苦楚。

    队长也有些吃不住,红着脸回应道:“看小姐的意思。”说着,双手攥紧长柄,拼命力敌。

    战场外围站着一个白衣少女,十五六岁,杏脸桃腮,琼鼻星眸,起码一米七五高,肌骨莹润,英气勃勃。

    闻得队长之言,少女面现不悦之色道:“胡队长堂堂巅峰斗凰,尚不能击毙一头凶兽?我们赤月兵团还要不要在这乌龙山混下去?”

    胡队长无奈,喝令:“都给我拿出认识来,拼了吧!”

    白衣少女冷冷哼了一声,干脆转过头去,却见不远处一块半人高的石头上,坐着一个幼童,正小嘴皮一搭一搭看着困斗的地行龙,两目灼灼放光,并且显得有些满意地摇晃着他的小脑袋。

    “谁家的小孩呢?”少女好是奇怪。

    荒林巨谷,渺无人烟,这孩子哪来的?要不是个头有一米五,她甚至怀疑这就是传说中的九转金童。

    这野孩子上身没穿衣服,略微有点显胖,头发光光,带着一个说不上什么颜色的金箍。他的小脸方正圆润,目若点漆,鼻梁高挺,双眉雄秀,两耳厚大,如雕如镂,如琢如磨。

    其下身也只穿了一条露出大腿的小短裤,脚踏一双牛筋编织的小凉鞋。

    多么可爱的孩子啊,可是,白衣少女见到他的第一个感觉是想哭,她鼻管发酸,心里隐隐作痛。

    因为,她看见,这孩子只有一只手臂。

    他的左臂,竟然是从肩膀处齐齐整整的丢了!

    既然如此齐整,那只可能有一个解释,那就是手臂以前被人砍掉了,而且是特别锋利的砍刀!

    白衣少女忍不住要关心,急忙赶过去,“小弟弟,你家大人呢?咋一个人啊?”

    这小孩正是新龙格。

    小龙格秉承了大龙格的七龙宙心体,大龙格融入了小龙格的年龄和身躯。

    或者可以说,地星的龙格,已经完全适应了星魂龙格的身份。

    他们的融合与灵魂相互穿越没什么两样,观感以小龙格为主,不过是客随主便,你情我愿,臭味相投。

    能够理所当然、又正大光明地扮嫩,谁会不愿意呢?

    何况还是不得不如此?

    宿命如此,他是非嫩不可啊!

    龙格眼里只有地行龙,正盘算着怎么烹饪一顿大餐呢,看都没看跑过来的少女,“大人在家里嘛,我想吃好东西,自然要自己出来找咯。”

    见这娃娃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白衣少女有点吃瘪,“深山老林,有什么好吃的呀?你家在哪里?要不,我送你回家去,好不好?”

    龙格心里扑腾了一下,“这莫非是要赶我走?要是以俺在地星上的色坯性格,定要把你咔嚓咔嚓了!

    “不过,俺改邪归正啦,梅剑芳和始泰丽,就当是有点早熟的孩子做过的一场春梦便了。哎呀呀,以后拳界也不要进去了,万一大美女始泰丽非要和我做那苟且之事,岂不糟糕?

    “算了,不想这些了。只是,这一带可是我们龙葫村的猎场范围,你在我的地盘上杀生,还要把主人遣走?”

    “肚肚饿着呢,晚餐没着落,不回家!”龙格固执而揶揄地道。
………………………………

第九十一章 土匪窝一样的村子

    少女因这可爱的孩子身带残疾,母性大发,温柔地问道:“那你要吃什么呢?姐姐可以给你想办法哦。”

    说着,她腰间拿下一个精美别致的小口袋来,“姐姐这里面什么东西都有呢。”

    “啊!”龙格吸了一口气,眯着眼,笑嘻嘻地问道:“你这个是不是乾坤袋?可以装很多东西?”

    少女洋洋得意道:“当然,像那个地行龙,装一百头都没有问题得。”

    忽然,这小孩一跃起身,劈手就夺过袋子,少女还没有反应过来,只听一声爆响,龙格已经踏爆巨石,身子火箭般射到地行龙两丈之外。

    虽然来得气势古怪,但地行龙和胡队长等人都基本上忽略了他。

    可能因为这不速之客长得太人畜无害了吧。

    白衣少女不禁诧异郁闷得咋舌不已,一股怒火更是腾上心间!

    “尼玛!居然抢人?”

    接下来她又看到了惊心动魄的一幕,这匪童居然将她的乾坤袋插进裤衩里,然后迅速抹下头上的金箍,抖手一晃,这小箍突然变得巨轮也似,向着地行龙砸了过去。

    那速度,宛如流星赶月!

    地行龙没有躲过此劫,被劈头砸个正着,轰然一声,头骨裂开,脑~浆迸出。

    也不管它死没死定,龙格拿出乾坤袋,张口收进地行龙。然后话也不说,唿地一声,撒腿开溜。

    众人全被震呆了!

    尼玛,这是整什么玩意儿?

    “追!”那少女气怒攻心,“那小土匪抢走了我的乾坤袋!”

    “神马?”众人缓不过神来,“真的?”

    少女不答,朝着龙格消失的密林中飞扑而去。胡队长等不敢大意,立即一窝蜂的追过去。

    “奇了怪了”,众人一边追,一边争论,“他明明还只是一个初级境界的斗童,咋会这么厉害?”

    “是啊,你们看,他还不是用两腿跑路?”

    “白痴,不跑难道他会飞吗?”

    “你才白痴,会飞他还用得着逃跑,飞龙一出,我等还有命么?”

    “可是,他也太跑得变态了吧,一跳就是几百米,这怎么追!”

    苦也!

    真的追不到了,龙格早已消失在崇山峻岭之中。

    不过,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少女正在气恼不堪,一枚造型别致的储戒忽然砸到了她的头上。

    不是储戒不如乾坤袋,也不是狐狸放屁迷惑狗心,而是大龙格实在看不惯小龙格这种强取豪夺的作风了。

    老子好歹也是革命军人出身,再扮嫩也不能做强盗吧?

    这枚储戒乃是当年武龙内院给的奖品,龙格克制不住丛林报身打家劫舍的**,又不甘堕落为匪,只好把它扔给了白衣少女。

    实际上,这个新龙格的主体意识和思想观念还是以大龙格为主的。

    只是,应身龙格认可了地魂报身的身世,刻意融入他的生活罢了。毕竟是同一个人,他们的感情同样是共通的。

    龙格有种预感,他的这个报身,可能替他承受过非常惨烈的业报,他必须偿还。

    作为独立生命个体的小龙格,可以说双魂合并时就基本已经成为了过去。他换上了另一个独立的生命意志,却保留下来了报身的一切业缘。

    不一会儿,龙格出现在百里之外的一个山洞之中。大洞里一个暗洞里边,有小龙格存放的好几十株山药,他找出来塞进乾坤袋里,优哉游哉的转向龙葫村而来。

    根据乡约,莽荒之中,每一个村邑的狩猎领地,一般都是以村子为中心半径一百公里的地域。但龙葫村比较强大,附近山兽也异常凶猛,导致这个村落的狩猎领地很大,半径差不多三百公里。

    龙格回到村外的时候,天已经擦黑。

    村邑其实就是一个小城,寨墙近十丈高,都是几万戥一块的巨大黑耀石砌成,周长四五十里,只有一道寨门。

    这个村邑非常非常的古老,老得无法形容。至少村中长老们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暮霭中,一个头发沙白的老头站在寨门门楼的顶端,焦急的张望着远方的山坡。

    老人六十多岁的样子,精精瘦瘦,七八寸长的半白须冉显得古肃威严。

    老远的看着顶着暮色匆匆归来的龙格,老人终于露出了笑容。

    老人笑了笑,淡淡的哼了一句“这小子!”然后匆匆下了门楼,径直回家。

    龙格在对门坡就看见了老头,是他的外公,龙葫村的村长,龙天厉。

    龙格本来不姓龙,但在龙葫村长大,就一直随母而姓。

    老远的看着苍茫楼顶的外公,龙格眼眶一热,差点滑出眼泪。

    都怪那些该死的异兽,几天不出门,咋就全部消失了呢?都赶集去了?

    更重要的是,自己不是打猎回来,而是从太遥远的异域他乡回来。

    他离开的日子,已经二十三年。

    龙葫村人都是一些老实巴焦的农夫和猎手,但是,不得不说,这村子却是一个典型的土匪窝,因为那个地势,实在太过险要。

    几座山崖围着的一座孤峰,名叫盘龙岗,山岗下就是盘龙谷,进出盘龙谷只有一条路,盘龙谷通往盘龙岗也只有一条路,龙葫村就坐落的盘龙岗上。

    按道理,盘龙谷已够隐秘、够险要,只要扎住谷口,千军万马也别想进入,至于盘龙岗,不更是天险中的天险么?

    更奇特的是,盘龙岗上的龙葫村还修建了坚固的城防,四周加固了岗顶,下岗也只有一条路,如果没有军备用途,一座村落,何至于此?

    龙葫村,到底是哪一代祖人所建?凭着一座村邑,起兵造反远远不足,难道只是为了抗捐抗税?

    事实上,基本就没有人发现这里,哪里又需要抵抗什么?

    或许,只是为了阻挡山兽和山贼的进攻吧。

    龙格顺着蜿蜒曲折的山道爬上了岗顶,来到寨门前,此时寨门前的广场上已经热热闹闹的炼开了。

    都是一些守护寨门的村勇。

    把门,基本都是走形式,很少有别村的人会来访问,更无外地人进入。

    但这是古老的村规所定,每时每刻都有十名以上的村勇把守寨门,闲来无事,他们就天天把这里当成了练武场。

    上晚班的这队壮丁,领头的是龙格的亲表哥龙壮,才九十六岁,已经是全村赫赫有名的斗麟极限高手,能有十象莫敌之力。

    全村斗民之中,论武力他可排在前二十名。

    星魂世界的一象之力,基本就是一万戥。
………………………………

第九十二章 父亲已死?

    “大家停一停!”见到龙格空身而归,龙壮急忙喊停了队友,“你们看,我们的小馋龙这次终于空着手回村啦!”

    众人哈哈大笑,一起围了上来,一个个蹲下身,把龙格围了起来,“小家伙,没整着东西,饿坏了吧?”

    龙格从他们的眼里看出了深深的溺爱,也发觉了他们的责备和奚落,两腿夹了夹,感受到裤裆里的宝物还在,却不想立即暴露,苦着脸嫩声嫩气地说:“谁说我饿?打着一头金毛吼,起野火烧吃啦,可惜了我的神犬啊,不然可以带回来看门。”

    一个瘦子看出了龙格有诈,呵呵笑道:“吹吧,我的小弟,金毛吼乃是犬类至尊,天生就是怪兽,我们村除了龙章大叔,谁能降服?”

    “猴子,你说什么!还有什么是我们龙格小弟对付不了的?上次他还告诉我,要逮一只鲲鹏当坐骑呢!”

    “哈哈哈哈……”众人七嘴八舌,争相取笑。

    龙壮伸手掐着龙格的脖颈子,以教训的口气道:“你是厉害,可再厉害也不能一去三天吧?这次回去不挨藤子才怪,你婆婆都差点急疯了!你舅舅今早上已经带着一百多个壮丁出山寻你去啦,快回去吧!”

    龙格闻言,不由有些慌张,本想拿出乾坤袋来炫耀一番,此时已不容他想,往村内飞奔而去。

    虽然他这幅小身板里装着的是一个二十三岁的灵魂,但他更喜欢现在的生活。

    毕竟,这里才是他原本的家。

    龙格走后,另一个村勇还不忘对龙壮说:“队长,依我之见,以后应该禁止龙格小弟外出才是。他毕竟还未满十岁,要是有个三长两短,如何是好?”

    “对对对,理该如此”

    “是早该如此!”

    龙葫村寨墙都有四十多里,占地七十余畴,村民居住的地方,却不足两畴之地。

    龙拳大陆的度量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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