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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沌星蒙之异界入侵-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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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林秋终于不再房间闭门研习阵法,穿上一件很时髦的披风。小心翼翼推开房门,匆忙的出门去。

    二月,初春。严寒刚去不久,空气弥漫着生机。初阳照射在脸庞,丝丝暖意。

    他走之前,母亲还在睡觉。拿出手机给老鹰手下打了个电话。几个月来,他们也很识趣,没来打扰。

    一片宅宅的死胡同,六个人在此碰头。

    看这几个人春风满面,衣着比初次见面时档次上升了许多,就连几个手下都戴上了墨镜。这个世界,还是钱最实在啊!

    “几月不见,你们过得够悠闲啊!交代你们的事办的怎么样了?”

    在林秋面前,老鹰几人没有半点脾气,一身煞气散去。低着头恭敬地回答:

    “老大,你的那两个朋友我们每日都派人盯着。黑龙的几个杂种找过他们两次,都被我们打走了。他们帮会之前又死了几个杂碎,两个帮会关系势如水火。估计下次,又得拿你朋友开涮。”

    林秋斜了一眼:“很好!你们干得不错!今日叫你们来,又有任务!”

    “老大尽管吩咐!”

    他扫视五人,嘴角咧出一丝邪笑:“你们这一行的,我多多少少知道一些,整天提着脑袋过日子。最近那个什么黑龙嚣张得很啊,有没有想过干一票大的?”

    看到他邪恶的表情,五人同时有不祥的预感。

    顿了顿。扔出个重磅消息:

    “你们不是看黑龙那些人很不顺眼么?想不想一锅端?!”他五指并刀,往脖子上一勒。

    “老大,您的意思是”

    “先不说这个,给你们看个宝贝!”林秋解下披风。让两人逮住披风的系带,拉直。

    “你,朝它开枪试试!记得在枪头开消声器!”

    老鹰将信将疑,举起手枪,装上消声器。

    “碰!碰!碰!”

    一连开了三枪!每一颗子弹还未接触到披风,只见空间一阵微小的波动,子弹像撞击到坚硬的钢壁上,向四周溅射,披风却纹丝不动。

    一干人看的目瞪口呆!这不是“防弹衣”么?甚至,比防弹衣还牛。就算警察穿的防弹衣,子弹射入时还有巨大的冲击力。

    眼前这个,风一吹就能飘起来的披风,在子弹打击时居然毫无反应。这结果出来,在场所有人都暗自称奇。

    林秋叫他们过来,一来想测试血盾阵究竟功效如何,毕竟现在还达到修士,不知凡体的血液,能否抵抗枪支威力。二来,便是想利用这几人清除对家人和朋友的潜在暗黑视力。

    没想到效果这么好,赚了!

    血盾阵验收完毕,开始实施第二个目的。

    “咳咳!”林秋佯咳一声,将众人从震惊中叫醒。接着道:“我们继续谈刚才的话题。你们现在想不想干一票?”

    “老大,有了这宝贝披风,我们青沙帮便可不费吹灰之力灭掉黑龙那些杂碎。”

    “你们去做吧,最近我要出去一段时间。”

    “老大!放心!你的亲人朋友,只要还在这里,我以性命担保,没有人可以伤害到他们!”

    “好!很好!回去吧!”

    “是!”

    b2区也不算很乱的城市,又有老鹰暗中保护亲人朋友的安全。林秋依旧不放心,越是在乎,对他们的安全就越需要考虑周到。

    上海市,政务大厦楼底。

    林秋拿出一张名片。拨通了上面的手机号码。不时,楼下咖啡厅,一间雅间,一中年人和一少年对坐。

    两人正是林秋和李sh市长!

    “李叔,这次打扰你,是有一笔交易,不知有没有兴趣?”林秋并没有叫他李哥,因为他认为他们并不熟悉。叫李叔,这是看在他年龄的份上。

    “呵呵,林秋小弟,不知是什么交易?我们公干可不能做私下商业交易。最近查的很严!”

    “多谢shi长还能记住草民的名字,这次,并不是商业交易。而是,挂记我的病人,你的老父亲!”

    “哦?此话怎讲?我的父亲不是痊愈了么?”

    “的确!上次他要求给他做一次穴位按摩,只是时机不到。如今,时机成熟了!”

    “你很缺钱?想做生意?”李shi长瞬间反应过来,上次自己父亲承诺五十万,要求林秋再给他按摩一次。

    “不不!我想,李叔你应该早知道我的身份了吧!”

    此话一次,李shi长脸上阴晴不定,没有回答,他不知林秋接下来要说什么,干脆沉默,等待他继续说下去。

    “既然林家没有派人来保护我和母亲的安全,说明林家内部也有问题。而你的父亲,支持我们林家。所以,我希望李叔替我照看下母亲。而且,我也只是希望我的那两朋友顺利毕业!”

    “这个好说,好说!按摩,不差这次!”李shi长谨遵父亲的话,尽力满足林秋的要求。至于什么按摩,他认为是林秋故意找的一个话题而已。

    “不不!既然是交易,就要公平。马上给你老父亲打个电话吧,我相信他会感兴趣的!”

    李shi长形式般打个电话,没想到的是,父亲的反应居然如此强烈,连忙叫他订好个桑拿房,生怕林秋跑掉。

    李shi长像看外星人一样打量林秋好几眼。

    有了地下地上的双层保护,林秋还不知足。

    拿出这几月的工资卡,在商场逛了好几圈。提了一大包衣服回自己的房间。

    几天后,林秋再次离开房门!

    如今正是寒假期间,学校并未开学。虽是假期,高考在即,却无人能悠闲地玩耍,特别是像林秋和兰雅诗这种学习成绩很好的同学。

    依旧是第一次发生事故的那个公园。一些早春的花蕾,含苞待放,有的枯树刚发出嫩芽。

    依旧是那条长凳,只是初春天气下,石凳有些冰冷。兰雅诗穿了套比较朴素的衣着,浅绿色的外套加上天蓝色的长裤,与四周景物相互映衬。

    这是他们的第一次约会,林秋邀请兰雅诗。

    两人并排而坐,安静地欣赏四周景物,回忆曾经的感动与激情。似乎两人达成共识,均保持沉默。却没有感到一丝的压抑,一切,是那么自然!

    良久,兰雅诗开口,打破这和谐的气氛:

    “早知道你不是一般人!”

    “什么不一般?”他也不知道她究竟知道了什么。

    “你知道么,那日你在班上说出你的一调成绩,我便记下了。后来成绩公布,居然一分不差。那以后,我便开始调查你,直到后来才知道,你是林家少爷!”

    “林家少爷?别这样叫!我可与他门没什么瓜葛!”

    “那你的成绩?”

    “当然是我自己考的!有些事,现在也不知道怎么解释!相信我,我不是一般人。我”

    “我信你!”兰雅诗也识趣,知道他肯定有不愿意分享的秘密。

    “这个送给你,希望你喜欢。”

    兰雅诗一把接过礼物,突如其来的礼物让她喜出望外,连声道谢。她并不在乎礼物是什么,她在意的是送礼物的人!

    “不打开看看?”

    听了此话,也忍不住打开看看。

    顺着包装线拆开,里面是两件丝质薄外套,薄如蝉翼,轻若鸿毛。一件雪白,一件薇紫。唯一的美中不足便是两件衣裳的后背以及胸前,多了两滴鲜红的血滴,虽血的形状被林秋改造得比较优雅,可是,那颜色却是那么刺眼。

    兰雅诗看着那前后对称的血滴,又不禁想起林秋为了救自己奋不顾身的冲出去,吸引匪徒的注意力,导致肩中枪的经历。泪滴止不住又要流下来。

    他送这件衣服意义,是纪念一起同生死的经历么?

    她将衣服紧紧攥在胸前:“我喜欢,我很喜欢!”

    这一刻,她决定将这两件衣服轮换着,一直穿在身上!寸步不离!

    见她对衣服的重视,让他悬在心中的石头也重重放下,手搭在她背上,安抚地说道:“喜欢就好!喜欢就好!”

    兰雅诗顺势靠在他肩上,低声抽泣起来。不知怎地,此刻,她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安全感!似乎天塌了,这男人都会帮她顶起!

    林秋继续安抚道“希望我不在你身边时,它能代替我守护你的安全!”

    对于林秋的话,她默默理解为:“我不在身边时,你要牢记那次血淋淋的教训。一切,还有我。不要放弃希望!”

    他真正的目的,乃是让她穿上自己亲自改造的衣服!这几天,他没做其他,便是将商场购买的衣服,全部画上刚学会的血盾阵。

    他之所以挑选薄外套,乃是让她一年四季都能穿,好保护她的周全。其中的血滴是血阵必须的血引,不料,却被她曲解,这些,林秋当然不知道!

    就这样,又一次陷入了沉默!

    肩上传来兰雅诗的温度,他中已有答案。

    秋去春来枯转绿;往日今时人依旧。红尘相惜君妾意,为伊踏平天与地!

    挥剑斩千军,浴血为伊人。

    两个人,三个字,一辈子。

    心底,情意!

    爱!
………………………………

第三十七章 独家记忆

    第三十七章独家记忆

    第二天,兰雅诗早早出门,穿上一身运动装。两人约好爬山!

    他想在走之前给她留下一段只属于他们自己的记忆。

    说实话,运动装打扮的兰雅诗更加迷人,白色的花边帽子,背上一个卡通书包,平添几分可爱,紧身运动装勾勒出完美的身材曲线,还有那细长的腿,让人看得口水直流。白里透红的肌肤吹弹可破,配上顺滑飘逸的直发,真忍不住想上去咬一口。

    “色狼,看够没有。该出发了!”兰雅诗不满道。

    “额,今天看起来很很漂亮!”林秋语无伦次,说话都结巴了。

    女生都喜欢被赞扬。小脸一红,说道“我平时不漂亮吗?”

    “不不,平时很漂亮。只是今天更漂亮!”林秋立马回过神来,补了一刀。

    “行了。再不走,等太阳升起来,就没日出了!”

    林秋接过她的双肩背包,手拉着手。往近处的那座山进军。

    山不高,垂直高度两百多米。只是为了让视线越过城市的遮挡,看到日出从海平线升起。

    路不是很荒凉,可以说有大道,很多情侣喜欢看日出,渐渐地就形成了一条山路,直到后来,有人用石块铺砌成大路。兰雅诗也不是爱撒娇的人,一路上从不喊累,默默地走完全程。

    半小时后,两人肩并肩坐在山尖,等待日出。

    二月的天,严寒散去不久,初春普及大地。臆想中的温暖还未降临,空气微微凉,兰雅诗手脚抱成一团,林秋见状,脱下外套,披在她身上,伸手打在她肩上。兰雅诗顺势靠在他肩膀。

    画面如此和谐,如此静谧。

    日出还没出来,越坐越冷。林秋超乎常人的体质,当然不会感到寒冷,但万一她着凉了,那就后悔莫及。

    “把眼睛闭上,我要给你一个惊喜。”

    她合上眼睛,默默等待他的惊喜。

    此时,他来到旁边的枫树旁,集中精力,以指代笔,在一片枫叶上细心雕琢。片刻后,一阵空间波动显现,又立马平息,他才长舒一口气。

    “你可以睁开了!”

    她双目缓缓睁开,见周围毫无一丝异常。景还是这景,人还是这人,就连他的双手都空空地放在眼前,惊喜在哪里?嘟哝个嘴:“混蛋,你骗我!”边说还用小手锤他的胸口。

    他轻轻握住她的娇嫩的手,止住她的动作,贴在她耳边说道:“兰,记住,就算骗全天下人,我也不会骗你!”

    似解释,又似在承若。

    兰不知说什么,把身子缓缓靠向他怀里。

    享受这份甜蜜后,他言归正传:“惊喜就在眼前,你跟我来。”

    走到那片枫叶下。林秋纵身一跃,直接跳上去,脚底掠过叶片,身体凭空上升,脚底离枫叶十公分,如神一般,漂浮在空中,周围看不见任何支撑。

    兰雅诗惊的合不拢嘴,像看妖怪般盯着他。不过,喜欢的人,就算妖怪也认了。等回过神来,才听到,他在上面一个劲催促自己也上去。可是,怎么上去?

    “别怕,你就想象这片枫叶是一个实体,只要跳上来就行了!”林秋边解释,一边走在边缘,伸出双手,一副接应摸样。

    兰鼓足勇气,把手伸给他,踉跄地爬了上去。

    一入这范围,她感觉重力顷刻消失,似太空遨游,任意舒展。俯视大地,似临升空,感觉飘飘然。这少年,他是怎么做到的?

    “怎样?算惊喜吗?”

    她如小鸡啄米般一个劲点头,没有吱声。

    “傻瓜,假如有一天,你迷茫了,亲友背叛你,逼迫你,你不知该相信谁的时候,记住,你还有我!我始终会在你身边,支持你!”

    她默默低下头,靠向他胸膛。他伸出双手,搂住她腰。

    此情此景,他双唇渐渐像她合拢。她害羞地匆忙闭上眼。他贴上她那如豆腐般温嫩的双唇的刹那,太阳从海天相接的地平线透露出来,印射在脸庞。

    这一刻,时间仿佛定格!

    两颗心在黎明融化、交织。两个人,从此契约,今生今世,永不言悔。也不再不需要诺言,不需要海誓山盟,一个眼神,一个吻。便是此生最宝贵的誓言!

    她,静静依偎在他怀里,享受这一份温存。

    他,愿用一生守护她!从此她成他生命的一部分!

    甜蜜的时光总是在不知觉中悄悄流逝,太阳高高挂起,两人依依不舍的走上下山的路。

    “林秋,告诉我,你看过最美丽的风景是什么?”

    “当然是你咯!”

    兰雅诗俏皮到:“少扯淡,我说的自然风景,是日出吗?”

    林秋认真的想了想。回答道:“在遇见你之前,我心中有块最美丽而又神圣的地方。今年秋天,我要与你分享记忆中的圣地!”

    可以先告诉我,是哪里么?

    林秋神秘兮兮说道:“保密!嘿嘿,留点悬念才会有期待!”

    他说的圣地,便是记忆中,和外婆走过的那片枫林,那是他的寄托,他的信仰!或许,如今,他要带她生命中同样分量的女人,去欣赏那片美。他要将外婆传递给自己的那片枫林,当做最美的篇章,传递给她!

    “好,那就今年秋天带我去,不许耍赖!”她满怀期待。

    下山后,兰雅诗要求打羽毛球,两人晃悠着来到体育馆。

    “我来挑战咱们学校的女子羽毛球冠军。只求轻虐啊!”林秋一脸戏谑。

    兰自信满满,“那是当然,我不会把你打趴的!”

    兰雅诗跑的香汗淋漓,满脸笑容。

    每一个球,不管出界与否,他都努力接上,尽管击球的动作十分笨拙,最基本的握拍手法都不规范,好在他反应能力远超常人。每个球都回的很到位。毕竟第一次打羽毛球,还算没丢脸。

    兰雅诗的美貌与打球的姿势,无疑吸引了部分旁人的围观。

    人群中来个一米七八左右的中年男子,看上去二十几岁的样子。他一路走来,群众都特意给他让出一条过道。和其他观众一样,静静地观摩,不是地颔首点头,偶尔有叹气,一副老气横秋的样子。

    他的出现,将大部分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自己身上。

    林秋当然注意到他,给他的评价就是两个字:装十三(后面两个字是合成的字母)。

    林兰二人打完一局,计分是,兰雅诗以两分之差险胜。

    中年男子忽略林秋,径直走向兰雅诗,小声地交谈什么。

    对旁人来说是悄悄话,林秋听得一清二楚,居然当场贬低他去讨好兰同学。让她加入他的什么狗屁俱乐部,又什么训练后能进国家级比赛,赢得荣誉。兰雅诗一开始拒绝了,然而,这男子不甘心,反复的劝说。

    观众好像也听到了些什么,小声嘀咕着兰不识抬举,装什么,不就是多要钱之类的,各种不友善的目光和闲言碎语抨击而来。兰雅诗十分气愤,眼圈都泛红了。

    林秋顿时不乐意了!

    “喂。大叔,别妨碍我们打球,场地费很贵的!”

    男子没理他,继续和她交谈。围观的群众因为男子的介入,足足增加两倍有余。

    太气人了,有点名气了不起?尽然敢不理你家林秋爷爷!更甚然欺负你家奶奶。简直大逆不道!

    “你跟她说了不算,她得经过我的同意,我是他家男朋友!”林秋故意拉长个声音。这货,欺负到头上了,不来个决斗是不行了!

    对面的兰雅诗听到“男朋友”三个字,俏脸一红,似乎得到了安慰,对男子点头应允什么。

    中年男子终于回过头正是和他交谈:“说吧,你有什么条件!”

    “条件?不敢,你想让她加入你的什么屁屁俱乐部,不是不可以!”

    “是皮皮!”

    “好,不管屁也好,皮也好,总的看看你们实力吧,我今天第一天打羽毛球,我们打一场。你打赢了我,我就相信你们是行家,把她放心交给你们。若是你输了,也不为难你,跟我女朋友道个歉,就说,‘姑奶奶,我错了!不该来打扰你雅兴!’”

    观众们均乐得不亦乐乎。各种嘲笑鄙视,暗骂他狂妄自大,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和卫冕冠军提出如此要求,就算你打了几年了也不一定打得过,别说你第一天打,这不是贴上来打脸么!

    简直找虐!当然,也有人佩服这小子初生牛犊不怕虎。一些情侣的男方当然理解,这时候,作为男人就不能退缩!

    “好!一言为定!”男子想也没想,毫不犹豫答应,这是他绝对的自信。还有对这个少年完全的轻视!

    作为主角的兰雅诗下场,这场男人的较量,一个为心爱的人,一个为名气。(让兰雅诗加入他的俱乐部是看中她的技术,让她打女子联赛,为他再次挣得名声)
………………………………

第三十八章 羽毛球风波

    第三十八章羽毛球风波

    作为主角的兰雅诗下场,这场男人的较量,一个为心爱的人,一个为名气。

    一上场,两边气势落差一下体现出来,一个正规标准国际握拍手法,一个像那棍大人一样直接捏拳般握住拍杆。

    观众不在乎胜负,在乎这位曾经的卫冕冠军的实力,在这个球馆,很多都是为了他的名气来的。看他出一次手不容易,很多人是带着学习的心态来的。

    有个女生自动申请当了裁判:把林秋定义为少年队,男子定义为冠军队。

    对于这称呼,他不在乎,他在乎是不能让兰雅诗不高兴。

    “首先,请双方选择场地和发球权。”捏了个球,往球网上一放,很正式的宣判双方回合的开始。

    林秋也不懂这么多规矩,他从兰雅诗那里了解到边界线在哪,一场二十一分为胜,赢了的获得发球权等,这些基本的规则。既然要打就要打的干净、利落。

    “场地、发球权选择完毕,比赛开始,零比零,冠军队发球,少年队接发球!”裁判女的声音响起。

    男子答应打球到现在,就从来没有正视过他。

    一上来就发了一个高远球。林秋没有太多的临场经验,也就是刚才和兰雅诗打了半小时,要说高超的技术,没有!

    唯一的优势就是反应和预判,羽毛球在他神识笼罩下,球速和蚂蚁的速度没多大区别,根本没有接出界或漏接的球!

    第一个球。

    男子一上来就狂轰猛抽,可惜的是,他所有的必杀技,在林秋眼前无用,无论抽杀速度多快,都会在落地之前被弹起。

    眼看不奏效,改用前后左右抽调。林秋像一个永远也不会累的机器人,生疏地应对每一个球!直到最后,男子的一个后场球出界告终!

    第一个球,足足打了五分钟!五分钟!

    直到球落地,女裁判才回过神来,宣判到:“一比零,换发球。”

    十个球过去,男子满头大汗。

    平时别说十个球,十场都不会累。可惜,他遇到的不是人啊!每个球都能回过来,到最后,都是自己的失误丢分。反观林秋,他好似永远不会累似的,满场地来回跑,越打越有精神。

    观众们不可思议的看着比分,都觉得比分应该放反了,不是十比零,应该零比十。然而,他们却是见证者,看着一分一分涨的。要说技术,男子超过他百倍。可是少年却像一个永远打不死的小强,坚挺着,直到男子失误出界。

    “十一比零,继续发球!少年队可以要求中场休息!”裁判已经习惯了这种节奏。

    林秋拒绝休息,要来就让暴风雨来猛一些!前面半场,他一直在防御,习惯了他的进攻手法,无非就是抽杀和抽调。他准备反击,以牙还牙!

    在十二个球开始,林秋气势一变,反客为主,各种抽调,有机会就一拍子挥死,他调球位置刁钻,杀球力度威猛,再加上男子已经稍显疲乏。每个球不足十秒解决!

    这节奏,带动着所有人的呼吸。后半场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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