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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的女仆-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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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家的江山消失几百年了,后来又经历过一个王朝,几十年前到处都在打仗,现在又建立了一个国家,皇帝没了,西方还有国王,但我们华夏没了,如今每个人都有权利,选出自己觉得合适的人来当总统权利就相当于皇帝,但是不一样。

    外面都穿这种衣服,头发大多也是短的,女的继续留长头发,男的一般留短发,反正变化非常大,等你去城市里之后就明白了。

    楼比当年东城最高的花满楼,高出二十多倍,人们不骑马就能跑,叫做汽车、摩托,还有一种飞机,能带人飞上天。”

    “飞鸡?”

    李君昊突然想起刚刚那只,自己很想尝尝味道的大鸟,他实在是想象不出,满天下都是皇帝的国家怎么才能不乱套,还在想每个人都能投票,岂不是全都投给自己?

    上千女人随便挑,还有花不完的钱,傻子才会把票投给别人吧,另外也在想比花满楼高那么多的大楼,当年东城最豪华的青楼高十丈,岂不是说有两百多丈高?这得多么粗的树才能支撑起来?

    脑海里构想出两种自己从没见过的动物,分别叫做汽车和摩托,李君昊这时拍手笑道:“妙!妙啊!

    当初正是想着,醒来后能看见一个不同的光景,才选择冰封那么久,听你说起应该很有趣,明天我们就出发,看一看这大好河山!”

    刘海心里忽然涌现出担心情绪,自己潜移默化接受那些改变,感觉挺好,现在很担心少爷突然进入城里,见到那些高楼大厦、电子用品时候会是怎样一种情形。

    不过,李君昊在他心目中的形象,格外高大聪明,很快又将那些担心情绪给压了下去,认为能够轻松应付,跟着笑道:“好,我们明天就出发,我女儿这里……”

    “放心,只是小事罢了”
………………………………

第11章 各奔东西

    想要压制住她体内的尸毒,唯一的办法就是僵尸心脏里储存的精血,用多了会转化成僵尸,用少了会导致尸毒提前爆发出来,如何控制是关键。

    有人用带有绿色怨石的武器,钉入僵尸心脏的方法来消灭他们,这是除了僵尸以外的生物,试图杀死僵尸的唯一办法,但除非提前就布下天罗地网,不然捉住他们的机会非常小。

    西方吸血鬼比僵尸弱许多,不过身体构造近乎一样,死穴同样也在心脏部位,有传言说用木桩钉在他们心脏上就能杀死吸血鬼,关于这件事当笑话听听就可以,拿刀砍都穿透不了他们的皮肤,更别提随处可见的木头。

    假如这些生物那么脆弱,早就会被吸血鬼猎人们给消灭干净了,和红陨一样,这个世界上怨石的数量并不多,而且使用完一般就会变成普通的石头,不再具有独特魔力。

    因为这两种天外陨石,在西方甚至还有人利用他们,修炼成了简单的魔法,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东方,被人们称之为“道术”或者“法力”,如同之前所说,组成这个星球奇特地下世界的基石,就是两千多年前夏皇祭天时候落下的那些陨石,是它们让这个世界走上的另外一条发展轨迹。

    李君昊给名叫小萱的姑娘把脉,两根手指搭在她那细小的胳膊上,这时候突然皱起了眉。

    刘海就像是被人给踩到尾巴一般,整颗心瞬间提了起来,赶忙追问说:“怎么样?”

    “没大事,只是情况比我想象中稍微严重一些,附近的怨石不少,对她的身体没好处,五脏六腑都感染了那家伙的尸毒。”

    多次提到自己那同父异母的亲哥哥,但却从没真正叫出对方的名字,即使对方是自己在世的唯一亲人,从中可见李君昊和李擎天的关系冷淡到什么地步。

    他抬起胳膊,伸向小姑娘的脸部上方,随后翻开她的眼皮看了看,眼睛瞳孔已经发红,开口说道:“要抓紧时间才行,没死都可以救回来,不过她也许会昏迷很长一段时间,可能是几个月,也可能是一两年,最好找个地方静静修养。

    还有你自己也一样,别以为强撑着不告诉我我就不知道,你的几根骨头断了,本就是一把年纪,刚才又被那条蛇撞伤。

    她现在体温很低,假如迟两天过来或许就真的没救了,瞧这漂亮的小脸蛋,绝对是个美人胚子,你确定真是你女儿?跟你一点都不像。”

    见少爷还有心情开玩笑,刘海没好气告诉说:“长相上随她妈,她妈很漂亮,绝对是我女儿没错,瞧瞧头上的猫耳朵,和我一模一样。

    先别管我,本就没几年可活,早一点、迟一点都一样,只要能把我女儿救下来就行。

    少爷,你可千万别想着让我变成僵尸,我知道我自己的定力,绝对会变成到处吸血的大魔头,还是生死由天更好,如果你哥咬的是我,即使是自己找个地方静静等死,我也不会来打扰你。”

    这话说得格外洒脱,不是在装模作样,而是真洒脱,他早就感觉自己活够了,唯一放不下的除了自己女儿,就只有这位冰封自己六个世纪的少爷。

    李君昊点点头没有多说,他清楚明白变成僵尸并不是一种解脱,而更像是诅咒,没有家人、没有朋友、迷失自己、整日嗜血。

    他在很久以前也迷失过一段日子,这里的“一段日子”,大概有三十多年那么久,期间不少人死在了他手上,除了血液以外没什么是值得重视的事情。

    能够变成现在这种性格,需要莫大的毅力,完全不敢再次接触人类的血液,要不然他很担心自己会再次不受控制地去伤害别人,很久以来都以动物的血液为食。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他点点头回答说道,接着划开自己的手指头,眼睛再次变为可怕的红色,但却没有刚才那种疯狂的眼神,一滴血流出来,红色血滴上面带有一丝丝金色,如果全都是心头的精血,那么颜色会更加炫目。

    消失很久的片段,现在再次浮现在李君昊脑海中,曾经他也见过这样一团血,颜色亮到刺目,等到再次醒来,自己已经变成了僵尸,而伴随着那团血一起出现的,还有他哥哥李擎天的脸。

    李擎天那双血腥的目光,已经成为他此生最深刻的记忆之一,也正是那天晚上,东城郡最大盐商李家四百多口人,除了外出不在家的那些,其余全部死在了血泊中……

    失去这看似只有一点点的血液,李君昊的脸色略带苍白,他刚从长时间的冰封中醒来,本就没有完全恢复,虽说不至于伤筋动骨,可是也挺不舒服。

    他将这滴血涂抹在小姑娘的嘴唇上,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被吸收,旁边刘海像是松了口气,担心好几天的问题此时被解决,一瞬间仿佛变得老了不少,露出笑意。

    “暂时没事了,等她有决定后告诉我就好,现在还是巅峰状态,损失一滴精血转化她,对我来说不算什么。”

    手指上的伤口,在短短几息时间里复原,李君昊伸了个懒腰,深吸了几口气之后,忽然问刘海说:“明天我们分开走吧,你先带着她去找个地方休息一段日子,然后再来找我,约定一个地方。

    刚好趁着这段时间,看看能不能搜集一些红灵石,让你多活些年陪陪我。”

    刘海表情愕然,急忙问道:“为什么分开走?”

    时隔那么多年再次相见,他实在不愿意再次和少爷分开,几分钟前还想着一起去世界各地看看,参观旅游让主人好好领略一番。

    李君昊沉默会儿,嘴里说道:“那家伙跟来了,而且距离不算远,他是冲着我来的,当我从洞里出来之后,估计他就已经发现我了,和我分开走比较安全。”

    除了李擎天以外,刘海想不出其他人,怕少爷误会,辩解说道:“我不知道他跟着我,这一路以来我已经很小心了!”

    “没事,他想跟着你,你怎么都甩不掉,别忘了他的天赋能力是什么……”

    李君昊无所谓说道,假如不相信刘海,当年他就不会将自己的藏身之处告诉他,上百年时间的接触,让他对刘海十分放心。

    这对兄弟俩,都能感知到对方的存在,两人相隔不远,却没有见面的意思,直到两三个小时之后,李君昊才发觉自己那位哥哥走掉了,空气中再也闻不到他的气味。

    一夜无眠,僵尸可以睡觉,也可以不睡,偶尔觉得无聊,躲在哪一觉睡个十天半个月也是常有的事,直到渴望鲜血时候再出去“觅食”。

    第二天一早,当身体格外虚弱,昏睡了一夜的刘海醒来,才发现李君昊不见了,在原地等了两三个小时,才肯定他真的已经离开,自己发了会儿呆,抱着女儿继续上路,准备先找个地方恢复身体。

    刘海不知道,李君昊一路都在跟着他,因为担心他被自己哥哥盯上,虽说可能性很小,但他不打算冒险。

    此时发现刘海抱着小姑娘,上了一辆形状奇怪的四个轮子的钢铁马车,可是他没看见附近有马。

    更让李君昊震惊的还在后面,因为他亲眼目睹,这个钢铁车厢居然自己跑了起来,而且速度很快。

    眼神里带有惊奇光芒,他拍手叫到:“墨家机关术,居然兴盛到这种地步,厉害啊,实在厉害……”
………………………………

第12章 世界观崩塌

    愣愣盯着那辆,屁股后面会冒黑烟的钢铁车厢看了很久,李君昊此时脸上的表情目瞪口呆,即使想破脑袋,他也想不到这东西究竟是怎么往前跑的。

    想看看它究竟能跑多远,跟出十多公里,见它进入一条黑色的平坦大路之后,速度变得更加快,才终于放弃追赶它的意思。

    无论是此时脚下的道路,还是树立在路边的路标,都让李君昊觉得十分有意思,在他生活的那个年代,铺上石板的道路都算是极好,连平整的土路都不多。

    和傻子一样沿着马路走了许久,无论是被人抛在路边的塑料袋,还是空的塑料**,都让他觉得新奇。

    永远别低估一位与世隔绝六个世纪之后,突然接触到现代社会的古怪家伙,对这个世界有多么好奇。

    就在此刻,李君昊见到一个里面装有黄色液体的塑料**,正准备接近,随即又远远逃开,因为他那灵敏的鼻子闻到一股,大概就像是尿液装在**子里之后,又暴晒了十多天时间之后发出的冲天尿骚味!

    面露嫌弃赶紧逃走,他自言自语说着:“原来这些是夜壶,为甚壶口那么小”

    总有懒得下车的男司机,喜欢在车里用**子解决生理问题,找个地方随手丢出窗外,至于**口那么小这就是个很有趣的问题了。

    沿着路一直走,就跟正常人步行的速度差不多,很久没有看见阳光、接触空气和花草,他很享受这种在人世间行走的感觉。

    等到差不多中午时候,李君昊终于遇到了除刘海和她女儿以外的第一个人,对方也开着车,只不过造型和刘海的那辆不同,想着让对方顺利带自己一程,于是双手抱拳弯腰表示友好,正准备大喊一声:“敢问兄台去何地?”只见那辆汽车突然刹车,然后急急忙忙掉头就跑,速度比来时更加快,一溜烟没了影子。

    虽说中午正是阳气正浓的时候,可忽然从路边窜出位古人,身穿白袍还作揖,场面实在是有点吓人。

    那辆车里是一对出门玩的小情侣,见到李君昊之后,想都不想就掉头狂奔,附近原本有一座古国,沙子里埋了不少尸骨,经常流传说闹鬼的消息,现在见到“古人”,不跑才奇怪,因为绝对没人穿成那种样子,跑来旅游。

    车里的年轻人看看后视镜,后怕不已对身边女伴说道:“大白天的,简直吓死人啊,不是神经病就是在拍戏,我们换一条路走。”

    “也可能是不干净的东西吧。”坐在副驾驶座上的年轻女人说道,她那容貌一般的脸上一片惨白,抬起头突然见到一位身穿白衣的男人,而且还在作揖,实在是被吓到不行。

    他们吓破了胆,李君昊也纳闷不已,往自己身上看了几眼,嘀咕了句:“挺俊啊,怎的,跑甚……”

    觉得这个时代太不友好了,在古时候很少有人会这样,见到有人落难却毫不搭理,他完全没想到是因为自己穿着打扮太“古典”的问题,因为在李君昊看来本就应该这样穿衣服。

    刚离开那片山脉没几个小时,他对外面世界的认知非常小,格外纳闷地继续往前走,老实说其实挺想试试这些没有马拉着的马车,想弄明白它们究竟是怎么往前跑,在李君昊的认知当中,只有传说中古代墨家制造的木流牛马能够做到这样,下意识认为它们是那些东西的改进版本。

    习惯了古代的车马,对于刚刚见到的那些汽车,李君昊心里满满都是好奇,觉得它们的样子很……牛叉,别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这只是他初次接触这个世界的科技产品,对他而言更加可怕的事情还在等着他呢

    中午时分气温热到爆炸,对他来说丝毫没有影响,从山顶流下来形成的小溪中喝了点水之后继续上路,食物是可有可无的东西,不过僵尸也需要喝点水,由此自然也会产生一些生理上的小问题,但次数比普通人少多了。

    漫步走着快离开沙漠后,逐渐开始出现人烟,远远瞧见一座小城市,建筑风格实在让李君昊摸不着头脑,觉得它们既奇怪又漂亮,在他们那个年代,一般都是住土砖房子,家境好一点的才能住木制结构的瓦房,通过刘海告诉说大城市里的高楼足有两百丈,他可以猜到如今的造房技术很高端。

    李君昊并不是傻子,相反,他还很聪明,在没有变成僵尸之前就中了举,年纪轻轻便登上金殿面圣,假如不是出了灭门的祸事,混个小官不成问题。

    变成僵尸之后,他更加聪明了,完全可以做到过目不忘,如同一块干硬的海绵一般,迅速完善着对这个世界的认知,这才不多久,就已经适应马路的存在。

    甚至还敲开一小块,查看里面的构造,只能用匪夷所思来形容如今的造路技术,只是苦了那条路,刚修建好不久就多出块小缺口,但不影响正常通行。

    第一次接触人们的居住地,李君昊发现文字都变了,变得更加简单,大多都可以认出来,视力极好,此刻正看着一块玻璃门上写着的“足疗、按摩、养身、保健”等字样。

    他知道那是推拿的地方,只是惊讶于玻璃,也就是他认识的琉璃,怎么会那么普遍地存在,车上有、这些房子上也有,当年他花了四千两银子,才买到一件从西域运过来的琉璃摆件。

    觉得这里的人很富有,但联想到刘海所说的东城盛况,发现似乎只是座小城而已,房子顶上的热水器、路边的电线杆、汽车、摩托车、广告牌、霓虹灯等等无数东西,都让李君昊感觉摸不着头脑。

    这让他此刻在内心里,产生一种慌乱而又无助的感觉,因为这个世界到目前为止所展现在他面前的东西,让他整个原有的世界观都崩塌了,一切都是那么陌生,对什么都不了解,放眼望去全是问号。

    李君昊现在有点后悔,没有将熟悉这个世界的刘海也带上一起,至少能有个熟悉的人陪伴着。

    站在马路边的他在发呆,接受眼前场景带来的巨大洗礼,而路过的人们也在看他,眼神就像是在看傻子一般。

    一位皮肤黝黑的大叔,嘴里叼着根烟,装作很有见识的样子,说道:“饿知道了,又有剧组过来拍戏了,古装戏,饿喜欢”
………………………………

第13章 没错,我是明星

    假如以这种造型出现在大城市,说不定会被认为是很酷的角色扮演之类,随着时代不断变化,一些已经被丢弃的传统重新回到人们生活中来,例如格外古风的穿着打扮,虽然数量不多,但偶尔也能在街上看见。

    而流水镇只是个边陲小城,因为独特的干旱气候,经常吸引拍摄电视剧的剧组前来采景,老头语气笃定,旁边也觉得很有道理的样子。

    顿时兴奋起来,打算找找剧组在哪,想问他们招不招龙套,即使拿不到太多钱,在电视上露露脸也是值得开心的事情……万一就火了呢。

    小镇里日子单调又无聊,此时很多人停下来看李君昊,小姑娘几乎不敢正眼看他,唇红面白的奶油小生模样,在她们眼中实在是太帅了。

    李君昊知道他们在看自己,装作不在意的样子,但是却在认真听他们说话,口音有点怪怪的,不过大多能听懂。

    “演员”、“剧组”、“拍电视剧”之类的词语,对他而言简直是无法理解的存在,脑子都是懵的,有种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感觉

    人们总想着,假如能够生活在更加先进的未来,那该有多好,可是来到一个未知的年代,发现自己什么都不知道,那感觉同样很糟糕,会在心里形成巨大的落差,茫然、无助、烦躁等情绪也会随之产生。

    李君昊正在发愁于自己应该怎么办,这时有位戴着大金链、手上三个戒指、一块金表闪闪发光的老板模样中年人,凑过来递了根烟,笑着问道:“小兄弟,你们在拍哪个朝代的戏?

    瞧你这身打扮,就一个酷字,男一号还是男二号?

    以前跟你们明星说过话,这行也不好混,不过瞧你这幅长相,不怕没人追你,弄个粉丝群、再弄出点绯闻,名气蹭蹭蹭的就上去了。”

    这是第一位跟李君昊说话的现代人,他侧过头上下打量完,觉得衣服和当年见过的西方人有点像,身上味道很不好闻,下意识控制自己,不让自己的嗅觉那么灵敏。

    知道递过来的是什么烟草,早在数千年前就产生烟民,李君昊对它的气味很熟悉,随后又盯着中年人手上的手表看,这是个新奇的东西,见到上面数字时候,还以为是罗盘之类,那些数字他同样不认识。

    本来递烟又搭话,对方不理不睬是件很羞辱人的事,然而中年人并不觉有什么,瞧见李君昊在看自己手表,反而很开心地说道:“我叫王浩,大金劳,上个月花九万九刚买的,兄弟你也喜欢表?”

    说出这句话时候,名叫王浩的中年人,声音故意提高了几个阶梯,好像生怕旁人听不见似的。

    这家伙也算是衣锦还乡,偏偏乡里人不识货,自己说出来逼格上不去,见终于有人看自己的表,而不是大金链子,立马抓住机会卖弄一番。

    回头看了眼,发现许多老乡表情震惊地盯着自己手表看,心里很是得意,补充了句:“出门在外做生意嘛,难免要摆点场面,要不然会被人看低”

    李君昊不仅对手表没概念,对这个时代的金钱同样没概念,觉得这东西很有趣,想着等到将银票兑换成白银后,也去买些来,终于抬起手接过对方的香烟,学着那老头叼在嘴里。

    王浩从口袋里掏出个银色的打火机,正准备帮他点着,见到那根烟时候表情立马变得古怪起来,原因是过滤嘴正对着自己,哭笑不得提醒说:“兄弟,烟叼反了!”

    搞不懂为什么有正反,李君昊拿手夹着它,换了一面叼着,这才顺利点着,深深吸了口,只当是某种地方礼节。

    古代书生说话喜欢文邹邹的,也算是一种礼貌,之前在路上拦车,他还打算用那种话请对方带自己一程,现在发现人们都说大白话,于是也开口说:“没错,我是明星,不太懂手表,拍六百多年前的戏。”

    基本是在顺着王浩的话说,他什么都不懂,明白话越少越好,“明星”这个词昨晚从刘海口中听到过,那个小姑娘的母亲就是去当“明星”了,在李君昊看来就像是当时的戏子,人人都可以当,自此不怕出错。

    这话一出,附近很多人都在“哇哦”地发出感叹,明星离这座小城太遥远了,他们用一种新奇的目光审视他,让李君昊觉得浑身不自在。

    因为明星赚钱多,而且广泛被人们知晓,导致他们这个圈子地位挺高,王浩瞬间笑起来,不认识李君昊没错,但没傻到说出来,继续说:“南唐的戏好看,现在电视里都是两三百年前的故事,早就看腻了,提前祝你拍的电视剧大火!

    就你一个人?剧组的其他人呢?看你在这站了半天,是来找地方吃东西吧,住宿什么的安排好了没?

    我二叔家在这里开旅馆,环境有点差,不过我们流水镇就他一家宾馆,总比睡帐篷强多了,出门在外凑合着点,小地方跟大城市不能比。

    你是哪的人?”

    发现自己在跟“明星”说话,王浩一下子就热情了起来,做生意的人本就圆滑,万一认识后因为电视剧火了,下半辈子都有吹嘘的资本。

    李君昊基本处于一种云里雾里的状态,不知道自己在哪、也不知道对方的话是什么意思,露出个笑脸,心里却在想这家伙究竟知不知道历史,南唐那是八百多年前的事情了好吧,懒得去提醒,随即告诉说:“我一个人先来的。

    肚子还不饿,正在找地方住,只是出门走的急,忘记带钱了。”

    出门在外,没钱可不行,银票暂时还没兑现,但他又想进入如今人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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