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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家将-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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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侯爷,请问这封面上的油花是什么?”李明远指着论语封面上的一滴滴油斑,有些好奇道!

    “额,这个,这个应该是我读书太用功了,所以留下了不少的汗水所致,恩!就是这样的!”夏侯勇的脸色瞬间变得有些古怪,连连自我辩解道。

    “不会吧,那侯爷您这不是流汗,是流油啊!”李明远放佛已经猜到了什么。

    夏侯勇一下子有些恼羞成怒了,没好气道,“好好的汗水怎么会是油水呢?一定是你搞错了,行了别看了,赶紧把书还给我!”

    李明远将书放在鼻子边轻轻一嗅,恍然大悟道,“侯爷,这烧鸡的味道如何?”

    “一般般,就是味道淡了点,如果可以的话,再来点老酒,那味道必是极好的!”夏侯勇毫不犹豫的脱口而出,话音刚落,又是一阵脸黑,而李明远则是露出了得意的激an笑。

    “不错不错,看着论语,吃着烧鸡,想着老酒,这一切都是极好的,说明侯爷老人家也是很会享受生活的!”李明远托着下巴,做了个胜利的手势,直接将夏侯勇打入失败的深渊。

    好在夏侯勇也是久经风浪的主,这点小小的打击绝对不会对他造成多大的影响的,更别提会不会给心理留下什么阴影了。当下夏侯勇也不犹豫,摆摆手招呼道,“行了,既然你都知道了,我也不瞒你了,赶紧把门关好,咱爷俩把这只该死的烧鸡给五马分尸吧!”

    “得嘞,您说怎么办便怎么办!”李明远肚子也有些饿了,当下屁颠屁颠的将门从里面锁上,待他转过身来时,夏侯勇已经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只油光锃亮的烧鸡了。

    烧鸡乃是汉族风味菜肴。将涂过饴糖的鸡油炸,然后用香料制成的卤水煮制而成。香味浓郁,味美可口。

    李明远也是个吃烧鸡的行家,根据他的经验,夏侯勇手上的烧鸡,绝对是鸡中的极品,因为做熟的鸡,怎样证明是不是病鸡,从外部色泽已经看不出来,这时就要看鸡的眼睛,如果双眼半睁半闭状况,则不是病鸡。

    如果鸡的眼睛是全部闭着的,同时眼眶下陷,鸡冠显得十分干巴,就证明这是病死的鸡。而无病的鸡烧制后眼眶饱满,有的鸡虽然眼睛稍闭,但眼球仍明亮,鸡冠湿润,血线匀细、清晰。夏侯勇手上的烧鸡一定是火鸡烹制,味道之美令人谗言欲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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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章 一起发财

    夏侯勇掏出腰间随身携带的小刀,干净利落的将烧鸡一分为二,递给李明远一半后,俩人开始了烧鸡消灭战。

    “神飞他们这次的行动很顺利,干掉了一个匈奴部落,缴获非常丰盛。可以说是数十年来,打的最成功的一仗,如果将战果上报朝廷的话,一定会奖赏丰厚!”夏侯勇咬口鸡腿,带着几分惋惜道。

    李明远微微一愣,随即也释然了。确实,打了一场大胜仗,但是却不能让上面知道。就好比一个人买了一件奢华无比,美轮美奂的衣服,却只能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穿出去一样,这实在是有些让人难受。

    “就算上报朝廷,实质性的奖励也很难得到,而且还会引来匈奴人的仇视,到时候带来的后果就不是我们所能承受的了!”李明远在一旁理智的分析道。

    夏侯勇闻言赞同的点点头。确实,这些年来,虎贲军之所以能够据关而守,除了城墙坚硬之外,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匈奴内部也不团结。匈奴右贤王:乌维,匈奴左贤王:冒顿以及匈奴王:头曼三人掌握了匈奴的全部有生力量。倘若这三人团结一心,眼下的大华西部局势绝不是现在的胶着之局,也许匈奴人破关而进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但是,如果现在夏侯勇派人深入敌后围歼匈奴人的消息传出去,势必会引起渲染大波,有功之臣升官发财的同时,匈奴人那边的面子一定挂不住。到时候匈奴三大势力一合计,:他娘的,大华欺人太甚了,大家干脆合伙先把他们给灭了吧!到时候虎贲就悲剧了,夏侯勇也没好果子吃。所以这件事只能烂在肚子里,由虎贲自己内部消化。

    “如果路上不出什么意外的话,我估计明天先头部队就会先行抵达,到时候我会想办法让弟兄们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将牛羊分批运送进城,那样造成的影响也会小很多!”夏侯勇很理智的娓娓而谈,一代名将的能力充分展现出来。

    对于夏侯勇的提议,李明远自然是点头称赞。这方面夏侯勇才是行家,自己还是差太多了。

    不经意间,夏侯勇已经将一系列的事情充分安排完毕,完全不用李明远操心,只要他到时候准备好银子就行。

    “对了,明远,这次神飞他们搞来的牛羊只怕有数千匹。另外还有数百匹草原骏马。不过提前声明,这牛羊可以卖给你。但是骏马却是不行的。除了老弱病残,健壮的由我军队接收!”夏侯勇是武将,也是非常注重骑兵的统帅,当然知道骏马对一只军队来说意味着什么,所以马匹就算李明远出价再高都不会卖出去的。

    “这个您放心,马肉远远比不上牛肉和羊肉美味,我是不会要的!您尽管用来训练精兵便是!”李明远不以为意道。

    “如此甚好,但是这么多的牛羊就算你的火锅店,短时间只怕也消化不了啊!难不成你想把多余的牛羊饲养起来?”夏侯勇有些好奇道。

    “我吃饱了撑得啊,没是养那么多牛羊?您放心,如今火锅店已经在威武郡的诸多县城中都开设了分店,而且正在快速向其他郡县扩散中。这段时间,整个凉州的牛羊都快被我们买光了,岳将军他们搞来的这批牛羊正好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充分供应火锅店的需要后,我再联系一批内地的商人,如今不少富户缺少健壮的牛来耕地,咱们缴获的这批牛相信富户们一定会很喜欢!”李明远早就做好了准备,莫说几千头,就是几万头也有办法给他销出去。

    听到李明远的计划夏侯勇不禁砸砸舌,他虽然不懂这些,但是也知道物以稀为贵的道理。匈奴人的牛是有多健壮,他当然知道,跟关内用的耕牛完全不在一个档次。关内的牛尚且那么贵的价格,那么匈奴人的牛价格最起码翻倍,这其中的利润让人震撼。

    “好小子,感情我们都是被你当枪使了,累死累活挣得那几个钱只怕都没你的九牛一毛多。那些牛羊,你转手一卖,估计这辈子花天酒地都够了!”夏侯勇看和李明远羡慕嫉妒恨道。

    看着夏侯勇一脸哀怨的样子,李明远也不好再刺激他,轻轻摸着下巴解释道,“侯爷放心,我已经寻思好了,以后咱们就合伙做生意了。赚的钱,一起分!”

    听到李明远的提议,夏侯勇不禁有些心动。他虽然是个正儿八经的侯爷,也算得上是家大业大。但是夏侯家家教严明,加上老太君也是个眼睛里揉不得沙子的主,任何有违国家法度的事都不准夏侯勇沾。所以夏侯勇一个堂堂国侯也没多少零花钱,更别说像其他达官显贵那样一掷千金,潇洒豪迈了!

    “哼,你说这话什么意思,我堂堂国侯怎么会跟你这种,这种奸商同流合污!”夏侯勇为自己的歪念感到一丝羞愧,红着脸不满道。

    对于这种表面冠冕堂皇,暗地里却那个啥的人李明远见多了。对于这些手握大权的高官,只要舍得砸钱,没有什么打不垮的官员。

    “侯爷,你这么说可就不对了,什么叫奸商,你说谁是都行,就是不能说我。你说我又是你干儿子,又是你部下,你说我是奸商,那你是啥?大奸商吗?”李明远一双桃花眼很是迷茫道。

    “你,我说不过你,反正我把话撂这,想要我跟你干坏事,这是绝对不可能的!”夏侯勇拍着胸脯掷地有声。

    李明远不置可否的耸耸肩道,“干爹,不要激动,你不同意我又不会强求,没事的!放心,该有的礼数我是不会少的!以后您要是想去哪里耍耍,尽管找我,我给你钱!”

    一句我给你钱完完全全,彻彻底底的伤了夏侯勇的自尊,堂堂国侯,出去花天酒地还要干儿子买单,这要传出去,估计会笑掉人家大牙,他自己也会没脸见人。但是奈何人家说的是实话,纵使夏侯勇心里不爽,却也没法把话说死,脖子都被气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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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凯旋而归

    待李明远从议事厅出来时,天色已经完全暗下来了。 他跟夏侯勇在议事厅里,就着半只烧鸡,滔滔不绝的好几个时辰,大有一副指点江山的豪情气概。

    夏侯勇第一次向其提到了他目前的处境,皇上老迈,俩个皇子又都是志在必得。一旦他们当中的一个登上帝位。像夏侯勇这样的老臣是绝对没有活路的。因为新君毕竟还年轻,一旦没有足够的魄力,难免这些手握军权的大将会心生不满,与其到时候发生什么不可预计的意外,倒不如趁早将危险扼杀在摇篮中。

    无论哪个皇子登基,第一个收拾的肯定就是玉门侯夏侯勇。没办法,谁让他是典型呢。把他收拾了既扼杀了危险,也取到了杀鸡儆猴的作用,一箭双雕的事,相信皇帝一定很乐意做。

    大华的军队中,真正有着强大影响力的便是周泰,杨再兴,夏侯勇三人。周泰已经七十高龄,而且多年不掌兵,只是挂个兵马大元帅的空衔,三个儿子全部为过捐躯,只有一个小孙子,才十多岁,算得上是满门忠烈,这样的臣子,就算再无道的昏君也不会将他怎样。

    周泰一排除,就剩下正春秋鼎盛的杨再兴和夏侯勇了。杨再兴七个儿子据说个个骁勇善战,统称杨家将,这么多年来跟突厥人打的是头破血流,除了老二,老三战死外,剩下的五个儿子都跟达官显贵联姻了。

    大郎杨泰,娶得是安王赵长勋的女儿铁仙公主,算得上是半个皇亲,另外几个都是跟朝中大员联姻,可以说眼下的杨家就是一颗大树,牵一发而动全身。没有真正的罪名,谁要是动了杨家就是跟小半个大华官员过不去,那后果,就算是皇上也要掂量掂量。

    随着几个有影响力的都被一一排除了,剩下的就只有夏侯勇了。怎么看这位侯爷都是适合拿来祭旗的角色,所以夏侯勇的倒台是必然的。除非奇迹发生。比如俩个皇子不明不白的死了,然后上来一个对夏侯勇挺友好的皇帝,到时候说不定不但不会被整治,就是加官进爵,也是很有可能的,玉门侯变成玉门公也是情理之中,不过这个梦有点难做。

    说实话,李明远对现在的小日子还是挺满意的,有吃有玩,还有俸禄拿。闲的没事还可以做做生意,挣点小钱贴补家用。但是这些小康生活都是有前提的,那边是夏侯勇这颗大树不能倒下,一旦夏侯勇没了,他李明远的好日子也指定到头了。

    一想到自己可能会因为跟夏侯勇的亲密关系而受到权贵们的特殊照顾,李明远不禁有些毛骨悚然。他当然知道在这个年代里,对于普通人来说皇权意味着什么。皇帝要你三更死,绝对活不过五更天。你不死那就是不尊皇命,罪加一等,由不得你不屈服。

    “这年头,谁都可以得罪,就是不能得罪皇帝,惹不起啊!”这是李明远如今最深的体会。

    因为有心事,所以晚上李明远难得的抱着秋竹睡了,让饱经揉虐的秋竹也好好的睡了一晚上。这一觉,俩人睡得都挺香甜,李明远还梦见自己娶了皇帝的女儿,废掉了自己的俩个小舅子,自己过了把皇帝瘾。

    翌日,李明远跟着孙先勇带的大股部队出城迎接岳神飞的铁骑。这也是夏侯勇想出的方法。到时候让岳神飞带着一批人马先跟着大部队撤回来,这样更加降低了被别人发现的概率。

    “明远,只怕这次岳将军他们斩获颇丰啊!”孙先勇跟李明远各骑一马,走在队伍的最前头。

    对于孙先勇毫无原则的出卖自己的行为,李明远还是有些不齿的。不过那也没办法,人家是夏侯勇一手提拔上来的。几十年风里来雨里去的交情不是自己百十两银子就打动的了的,所以他也不好给孙先勇脸色看,只是带着一丝促狭的笑意道,“是啊,估计会狠狠赚上一笔!”

    孙先勇似乎听出了李明远的言外之意,也心领神会的笑笑,不再言语。

    这边李明远等人在前进,那边岳神飞也志得意满的带着部下押着牛羊前进。一大早他就撒出去了十几个斥候,估计用不了多久就会有消息传来了。这次自己立此大功,相信少不了前来迎接的队伍,一想到被众人簇拥的感觉,岳神飞顿时觉得生活是如此的美好。

    跟出发前相比,这次回来的队伍竟然是扩大了十几倍,尤其是数千头牛羊,更加是让人眼馋,这可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啊。

    “弟兄们,加把劲,今天就能到家了。侯爷出发前就发话了,只要大家伙活着回去,他就请咱们喝酒,喝个痛快!”岳神飞一改往昔的沉着淡定,向着身后长长的行军队伍道。

    原本有些劳累的军队,顿时再次焕发生机。从草原回来之后,夏侯勇为了避免暴露行踪,特地让大家白天休息,晚上才行军,搞得不少将士很不习惯,哈欠连天。如今到了家门口,一想起夏侯勇早已准备好的香醇美酒,不少将士感觉自己口水都滴下来了。

    半柱香的时间过去,岳神飞派出的第一队斥候已经飞奔而归,原来他们已经遇到了孙先勇带领的迎接队伍,双方的距离也就四五十里,小半天就能回合。

    让累的气喘吁吁的斥候领赏下去休息后,岳神飞划出四百人跟着自己快速进发,剩下的人则在杜修远和高志平的节制下,缓慢前进,而且是要多慢就多慢,天黑之前不能出现在玉门关十里之内,否则军法从事。

    岳神飞是个智将,尽管因为时间关系,夏侯勇并没有和他提到战后的很多细节,比如一定要将战场打扫干净,制造成匈奴人内部火并的假象。撤军的时候一定要做好掩护工作。将部队尽量分散开来,各部交替掩护。以最小的损失撤离危险地带。再加上尽量避免白天行军,一面暴露行踪等等,这些都是在没人建议的情况下,岳神飞自己琢磨出来的。这便是岳神飞的实力,也是他成为夏侯勇最看重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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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章 换装

    孙先勇和李明远骑马赶在迎接队伍的最前方,颇有一马当先之势。 孙先勇对李明远还是带有几分畏惧的,于是走到李明远身边找话题道,“明远,你可知这玉门关,玉门二字的由来?”

    这个不算太难的题目还真把李明远给难住了,不禁带着几分好奇道,“这个我还真不知道,孙将军可否解释一二?”

    孙先勇得意的一笑,润润喉咙道,“这个故事说起来就很长了。相传,古时候,在甘肃小方城西面,有个驿站叫“马迷兔”,又叫“马迷途”。商队从边陲于阗运玉到中原都要经过此地。这里的地形十分复杂:沼泽遍布、沟壑纵横、森林蔽日、杂草丛生。每当运玉石的商队赶上酷热天气上路时,为避免白天人、畜中暑,总是喜欢晚上凉凉快快赶路。因此,每当马队走到这里,总是一片黑暗,辨不清方向,就连经常往返于此路的老马也会晕头转向,难以识途,“马迷途”的名字就是这样叫起来的。

    这孙先勇祖上是说评书的,在这个缺乏娱乐的年代里,说评书的那虽然地位不高,但却很受欢迎,所以孙先勇这家伙的口才那绝对是了不得,短短百字,竟是成功勾引起了李明远的兴趣。

    “有一支专贩玉石和丝绸的商队,常年奔波于这条路上,也常常在“马迷途”迷失方向。有一次商队刚进入“马迷途”就迷路了。人们正在焦急万分之际,忽然不远处落下一只孤雁。商队中一个小伙子悄悄地把大雁抓住,心地善良的他,把它抱在怀里,准备带出“马迷途”后再放掉!

    不一会儿,只见大雁流着眼泪对小伙子咕噜咕噜地叫着说:“咕噜咕噜,给我食咕噜咕噜,能台迷途。”小伙子听后恍然大悟,知道大雁是因为饿得飞不动才掉队的,便立即拿出自己的干粮和水让大雁吃个饱。大雁吃饱以后,呼的飞上天空,不断盘旋,领着商队走出了“马迷途”,顺利地到达了目的地小方盘城。

    过了一段时间,这支商队又在“马迷途”迷失了方向,那只大雁又飞来在空中叫着:“咕噜咕噜,商队迷路。咕噜咕噜,方盘镶玉。”边叫边飞,又引着商队走出了迷途。只有那只救大雁的小伙子听懂了大雁的话语,并转告领队的老板说:“大雁叫我们在小方盘城上镶上一块夜光墨绿玉的玉石,以后商队有了目标,就再也不会迷路了。”老板听后,心里一盘算,一块夜光墨绿玉要值几千两银子,实在舍不得,就没有答应。

    孙先勇摇头晃脑的继续道,听得李明远和几个离他较近的将士瞬间沉浸其中,这让孙先勇好不得意。

    “没想到下一次商队又在“马迷途”迷了路,数天找不到水源,骆驼干渴得喘着粗气,人人嘴干舌燥,口渴得寸步难行,生命危在旦夕,正在此时,那只大雁又飞来了,并在上空叫道:“商队迷路,方盘镶玉,不舍墨玉绝不引路。”小伙子听罢急忙转告给老板,老板慌了手脚,忙问小伙子到底应该怎么办才好,小伙子说:“你赶快跪下向大雁起誓:‘一定镶玉,绝不食言。’。”

    老板马上照小伙子说的,跪着向大雁起誓,大雁听后,在空中旋转片刻,把商队又一次引出了“马迷途”,商队得救了。到达小方盘城后,老板再也不敢爱财了,立刻挑了一块最大最好的夜光墨绿玉,镶在关楼的顶端,每当夜幕降临之际,这块玉便发出耀眼的光芒,方圆数十里之外看得清清楚楚,过往商队有了目标,再也不迷路了。从此,小方盘城就改名“玉门关”。

    孙先勇摇头晃脑的将这个段子讲完,不少将士纷纷鼓掌叫好。尽管他们已经不是第一次听孙先勇讲这个故事,但人家是顶头上司,再加上这讲的确实不赖,所以或多或少总得给点面子。所以掌声滔滔不绝,颇有几分领导人讲完话后,台下员工拍马屁的样子。

    如果说从故事的角度来讲的话,孙先勇这段子确实不错。非常适合十五岁以下的儿童听,但是从史实的角度来说,就有些胡编乱造了。因为事实上玉门关是汉武帝时所建,因这里是古代通往西域的重要交通要道,从西域输入和阗玉石就从此入关,所以得名玉门关。

    不过李明远不是砖家,也不是叫兽,自然不会在这个问题上跟孙先勇争辩什么。没必要,也不值当。

    “孙将军,我估摸着怎么跟岳将军相差没多远了!”李明远骑在马上,努力眺望远方道。

    孙先勇摘下马上的水壶,饱饮一口甘甜的泉水后,满足道,“你说的不错,距离刚才第一批斥候回去有些时候了,我想最多还有一炷香的时间吧。说不定咱们就要撞上了!”

    “我猜也是,呵呵,真不知道岳将军他们这几天过得怎样。我猜一定不好过,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也不为过!”也许是成功在即,李明远此刻的心情格外的好,说不出的喜庆。

    孙先勇摸摸下巴上的胡须,点头赞同道,“我猜也是,毕竟这差事可不是一般人能干的,纵观虎贲,除了侯爷之外,也就老岳有着能耐了!”

    正如李明远所猜的那样,此时的岳神飞也是归心似箭。虽说这次出征也算是虎口里拔牙,鬼门关里走了一遭。不过总的来说还算是幸运,就算不能上报朝廷请功,但是一定能狠狠地捞一笔银子,而且在侯爷心中的地位也会更加的牢不可破。

    “弟兄们,别磨蹭了,现在我命令,全军换下这身匈奴人的皮,穿回我们虎贲的军服,一切准备就绪后,全速前进,让迎接的弟兄们好好看看我们的风采!”岳神飞一把拽下自己身上穿的匈奴服饰,对着数百将士高呼道。

    深入敌后的这段日子里,岳神飞一直觉得身上痒痒的,很不舒服,现在他才忽然明白过来,一定是穿匈奴人的这身皮穿久了,身上长虱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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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俩军相迎

    大华的军服有步军服装和马军服装之分,春衣、冬衣也有不同。 如步军春衣有皂绸衫、白绢汗衫、白绢夹裤、紫罗头巾、蓝黄搭膊、白绢衬衣、麻鞋;步军冬衣有皂绸绵披袄、黄绢绵袄、白绢绵袜头裤、紫罗头巾、蓝黄搭膊、麻鞋。马军用绯绢勒帛取代蓝黄搭膊,冬衣增加白绢夹袜头裤,其余与步军同。

    原本在文德皇帝之前,大华的军服会根据军队所驻扎的地域,气候,条件,以及作战环境,面对的敌人等种种因素,加以改进。但后来因为重重原因,很多装备都被权贵们以太过铺张浪费为由给削减掉了,接过造成将士们的伤亡率大大增加,军中上下骂声一片。

    不过骂归骂,不满归不满,终究胳膊拧不过大腿,朝中大员哪怕是猪油蒙了心,让你当兵的不穿军服去打仗,你也得屁颠屁颠的执行,没办法,谁让人家有权呢,除非你把状告到皇帝那。不过就算告到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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