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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抄公到全大陆巨星-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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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钢琴,我要象牙白的。”宋仁道,因为白色纯洁,宁静,浪漫而透明。

    “奖励发放中……”

    “发放成功,已存入系统仓库中。”

    宋仁赶紧到后台仓库查看,果不其然,一架华丽的钢琴静静的躺在里面,宋仁直接召唤而出,落于房间中。

    摸着那冰凉的琴键,宋仁激动的浑身颤抖,熟悉又亲切,前世自己虽没钢琴,但却用便宜价钱买的电子琴学会了很多琴谱呢。

    哈哈,这下终于不用向系统花钱买乐谱了。

    为了不引起老爹的注意,他收了钢琴,就往城外的山谷跑去,放开神识,在察觉到没人注意后,开始弹奏起自己最拿手的《茉莉花》来。

    听着那清脆的声音响起的一刻,宋仁一脸的满足。

    看来接下来要准备自个拍摄MV了,钢琴一亮相,估计能羡慕死很多人,不过到时候他得像《蒙面唱将》,搞点东西戴戴,更增添一种神秘感啊。

    时间过得很快,一晃小半个月时间而过,天籁音乐网那边的骂战已经渐渐平息了,因为自始至终宋仁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话,这让两个才女的粉丝仿佛打在一团棉花上,没有一点成就感,反倒自己等人像疯狗一样乱咬。

    而且后来的阿瑶粉丝们加入,使得双方还真一时半刻争吵不下,可结果呢,人家的双琵琶牢牢的占据在第九和第十位置,纹丝不动,你能咋地。

    宋仁则在这段时间除了不断熟悉曾经还记住的经典钢琴曲,为即将拍摄的MV做准备外,其余时间都在利用拟态卡进行修炼风符。

    山谷之中,这一刻的宋仁,似乎身体进入到了一种玄妙的境界之中,并且伴随着吐纳,整个人似乎成了风的一部分。

    他缓缓抬起手,隔空临摹下了第一道符文,然后是第二道、第三道……

    他虽闭着眼,但整个人的思维,仿佛被一股奇异的力量操控着,身不由己的飘荡着,他经过山川大河,飞过隔壁荒漠,见识虫鱼鸟兽,闻过花草树木。

    他看到了婴儿出生,老者归墟,看到了友人的离别和重聚,人性的善恶之变。

    他就这么一直往前飘着,似乎在经历,又似乎在寻找印证。

    他眼中的迷茫越来越少,也越来越亮,直至,他站在了云巅之上,一切是那么的安静,看着脚下似乎一动不动的云层,宋仁却渐渐笑了。

    “原来,这就是风。”

    宋仁轻轻向下一挥手,风卷云舒。

    只因为,动了,所以,风来了。

    风,自始至终都在你身边。

    峡谷石块之上,宋仁精神回归,在这一刻猛的睁开眼,看着面前已经刻画了十七道符文的印记,他的衣衫无风自动,周围的树叶却仿佛被停滞了一般。

    属于筑基境四重天的修为全面外放,宋仁一笔落下,临摹出了最后一道符文。

    瞬间,面前的符文急速扭动,最后,直接化成了一个青色的风旋,猛的钻进了他的识海。

    在那扇被酒老留下的八符门种子前,属于风符的印记极为明亮,一道旋风不停流转。

    “成了!”

    宋仁蹭的一下站起,满脸的激动,这么久了,借助拟态卡和千年灵药的辅助,他终于练了八符门之一的风符。

    此刻早已等不及,心神一动,近乎眨眼就刻画出了风符,而在他面前,出现了那扇门。

    宋仁一脚就踏入了进去。

    似乎只用了一息,他再次睁开眼时,已经不再是平安城的山谷,而是成片的山丘。

    “一瞬一千三百里,我终于做到了!”宋仁兴奋的满面潮红,可还没观察具体环境时,体内的灵力瞬间枯竭,精神力嗡的一下收缩,直接白眼一翻,就从空中坠落了下去……

    空间逃遁,所需灵力支撑太大,

    八符门的打开,是需要灵力作为通道的维持,精神力作为空间方向,风符的凝现,只能算是他找到了门户,但要进去,就必须这两者的支撑。

    很明显,筑基境四重天勉强支持了宋仁的‘单程票’。

    这点,酒老忘记告诉他了,也没想到宋仁会这么快练成,毕竟他的期望是,天赋足够好,五六年就可以凝现一符了,而宋仁,用了不到一个月。

    …………
………………………………

第四十二章 天上掉下来的粉丝

    林妙可从马车上下来,拒绝了丫鬟们的服侍,而是想自己出来透透气。

    官道上,十几名护卫和丫鬟望着小姐登上山花烂漫的山坡,便相互说起此次之行的收获了。

    林妙可,可是我们百花谷谷主的掌上明珠,不光人长得漂亮,更是对音乐有着极强的天赋,天籁音乐网三大才女之一,就是她。

    虽然比不上那个阿瑶,但是畅销榜前十的乐曲里,一首《惊蛰》和《思美人兮》让她排在了前十的位置,多年不见有下来过,还有其他乐曲,也在前二十名左右晃荡。

    而这次,是音乐网举办的一次大型音乐交流会,不光邀请了许多音乐界的大师,三大才女除了阿瑶没来,其余都去了。

    现场上,多少才女俊杰汇聚一堂,各种管弦丝竹不绝如缕,宛若天籁,而她也上台演奏了几首最新的作曲,引得众人尖叫连连,并有前辈们指点其中的一些不足,让她收获颇丰。

    一路上归来,许多粉丝想要陪伴护送,几经辗转,这才毫不犹豫将他们甩开,太不容易了,当然,也有些心事,毕竟她的《思美人兮》被挤出了前十,心里不说失落绝对是假的,但也是没办法的事。

    如今见到山花烂漫,百花争艳,李妙可终于可以走下马车,一人登坡,张开双臂,迎着阳光,沐浴着微风,长吸一口气。

    “真好,真舒服——”

    砰!

    林妙可刚想大声的喊几声,突然从他面前的头顶直接掉下来了一个人。

    已经拥有筑基境七重天的林妙可近乎本能的立马远离,做好战斗准备,山坡下的百花谷护卫们更是眼疾手快,下一秒直接挡在了林妙可前面。

    “小姐小心,来者何人?”

    然后,他们发现,这个从天上掉下来的人就这么趴在花丛里一动不动,一个护卫走过去,戒备的将他翻过身。

    这才发现这是一个很是年轻的小伙子,此刻摔得满脸泥土,倒也算是俊朗,不过气息萎靡,似乎是脱力所致。

    “放心小姐,只有筑基四重天,没什么危险,而且他已经昏迷过去了。”一名护卫松了一口气禀报道。

    林妙可从护卫群后走出,看着这个少年狼狈的样子,又抬头看了看晴朗的天空,不由笑了。

    “你说他是不是从交流会一直跟过来的粉丝?没想到这样都没甩掉他,可见其真心,反正距离百花谷已经不远了,就把他带着吧,幸运的小子,记住,这是对你执着的奖赏,否则,要是让外人知道了,岂不寒了广大粉丝的心了。”

    林妙可说完,几个护卫面面相觑,觉得有些不妥。

    “怎么,你们难道还怕一个筑基境的人?还是觉得,入了百花谷他能破坏什么?”林妙可顿时笑了,几个护卫也是一阵尴尬,连忙抬起宋仁,向山坡下的马车而去。

    宋仁一直浑浑噩噩的,从来没有像这次,直接将体内的灵力给抽干,迷迷糊糊感觉整个人一直在干涸的沙漠里艰难行走,几乎要绝望了。

    直至他的面前出现了一个绿洲,立马奔赴过去,贪婪的喝着,连着喉咙的干裂感也在这一刻消退了许多。

    缓缓睁开眼,朦胧发现,有一个丫鬟装扮的女子正在用勺子给他灌着水,他猛的坐起,而后脑海一阵眩晕,差点又躺下。

    “你,你是谁?我又在哪里?”

    丫鬟甜甜一笑:“这位公子你醒了,那就太好了,这里是百花谷啊,是小姐将你带回来的,你都昏睡三天三夜了,真不知道你是用了多大的决心才没被小姐甩开,这份恒心和毅力,才让的小姐允许带你回来的。”

    “什么小姐?”宋仁一阵呲牙咧嘴,身体虚脱的厉害,连忙去查看体内,直接跟大旱三年没下雨的土地一般。

    一瞬千里,付出的代价是不是太大了些。

    “行,既然醒了我让厨房给你弄点肉汤,补补体力,真是幸运的粉丝,小姐还是第一次带粉丝回家呢。”丫鬟说着宋仁听不懂的话,便出去了。

    宋仁看了一眼这古朴生香的屋子,看样子应该是专门给客人留的厢房,应该没危险,他赶紧盘膝而坐,缓缓去调动枯竭的经脉,引进天地灵气抓紧时间恢复。

    丹田内,四层筑基台灰暗一片,连上面的十条龙纹都模糊的看不见,不过随着宋仁的苏醒和调动,开始一闪一暗的恢复起来。

    经脉中也出现了一条宛若蛛丝般的细流。

    这可糟了,以这样的程度想要恢复巅峰,得到什么时候去,哪怕他身上有千年灵药大补,最起码也得半个月时间左右。

    这人生地不熟的,可咋整?

    在宋仁思虑万千时,房间门再次被打开,有丫鬟们端进来各种饭菜,一个个笑吟吟的时不时偷看他一下。

    没想到小姐随意捡回来的一个粉丝,洗干净倒挺好看的。

    宋仁被看的后背有些凉,弱弱道:“各位姐姐们,你们认识我吗?”

    众女齐齐摇头:“不认识。”

    “不认识你们为什么救我回来,还这么好吃好住的招待啊?”宋仁是真的疑惑,平白无故的,没道理啊。

    “你认识我家小姐就成了,”众女嘻嘻着便又出去了,只留下满桌子香喷喷的饭菜和虚弱的宋仁了。

    “我认识她家小姐?难不成是这具身体之前所认识的?是谁?”

    宋仁勉强来到饭桌前,深深吸了一口,妈呀真香,他赶紧拿起筷子就品尝起来,肚子早就饿的咕咕叫了。

    你说放毒?人家要是想害你,别说昏迷了,现在随便进来一个丫鬟都能把自己掐死,那用得着这么麻烦。

    一晃三天时间悄然而过,每天都有着丫鬟们送各种饭菜进来,宋仁的身体也是慢慢康复着,这样无微不至的照顾,反倒让宋仁有种心惊胆战的感觉。

    太诡异了。

    就在今天,一个经常给他送菜的丫鬟进来,行礼道:“这位公子,我家小姐有请。”

    正在打坐的宋仁缓缓睁开眼,心里长吐一口气,终于是要见真相了,到底是我认识你,还是你看上了我?

    翠云湖是百花谷最大的一片湖泊,今日颇为热闹,因为五谷一地的年轻俊杰都来了,为了庆祝林妙可在音乐交流会上的大放光彩,增添数十万粉丝。

    所谓五谷一地,是药王谷、剑幽谷、灵墟谷,神机谷以及百花谷,一地则是隐龙圣地。

    这六家可算是同气连枝,不光交界地在一块相互接壤,祖辈们也曾经同进退过,可以说,他们是一体的。

    如今百花谷的林妙可仙子在音乐交流会上大方光彩,自己等人怎么能不来庆贺一番呢,前几天可能有些舟车劳顿,所以才选择了今天。

    翠云湖上共有凉亭一百零八座,七拐八扭的竹道走廊更是上千条,就这些,连翠云湖十分之一都没占用,可见其大。

    而在中间位置,则有一块偌大的平台,上面摆着不下六十多处桌子,每张都有着美酒和美食,靓丽的丫鬟们不停给这些俊杰小姐们倒酒送吃的,好生热闹。
………………………………

第四十三章 男孩子在外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林妙可穿着一身青衣,打扮的很是漂亮,和众人说着话语。

    “妙可,你看天地网的评论了没有,有人把你那日和一些名宿的交流视频传到了网上,那些名宿被你折服的样子,不知道多少人赞美你对音乐的认知和感悟,日后定当成为乐坛的大家。”说话之人一身白衣,左胸口还绣着一个丹炉的样子,他叫宋清,来自药王谷。

    林妙可有些不好意思:“那都是大家对我的抬爱,比不上蓝儿姐和阿瑶。”

    “别这么谦虚呀,此次乐台会,大家对你的呼声可比夏芷蓝要高得多啊,那个叫阿瑶的,自始至终都没露过面,是男是女都不知道。

    前后好几次交流会,她可从没现身过,指不定人家心虚,怕露馅,还不如保持个神秘感呢,大家说对不对?”说话之人是一个长得有些阴柔的蓝衣男子,出自灵墟谷的申桐。

    虽然林妙可虽然很享受大家的这种追捧,但是,还是当着众人的面摇摇头。

    “阿瑶虽不像我们,是以真名做的网名,且从来没上传过她的照片,但能做出来那等音乐的,绝不是普通人。

    原本前十畅销榜她一人就独占三首,不久前一首《醉仙》更是再次进入前十,这次,她和那个我爱吃大馒头合作的双琵琶,更是又闯进了前十,算上的话,她一人独占一半,我们和她想比,可差远了。”林妙可叹了一口气,倒了杯果酿一口而饮。

    众人面面相觑,不知道该如何化解这问题,也确实哈,人家虽从来没露过面,但是,实力和作品在那里摆着呢。

    而且那双琵琶,是真的好听,连着他们都听了不下上百遍呢,每次去听都有不同的味道和感触。

    “可能,主要是人家乐谱好,你要是能有这般的乐谱去演奏,一定不弱于那阿瑶,”背着一把剑,来自剑幽谷的刘敬出声道。

    “那也是实力,说实话,我还到真是想认识认识那个我爱吃大馒头的新人,就这么突兀的冒出来,上来就是别开生面的有声小说,后面由他作曲的双琵琶,不光让他成名了,连着阿瑶也是,可惜我给他留了那么多言,人家一句都没回。”林妙可说道这里,微微有些生气。

    怎么说我也是大家公认的三大才女,平常我给粉丝回个消息,对方不知道会惊喜成什么样子,你倒好,我主动发消息,你一个字都不理,这也太伤自尊心了。

    自出生以来,还从来没有任何这么无视她呢。

    “妙妙,今日好不容易大家能聚在一起,怎能没有音乐助兴呢,听说你可是有着最忠诚的粉丝不远万里一路跟回来呢,就这么掉在你面前了,如今还在养伤期间呢,”又一人笑道。

    谈起这件事,林妙可心情顿时好了许多,人最重要的是你在诚心做某件事时,能得到他人的认可。

    “也罢,我最近学了阿瑶的《琵琶吟》,弹奏一首给大家听听,”林妙可之所以会在属于自己的聚会上弹奏竞争对手的乐谱,还是存留了一点争风的意思,毕竟,这首乐谱不是她写出来的,而是顺着别人铺好的路走火的。

    她行,自己也能行。

    而且,他用的还是古筝,觉得古筝代替琵琶应该更有一番风味,成了,她比阿瑶强,败了,也落得个学习他人精华的好名声,最起码不是善于吃醋的人。

    听闻演奏,大家叫好,全都找桌坐到蒲团上,去聆听。

    林妙可取出自己心爱的古筝,先试了一下音,随着周围环境安静下来,她开始拨弄琴弦,慢慢演奏起来。

    阳光明媚,湖面粼粼,百花盛开,水鸟而飞,一首由古筝演奏出的《琵琶吟》少了一份哀怨,多了一份阳光,底下人则闭着眼,摇头晃脑着打着节拍。

    被丫鬟领来的宋仁一阵皱眉,这谁呀,弹奏的什么乱七八糟的,你经过我授权了吗,而且《琵琶吟》最注重的是一个‘思’字,你这,纯粹是听心情的,比起自己的合作伙伴阿瑶,无论意境还是手法,差远了。

    一曲终了,众人顿时叫好起来。

    “别有一番风味,别有一番风味呀。”

    “我就知道妙妙有自己独到的见解,那个叫什么馒头的,算是找错人了。”

    “空有千里马而无伯乐,那个馒头算是瞎了眼了。”

    “就是就是,应该找妙妙的。”

    …………

    宋仁听着一阵翻白眼,然后,他就被丫鬟们带到了众人的圈子里,林妙可见此,顿时放下古筝笑了,起身而来。

    “这位公子,最近休息的可还好?”

    面对林妙可的问话,顿时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力。

    “原来他就是妙妙的粉丝啊,没想到长得还不赖嘛。”

    “听说他当时是力竭而昏厥的,天知道是怎么追上来的。”

    “这就是我们妙妙的魅力所在,换做别人,你看有这样疯狂的粉丝吗?”

    “哈哈,说的极是,我就说嘛……”

    …………

    众人七嘴八舌的说起来,宋仁则盯着这个向他问话的女子,总感觉很熟悉,在沉思了三秒后,顿时脱口而出:“林妙可——”

    没错,还真的是林妙可,当初在做《诛仙》的有声小说时,还听过她的《惊蛰》,声线很好听,只可惜用不上她的音乐,而且她的音乐专属界面有她的照片,觉得长得还行,最后逛来逛去,找到了阿瑶。

    我说怎么这么熟悉呢,这异界的就是好,照片和本人基本没什么分别,很好分辨的。

    面对宋仁直截了当叫她的名字,林妙可只是淡然一笑:“敢问公子名讳?”

    “宋…玉,对宋玉。”男孩子在外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很明显,这个林妙可说着自己听不懂的话,别想对我动歪脑筋啊。

    “宋玉?挺好听的名字。”林妙可仿佛大家闺秀一般,一言一行都有着风范,她取出一本娟秀的书,然后翻开第一页,签上自己的名字——林妙可,然后合上,来到宋仁面前。

    “多谢你的抬爱,这里面是我亲自摘抄的目前我所有网上的乐谱,独此一份哟,且署了自己的名字,权当留作纪念了,以后我一定会加倍努力的。”

    看着人家递过来一本册子,以及周围那些人羡慕的眼神,宋仁脑瓜子嗡嗡的。

    我是谁?

    我在哪儿?

    这群人要对我干什么?
………………………………

第四十四章 故乡的原风景

    宋仁下意识的接过这本还散发着香味的乐谱册子,林妙可含笑一点头:“宋公子,你喜欢我哪些乐曲呢?”

    这可把宋仁给问住了,我当时只是匆匆看了你一眼而已,我哪知道你有什么作品,不过,他倒是隐隐有些明白了。

    来龙去脉不知道,但绝对是闹误会了,这个时候我要实话实说,伤人家女孩面子,被这群人围殴的概率为百分之百。

    他赶紧干咳一声:“《惊蛰》,那首最好听,我总是在夜深人静不能入眠时当催眠曲听,只要四五遍,就能伴我入眠。”

    众人顿时哈哈大笑起来。

    那可不,妙妙的《惊蛰》可是排在畅销榜第七的存在,是经过了无数人多年认可的。

    林妙可听后也是颇为满意,原本想借着今天的日子,弹奏一首自己最新原创的谱子,看能不能和双琵琶想媲美,这首曲子她暂名《芙蓉雨》,是她准备了好久,且经过几位德高望重的大师指点修改过的。

    现在差的就是上传了,想与阿瑶的双琵琶争一争锋,如今拿出来,与大伙分享一下。

    不过很快他就改了主意,有时候对比才能显示出另一人的高超手法,权当图个乐子。

    “宋公子这般喜欢我的音乐,想必自己也对音乐有一定的见解吧,不妨趁着机会,为我们演奏一曲,这里的乐器你随便挑,说不定我们日后还有合作的可能呢。”

    李妙可说完这句话,就等着宋仁的反应呢,和我合作,不知道多少人想要这么个机会呢,如今你这个幸运儿,不光可以近距离接触我,如果表现好的话,还有机会一起创造音乐,这是多大的荣耀啊。

    她心里这般想着,然后向着人群中一人使了一个眼色,那人表示明白,往后退了退,然后沟通天地网,开起了录制视频的功能。

    她叫杨秋柔,是林妙可好友兼闺蜜,经常发一些林妙可的生活系列或者构思乐谱、找寻灵感、踏青游玩短视频等等,吸引了一大片粉丝,也让的网上的人对林妙可有了另一方面的认识和了解。

    这算是互利互赢的,林妙可也需要这么一个搭档来展示自己,总不能自己恬不知耻的发表我今天有多可爱,有多辛苦等等吧。

    很快,杨秋柔就把视频的名字拟好了:【妙妙聚会邀请粉丝而来,同欢指点音乐之路。】

    嗯,这个角度很不错,一览无余,甚至声音都清晰可辩。

    “来一个。”林妙可一副鼓励的样子,你既然是我的粉丝,演奏的只能是我的那些高难度乐谱,指点一下,还能得到一个平易近人,没有架子的美誉。

    啥?让我演奏,你开玩笑呢吧,我用变声器给你们表演个口技你看可以不?

    “来一首啊,放心,没人嘲笑你的,都是一家人。”

    “就是,扭扭捏捏的,难道是个假粉?”

    “有妙妙在一旁指点呢,这是多么好的一次机会啊。”

    众人在一旁起哄道。

    宋仁感觉有些下不来台,总不能伤了人家女孩的面子和自尊心吧,毕竟自己是她当成粉丝带回来的,吃好的喝好的,如今又给赠品,我说我不会,岂不是太伤彼此的面子了。

    “好吧,有埙吗?不过我吹得不是很好,正好有一首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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