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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男友-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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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独孤明?”

    “独孤明,为什么?

    “独孤明,为什么会有这么美,却这么悲伤东西?

    第一眼看到画时候,宝芙心里问。

    她像个傻瓜一样,站画前,默默流泪。

    画名字,叫作“失去”。

    少女背影,孤独伫立暮色斑斑宫墙上,看着夕阳落下。

    孤单纤细背影,风中飘动乌黑长发,古老沧桑石墙,消逝地平线金色光芒。

    无论从任何一个角度来看,这幅画,堪称完美杰作。

    但是画家就像一个魔鬼。他画面中,隐藏着一种难以言述东西。使宝芙心,像是被人重重砸了一拳,痛得无法呼吸。

    独孤明!

    她脑海中,有个声音,一遍一遍重复着这名字。

    独孤明,就仿佛乘坐星际航船突降到地球,仅仅不到一个月时间,成为当今炙手可热画家。

    坊间传说他画,佳士得拍卖行,已经叫出亿元天价。虽然如此,渴求独孤明一张画人,仍然趋之若鹜。

    但是天才常常也意味着怪癖。

    他画,并不是有钱就可以买到。想要得到他画,必须要经过他本人认同。

    如果他不愿意,就是将世上所有财富堆积他脚下,他也不屑一顾。

    独孤明,一个让人无法琢磨传奇。

    宝芙正是为了这个名字,今天大无畏翘了三堂课,从学校溜出来,用百米赛跑速度跑了三公里,花掉这个月仅剩五十块钱,赶美术馆结束展览后二十分钟,差点儿一哭二闹三上吊,才迫使那位管理员大妈,发了一丝善念,放她进展厅。

    这一切都是值得。

    只有此刻,亲眼看到这幅画人,才能明白宝芙心情。

    所以她可以理解,为什么有人会跪这幅画前。换做是她,她也很想五体投地膜拜这张画――不,是这张画作者,独孤明。

    很久很久以前,宝芙就懂得一个道理:同样身为人类,有人是天才,有人是废柴。

    而独孤明那样天才,生来注定,要被她这样蠢才崇拜。

    所有理科成绩,每次都需要补考才能及格。除了拥有让班主任无语崩溃本领,宝芙回想自己十七年人生光阴,确实乏善可陈。

    从校服口袋里摸出一张皱巴巴面巾纸,她毫无形象擤了擤已经哭到红肿鼻子,这才发现,远处有一双眼睛看着她。

    宝芙暗悔自己中独孤明毒,中得太深了。否则不会一直没留意到,展厅里还有这么帅男人。她还没见过,能把中式衣服穿得这么好看人。

    他应该是个模特吧。

    深蓝色,裁剪合度上衫和长裤,衬托出他宽肩细腰,修长柔韧身材。不是那种特别发达肌肉型,但是会让人觉得很有力量。虽然他站角落里,并不想刻意引起别人注意。那种沉默,却也无法掩饰,他身上一股天然锋利。

    宝芙不能确定他年龄。他看上去有十**岁,但或许会大,因为他有一双目光深遽眼睛。

    墨色短发,凌乱不羁覆盖额前。

    眼角微微上扬,线条干净漆黑双眸,镶嵌那张白皙俊秀脸庞上,给人种遥远冷漠感觉。

    那令人胆寒犀利眼神,绝不是一个孩子。

    正当宝芙因为被帅哥注目,有些掩盖不住小兴奋时,却沮丧发现:那双漂亮虽漂亮,却过于凌厉黑眼睛,其实看得并不是她,而是她身边跪着男人。

    男人已经这副“失去”之前,跪了很久。

    他低着头,双手交握胸口,像教堂里做忏悔。

    起初宝芙以为他和自己一样,是个有些疯狂独孤明仰慕者。但此时,从那男人裹着黑色风衣,微微颤抖粗壮身躯,过于蜡黄脸色,以及被汗水濡湿头发判断,她认为他一定是病了。

    把书包翻了个底朝天,宝芙才懊恼发现,自己那款早就该光荣退役手机,不幸落教室了。好吧,麻烦别人拨打12之前,她至少可以先把自己矿泉水贡献出来。

    “先生,你需要这个吗?”

    轻轻拍了拍那男人肩膀,宝芙递上水瓶,低声询问。

    “需要……”

    “先生……”

    下意识向后退了一步,宝芙有些惊恐注视着男人。

    她有一种强烈直觉:这个脸色难看,双目充血、眼球微微凸起、一脸饥渴,盯着自己男人,嘴里说“需要”时,他似乎需要不是自己手中水。

    而是……另外东西。

    就像被梦魇住一样,一瞬间,宝芙被自己从那男人眼中看出意图呆了。

    不知道为什么,此刻她身体,竟然一动也不能动。好像被什么看不见东西捆缚住。

    而且,她喉咙里发不出任何声音。

    墙上大钟正报时,闭馆时间就要到了。人们脚步匆匆,没有谁注意到,宝芙和这个古怪男人。

    即使他们目光偶尔飘过来,也说不定会把他们当作一对父女。

    眼睁睁,宝芙看着那个可怕男人,向她靠近。他伸出一只枯瘦,蜷曲手,想要触碰她。

    就那只令人作呕手,要抓住她时候,男人突然停止了。

    他脸上露出犹豫和挣扎表情。大概过了几秒钟,突然,他扭头望着独孤明那幅画――“失去”,像一条听到主人召唤狗。

    接下来,他五指,毫不犹豫,利刃一样,插入自己胸膛。

    比宝石还耀目血,飞溅四射。

    宝芙眨了眨眼睛,凝视着那幅画。画面上金色夕阳,像是浸透了鲜血,那一霎变成猩红。

    那片红色,雾一般弥漫开,将一切吞噬。
………………………………

第一夜①篇苏醒

    我爱我生命黑暗时分,

    我感官向它逐渐深入。

    摘自赖纳・马里亚・里尔克《关于僧侣生活4》

    汝等不可背离血之父。汝等不可逆血之尊卑。汝等不可玷污血之纯。汝等不可绝杀非我族类。凡悖乱血之戒律者,汝等可灭。

    血之戒律――亡魂族

    他睁开眼,看着镜中怪物。

    双眸充满无法餍足**,变成深红色。皮肤过于苍白,五官扭曲,表情残忍冷酷。吸饱了鲜热血,嘴唇肿胀。还有那一对无坚不摧,用来刺破猎物表皮,和表皮下跳动血脉尖锐獠牙。

    “丑陋、令人憎恨脸。”

    猩红色唇,向上一弯,喉咙里发出低沉嘶哑咆哮。

    他撒开手,怀抱中女人,无声无息坠落纯白羊毛地毯上,散开黑发,恰好遮住她脸。

    紫色晚礼服,包裹着曼妙曲线,看得出来,她是个性感尤物,生前。

    进食时,透过她血,不可避免,他看到她人生,就像是被迫读一本狗血小说。

    这个今夜为他献出生命可怜女人,是个出身贫寒拜金女郎,受母亲影响,她从五岁开始,生存唯一意义,就是与别人攀比。

    她为了名牌服饰、昂贵珠宝、高级跑车……跻身上流社会而蝇营狗苟,却不知道自己真正需要什么。她对待男人态度,和男人对待她态度同样卑鄙,她视他们为提款机,他们将她当成自动充气人偶。

    有一天,她误以为她爱上了一个男人,于是她买凶制造车祸,杀掉情人妻子和孩子。这么做,并非是为了独占情人,只是为了报复,准确说,是为了发泄。

    太久没有吸血,使他浑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如饥似渴,但这并不是他终夺取她生命原因。

    他只是觉得,所有过错,死亡面前,都会消失。

    她应该感激他心怀仁慈,赐她如此甜蜜消逝方式,她人生后一刻,她都没有丝毫痛苦。

    他用自己力量,消除了她所有烦恼,包括她良心上愧疚,他甚至让她脑中产生幻觉,她重回五岁之前,变成一个无忧无虑,公园里荡秋千小女孩。

    那是她一生仅有乐记忆。

    紫色晚礼服下,灵魂已经离开躯体,瞬间发黑,枯槁朽坏,化成一小堆灰烬。

    除了他,再也不会有人知道,她短暂人生旅途中,后一秒乐是什么。

    “我睡了多久?”

    他平静下来,眼睛颜色,由红转黑,肌肤和五官也恢复如常人。

    “五百年。”

    房间里光线昏暗,巨大自鸣钟阴影中,一个男子回答。

    他慵懒陷坐雪豹皮沙发中,好像很少见到阳光,脸色呈现一种病态苍白,精致五官令女人都会羡慕,戴着水晶无框眼镜,穿一身质地考究复古式白色晚礼服,长长黑发,柔顺披垂肩头。

    这温文儒雅美男子,就是这栋位于法国马赛郊区,临海豪宅主人――很少回到这里他,外界眼中,是一位神秘低调华裔富翁。

    见过他人说,他出身名门,拥有一流教养与学识,年纪轻轻,就继承了庞大家业,富可敌国。

    年轻、聪慧、英俊、富有。

    这个世界,再也找不出像他那样完美人。

    此刻,这个别人眼中天之骄子,正用毫不掩饰,充满嫉妒目光,盯着眼前赤身**少年。

    他想,如果他们这种东西,也称得上是造物主创造,那么这少年无疑是个杰作。

    明明是同类,可是这个十分钟前,才从棺柩中爬出来老古董,却拥有迷人年轻外表。

    从古到今,他都是他见过,高贵、美,无可匹敌东西。

    尤其是那身白皙如玉,光滑如瓷肌肤,毫无瑕疵。即使经历过上万次,令远古神都会胆寒厮杀,任何武器和任何人,也没能那具修长、强壮、优美身躯上留下一丝半点伤痕。

    男子想起少年另一个古老称谓:金蝉玉尸。

    这个名字,不仅代表他永远是至尊无上纯血王者,也说明他是不可毁灭。

    他像褪壳蝉一样,一次次死亡假寐中,脱胎换骨,获得生。

    这世间,惟有他,拥有这种不可思议,如此接近神明力量。

    汝等不可逆血之尊卑。

    他注定,是他主人。

    感受到某种召唤,男子走到少年面前,屈膝跪下,将自己左手,顺从交到少年手中。

    少年握住那只五指修长、骨节清晰手,准确无误找到手腕上青紫色动脉,他张开嘴,锋利獠牙,狠狠刺穿血管。

    血。

    以及血中所包含一切:情感、意识、记忆……通过少年吸吮,源源不断从男子体中,涌入少年体内。

    少年就像是一个强大信息读取器,将五百年中所有自己错过事,都短短瞬间接纳。

    几分钟后,他牙齿,仓皇逃离了那只手,比起人类血,吸同类含有巨毒血,真是一种折磨。

    走到高大落地窗边,他撕下紫色天鹅绒窗帘,透明阳光倾斜而入,他轮廓绝美身体上,镀了一层眩目金色光圈,黑不见底眼睛,漠然凝视着遥远海平线,没有一丝波澜。

    “一切,还是那么无聊。”

    “殿下。”男子目光,留恋从手腕上,正迅速愈合齿痕滑过,低下头,摆出加谦卑姿态,“如果你愿意,可以继续从前游戏,毁掉它!”

    “找不到我想要东西,就只好那么做了。”

    “冒昧问一句,殿下想找东西,是什么?”

    “玳圣,你钟停了。”

    少年薄而好看唇,弯起一个淡淡浅弧,他走下黑色楼梯,稍稍停下脚步。

    滴答、滴答、滴答……钟摆晃动声音,突然打破房中沉寂。

    玳圣惊讶回过头,看到那座已经多年不走老式自鸣钟,重运作起来。

    一座机械钟表指针,是不可能自己走动。

    玳圣再次把目光投向少年。

    他们这一族类,有一部分高等级家伙,拥有强大莫测念力,可以控制人类思想行动、或是部分自然界中事物,例如水、火、风、土……甚至是无机物。看来,五百年漫长睡眠,非但没有削弱少年力量,他似乎变得强了。

    汝等不可逆血之尊卑。

    他是不可僭越。

    意识到这一点,玳圣心底,升起一丝不曾有过恐惧。

    “一天开始了。”

    少年咕哝了一句,推开面前两扇厚重大门。

    一股带着熏香微风,夹杂着几片花瓣,迎面扑来。

    他眼前呈现一副,宛如荷兰古典画家台德玛笔下,美仑美央、梦境般画面:盛开着雪色樱花和玫瑰希腊式庭院。纯白大理石筑成乐池中,飘来小提琴华丽演奏,衣冠楚楚男人和女人,蔚蓝色天空下翩然起舞。

    乐声戛然而止。

    所有人都停下来,凝视着这个突然出现,身无片褛少年。

    落下花瓣,从他白玉雕像般脸庞飘过,停留他掌心。

    他端详着手中那片脆弱到极致,也美到极致娇柔花瓣,轻轻合拢五指。

    不远处,一个背靠大理石阑干,手持一朵玫瑰,身穿白色牡丹旗袍,乌发如云美丽少女,不知道因为什么缘故,身体微微颤抖,白皙得几乎透明脸颊上,浮现出一抹惹人暇思红晕。

    下一秒,如同觐见伟大君主,人群整齐划一,面向少年跪下。

    少年漆黑如墨,没有一丝情绪流露双眸,望着远处,那里有一座昂首腾云白色战马石雕。

    雕像下,站着两个男人,是花园中唯一没有向他跪拜人。

    他们散发着与这里格格不入气息。

    温暖、热烫、活生生,羔羊一般人类味道。

    此刻会出现这里人类,或者就如同刚死去那个女人一样,被当作食物送进来,或者就只有一种情形。

    是他们天敌。

    一个是拄着龙头拐杖,穿着黑色中式长衫,头发花白,看上去和“杀伤力”这个词儿绝对无缘慈祥老人。

    另一个十**岁少年,整张脸都写着:别惹我,老子正不爽。

    如果不是他表情太凶,这个身材挺拔、深蓝色中山装领子敞开、露出里面白色背心、眼角上扬、眼神凌厉男孩,应该算得上相当俊秀。

    与浑身带刺年轻人形成鲜明对比,老人脸上,却始终洋溢着春天般笑容。

    并不是人类惯常虚伪假笑,而是发自内心。
………………………………

第一夜②篇不受欢迎的客人

    “有一双无情却又迷人眼睛,不愧是僵尸中极品,难得一见金蝉玉尸啊!”

    头发花白老先生,喃喃自语,惬意啜了一口杯中产自勃艮第ir。这么好酒,平常可不是想喝就能喝,不得不承认,东道主不仅大方,还很懂得享受生活,品位极赞。

    他夸奖,正是那个突然现身舞会少年。

    毕竟,普通人类,想要短暂一生中,亲眼见到金蝉玉尸这种古老神秘生物,机率真比彩票中奖还要低。

    站老先生身旁少年,可没什么闲情逸致。

    他漠然瞧着远处,那些人纷纷涌向那位少年,向他致以问候。

    如果是一个毫不知情人,大概会被这金光灿灿画面迷住:一群高雅、漂亮、体面人们,美好而又充满温情。

    但是他眼中,这些东西,不过是一只只会移动,会说话,正发臭或是已经发臭尸体。

    他们本质,是不该出现“孽物”。

    这些东西,自称亡魂族,人们通常叫他们“僵尸”。

    虽然是二十一世纪,但人们不能解释事物,却并没有比一个世纪前减少。

    没有人知道,这世界上为什么会有僵尸。

    传说早僵尸,和神一样,开天辟地时代,就已经存这个星球。那时僵尸并不袭击人类,但自从第一个违背血之戒律僵尸后,他们整个一族就受到惩罚,开始堕落,对人类血肉产生强烈渴望。

    确实,他们是地球上冷酷凶残杀手。

    就不久之前,他还闻到,从那座华美如宫殿白色宅邸里,飘出血腥味儿。

    每一个人都心知肚明,那幢房子中,发生了什么事。僵尸是一种酷爱漫长睡眠生物,有许多僵尸至今还藏地球上某些人迹罕至角落里呼呼大睡,而唤醒一只沉睡僵尸好方法,就是用人类鲜血。

    那个刚刚醒来混蛋,一定杀了人。

    但是此刻,他却只能眼睁睁看着凶手,那个外表年纪和自己差不多少年,逍遥法外。

    这是令他恼火一点。

    “那只老怪物,真有九百岁吗?”

    “是九百多岁!”老先生纠正年轻伙伴同时,没忘用自己那根黑沉沉,完全是铁铸拐杖,毫不留情他头上敲了一记,“没大没小家伙,要尊重长辈,怎么也该叫人家一声爷爷吧!”

    “司徒大爷……”

    “混小子,我可没让你叫我爷爷!”

    老先生拐杖第二弹,比第一次还要、还要重。

    “司徒炎,我绝不会叫一只僵尸爷爷!”

    年轻人居然很硬气承受了接连两次可怕重击,所有目睹事情发生人,大概心里都暗暗猜测,这男孩头,一定就是传说中花岗岩脑袋。

    这时,他看到身穿白色牡丹旗袍少女,将一件深紫色浴袍,披上俊美少年肩头,遮住他**身体。

    这一情景,令他本来就不爽心情,加不爽。

    那只穿白色牡丹旗袍女僵尸,有他见过美女人外形。

    他特别欣赏她那一头丝缎般柔软乌黑秀发,以及她娴静优雅,无可挑剔仪态。可惜她是一只僵尸,无法逃避僵尸界那同他们自己本身一样腐朽、森严等级制度:低等级僵尸,必须无条件服从高等级僵尸。所以她才会像个低三下四奴婢一样伺候那个怪物。

    一个真正怪物。

    明明活了那么久,邪恶如鬼魔,却偏偏以天使般充满诱惑美少年形貌,出现世人面前。

    这种怪物存,本身就是一桩不可饶恕罪恶。

    真想马上就砍掉他那颗会骗取别人性命脑袋,刺穿他盛满罪恶胸膛,将他那颗浸透了血污心,挖出来!

    “阿灭,真正男人,要比看重他生命还要看重他风度!”司徒炎享受美酒同时,也留意到身旁年轻同伴内心突然涌现杀机,“我们受邀来,是代表伏魔族作见证,不是捕猎!”

    一老一少会出现这个遍布僵尸地方,却没有一只僵尸伤害他们,正因为他们不是普通人。

    这是一个正与负对比,永远均衡世界。

    有黑夜,就有白天,有月亮,就有太阳;有老鼠,就有捉老鼠猫;有喜欢吃人僵尸,就有为了保护人类而猎杀僵尸伏魔族。

    和僵尸一样,伏魔族也说不清他们发源史,但每个伏魔族人从一生下来就明白:僵尸是他们死敌。

    漫长岁月长河,湮没了伏魔族和僵尸旷日持久战争。

    直到人类历史183年,决意遵守血之戒律僵尸枢密院取得了僵尸界高统治权,与伏魔族正式缔结和平条约,这两族惨烈厮杀,才告以段落。

    许多僵尸自愿选择休眠,而剩下僵尸保证,不再大规模袭击人类。

    伏魔族也采取了宽容态度,只追杀那些狂暴僵尸。

    一个星期前,伏魔族得到消息,僵尸枢密院准备召集所有元老,修改僵尸们奉行血之戒律。

    这件事后果,足以影响到人类社会生存。

    一直守护人类伏魔族,自然不会放任不管。司徒炎和阿灭,就是伏魔族派来观察员。

    不过,他们像是来送死。

    假如僵尸们不再遵守血之戒律,或者改变血之戒律和平宗旨,那么僵尸们一定第一时间用这两个伏魔族人肉叉烧包,来磨他们利牙。

    不过无论是司徒炎还是阿灭,都没想到,会巧遇僵尸界盛大仪式:王太子醒。

    传说中僵尸王独孤无缺,是连僵尸们都惟恐避之不及,拥有可怕力量嗜血魔君。

    今天醒少年,是僵尸王独孤无缺独生子独孤明。

    关于这位太子殿下传闻,不论是僵尸界还是伏魔族,都很稀少。年代确凿,可信一个传言是:五百年前,他并非自愿长眠不醒,而是因为重伤难愈。

    总而言之,自从踏入这个四周都是行尸走肉地方后,就一直很上火阿灭认为,没有一个理由可以表明,这位太子爷会是盏省油灯。

    “偏偏枢密院要颁布血之戒律时复活,不就是为了捣乱吗!”

    “也许是,也许不是。”

    “僵尸也值得相信?”

    “比起人类誓言,我相信僵尸承诺。”司徒炎着迷注视着杯中宝石红色液体,“阿灭,你应该看到,僵尸一族对和平条约和血之戒律维护,付出了很多努力。”

    “他们是付出了,但与他们得到相比,太少!”

    阿灭刻薄说。他带着憎恶目光,注视着那些又开始跳舞僵尸,觉得他们是个谜。

    如果非常惧怕死亡人类,知道他们身边生活着这样一些不老不死怪物,他们脆弱神经一定会崩溃。

    万事万物都变化,僵尸们越来越擅长和人类共处,而不引起注意。

    他们虽然是贪婪嗜血怪物,但和他们远亲吸血鬼不同,僵尸随着自身改变,可以逐渐摆脱对人类血肉依赖,只有那些凶残、低等级,或是生僵尸,才会抑制不住嗜血天性,去袭击人类。

    这就是为什么,总会出现一些根本无法告破悬案,警察也捉不到案犯原因。

    这一类事件,十之**都是僵尸作祟,就是阿灭痛恨,犯规僵尸。

    而伏魔族任务,就是负责“清理”这种犯规僵尸。

    身为伏魔族一员,他从十五岁开始,就参加追杀“犯规”僵尸行动,这种行动常被叫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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