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崛起于盛唐-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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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渊称帝后,皇子之中,只有李建成和李二有资格继承大统,朝臣纷纷站队,武将一多半都站在了李二身边,还是只有李靖没站,始终游离于边际,甚至有意的压制李二军力,压得李二根本不敢动军队,最后被逼到无奈,放手一搏,用秦府的数百军士破了玄武门,杀了前太子。谁都没想到或是不敢想,区区百名军士就能破了守卫森严的皇宫,只逼的李渊匆匆下位。
李二陛下上位之后,第一个想要报复的人就是李靖,可惜想动却不敢动。李渊早就防着自己的这位二儿子,大唐的一半军力都在李靖手里,剩下的一半多多少少都被李靖掺了沙子,只要动了李靖数十万大唐军士必将动荡,那不是一点点小风波,而是滔天大浪,甚至超过太子旧臣的动乱。
李二只能死认下,把李靖调出长安去了边缘的岭南清乱。这货太过猛,本来至少要五年以上的时间,他结果只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就给解决了,李二很无奈,乱都清了,只好调回,总不能放着镇国神器不用吧?就算李二不想用,别人也不可能不让你用,四处的战乱,没有李靖从中调度是真的不行,程咬金秦琼打仗还行,但是做元帅统治三军还差了火候。
李靖不同,大唐的领土一半都是他打下来的,由他调度四方诚服,没人会不同意,无论是老臣还是新臣。
现在李二复仇的心思已经淡了,只要他老老实实的替自己卖命,不妨就给他个机会。当初各为其主,现在你只要诚服,替朕打仗,等天下一统,四方皆平,再把军权交出来,就让你好好安度晚年。
而李鑫就是李二目色好的棋子,未来接了李家家主之位,顺势接了兵权,不但李靖好,连你的后代都会好好的。
帝术之谋,不在个人喜怨,更不在于一朝一夕,大唐初建,各方不稳,四处八方都是战争,每天都有新的战火燃起。各大势力都想火中取粟,五姓七家,李家不过是众多势力中最大的一股。只要稍显弱势,未尝没有人想取而代之。如今最重要的就是要安抚四方,让天下归心,个人恩怨和大势比起来还算个什么,一个女儿牺牲了也就牺牲了,再说她自己也愿意,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
李鑫还不知道有桩好事将要临门,现在看着手里的账本满脸愁苦。
钱又特么快花完了。
前些日子的卖房加上商会的存钱,数十万贯不知不觉快花了一大半,剩下的一部分被李君羡带去岭南买粮,还有一部分去江南调粮再运到长安城来打价格战。
除了购粮需要的钱财外,还有不到十万贯,这些钱看着不少,可是都不能动,封地建设的固定资金,打造大船的资金,钱庄还需要留下一部分资金。
真特么该把手剁了。
造什么大船,安安稳稳赚钱不好吗?装什么好人,发发国难财不好吗?别人吃不起饭干你屁事,有能耐你把别人的粮仓都抢了啊。
“老爷粮价今天又涨了,已经快到二十铜板一斤了。”兰兰一边合账,一边抱怨不停,好好地家底,被自家这败家老爷败的一干二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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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夜游侯府
“粮店还剩下多少粮食。”李鑫拿起笔开始计算消耗。
兰兰看了一眼账本,开口道:“还有不到五万担。”
点点头,李鑫又说道:“好,继续卖,就按二十五铜板一升售卖。”
兰兰疑惑的看了一眼李鑫说道:“我们也涨价吗?这样会不会不好?”
“哼”
“你觉得我们店里现在来的客人还都是寻常百姓吗?十多万担米粮还不到五天就卖的只剩下五万担,就算是猪也吃不了这么多,有人在搞鬼,想收我们的米粮,继续他们喜欢买,我们就大大方方的买,要是不加点钱怎么对的起他们。”
兰兰还是不懂,就算放开卖手里也只要不到五万担又能卖几天,询问道:“老爷我们手里也没多少粮食,要不要留下一些,不然我怕都卖出去,家里就不够吃了。”
李鑫头都不抬,拿着笔在本子上记下一笔笔账本核对数字。
“不用怕,我让程伯伯在江南买的粮食后天就应该能到了,二十万担粮食,至少够多撑半个月的,后面还有粮食会陆陆续续的从江南运来,要乘着他们还没注意到,尽量高价把粮食都抛售给他们,让他们去吃,去抢。等他们反应过来,我从岭南调来的粮食就差不多到了,到时在低价卖给百姓。”
李鑫做了的决定,兰兰基本都不会反对,女主内男主外,这是最基本的女戒。
跟自己玩价格战真是有趣!
特么的老子发起狠来,连自己都怕,一群白痴!
从江南进粮是十五铜板一升,运到长安来就是二十铜板,中间差价十个铜板,看似不多,但架不住薄利多销。一石粮食就能赚一贯,二十万石至少就能赚二十万贯,何况之前就已经卖出去十几万石,除掉人工和消耗,还有给几家的分成自己至少还能留下十几万贯,这可不是小数字,足够自己再造两艘大船。
现在那些拼命进粮的大户都被李鑫看成了财神爷。
买吧!买吧!
就怕你买不起,别怕我不买。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不敢大肆从江南购进,需要老程和老牛老秦的关系,从萧家秘密进货,要是被发现了,那人家再傻,也不会在白白送钱了。
这一趟买卖,最赚的还是萧家,不但赚了钱还赚了好名声,不发国难财的大善人家,至少能帮助他们坐稳萧家江南第一家族的位置。就是可惜了,萧家那老头太倔强,不愿意拿出太多粮食狠狠宰一刀,怕得罪人吗?李鑫能理解,也没有过分要求。
这种几百年的豪族,家中都有几百顷的水田,这些年攒下来的粮草,那都是惊人的数字,跟他们比起来,自己就像个穷小子。
直到深夜,李鑫才发现笔来,核算完账目。
爽爽的伸个懒腰,转眼一看,兰兰已经趴在桌子上睡着。
“老爷,你要”
“嘘嘘嘘”
李鑫手指放在嘴边,阻止守夜丫鬟继续说话,小丫头虽然不太懂什么意思,但是也明白是老爷觉得自己太吵,莫名的心里一酸。
走到兰兰身前,拦腰抱起,天天吃那么多的零食,怎么身上一点肉都没有,抱起来轻飘飘的。
李鑫眼神示意,丫鬟小跑着到门口打开书房大门。
一路上小心翼翼的抱着她,走到卧室,放到床上,又拉过一床厚厚的被子,给她盖上。
“厨房还有饭吗?”走出房后,饿了半天的李鑫问丫鬟道。
小丫鬟低眉笑道:“老爷您忘了,刚刚是您说不需要留饭的,现在厨房的佣人都回去休息了,要是老爷想吃奴婢现在把他们叫起来。”
李鑫一拍脑袋,才想起来,刚刚算账算的太急,丫鬟进来的时候打扰了自己的思绪,就让他们都去休息了,没想到还真没留。
“算了,让他们休息吧,天色不早了,你也下去休息吧,有事我在找你。”
小丫鬟一摇头,说道:“没事,奴婢还不困,等老爷休息奴婢再去睡觉不迟。”
李鑫有点头晕,前世的经历,让自己不知道怎么和下人相处,太过严厉是肯定做不出来的,太过温和有时也不太好,大都时候都是不会去管,让管家和兰兰去负责。
“行吧,那你就待在着照顾夫人,不用跟着我了。”
小丫头乖巧的点点头。
侯府很大,足有前世高中学校那么大,诺大的侯府,自己这位主人家还没好好逛过,出了后院,已是深更半夜,趁着月色在府里来回游动,白天的下人都去休息了,还在府里没谁的只有晚上值勤的护卫,岗哨都是老铁头负责的,为了安全每天都换,除了老铁头没人知道暗哨在哪?不好意思问护卫,来回绕了半天才看见一处带有烟筒像是后厨的地方。
走后厨,临冬之际不需要准备冰块,肉食都放在柜台上,随便找了一块肉精切成条状,再把白天剩下的米饭,放入锅里加上鸡蛋,大火炒。
美味的蛋炒饭,配上肉丁,吃起来爽爽的,知道下人有藏酒的习惯,李鑫摸找了半天才找到半壶浆酒。
农家酿的浆酒度数不高也不辛辣反而有丝丝甜味,喝起来还有挺带劲的。
一大碗米饭配着半壶酒下肚,身上的凉意冲刷的一干二净,顿时觉得暖烘烘的。
锅里还有一大碗饭,突然想到身后那位,笑道:“大半夜了,都没人了出来吃点东西,就回去休息吧。”
还是一样的鬼魅,王二突显在锅台前,拿起碗给自己盛满,还有李鑫吃剩下的肉丁,也被他吃的一干二净。
“喝酒吗?”
“你还有?”
有点尴尬,刚刚喝的太急没想到身后那位,半壶酒不知不觉已经喝完了。
挠挠头,不好意思道:“明天,明天我肯定给你准备好酒,烈的还是西域的葡萄酒,随便你。”
王二没理他,眼睛直盯着眼前的米饭还有肉丁。
吃完后,盯着李鑫看了半天,才开口道:“你的气已经入门了,师傅给你准备的礼物,你可以打开看看了。”说完又消失在李鑫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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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安静的朝会
“气”是传统文化一个很神秘的概念。怀疑者,弃若敝履;信奉者,视若珍宝。不论内家拳,外家拳皆与“气”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少林拳中还特有“硬气功”这一路,练成者似拥有金刚之躯,可断木棍,可折铁条。
内家拳认为“气”是推动血液前行的动力,科学意义上来说并非是指动脉中来自心脏的动力,而是指毛细血管中气血流转的动力,以及末梢神经的感知力。在静修中,无论打坐还是站桩,持续五到十分钟,身体上总会存现异样的反应。比如手指末梢总会出现酸麻肿胀,大腿发热发胀,甚至出现上下乱窜的热流。这些现象师父们称为:气感。
李鑫修行的法门是正宗又正宗的,道家秘藏八段锦。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只是感悟到气,但是想要保留住“气感”,如镜中花,水中月,触碰它,就消失无影。又用了半个多月的时间,才能纳气,归于自身,逐渐操控。
道家又兵家不同,道家讲究养生为上杀伐为下,而兵家相反以杀伐为重,养生到成了其次。
御剑杀人,以气御剑,那些不过都是神话,现实中兵家算是气用的最好的,也只是单纯的用气来打熬身体,开发潜能不存在什么真气外发,偶尔跟王二聊过一次,什么时候能做到隔空取物,得来的只是一双白眼,还有一句白痴。
行吧,确定自己在的的的确确是现实世间,可惜没有邪王没有寇仲更没有不死邪功。曾向往已久的江湖变成了泡影,眼馋已久的功法成了一遍又一遍无聊的打坐。当第一次感悟到身体内那股热乎乎暖洋洋的热流时,枯燥的打坐就变成了一种格外有趣的事情,突然有些明白为什么那些道士高僧喜欢打坐,原来是自己跟自己玩。
迫不及待的打开保护极好的宝箱,兵家那老头送来的礼物很宝贵,看着发黄的竹简,应该是先祖传下的。
就是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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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孩子
朝会很安静,也很没意思,最后李二都受不了气氛宣布下了朝。
今天是李泰休息的日子,李鑫自己也还有事情要做,就没往后宫走去,独自出了宫门。
老铁头和侍卫还是一如既往的守在门口。
到了侯府,老铁头站到李鑫面前嘟囔了半天也说不出话。
李鑫很气,都是一家人,有什么话直接说就完事了,老是要人去猜。
“铁叔有事你就说,别吞吞吐吐的,咱家不大加上你才三口人,用不着客气。”
老铁头难得的脸红,漂泊了半生没人归宿,谁想到现在竟然有人愿意做家人,还是位侯爷。
“侯爷,你也知道我有好些兄弟都留在战场上,留下了不少孤儿寡母,这腊月天将近,米价又涨的那么高,我怕他们吃不上饭。”
李鑫点点头,说的已经很明白了。
“这样家里的粮食也不多了,下午你就不要跟着我了,等等去趟米店,多带些米粮,再多带点钱,去集市买些布匹,寒冬将近,光吃上饭可不行,煤炭你等余叔回来跟他说去,钱不够用就直接从账房上取,别不好意思,这天气越来越冷了,万一头疼脑热的可不好治。”
老铁头感动的眼睛发红,没想到战场上救下来的小家伙竟然成了自己的依靠,不想再多矫情,既然侯爷待自己不错,以后有机会大不了用命还上就是。
老铁头拱着手,就离开了李鑫视线。
寒冬难熬,艰苦的生活环境,一场大雪能要了不少人的命。这时代命值钱也不值钱。
长安米贵,一家老小想要活命就要舍弃。年龄越小的越容易被舍弃,昨天李鑫吩咐家里的管事出去找人牙子买些小孩过来。
回府之时,人牙子送来了二十多个孩子,十九个男两女,年纪都不到十岁,瘦弱的就像风中的小草,衣衫到还算整洁,大概来之前刚刚换过,穿着白衫子的小姑娘似乎衣服不合身,努力的用手撸平腰间的褶皱以防露出肉来。
旁边一个稍微大一点的男孩子把她的手扯下来,要她站好。李鑫才注意到他的手上全是裂开的血口子,小姑娘却没有,这是一对兄妹,哥哥把妹妹照顾得很好。
李鑫看着他们露出微笑,刚到一处陌生地方,孩子们明显有些局促不安,看到和善的家主才有一丝安定。
能被管事挑上送到府邸的,智商和健康都应该没有问题,至于瘦弱的外形,只要以后营养补上还能长回来。李鑫或许救不了整个长安城的孩子,但最起码也能尽心尽力。
“先带他们下去洗澡,洗完澡后就在开饭,多准备点肉,请个大夫过来再检查一边身体。”
李鑫着手安排这些小孩,左手边的管事躬身应道。
下人带他们下去洗澡,李鑫望着边上的人牙子,张嘴问道:“这些孩子都不错,我很喜欢,但是我要保证这些孩子的来路都正,不要有拐卖的,不然打断你的腿都是轻的。”
人牙子畏惧侯府的威严,硬着头皮回道:“老爷您放心,小人拿命作保,里面要是有一个不是父母同意的,您只管取我脑袋,小人这里还有官契请您过目。”
李鑫接过来一张张看下去,没错都是官契,有官府作保应该差不了,看到这些证明李鑫才松了口气,最起码这长安城还没黑到一定地步,有良知的人还是挺多的。
“行了,跟管事去取钱吧,多去五贯算是本侯的打赏,以后记得别做亏心事。”说完挥手赶走了人伢子,这些人他一分钟都不想见到。
“老爷您怎么又买这些个小孩干嘛?家里人手要是不够用,就让管家挑些手脚灵活的,这些孩子能做什么?”等人牙子走后,兰兰抱怨不止。
一摸小脸,笑道:“谁说这些孩子没用的,可都有大用,等大夫来了之后没什么问题,就把他们送到封地上,进私塾学习,以后说不定还能培养个状元出来。”
兰兰一脸迷茫,不解道:“侯爷状元是什么?官位吗?”
得差点忘了,大唐还没开科举了,状元还要等几年才出来。
“对了,客厅还有位客人在等你,都等半天了。”
“客人?什么客人?”这刚刚才散了朝会,要是老程他们有事,应该早就说了,怎么会等到现在再来府里?
兰兰摇摇头道:“妾身不认识,不过看着年纪不大,应该是哪位府上的公子。”
“好吧,你先去忙吧,我去看看。”
房遗爱秦怀玉他们还在学院,现在也不是放假的时候不该回来,处默现在也在私塾学字,不会受不了偷偷跑回来了吧?
怀着疑惑和不安走进了大厅,远远的看着背景,松了一大口气,不是处默,还好不是处默。
“李兄,你怎么才回来,兄弟都等了好久了。”
眉清目秀唇红齿白穿着一身锦衣,李鑫拱手笑道:“我还以为是谁呢,原来是杜荷你啊!怎么不在家好好呆着跑我这来干嘛?”
“在家一点意思都没有,天天都被老爹骂,老娘说,怀玉遗爱他们都让你送去学院求学去了,就剩下我在家无聊发霉,唉鑫哥你不知道最近这段时间我连上音坊都没去,没意思啊!怎么样能不能把我也弄进学院去?”
搞了半天,原来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不过想想他现在的处境是挺惨的,身边的狐朋狗友走了七七八八,都突然上进了,求学了,剩下他一个纨绔,想找人喝酒都找不到,在家里还要被老爹骂,这日子还真难过。
“行了,别抱怨了,今年是不成了学院招生过了,等明年吧,到时候我帮你想想办法,不过你想好了,学院的规矩可不少,就算是我都不能例外,到时可就不能像现在这样随便玩耍了,说不定半年都喝不上花酒,这些你能受得了?”
杜荷点点头肯定道:“没问题连遗爱都能,我怎么不行了?放心吧鑫哥只要我能进去保管不会给你丢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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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我不会不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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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托了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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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装饰华丽的马车,在宽敞的街道上缓缓而行,任凭车轮在街道积雪上留下几道深深的车辙,转眼又被大雪覆盖。
车厢里铺着厚厚的毡子,正中放着一张矮几,角落里甚至有一个覆盖着铜罩的炭炉,散发着热气。
矮几上有铜壶,壶中有温酒。
温酒入喉,虽然酒味酸涩,却也将一身寒气散尽。
杜荷微笑着说道:“房二,伤处也大好了?”
房俊摸了摸后脑勺,说道:“好的差不多,不过隐隐仍有些疼痛。”
心里却想:好什么呀,都特么摔死了,要不然老子怎么能鸠占鹊巢?
程处弼有些愤然:“都怪柴令武,当日便是他在给你的坐骑一鞭,才导致你坠马,这人太坏了!”
房俊一惊,还有这事儿?
他一直以为坠马事件是个意外,记忆里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就没在意。
可程处弼这人木纳憨厚,跟房遗爱最是要好,话语很少却绝不赘言,每句话都是有的放矢,他说有这事儿,那就一定是有。
房俊心里琢磨着,得空的时候好好问问程处弼都知道些什么,早做防范为好。
杜荷却道:“令武只是无心之失而已,房二你别放在心上。还有你,程处弼,不要乱说话,你那只眼睛看到柴令武鞭打房二的马?”
程处弼梗着脖子,面红耳赤:“俺从不说瞎话,就是俺亲眼所见!”
杜荷还要再说,房俊摆摆手:“此事到此为止,反正我也没有大碍,用不着追究。”
程处弼这才悻悻的哼了一声。
杜荷有些尴尬,打个哈哈说道:“听闻‘醉仙楼’新近推出了一位清倌人,名唤丽雪,据说姿容秀丽、身段婀娜,更且冰雪聪明,琴棋书画无一不精,长安权贵趋之若鹜,待会儿为兄带两位贤弟见识见识!”
三人之中,杜荷最长,房俊次之,程处弼最小。
论其关系,倒是房俊和程处弼更亲近一些,或许是同病相怜的关系吧,这两人都是憨厚木呐,都是傻乎乎的……
说话间,马车轻轻一顿,停了下来。
三人在御者调开车帘之后一次下车,发现正是到了一处名为“醉仙楼”的青楼门前,早有门口待客的伙计迎上前来,殷勤伺候着贵客下车。
宰相公子、国公家少爷,三人地位相仿、年纪相若,平素很是能玩到一起去。
然而进入大厅之后的待遇,却绝对是天壤之别。
按说杜荷虽说也是宰相之后,但杜如晦贞观四年的时候就去世,李二陛下的恩荣虽说从未断绝,更将长孙皇后所出嫡女城阳公主指婚与杜荷,但是声势毕竟差了一层,比不得父亲俱都身居高位的房俊和程处弼。
可事实恰恰相反。
一进大堂,杜荷那叫一个众星捧月,仰首挺胸宛如一只旗开得胜的“战斗鸡”,脚下迈着八字步,得意洋洋。杜荷如此受到姐儿的青睐,绝不仅仅跟他宰相公子身份有关。看看这帮花枝招展的姐儿一个个眉眼带笑的模样,那是一种从心底里的喜欢。
房俊和程处弼却像是两个跟班,几乎无人理睬……
中国历史上有一种畸形审美情趣:男女着装佩饰以“阴阳颠倒”为美,女子常着男人装,而男子则“为妇人之饰”,尤其是上层社会的一些名流,过分注重其仪容的修饰与化妆,用面脂、唇膏等女用化妆品粉头饰面,一度成为一种时尚。
这种畸形审美情趣,在各朝各代中无疑以隋唐五代最甚!
简直就是古代的娘炮、伪娘……
隋唐五代时期的男子中的确很多“小白脸”。
武则天的男宠张易之、张昌宗兄弟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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