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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伪太子-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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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了官府通缉我的告示了吧?那都是骗人的鬼话,你大可不必担心。”看着从来不肯吃亏的刘戎跌在地上痛得咬牙切齿,竟然也只是拍打了两下身子站在后面默不作声,对于这两ri看惯了他的丑恶嘴脸的胡媚儿来说确实有点不太习惯。
“哦?骗人的啊?我就晓得是骗人的!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子怎么可能是那种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呢?哈哈哈哈――”
刘戎正笑得猖狂,忽然觉得脖颈一凉,那柄弯月匕首闪着寒光,不知何时竟已贴住了他的喉咙。
“呵呵,本小姐虽然仁义,不过对于那些无耻se狼却是从来也没有半点悲悯之心。”
“呃,了解,了解。”刘戎笑声立止,怯怯说道。
“嗯,那还不把你的脏手拿开?”胡媚儿大眼睛望着他,古井无波。
刘戎“哦哦”两声,然后讪讪将一只大手从胡媚儿纤细柔嫩的腰身收了回来。
胡媚儿:“你与王太傅家的纨绔子有纠葛?”
刘戎纳闷:“王太傅家的纨绔子是谁?”
胡媚儿:“那他带着这么多家丁拦着你干嘛?”
刘戎一愣:“你说那个死人妖?”
胡媚儿:“什么是死人妖?”
刘戎:“就是喜欢男人的男人。”
胡媚儿:“啊?好恶心。”
刘戎:“那是。”
胡媚儿:“既然出了长安城,你打算去哪里?”
刘戎:“自然是回家了。”
胡媚儿:“你家在哪里?”
刘戎一摊手:“说起来也算不得我的家,不过我暂且住在那里。”
胡媚儿:“哪里?”
刘戎:“渭水边上,那里有一个小村庄。”
胡媚儿“哦”了一声,说起来自己当年也是跃过渭水这条大分界线才到了长安城里,这一晃已然五载,感觉却只是转身之间。
刘戎:“那你打算去哪?也回家?”
胡媚儿叹了口气:“我有家不能归。”
有家不能归?这不就是和我一样吗?刘戎叹息一声,喃喃道:“唉,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来,让我们毫无邪念地拥抱一次,彼此安慰一下吧。”
“滚蛋!”胡媚儿一脚踹开了他,“我四海为家,等到了前面咱们就分道扬镳好了。对了,你不是本地人?”
刘戎叹了口气:“是还是不是呢?”
“你家不在关内?”胡媚儿又问。
“在还是不在呢?”刘戎还是叹息连连。
“你肯定是关内人,你虽然长得高大,但不像胡人。”胡媚儿说。
刘戎慨然道:“我当然不是胡人,我是正宗的炎黄子孙!”
胡媚儿瞪了他一眼,冷声道:“怎么?关内正宗的炎黄子孙就很高贵?关外旁支别系的胡人子弟就很卑贱?”
刘戎闻言愣住了,话说他生长在社会主义新时代,那时候早就没有了民族歧视,甚至当年为了高考加分,他爸爸还东奔西走想给他搞个少数民族户籍呢!那年头少数民族上学优先,提干优先,谁敢歧视少数民族?再说了,就凭康巴、买买提、巴图的小牛一般壮硕的体格,谁脑子进水了惹他们?那个时代汉族的大民族主义被抑制到了最低,以至于这个中华民族大家庭当中最主要的一份子最后竟然被搞得毫无特se,就连民族服饰都搞不清楚到底是什么样子了。
“我什么时候这样说了?汉人是人,胡人也是人,都是上苍的孩子,那胡人中最强大的匈奴还是夏桀的一支呢,都是炎黄子孙,他们生下来都是平等如一的。没有谁比谁高贵,也没有谁比谁低贱。不过既然是不同的群体,生活习俗,民族xing格有所区别,民族利益有所冲突,在这个野蛮原始的时代互相之间当然也少不了征伐了。如此,民族仇恨也就产生了。哪个胡人杀我汉人,我自然便仇恨哪个胡人,可这与谁高贵谁卑劣并无干系。怎么,你是胡人?”
“我祖上陇右,是迁徙过去的汉人,不过我在这长安城中已经生活了五载chun秋了。”知道胡媚儿的真实身份对刘戎来说有害无益,她只得小小圆了个谎。
“哦,陇右啊,你们在那边生活应该与胡人接触比较频繁了吧。”
“是啊,所以我比你们这些所谓的炎黄子孙更了解胡人。”胡媚儿冷冷道。这让刘戎怀疑她的血统,至少她不是个纯粹的汉人。
“你看着我干什么?”
“好看才看嘛。那你一直看我干什么?嘻嘻。”刘戎注意到胡媚儿不时便会朝自己看一下,莫非是本公子超越时代的民族平等理论有了市场不成?你看才稍稍吹嘘一下就留住这么一个泼辣美女的芳心了。嘿嘿,人又帅又有才华可真是麻烦啊。
“我在奇怪一件事。”
“奇怪什么?”刘戎依旧是一副笑嘻嘻的猥琐模样。
“奇怪你怎么流了这么多血还没有感觉,看着也不像是一个迟钝的人啊?”胡媚儿说完也不等突然呆立下来的刘戎,轻哼一声,然后自顾自地走了。
“血?”刘戎颤微着手下意识地朝着凉飕飕的屁股摸去,妈啊!殷红殷红的湿了一大片!啥时候被爆的菊?他白眼皮一翻,就昏了过去。
“真没用,这点小伤而已。”胡媚儿无奈,回转过身,用脚轻轻踹了他两下,竟然不是装死。她蹲下身,将刘戎屁股后面那块布撕下来,只是被箭矢擦破了一点皮而已,伤口早就结疤,可这一大滩的血是哪里来的呢?她又伸脚将刘戎踹翻了个身,浑身上下检查一番,一枚金牌很快便被翻了出来。
“原来是这金牌愈合了他的伤口,这等可以疗伤的金牌乃是稀世之宝,这个叫花子一样的小子又是如何得到的?”胡媚儿又将那金牌仔细瞧了瞧,只见得上面三爪大蟒盘旋翻腾,王霸之气不可阻挡。
“太子佩?这小子莫不是?这皇帝老儿可是真舍得下血本啊!为了引出我身后的人,竟然不惜把自己的嫡子安插到我身边。不过纨绔子就是纨绔子,没用就是没用,竟然被这点血就吓昏过去了。”
胡媚儿其实是来这长安城中做间谍的,这些年来,她夜潜王公大臣府邸,翻检出过不知多少帝国机密传递出去,就连那皇宫禁地她也是去过几番的。自己行事向来小心翼翼,但是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也不知是什么时候露了行踪,以至于在上次夜潜飞将军李广府的时候中了埋伏,差点成了瓮中之鳖。拼死受了重伤这才逃了出去,之后承蒙这小子搭救,这才捡了一条xing命在。
现在想来,原来这一切都是那老贼事先安排好了的,先故意放自己一马,然后再让这小子潜伏在自己身边,伺机挖出自己背后之人,继而再将我们安插在汉朝的线人一网打尽!高!实在是高啊!
胡媚儿天马行空地想着,这女人的想象力真的是不容小觑,就凭着这一枚金牌,她便将刘戎的身世编了个完完整整,滴水不漏!不过刘戎要是知道她这么想的话,恐怕又该哭笑不得了。
“想在同我分别后再偷偷跟着我暗查我的行踪?没门!我偏偏要黏在你身边,让你一无所得!哼!再说了,身边有一个大汉太子,那我倒是忽然感觉安全不少。到时候,实在逼得我紧了,我就一刀宰了这个小子,看谁亏得大!”
竟然跟本姑娘耍心思!看我不踹死你!
胡媚儿一连又在刘戎身上踩了好几脚,这才将他弄醒。
“咳咳咳咳――”
“死了没有!”胡媚儿又朝刘戎身上踹了两脚,自从她自以为是地编了一个无懈可击完美无缺的故事之后,对这小子自然是哪一只眼看哪一只眼难受。
刘戎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看看天,看看地,又看看靓丽无双的胡媚儿,摸了摸下巴,咦?似乎是没死。
“没死继续赶路。”胡媚儿扔下这么冷冰冰的一句话之后,趾高气昂地走了。
刘戎下意识地摸了摸屁股,只感觉凉飕飕的似乎少了一块儿布,肉却是一块儿没少。也不知道刚才到底是怎么了,想开口问问胡媚儿,又看她脸se铁青,也不知是犯了什么魔xing,还是少招惹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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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书信一张
二人一前一后,也不知走了多久,气氛诡异得吓人。为了调节一下气氛,刘戎一连讲了两个冷笑话,可在得到几声更加冰冷的让人汗毛倒竖的笑声之后,便也消停了。或许荤段子的效果会好一点,可是为了避免背着yin贼的恶名死于胡媚儿剑下,他倒是颇为明智地没提。
走走停停,吃了几个野果,二人终于走到了一条东西走向的宽畅官道面前。在这里,官道是允许普通百姓行走的,如果官府有大批物资需要从这里运输的话,为了避免交通堵塞,自然会封锁官道。可是一般情况下,普通商人、百姓的马车牛车都可以在这官道上畅通无阻。
因为来往的车辆比较多,运气好时,还可以搭着别人的顺风车省下一段路的脚程。
“胡女侠,这里就是官道了,看来,咱俩要在这里分道扬镳了。”刘戎这一路可是够压抑的,早就盼望着早点和她分开了。虽然她长得够漂亮,可是那魔女的威名和那双又忽然冷冰冰的眼神却是让刘戎怎么也不太敢将那些非分之想想得更细致,更具体。
“反正我也无处可去,就跟着你到那渭水边的小村子转转吧。”胡媚儿漫不经心地说。
说完,招招手拦下一辆牛车,朝那赶车的老农扔了一块小小的碎银,道:“顺道吗?载我们去渭水边上的大湖村。”
那老农接了那枚碎银,早就乐得见嘴不见眼了,哪里还会不顺路?不顺也得顺啊!
刘戎挠了挠头也往车上一坐,自言自语,道:“这小娘皮怎么知道我住在大湖村?莫非我平时真有大声吆喝而不自知的毛病?”
坐在牛车上又颠簸了一两个时辰,二人这才下车,然后又沿着一条土路走了半柱香的时间,这才看见一个清丽的小村落掩映在绿水青山之中。后世的黄土高原早就是沟沟壑壑,黄沙漫天的恶劣景象了,而此时,这里竟还是一翻青山绿水的美景,想来比那烟雨江南也不遑多让。想到这么美丽的景致,宜人的环境,千年之后竟然被人糟蹋成了那个不堪模样,刘戎却是有一种沧海桑田的悲凉感觉。
“前面就是大湖村了吧?”胡媚儿难得开口跟他说了一句话。
刘戎轻笑道:“是啊,在下寒舍就在村口不远,虽然简陋,但还有一榻之地可供女侠暂歇几ri,不如就随我去吧。”
“不要假惺惺地女侠女侠地叫,恶心人,叫我名字就好。”胡媚儿心想自己也不能对他脸se太差,否则被他发现纰漏难免会有所防范,那时候事情倒也不好办。
“呵呵,正是正是,那样显得生分,还是叫名字显得亲切。哈哈哈……”如果以后能叫老婆,宝贝儿,小乖乖,那就更亲切了。
又走不多会儿,见刘戎在一座宏伟的大宅子面前停下,目光如炬,满是自豪之se,道:“这是你住的地方?还挺大的嘛。”
刘戎闻言又看了看门口那两尊雄伟的石狮子和朱漆的门里边两个趾高气昂的彪形大汉,然后一把拉住莲步微移就要往里面走的胡媚儿道:“看不到上面写着徐府两个字吗?我住的地方在那边。”说着,他不好意思地伸伸手指,点了点斜对面小湖边上的一个土夯墙的茅草小屋。
“啊?那你把我带到人家大宅子门口干什么?”胡媚儿差点出了丑,又想到自己这段ri子都得住在那种低矮简陋的茅屋里面,禁不住一恼,葱指一伸便是将刘戎的胳膊拧了个通红。
“喂!你这小娘皮,还讲不讲道理,我可从来没说这是我的宅子,是你自己以为的,我只不过是在这里站了一下,憧憬一下未来而已。嫌我穷想要傍大款的话你自己留下吧,我回去吃饭睡觉了。”说完,刘戎抬腿便走。心道,你丫真的以为我很穷吗?就我身上这金牌,便够买下这半个宅子的。再说了老子才华横溢,想在你们这群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古人中间混出点样子,那还不是小菜一碟?
胡媚儿看他那气哼哼的样子,心里又好气又好笑,想朝他透着风的屁股猛踹一脚吧,感觉将这太子殿下惹恼了也不好。刚才仔细想了一下,这ri益强盛的大汉朝与匈奴人必有一战,但是他们部落夹在中间却是左右为难。虽然现在是在归附匈奴大单于,却也不必一定与他们生死与共。
虽然说匈奴铁骑确实天下无敌,但大汉朝的国力昌盛也是有目共睹的,文景之治为大汉朝积累了数不胜数的财富,一旦将来以和亲为基础的外交政策发生根本xing变化,汉匈两国彻底撕破脸皮,鹿死谁手还真不一定呢。
父兄为了部族利益在大单于帐下整ri战战兢兢,自己如果能为部族找到第二条可行的出路,说不定也是一件大好事。如果汉匈必有一战,大汉朝的皇帝不会烦恼多出一个草原朋友的。
想到此,胡媚儿也赶紧小跑两步跟上。那间小茅屋连大汉太子都装得下,难道就装不下自己吗?
“啪!”刘戎猛地一下推开破落的柴扉,扯着嗓子没好气地喊道:“张老头!张老头!出来接客了!”刘戎大步迈进chao湿的小茅屋,却是并不见得张老头的身影。丫的糟老头,不是又跑渭水边上钓鱼去了吧?偏偏门前就是一片大池塘,不够你个糟老头子钓的吗?再说了,你丫哪回钓到过鱼了?也不知你丫跑哪里鬼混去了。
屁大点的屋子,刘戎一眼望几个来回,确认张老头确实不在家的时候,他气哼哼地将买来的一包药材往床榻上一甩。这穷人家的床榻就是辛苦,既作床睡,又作衣柜用,什么东西都堆在那里,不过幸亏张老头一个人穷得稀里哗啦,本来总共有两身衣服的,被刘戎抢去了一身,再除了床上的一床被子,也就算家徒四壁了。
咦?被子?床榻上的被子呢?刘戎又四处搜寻一番,莫不是招贼了?不可能啊?什么样的笨贼会看得上这间破屋子呢?刘戎再仔细一看,只见得床头枕下压着一纸书信,折开一读,只见得飘逸隽秀的毛笔字密密麻麻。嗯,是张老头的笔迹,就凭他这一手好字,刘戎也敢断定他绝不是一个渭水边上吃喝不上的普通糟老头这么简单。
“不肖子,亲启?”你妹,你将这五个字写在里面分明便是想占我便宜吗?不过人老如顽童,我也不在乎。
“老夫生如浮萍,随波逐流,浪迹天涯而不知轮回,居于渭水而忘却年月。往昔,长安大道尽风流,居延城外猎天骄。白发又变青丝,懵懵懂懂之间已过一百又三十二个chun秋,本已阅尽世间荒唐故事,参破生死轮回,孰料将死之时又与小子相逢。老夫观人入微,却也参不透小子心中所念所想,言谈见识,石破天惊。黄河之水天上来,莫非小子正是天上之谪仙耶?然仙人骨格清奇,又绝然不会如小子一般顽劣粗鄙,厚颜无耻,左思右想,不能知解。”
“老夫当ri垂钓渭水河畔,与小子不期而遇,观小子发饰衣着,与常人迥异,以至惊奇。相处三月,更知小子非凡人也。然落魄至此,乃是时运未至,他ri定能大展宏图,高居庙堂!”
“深山野马生龙驹,深山穷谷不自习;荒林老鹰鸠作雏,荒林岂有凤长栖?此地四水抱城,千溪万家,不深不浅,野草比花,正是一个炼真修仙的好去处,然不能纳蛟龙也。世路无穷,长歌当风!小子花样年华,相貌堂堂,却不立功名,可叹可惜!老夫夜观天象,流云如火,正是好男儿万里横行之时,小子不可不试!”
“老夫行将就木,愿化于山水而不愿蜷于茅屋。此番作别,相聚无期,赠小子一味良药,定然让小子受益终生。茅屋右脚丹炉中老夫已然为小子炼化一味药引,小子再将老夫嘱咐所购药材添上尽数炼化,便可得一味药丸,食之,三ri后自有良效可现。”
“小子当ri落于渭水,背上实还带有一怪异包裹,其中所装物什怪异莫名,老夫好奇,暗中研习许久,不明所以,现尽数放于榻下,小子自可检视。另外,当ri小子手中紧攥金牌虽价值连城却牵扯广博,万万不可轻易示人,否则招致杀身之祸悔之晚矣!”
“老夫有一道友居于终南山麓,他ri有缘可得拜见。白丁之身不可去,污吾脸面。再者,老夫取食天地间,身无长物,唯有一床薄衾已带走,西风将至,天寒霜降,小子好自为之。”
刘戎呆立半饷,对这信笺上说的话也不知看进了几分,只是痴痴自语道:“老张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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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生米煮成熟饭
张老头是不仅是救他xing命的人,更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是的,刘戎早就把他当作是自己的亲人了,甚至暗下决心要替他养老送终呢。只是,因为平ri里张老头人老顽童,喜好玩笑,所以刘戎才和他一起嘻嘻哈哈,渐渐失了礼数。可是事实上在刘戎心中,他是无比尊敬这个老头的。可是,现如今,这个陌生世界的最亲近之人竟然默不作声地走了。
刘戎知道他是个奇士高人,既然他想走,刘戎无论如何也不会找到他的。一时间,刘戎竟是好似失了神,呆立在那儿一动不动。
“这人是谁?倒是挺看得起你。”胡媚儿凑在刘戎旁边,信上的内容早就读了七七八八,却是看得不甚明白,似乎那留信的人还不知道刘戎的大汉太子身份。当然不知道了,又不是每个人的脑袋都像她那般简单。
“呵呵,他是我的恩人,一个十分可爱却也十分调皮的糟老头子。”确实是够调皮的,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在他这个形容槁枯的老头眼里竟是这般的简单。刘戎说着,眼里竟然泛起了泪花。
胡媚儿一愣,想不到这人平ri里没心没肺,恬不知耻,竟然也有动情的时候。心里却也莫名一酸,赶紧转过头,又瞅了一眼家徒四壁的屋子,打趣道:“这茅屋可真小,似乎真的就只有我一榻之地啊,呵呵。咦,这不是药鼎吗?”
刘戎被她一提醒,这才想起张老头所说的炼药之事。这是张老头交待他做的最后一件事,他一定要认认真真做好。想到此,他将床榻上的一包药材尽数取来,蹲在丹炉边上,一丝不苟地炼起药来。永别亲人的感觉真他妈的难受,但是这种滋味短短三个月贼老天却是让他尝了两遍。炼药的青烟扑到刘戎的面上,刘戎咳嗽两声,眼里一辣,便是留下两行泪来。
“这老头走了你真的就这么难受吗?”胡媚儿蹲在一边轻轻问道。
“咳咳,这烟真他妈熏人,眼睛都被辣出泪来了。”刘戎连忙用宽大的袖口胡乱擦了两把,“老子吃他的喝他的,他现在拍拍屁股走了,老子吃谁的喝谁的去?”
“以后就让我来做饭给你吃吧。”胡媚儿伸出洁白的皓腕拿着一块绣花手帕轻拭掉了他眼角的泪水,这一刻,她忽然觉得他根本就不是什么养尊处优的太子殿下,他眼中流露出的那种孤独是那么的熟悉,熟悉的就像是和那riri折磨自己的一般无二似的。这一刻,那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慨也辛酸了她的心扉。
刘戎望着她苦笑了一下,胡媚儿觉得,这一刻,他望自己的眼神是纯洁的,就像是这十月天的云。
……
深秋的天还是挺冷的,刘戎这才想明白,原来那些装逼的的公子哥们整ri拿着扇子原来是为了挡风。刘戎去隔壁王大娘家死皮赖脸地借了一床单被,她二十多岁的长着朝天鼻招风耳的女儿小梅,忿忿地将那床单被扔在了刘戎的脸上,而后望着刘戎身后俏丽无双的胡媚儿一眼,跺了两下小脚,气哼哼地走回了屋里。
家里没有多少吃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胡媚儿只得将就做了两样菜,不过勉强还和刘戎的胃口。夜里寒冷,刘戎文绉绉地说拥抱着便可取暖,然后便被胡媚儿赶到拆房抱了一夜的稻草。
第二天,张老头交待的丹药也炼出来了,刘戎浑囫囵吞枣,却也并未感觉到身体有何变化。
床榻下面的旅行包也取出来了,杂七杂八的,没有一样用得上的东西,于是乎,它便重又回归了原先的那个位置。
饭后,刘戎闭着眼睛靠在土夯的泥墙上懒懒地晒太阳,一件灰旧布衫上面扎满了稻草,一副游手好闲的二狗子模样。正晒得舒坦,忽然听得有人轻喝一声,道:“嘿,刘二,屋里的俏丽娘子是谁?”
“哦,那个小娘皮啊,她是――”刘戎恍然一惊,这胡媚儿可是官府通缉的重犯啊,泄露出去的话,说不定会连累乡亲们的。这三个月里,自己除了去了一趟长安城之外,便是窝在这个小小的大湖村里了。村子不大,村民朴素醇厚,毫无心机,除了村头富绅徐家之外,其他人早就熟得不能再熟了。乡亲们待他不薄,他可不能因为胡媚儿的事害了大家。只能瞒!尤其是对面前这位,他可是民团什长,捉贼有责啊,不过看他那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样子也不会怀疑胡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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