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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罪-第1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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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静比秦远大岁,家庭条件不错,在政府上班的沈静在25岁时嫁给了在广告公司做小工的秦远,之后又是在沈静的资助下,秦远开办了自己的广告公司。可是不知道什么原因,沈静一直怀不上孩子,或许是因为这个原因,秦远对于沈静一直不冷不热。之后沈静被查出患了宫颈癌,在秦远得知沈静患病后,更是对沈静不理不管,长期夜不归宿。而沈静整日以泪洗面,心情抑郁,导致了病情不断恶化,最终不治身亡。
沈翔说得心情激动,站在卖场大门边就当街哭了起来。我对他说不义之人已经得到了报应,似乎这句安慰他的话很有效果,他的心情也渐渐平复。
告别了沈翔,在步行到四派(地名)公交车站的路上,唐振国问我:“你觉得杀害秦远的凶会不会是沈翔?”
我说:“虽然他有一定的动,但是这个案子,他是否与杀害秦远有关,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凭我主观意愿来看,可能性不大。”
唐振国说:“主观意愿?你不会是想说,直觉告诉你,他与这个案子无关吧?”
我说:“我的直觉很准。”
“不会吧!这也太不严谨了。”唐振国摇了摇头说道。
我笑了笑说:“那我告诉你,我这个直觉是怎么来的。第一,在我们与他交谈的时候,他甚至都没有询问我们的身份就将沈静和秦远的家事告诉了我们,这说明他没有防备心态,一个刚刚杀过人的凶,你觉得他的心态会这么毫无防备吗?第二,在与他交谈的时候,我发现有一个卖的漂亮女孩一直在注视我们,而且表情焦虑,在我们交谈结束后,那个女孩第一时间冲到沈翔面前,并拥抱了他。我想这个女孩应该是沈翔的恋人,而且两人正处于热恋期,这使他杀人的可能性又大大降低。第,沈翔是一个对情绪控制较弱的人,从他当街大哭就可以看出,一个对情绪控制较弱而且怯懦的人,又再次降低了他杀人的可能性。当然,最重要的还是第四点。”
“哪一点?”唐振国迫不及待的问道。
我说:“刚才我们找到沈翔的时候,他正在做什么?”
唐振国说:“好像在墙上张贴他们的一些工作照片。”
我说:“不错,他正在整理工作汇报栏,而他张贴的其一张照片,正是他在区县做地推宣传的照片。照片上的时间,是昨天下午六点半左右。他同时张贴的,还有一张他和同事拆掉地推帐篷的照片,时间是晚上八点半,从背景和旁边的宣传物可以看出,与当天的地推地点一致。我看出那些照片是在城口县城拍摄的,从城口到万州,即使走高速公路,也要四个小时。所以即使他昨晚工作一结束就赶回万州杀人,那死者的死亡时间也不会在零点以前。而这与我观测的死者死亡时间已经出现了很大的偏差。还有,他如果是有预谋的杀,怎么会选择这么一个匆忙的日子呢?”
唐振国听了,若有所思的摸着下巴,忽然嘴里滋了一声问道:“你直接说最后一点不就能证明他不是杀人凶了吗?为什么还要说前面几点?”
我哈哈大笑,没有回答他,大步向公交车站走去。
已经是傍晚时分,赶上了十六路公交车,挤在下班和放学的人群,我依旧在思考,秦远的死,的确不令人同情,多行不义必自毙。但真的只是因为他在感情上的不仁不义而引发他的惨死吗?从这一天的调查来看,没有任何因为感情冲突而杀人的指向,看来明天,我需要扩大调查范围。这个浮躁的世界,产生仇恨的,不是为了情,就是为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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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二十章 别墅惨案 三
() 昨晚和唐振国敞开肚皮去菜农香串馆撸串,半夜可就受了罪。估计是吃得太辣,起来拉了好几趟。第二天一大早就迷迷糊糊的接到老吕的电话,说是案发现场的监控录像已经调取,其有些疑点要我去看看,小夏已经在接我们的路上了。
我穿上衣服,肚子还在咕咕作响,也没什么食欲,大口大口的喝了些热水。
我没有去叫唐振国,因为他昨天着实喝了不少,就那二两的江小白,喝个五个。他酒后吐真言,我才知道他有个十岁的女儿,和她的外公外婆住在北山路一带。这也是他为什么选择在我这里租房住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离女儿更近一些。而今天,正是她女儿十岁的生日,他希望今天去陪陪他女儿。
“希望他和他的女儿有个美好的一天。”我一边思索着,一边走出了家门。
拨通了小夏的电话,他已经到了水果市场,估计十分钟以内就能到我楼下了。
我走到路边的烟摊,买了一包龙凤呈祥,摊主忽然问我:“欧阳,西山钟楼那杀人了,你晓得不?”
我看了看摊主,一边给钱一边说:“晓得,那个案子我在跟。”
摊主说:“你在跟啊,那就好,那就好,我晓得你是神探,你就是那些天煞的杀人犯的克星。这些人,抓到一个就应该枪毙一个。”
我点了点头,说了句:“我会抓住凶的。我等车,先走了。”
摊主说:“好好好,你去忙,你去忙。”
我转身走到公路边,点了一支烟,若有所思。这烟摊的摊主是个接近50岁的残疾妇女,名叫李秀晴。我听邻里说,在十几年前他和丈夫被人抢劫,丈夫被当场捅死,她的一条腿也被捅伤落下残疾。虽然最终这个案子一直没有破,不过这女人很坚强,凭着这个烟摊和小卖铺,独自将她的女儿拉扯大。我一直觉得这个女人很了不起,所以买些小东小西的总会光顾这个小摊,这一来二去也就熟识了。
坐上小夏的车,一路直奔刑侦队。路途,我侧头看了看小夏的鼻子,带着歉意问道:“你的鼻子怎么样了?”
小夏大男孩般的脸上露出直率的笑容说道:“这是我执勤以来第一次受伤啊,这是荣誉,没事没事!”
我微微一笑,把头转向了前方,看着向后急退的道路。这时小夏说道:“欧阳哥,吕队交代我去跟陆美琳,于是昨晚我去了一趟天下花都,还真遇见了陆美琳。不过我无法理解,为什么这么漂亮的女孩会在那种地方工作?”
我理了理衣袖说道:“工作不分贵贱,只是每个人的选择不同,以及对所选择的职业认识不同而已。”
小夏沉默了一会儿,似乎在思考我这话的意思。然后说道:“那个女孩不容易,我见她喝吐了好几次,还听见她在卫生间里哭,之后又出来补妆后继续陪着那些前来玩乐的男人强颜欢笑。”
我没有说话,侧头看向车窗外。此时正经过万达广场,那些绚烂的巨幅广告在这清晨里显得有些暗淡。不过我能回忆起它们每当夜幕降临后,在霓虹的照耀下显出的光彩。正如一个美艳的女郎在灯红酒绿之处的光彩夺目,然而那种光彩,却是那么的不真实。
来到刑侦队,我们直奔技术科,老吕早已在那里等候我们。从小夏口知道,老吕昨晚又是在队里睡的。
技术科的大屏显示器上固定着一个画面,在我看来,这幅画面有些戏虐,但是在一般人的眼,这画面更多的是恐怖。
画面,一个头戴兜帽,脸戴幽灵面具的人正歪着头看着监控摄像头的方向,他站在尸体后,一只脚踏着死者的背部,一只做出胜利的姿势。他对于杀人,完全没有半点的负罪感和恐惧感,有的,只有享受和洋洋自得。
我皱着眉头,心充满了愤慨和疑惑。我愤慨的是杀的残忍,疑惑的是,这种模仿电影造型的变态杀,为何会以这种方式去残杀一个普通人?是报复?是炫耀?还是受人指使?
我让技术员将监控录像完整的放了一遍。从监控可以看出,杀对周边的监控设施十分熟悉,我们不能确定出尸体是通过什么车辆或者其他什么方式运到犯罪现场附近的。能确定的,就是尸体最终是被杀背到西山钟楼下的,而且死者背后的匕首,也是在杀将死者放到西山钟楼下以后捅进去的。这一切的一切,既显得荒诞,又显得残忍。整个技术科都在这诡异的画面显得格外安静。
此时老吕低沉的声音打破这个安静:“他是在向我们警察挑衅!”
我没有否定老吕的看法,但我思索的不仅仅只是挑衅这么简单,而是他挑衅的目的何在?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天生犯罪人格的种群,他们不受法律的约束,他们对于犯罪有一种难以抗拒的迷恋,就像是有的人爱打麻将,有的人爱玩游戏一样,他们,就爱犯罪。
而这种天生犯罪人群,最可怕的就是对杀戮有着渴望与嗜好的人。他们是天生的杀,他们拥有高智慧的大脑,他们就是游离在人间的死神。这种人在许多影视作品都有出现,比如《沉默的羔羊》演绎的精神病专家,汉尼拔博士。
而这监控录像的杀,就给了我这样的一种感觉,他就是一个嗜血的天生犯罪人种。这让我感到兴奋,就像是一只饿狼终于发现了能真正填饱饿腹的可口猎物。因为在这个城市里,我也生活了40年,真正让我兴奋不已的大案屈指可数。而今天,这样的案子出现,彻底激发了我体内的热血,我倒要看看,是什么样的人会拥有这种天生犯罪的可怕性格。
我仍在思索,此时老吕向我问道:“欧阳,从监控你能看出什么?”
我说:“杀是一个身高在10厘米以下的人,从他的身形和举止可以看出他是一个男人。而且他是一个左撇子,不过他的很多行为举止在刻意掩饰他是左撇子。你看他用右将匕首捅进死者背部的时候,是不是显得有些别扭,那就是他用不惯右的表现。而他将背上的尸体放下时,是沉下左肩将尸体甩向左侧,他做出胜利姿势的,也是左。这些都证明他惯用左。现在的气候还比较寒冷,但是从监控可以看出杀只穿了薄薄的兜帽衫,不过也正是这种打扮,让他的体型特征尤为明显。此人应该是一个长期进行健身的人,并且肯定服用过增肌粉之类的健身营养品。所以可以从全区的健身会所进行调查,而调查的着点,就是那件兜帽衫,或许某个健身会所,就有相同的兜帽衫。”
老吕问道:“欧阳,如果一个杀要杀人,他应该不会穿有特征的衣服吧?这个调查方向我认为不准确。”
“那或许就是他故意要让我们找到,而留给我们的线索。”我看着老吕缓缓的说道。
老吕严肃的看着我的双眼,我也没有回避他的眼神,大约两秒钟以后,他点了点头,粗莽的声音从喉咙里发出来:“好,我信你。”
说完招呼了一声小夏,转身走出了技术科,我知道他是去安排人排查市区的健身会所去了。
从刑侦队出来,我才感觉肚子咕咕作响。在嘉华蛋糕店买了一个蛋糕和一盒牛奶,聊以充饥。之后,叫了一辆出租车,直接向我今日安排的调查地点驶去。
昨天我已经考虑到扩大调查范围,所以今天,我的调查地点就是死者秦远名下的公司――万州远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该公司位于电报路广告公司聚集区内,这一条街,大大小小的广告公司层出不穷,而这家远广告公司在这其,显得并不是那么引人注目。
其实我到这里,已经做好了扑空的心里准备,因为公司老板刚刚去世,我猜想公司应该暂时关闭。
公司的门开着,这点让我有些小意外。下了车,我缓步走到该公司门前。
这远广告公司,说是一家公司,其实就是一间大约十平米的临街门面,门头上闪烁的led彩灯,构成了楷体的“远”两个大字。
走进这家公司,迎面一个硕大的器格外引人注目,我瞟了一眼,这器上散乱的放着一些巨幅的广告画,我估计这器是加工广告宣传画用的。
公司的墙面上挂着各式壁框、led灯以及几面锦旗。那几面锦旗很有意思,什么优秀广告公司、优秀广告人、诚信精神之类,不过落款都是一样的,万森集团赠。
这万森集团我是知道的,它在万州很有些名头,因为它是当地知名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万州有好几个高档住宅小区都是由这个公司承包建设的。从这些锦旗上看,秦远的广告公司与万森集团必然有不浅的业务往来。
“先生,您要做广告吗?”此时,一位带着眼镜,脸上还有些青春痘的长发小姑娘走到我面前问道。
我想了想说道:“哦,我是万森的老总介绍过来的,说是你们这的广告做得不错,所以来咨询咨询。”
小姑娘一听,脸色一下就变了,沉着脸说道:“呵,王伟森介绍来的?”
“走走走走走,那个杂种介绍来的人,我们不得做你们的生意,快走快走。”此时从门面后面的一间小屋里走出一个平头汉子,一脸不耐烦的对我说道。
我感觉这间一定有什么蹊跷,于是问道:“为什么不愿意做我的生意?”
平头汉子没好气的说:“废话,王伟森还拖欠我们公司十几万的广告费,他介绍来的人,哪个晓得是不是和他一路货色的?”
我一听,故作生气的说道:“王总叫我来找秦总,说秦总会接我的单。”
平头汉子上前一步,大嚷道:“锤子个秦总,现在老子就是这间公司的老总。你说的那个秦总昨天死求了,西山钟楼着弄死的那个,你没看新闻吗?”
我故作惊讶道:“真的吗?不可能哦?”
那平头汉子继续嚷道:“啥子不可能?多半就是被王伟森那个狗日的弄死的。不过狗咬狗,咬死一头算一头,去他妈的蛋。走走走,妈的物以类聚,不做你们这种人的生意。”
那汉子继续向我靠近,不把我撵出去誓不罢休的样子。我也只好摇头做出十分失望和无奈的样子,然后缓缓退出了这间不大的广告公司。
不过这个莫名其妙的钉子却碰得值。首先我知道了远广告公司与万森集团有经济瓜葛;其次是那平头男子一句‘狗咬狗’,让我联想到或许秦远和王伟森之间也有瓜葛;第,平头男子口说秦远的死与王伟森有关,虽然是一面之词,却给了我多了一个调查的方向。
那这王伟森到底是何许人也?他与死者的关系到底如何?我倒是要去摸一个透彻。
正待我一边思考一边步行回家的时候,忽然响了,随后听筒里传出老吕的声音:“死者家里被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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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二十一章 荒唐的杀戮(一)
这年的冬天似乎比往年更加的寒冷,像万州这样的南方城市,居然频繁的飘起了雪花。当然,在城区下雪还只是偶尔,不过城区周边的山区,却总是大雪纷飞。
刚刚过了正月十五,这也标志着新春佳节已经结束了。可就在这年刚刚结束的第一天里,在高峰镇就发生了一起离奇而残忍的凶杀案。
案件发生在高峰镇边上一条僻静的乡村公路上,一位男子被人残忍的杀害在这公路上。
当我接到电话赶到事发现场的时候,已经是上午九点一十七分了。
昨晚下了一场小雨,这乡村公路显得十分的湿滑。而且因为天色阴沉沉的,寒风仍在肆意的呼啸着,所以来到这农村,就能感觉到寒意不断的袭来。
我裹了裹衣领,让高领羊毛衫的领子紧贴在脖子上,这样寒风就不会那么容易的灌入我的身体里,这样或许能更加有效的保暖。
不过在我看到了犯罪现场后,在接下来的侦破过程中,我似乎就忘记了寒冷。
就在这乡村公路旁,一位体态有些瘦弱的男人侧身躺在泥泞的露面上。他全身都是血和污泥,特别是头部和脸部,几乎是分辨不出他的样子了。
我说分辨不出模样,那是有原因的。因为凶手用及其残忍的手段,利用钝器多次反复的击打死者的头部和面部,导致受害者大脑遭受严重重击而死亡。像这样野蛮的凶杀手段,在我侦破的案件中是极为少见的。凶手的残忍和心态的扭曲,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
根据死者的死状,我第一直觉就是这是一起仇杀案。
死者穿着褐色的羽绒服,青色的棉质西裤,脚上穿着一双内有绒毛的皮鞋。从死者的身上,我找到了他的手机,而且他的手表也是完好无损的戴在右手腕上的。从这些情况,我更加能证明,凶手的目的不是求财,就是要置人于死地。
通过对死者的尸斑和尸体僵硬程度进行检查,我推测出死者的死亡时间应该在昨天晚上11点…12点之间。
在死者身边,一辆电动摩托车倒在一旁,摩托车身的右边有一个清晰的脚印。这里正好是公路的上坡路段,像这样老旧的充电摩托车在这种山路上行驶,显然会十分的缓慢,时速大约也就在20公里每小时。所以我判定,那摩托车上的脚印,就是这摩托车在慢速行驶的过程中,被人用力踹了一脚。而踹摩托车的人,显然就是其中一名凶手。
我为什么要说是其中一名凶手呢?因为我在公路上和公路边发现了鞋印,这些鞋印一共有4种,那么我初步肯定,袭击死者的人至少有4人。
而且这些鞋印有个共同的特点,全是运动鞋的鞋印。所以我判断,袭击死者的人,大部分应该是年轻人。加上死者被杀害的手段极其的残暴和无情,我更加确定这应该是一群争强好胜、没轻没重的年轻男人下的狠手。
在距离死者大约三米外的地方,整齐的摆放着一双褐色的棉质手套,手套上全是血,而且有钝器击打的痕迹。我回到尸体旁,检查了死者的手背,发现死者的右手背上有击打留下的瘀痕。结合手套上的击打痕迹,我确定这双手套是死者的。
但是很奇怪,为什么这双手套会如此整齐的摆放在地面上呢?犯罪现场,如果那些物证是杂乱无章的摆放着,我觉得倒是没什么奇怪的。但是在这样一个凶案现场,死者的手套却是规规矩矩的摆放在地面上,这反倒是引起了我的注意。
我沉思了一会儿,又来到尸体旁,检查了死者的口袋,在羽绒服的内袋中,我发现了血迹。
这下我明白了这双手套为什么会整整齐齐的摆放在地面上。那是因为死者在遭受袭击后,取下了手套放在地面上,然后伸手从上衣内袋中去掏钱,他求生的本能希望通过自己随身携带的钱财换回自己的一条命。可是残忍的歹徒并没有吃这一套,拿了钱以后,仍旧是杀害了死者。
不过从死者的这个举动我能明白,死者应该是不认识凶手的。他的第一感觉就是遇到了歹徒抢劫钱财,所以才会有掏钱的举动。那么死者既然和这些凶手不认识,那就说明他们之间是没有仇恨的。但是不能排除买凶杀人的这个可能性。
在案发现场,我发现了大量的脚印,根据这些脚印,我们一路前往附近的山林。就在一处山坳处,我发现了两根带血的铁棍,这种铁棍就是工地上的钢筋。我初步判定,这两根铁棍就是凶器。当然最终的确认还需要血液中dna的对比。
之后警方调查了死者的身份。死者名叫黄振青,今年39岁,已婚,有一个在读初中的儿子。
他是电子厂的一位工人,遇难当天他刚刚下班,遇难地点距离他的家不到10分钟的车程。他是个老实巴交的人,在厂里在社会上都没有和人闹过矛盾红过脸,那他怎么就会这样无缘无故的被人杀害呢?难道他还有一些隐匿的关系我们没有调查到?
根据作案的地点,我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徒步走到这个地方的,那么从镇子走到这个地方,唯一一条途径就是沿着乡村公路走。
这是乡村公路,所以沿途是没有监控探头的,但是在进入这条乡村公路的岔路口上,却是有着监控探头的。
于是警方提取了岔路的监控录像,希望从录像中能找到凶手的身影。
果然,在岔路的监控录像中,我们发现了凶手的身影。
从录像上看,果然是四个年轻小伙子。他们看上去很轻松,很欢乐,还在不停的嬉笑打闹。不过从他们的步伐上看,应该是喝了不少的酒。但是因为是夜晚,凭借路灯微弱的光线,加上他们都是背对着监控探头,所以是没有办法看清他们的面部特征的。
不过根据他们步行和喝过酒的情况,我和老吕带着侦查员们调查了高峰镇上的餐饮场所,可是却一无所获。
老吕显得有些沮丧,我于是对老吕说道:“凶手或许是在城区喝了酒,然后坐车来到高峰镇,最后实施了杀人。你还记不记得那监控视频中几个年轻人的行为举止,有两个人的袖子中明显藏匿着棍子一样的东西。虽然在监控中不能看清那到底是藏的什么,但是我能推断出,他们藏在袖子里的东西,就是行凶的钢筋。”
老吕点了一根烟说道:“这么说来,这些人是有预谋的。”
我点了点头,随之陷入了沉思。因为现在我没有办法弄清楚,这些年轻人杀害黄振青的动机,这些看上去只有20岁出头的年轻人,会和黄振青有什么瓜葛和仇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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