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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罪-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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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显然,这是血迹在清洗后留下的痕迹。

    既然床单上有血迹,那么铺在床单下的棉絮一定也有血迹。可是在我检查后发现,棉絮的两面都没有发现血迹。不过这床白皙的棉絮让我感觉可疑,这显然是一床崭新的棉絮。

    于是我问周姐:“这床上的棉絮换过?”

    周姐走近看了看说道:“奇怪了,这棉絮是新的,但是肯定不是我们单位的棉絮,我们单位的棉絮因为是统一做的,上面都印着‘西山’二字,而且那些棉絮有些年月了,这床棉絮肯定不是单位上的。”

    我点了点头,又仔细查看了床头和床尾的床沿,于是我有了自己的定论。

    之后,我从抽屉里拿了一个塑料袋将床单装好,交给老吕,准备拿回警队的技术科进行血液dna检测。

    来到周姐的办公室,周姐为我们提供了前任园艺师的家庭住址和照片。从照片上看是一位三十五岁左右的中年人,留着中分,是典型的重庆帅哥形象。

    在车上,我将自己的分析告诉了老吕。

    第一,从静园内吸水石假山旁发现的四个泥印以及周边石块上的青苔,可以推断沉尸石出自静园。第二,在树枝上同样发现与捆绑尸袋相同的黄麻麻绳。第三,休息室内拥有‘花旺’化肥,那么也具备了塑料编织袋的存在性。

    以上三点证明沉尸的道具全部出自静园。

    在休息室内我发现了五处证据。第一是带着黑头发的缠绒橡皮圈,第二是迎着卡通画和‘韩潮f’的塑料袋,第三是洗过的带血床单,第四是更换了的棉絮,第五是木床床尾床沿上的撞击痕迹。

    首先说一下橡皮圈。前任园艺师是男人,为什么他的休息室内有女人的橡皮圈?我估计这个女人与园艺师的关系不一般。那么可以通过对橡皮圈上的头发做dna的鉴定,如果鉴定结果与无头女尸吻合,那么就能确定园艺师与无头女尸是有关系的。

    再说塑料袋,相同的塑料袋有三个,而且新旧程度不同,说明这些塑料袋带来的时间和使用的频率是不同的。但是为什么它们的款式会一模一样呢?我有个大胆的推测,持有这种塑料袋的人,很可能是这个‘韩潮f’店的常客或者员工,当然,我更加的偏重后者。

    最后说带血的床单、新棉絮和床尾的擦痕。从这三件证物中我推测出了有人曾经摔倒在床上,并且头磕到床尾上有少量的出血,但是出血为什么会有一大片的印记,说明被害人在磕到后脑流血后,不但没有得到及时的治疗,反倒被人死死的按在床上,被害者因为挣扎,使得血迹面积扩大。如果与无头女尸联系起来,可以考虑被害者是被人用力掐住脖子摁在床上窒息死亡。而洗床单和换棉絮,就是为了掩盖血迹。只是凶手自以为是的以为血迹通过清洗就能彻底消除。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就是这么来的。

    下一步的工作就是找到静园的前任园艺师。这名园艺师名叫严焕虎,他的电话是早就停机了,我们唯有直接向他家找去。

    园艺师严焕虎的家住在小天鹅一处居民楼内,可是他的家门怎么也敲不开,我检查了一下门缝隙、把手和锁芯,从分布的尘埃推测,这间屋子早就人去楼空了。

    我用严焕虎的照片向周围的居民了解,在这间屋中住着的,就是严焕虎本人。而且具群众反映,有很长时间没见到严焕虎和他的女朋友了。

    我又向群众了解了一下严焕虎的女朋友,没有人知道她的名字,只知道是一位身材不高,但是身形很匀称的时髦女人。

    群众的描述与无头女尸有几分接近。

    本来以我的办案风格,我肯定是利用自己的开锁技术,将嫌疑人的家门敲开,然后从里面进行搜查。

    但是我知道老吕这次是肯定不会再答应了的,因为他已经对我的这种手法纵容过一次,而且之后明确指出我以后不能再这么干了。

    当然,当着他的面我是绝不会再这么干了,至于背着他我会不会这么干,我就不敢保证了。因为破案心切的我绝对无法履行对老吕这么迂腐的承诺。

    老吕将搜查令的申请、头发dna和床单血迹dna的检测对比同时开展。而我就带着小刘和唐振国组成一个小组,开始寻找‘韩潮f’这个小店。

    在几个刑侦小组的通力配合下,我们在全城发现了四家‘韩潮f’女士用品店。这个女士用品店经营的范围很广,从饰品到服装到化妆品,只要是女士日常所需的物品,在这家店几乎都能买到。而且这四家‘韩潮f’女士用品店均分布在龙宝、天城、五桥和主城四个区域的主要商圈,经济实力可见一斑。

    在调查过程中,我获得了一个重要线索,其中在五桥的‘韩潮f’店中,了解到该店有一位资深营业员在两个月前不辞而别。

    这位营业员名叫杨桂馨,是贵州人,今年29岁,模样身材都不错,来万州工作已经有五年了,没有结婚,也没有听说有过男朋友。不过她有个爱好,特别爱玩手机,经常在微信上发自拍。

    我让杨桂馨以前的同事将她的微信朋友圈打开,逐一查看了她的朋友圈记录。发现从今年年初到两个月前,她的朋友圈更新很频繁,而且自拍照中有四张出自西山公园,其中一张还是在静园里拍摄的。

    杨桂馨的最后一条朋友圈是一张金簪图,那金簪古香古色,簪子的造型是某种花卉的形状,由于角度的问题,我分辨不出是什么花卉。但是我隐约感觉这只金簪不简单,所以将金簪的照片下载到了我的手机上。

    之后我们在五桥‘韩潮f’女士用品店的员工资料中,获取了杨桂馨的基础资料。

    我将杨桂馨的基础资料交给小刘,让他去公安系统中查询一下,看资料是不是属实。

    而我和唐振国一起来到了鸽子沟的古玩店‘不普斋’,我的目的就是找古玩店的老板杨胖子帮我看看这金簪到底是个什么货色?

    杨胖子拿着我的手机看了照片后,就摇头晃脑的惊讶起来,他盯着照片眯着眼睛说道:“如果我没有看走眼,这是难得一见的松竹梅金簪啊!”

    我问道:“是古董?”

    杨胖子抿着嘴点了点头说道:“这松竹梅金簪应该是一对,造型也大致相同,簪杆采用纍丝法制成,如竹般中空。簪头系松枝造型,上挂几片松叶,另有几瓣梅花从松枝上悬垂而下。这对金簪均采用黄金制成,造型优美,色泽纯正,制作精良,整体风格高雅、别致,富有生趣,同时又寄寓了中国人民对高洁品性的赞美与伟大祖先的崇拜之情。至于为什么叫松竹梅金簪,那是因为松、竹经冬不凋,梅则耐寒开花,故中国文人常用它们来比喻品质的高洁、坚强,均为中国民间喜闻乐见的题材,即所谓的‘岁寒三友’。”

    唐振国很是直接的问道:“你噼里啪啦说这么多,我只想知道这金簪值多少钱?”

    杨胖子将手机递给我,看了看唐振国,又看了看我说道:“市价应该超过一百万一支。”

    我算是明白了,如果这松竹梅金簪真的是如此这般价值不菲,那么这起无头女尸案,就很可能是一起财杀。

    随后,我们回到了刑侦队把这个情况向老吕进行了汇报。老吕也将dna检测结果告诉了我,那缠绒橡皮圈上的黑色头发dna,以及床单上血渍的dna,与无头女尸的dna完全匹配。那么就能确定,静园的杂物室,就是凶案的第一现场。

    小刘也在公安网中核实了杨桂馨的基本信息,没有出入。而且发现,在一个半月前,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普安县,有一位的叫做杨兴福的人报警,称自己的女儿杨桂馨在重庆失踪了。

    小刘已经联系了远在贵州的杨兴福,让他来万州辨认一下死者。据小刘说,这位杨兴福在电话里听说自己的女儿可能死了,那是哭得死去活来,呼天抢地。

    严焕虎家的搜查令终于申请了下来,我的开锁技术也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无需老吕再使用沉重的警用破门锤了。

    严焕虎的家是一间两室一厅的普通住房,我进屋后二话不说直接进入了家中的卫生间。

    这间卫生间不大,也就五个平米,传统的便池,挂着电淋浴器。

    我之所以直接来到卫生间,因为我怀疑卫生间就是凶手砍断死者头颅的地方。

    仔细搜寻了卫生间后,我在铺着瓷砖的墙壁角落发现了两滴柳叶状的小血滴,这种形状的血滴显然是在凶手行凶时,死者体内的血飞溅出去造成的。虽然凶手在之后对卫生间进行了清洗,但是这两滴血仍然成了漏网之鱼,也成为了铁证。

    我以为在屋中会找到杨桂馨的头颅,但是很可惜,我们翻遍了屋子中可能藏着头颅的地方,比如冰箱的冷冻室,封闭的厨房水缸等等,都未发现死者头颅。看来头颅应该也被凶手抛弃到不知什么地方了。

    卫生间的血滴dna鉴定出来后,也完全与无头女尸的dna相符,那么园艺师严焕虎的罪名彻底落实,公安部门即刻对其进行了通缉,通缉令如下。

    渝公刑缉(2016)5号

    2016年4月2日,重庆市万州区发生一起恶性杀人分尸沉尸案件,犯罪嫌疑人严焕虎涉嫌故意杀人罪并逃脱罪责。

    犯罪嫌疑人严焕虎:男,汉族,三十五岁,重庆市万州区走马镇人,身份证号xxx。户籍地址:重庆市万州区走马镇小河社区x号。体貌特征:身高174米,体型偏瘦,瓜子脸。

    公安机关正告犯罪嫌疑人严焕虎不要再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和幻想,主动向当地公安机关或拨打110投案自首。

    重庆市公安机关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提供线索,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重庆市公安局将给予人民币10万元奖励。

    重庆市公安厅

    2016年6月15日

    通缉令上同时附有严焕虎的清晰彩色照片。

    半个月后,严焕虎在广西南宁被捕。

    审讯中,严焕虎对谋杀杨桂馨一事供认不讳。

    严焕虎是年初的时候通过微信附近的人认识的杨桂馨,两人很是聊得来,没过多久,互相就有了好感,并且确立了男女关系。

    但是杨桂馨因为是在网路上认识的严焕虎,担心身边的人嘲笑她网恋,所以并没有公布这段恋情。

    两人交往本来是十分顺利的,严焕虎还在三月中旬送给了杨桂馨一只金簪,而这只金簪是严焕虎在静园一间屋子的暗格中发现的,一共是两支,都是松竹梅金簪。严焕虎当然希望和杨桂馨有实质性的进展,不过杨桂馨觉得才和男方接触没有多久,还需要多了解一下,所以一直保持着最后的底线。

    不过严焕虎因为在杨桂馨身上花了不少钱,所以一直向杨桂馨提出一些无理的要求,所以令杨桂馨感到了反感。

    于此同时,严焕虎将剩下的一支金簪找懂行的人进行鉴定,才知道这是价值连城的古董。

    正当他兴奋异常的时候,杨桂馨向严焕虎提出了分手。

    这给兴奋过头的严焕虎泼了一桶冰水,他气愤、后悔。他气愤的是他对杨桂馨付出了很多,却没有得到任何的回报。他后悔,后悔不该把价值不菲的金簪送给杨桂馨。

    他越想越不值,于是死磨硬套的将杨桂馨叫到了静园杂物室,先是哀求不要分手,可是杨桂馨心意已决。之后严焕虎要求杨桂馨将金簪归还,杨桂馨十分气愤,不但不愿意归还,而且嘲讽严焕虎不是男人,心眼小。

    严焕虎一气之下打了杨桂馨一巴掌,杨桂馨更加愤怒,哭着冲上来要打严焕虎,严焕虎用力一推,将杨桂馨推倒在床上,因为用力过猛,杨桂馨后脑磕在了床尾床沿上,流血不止,意识模糊。

    严焕虎此时杀心大起,索性将杨桂馨按在床上,用力掐其颈部,最终令杨桂馨窒息死亡。

    严焕虎杀人后,翻找了杨桂馨的包,但是并没有发现松竹梅金簪。

    严焕虎将杨桂馨的尸体装入塑料编织口袋中,在口袋中放入四块石头,用麻绳捆绑好袋口后,就将装尸体的袋子藏在杂物室的角落,准备夜深人静的时候进行沉尸。并开始清理作案现场,将带血的床铺卷在一起,也用麻绳捆绑,放在杂物室的角落。

    严焕虎联系了自己跑黑车的堂弟,帮他处理尸体。堂弟严广宽曾经因为故意伤人服过刑,所以胆子特别大,他提出,要处理尸体就得分尸,这样才不容易被侦破。

    于是趁着夜色,严焕虎、严广宽两人就把杨桂馨的尸体带回了严焕虎的家中,并由严广宽操刀,用一把菜刀砍下了杨桂馨的头颅。

    他们把杨桂馨的衣物扒光,重新放入塑料编制口袋,然后在严广宽的建议下,驱车前往甘宁镇甘宁河,并实施了沉尸。在沉尸时,严广宽又提议不要将头颅沉入甘宁河,而是沉入长江。

    沉尸后两人在一个偏僻的地方用事先准备的汽油焚烧了杨桂馨的衣物。

    在回来的路上,两人经过万州大桥,在桥中央将杨桂馨的头颅和手机扔进了长江。

    严焕虎回到家就冲洗了家中的卫生间。之后掸了一床新棉絮,并洗了带血的床单,将旧棉絮找了个偏僻的地方放火烧了。

    最后严焕虎辞职,并以六十万的价格将金簪卖掉,分给了堂弟严广宽三十万,自己逃亡到广西。

    当然,严焕虎和严广宽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并追缴了贩卖文物的账款。

    不过逝去的生命却是永远都不能再重来。

    殡仪馆内,杨老爷子看着脑袋是用纸糊的杨桂馨,哭得死去活来,这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场景让多少人潸然泪下。

    我心中感叹,大好的一对男女青年,或许本应成为一对令人艳羡的鸳鸯,为什么会落入如此的地步?

    这其中的根究还是那句话:万恶淫为首,金钱是万恶之本。
………………………………

第一百零四章 现世报(一)

    翻看微博,看见我在微博中写了一段话:儒家是以世俗的善恶伦理道德为价值取向,强调现世报应,报应的主体不是行为者本人,而是他的家庭和子孙后代,追求报应的终极目的是达到满足人生心理平衡和实现现实生活平等。

    我清晰的记得,这是两年前,侦破在同一天发生的两起杀人案件后,我留在微博上的一句感叹。

    那是在2014年的夏天,一大早我就接到老吕的电话,说是在新田镇附近发生了一起车祸,但是他觉得这起车祸很是蹊跷,让我过去看看。

    我到了车祸现场,这里距离新田镇只有不到五百米的距离,该路段的一边已经被警察封锁起来,留下一边让车辆通行。这条路段因为经常有重型卡车经过,所以路面情况很糟,只要有汽车经过,就会扬起尘土,加上此时正是炎热的夏季,导致现场环境比较恶劣。

    我知道这绝非是一起简单的车祸事故,如果仅仅只是车祸,那么应该是由交警部门处理,怎么会让老吕这个刑侦队长摊上事呢?

    我找到老吕,老吕此时正站在警戒线内和法医说着什么。他此时也看见了我,于是对法医说道:“把受害者的初步尸检给欧阳说一下。”

    法医说道:“死者男性,年龄在24…26岁之间,身高165公分,死亡时间在昨天晚上7点到9点之间。从表面上看他是被重型运载卡车碾压致死,但是在检查后发现,死者的致命伤是腹部的三处刀伤。而卡车碾压伤是在死者死亡以后造成的。”

    我皱眉点了点头,走到死者身边查看。死者倒在路边,双腿朝向路中央,头部朝向路边的田地。

    他的双腿明显被碾压过,而且碾压程度很强,肯定是经过的重装运载卡车造成的。他的上身穿着宝蓝色的运动体恤,腹部位置有大片的血迹。我蹲身检查,果然在他的腹部偏左的位置,有三处利器造成的伤口,伤口均在三厘米左右,应该是匕首之类的利器造成。

    他下身穿着黑色短裤,短裤上全是血迹,这些血显然是腹部渗出的血造成。

    他的小腿血肉模糊,但是脚上没有发现鞋子。我检查了他的脚掌,脚掌上有血污裹扎着灰尘,这些灰尘吸附得很紧,显然不是一般的扬尘粘在脚掌上,而是死者赤脚行走后留下的。

    由此可以判定,这里不是凶案第一现场。死者在腹部受伤后,赤脚走过一段路程,走到此处,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倒地。而双脚的碾压伤,应该是由于这段乡镇路上没有路灯,卡车在夜间行驶中无意间碾压的。但是现场并没有看见事故车辆,看来碾压到尸体的司机应该已经逃逸。

    这里距离新田镇不到五百米,我估计死者应该是从距离镇子更远的地方向这里移动的,于是沿着马路边沿向前走去。

    开始的五十米并没有发现血迹,我估计此时死者身上血液量已经很低,因此很难在前行的道路上再留下明显的血迹。

    继续往前寻找,开始出现点滴状的血迹,再往前走,出现褐色的血带,这应该是死者迈着沉重步伐,拖沓前行留下的痕迹。最后渐渐发现残缺的血脚印,可见这时候死者的出血量是很大的。

    顺着血迹走了四百多米,发现前方的血迹进入一条的岔道,这条岔道是单车道的村级公路。

    刚进入村级公路时有些坡度,我顺着这条村级公路前行,依然能找到断断续续的血迹。直走到一处橘林边,公路上的血迹才彻底消失。

    天气炎热,我已经满身是汗,索性脱掉上衣,光着膀子在这公路上寻找蛛丝马迹。我此时很是后悔,为什么没有提前准备一瓶矿泉水呢?

    虽然我此时是口干舌燥,但是我的大脑并没有因此而停止运转。

    我在橘林边的杂草中发现了血迹,一些植物的叶子上有早已干涸的血迹,而且带有血迹的杂草位置,有明显的人为踩踏痕迹。

    离开公路,我穿过这片杂草,进入橘林。在橘林中,我不但发现了血迹,还发现了散乱摆放的一双深蓝色拖鞋。在拖鞋的附近,有很凌乱的脚印,而且地面上有大量血迹。显然这里发生过搏斗。可以推断,搏斗的两人正是死者和凶手。

    我研究了一下凶手在现场留下的脚印,推测出是一名身高在175公分左右的男性。

    回到车祸现场时,死者的遗体已经运上了法医鉴定中心的汽车。我从老吕的警车上找到一瓶矿泉水,一口喝掉一半后,将老吕和几名现场勘察人员带到了橘林,并将我的推测一一向老吕汇报了。

    现场除了脚印和拖鞋,没有再发现凶器。

    之后,经过刑警的调查,查明了死者的身份。

    死者男性,名叫王珂鑫,25岁,籍贯重庆市万州区。他17岁的时候就外出务工,主要是在广东东莞一带的电子设备厂工作,今年过年返乡后就没再外出,而是赋闲在家。

    正当对王珂鑫的案件进行调查时,在上午十一点左右,又接到报警,说是在万州沪蓉线,龙都大道岔路口附近的路边花坛中,发现一具男尸。

    我和老吕又风风火火的赶往凶案现场。

    赶到现场时,事先赶到的警察同志正在设置警戒线。因为这条线是属于出城路,所以路上除了汽车,行人是极少的,因而没有形成围观局面。但是路过的车辆都会减缓车速,汽车上好奇的人们都会探头探脑的向案发现场张望,有的人还会拿出手机进行拍照。

    因为此时法医还未到达现场,所以我事先对尸体进行了初步的勘查。

    我首先确定,这里是抛尸现场。准确的说,并不是抛尸,而是将受了重伤的受害者抛弃在这里,可是因为受害者伤重,加上在这人烟稀少的地方,无人发现,所以导致不治身亡。

    我对此判断的依据是,死者曾经有挣扎的迹象,而且他想翻越花坛与公路间的钢铁护栏,护栏上还留着他的血手印,只是他受伤严重,所以并没有成功翻越。

    死者大约45岁左右,穿着白衬衣和灰色的夏季西裤,穿着一双黑色皮鞋。

    当我看到这双皮鞋时,心中咯噔一下,十分的震惊,因为这双皮鞋沾满了泥土。当然一双沾满了泥土的皮鞋并不会让我如此的震惊,令我震惊的是,这双鞋的尺码和鞋底纹路,与王珂鑫橘林案发现场的鞋印极为相似。不对,不是极为相似,我确定,橘林的鞋印,就是这双鞋留下的。而且根据鞋印推断出的身高,也与我面前的死者相符。

    难道杀害王珂鑫的凶手,就是我面前的这具尸体?当然,我认为是他在成为尸体前杀害了王珂鑫。因为我推断他的死亡时间是在昨天10点到11点之间。而两者的死亡时间差,恰好与从新田镇到这个路段吻合。

    我检查了死者的伤口,居然多达17处,而且多数是在肩部和手臂外侧,这些伤口多是匕首造成的刺击伤。头顶也有三处击砍伤,但是伤口不深,显然是凶手用匕首砍击头部造成,但是匕首的重量用以砍击,不足以对头部造成致命伤。

    死者的致命伤在右胸腔,这一刀很深,贯穿胸腔后肯定伤及了肺部。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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