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原始崛起-第3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商女,你说以后部落叫什么名儿好呢?”他与商女睡在其中一个木棒屋子中,另外一间睡着几个野人。
“我不知道,我以后还想回九黎去。”商女始终没有忘记回自己的部落。
对于这点,苏阳也很无奈,希望随着时间的推移,商女会淡了回去的心思吧。
关于新的部落名字,他也没想好,但必须要想几个作为参考,让长老们选中他喜欢的称呼,可是应该叫什么好呢,太拗口了不行,太难理解了不行,难听也不行……
“有饭氏!”这名好像不错,玩笑了,外面的原始人不知道饭是什么意思。还有时间慢慢想,睡觉了。
翌日醒来后,就招呼姜黎准备食物,典型的破坏规矩,但他留下了两个战士教导乱部落挖掘陷阱,就在里面的小山谷先实践,学会后就可以出去挖了。
为了防止相互之间中招,严禁在陷阱下面插尖刺,也不能在经常行走的道路附近挖掘。这样一来,就算谁掉下去了,同行的战士也可以帮忙拉上来,最多就是摔伤罢了。
“苏阳,你们还要去哪里?”
“野人的夏部落reads;。”他这是临时起意,天公作美,今儿暂时没有下雪,那么完全可以到野人部落去看看,他并不满足只谈下一个乱部落,如果可以,至少要把野人们拉进来结盟。
结盟也是比较好的选择,因为融合起来太困难了,绝非一朝一夕能做到,何况野人们培养小夏,这么多年来也一直**,一时半会适应不了与其他部落共同居住的生活。
“咻咻!”出来后他开弓七次,颗粒无收,不是偏了,就是慢了那么半拍。不过他也没有泄气,因为飞禽本来就不好射杀,这不是固定靶。
终于遇到了大型一些食草动物,可远远的就跑开了,他们也追不上,积雪严重影响了速度,同时他们想要潜伏到猎物近前,也非常困难。
一直沿着野人部落的方向出发,已经与小夏他们说好了,苏阳这边带了十四个人,算是控制在了野人们能接受的程度。
“如果有机会,活捉一些小野猪回去。”这是他最为看重的家畜,也能让他的阉割手艺有发挥的地方。反倒是野鸡,他暂时不打算养,鸡不如鸭啊!
养猪有一个很简单的窍门,只要给猪喂煮过的食物,就可以大大降低猪生病的概率,同样的,人也是如此。
谁知猪没等来,却意外的遇到了一头正在冬眠的熊,这下反倒尴尬了。
刚才是商女发现了树上的痕迹,判断可能是熊留下的,熊这种动物的领域意识也非常强,会在树上留下痕迹,以此警告同类踏进活动的领地,这点跟原始人的做法类似。
熊在冬天会躲在树洞、岩石缝隙,或是大石头下面冬眠,并且熊很聪明,会把头朝向洞外,还会弄乱洞外留下痕迹,所选的地方少风向阳,很是隐蔽。
但如果以为能在冬天去捡熊尸,那就大错特错了,熊的嗅觉与视力都非常好,如果察觉到危险,随时都可能醒来。
“有熊!”华容嗅着鼻子,靠近后她也闻到味儿了。
目测就在前面的某一块大石头下面,所以苏阳才会觉得尴尬,如果上前去猎杀吧,不一定打得过,若是就这么走了,又显得太怂了,好不容易遇到可以猎杀的目标,难道就这么一走了之?
一头熊的肉食可是非常多的,那张熊皮的价值也非常高,再说现在不解决,以后还是可能在林子里遇到这头熊。
“我先去看看。”春出声说道。
苏阳也想碰碰运气,万一是大熊猫呢?又或是黑熊,那么完全可以过去捡熊了。
春随后小心的潜伏了过来,没敢靠太近,以免突然把熊惊醒。没过多久回来后直摇头,指着苏阳的豹皮说:“是这种皮毛的大熊。”
“难道是棕熊?”苏阳打了个寒颤,马上举起手示意大家撤退,拿不下啊。棕熊相当恐怖,雄性的体重能过千斤,又肥又壮又高大,一对爪子强劲有力,而且棕熊还能跑得起来。
他们这十几个人,如果与棕熊发生冲突,很可能第一时间就会被冲散,会要人命的。
“这地方先记下来,回头等集结了人手再来收拾它。”这不是场面话,只是不打没有把握的丈,对付正在冬眠的棕熊,或许可以利用陷阱,这事得从长计议了。
长出了一口气,熊没捡到,差点把他吓到了,随后加快点速度,到了他不想再去的那个野人遗迹山洞。那地方确实是野人们早期的居住地,后来成了祭祀场所,再到后面就封住不用了。但这事已经是很多很多年以前了,久到野人们无法用语言表达出年限。
………………………………
第110章 花果山
“走吧小夏,那里不用去,石刻我都已经记下了。”他是坚决不会在爬进再了,里面太吓人了。
最终小夏并没有进去,因为除了她与苏阳,其余人只能在外面等着,这天气不能在一个地方久留。
已经进入野人们的领地范围,见到了被积雪所掩盖的盐泉,冬天是指望不上了,但明年还得开采盐矿,算一算其实人手是不够用的,除了想办法用物资换人口,此外就只有改良生产工具了。
天真的太冷了,在经过一处崖壁的时候,赶紧去躲躲,同时也烧点柴火暖暖身子,带着一些木炭可用。
“小夏,到你们那里还有多远?”他搓着双手,哈出雾气,已经有些扛不住了,果然是自讨苦吃,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这么远。”小夏双手比划着,说了等于白说。
苏阳自己认路的本领还算不错,只是这白雪茫茫,瞬间没了方向感,只知道走啊走啊,过了一座座山,枯燥冰冷,想回去来不及,往前走又不知还有多久才到,这时候真的需要望梅止渴。
“到了。”一个野人高兴的叫唤。
“谁,快扶我一把。”苏阳差点扑倒,这是累的,毕竟身体还小。
然后商女就背着他上路了,羡煞旁人,或许童养媳这个概念就此展开,连后世的帝王也屡屡中招。
当走过一片密林之后,野人的居住地豁然出现在眼前,这竟然是一座有瀑布的山,怪石嶙峋,果木奇多,鸟语花香,这时节都开着一种小碗大的白色花朵,散发着阵阵茶花的香味。
当得知野人居住山顶瀑布后面的山洞中时,苏阳实在忍不住爆了粗口,“我靠,怎么感觉像是到了花果山水帘洞啊!”
众人脚下未停,跟着几个野人往上攀爬,苏阳那是四处张望,正在寻找传说中的灵石,也就是孕育出了孙大圣的那块补天石边角料,结果自然是没有发现,这世上有瀑布的地方多了去了,哪里有那么巧合,何况根本就没有孙大圣好不好。
本来是找石头,结果发现了桃子树与梨子树,当然现在还不敢确定,因为叶子掉光了,仅凭树干也只能是猜测。但如果是真的呢,那么等到明年夏秋时,他就能上演一出“苏阳让梨”的好戏了,让族人们传唱出去,以后就没孔融什么事了。回头再忍痛砸一次缸,称一下猛犸象的重量……好吧,做人还是应该阳光一点,好歹给后人留点成名的机会不是。
“呜呜呜!”野人嚎叫起来,提醒族人们有人来了。
这种呜呜的音节能表达出好几种不同的情绪,苏阳已经能分辨出来,现在这种是表示友好。
他们顺着往上走,中间有一条小溪流,水源是从上面瀑布流下来的,现在也还没有断流,只是水变得很小了。
转眼到了山上,已经聚集了很多野人,其中领头的那个最为壮实,战斗力也很恐怖,上次这位大野人来岩石时就已经显露出来了,但大野人不是首领,仅仅只是狩猎时的带头人,在野人部落地位最高的只有小野人,小夏也是唯一脸庞上没有伤疤的野人。
“呜啦呜啦!”苏阳先声夺人,然后用野人语说道:“作为岩石部落的我,今天没有恶意的到来,是为了尽快搞清楚石刻,帮助这样迷途中的你们和她,小夏。”好吧,这野人的语法着实怪异,不过适应过后,也说得蛮爽的,证明他颇有语言天赋,若早知如此,当初读书时英语又何必那么烂呢reads;。
结果他说了这么多,大野人只是一声咆哮就表达了可以到来,不欢迎也不排斥。
但这已经是一个好的开始了,苏阳连忙叫队伍跟着野人,他们绕过了水流很小的瀑布,这个瀑布不算高,下面的水塘也不大,绕过之后就出现了一个很大的洞穴,本以为会很潮湿,其实不然。
瀑布的水流也很奇怪,仿佛是从山腹中涌到了山顶冒出来的,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这么多水源,冬天都没断流。或许正因为如此,才会冲刷出那么多的狗头金吧,他才不会说是为了黄金而来,这只是顺带。
野人不出所料,过的是群居生活,甚至之前还是真正的茹毛饮血,而现在多了三个陶,洞里也点燃了火堆,这还得归功于苏阳,是他间接点燃了野人的文明之火。
甚至他在这里见到了芦苇,很有可能也是模仿他们采集的,除此之外,物资方面,有很多果子,但其中一些已经发霉了;有块茎,混合着泥土堆放在一起,其中一些也开始腐烂甚至发芽。再有,他看见了两头死去的野兽,就这么放在石台上,同样散发着变质的腐烂味道,这生活条件,真的太过艰苦。
但是野人确实有两大背篓的狗头金,就堆放在一个石台上面,还有很多奇奇怪怪天然的石料,打磨过的石器也不少,在这里他还见到了很多的骨器,用野兽的骨头打造,比外面部落的要更精良,品种也更多。
还有一具明显是剑齿虎的骨架也保存完好,或许是一种象征吧!
揭开了神秘面纱后,野人的文明与生活状况,几乎完全暴露在了他眼前,以及人口数量,比他猜测的要多好多,粗略数了数,已经有近百人了,多出来的四十多人,大部分是孩童与孕妇,以及几个老人。
也就是说,有五十多个成年野人可以在外面活动,真算起来,比岩石部落的战士还要多。
这个山洞的峭壁上也有很多石刻,他见到了一种特殊占卜之物,竟然是一种中指长的黑豆角,靠手扔出来,然后根据豆角的正反面来判断吉凶,这有点类似于周易占卜六爻雏形了,也可以说周易六十四卦源于八卦,而八卦只有三个爻。
当然,占卜最开始应该是分阴阳,周易好像是用的梅花易数什么的,苏阳也是被动了解到一些皮毛,这还是因为经常被杀猪匠拉去喝酒,在酒桌上听到的皮毛信息。
不过他现在记忆力强悍,如果找时间详细整理一下脑海中关于河图洛书、八卦、天干地支、堪舆什么的资料,没准能弄出一个残缺版的占卜算命脉络。
也可以说占卜这些就是迷信,但起源确实是从原始部落开始,原始人寻找的这些居住地,每一个都能算是藏风聚气之地,符合风水堪舆理论。
摇了摇头,再想下去就真的要迷信了,但其实可以用在新部落的建设上面,醉了,要醉了,赶紧打住。
可突然,小夏抓起三个黑豆角的壳,已经破成两半,算是半个豆角那种,然后小夏嘴里念着奇特的话语,把豆角往石台上一扔,三个豆角都是正面朝上,挺巧的。
“大吉!”小夏嘴里冒出了部落语,这是跟玛祖学到的占卜发音。
苏阳心说,别搞得这么神秘好不好,扔个豆角,烧烧兽骨,他分分钟就可以学会,至于说是吉是凶,还不是占卜者随便说。
但如果占卜出来是大吉,也不妨信一信,他这是典型的信好不信坏。占卜到吉祥,他就是天命所归,本该如此;占卜到凶兆,他就自己洗脑认为是迷信,别当真。
“呜呜呜!”至少这时野人们信了,认为苏阳他们到来是大吉之兆,马上改变态度,热情了起来。
………………………………
第111章 皂角
“巫!”小夏指着豆角,又指了指竹筒。
苏阳理解为巫会占卜,这个是正常的,至于说占卜结果的公正性以及准确度,那就难以分清楚了,信则灵,不信则无。
反倒是这个黑豆角,等等,怎么看着像是皂角呢?
我靠,不会这么灵验吧?这才刚占卜出大吉,转眼他就找到皂角了,不科学啊!
“小夏,这种豆角还有吗?”简单的交流已经不是问题了,即便双方有时候听不懂,连蒙带猜也能理解个大概。
“有,还有呢。”小夏说着就转身跑角落里抓出了一大把。
苏阳顿时激动了,是不是皂角,试过就知道了,他之前虽然没有见过实物,可是早年洗头甚至是洗衣服就是用的这个东东,对那股子气味很熟悉。
而且对于怎么处理豆子,倒是有经验,无论是大豆、雪豆、红豆、绿豆等等,若是想用来煮着吃或是用来烧肉吃,都需要经过提前浸泡。
此时,他就用把豆角放进了陶罐中,从瀑布那里接上水,不泡不行,这豆角很硬,已经晾干了。
但也不能这么干等着,“帕布,给我砸烂。”
当即帕布老实执行了他的命令,用斧背敲扁了几个豆角,最终又用尖石头戳,弄了个稀烂。
还没等苏阳上前去闻,华容就已经叫道:“好闻,我闻着舒服,这个豆角是可以吃的吗?”
“这个,好像不能吧!”他实在无法把洗发水与吃食联系到一起,但是吃一点应该没关系吧,就当洗个胃,玩笑了,皂角好像也算是中药,具体他不清楚,所以最好还是不要吃了。
这个味已经可以确定,发了真的发了,终于可以洗个头了,还可以把皂角洗发水拿到墟市上去贩卖,顺便抢注个商标,就叫苏菲,你值得拥有。
他实在迫不及待,把刚刚泡在陶罐里的豆角又捞了出来,连带剩余的几捧豆角一起给砸了,野人他不好指挥,但是带领的战士们却没问题。
一时间,他们这群人便砰砰砰地砸起皂角来,他反复嘱咐吃不得只能闻,最终还是发现华容有偷尝,这应该不会闹肚子吧。
野人们不解的看着,倒也没有干涉,这大冷天的,都卷缩着取暖,但也有一小撮野人被香味所吸引。一起过来的,除了小夏之外的那四个野人也是全程都跟着,甚至还帮忙砸,这算是苏阳的功劳了,短时间内做到了初步同化。但这完全归功于他的个人魅力,无法大范围复制。
等砸好之后,他把这些皂角纤维全刮进了陶罐中,捣鼓均匀,跟着拿出一个筲箕,形状有点似龟壳,是用细竹条编织的,主要作用是用来沥米,也就是把煮过的米饭过滤出来留在筲箕中,米汤自然就漏下去了。
现在用来过滤皂角正好合适,至少可以把里面的纤维留下,但在过滤前,他忽然又改变了想法,直接把陶罐加热开煮,等到皂角水开始冒气泡后就停了下来,水差不多快沸腾了reads;。
慢慢等到冷却后在来过滤,反正冬天冷得快,最后就得到了琥珀色的皂角水,闻起来就是那个味,这是用来洗头,所以无需有顾虑。
“苏阳,你弄这个到底干什么的?”商女蹲在一边,心想不能吃,煮来干嘛啊。
“马上你就知道了,大家用陶罐烧水,记得要清水。”
他卖了个关子,主要是说破了之后怕被嘘,他这是要直播怎么洗头啊,溜溜溜!
戴着的斗笠早就取下了,但头上还戴着一个类似光头强的那种地主狗皮帽,摘掉之后,一头乱发不忍直视,若非天气冷,早就痒的不行了。
“大家看好了,我要开始了。”
豹子皮先脱下,主要是手伸不出来,弄湿了也不好。换了身短衣短袖,用了三个陶,等水温兑好之后,开洗了,先把头发弄湿,然后先抹上一点煮好的皂角水,顿时清香味继续弥漫看来,至于说泡沫乱飞的场面,这个真没有,可能浓度不够吧,也可能头发太乱了,都抹不开。
苏阳不停地抓挠着头皮,爽翻了,跟着把头发清洗了一下,水挤一挤,再次舀了皂角水抹在头上,这一次就有泡沫了。
就这样他直播单独洗头的正确方式,可完了后头上倒是清爽了,却冷得不行,没有热吹风啊,这么关键的事都给忘了,赶紧披上豹皮去烤火。
“大家都明白了吧,这个是用来洗头的,还可以用来洗澡,洗任何东西。”
他能预估皂角水肯定会流行起来,这是人类的天性,即便也野兽都知道梳理自己的皮毛。事实也是如此,当即商女就要求洗头,小夏也是蠢蠢欲动,咕咕的着急了不知道该怎么说。
苏阳一笑,再次用陶罐煮热水,然后指导两女怎么洗头,本来是可以用仰躺着洗头的方式,可那个太高级了,还是等他往后先体验一下再说吧,没准可以培养出几个洗头妹,这也算是一门手艺了。
“好好好。”商女坐在火堆旁,一边用手指梳理着洗过的长发,润顺飘逸清爽,让人心情愉悦。
小夏甩着头,飞溅出小水珠,故意把头发浓发,然后又用手抓一抓就好了,自己玩着头发呢。
这让苏阳觉得可以打磨梳子了,以前不用,是因为头发根本就梳不动,现在这不是有了皂角吗,情况就变得不一样了,往后部落走出去的都有一头飘逸的长发,档次立马就不同了。
实打实的效果出来了,大家都坐不住了,有不怕死的,直接用冷水就开洗,因为水温太低,皂角都抹不开,结果当白洗了,冻得直哆嗦,倒把苏阳给吓到了,别洗出了安全事故,影响他创立部落国际洗发水品牌啊!
“大吉!”小夏甜甜的念道。
“树上的皂角还有多少?”他搞不清皂角成熟的季节,绝对不是冬天,但这才刚入冬不是很久,树上肯定留下了不少。
“很多很多。”小夏伸手指着一个方向,在那里有一片皂角树。
苏阳双眼放光,念叨着要发,这下有了皂角之后,之前采摘的山茶籽就可以全部用来榨油了,只需要拿出一点混合进皂角水中就行,洗头效果应该会更好。另外还有煮皂角水的火候温度,也要多试几次,争取达到最佳效果。
“给大家一个任务,明天去把树上的皂角全部采摘回来。”他兴奋地搓着手,然后让小夏再占卜一次,算算明日的运势如何。好吧,接连几次立竿见影的大吉大利,让他都变得有些迷信起来了。
………………………………
第112章 拒马
再次占卜,然而就没有那么好运了,只得出一个中等卦象,倒也能勉强接受,所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努力把事情做到最好,才是王道。
天色暗淡下来,野人有三个陶,他带了十个陶过来,他与十四个战士以及商女的标配就是八个陶,四个野人两个陶,小夏随他吃。
幸好来之前有先见之明,在乱部落借了些盐、腊肉还有咸鱼,不然就这边的腐食,他真的无福消受。
食物还要煮上好一会,他又忍不住把玩那块狗头金,越看越喜欢。黄金的密度是水的十九倍还多,一瓶矿泉水的重量粗略算一斤重,也就是说同体积矿泉水瓶大的一块黄金,重达十九斤多,所以黄金真的太重了,如果打造一柄纯金的双刃战斧,狼牙棒什么的,只能当摆设。况且黄金太软了,很容易折断变形。而铜的密度不到水的九倍,相比黄金来说,轻便了不止一倍。
“野人大哥,你叫什么?”苏阳递了个陶罐过去,里面炖了腊肉。眼前这位大野人很是恐怖,不会弱于任何人。
“布,夏布。”大野人有些惜字如金,其实是有些口吃,连野人自己的语言都说不好。
“我叫苏阳,你可以叫我苏。等我走的时候会把这些陶留下,礼尚往来,你送我与猪,我赠你与陶。”他一阵瞎侃,好生秀了一把野人语,没准他能成为远古时期的语言大师。
不得不说他很有交际能力,很快就摸准了大野人夏布的脾性,关系渐渐熟络了起来。他是有前科的,想妈祖她老人家一直想收服帕布而不可得,结果现在帕布成他的心腹。
并且当野人们发现苏阳也能四肢着地奔跑时,明显能感觉到所有野人都变得热情了,甚至有野人主动与他说话交流。
这就是行为上的同化,好比现在社会,大家都在撸啊撸,你却在闷头玩扫雷,肯定玩不到一块。
“吼!”夏布一声大吼,竟然亲自教导苏阳正确的发力方式,还没别说,让他有一种茅厕顿开的感觉,扑起来时爆发力更强了,他学习野人本来就是为了增强战斗力,走的是奇招。
“厉害!”苏阳翘起了大拇指夸赞,让夏布很是高兴。
夏布因为天生口吃,虽然战力破表,但与族人们有些疏远,平时的交流很少,现在遇到苏阳这个话痨,又能感受到苏阳发自内心的夸赞,顿时觉得苏阳这人很不错,难怪能头戴角饰,指挥成年战士。
天黑了,夏布喜欢上了腊肉,相当于吃了盐之后,身体更有力量。
苏阳没有乘机谈联盟的事,一回生二回熟,机会总会来的。翌日大家一起出动,前去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