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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崛起-第8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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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加上苏阳手持白矛,带领他们猎到猛犸象,可保安然度过冬季,还有正在开垦的土地,等明年种上稻谷后,至少不用在担心有人饿死了。

    “苏,苏,苏!”战士们自发接连三声大吼,以此来表达对于苏阳的拥戴。

    “好了,大家赶紧把大象肉分解出来带回部落,明年一早还要送一些到有熊氏去。”倒不是他要把肉食往那边带,而是白矛这边的盐不足以腌制三头猛犸象。

    若是不腌制,肉就无法储存,所以现在还得抢时间。

    可现在面对猛犸象,处理起来相当麻烦,三头加起来有二十多吨,哪怕每人带两百斤走,都还有剩余。所以唯有去内脏,当然一些精华内脏还是会保留下来。

    大翔小泳就不要了,仅是这两个部分,估计就是一大堆了。并且会被其它动物争夺吃光。

    “箬笠,白矛这里就交给你了,明天一早我就走!”算算日子差不多了,早点做准备。他在这片山林生活了一年多,也是该走出去看看。(未完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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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章 在路上

    。熏肉的植物选材也很重要,比如稻草的烟雾浓,却不能用来熏肉,毒性太大了。

    “篝火点燃,今夜肉食不限量。”随着苏阳一声大吼,盛大欢闹开始了,可惜缺了酒。

    有了稻谷之后,其实已经可以酿酒,剩下的酒糟用来喂家畜也不错,但想想又觉得太浪费了,再说喝酒误事,还是在等等吧,反正他还没成年,酒喝多了也不好。

    “各位长老,现在我代替有熊氏大长老宣布,今后箬笠与白矛长老共同治理这里,有熊氏即是白矛,白矛即是有熊氏。”表明上看算是合并,其实需要时间,正好有秋冬的缓冲,在没有食物压力下,他相信箬笠可以管理好这里。

    接下来就是箬笠说了几句话,便说明她暂时接过分配权,当然是在苏阳离开的这段时间。

    而苏阳也暴露了自己的行程,要去牛头部落,或会学巫,即便他不会,小夏也会在外面学巫。加上小夏本来是野人部落之主,有熊氏的长老之一,前途无量啊,被长老们纷纷看好。

    这就叫生得好,不如生得好。华夏的语言博大精深,同样的话,连起来又不一样的解释。是说他在努力,也敌不过女儿身。

    胡吃海喝了一场,迷迷糊糊的靠在稻草上睡着了,环境育人,现在他打哪儿都能睡得着,不行,是时候打造闺房了。

    一觉醒来,已在路上,都已经进入山林了,他竟是被抬着睡了两个小时,被卖了都不知道啊,这警觉性太差。

    同行的队伍有两百人,各个都挑着肉食,长矛当作了扁担,基本上这些战士从记事起,就没有过这么大的收获,场面实在壮观。

    有了这么多肉,有熊氏那边也会平衡了,这叫能共患难,也能共富贵。

    就是肉太多,严重影响了赶路,所以才会天不见亮便出发,恐怕要到夜里才能到达,风伯与春带着十来个人,先一步跑了,到有熊氏去报喜,并让那边的人来接应。

    一路走走停停,肯定需要休息,到了下午才走到此前落日联盟的范围,这里恰好有一个部落之前没跟着跑路,也就是没有合并。而苏阳又打算在这一片兴建新的居住地,或者说,他依旧没放弃自己建墟市,这地方就是个很好的位置。

    对于其他五个部落联盟来说,有盐氏反倒距离这里最远,正好,他明年打算大量出盐,就让有盐氏自给自足吧。

    甚至,这最后一次赶墟他就要出盐了,并且会传播腌肉的方法,等赶墟之后他才会出发去牛头部落。当然这只是设想,未必会去,具体等回到部落,看一下还剩多少盐,若是用光了,也没法交易。

    “大家在这里休息,烤肉吃。”来时扛着稻草,回去扛着肉,这笔买卖划算。

    依旧是任性吃,但接下来还要赶路,所以不能吃太饱。猛犸象的肉,怎么说呢,多吃几次就能品尝出不一样的味道,很不错,也只有在这原始时期才能吃到。

    他用烤牛排的方式,给自己烤了一大块肉,七成熟的,属于大众口味,撒了盐与花椒,有盐有味。

    他其实很像找到葱姜蒜,有其中一种就好。传说在印度那边是不能吃葱蒜的,不然会被赶出城去,不过吃姜就没问题,这还是佛祖出世时期的事。而在当时的中原,就没问题了,葱姜蒜都可以。

    反推过来,这原始时期应该可以找到葱姜蒜吧,毕竟他连韭菜都已经找到了。还有他的怨念辣椒、甘蔗等物。

    如果找到甘蔗类的植物,或会改变饮食习惯,就不说白糖了,熬出红糖来完全不是问题。

    还有甘蔗的一种,禾本科,名为高粱,即可以把杆子当作甘蔗来吃,又可以把结出来的高粱加工成高粱米,也被称为蜀黍,同时高粱也能酿酒啊。

    想要的东西太多,然而这片山地与丘陵,他几乎都去过了,并未发现或是听说,好在外面还有更广阔的空间在等着他。

    “苏,有人来了。”在外围职守的战士跑来汇报道。

    ps:明儿开始,下定决心三更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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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0章 出发,牛头

    。

    队伍又休息了片刻,这才继续上路,约莫一个小时后,遇到了有熊氏过来接应的人群,肉食被分担之后,总算在入夜前赶了回去。

    如此多的猛犸象肉,对于有熊氏来说,也是超级大馅饼,没有理由不欢呼,但随之而来的就是要连夜腌制完这些肉食,不然恐怕会放坏的。

    当然,也让族人们大吃了一场,每个人都能饱食象肉,不由觉得丘陵那地方也没那么差劲,至少丛林里面难以见到猛犸象。倒不是绝对没有,只是这片山林极少见。

    因为风伯与春,提前回来通知,盐场那边又送了一次盐回来,每日的出盐量已经达到了六七十斤,投入了三百人。放到现代,盐老板早就倒闭无数次了,并且欠债无数,但在原始时期,却是一笔巨额财富。

    不过虽然每日产量很高,但在之前苏阳已经把库存送到了白矛,如今手头也只有七百斤左右,加上部落中的剩余,也只够腌制带回来的猛犸象肉,所以他想拿盐去赶墟的事,恐怕来不及了。

    忙活了大半夜,终于把象肉处理完,第二天一早,帕布带着一百多人又返回白矛,同时带了不少陶器以及一些大盐,顺带着一些有熊氏独有的物资。

    这下,两边的资源虽然不能说平衡,但都有了度过冬季的基础,足以活命。

    也正是这天,苏阳的玛母分娩,诞下了一个男婴,皮肤暗黑色,小脸皱巴巴的,看起来很丑,不过这是正常的,长大一点就好了。现代小孩出生好像是红紫色,有点差别。

    他本来以为会是个女婴,结果还是男婴,对于多了一个弟弟,苏阳还是很高兴的,不过小家伙还没睁眼,除了睡就是吃,所以只是抱了抱就放下了。

    “墩墩,以后他就叫丑丑。”容氏实在不会起名,大的刚解脱,小的又中招。

    “叫丑丑好,大点在改名。”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他现在也没了后顾之忧,父母安好,奶奶掌权,部落富足,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去年大概也是这个时候,最后一次赶墟时,玛祖带着大丫与冬冬前往牛头部落,而他去赶墟了。

    今年却换了一下,老人赶墟,他外出。没错,他不打算去墟市了,却让玛祖与各部落谈交易,有熊氏还可以拿出不少好东西,即便是大盐,现在没存货,冬季前也能有剩余。

    另外,他挑了一个小队伍外出,其实就是弓箭队与九黎小队,外加夏布、六胞胎。没骑魁牛出去,担心被牛头部落强换了去,匹夫无罪怀璧有罪。

    除此之外,小夏当然要跟着一起去,他还带上了祝融与共工,让俩孩子去长长见识。

    结果姜黎要与他同行,想到外面去看看,也有照顾几个孩子的意思,有熊氏又挑出了三个女孩去学巫,分别来自之前不同的氏族部落。

    天狼、东山、以及火部落各占了一个名额,只因这三个女孩相对来说最聪明,也懂事。

    有了这三个名额,算是照顾到了有熊氏前后三次合并部落,让内部更加团结起来。

    去的人多,要准备的物资自然也多了,因为很可能会转道去九黎,所以冬季应该赶不回来,肯定需要把东西带齐。

    同时他还要做很多安排,之前忘记给箬笠交代的,可以通过风伯传话,争取做到他回来时,部落比以前更加强大,也不枉他这一年多来励精图治,打下的大好局面。

    一切准备妥当后,一大早,两支队伍出发了,一支去赶墟,一支去牛头部落。

    苏阳这边的队伍足有八十人,相当于别人一个部落出行了,浩浩荡荡的,还牵了一条红狼,快速消失在丛林中。

    不过才走了不到半个小时,他便让队伍放慢脚步,无需赶时间,慢慢来。他这次外出,也想找到更多可以吃的植物,便更不用心急。

    从有熊氏到牛头部落,轻装上阵,大概要走五天,欲速则不达。

    他左右看了看,当初十二颗莲子,他独自吃了七颗,小夏与商女各吃了一颗,祝融与共工各吃了一颗,最后一颗给夏布吃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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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1章 石灰石

    。”有个弓箭手兴奋的跑了回来,手里拿着两根人参。

    没错,看起来真的是,但他已经吃成了专家,拿过手一闻就知是假货,可为毛看起来太过逼真,几乎都分辨不出来了,这应该是“商陆”,是一种植物兽药,用来治水肿的,因为处理不好就有毒,所以很少给人服用,最多就是外敷。

    等他见到这种根须的株苗后,更加确定就是商陆,好吧,白高兴了一场,不过也值得鼓励。

    干脆来点现实的,但凡发现了他觉得有意思的东西,无论是否真的有用,都会直接奖赏一块肉或是别的什么,主要是起到奖励的仪式。

    现在都出来了,他的队伍他说了算,大家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因为就连箬笠在外面也时常破坏分配法则,都是学自苏阳的做法。

    然而他虽然奖励了很多东西出去,却没发现真正有价值之物,或许与他主观上的判断有差别。他需要的不是零嘴,而是真正能给整个部落带来变化的好东西,这点谈何容易。

    想想今年,忙活了一整年,最后却靠猛犸象来过冬,也幸好猛犸象出来救市,不然冬天就难熬了。

    他猜测,恐怕后世考古会发现很多象牙吧,这都是饿肚子惹的,谁让大象的吨位摆在那里,不吃它吃谁。

    不过虽然找不到高标准的东西,但这个季节,想在山林中填饱肚子还是不成问题,难题是在于后面的冬季。反正现在部落有吃的,不用去担心,那就放心外出,全当一次有准备的旅行。

    “啊,我要这铁棒有何用。啊,我有这变化又如何!”

    好吧,虽然拿着白矛,但却不是悟空,这也不是取经,可同样危险,出发前玛祖就多次告诫,千万不能大意。这一路过去,都是穷山恶水,并不适合人类居住,可还是有一些部落在其中。

    那些部落很不好说话,但只要不主动招惹,也可放心过去。另外,因为环境的原因,路途中的部落很爱迁徙,动不动就换地方居住,就跟猩猩似的,并没有固定的住所。

    却又不是游牧民族,因为这是山地,只能说物资缺乏,不得不搬迁。

    相对来说,他们反倒是文明人了,而那些迁徙的部落又非野人,恐怕等苏阳接触过,才能真正知道是怎么回事。

    下午时,他们已经出了天狼的地域,沿着靠近小河部落那边的方向,斜着往前走。队伍中有之前去过牛头部落的战士,也即是岩石部落的老战士了,再说九黎战士也大概知道牛头部落的位置,所以不用担心会迷路。

    很快,他就见识到什么是穷山恶水,原本还算平坦的山林,忽然间就变得陡峭起来,山势险峻,根本就没路可走。

    所见的树木都是那种不成材的,低矮歪曲,地面杂草丛生,荆棘遍地,经过一年的生长,简直太不理想了,这岂不是说,还要他们自己开路?

    战士们倒是早就有所准备,纷纷拿出长矛舞动起来,清理出可供人前行的道路,可还是太难走了,每一步都得注意脚下。

    至于什么果树,吃的啊,暂时没见着。也没有食草动物满山跑的场面,这前后转变,真的是太大了。

    并且越是往前,海拔随之增高,感觉气候也变冷了不少,这晚上湿气肯定很重,这真的能算是游玩吗?不如归去。

    当然了,贵在坚持,这点困难不算什么,又不用他亲自动手开路,花了三个小时吧,总共走出没有五公里远,太操蛋了。

    但突然间他惊喜起来,因为在这座山上发现了石灰石,这种石头颜色显眼,一眼就能分辨出来,更何况他在水泥厂呆过,盖因那个水泥厂濒临倒闭,厂老板转行办猪场。

    扯这些太远,他当即就让战士们刨出很多石灰石,惊喜的发现,这座山甚至是这一片山过去,都含有大量的石灰石,这下发达了。

    ps:今天三更没杀出来,明天就四更,为毛最近天这么热!(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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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2章 龙鳅

    。

    “苏,鱼虾很多!”共工很兴奋,他本来就在大河边长大,喜欢抓水里的东西。

    “我看看。”因为走的急,有熊氏那边还没有大规模的捕捞,赶了一天的路,能吃上河鲜自然最好了。

    入目所见,共工的竹篓中装着不少两指宽的无鳞白鱼,其实是有鳞,但是太细了。还有黑背的大虾,很大只,第一次见。另外还有小鱼小虾,有口福了。

    当即便让更多的人捕捞,用竹篓就行,若有大鱼在用网,大家干劲十足。

    苏阳也没闲着,在小溪边上查看,很快找到泥土较软的地方,这种环境与田泥差不多,说不定会有黄鳝泥鳅之类的,之前还没真没抓到过,但不代表没有。此外,没准能摸到甲鱼什么的大补之物。

    带出来的那条红狼也在河边嗅着,鱼腥味让他兴奋,狗也是吃鱼的,可以消化小鱼的刺,甚至大鱼的刺都能吃下肚。

    “真的有洞!”他发现泥土上面有小洞口,若是在现代,就可以把一根手指钻进去,顺着洞里的轨迹直达底部,往往就能抓到泥鳅或是黄鳝了。

    螃蟹也会打洞,但是那个洞很大,泥鳅与黄鳝的洞看似差不多,有经验的就能分辨出来,一个的洞口要扁些,一个要圆一些,且更小。

    动了动手指,最终还是把共工给叫了过来,万一摸到什么咬人的东西,至少不是他受伤。

    “共工,你这样,这样。听懂了吗?”

    “懂了。”共工果然是好孩子,立即把一根手指钻了进去,很快,整个手都陷进了泥中,猛然一下拉出,指间夹着一条金黄色的东西。

    “快,扔到岸上。”

    苏阳激动无比,这可能是抓到鳝鱼之类的,可等他看过之后,却怎么觉得抓到的是泥鳅呢?

    黄鳝与泥鳅的差别很大,但往往是共生,相对来说泥鳅更多,黄鳝要少一些。可是泥鳅一般是青黄色或是灰褐色,但眼前这条不同,通体金黄,嘴边四对胡须,眼珠子是黑色的。

    抓在手里虽然挣扎得厉害,却不会咬人,看尾巴与身形,确实是泥鳅。

    金色的泥鳅,这莫非是龙鳅?

    不管了先装进陶罐里,又让共工接着抓,等到天看不见时,已经抓了十几条,全是这种金色的泥鳅,不知味道如何。

    借着火光,用兽医小刀迅速划破龙鳅的肚子,是按在木头上的,高手都是这般处理内脏,拉一刀刮一刀就全干净了。

    其它的小鱼无需去内脏,直接下油锅炸,油是猛犸象的油脂,相当于是煎鱼,可以把鱼刺煎酥咬来吃掉。

    黑背大虾处理起来也简单,直接把头扭掉,拉出一挂细肠,再把虾腹洗干净就可以。

    另外熬了一锅鱼汤,把肉煮烂只要汤,放少盐便是美味,其实也有点腥味,但吃的就是这种原生态。

    大虾也是用清汤煮了,因为没有调料,最简单的烹饪就是蒸煮,而煮要快一些,汤里面放一些花椒可以压住腥味,暂时还没找到胡椒等调味料。

    最后是十几条龙鳅,他用了一种更加原生态的做法,抓了一把干燥的河沙,里面混上带来的腌野菜,然后把龙鳅放进去翻炒,与炒花生、瓜子的办法差不多。

    “姜黎,你来帮我一起这样炒着。”他找了个好帮手,自己却先吃起别的东西,饿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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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3章 村落

    小煎鱼的味道很好,酥脆香鲜,他一口气能吃十几尾,连带鱼肚中的内脏苦胆一起吃了,营养价值高!

    至于说鱼蛋什么的,现在加工不出来,也太麻烦。能有此时的烹饪水准,这在原始时期,都已经很难得。也不知大海在哪里,山的那边,还是山的那边。

    吃了小煎鱼,又吃大虾,白水煮虾无蘸水,用大虾就鸡蛋也挺不错的,从陶罐里捞出来后就开始剥壳,里面红白的虾肉让人垂涎欲滴,蘸着盐粒吃,很爽,有点生鱼片的感觉。

    有些人会不喜欢虾的味道,而且说实话淡水虾其实很脏的,仔细看腹部,就跟虫子似的,一对大钳子毫无用处,不能吃。

    但是虾肉属于高蛋白,对于在外赶路的人来说,可以很好的补充消耗的体力。

    “来,小夏,吃一个。”他撕下一半虾肉喂给了小野人,后者一吃便喜欢上了这种味道,相对来说,女孩子好像更喜欢吃虾。

    只要他动筷子了,也意味着其余人可以开吃,战士们也都习惯如此,所以这下他挑选出行队伍中,那场面争先恐后的,硬是从五十个战士,增加到了七十人。

    不过这次出行,更像是在野外冒险,未知的旅途。倘若是在现代,不敢说漫天遍野可以找到吃的,但菜地还是很多,只要不怕吃坏了肚子,绝对饿不着。并且很容易找到农户,只要肯出钱,处处都是农家乐。

    而在原始时期,唯有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偏偏大家的食量大,不能单纯的舔点蜂蜜,吃两枚不够塞牙缝的鸟蛋,摘点叶子泡茶什么的就能抗饿。

    不仅要吃好,还得吃饱,他作为领队,其实压力还是很大的。

    品尝过鱼汤之后,寒气一扫而空,全身都是暖烘烘的,这时期的东西全程无污染,放心吃。

    把玩了一下石灰石,用石灰泡出的水是可以喝的,且还有药用价值。同时可以用于烹饪,比如用石灰加米浆,可以制成解暑的小吃凉虾;用石灰水加面粉浆可以制成凉糕,与玉米浆混合,可以做成粗饼。

    好吧,不能总想到吃,但往往饥饿才能产生动力,原始时期的饥饿营销。

    终于把姜黎给换了下来,河沙腌菜炒泥鳅做好了,另类的盐焗食物,他挑一根龙鳅出来,把上面的沙给擦干净,撕下肉就放进嘴里,那味道非常棒,根本停不下来,有种大补之物的感觉,他爱上这种食物了。

    族人们享受了一盘河鲜大餐,围着火堆载歌载舞,闹腾了很久才休息。火是好东西,照亮光明,驱逐野兽,带来温暖。

    一觉醒来,先围着火堆烤干湿气,清点人数后继续冒险之旅,接下来他们沿着溪流一直走,所过之处石多泥少,很多树木都是艰难的生长在石缝中,悬崖边上能见到猴子出没,其中不乏金丝猴。

    就这环境,也难怪牛头部落一直没有沾染山林地区,上午走了半天,虽说中途有停下来休息,但相比昨日行进的速度加快了,仍旧没有发现有其他原始人存在,也没什么野兽出没。

    根据队伍中此前去过牛头部落的战士所说,这条小溪过去,只有猎杀小动物,以及采摘一些植物果腹。

    环境不合适居住,却有着奇特之处,他居然见到了纯石板的小河,也就是说,这条河中全是整块的石板,被河水冲刷得很干净,水位深的地方也只是没过膝盖,完全是清澈见底。

    “这也是太奇妙了吧!”他被大自然的奇观所震撼。

    队伍踩着河水中石板,行走了超过五公里,居然还不见尽头,一路上全是这种石板河的面貌,若非亲眼所见,他根本不敢相信。

    “苏,过了这条河,有个山谷,在过了山谷,路就好走一些了。”有岩石的老战士汇报道。

    而此刻苏阳满脑子就是开发旅游,这思维有问题,跟原始人谈什么风景,绝对是扯淡。不过以后把这里打造成避暑山庄什么的,他空闲了来小住些日子,肯定很不错。

    “苏,有情况。”春的声音传来,他带头在前面探路。

    “发生什么事了。”

    队伍连忙跟了上去,结果却是春发现了焚烧后的火堆痕迹,旁边还有钻木取火的枯木,这证明有人来过。而他们一路走来都没发现痕迹,这么说,火堆是这边的人留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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