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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启者说-第1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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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几个。”蔡琰道,“但刚才那人我不认识,这也不奇怪,忠于我爹爹的人不少,我不认识也是常事。”

    两人看着那近在眼前的宅邸,略微思考了一下,终究还是没有就这么向前走去,虽然不知那人到底是不是蔡府中人,可这番警告想必不是空穴来风。

    两人调转了方向,由蔡琰引路,向着城西的拨弦居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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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零四章 死士(四更)

    这么多年,蔡琰也不是第一次假扮男儿身出蔡府了,定安城大大小小的地方她逛了不少,闭上眼睛都能通过街道上的叫卖声猜出街道的名字,要找一座乐坊总是不难的。

    而且,这拨弦居是定安城中少有的大乐坊,在蔡琰眼中,这路线就更是明确。

    这间乐坊平日里本该有不少文人雅士聚集在此,仅仅从门外,就可以听见里面的悦耳的丝竹之乐。

    然而经过昨夜的兵变,现在有心情听曲子的人少之又少,自然也就十分冷清,连丝竹之声也不再传出。

    秦轲和蔡琰两人不是为了来这听曲的,也不怎么在意,绕进乐坊一旁的小巷子里,往后门的方向走去。

    就在他们的眼前,刚刚把竹片塞到秦轲腰间的行人缓缓地转过身来。

    “小姐。”之前只是惊鸿一瞥,秦轲并没有看清楚太多,而现在正面相见,那人一身朴素的棉衣,年岁大约四十,脸上经受的风霜让他的皮肤看起来粗糙无比,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刚进定安城,贫困的农夫。

    只不过,他眼睛里的锋芒,和他虎口处厚厚的老茧,却出卖了他的身份。

    蔡琰上下打量了他一下,有些犹豫地道:“你是?”

    那人双手作揖,行礼道:“小姐不必知道我是谁,入左仆射大人门下后,便早已舍弃了名字,如今无名无姓,不过是一介无名之辈而已。”

    若能有名字,谁愿意轻易地舍弃?

    毕竟那是代表着一个人开始人生的初始意义。

    然而蔡琰却很快地明白过来,是正是父亲和哥哥秘密在城外训练的死士。

    死士不等蔡琰继续说话,自顾自地说了起来:“我已在蔡府之外静候了几个时辰,从昨夜到今日,征南军的巡查越发严密,要在蔡府附近停留越来越不易了。”

    “时间不多,还是长话短说。”死士道:“小姐,属下是奉左仆射大人的命令,拦截你回府的。知女莫若父,大人早已猜到你得知昨夜之时一定会义无反顾回府,于是专门派出属下几个在附近隐匿观察。”

    “拦截我做什么?”蔡琰心中一动,眼神闪烁,“府里……已经危险到这种程度了?那我更应该回去跟爹爹还有兄长们在一起,不管如何,有事情总要一起担。”

    死士摇摇头:“这正是大人最担心的事情,所以他才派我拦住你。大人说,现如今局势已定,蔡家败落已成定局,国主怜他是忠君为国,虽知道他私自豢养三千死士,但还是宽恕了他,只是削掉了他手里的所有权位,以太傅之名,行保护之实。”

    他说到这里,心中难免有几分悲伤,昨夜那场局,他们可以说是奉献了一切,然而以他们这些死士无量之鲜血无量之头颅,最终却只换来这样一个惨痛的结局,这让他这样一个舍弃了姓名的人,都有些愤愤不平。

    只是世事如此,面对驰骋疆场多年虽有败绩但战斗力惊人的征南军,他们三千死士虽然身手不凡,也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

    剩下他和一些残党虽然逃了出来,但面对全城的搜捕,他们又能藏到几时?

    一夜之间,他们的兄弟不是被抓就是被杀,他自己也不知能再坚持多久,或许明日,或许后日,他也该随着那些兄弟们一起走上刑台了吧。

    但他并未畏惧,眼睛里逐渐亮起了刚毅的光。

    蔡邕招揽他们的时候,曾经说过:“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

    既然如此,他也该把自己最后的这点事情做完:“蔡襄蔡阳两人虽也在府中,但国主已经下了诏令,不日就会把他们调进征南军,虽说远离朝堂中枢,有那么点放逐的味道,但这也是国主的一种保护。左仆射大人曾经对朝堂的影响力太大,就算如今失势,也很难让杨太真放心。若他的两个儿子继续留在朝堂中枢,迟早会成为杨太真的眼中钉,而他们去了征南军戍边,杨太真也会放心些。至于大人自己……他会留在定安城,受杨太真探子的监视,但不必要太过担心,府中一应供给仍如往常甚至犹有过之,毕竟现如今他是唐国的太傅,没人敢故意怠慢。”

    “那我更应该回去了。”蔡琰道:“兄长都被调离了定安城,爹爹一人又得被软禁在府中,多我一个人,也可以说说话。”

    死士却否定了她:“这样不妥。大人说了,如果你现在回去,对局势毫无助益,囚笼中已有他一人,再多你一人进去,百害而无一利。杨太真现在要的是一个切实可行的削弱蔡家名望的办法,大人左思右想,最后认为,杨太真会指派右仆射王云的儿子王盖娶了小姐,到时候成了亲,不分彼此,一些人自然就会倒向她。”

    说着,他哼了一声,道:“大人是何等人,怎会与那样的脏污之徒结成亲家?”

    他望着眼神同样闪出不屑的蔡琰,露出了几分笑容,这或许就是虎父无犬女?

    即便是个女子,也能知天下兴亡,明白自己想要什么,不想要什么,不会因为时势委曲求全。

    “所以小姐,你现在不但不能回府,反倒应该尽快出城,离定安城越远越好,若是被杨太真抓住,许多事情只会更加麻烦。大人不是个能轻易认败的人,现如今他不过是当一名囚徒而已,而小姐若真的因为局势不利,被杨太真指婚给了王盖那小子,才是大人最不能容忍之事。”

    蔡琰冰雪聪明,死士只是略微地一说,她立即明白了蔡邕的意思。

    父亲的考量深远,她如果因一时意气真的回了府,对父亲而言,对自己而言不过是又套上了一层沉重的枷锁,何况如果真的让她嫁给王云家那个只知道日日逛青楼,文不成武不就的儿子王盖,她宁肯用刀子自尽,绝了那些人的念头。

    死士欣慰地看着蔡琰的神情,知道她已经明白了自己的话,笑得洒脱,他再度拱手作揖,但这一次,却不是向着蔡琰,而是向着秦轲。

    他的腰杆笔直,却几乎一揖到底,用尽了力气。

    “这位公子。”死士声音沉重,如一柄巨锤深深地击打着秦轲的心房。

    秦轲一时有些惊慌,没想到自己会受这样的大礼,赶忙去搀扶,而死士岿然不动,道:“公子这样年轻,就已有如此深厚修为,将来前路定不可限量。这次……只能不得已将小姐托付于公子,还请公子不要推脱。若他日有机会,蔡府必将百倍报答。”

    “这是怎么说的?”秦轲见扶不起他,只能用手拍了拍他的肩膀,有些紧张地回道:“蔡琰是我朋友,我当然帮她,至于报答不报答的,我从来没求过这些。”

    死士微微叹息一声,像是如释重负,转而起身道:“那就多谢公子了。”

    蔡琰看着他,猜到他打算做什么,道:“你要回去?”

    “大人交代的事情,我已经做到,现在即便我活着,对左仆射大人也已没有太大帮助。我等当初一同起誓,歃血为盟,我们一同举事……”死士神情平静,“一同赴死,我不能例外。”

    蔡琰看着他沉静的神态,最后还是点了点头。

    死士离开之后,蔡琰和秦轲依然并肩而行,只是这一次的他们的目的地不再是蔡府,而是米铺。

    定安城的所有城门都处于封闭状态,在这样严谨的搜捕之下,他们在街上多停留一会儿,就多一分危险。


………………………………

第三百零五章 定安城外的天空(五更)

    五天后,定安城的城门终于再度洞开,大批大批的征南军骑兵宛如潮水一般从四个方向涌出了定安城。

    他们是带着自己国人的鲜血离开的,就在兵变的第三天,那些被抓捕的死士都被一一斩首,而李岐也在刑台上死去,按照唐国律法,他本该受车裂的刑罚,可李求凰最终还是以他的功劳为由,赐了一杯毒酒,让他死后再受这车裂之刑。

    最后,他的尸身被葬在定安城外的一处荒山脚下,却已算是国主宽厚,恩上加恩。

    而就在这街道密集的马蹄声与难闻的马粪臭味中,定安城的百姓却仿佛从大团大团的阴云中看见了阳光一般,心情振奋,甚至有些店铺忍不住挂上了年节才有的红灯笼,已示庆贺。

    这座多年没有被兵戈之气沾染的祥和之城,虽然这些天还是不可避免地沾染了几分兵戈之气,但想来以百姓们的记性,并不会一直为苦难而耿耿于怀,一定会很快忘记这些糟心的事情,再度让这座大城焕发出原本应有的光彩。

    他们或许已经忘记,几年以前,他们也曾在这街道的两旁,欢送过南征荆吴的军队,他们同样如今日一般跨着战马,列着整队,庄严肃穆地行出城门。

    时间会改变许多事情,几年前的唐国,也已经和现在的唐国有了诸多不同。

    午后,一辆行在大道上的马车里,刚刚出城的高易水喝着革袋中的酒水,笑着回看了一眼这座雄壮的定安城,感叹了一声,道:“可惜,天下少有的一处乐土,最后还是被铁蹄长刀玷污了……有酒有乐有美人还有诗文,多好的地方……”

    坐在车上的秦轲白了他一眼,道:“那你回去啊。”

    高易水嘿嘿一笑:“瞧你说的,我喜欢的东西,这天下的男人都喜欢,你呀,是跟你那脑子坏掉的师父太久,所以才成了现在这么个榆木疙瘩的样子,早些年我就该把你从村里带出来,多见见这世间风光,说不定现在,你也是个风流倜傥的妙人。”

    “滚!你才脑子坏掉了。”秦轲愤愤地道:“我师父那叫洁身自好,论才,他比你高不知道多少倍,他要是脑子坏掉了,你的脑子里估计全都是阴沟里的污水了。”

    高易水听他这么说,却一点都不在乎,道:“那又如何?我高易水又不想与天下群雄争锋,也不需要什么王佐之才。这天下间比我聪明的人弹琴没有我好,比我弹琴好的……哦,这天下还真没比我弹琴好的人……高山先生,听说过没有?”

    “听说过,枯井先生。”秦轲继续跟他吵嘴,既然他自诩是什么高山先生,他就偏偏要喊他“枯井先生”,一座高山,一口枯井,倒是对比强烈,“我看你也就是在这边还有点名声,墨家稷上学宫那么多人,我就不信没乐师比你更好。”

    高易水轻哼一声,不屑地道:“稷上学宫?他们的乐曲能有什么意思?儒家讲究礼法,乐曲大多用于仪式,庄严有余,却失却了乐曲本该有的高远,就像是一只有灵性的狐狸,却关进了笼子里,再怎么好生对待,也会变得死气沉沉。而法家……”他一撇嘴,“那就更别提了。全是一群黑脸的老家伙,至于墨家嘛……巨子对乐曲有些造诣,可也没听说有其他的大乐师……”

    “……”秦轲脱下鞋子就想扇他的嘴。

    马车碾过被风吹动的劲草,两人的斗嘴在风中飘散,阿布则是居于其中当着和事佬,不过发现好几次根本插不进嘴后,也就干脆安分地坐在一角,脸上带着憨笑。

    其实秦轲也没真的生气,只是单纯习惯性地跟他吵上两句罢了,虽说高易水的年岁应该比他大不少,可从当初他进稻香村“采风”的时候,两人就没认真分过大小,那时候他还是个十多岁的少年,整天跟着高易水身后嘻嘻哈哈不断。

    等到两人差不多吵到告一段落,秦轲看着那趴在马车边缘的蔡琰,道:“怎么了?这么安静。”

    这几天以来,随着家中事情的尘埃落定,她也逐渐恢复了一开始的活泼和开朗,有些时候秦轲都觉得这个姑娘真就像是一只猫,安静的时候慵懒无比,吵闹的时候又疯疯癫癫,今天是她第一次离开定安城,她本该兴奋才是,而现在她这般表现,难不成还有心事?

    然而蔡琰突然转过头来,眯着月牙般的双眼,咧开嘴,露出了两颗可爱的小虎牙,笑道:“我是在用目光丈量定安城外的天空,你懂什么。”

    定安城外和定安城内的天,说到底不还是一个天么,怎会有什么大小高低之分,只不过她转了心态,自然感觉就会不同。

    而她闭上眼睛,感受着耳畔吹动的微风,终于忍不住咯咯咯笑了起来:“真好,风也更舒服。”

    秦轲也跟着她傻笑起来。

    几人沿着大河一路西行,虽说秋意萧瑟肃杀,到处都是枯草黄叶,但时不时遇上那些秋收五谷,看着那些农夫在其中劳作收割,夕阳照亮他们满是汗水却笑容慢慢的脸颊,却也是难得的美景。

    而在这样的时节,马车中几人的笑声也显得格外清亮,飘飞在一片片原野上,惊起一群早已经不再畏惧稻草人而放胆偷吃的麻雀。

    “我猜五!”蔡琰的声音在其中最是响亮,咯咯笑着的时候就像是一只黄鹂,而在他的对面,阿布则是眉头紧皱,张了张嘴巴,说了个数,却又很快地否认。

    然而蔡琰则是大笑起来:“不行不行,下棋没有悔棋,划拳也没有反悔,开了开了!”

    随着在高易水和秦轲的起哄声中,咬着牙的阿布和笑声嘹亮的蔡琰终于把藏在袖子里的手伸了出来,阿布伸出的两根指头和蔡琰手上的三根指头在夕阳的光影之下遥遥相对。

    “哦……”阿布有些挫败地喊了一声,而秦轲一下子大笑起来,放开手上的缰绳,道:“我就说嘛,阿布你赢不了她,你就该乖乖过来跟赶车。”

    阿布未必不知道这件事情,但在秦轲的嘲笑之下,还是忍不住反唇相讥道:“赢不了就赢不了,你笑那么大声,你自己不是也没赢过?”

    “我反正已经认命了。”秦轲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我们俩就继续当难兄难弟吧,快点,过来,正好我累了,我要歇一会儿。”

    说着,秦轲一跃而起,轻盈地落到了后头,就在一团稻草上坐了下来。

    阿布叹息一声,站起身来,乖乖地跨过板子,伸手接过缰绳,一头毛驴在前方勤勤恳恳地走着,胸前的铃铛在风中轻轻作响。

    在上一个驿站,他们换掉了原本拉车的那匹马,而选择了一头驴,虽然说这身材显得娇小不少的畜生速度不快,但耐力和负重却要比马匹好上不少,所以这些日子以来,他们少有停下歇息。

    而靠划拳定谁来赶车,完全是属于几人在路上无聊,由蔡琰想出的乐子。估计蔡邕想破头也想不到,他眼中虽然有几分顽劣却自有书香之气的女儿,肚子竟然也装着不少民间那些不入流的把戏。

    秦轲、阿布两人在这几日也算是深深地体会到了她在这项“不入流把戏”上的可怕造诣,虽然轮了不少次,可不管怎么轮,蔡琰从来都没输过。

    唯一还能跟她抗衡的,也就是高易水,毕竟他多年在市井之中游荡,行酒令、划拳,这些东西都十分熟络,不过在蔡琰的强大心算之下,竟然也是胜少败多。

    然而四人定下的规矩是最终的败者去驾车,而高易水自然不必担心自己会是最终败者,自然也不必到前面去驾车,总归还有秦轲和阿布这两个人垫底……

    可想而知,两人在这些天以来,是如何成为了“难兄难弟”。

    。


………………………………

第三百零六章 纸鸢(六更)

    “也不会走多久了,今天已经赶了不少路,正好也让驴子休息休息,吃些草料。”高易水笑着道。

    秦轲看了看田垄,又看了看逐渐下沉的夕阳:“这附近应该有村子,我们找个地方借宿一晚?”

    高易水则神秘地笑了笑:“借宿?大可不必,我们已经快到伏牛山了,前面就是伏牛村,顺着那山脚往上,就已经说得上是伏牛山的范围,既然到了这种地方,总不会缺酒肆。”

    他打开了酒囊,笑了一声,咕噜咕噜地把酒囊中剩余的酒水一口气喝完,这才闭着眼睛满足地道:“走了这几天,总算能痛快喝一场,我肚子里的酒虫都已经快要按捺不住了。”

    蔡琰则是好奇地看着那不断靠近的远方山峦,它是那样高大巍峨,虽说定安城外同样有山脉延绵不绝,但在她感觉,这里却是不同的。

    “这就是伏牛山?”蔡琰好奇地睁大眼睛,“原来这么高啊。”

    “相比较老君山,这还是低了一些。”高易水远眺高山,道,“同样都是跟道教那位圣人有关系的山,前者可以说是如今道家的道场,香火兴旺,但这伏牛山却有些名声不显,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坏事,正好少了那么多乌烟瘴气。”

    蔡琰撩了撩耳边有些不安分的长发,离开定安城后,她已经换回了女儿家的衣服,青丝如瀑:“伏牛山据说是那位道家圣人座下的青牛死后幻化而成,是真的么?”

    高易水无聊地抚弄了一下在腿上的古琴,声音悦耳:“真不真,这就说不好了。毕竟不知道多少年前的事情,那时候好像是……距离现在稷朝已经数千年了,谁说得清楚?”

    蔡琰微微点头,这几天,可以说是她活到现在这个岁数以来最快乐的日子,她所向往的定安城外的风景如画,一幕幕都在她的眼前成为了现实,这座巍峨的伏牛山也逐渐在夕阳之下逐渐展现逐渐展现出来的宽阔“牛背”轮廓,像是被定格了一般,渗透入她一双亮晶晶的眼眸之中。

    她兴致又起来了,吹了一声响亮的口哨,哈哈大笑:“正好有风,我们来放纸鸢吧!阿轲!”

    “知道啦。”秦轲无奈地应了一声,打开箱子,从里面取出那只显得有些粗陋的纸鸢。

    蔡琰有时候的一时兴起,实在无迹可寻,就跟一个小孩子没什么区别。

    就在昨天,几人路过几间在田垄上的农户聚居的房舍,有三五稚童在田野上奔跑,他们手里高高举着的纸鸢线上,连接着几只在空中宛如鸟雀的纸鸢。

    蔡琰来了兴趣,就从车上跳了下去,走近了那几个小孩。

    农户的孩子,从小在泥里土里打滚惯了,农户们也乐得让孩子们疯跑、着蚱蜢,自然他们的身上沾满了尘土和秋季干枯的稻草碎屑。

    然而蔡琰这位蔡家的大小姐一点也不嫌弃这些孩子们,嘻嘻哈哈地跑了过去,伸手就抱住了一个。

    被抱住的那孩子年岁不过三岁,头上扎了个小辫子,鼻尖还拉了长长的一条鼻涕,被蔡琰突然一下抱住先是大惊,还以为是爹娘故事里的那些劫小孩的山匪下了山来,等到闻到蔡琰身上那股淡淡的花香味,微微转头才看清蔡琰那精致的脸庞。

    剩下的几个孩子也是愣愣地看着她,不知道这位大姐姐是要做些什么:“姐姐……你是谁?”

    蔡琰咯咯咯地笑着,松开了怀里的鼻涕小子,跪在地上尽量与孩子们平视道:“你们都是这附近的孩子吧?”

    “是呀……”孩子们异口同声地回答道。

    蔡琰看着鼻涕小子手上那捆着麻线的木棍,又顺着麻线看上去,只看见一只漂亮的一只老虎在天上飞着:“这纸鸢也是你们自做的?”

    “是我爹爹做的。”鼻涕小子吸了吸鼻涕,对这个问题,他显出几分骄傲,所有的小伙伴里,数他的纸鸢最漂亮,也最复杂,“我爹爹的手艺最好了,他们的纸鸢也都是我爹爹做的,我爹爹还会剪纸呢!”

    说是纸鸢,其实不过是用整块精细些的麻布做成的物件,这本是唐国定安城那些贵族们的玩物,只不过他们用的是那些昂贵的绢纸,轻盈犹如鸟雀,随风而起足可以直上云端。

    而鼻涕小子的家里当然不可能用得起绢纸,但是麻布做的纸鸢同样也可以在空中翱翔数个时辰直到劲风停歇。

    蔡琰双眼转了转,笑着对鼻涕小子道:“你的纸鸢,可以给姐姐玩玩吗?”

    鼻涕小子看着蔡琰,虽说他确实感觉这位姐姐好看得过分了,可一旦涉及到自己的心肝宝贝,他警惕起来,退后了一步,道:“你是不是想骗我的纸鸢?”

    蔡琰被他逗得乐了,道:“就给我玩一下呗。”

    “不行。我这可是我爹爹专门给我做的。”鼻涕小子捧着自己的木棍,像是母鸡护着小鸡一般,“姐姐你也找你的爹爹去做就成了。”

    蔡琰反倒是被他问的一愣,随后忍不住大笑,蔡邕一生,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足可以称得上是胸怀锦绣,可若是要让他做一个风筝,只怕他先得恼怒地说一句“玩物丧志”才是。

    “姐姐的爹爹呀,可笨啦。他可做不来纸鸢呢。”蔡琰想了想,伸手就从身上拿出一块细碎银两,道,“这样吧,姐姐用这个跟你换,行不行?”

    孩子们面面相觑,而鼻涕小子则是看了看细碎银子,撇撇嘴,道:“才不,姐姐你拿一块石头就想换我的纸鸢?想得美!”

    “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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