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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启者说-第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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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了吧。”伍长指了指那远去的青州鬼骑,“城门口的检查……不过是针对百姓和商人的,像刚才那位大人,根本连看都不会看我们一眼的。”
“可我不是大人。”秦轲最后还是苦笑着解释了一声。
只是伍长皱着眉,怎么看都是满脸的不相信,秦轲也不再多说,一手将令牌揣回了衣袋中,翻身上了马,一振缰绳,黑风嘶鸣一声,奔向了九江城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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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四章 凶兽利齿(三更)
荆吴有三大城,建邺城作为国都,自然最为庞大,更因为是荆吴权力的中心,其中驻扎的军队也是最多,虽然秦轲未进过军营,却也知道在建邺城足足有两万青州鬼骑和五万荆吴步军,分别处于不同的军营,成掎角之势,拱卫王城。
九江城则在建邺城的北方,虽然逊色于荆吴,但地势开阔,通行无阻,更有四座大咸水湖,每年产出的盐足可以供给三分之一个荆吴。九条水脉从城内外流淌而过,大船日日在水上来往不歇,九江城因此而得名。
坐拥鱼盐航船之利,九江城自然而然就成了荆吴最大的商业重镇。
如果说建邺城是权贵云集之所,那么九江城就是商贾汇聚之地了。
当年张明琦的父亲张桐不过是个子承父业的小商贾,但他凭借着自己的生意头脑,在九江城十年,一跃成为吴国最大的商人之一,更在后来捐助荆吴的军备,在荆吴建国之后得了爵位官位,跻身朝堂,算得上是光芒万丈了。
即使张桐现在已经被罢免了官职,削去了爵位,查抄了家产,可他的事情至今在九江城被人津津乐道。对于每一个入九江城的商贾,心中最想的,都是如何能富甲一方,张桐无疑是他们学习的榜样。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下场万劫不复又如何?
“好热闹啊。”秦轲牵着马走在九江城,感受着那比建邺城还要拥挤的街道,四周人声鼎沸,道路两旁到处随处可见摆摊的商贩,清亮的嗓子高声吆喝。
周公瑾给秦轲准备的路线就是与商队一道去往唐国,虽然嘉鱼居毁了,可唐国境内却有诸葛宛陵设下的暗探,不断地收集着有关唐国境内神器的消息,所以秦轲也是在这段时间恶补了一下这些商人的事情,免得到时候露出太多马脚,所以他对这些商人的事情也算知道不少。
这些大多数是来自别国的小客商,他们没有太多本钱,不可能如那些大货商一般领着船队在港口一船一船地卸货装货,可他们也有几分机巧心思:大买卖做不成,就从唐国、沧海国甚至长城买些小物件,例如:骨笛、狼牙、檀香、首饰……
这些东西方便腾挪,只需要一个包袱便可以带着走,加上在荆吴并不算常见,自然也有些商人愿意从他们手上收了货去荆吴一些城市里去贩卖,他们这一来二去,手上的本钱足了,也就可以考虑做一笔大一些的生意,发家也就指日可待了。
虽然这一路千里迢迢,未必都是坦途,乱世之中,盗匪猖獗,大盗匪跟那些有钱的大商人大多有些交清,只需要每次缴纳“保护费”,就能领着庞大商队过路。而小盗匪不敢去打劫这些大商人,也就只敢找这些如无根浮萍一般的商人下手。
山林之间,不知有多少枯骨。
“血魔牙嘞!血魔牙嘞!”正在秦轲沉思的时候,耳畔却传来了一个行商的吆喝声。
血魔牙?秦轲见过了长城来的木兰、苏定方和那些魁梧的军士,知道长城的实力足以抗衡当今世上任何一国,而这样一支铁军,却在长城之上年年保持着极高的战损,也不知道那些从“不可知之地”而来的凶兽血魔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想到这里,秦轲牵着黑风,缓缓靠近商贩。
此刻行商面前已经围了不少人,各自有各自的表情,但都是在对血魔牙品头论足。秦轲的目光穿过众人的肩膀,看见那地摊上零星摆放着的数十颗尖牙,先是吃了一惊。
这些牙齿说大不大,但说小不小,每一根都如成年人食指一般粗,惨白如雪,可锋锐却远比所有人想象得都可怕,当商贩小心翼翼地握住一根末端,用尖锐的那一头在一块麻布上一划,麻布几乎都没发出任何撕裂声响,就已经被切成两截,而当他再找了一块石头,把尖牙顶着石头,再用另外一块石头在末端一敲。
尖牙蛮横地破开坚硬的石块,就像是一枚钉子一般,深深地陷入在里面。
他废了半天劲,最终还是没能拔出尖牙,索性直接拿着另外一块石头,连敲了好多下,终于把石头砸开,里面的尖牙根本没有一丝损毁,尖端依然锋锐如针。
秦轲吸了一口凉气,光凭这样的牙齿就可以感觉出血魔这种凶兽的可怕,而更可怕的是,血魔这种凶兽从不单独行动,每次出动都犹如一支大军,长城的势力到底是怎么跟这种东西麝战了数千年的?
而行商做完了演示,也笑着对众人道:“各位瞧一瞧看看一看啦。这可是我专门到长城买的,这头血魔是漏网之鱼,受伤之后闯过了长城,却死在了一位农夫家门口,我也是和老乡磨了好久才收了来的,在长城那边,这可是上好的军需物资……各位也看得出来,这血魔牙锋锐无比,就连精铁也未必比得上,当然了,这东西,要么做成箭头,要么做暗器,就算都不行,也能做成首饰挂着辟邪,老少爷们您说是不是?不二价,二银子一根,说贵不贵啦?”
二两银子,足可以说是普通人家一个月的收入了,若说这是买所有的牙齿,众人还觉得实惠,可说二两银子一根,他这说贵不贵,自然就显得有些可笑。
周围的人都是一阵摇头,有人则是嘲讽:“不就是几根牙齿,二两银子一根,怎么不去抢?”
行商倒是也不生气,只说:“各位,本人也不强求,愿买则买,不愿意就作罢,好东西不怕没人识货。”说到这里,他又继续扯着嗓子喊了起来,“血魔牙咧!”
片刻之后,秦轲牵着马匹,走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看着自己手里的一捆血魔牙,微微地苦笑。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鬼使神差地就买下了这些血魔牙,虽然说商贩最后还是给他打了半折,一两银子一根,可十二根血魔牙仍然花去了他十二两。
或许是因为自己刚刚买了一把好弓,正好需要买些箭矢?那这和那些大姑娘家买了根簪子之后,就忙不迭地去买配套的罗裙、绣鞋的所做作为有什么两样?
秦轲甩了甩脑袋,尽力地把这种扭扭捏捏的想法抛到了九霄云外。
只不过一壶箭去兵器铺买,也不过二两银子,这些血魔牙做成箭矢虽然厉害,可秦轲总觉得自己有些冲动了。
“当初就该找苏兄要一些……”秦轲咕哝着道,“他从长城而来,身上指不定带着一大把这东西……不过听说这血魔血中带毒,不知道这牙齿上会不会也沾着几分毒素?”
说归说,买都买了,总不可能再把这些牙齿还回去,秦轲最后看了一眼这些白花花的尖牙,索性一股脑都塞进了包袱底,不再多想。
等到他逐渐深入九江城内,映入眼帘的自然是形形色色、琳琅满目的店铺。
他找人问了路,那人听了秦轲的叙述表情古怪,更是回应了他一个十分暧昧的眼神,这倒是让秦轲分外摸不着头脑。
而当他按照那人的说法往东行走了约二里路,再转进了另外一条街道之后……他总算明白了那眼神的意味何在。
这里是……无数的青楼。
秦轲毕竟也算是见识过建邺大都那样的繁华之人,看到这番景象也不会有多么大惊小怪,想来行商们终年忙忙碌碌,从南到北从西到东的,路上风餐露宿,过山的时候还得提防盗匪,好不容易能来到九江城,都会想着要好好“放松”一下。
有了这些愿意撒大把银子的客商,这城内的青楼别苑自然也十分“应景”地如雨后竹笋一般,纷纷破土而出,现如今,每一家看起来都经营得蒸蒸日上,灯红酒绿绵延不绝,竟不知是覆盖了多少条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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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五章 寻友者不遇
大约是室内有炭火炉,秦轲望着那些正在阁楼之上正对着他媚笑的女子们,她们裸露出秀气的锁骨和光滑的肩膀,足以让他这样一个血气方刚的年轻人有些不知所措,他赶忙收回了目光,低下头去。
那些女子们则是娇笑了起来,她们是何等的人精,自然能看出秦轲牵着的黑色骏马何等不凡,而他手上握着的,则是那柄高长恭送给他的长剑“菩萨”,那剑穗摇曳生风,自是不凡,这两件东西足以证明秦轲不会是普通人物,而这样的人物,兜里都有着大把的银子。
有些胆大的女子已经是对着秦轲挥起手来,声音娇柔如呢喃:“这位少爷,进来坐坐呀!奴家这里有上好的茶叶,坐下来听听琴也是好的嘛。”
说是听琴……熟门熟路的人自然都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些什么了。
秦轲当初也算是“大闹”过青楼,只不过那时候是形势所迫,自己前后都有追兵,张明琦和那些士族子弟硬是一副不把他们胖揍一顿绝不罢休的架势,导致他根本无暇顾及到青楼里的莺莺燕燕。
而现在,他抬头望了一眼青楼的名字:兰玉轩,心中顿时对高易水那个家伙一阵谩骂:什么歌舞坊……名字倒是雅致,可这明明就是一座大青楼!
他终于明白那个告诉他路的人为什么眼睛里满是暧昧,看来说书先生口中的什么“万花楼”、“怡红院”,都是扯淡,现在的青楼一个个都讲究雅致,谁会取那么俗的名字。
而高易水在这样的地方当琴师,他这日子过的得有多糜烂?
咬了咬嘴唇,他踌躇半晌,终于还是下了决心,牵着黑风,带着自己的“菩萨”,怀着一股“谁敢拦我我就拔剑伺候”的悲壮决心,低着头就往兰玉轩里冲。
“哎,哎,这位少爷……”站在门前迎客的老鸨连忙拦住他,倒是被秦轲撞了个满怀,一股浓重的香味倒是让秦轲打了个喷嚏,他恶狠狠地抬起头,瞪着老鸨,悲愤欲绝:“干嘛!”
老鸨被他吼得吓了一跳,细细打量这位年轻的少爷……怎么看也像是个有背景的主儿啊,进个青楼还这般猴急?
难不成,是个雏儿?
她更加仔细地望向了秦轲的眼睛,说来当年她也是红过的,她当头牌的时候,楼上那些莺莺燕燕只怕还在咿呀学语呢。
而多年观人的经验让她一眼便看出了秦轲不是个懂行的主儿,再加上他那有些面红耳赤、目光躲闪的样子……准是个清清白白的雏儿!
想到这里,她顿时一喜,赶忙堆出满脸笑颜,岁月在她眼角刻下的鱼尾纹里都好像跟着散发出了如火般的热情,这是来了一头大肥羊啊,得好好痛宰一番……呸……好生招待一番……
“这位少爷,您可不能就这么进去。”老鸨笑着道。
“我怎么了?”秦轲愣愣地看着老鸨,心想难不成是自己这一身麻布衣衫,让人觉得寒酸了?估计是的。
看看兰玉轩里那些“恩客”一个个都衣冠楚楚,不是丝绸也是锦缎,玉佩、玉玦恨不得挂满腰间,个个翠绿透亮,叮当作响,仿佛一捧碧波,相比起来,他的衣饰的确显得太过朴素了,甚至,有那么一股子穷酸气息。
但老鸨却不这么看,开玩笑,姑奶奶我半生都在这莺歌燕舞之中,就算当年往胸里塞过垫子做过假,可咱这双慧眼却是货真价实!
瞧瞧这匹北蛮骏马,不知是多少官宦人家捧着金银都买不来的。而他手上那柄长剑更是为他添彩不少,别以为弄个灰扑扑没怎么装饰的剑鞘就能蒙住老娘,那挂在剑柄上的穗子还有那佩饰,绝不是什么普通货色,看着……倒像是从宫里流出来的东西!
这还不是大人物?老娘要是看走了眼……今天我能撞死在这柱子上!
“您当然能进去,咱们店大,可从不欺客,就算是一介布衣,只要愿意,都能进来跟姑娘们谈谈风月。”老鸨睁着眼睛说着瞎话,不过从前也没少有穿着布衣烂衫的客人进了这扇门,那些都是建邺城里喜欢装扮平民百姓的二世祖们,有的姑娘还特别吃这一套扮猪吃虎,虽然这位小少爷的伪装看起来更加蹩脚一些……但谁让人家有钱有势呢!
她心里想的都是该怎样迎合秦轲,眼光最后放到了黑风身上。
“可您这马……”她有些犹豫,脸上笑容却是一点没减。
秦轲也看了一眼黑风,黑风傻乎乎的,纹丝不动,当然秦轲也知道,这是因为小黑在他头顶上睡着了,他不敢乱转头的缘故:“我的马很好啊。”
“当然很好……很好……”
老鸨心里暗骂,废话,北蛮子的马,能不好吗?仍然笑着道:“小少爷误会,我不是那个意思,您很好,您的马也很好。可毕竟这是客人们寻欢作乐的地方不是?本店在后头专门设有马棚,有专人照顾,只要您说一声,还能给您的马好好洗刷洗刷。您这直接牵着马进来,确实不大合适。”
“哦……这样啊。”秦轲有些羞赫地道,他刚才脑子一片空白,傻傻地就想牵着黑风进门,现在被人一提醒,顿时醒悟过来。
他的脸红得有些发烫了,恨不得立即找个地缝钻进去。
弄成这样,他也没了进去的心思,看了看老鸨那张和善无比的脸,他踌躇着。
“那……那我就不进去了,这位老……不是,这位大娘,”他一时想不起该如何称呼,又不好直接叫人家老鸨,“我是来找人的,高易水,听说他是这里的琴师,他在吗?”
“啊?找人的?”老鸨一阵失落,煮熟的鸭子就这么飞了?
真晦气。
不过失落归失落,她也不敢冒犯秦轲,万一到时候人家真闹将起来,她也吃不了兜着走,想到自己上头的大老板虽背景深厚,却也不是个喜欢与人交恶的性子。
她还是皱着眉头想了想,摇头道:“高易水……好像没听过这人啊?”
秦轲微愣,追问道:“可我听他说,他是在九江城最大的歌舞……不是,是青楼里做琴师,难不成这里还有比兰玉轩更大的青楼?”
“那没有。”老鸨听了这话,颇有些自豪地道:“这就是九江城最大的青楼,你瞧瞧,这楼上的姑娘们一个个水灵的,其他青楼哪儿有这底子?我敢说,我这些姑娘们,随便拉一个到那些小楼里,那都得是头牌!这位少爷……您真不进来看看?”
说着她抬头朝雕花楼阁上喊了一嗓子:“姑娘们,还不快和这位少爷打声招呼!”
“少爷好……”楼上的莺莺燕燕顿时娇笑起来,“少爷,进来呀,少爷……奴家这里有好酒呢……”
“别……我还是不进去了罢。”秦轲低着头,不敢去看,急急忙忙地转过身去,“可……可能我弄错了吧,我再去别家问问。”
“哎呀,少爷,这事儿何必劳烦您呢,咱这儿也有不少琴师……您想听哪首曲子都行,要是听累了,还有人陪您歇息……不如坐下来喝杯茶,我差人帮你去找?”
“不用了不用了。”秦轲连连摇头,往外走去,走到门口还险些被门槛绊倒在地,听到楼上的莺莺燕燕里又传出一阵笑,他一身狼狈,头也不回地牵着黑风奔跑起来。
九江城青楼众多,出名一些的当然不止兰玉轩一家,只是秦轲一家一家地找过去,大半天的功夫不但没能找到高易水,反倒是他自己越发地有些受不了那些姑娘们的热情了。
他当然想不到自己受到的这份过了头的“礼遇”,是因为身后这匹高大黑马的缘故,当然一些更加精明眼尖的人,也会细细地去打量他“菩萨”剑柄上的玉饰剑穗,可只消一眼,那些目光便久久地不舍移开了。
剑穗是高长恭册封荆吴大司马大将军时,宫里的赏赐之一,相比较其他更贵重的赏赐而言,这剑穗实在不怎么起眼,他也只是觉得好看,就顺势挂在了“菩萨”剑的剑柄上。
而秦轲,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他初出茅庐,还没真正体会大千世界,就已经跟这当世最顶尖的人物有了关联,高长恭、诸葛宛陵、木兰、王玄微……
而他纵然知道黑风珍贵,却也无从体会能牵着北蛮战马在荆吴会代表着什么样的地位,更不可能察觉到这剑穗上那个徽记所蕴含的玄机。
“兰玉轩……闻香阁……阑珊间……”走在满是青楼的街道上,秦轲苦笑着念起了那些诗意满满的楼牌,“人倒是没找到,倒是见识了这么多雅致的名字,可高易水到底在哪儿呢?”
时间已经临近已经临近黄昏,秦轲感觉肚子也已经有些饿了,想着这一路出来已经花了不少银子,吃喝方面还是能省则省,于是找人问了路,牵着黑风就往九江城鱼龙混杂的“卑贱之地”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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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六章 酒肆外的一脚(二更)
说卑贱之地,其实也只是九江城里稍显贫瘠的地方罢了。纵然九江城富豪云集,商船满江,可在这繁华背后,同样需要诸如:脚夫、船工、工匠……等等劳动力。
而这些劳动力没钱享受那些纸醉金迷,吃饭更不可能大手大脚,去选择那些名厨做的昂贵饭菜,这些人聚集起来,久而久之形成了一整个街区。
这里什么都有,就好像一间大大的杂货铺,过往的行人大多是身穿麻布衣衫的穷人,各种叫卖声混杂在一起,仿佛一曲抑扬顿挫的高歌。
“包子……馒头……热饭菜啦!”
“糖葫芦,香甜的糖葫芦喽……”
“大碗茶!来喝个一壶哟!”
有些店铺里,甚至还能见到争斗的场面,这些常年劳作的人多喝了几碗劣酒可不就容易打起架么,随着呼呼哈哈的声音不断,围观的人们则是连连叫好,热热闹闹。
秦轲牵着黑风,听着着市井的声音,不由得产生了几分亲切感,他本就不是什么上流权贵,何必要打肿了脸充胖子?
不对,干嘛要充胖子?他想起了学堂里胖乎乎的小千,摇了摇头,他可不想装扮成那个样子。
“到这地方……估计得把钱袋子捂紧点。”秦轲道。
然而正当他打算迈开脚步,去找一间便宜的饭铺去吃些东西的时候,就在他面前的酒肆里,却传来了一阵杯盏碎裂的声音。。
只见酒肆小二从门里冲出来,一边打骂,一边顺势飞起一脚,朝一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人踹了上去,那人手里抱着个旧琴,狼狈地挨了这一脚,身形跟着趔趄了一下。
小二破口大骂道:“什么劳什子琴师?捧着一把不值钱的烂琴就想白吃白喝,你想得美!”
琴师正中了这一脚,倒是也不喊疼,只是摸了摸屁股,醉醺醺地晃荡着身子,听见小二的话语,他好像很是不忿,猛地上前一步,挺着胸脯理直气壮道:“烂琴?我可告诉你!这把琴有多贵重我都懒得和你说,把你这家店铺卖了也换不来!我高易水可是当世有数的琴师,你个小小的酒馆能请来我为客人抚琴是你的福气!”
小二看着这个醉鬼,这人身高要比自己高出大半个头,满脸通红瞪大眼睛的样子倒还真有几分威慑力,小二下意识后退了两步。
琴师接着骂骂咧咧地道:“无非是一群不懂音律却要附庸风雅的杂毛,还想让老子弹高山流水?你们只配听茅坑撒尿!”
他不说还好,这一句话一说,不光得罪了店小二,就连店里几位客人面上都有些挂不住了,有几位侠客模样的当场一拍桌子就站了起来,手里握着剑立即想要出门好好教训教训这个出言不逊的家伙。
而琴师眼见状况不好,转头就跑,一边跑一边道:“君子动手不动口……诶不是……君子动口不动手!”
秦轲在一旁看得满脸苦笑,心想这家伙还真是有趣。
只是听着听着却觉得这个声音怎么这般耳熟,而等到他把这声音过了几遍脑子之后,突然瞪大眼睛,仔细地回忆起刚才看到的琴师那张虽然有些油腻,但仍带着几分出尘意味的面容,那家伙……该不会……
他牵着黑风,一路快跑,追上琴师,琴师看着秦轲手握长剑追了过来,立马哇哇大叫,跑得更快了,“喂!老子都认怂了,你还要追!不仁义啊!杀人啦!杀人啦!”
对于这种酒后闹事的场面,这里显然十分常见了,街道上来来往往的人们根本懒得管,甚至有不少人认出这就是那个整天骗吃骗喝又牛皮哄哄的琴师,纷纷对着他的方向吐了好几口唾沫。
秦轲追上了琴师,用力拉扯他的袖口,大喊道:“老高!老高!是我呀!”
琴师被扯住了袖口,一时挣脱不开,捂着脸惨声道:“别!别叫我老高,您才是老高……不对,您是高老,高老爷,打人别打脸……踢蛋也不行!”
秦轲哭笑不得地看着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在这种情况下与他重逢,提高了声音道:“是我!秦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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