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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龙迷踪卷一华山惊变-第2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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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间能够发出这样炙热的剑气的,也只能是那
一把天下闻名的上古名剑,掩日!
姜慕白对着叶枫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随即身形一动,从房顶上飘然而下,落在了叶枫和花老爷子之间。
他静静的看着花老爷子,神情很平静,可是他的这个动作已经表明了,花老爷子如果想要动叶枫的话,就必须要过他这一关!
泰山姜慕白,如此大的名头,花老爷子也不能不有所忌惮;他沉着脸问道:“你一定要插手这件事?”
姜慕白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花老爷子问道:“你认识飞天蝙蝠?”
姜慕白摇了摇头。
花老爷子有些奇怪的又问道:“那你为什么要管这件事?”
姜慕白这一次终于开口了,他只是淡淡的说道:“因为叶公子说,你今天不能杀他。”
叶枫愣了一下,虽然不明白姜慕白为什么会帮自己,但是对于他的及时出现援手,他还是心中充满了感激。
花老爷子沉默了片刻,他自然不会知道姜慕白和叶枫之间有着什么交情,但是以他的身份肯为叶枫而出手,这交情一定不浅。
他寒着声音问了一句:“你真的管得了这件事吗?”
他的话语之中已经隐隐有了杀机。
姜慕白又闭上了嘴,他脸上的神情表明,对于这样愚蠢的问题,他根本懒得去回答。
花老爷子不是不知道姜慕白的厉害,他手中的一把掩日剑名震江湖这么多年,绝不可能是浪得虚名的。
可是花老爷子不能退,也不想退,当年儿子惨死,他身上有着血海深仇,等了二十年,他才等到了这样一个报仇的机会,他不能放弃。
更何况,在这许多的武林群豪面前,他也决不能服软,否则,不光是他,花家的颜面也将尽丧。
无论如何,他一定要试一试。
花老爷子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双眼紧紧盯着姜慕白手中所捧着的剑,掩日剑!
他轻轻的赞道:“好剑!”
姜慕白还是没有开口。
花老爷子又说道:“你手中有剑,我手中却无剑,五年之前,我已经练到不再需要剑了,手中无剑,心中有剑,无剑无我,剑即是我,我即是剑!”
话音一落,他身上再度散发出了那股凌厉的剑气,其势甚至压过了姜慕白手中的掩日剑所发出的炙热的剑气!
一旁的那些武林群豪们闻听之下不觉感到有些咂舌。
寻常剑客,追求一生所练的无非便是人剑合一的境界,但是说到底还是以人御剑。
花老爷子却已经练到了不需要剑了,他自身就是剑,人即是剑,剑即是人,剑气所指,所向披靡。
这是只在传闻里听说过的境界,想不到竟然真的有人能练成。
大家全都目不转睛的望着花老爷子,期待着能一饱眼福。
姜慕白望着花老爷子,终于开口了。
他有些赞许的点了点头,说道:“以你的资质,能够练到这一步的确很不容易,确实值得骄傲。”
“不过,”他摇了摇头说道,“这样的境界,我在十几年前也曾达到过。”
什么?
花老爷子连同一旁的武林群豪们的神色俱都是一愕。
姜慕白这时缓缓的举起了怀抱着的被布条层层包裹着的掩日剑,一脸肃穆的说道:“但是在十年前,我就已经明白了,刻意的去追求什么手中无剑,心中有剑,完全是谬误。”
他一字一顿的说道:“现在的我,人还是人,剑仍是剑,人既非剑,剑也非人!”
话一说完,一股炙热的剑气忽然暴起,反而压制住了花老爷子身上散发出的剑气。
花老爷子愣住了。
他自然明白,世间所有的一切到了极致全都会反而回归本身,这就是返璞归真。
他穷尽了毕生的精力才达到了无剑无我的境界,自认为已经达到了剑术的巅峰了。
可是姜慕白的一席话,却如同当头棒喝,令他大吃了一惊,原来自己根本离巅峰还差了十万八千里呢!
剑仍是剑,人还是人,这境界不知道比他又高出了多少,是他之前根本从未想象到的,望尘莫及的境界。
剑本就是剑,人本就是人,剑做不了人做的事情,人也不该去做剑应该做的事,只有各自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才能发挥出真正最强的威力。
如此简单的道理,为何自己之前从没想到过?
花老爷子身上的剑气渐渐衰弱了下来,他的额头上已经沁出了颗颗冷汗。
面对这样的姜慕白,面对这样可怕的对手,自己还能有胜算吗?
自己还能报得了仇吗?
他的信心在迅速的崩塌,几乎已经没有了出手的勇气。
可是他不能退缩,当着这么多人,颜面何存?
他要强撑下去,哪怕面对着的是姜慕白,哪怕明知不敌,他也绝对不能退缩。
可是他还能够出手吗?
就在他犹豫之间,姜慕白嘴唇微动,虽然没有声音,但是花老爷子还是看明白了,他说的是一个人的名字,花无错!
花间剑花无错。
泰山评剑大会推选出的天下七把剑之一,自己的亲孙子,花家未来的希望!
姜慕白这个时候说出这个名字是什么意思呢?
旁人不懂,可是花老爷子明白了。
他是在提醒自己,今日一战,不光是关系着自己的颜面,还有这丧子之仇。
这一战的胜败,更关系到花家的颜面,关系到孙子花无错的将来。
如果自己败了,花家不但会颜面扫地,花无错的剑法也会饱受诟病,如今那如日中天的江湖地位也会尽丧,今后都会被人指指点点,说他花家的剑法远不及泰山姜家。
其实花无错年纪尚轻,以他那过人的资质,今后在剑法上的成就势必会超越花老爷子,甚至未必就不如他姜慕白!
所以,为了花家,为了孙儿花无错,花老爷子决不能败!
可是面对姜慕白,他如今毫无胜算。
花老爷子身上散发出的剑气忽然全都消失了,他的身影也如同一片风中树叶一般忽然飘起,急速退走了。
半空中只留下了他那渺渺的声音:“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花老爷子的忽然退走,大出在场的武林群豪们的意料,原以为会欣赏到一场旷世的决战,可是如今却令他们大失所望,禁不住纷纷开始交头接耳的议论起来。
只有姜慕白望着花老爷子离去的方向,叹息了一声:“不愧是老江湖了,佩服!”
的确,为了花家,为了孙儿,能够毫不犹豫的放下自己的颜面,立马退走,这真不是谁都能做到的。
能屈能伸,花老爷子是真英雄。
一旁的叶枫看见花老爷子退走,终于松了一口气。
回头一看,重伤的飞天蝙蝠蔡老六已经晕了过去,不过他伤口的流血已经止住了,应该没什么大碍。
叶枫这时连忙上前向姜慕白致谢。
姜慕白大手一挥,说道:“不必谢我,我也是唐大少派人通知我赶来相助的。”
唐大?叶枫这时才想起了唐大,不知道他现在如何了?那君子剑冯明礼对他设下的圈套,不知他现在可无恙?
姜慕白淡淡的说道:“叶公子不必担心,唐大少现在应该去追冯明礼去了,以他的机智和武功,冯明礼应该是奈何不了他的。”
叶枫点了点头,这一点他自然相信,唐大的本事他当然是清楚的。
只是不知那个遁走的君子剑冯明礼,此刻又逃向何方了呢?
………………………………
第四十九章 冯明礼的下场
冯明礼在逃。
他在施展轻功全力奔逃。
可是他却显得一点也不慌张,逃得那样从容自若,游刃有余。
这条逃跑的路线他早就已经想好了,作为应急的最后一步,只是连他自己也没有想到,竟然会这么快就启用了。
这条路线就是直往人烟稀少的西郊,经过他先前杀死蔡老六老婆的那一条小溪边,直接出城而去。
这一条路线最为僻静,最是隐秘,也最少机会会被人拦截。
冯明礼从小就明白“居安思危”的道理,在他声名正盛,如日中天的时候,他就开始考虑有朝一日如果东窗事发,身败名裂之时,他应该怎么办。
所以,他早就把老婆和幼子悄悄送走了,送到了一个绝对安全和隐秘的地方,先藏了起来。
自然,连同他的妻儿一起藏起来的还有那一笔绿林三十六寨留下来的财宝。
只要今夜他能够顺利的逃离灵宝城,与妻儿会面,今后世上就再也不会有君子剑冯明礼这个人了。
凭着那笔他几辈子也花不完的财宝,他大可以改名换姓,舒舒服服的找个没人认识他的地方,做一个深居简出的大富翁。
从前冯明礼所做下的那些恶事,在江湖上留下的恩恩怨怨,全都再与他无关。
至于冯明礼这个名字,不过就是个代号而已,只要有钱,他纵然是改名叫做冯阿狗,冯阿猫也无所谓了。
想到这里,他忽然有些懊悔,从前为什么没有提前为自己起好一个化名?难道真的要叫阿猫阿狗?
不过就算真的叫阿猫阿狗也没关系,因为毕竟对于冯家的列祖列宗,如今的冯家在天下人面前颜面尽丧,他的心中毕竟还是有愧的。
幸好还有那一笔财宝,还有自己的儿子,自己这些年来忍辱负重,做下了那么多昧着良心的事情,所为的不就是将来吗?
所有人现在都知道他冯明礼是一个大恶人,江湖上臭名昭著的绿林三十六寨的余孽,可是这么多年来,为了将来更好的生活,为了学到上乘的剑法和这一身轻功,自己付出了多少,忍受了多少屈辱,又有谁能知道?
虽然经过了这么多年,可是每次想起当初那道貌岸然的天下第一剑客林随风,坐在床上看着自己时那满脸的淫邪猥琐的笑容,冯明礼还是会忍不住恶心想吐,全身发颤。
幸而林随风已经死了,绿林三十六寨也已经灰飞烟灭了,从前的一切全都已经随风而逝,等待着自己的,即将是一个美好而灿烂的明天。
这时候冯明礼的心里感觉充满了希望和喜悦,有一种即将解脱的感觉,而从前的一切都被他抛在了九霄云外。
只是,从前做下的事情真的能够被轻易抛却吗?
如果可以的话,为什么他在经过那条小溪的时候,还会感觉到一阵阵心绪不宁,有一些感慨呢?
冯明礼情不自禁的停下了脚步,望着那潺潺流淌的小溪水,想起了那女人倒卧在溪水之中的情景。
她真的很美。
很让冯明礼着迷。
否则冯明礼也不会顶着一个君子剑的大帽子,还要想方设法的想要去把她弄到手,她毕竟是别人的妻子。
虽然,对于君子剑这个虚名,在冯明礼心中,从来也觉得嗤之以鼻,不屑一顾。比起虚名来,他更看重的是实实在在的利。
当然,最后这女人他还是如愿以偿的到手了,可是这女人的身体他虽然得到了,她的心却好像从来没有被自己俘获过。
他一直不明白,比起蔡老六那样的人,自己要名望有名望,要钱财有钱财,一身武功也是蔡老六那样的穷汉子望尘莫及的,怎么她就会死心塌地的跟着他了呢?
想起最后那一晚,她在这小溪边厉声质问自己时的样子,纵然声色俱厉,她的样子还是那样的美丽,那样的动人。
但是冯明礼却不得不杀了她。
因为她为了保护她的丈夫,竟然威胁要把冯明礼做下的丑事公诸于世,在天下人面前让他身败名裂。
冯明礼不能让她这么做,不是为了君子剑的虚名,而是为了他的江湖地位,为了保住这个地位今后能够带来的滚滚利益
更是为了能够保住他手中藏匿的这一笔财宝。
一旦江湖上的人知道了他的真面目,说不定他从前的事情就会被那些别有用心的人深挖出来,那么这笔财宝也有暴露的危险。
他为了这些付出了如此之多,决不能因为一个女人而全部毁掉。
更何况,是一个心从来也不在自己身上的女人。
所以,他只能杀了她。
可是,此刻当冯明礼回想起她倒卧在溪水之中的那美丽的面庞和动人的娇躯的时候,心中还是感觉到一阵阵的惋惜。
可惜,可惜到了最后,自己的计划还是失败了,还是身败名裂,要走上这条原本只是在自己预想之中的最后的逃生之路。
这全都要怪那个叶枫!
如果不是他莫名其妙的在这个时候忽然出现,导致自己计划失败,功败垂成,不得不踏上这最后的逃亡之路的话,这女人的死就不会这么毫无价值。
难道,这个叶枫的出现,真的会是天意?
是自己做下的恶事太多,天也不允许自己的计划成功?
不会的。
冯明礼深深吸了一口气,只要今晚顺利的逃掉了,今后他躲在暗处,像叶枫这样有名的人,他有着大把的机会去对付。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就算你叶枫真的聪明盖世,老虎也有打盹的时候,迟早有一天,也要让你付出代价!
冯明礼嘴角冷冷的一笑
,自言自语的低声说道:“叶枫,早晚有一天,要叫你知道多管闲事的后果,知道我的厉害!”
他毫不怀疑这一点。
可是,就在这时候,一个细细的声音如同鬼魂一般的飘飘忽忽的传了过来:“你以为,你还会有机会吗?”
冯明礼大吃了一惊,他骇然的转头一看,不禁顿时魂飞魄散,亡魂大冒。
只见从小溪边的树林之中,缓缓走出了一个人影。
这个人影穿着宽大的黑色斗篷,从头到脚罩住了整个身体,看上去就如同是一团黑色的影子。
可是,在月光之下,他的脸上赫然在反映着光,那是一张青面獠牙的鬼面青铜面具!
鬼面人如同幽灵一般,缓缓向着冯明礼飘了过来,发出幽幽的声音问道:“你,知道我是谁吗?”
冯明礼的全身如同被雷电击中,一阵剧震,全身一软,几乎要站立不稳,跌坐在地上。
他当然认识,从前他跟随着林随风的时候,就知道林随风是十殿阎罗之一的宋帝王,他也曾经亲眼看见过林随风对着面前这个鬼面人,恭恭敬敬的下跪参见。
冯明礼的嘴唇一阵颤抖,终于喃喃的说道:“轩辕,你是轩辕公子!”
来的人正是十殿阎罗的主人,那个神秘的轩辕公子!
轩辕公子没有再逼近,距离冯明礼二十余步之外停住了,面具后一双眼睛闪动着冷傲的光芒盯着冯明礼:“既然认识我,你当然也应该知道我为什么会来找你了?”
冯明礼有些神情恍惚的点了点头,轩辕公子的忽然出现让他实在是太震惊了,太出乎意料之外了,一时之间他有一些茫然。
可是随即,他如梦初醒一般神色一变,马上又摇了摇头,似乎想要隐瞒什么。
轩辕公子望着冯明礼的眼光中充满了嘲讽的笑意:“你不必否认,你当然知道本公子为何而来。林随风留下的那笔财宝原本就是属于我的,林随风起了贪心,想要独吞,结果,他死了。”
“想不到这笔财宝却被你藏匿了起来,让我一阵好找。如今,你竟然也起了贪念,想要独吞,你觉得你又会是什么样的下场?”
说到最后这一句的时候,他眼中的笑意完全消失了,只剩下了冷冷的杀意!
冯明礼全身开始止不住的颤抖起来,他当然清楚自己会是什么下场,他的武功尽皆来自于林随风,连林随风对于眼前这个轩辕公子也不敢有半分不敬,他又有什么奢望呢?
可是他心里还存着一丝的侥幸,轩辕公子目前距离他二十余步,就算他的武功怎么厉害,自己的轻功可是绝不含糊的。
纵然自己在他手里毫无胜算,可是如果一心只想要逃的话,也并不是完全没有机会!
可是真的要尝试吗?他还有些犹豫。
就在他犹豫之间,轩辕公子那带着浓浓杀意的声音又再度响起:“那笔财宝在哪里?交出来,我可以留你全尸。”
冯明礼全身颤了一下,忽然又有了生的希望。
轩辕公子再厉害,但是他毕竟不是神,他也是人,只要他想要得到那一笔宝藏,冯明礼就有了求生的筹码。
冯明礼心中稍稍定了一些,声音也不再那样慌张了:“交出来也可以,不过我有条件。”
轩辕公子似乎对于他的话并不意外,声音里依旧冷冷的毫无感情:“你竟然敢跟我讨价还价?”
冯明礼此时索性也豁出去了,脖子一梗,说道:“蝼蚁尚且偷生,何况人乎?既然我把那笔财宝交给公子,自然也希望能够保命。”
轩辕公子的眼中又重新浮现出了那种嘲讽的笑意:“我倒想听听,你还有些什么条件?”
冯明礼听了这话,感觉生的希望又大了几分,他舔了舔有些发干的嘴唇,轻声说道:“首先自然是我交出财宝之后,公子你对于之前的事情不再追究,放我离开。”
“然后是我如今这样的境况,今后自然也需要隐姓埋名,改头换面隐居起来,这自然也需要一笔钱,希望公子能把这笔财宝分我一份,毕竟这些年我保管它无功也有劳,取上一点也是应该的。”
轩辕公子没有说话,只是发出了一阵似乎是怒极的笑声,这笑声听在冯明礼耳中,却感觉到格外的令人不寒而栗,毛骨悚然。
半晌,轩辕公子止住了笑,有些阴森森的问道:“好你个冯明礼,好你个君子剑,实在是无耻到了极点。你真的以为你不交出来,我就一点办法也没有?”
冯明礼强作镇定的点了点头。
他心里很庆幸自己提早做了准备,事先就偷偷把妻儿都送了出去,还带走了那笔财宝。
人海茫茫,你轩辕公子要能找着他们,拿到财宝,那才是白日里见鬼了呢!
何况,如果你有办法找到他们,恐怕自己早就死了,哪里还会有机会在这里和这个恐怖的人物讨价还价?
轩辕公子摇了摇头,幽幽的说道:“你也算是个聪明人,懂得未雨绸缪,提前就把你老婆孩子送走,还带走了那笔财宝。只可惜,你以为他们离开了你就真的安全吗?”
他的话听在冯明礼耳中无异于晴天霹雳,全身一震,骇然问道:“你,你怎么会知道?”
轩辕公子的声音里透着一股子嘲讽般的慵懒意味:“只可惜,你机关算尽,却没有料到,你所托非人,你所委托护送你妻儿的那个人,早就已经投靠了我,此刻,只怕已经拿着我的赏金不知道去哪里逍遥快活去了!”
冯明礼听了只觉得五雷轰顶,他拼命的摇着头,喃喃的说道:“不会的,一定不会的,他的命是我救的,他能活到今天,全靠了我,他对我比一条狗还要忠
诚,怎么可能背叛我?”
轩辕公子冷笑道:“像你这样卑鄙无耻的人,怎么可能会有人真心对你?在你眼里,他不过是跟在你身后一条忠诚的狗,可是你忘了,他也是一个人,是人就会有尊严,想过好日子,可是跟着你,永远只能做一条狗而已。”
他双眼盯着冯明礼,冷森森的说道:“现在,你还对他那么有信心吗?”
冯明礼面如土色,全身簌簌而抖,他清楚轩辕公子说的一点也不错,如果自己要犯了什么错的话,就是错在不该去相信一条狗,一个甘愿当狗的人,根本也不值得信任。
可是,他心里还抱有着一丝的侥幸,像轩辕公子这样的人物,如果真的已经拿到了财宝,为什么还会在这里和自己废话这么久?他本可以一出手就杀了自己,何必故弄这些玄虚?
也许,他还没有真正拿到那些财宝。
也许,他只不过是在空言恫吓而已。
他在心里拼命的安慰着自己。
可是这时候,轩辕公子却开口说道:“我之所以留你到现在,只不过想要看看你这个君子剑究竟有多么的无耻,现在我看到了,像你这样的人,连做我身边一条狗的资格也没有,所以,我也不想再与你废话了。”
他伸手入怀,掏出了一个物件拿在手里:“你看,这是什么?”
冯明礼一看,全身一软,扑通一声坐在了地上。
轩辕公子拿着的是一个银质的长命锁,就是小孩子戴在脖子上的那一种。
这个长命锁上雕刻着一只麒麟,看上去十分逼真,手工显然很精巧。
冯明礼一眼就认出来了,这是他专门从京城名匠那里特意定制的,是在儿子周岁的时候亲手给他戴上的,从未离身。
如今,这长命锁既然已经落在了轩辕公子的手里,自己的妻儿想必也落入了他手中无疑了。
一切的谋划全部都落空了,冯明礼只觉得天都塌下来了,双眼一阵阵的发黑。
完了,一切全完了。
轩辕公子的可怕远远超出了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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