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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仙传-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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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问仙握紧了拳头,然后什么都没有说,直接翻围墙离开了这里。
就在这个时候李家的院子里面传出了李父的喊声“我的儿啊,你不入家门,我知道你一定有一些难言之隐。如果你不想娶妻,那就不娶了。如果你有其他原因,实在不能回家。那父亲求求你,至少给家里通一封书信。你母亲的身体你也知道,这次你始终,她差一点在床上一睡不起,要不是你拿来的草药,那可真就。”
身后的声音渐渐消失了,李问仙已经快跑出了村子。
又是一阵猛烈的奔跑,他停靠在了一个清澈小河的河岸。蹲在地上,他慢慢摘下了脸上的面具,看向河中的倒影,两行清泪渐渐的从脸上流了下来。
李问仙,自称为男子汉大丈夫,八岁那年,他便逞强的说道,从今天开始,我不会再哭一次。从那以后,不管是遇到老虎被咬伤,从山上摔下来,摔断了骨头。亦或是无数次的受伤,甚至那次被狼妖的鬃粕眨钗氏纱永匆裁涣鞴淮窝劾帷�
但是,这一次,他哭的是那么地痛苦,那么地心碎。哭的撕心裂肺,好像要把一辈子的苦楚都从眼睛里面流出来一样。
很久很久,李问仙的抽泣渐渐停歇。擦了擦眼睛,倒也没有哭过的样子,毕竟已经是炼气三层的修士,不可能因为哭一哭就像凡人一样肿起来。
默默地站起身子,李问仙脑海里突然想起了村头张爷爷对他说的话。。
“张爷爷,张爷爷,我决定了,我要当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从今天起,我便再也不流泪了!”倔强的小求仙依偎着张爷爷说起了自己的雄心壮志。
张爷爷溺爱地抚摸了一下小求仙的脑袋,和蔼地说道“小仙啊,爷爷跟你说一句话吧。不流泪不代表你就成为了一个男子汉,真正的男子汉就应该敢爱敢恨!俗话说得好,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啊。”
“切,我才不信张爷爷的话呢,哈哈哈。。”
李问仙慢慢抬起头,仰视着这个辽阔的天空,那狰狞的脸上由衷的露出了一种温和的笑容,这个笑容如果是出自一个普通人的脸上,那么一定非常和蔼吧。但是对于现在的李问仙就有些过于狰狞了。
突然,李问仙听到身后的草丛传来了窸窸窣窣的声音,这让他一阵警惕,猛然转身盯向那片草丛,右手的手指已经变成了纯蓝色,已经做好了随时打出水符的准备。
终于,只见白光一闪,草丛里面钻出了一个白色的身影。
是一只皮毛纯白异常的兔子。李问仙无奈的挠了挠头,只是一只兔子啊,想罢便放下了右手,准备转身离开。
突然,李问仙好像感觉到了一点点不对劲。“不好,被它的的外表给骗了!”
一只普通的兔子又怎么逃得过李问仙的眼睛,并且使他警惕呢,再次转身的时候,只见一个白影已经扑了上来,李问仙心中暗道不妙啊。那个白色的身影已经扑到了他的怀中。
但是,结果并没有李问仙想象中的开膛破肚,那只纯白可爱的兔子竟然钻到李问仙的怀里,好像在找些什么。终于,他从李问仙怀里找出了一株刚才送给家里剩下的人参。两只毛茸茸小爪子抓着人参啃咬了起来。
李问仙看到它那憨憨的样子,心中不由得赞叹:好可爱的小家伙。
不过再想到它刚才的速度,心中不由得想到,刚才它要是想要伤自己,自己可能已经没命了吧。呃,应该不会,它虽然速度快,不过好像没有什么攻击力。
正当李问仙想到这里的时候,磕了一半人参的小家伙突然从李问仙的怀里钻了出去,虎头虎脑的探查了一下四周。最后目标锁定到了一旁的一个大石头上面,然后一下子扑了上去。开始用那石头磨起了牙来。
当李问仙,看到那大石头被一块一块的嗑小的时候,他的心终于寒冷了起来。这小家伙简直是太可怕了吧,幸好它是食草动物。。大概吧,不然自己现在好像已经没命了。
叹了一口气,就算是这小家伙再怎么可爱,和它在一起还是没有安全感啊,只好默默地向后蹭着,打算远离这个小家伙。
当离眼前那个小家伙已经有几十丈的时候,李问仙已经开始慢慢的转起了身子住呢比跑路了,说起来被一个兔子给吓跑,传出去的话一定笑掉别人的大牙,但是现在可管不了那么多了。
但是李问仙的如意算盘终究被打破了,只见那个纯白的小兔子,一下子发现了好像要逃跑的李问仙,也不管着磨牙了,三蹦两跳的一下子又钻进的李问仙的怀里。
然后抬起了它那雪白的脑袋,那两颗红宝石般的大眼睛可怜兮兮的望着李问仙,好像是在说“我还想吃那种好吃的草。”
………………………………
第七章 小白
抱着怀里正在磕着某珍贵草药的小白兔,李问仙唉声叹气地回到了道观里。
万华看着眼前唉声叹气的李问仙,问道“你怀里那个兔子是干什么的?是今天晚上的晚餐?”
只见他话音刚落,小白兔好像就听懂了他的意思一样,猛地扑向了万华。那副架势好像要把万华当作它的晚餐一样。
但是万华怎么也是一个筑基人仙,看似轻易却以极速抓住了兔子的耳朵。气的小白兔在万华手中不停的挣扎,奈何耳朵是兔子最大的弱点,被抓住了这里,奈何它有在大的力气或者再快的速度,也无法挣脱万华的手掌心。
“嗯,看来是一个快要成精的野兔,呵呵,这兔子不但寿元少,天敌还那么多,能够快要修成精怪倒也厉害。如今它的修为大概已经和炼气五层的人类差不多了,倒也是个不错的宠物。”说罢,万华也不顾一旁惊讶的李问仙,从他那绣着太极图案的储物袋里面拿出了一个金色的绳子,套在了小白兔的脖子上面,然后又拿出一个红色的小铃铛挂在上面。只见那个原本桀傲不驯的小白兔竟然一下子安静了下来,两颗水灵灵的红眼睛,好奇地大量着四周。
李问下笑着问道“诶,师傅,这真是奇了啊。刚刚这家伙还疯狂地挣扎,怎么突然安静了下来,你给它带的是什么东西啊?”
万华哼了一声说道“你小子懂个屁啊,这两样东西可都是法器,那个金色的绳子叫捆妖锁,可以抑制住筑基以下妖怪的妖气,让它失去攻击性。那个红色的铃铛叫悬魂铃,可以消弱神智,对于这样的小妖怪来说是最好用的了。你看它现在的样子,过不了几天就会灵智尽失,到时候送给你养它,它就会认为你是他的父亲。在一些门派里,灵兽都是这么收服的。”
李问仙挠了挠头“那这样子对那些妖怪来说不是很残忍么。”
万华捋了捋胡须,摇头道“弱肉强食,世间常情罢了。你一堂堂七尺男儿,常年在深山打猎,有何来这小女儿心理?”
李问仙只得点了点头,万华随手把手中的白兔扔给了李问仙“好好修炼吧。”
看着手中这个可爱的家伙,李问仙只得无奈,自己以前是一个猎人……现在也差不多把。但不知为何会对这小家伙产生善念。自己平生杀得兔子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但不知为何会对这小家伙产生善念。嗯,真是白净。想到这里,李问仙又用手轻轻地抚摸了一下小白兔那娇小的头颅。
“大概是修炼的关系吧,我的心境也有所变化吧,看你长得这么漂亮,又这么白,你以后就叫小白吧。哈哈,好名字,看来我真有起名的天赋。”某人自恋地笑道。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何谓贵大患若身?”道观内的书房,李问仙正端着一本《道德经》高声的地朗诵。一旁的小白则是一边好奇地打量着眼前的主人,一边慢悠悠地啃着爪子里的红萝卜。
当再次朗诵完道德经,李问仙呼出了一口浊气,脸上的笑容越加灿烂。今日他每日都来这书房观书和读书。正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本已是修仙之人的他,记忆力也非比常人。可谓是过目不忘,是他依据保持着每本书都会看很多遍,朗诵很多遍。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看到书中的真正内涵,文字只是精神的寄托罢了。他本就只是一个平庸的猎户,自然不懂太多的知识,小时候去私塾或者在师傅这里也是读过一些。奈何那时贪玩,读了也是白读,如今全身心的侵淫其中,倒也快哉。书已然读了许多,而真正对李问仙最大的改变就是气质还有修养,一个人的个人力量再怎么强大,如果连修养和智慧都没有,那便也仅仅是庸人罢了。所以李问仙对于知识的渴求可以说是异常的大。
并且就算每天把许多心思放在读书上面,修行的方面竟然不退反进。脑袋中的思路比以前更加明确,以前有些道法不懂的地方也是一吐而散。
而如今的小白真的是彻底失去了以前的记忆,脖子上的悬魂铃和捆妖锁也被万华给摘了下来。但是此时在它记忆中,李问仙就是它最亲近的人,倒也异常的温顺。
把手中的《道德经》放回了书架,李问仙从怀中掏出了一张书信递给了小白然后说道“小白,把这封书信交给我的父母,如果这件事你要是做好了,回来就给你吃人参。”
小白是一个炼气五层的妖兽,自然能听懂李问仙的话,便嗅了嗅李问仙身上的气味,精神振奋地点了点头,最近好久没有吃人参了。然后叼起来书信,化作一道白影,几下穿梭便没了踪影。
李问仙微笑着点了点头,还是加油修炼吧,等修为达到了炼气六层,就可以正大光明的回去见父母了。便转身来到了院子,打坐炼气。
再说小白这边,只见它以极快的速度,仅仅一炷香的功夫便来到了放牛村李问仙家的门前。用脑袋顶了顶门,传出了类似于敲门的声音。片刻,一个中年妇人过来开了门,她先是左右瞧了瞧,发现没有人之后无奈地摇了摇头。这妇人便是李问仙的母亲李氏。她之前听丈夫说自己的孩子还没死便养成了这个毛病,一旦有人敲门,她便以为自己的孩子回来了。
低头叹了一口气,才发现地上趴着一只毛皮纯白,异常可爱的小白兔。小白兔的嘴里面还叼着一封书信。李氏心中一惊“难道是仙儿的书信?”便捧起了小白回到了屋子里面,小白知道此人是主人的母亲,倒也没挣扎,任由李氏把自己抱回了屋子。
回到屋内的卧室,李氏慢慢地打开了书信,她是村里教书先生的女儿,倒也识字。看到书信上面儿子的笔迹,李氏的眼泪便像断线的珍珠一样滚落了下来。
“父母大人膝下:敬禀者,李求仙
父亲、母亲,孩儿知道你们很想我。但是我实在有难言之隐无法相见,唯有家书一封,寄存我心中的情感。我现在过的很好,请二老放心,不要再为我担心。之前听得父亲说母亲生病了,我很伤心,希望二老长命百岁。如果有时间,我会送来猎物和草药,请二老不要刻意阻拦我,您二老便当我是进京赶考罢了。我保证,多则一年,少则几月。我便会回家。治父亲的骨病的药房,前阵子我在一本医术里面看到了,改天我再让小白把草药送给你们。对了,小白就是这只兔子,它有灵性,请父母不要给它烧了吃掉便好。
祝父母大人身体如初,长命百岁。
儿李求仙拜上。”
擦掉脸上的泪水,李氏连忙从柜子里面拿出纸张,研墨写了一封回信装到信封当中,递给了小白。
小白知道自己的使命已经完成,便化作一道白光,往山上赶了回去。看的李氏是目瞪口呆,自己的儿子现在到底在干嘛?
慢慢的拆开了眼前的书信,熟悉的字体让李问仙的心中一酸。父亲是个不识字的猎户,从小便是李氏教的李问仙学字,母亲的字迹,自己又如何不知呢?一张不大的纸张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远比李问仙寄出的那封信的字多得多,其中大部分都是在说鸡毛蒜皮的小事。比如天冷了要多穿一些衣服,别凉着自己。吃饭一定要吃饱之类的。信的最后李氏说李问仙不要担心自己老夫妻俩,男儿年少志在四方,怎么能被家给牵挂了去。自己打算缝纫一些衣服,让李问仙改日让小白去取。
李问仙眼圈早已微红,抑制住心中的苦涩,脸上露出了幸福的笑容。我会更加努力,尽快去让我们重逢的!
拿出毛笔,李问仙在一张宣纸上面写上了一首诗,而后挂到自己寝室的墙壁上面。
“人言落日是天涯,望极天涯不见家。已恨碧山相阻隔,碧山还被暮云遮。”
………………………………
第八章 进城
山中无岁月,转眼之间李问仙已经在道观呆了四个多月。天气越加寒冷,眼见已经要入冬了。而此时,李问仙师徒俩正赤裸着上半身在道观院内打坐。小白则蜷缩在屋子里面睡觉。
打了一个寒颤,李问仙疑惑的问道“师傅,你这是怎么想的,这么冷的天,还要光着身子在院子里打坐。难道这样有助于修炼?”
万华睁开了微闭的双眼,看了一下李问仙说道“对于修炼倒也没什么作用,不过这可是锻炼心性的好方法,我这么跟你说吧,不只是今天。这个冬天,咱们爷俩每天都得出来打坐几个时辰。”
李问仙只得无奈的摇摇头,继续打坐起来。
晚上吃饭的时候,李问仙一边啃着一个烤的外酥里嫩的大羊腿。以前听说修炼者不吃不喝,现在才知道那都是骗人的。修仙最开始修炼的便是肉身,现在李问仙每顿都得半只山羊才能吃饱。不过虽然食量巨大,以李问仙现在的修为,几天不吃东西都可以。而万华更是可以达到辟谷的境界,每天吸收天地灵气便可。
但是,吃饭终究不是坏处,什么食物里面有杂质之类,必须辟谷的话。对于现在的李问仙来说都是放屁,他现在可是吃得越多,修炼的时候越舒服。
“师傅,这都入冬了,再过些时日就要过年了,我们是不是去城里面置办一点东西。正好您道观里面的书我全都看完了,我还想再弄一些书看呢。”李问仙刚把一大块羊腿肉吞掉之后问道。
万华夹了一口野菜放入口中,咀嚼了几下之后吞入腹中,然后又喝了口茶才说道“你说的倒也没错,那么明天为师给你一些盘缠,你便进入‘繁锦城’置办一些年货。顺便多买一些书,我道观里面的书,连我自己都看的有些腻了。”
李问仙点了点头,便又开始埋头吃肉了。
天色已经是亥时,正常的人家此时都已入睡。而李问仙却是打着油灯,在一张纸上面写着字。这是家书,自从第一次通了家书之后。李问仙基本每周都要给家里面写一封信报平安,然后再看父母写来的唠叨,心里都是一暖。
看向蜷缩在自己被子里面的小白,李问仙折起了书信,放入信封,用砚台压住。便去一旁的柜子翻找了一下,良久,找出了一个个头不小的人参,看样子也是有年头了。
“来来,小白,这个人参应该已经要有十年了,是师傅去深山采药好不容易才找到的,本来是给我吃的,但是现在它是你的了,算是你这一阵子帮我传信的嘉奖。还有明天我们要去城里面,你最好老实一点哦。”
小白看到人参,立马欢快地点了点头。李问仙笑着扔给了它。然后默默地走向床上,依偎着小白。看着它可爱的样子,笑着摸了摸它的头,然后便入定打坐了。
第二天,当师傅淡定的把一张一千两的银票像扔废纸一样扔到李问仙的手中之时,李问仙承认他呆住了。虽然他现在读了许多诗书,但是一千两的重量对于他来说还是很大的。这么说吧,如果你有三百两你便可以在繁锦城买一栋不错的院子,这一千两的价值可想而知。
当然,李问仙终究是修仙者,而且他现在也算饱读诗书,一下子便反映了过来“师傅,你哪里来的这么多银子啊?不会是您老靠着您的法力去抢得吧。”李问仙会这么想倒也不奇怪,毕竟万华之前就经常去繁锦城摆摊算卦,可以说如果你不知道万华是修仙者。一定会批判他为一个江湖骗子。
而现在万华一下子拿出了这么多钱,李问仙自然无法想象。
万华愤怒地拍了一下李问仙的脑袋“臭小子,这点钱你就怀疑你师傅?我告诉你,师傅在来到这繁锦城之前,曾经做过一段时间的游医,给不少大富大贵之人治过病,这钱就是其中一个京城钱掌柜给的。”说着,万华又从储物袋拿出一大堆银票“这些事马知府的……这个是赵大财主的……这个是孙帮主的……这是秦镖头的……”
“停停停……师傅,原来你以前那么厉害啊,那么你在江湖上面有没有名号啊?”李问仙吃惊到。
万华骄傲的捋了捋胡须“哼哼,那是当然,万灵药,华睇的名号你听说过没。”
“就是那个只要一把脉,并且吃掉他给的一副药,不管什么病都能治好的万灵药华睇?据说他还治活过死人,那人难道就是师傅你?”
“当然……不是。”
“……”李问仙无语。
“他是我的徒弟,不过治活死人倒是有些夸张,在我看来那只是一个半死人,至少那人丹田还有一口气吊着。而我那不争气的徒弟,也就从我身上学了个皮毛而已。”
“……”李问仙再次无语。
繁锦城的大街上来了一个奇怪的人,他面带金面具,身穿黑袍,肩膀上面还趴着一个可爱的小白兔。他出手异常的阔绰,买了很多东西,自然会被歹人给盯上。
一个小巷子里面挤着一些鬼鬼祟祟的人。只听其中一个长得贼眉鼠眼的矮个子青年小声的说道“大哥,就是这个家伙,我亲眼看到他在万金商铺里面把一张一千两的银票破开。看他身上穿的衣服也不像便宜的东西,脸上还带着个金面具。不像是好欺负的人啊。”
旁边一个黑脸大汉哼了一声“你知道什么,这家伙出门连一个仆人都不带,想来不是什么有权有势的人家,虽然这家伙看起来挺壮实,但是我们这里可是有二十多个人。还能怕了他不行?干完这一票,拿走他身上的钱,我们兄弟就能在山上立一个寨子,到时候再多招一些兄弟,拦路抢财劫色,每年还可以去附近的村子收粮,到时候吃穿不愁岂不快哉?”
那贼眉鼠眼的青年看老大心意已决,便不再说话,心里已经开始想一会怎么处理那个带着金面具青年的尸体了。
但是他们当然不会想到,他们会因为一个错误而沦落到暴尸荒野的下场。
………………………………
第九章 杀人
其实李问仙早就感觉到有人在跟踪自己,并且他也想到了自己这么大手大脚的花钱,一定会被人盯上。但是自己如今可是会法术的练气三层修士,怎会惧怕蝼蚁般的凡人,如果他们识相的话走开,那倒还好。不然的话,哼哼。
“咦,大哥,那家伙买的那些东西哪去了?我明明记得他买了一大堆东西的啊?”黑狼帮的一个小弟向着老大慕黑狼问道。
“可能是你看错了吧,快点,跟住他,别说那些没用的东西。”慕黑狼小声的吼了那个喽啰一句。
买来的东西自然是被李问仙给收到了储物袋里面,一大堆东西把储物袋塞得满满的,倒也剩的拿太多东西的麻烦。此时察觉到身后的人根本没有走的意思,李问仙心理面也明白了,这些家伙是不打算走了。虽然最近天天习读孔孟之道,但是李问仙骨子里面还是一个嗜血的猎人。“上天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自来啊。”
走路的速度倒也不快,李问仙也不着急。当天色接近傍晚的时候,他终于走到了山前的一个无人小径上面。心道“这些家伙也该出来了,我给你们创造了这么好的机会,你们可不能浪费啊!”
如同李问仙想的一样,正当他前脚踏上小径之时,身后忽然传出了一阵呼啸之声。李问仙猛然转身,伸手抓住了那样东西。
打眼一看,原来是一枝黑油油的弩箭,看来那帮家伙还是比较谨慎的。如果换了别人,看到自己就一个人,说不定会一拥而上。
而此时后面的慕黑狼看到李问仙竟然空手接住弩箭,心中也是突的一惊。“看来今天出门没有拜关老爷啊,这家伙看来是个硬茬子!”不过手中却是阻止了手下继续放箭,向前走了两步说道“前面的兄弟,我乃黑狼帮的头目慕黑狼。今个你在这繁锦城露了富,让我这些哥们心里好不痒痒。不过看兄弟你气宇不凡,可能也不会在乎一点身外之物。不如拿出一千两银票给兄弟们花花,以后大家都是兄弟。我们说不定还能照顾你一二。不然。我们可就要杀人越货了!”
这黑狼帮头目虽然是个混混匪类,倒也是身经百战。说起话来也还算不错,如果面前的人只是一个武功不错的凡人,可能真的会把钱拿出来交给他们。但是奈何眼前的人是一个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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