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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之神话逆袭-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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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想到打造出来后,会与正版小李飞刀相似度如此高,这表示他是对的。

    但这话听在李寻欢耳中,却完全是另一个意思,连赶车的虬髯大汉脸上,都露出了一抹会心的微笑,原来这是个仰慕少爷多时的少年。

    李寻欢心里有了一种遇到知己的感受,他心情十分愉悦。

    原本阿飞只是静静听着两人的对话,此时忽然看着罗长风开口问道:“他是不是个很有名的人?”

    罗长风缓缓点头,道:“很有名,百晓生品评天下兵器,作兵器谱,小李飞刀排行第三。”

    “但在我看来,排行第二的龙凤双环,排行第一的如意棒,或许比小李飞刀强,但是使用它们的人,却未必能躲过小李飞刀的出手一刀。”

    虬髯大汉脸上的笑容大了几分,其中还夹杂着几许骄傲之色。

    李寻欢自己却叹道:“有名并不是件好事。”

    阿飞扭回头,看向李寻欢,正色道:“但我却希望变得很有名,我希望能成为天下最有名的人。”

    李寻欢笑道:“每个人都希望成名,你至少比别人都诚实得多。”

    阿飞摇了摇头,道:“我和别人不同,我非成名不可,不成名我只有死。”

    李寻欢吃了一惊,忍不住问道:“为什么?”

    阿飞没有回答他这句话,目中却流露出一种悲伤愤怒之色,似有火焰燃烧起来,李寻欢感觉,这种火焰或许连眼泪都无法熄灭。

    李寻欢这才发觉,阿飞虽天真坦白得像个孩子,但他心里藏着许多秘密,他的身世如谜,又显然充满了悲痛与不幸。

    李寻欢看向罗长风,却见罗长风也微不可查的摇了摇头,心下不由更加惊诧。

    连他的同伴都不知道,那一定是他心中最深的痛,李寻欢实在不忍再问下去。

    事实上,罗长风并非不知道,他只是不能说。

    阿飞姓沈,他叫沈飞,取他父亲的姓与他母亲的名组成,而他的父母……沈浪,白飞飞。

    二十年前,沈浪抛下白飞飞,跟朱七七、熊猫儿、王怜花远避海外,遁世隐居。

    白飞飞独自远引草原,生下阿飞,艰难抚养,却最终在阿飞七岁那年郁郁而终。

    之后阿飞一个孤儿,在草原上挣扎求存,自是艰难无比,受尽苦难。

    草原之中有什么?野狼与虎豹,他与狼共舞,与虎豹争食,倔强又顽强的活了下来。

    所以阿飞从小就在心里埋下了一颗种子,他要回到中原,他要成名,他要让自己的成就,超过他的父亲。

    如此,他才能堂堂正正的站在父亲面前,质问他当年为何要抛下他们孤儿寡母,这是他活着的意义。

    罗长风拍拍阿飞的肩膀,坚定的道:“你一定会成名的,总有一天,‘飞剑客’之名,会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我相信。”

    阿飞看向罗长风,双目在不住闪烁,他重重点了点头,没有再说话,只是重新举起了酒瓶。

    车厢内安静下来,三人各自喝着酒,谁都没再说话,只听得车行辚辚,偶尔响起几声咳嗽声。

    不知过了多久,马车到得一处小镇,停在一间客栈之外。

    小镇上的客栈本就不大,这时住满了被风雪所阻的旅客,就显得分外拥挤,格外热闹。

    客栈院子里堆着十几辆用草席盖着的空镖车,草席上也积满了雪。

    东面的屋檐下,斜插着一面酱色镶金边的镖旗,被风吹得猎猎作响,使人几乎分辨不出,用金线绣在上面的是老虎,还是狮子。
………………………………

第四卷 第九章 客栈风波

    客栈前面的饭铺里,不时有穿着羊皮袄的大汉进进出出,有的喝了几杯酒,就故意敞开衣襟,表示他们不怕冷。

    李寻欢他们到这里的时候,客栈里一间空房都没有了,甚至连大通铺都已经客满。

    罗长风与阿飞都没有在意,与客栈掌柜交涉之后,他们获得了在柴房中凑合一夜的机会,这已经比卧在雪地里要好了无数倍。

    李寻欢更不在意,因为他知道,这世上用金钱买不到的东西毕竟不多,而他……并不缺金钱。

    所以他就先在饭铺里找了张角落里的桌子,要了壶酒,慢慢的喝着,他酒喝得并不快,却可以不停的喝几天几夜。

    罗长风与阿飞则是点了一桌热腾腾的饭菜,这是他们这近半月来,吃过的第一顿像样的饭菜。

    李寻欢不吃菜,他只是不停的喝酒,然后不停的咳嗽,脸上却始终带着淡淡的笑意。

    他很欣赏两个少年对待食物的态度,他们吃饭非常认真,他甚至从他们脸上,看到了对食物的虔诚。

    但与此同时,李寻欢又有些心疼,因为从他们对待食物的态度,他可以大致想象出,他们以前活得有多艰难。

    虽然阿飞是真的活得很难,罗长风并不是,但他有了连续几天几夜找不到任何食物,不得不吃生肉来充饥的经历,在面对食物时,也变得跟阿飞一样。

    阿飞吃得虽多,但并不快,每一口食物进了他的嘴,他都要经过仔细的咀嚼后再咽下去。

    但他又并不是在慢慢品尝食物的滋味,他只是想将食物尽量嚼碎,这样才能更好的将养分吸收,让每一口食物都能在他身体里,发挥最大的能量。

    长久的艰苦生活,已使他养成了一种习惯,也使他知道食物的可贵,在荒野中,每顿饭都可能是最后的一餐。

    他吃了一顿饭后,永远不知道第二顿饭,能在什么时候才能吃得到嘴,所以每一口食物他都绝不能浪费。

    那虬髯大汉从二楼走了下来,站到李寻欢身后,道:“南面的上房已空出来了,也已打扫干净,少爷随时都可以休息。”

    虬髯大汉叫铁传甲,绰号“铁甲金刚”,一身铁布衫的横练功夫,已练到极高的境界,几近于刀枪不入。

    他是李家最忠实的仆人,因十八年前的一桩公案而结下仇家,在逃亡了数年后受李寻欢父子收留,从此便跟在李寻欢身边为仆。

    李寻欢像是早已知道,他一定会将这件事办好似的,只点了点头,并未说话。

    过了半晌,铁传甲忽然又道:“金狮镖局也有人住在这客栈里,像是刚从囗外押镖回来。”

    “哦!押镖的是谁?”

    “就是那‘急风剑’诸葛雷。”

    李寻欢皱了皱眉,又笑道:“这狂徒,居然能活到现在,倒也不容易。”

    说话间,就看到三个人从后面的一道门走进了这饭铺。

    三个人说话的声音都很大,正在谈论那些刀头舔血的江湖勾当,像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就是金狮镖局的大镖头。

    李寻欢认得那紫红脸的胖子就是“急风剑”,却似不愿被对方认出他,于是他就又低下头雕他的人像。

    罗长风与阿飞一个坐在他侧面,一个坐在他对面,刚好将他的身形挡住,诸葛雷等人并未发现角落中低调吃饭的几人。

    罗长风只是淡淡瞥了诸葛雷一眼,便不再理会,专心对付面前饭菜,阿飞更是连头都没回。

    诸葛雷几人很快要来了酒菜,开始大吃大喝,可是酒菜并不能塞住他们的嘴。

    喝了几杯酒之后,诸葛雷更是豪气如云,大声笑道:“老二,你还记得那天咱们在太行山下遇见‘太行四虎’的事么?”

    被称为老二的人笑道:“俺怎么不记得,那天太行四虎竟敢来动大哥保的那批红货。”

    “四个人耀武扬威,还说什么‘只要你诸葛雷在地上爬一圈,咱们兄弟立刻放你过山,否则咱们非但要留下你的红货,还要留下你的脑袋。’”

    第三人也大笑道:“谁知他们的刀还未砍下,大哥的剑已刺穿了他们的喉咙。”

    老二又道:“不是俺赵老二吹牛,若论掌力之雄厚,自然得数咱们的总镖头‘金狮掌’,但若论剑法之快,当今天下只怕再也没有人比得上咱们大哥了。”

    “哈哈哈……”诸葛雷举杯大笑,但是刚笑得三声便即停顿,只见那厚厚的棉布帘子忽然被风卷起。

    两条人影,象是雪片般被风吹了起来。

    这两人身上都披着鲜红的披风,头上戴着宽边的雪笠,两人几乎长得同样形貌,同样高矮。

    大家虽然看不到他们的面目,但见到他们这身出众的轻功,夺目的打扮,已不觉瞧得眼睛发直。

    两人缓缓摘下雪笠,露出两张枯黄瘦削而又丑陋的脸,看上去就像是两个黄腊的人头。

    他们的耳朵都很小,鼻子却很大,几乎占据了一张脸的三分之一,将眼睛都挤到耳朵旁边去了。

    但他们的目光却恶毒而锐利,就像是响尾蛇的眼睛。

    然后,他们又开始将披风脱了下来,露出了里面一身漆黑的紧身衣服。

    原来他们的身子也像是毒蛇,细长,坚韧,随时随地都在蠕动着,而且还黏而潮湿,叫人看了既不免害怕,又觉得恶心。

    这两人长得几乎完全一模一样,只不过左面的人脸色苍白,右面的人脸色却黑如锅底。

    他们的动作都十分缓慢,缓缓脱下披风,缓缓叠起来,缓缓走过柜台,然后,两人一起缓缓走到诸葛雷面前。

    饭铺里静得连李寻欢削木头的声音都听得见,诸葛雷虽想装作没有看到这两人,却实在办不到。

    那两人只是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他,那眼色就象是两把蘸着油的湿刷子,在诸葛雷身上刷来刷去。

    诸葛雷只好站起身,强笑道:“两位高姓大名?恕在下眼拙……”

    那脸色苍白的人蛇忽然道:“你就是‘急风剑’诸葛雷?”

    他的声音尖锐,急促,而且还在不停的颤抖着,就像是响尾蛇发出的声音,诸葛雷听得全身寒毛都竖立起来,“不……不敢。”

    那脸色黝黑的人蛇冷笑道:“就凭你,也配称急风剑?”

    他的手一抖,掌中忽然多了柄漆黑细长的软剑,迎面又一抖,内力灌入剑身,这腰带般的软剑,已抖得笔直。

    他用这柄剑指着诸葛雷,一字字道:“留下你从囗外带回来的那包东西,就饶你性命。”

    那赵老二忽然长身而起,陪笑道:“两位只怕是弄错了,咱们这趟镖是在囗外交的货,现在镖车已空,什么东西都没有,两位……”

    “噗”

    他的话还未说完,那人掌中黑蛇般的剑已缠住了他的脖子,剑柄轻轻一带,赵老二的人头就忽然凭空跳了起来。

    接着,一股鲜血自他脖子里冲出,冲得这人头在半空中又翻了两个身,然后鲜血才雨点般落下,一点点洒在诸葛雷身上。
………………………………

第四卷 第十章 记得告诉别人你的名字

    这一幕让许多人的眼睛都瞧直了,两条腿在不停的弹琵琶,李寻欢眉头皱了皱,他看向罗长风与阿飞,却见两个少年眼中,都已有了一丝寒意。

    李寻欢心下一动,脸上露出一丝微不可查的笑意,便不再理会发生的事,自顾自的雕刻他的人像。

    诸葛雷能活到现在还没有死,毕竟是有两手的,他自怀中掏出个黄布包袱,抛在桌上,道:“两位的招子果然亮,咱们这次的确从囗外带了包东西回来,但两位就想这样带走,只怕还办不到。”

    那黑蛇阴恻恻一笑,道:“你想怎样?”

    诸葛雷道:“两位好歹总得留两手真功夫下来,叫在下回去也好有个交代。”

    他嘴里说着话,人已退后七步,“锵”的一声拔出长剑,别人只道他是要和对方拼命了。

    谁知他却一反手,将旁边桌上的一碟菜挑了起来,碟子里装的是虾球,虾球也立刻飞了起来。

    只听剑风嘶嘶,剑光如匹练的一转,十多个虾球竟都被他斩为两半,纷纷落在地上。

    诸葛雷面露得色,道:“只要两位能照样玩一手,我立刻就将这包东西奉上,否则就请两位走吧!”

    他这手剑法实在不弱,话也说得很漂亮,但李寻欢却在暗暗好笑。

    他这样做,别人也就只能斩虾球,不能斩他的脑袋了,他无论是胜是负,至少已先将自己的性命保住。

    黑蛇狞笑道:“这只能算是厨子的手艺,也能算剑法么?”

    说到这里,他长长吸了囗气,刚落到地上的虾球,竟又轻飘飘的飞了起来。

    “唰”

    只见乌黑的光芒一闪,虾球忽然全都不见了,原来竟已全都被他穿在剑上。

    就算不懂武功的人,也知道剑劈虾球虽也不易,但若想将虾球用剑穿起来,那手劲,那眼力,更不知要困难多少倍。

    诸葛雷面色如土,因为他见到这手剑法,已忽然想起两个人来,他脚下又悄悄退了几步,才涩声道:“两位莫非就是……就是‘碧血双蛇’么?”

    听到“碧血双蛇”这四个字,另一个已被吓得面无人色的镖师,直接溜到桌子下面去了。

    只听那黑蛇嘿嘿一笑,道:“你还是认出了我们,总算眼睛还没有瞎。”

    诸葛雷咬了咬牙,道:“既然是两位看上了这包东西,在下无话可说,两位就请……就请拿去吧!”

    白蛇忽然道:“你若肯在地上爬一圈,咱们兄弟立刻就放你走,否则咱们非但要留下你的包袱,还要留下你的脑袋。”

    这句话正是诸葛雷他们方才自吹自擂时说出来的,此刻自这白蛇囗中说出,每个字都变得象是一把刀。

    诸葛雷面上一阵青,一阵白,怔了半晌,忽然趴到地上,居然真的围着桌子爬了一圈。

    李寻欢到这时才忍不住叹了囗气,喃喃道:“原来这人脾气已变了,难怪他能活到现在。”

    他说话的声音极小,但黑白双蛇的眼睛已一齐向他瞪了过来,他却似乎没有看见,还是在雕他的人像。

    白蛇阴恻恻一笑,道:“原来此地还有高人,我兄弟倒险些看走眼了。”

    黑蛇狞笑道:“这包袱是人家情愿送给咱们的,只要有人的剑法比我兄弟更快,我兄弟也情愿将这包袱双手奉上。”

    白蛇的手一抖,掌中也多了柄毒蛇般的软剑,剑光却如白虹般眩人眼目,他迎风亮剑,傲然道:“只要有比我兄弟更快的剑,我兄弟非但将这包袱送给他,连脑袋也送给他。”

    他们的眼睛毒蛇般盯在李寻欢脸上,李寻欢却在专心刻他的木头,仿佛根本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

    却见原本坐在李寻欢对面,埋头大吃的阿飞忽然放下碗筷,站起身来,走到白蛇面前,认真的问道:“你的脑袋……能值几两银子?”

    白蛇惊疑不定的上下打量了一番阿飞,然后,他就看到了阿飞插在腰间那柄剑。

    瞧见这柄剑,白蛇目光中的惊怒已变为错愕,下一刻,他嘎嘎笑道:“你想买我的脑袋?”

    阿飞摇摇头,道:“我只想知道它能值几两银子,因为我要将它卖给你自己。”

    白蛇怔了怔,“卖给我自己?”

    “不错,因为我既不想要这包袱,也不想要这脑袋。”

    “如此说来,你是想来找我比剑了。”

    “是。”

    白蛇凝视了他片刻,又瞧了瞧他腰畔的剑,忽然纵声狂笑起来,他这一生中,实在从未见过这么好笑的事。

    阿飞只是静静的站在那里,完全不懂这人在笑什么,他自觉说的话并没有值得别人如此好笑的。

    只听白蛇大笑道:“我这头颅千金难买……”

    阿飞认真的道:“千金太多了,我只要五十两。”

    白蛇骤然顿住了笑声,因为他已发觉这少年既非疯子,亦非呆子,更不是在开玩笑,他说的话竟似很认真。

    但他再一看那柄剑,又不禁大笑起来,道:“好,只要你能照这样做一遍,我就给五十两。”

    笑声中,他的剑光一闪,似乎要划到柜台上那根蜡烛,但剑光过处,那根蜡烛却还是纹风不动。

    大家都觉得有些奇怪,可是白蛇这时吹了囗气,一囗气吹出,蜡烛突然分成七段,剑光又一闪,七段蜡烛就都被穿上在剑上,最后一段光焰闪动,烛火竟仍未熄灭。

    原来他方才一剑已将蜡烛削成七截。

    白蛇傲然道:“你看我这一剑还算快么?”

    阿飞脸上的表情没有丝毫变化,“很快。”

    白蛇狞笑道:“你怎样?”

    “我的剑不是用来削蜡烛的。”

    “那你这把破铜烂铁是用来干什么的?”

    阿飞的手握上了剑柄,一字字道:“我的剑……是用来杀人的。”

    白蛇笑道:“杀人?你能杀得了谁?”

    “你。”

    这“你”字说出囗,他的剑已刺了出去,剑本来还插在阿飞腰带上,每个人都瞧见了这柄剑。

    然而眨眼之间,这柄剑已插入白蛇的咽喉,每个人也都瞧见三尺长的剑身,自白蛇的咽喉穿过。

    但除了罗长风与李寻欢,没有一个人看清,他这柄剑是如何刺入白蛇咽喉的。

    没有血流下,因为血还未及流下来。

    阿飞瞪着白蛇,道:“是你的剑快?还是我的剑快?”

    白蛇喉咙里咯咯的响,脸上每一根肌肉都在跳动,鼻孔渐渐扩张,张大了嘴,伸出了舌头。

    鲜血,已自他舌尖滴了下来。

    黑蛇的剑已扬起,却不敢刺出,他脸上的汗不停的在往下流,掌中的剑也在不停的颤抖。

    只见阿飞忽然拔出了剑,鲜血就箭一般自白蛇的咽喉里飙出,他闷着的一囗气也吐了出来,狂吼道:“你……”

    这一声狂吼发出后,他的人就扑面跌倒。

    阿飞却已转问黑蛇,道:“他已认输了,而他的脑袋,还在他脖子上,五十两银子呢?”

    他说的仍是那么认真,认真得就像个傻孩子,但这次再也没有一个人笑他了。

    黑蛇连嘴唇都在发抖,“你……你……你真是为了五十两银子杀他的?”

    阿飞点头道:“不错。”

    黑蛇的一张脸全都扭曲起来,也不知是哭还是笑。

    他忽然甩却了掌中的剑,用力扯着自己的头发,将身上的衣服也全撕碎了,怀中的银子一锭锭掉出来,他用力将银子掷到阿飞面前,哭嚎着道:“给你,全给你……”

    一直冷眼旁观的罗长风忽然开口对黑蛇道:“杀死白蛇的人,叫‘飞剑客’,在超过他之前,以后别再跟人说你的剑很快。”

    说完又看向阿飞道:“阿飞,以后杀了人后,记得告诉别人你的名号,这样别人才能记住你。”

    李寻欢与铁传甲都露出了笑容,阿飞眼中则是闪过一抹恍然之色,认真的点点头,道:“我记住了。”

    “啊啊啊……”黑蛇手舞足蹈,就像个疯子一样狂奔了出去。
………………………………

第四卷 第十一章 一文不值

    阿飞蹲下身,在地上那堆金银中拾取了五十两,其他的却是视而不见,任由其丢在地上。

    阿飞太讲原则,这在旁人看来有些迂腐,有些傻,但这却正是他可爱的地方,便如李寻欢,此时他眼中的笑意里,就带着激赏之意。

    阿飞揣好五十两,若无其事的往位于角落中,属于自己那张桌子行去。

    他没有注意到诸葛雷的动作,诸葛雷一直就没有从桌子下爬起来,便在阿飞越过他时,他竟忽然掠起,一剑向阿飞的后心刺出。

    他的剑本不慢,阿飞更绝未想到他会出手暗算。

    阿飞杀了白蛇,算是替他报了仇,他本该感激才是,阿飞又怎么会想到,他竟会恩将仇报?

    “咻”

    眼看这一剑便要刺穿他的心窝,一道微不可查的破空声忽然响起,诸葛雷狂吼一声,蹦起来六尺高,掌中的剑也脱手飞出,插在屋梁上。

    剑柄的丝穗还在不停的颤动,诸葛雷双手掩住自己的咽喉,眼睛瞪着李寻欢,眼珠都快凸了出来。

    然而李寻欢此时也正自愕然无语,他看着便如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正端起碗来喝汤的罗长风,心下是又惊又佩。

    惊的是他的飞刀竟如此之快,几乎不在自己之下,佩的是他反应竟如此灵敏,出手比自己还要快了一线。

    此时李寻欢捏飞刀的手腕,正向内扣着,这表示他正准备出手。

    这倒是李寻欢高估罗长风了,罗长风是因为早就知道有此一节,所以在阿飞捡银子的时候,就已经做好准备。

    诸葛雷刚有起身的动作,他就已经毫不犹豫的射出飞刀。

    而李寻欢却是在事情发生之后,瞬间反应过来,这才准备出手,动作也不过比罗长风慢了一线而已。

    但就算他后出手,罗长风也相信,两把飞刀会同时射中目标,因为李寻欢的飞刀,比他更快。

    罗长风的综合实力,毫无疑问在李寻欢之上,但是单以飞刀论,他跟李寻欢相比,还有一段差距。

    罗长风的飞刀,快固然是够快的,甚至他相信,这世上除了李寻欢,不会有人比他更快。

    但也仅此而已了,罗长风的飞刀虽然比李寻欢多,可他并没有每一刀发出,都必中的把握。

    “例不虚发”并不单纯是一个赞誉,那更是一种境界,罗长风尚未达到那等境界,他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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