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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仙吉祥物-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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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娘不是说了,不让你操这些闲心。这是她心里有数呢。”

    沈母笑笑,只说道:“这孩子孝顺,我知道。”

    然而,孩子再孝顺,变化也瞒不过自己的母亲。沈星珞虽是打一出生就离开了母亲,但是离非道君怜她们母女一场不容易,特意给了沈松一块门牌,让他们随时可以上山看孩子,还允许他们随意居住在郃颖峰上。

    因此,在沈星河出生之前,她们母女相处的时间相对还是比较长的。

    那时候,沈母虽不敢打扰离非道君教导沈星珞,只能远远的看着。可是慈母的心,怎可能被距离分割。她对沈星珞的心思不能说了如指掌,却也大概的知道几分。

    所以,她知道空穴未必来风,那些传言未必是假。

    但是,这些猜测想法,她都死死的按在心底,连丈夫都没有告诉。

    她相信自己的女儿一定有了自己的主张,而且,沈家现在的地位都系在沈星珞的身上,只要她一天不倒,沈家就一天不会落下去。

    “阿娘。”马车外,响起轻柔地唤声。

    沈母急忙撩开车帘:“快上来。”又四处看看,补充道,“没人看见吧。”

    沈星珞借着沈母手上的力气,钻进马车,看到她一副草木皆兵的样子,相当无语:“娘,你这是做什么?”

    她从山上下来,又不是做贼的。

    “我……事情比较急,咱们路上说吧。”沈母尴尬的坐好,吩咐驾着马车的孟伯启程。

    看沈母的样子确实是发生了大事,而且这件事应该是与她外家周家有关,不然母亲不会只带着孟氏夫妻出门。

    孟伯和孟氏是她母亲的陪房,忠心耿直,也是最得她信任的人。

    果不其然,路上,沈母告诉了沈星珞他们此去的目的,不是近在跟前的沈家,而是在三百里外的周家。

    “阿娘知道,你现在闭门谢客,绝不下山,阿娘也是实在没有办法,才让你过来。”沈母充满红色血丝的眼睛,露出浓浓的担忧。

    她既担忧周家发生的事,又担心把女儿牵扯进来,因此连累了女儿。毕竟,她也觉得女儿只有在山上才是最安全的。

    孟氏怕她们母女生了隔阂,连忙道:“九娘,三娘原本怕打扰您修炼,挣扎犹豫了好几天,老爷又迟迟未归家,这才没了办法,是老奴多嘴,除了姑娘,我们也实在找不到别人了。”

    孟氏是真的一心为了沈母,沈母是她一手带大,所以她看的比亲姑娘还亲。她知道沈星珞不愿下山,沈母却不得已让她出来,又生怕她会因此会远了自己,所以做什么事都小心翼翼,思前顾后。

    于是,孟氏索性就把事情揽在自己身上。

    她这点小心思,沈星珞怎么会看不出。她当然不会为了这点事跟沈母生分,也不会因此就责怪孟氏多事。相反,她很高兴,母亲身边有个处处为她着想的贴心人。

    “阿娘,放心,不会有人知道我离山了。”沈星珞道。

    她让湘儿买了那么多材料回来,可不是用来生尘的。而是受了远古大阵的启发,用各种材料改造郃颖峰的山头。

    可惜她没有亲眼见过远古大阵,只是从陆耀之带回来的图纸里,窥探了星点皮毛。改造的总是不尽如人意,但也勉强能用。

    唉,陆耀之!

    一想到他,沈星珞就有些微微头痛。当年,他是被正阳道君亲自抓回来,一同被抓回来的,还有李玄微。

    据说,两人在古阵外的林子里比试。结果势均力敌,互不相让,差点让一群齿剑狮捡了大便宜。幸好,正阳道君即使赶到,把他俩都带了回来。

    只不过,回来没多久,李玄微就脚底抹油溜了。

    没有实力,连自己想做的事都做不了。陆耀之痛定思痛,把自己得到的图纸拓印了一份送给沈星珞,自己就闭关,争取早日突破筑基。

    那些图纸都是当今真正的阵法大师绘制出来的,本身就是阵法,沈星珞竟是硬生生的凭借着脑袋琢磨出了一二。

    这些东西都被她用到了郃颖峰上,起码目前的郃颖峰不是谁想上就能上的了。

    她身上带着敛息玉,想要不惊动任何人的下山,实在是太容易了。

    沈母哪里会信这话,勉强笑了一下,心里只盼着能赶快到周家,把事情解决,好让女儿赶紧回郃颖峰。

    沈星珞见她仍是愁眉不展,笑道:“阿娘,我变个戏法给你看好不好?”

    现在哪有心情变戏法,不是应该赶紧把周家的情况说清楚吗?孟氏有些着急,她的想法与沈母不谋而合,希望早点解决周家的事情,赶紧回来。

    不过,她是更加担心,沈母从小没出过远门,这一次轻车简行,这一路的苦可怎么办哦?

    “好啊。”沈母知道女儿是想故意逗自己开心,也配合的笑道。

    反正这一路马不停蹄,至少两天,有的是时间讲周家的事,可是女儿陪自己的时间却不多。

    一看母亲这么有兴致,沈星珞也不含糊,从乾坤袋里取出一个黑色的匣子。
………………………………

第十二章 变身

    “阿娘,你猜这是什么?”

    “什么?”沈母心想,左不过是女儿用来装丹药、法器的盒子,想着要逗逗女儿开心,就故意道:“难不成还是梳妆盒?”

    “呀!”沈星珞惊讶地喊了一声,“阿娘,你真聪明。”

    “啊?”这下轮到沈母吃惊了,还真是梳妆盒啊。

    可是女儿一个修士要梳妆盒做什么?

    这不能怪沈母见识浅薄,而是在她的观念里,修士的时间都是用在修炼上。打扮这种事,在他们眼里纯粹是浪费时间,只会耽误他们修行。

    而且修士修行,本身就是在祛除体内杂质,容貌会越来越玲珑剔透,趋于完美。根本不需要用这些庸脂俗粉装扮。

    但俗话说,没有最美,只有更美。沈母不知道很多女修为了美貌,不惜用灵物提炼胭脂水粉,这样就可以修炼美貌两不误了。

    当然啦,这些用灵物提炼的胭脂水粉,价钱也十分感人。毕竟,灵物有价,人们爱美的心无价啊。

    不过沈星珞的梳妆盒里,却没有充满灵气的胭脂,全部都是普通的东西。

    “阿娘,修仙只是去除了人体内的杂质,能让人皮肤变得的更白,眼睛更亮,气色更好罢了,又没有改变你的五官形状。改变五官呀,还是要靠这些外在的修饰。”

    沈星珞一边说着,一边打开匣子里的瓶瓶罐罐,把里面各种彩色的颜料往自己的脸上涂,中间间或还用一小块肉色的东西把脸颊,下巴垫起来。

    不消半个时辰,水灵剔透的美人渐渐地变成了一个瘦长脸,山羊胡,嘴角还有颗黑痣的糙汉子。沈星珞在手和脖子上喷上最后一层胶后,又从袋子里拿出一件青黑色的长衫穿在身上。

    活脱脱就是富户人家常年在外跑腿的管事。

    沈母由最初的震惊,渐渐地变得趣味盎然,时不时还指出哪里需要再修补一下。

    等大功告成,她左瞧右看的道:“姆妈,你看像不像你家长兴?”

    孟长兴是孟氏的大儿子,现在帮沈母管着外面的几间铺子。

    孟氏也看的趣味盎然,闻言连连点头:“像,尤其是这颗痣。”她指着沈星珞嘴角形状不规则的痣道。

    “难怪阿娘一定要让点上这颗痣,原来是像长兴叔啊。”沈星珞笑道,“好嘞,小的长兴这就去给夫人驾车。”

    说罢,脚尖一旋,高兴地跃出马车,一屁股坐在车辕上,朗声道:“孟伯,我来帮你驾车。”抢过孟伯手中的长鞭,手一抖,在空中甩出一个响亮的鞭声。

    眼前天高地远,万古山河多气象。

    “驾!”声音愉悦清脆,一如她突然敞亮的心怀。

    天然城的周家,这几日一直是城内普通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

    为什么呢?

    因为他们家发生了一件怪事!周家的前任家主,也就是沈母的亲生父亲——周云名回来了。

    这有什么奇怪的呢?他是周家的家主,周家就是他的家,凭什么不能回来?

    难道是现任家主不让他回来,可是现任家主是他亲生的儿子。周家现任家主周永寿,排行老大,克己复礼,可不是他小弟周永成那个拎不清的家伙。

    “那么到底奇怪在什么地方?”说书人惊堂木一拍,唾沫横飞,“原来啊,这周云名早就在十年前就去世了,埋在周家祖坟,尸骨快化成泥。现在居然活生生的回来了,你说奇怪不奇怪?”

    说书人问题抛出,茶楼下面一片静悄悄,忽然,大家齐声“嘘”起来。

    “这有什么奇怪的,周家老大自己修仙,听说他们家外甥女更是大神仙的爱徒,周老头怕也是个修士,根本就没死,这又什么奇怪的,”底下喝茶的人中,有人挑衅道,“齐铁嘴,你别是讲不出什么好了,胡咧咧的随便拿个事儿就来凑数啊。”

    “呵呵,说这话,你怕是不知道周老头是怎么死的吧?”齐铁嘴呷了一口茶,不慌不忙地道。

    “话说周家上任家主周云名,他那是一心向道,可惜却没有灵根,但是运气好的生了一个有灵根的儿子,就是现任家主周永寿。女儿又嫁到了修仙世。周云名见到了许多修仙的手段,更是无心俗世,一心只求成仙。”

    “可是没有灵根怎么修仙?”有人忍不住插嘴道。

    齐铁嘴微微笑道:“是啊,没有灵根就不能修仙,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可是周家主偏偏不信这个邪,他不知道从哪儿道听途说了一种说法。说是很久很久之前,真正的天神能让没有灵根的人长出灵根。所以为了这个传言,周家主连家也不要了,出去寻找天神。”

    “天啊,他疯了不成。”有人惊呼,“连那些会飞天遁地的仙人老爷都没有找到天神,就凭他?”

    天神要是这么好找,这不成了路边的白菜,人人都能去找一找了。

    “是啊,所以他死了。”齐铁嘴神来一句。

    呃?这是什么理由,就因为他相信有天神,就因为他去找天神,所以就死了?这也太离谱了吧。

    坐在角落里的一个瘦的跟麻杆似的青衣汉子,小声的嘀咕:“这算什么死法,天神的诅咒。”说着,往嘴里丢了一颗花生米,“嘎吱嘎吱”的嚼了起来,嘴角一颗显眼的黑痣跟着一上一下的动。

    这人正是化妆的连她娘都不认识了的沈星珞,她没有跟着沈母去周家,只说出来转转。

    沈母只当她多年未曾离山,想要出去玩一玩,逛一逛。即便自己因为周家的事情心急如焚,却也没阻止她。

    “这个我知道,”坐在门槛轿夫,脱了鞋子磕磕脚下的泥巴,道,“周老头是跑到老林子里,被妖兽咬死的。”

    大家看着他的眼神明显不信,如果周家家主真是被妖兽咬死的,这可不是什么好死法,周家也算是个有头有脸的大户人家,怎么会让一个跑街串巷的轿夫知道这事。

    “你们别不信,那时候我在阳明巷一带打更,那天夜里我在张婆子家的屋脚,看见个黑影子在地上扭动,一边动一边发出哼哼唧唧的声音,我吓得腿都软了。”

    轿夫的亲身经历可比齐铁嘴添油加醋的说书更有吸引力。
………………………………

第十三章 蹊跷

    在普通人中,周家算得上富贵人家。城中心阳明巷的老住户,家里大院子套着小院子,大大小小,错落着八九个院子,虽然显得挤了点,但比其他人家要富余很多。

    沈母周明霞作为周家他这一辈唯一的女子,原先是有一套自己的院子,后来嫁人后,这套院子就被周老太太贾氏做主给了家中下一辈的几个女孩儿住。

    周明霞这次回来只能住在周家专门为客人准备的客房,西边的观荷居。

    要从大门走到观荷居,需要经过周大舅周永寿的书房,还要经过老太太贾氏的院子。

    沈星珞不大愿意从贾氏的门前过,足下一转,沿着脚下的小路向东走,取道周二舅家院子的的后面,绕一圈避开贾氏院子,往观荷居过去。

    不是她不喜欢贾氏,作为长辈,贾氏对子女晚辈的一颗心,那是绝对没话说的。

    但是沈星珞现在不是乔装打扮了一下,是个外面跑腿的男人形象。

    贾氏规矩严苛,绝不允许外男出现在后院当中。

    周家的园子是十几代的周家人,一代一代的留传下来的。里面的花木经过十几代的精心打理伺候,枝繁叶茂,树荫浓密。

    沈星珞悠闲地从树荫中慢慢的走到了观荷居,一路上未曾惊动任何人。

    刚踏入观荷居,沈星珞就察觉到有人在内,遂站在外面等着。

    观荷居内有一方小池塘,可是里面却没有荷花,倒是养了几只瘦瘦的野鸭子,真是愧对了它的名字。

    沈星路坐在桥栏上,无聊的扯着一根长长的迎春花的叶子。

    她不想听屋子内的人谈话,奈何她耳聪目明,那声音一个劲儿的往里钻。

    “当年老爷子被打更的人送了回来,只剩半口气,什么都没有说就撒手人寰,当时我们可都是在场的。母亲现在一口咬定,父亲遗言把家产半数都给三叔。明霞,不是我做嫂子的小心眼儿,我当家的有本事,也看不上这点东西。但是母亲这么说,实在是让人心寒。”

    说话的人是周二舅的妻子彭氏,彭氏擦擦红了的眼睛道:“我自打来了周家,不提做牛做马,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结果到头来,一分没有,还要被人当傻子对待,我这心里实在是堵的慌。”

    周明霞示意站在她身边的孟氏,给彭氏换了一条干净的帕子。

    “母亲确实过分了,二嫂,咱们一家人不说两家话,这事我不好插手,大嫂怎么说?”周明霞毕竟是嫁出去的姑娘,对周家家产的分配不好过多的置喙。

    彭氏吸了吸鼻子道:“她还能说什么,当年父亲走的突然,大哥顺势就接任了当家。谁不知道那时候,父亲最中意的是你二哥,想让你二哥当家。这几年,对我们是明防暗防,不知道使了多少阴招子,若不是母亲还在,我跟你二哥早就搬出去了。现在,她正闹着要找证据,证明眼下这个父亲是个冒牌货,急着要把人赶出去呢,生怕老头子回来帮我们得了当家的位置,现在哪还有心思管这些。”

    “不是我说。”周明霞皱眉道,“父亲,当年是我们亲眼看着下葬的,怎么就起死回生了呢?这种奇闻就是修仙的人也没听说过啊?”

    “这……”一说到这个问题,彭氏也有几分犹豫,“姑奶奶有所不知,事情并不像外界传的那样,父亲不是起死回生,来得是个与咱们家完全没有血缘关系的人。”

    “等等,二嫂,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回来的赶,还不清楚,您把知道的说给我听听。”周明霞大吃一惊。

    坐在外面的沈星珞心中偷笑,大舅二舅莫不是都傻了,父亲也是能乱认的吗?

    “这事还要从半个月前说起。”彭氏道。

    半月前,周永寿与友人约在了外面谈生意,酒后,与友人道别,醉眼微醺的往家里走。走在路上的时候,恍惚间看见一张熟悉的脸。

    起先,他有一点迷糊,可是瞬间他一个激灵,酒醒了一大半。

    那个人如此眼熟,不就是他十年前就已经去世了的父亲吗?当年,可是他亲字操办的父亲的丧事,父亲怎么会又出现在这里,而且脸面光滑,模样比走的时候还年轻了十来岁。

    周永寿心中奇怪,便寻了个借口想要上前搭话。

    没想到,他还没开口,对方就说话了,语调沧桑,声音激动:“百岁,为父回来看看你们。”

    这一句话无疑是一道霹雳劈在周永寿的脑袋上,劈的他当场就华丽丽的傻了。

    好在他也不是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震惊过后,就觉得十分荒谬:“家父已去世多年,你是何人,竟敢信口雌黄?”

    “我不是骗子。”周云名更加激动,“我真的是你的父亲周云名啊,你的左足拇指少掉了一节,是你小时候去厨房偷喝银耳汤,不小心碰掉了菜刀,被砍掉的。”

    周永寿大惊,他左足拇指确实少一节,这事不难发现,很多修士能用神识检查别人的身体情况。但是还能这么清楚的知道事情的缘由,这就不简单了。

    因为偷喝汤的事情不光彩,贾氏可是给家人下了封口令的。而且都是多少年前的事,他都四十多岁,谁还会把当年小孩的实情拿出来翻旧账啊。
………………………………

第十四章 重生

    “大哥脚伤的事,我也只是隐约听别人说了些,具体的原因并不清楚。”周明霞纤细的秀美微微蹙起,脸上流露出些许疑惑,“可大哥也不能因此就确定了啊。”太草率了。

    彭氏笑笑,她能说什么,她连大伯子脚上有伤的事都没听说过。而且她一个隔房的弟媳,总不能拉着小姑子,一起讨论大伯子脚上的伤吧。

    “你们见过……他没有?”周明霞语气中微微露出些许期盼。

    兄弟姐妹中,她与父亲感情最好。父亲的心思从来不放在俗事庶务上面,儿子都是交给母亲和先生教导,自己只是偶尔想起来才过问两句。

    唯独对唯一的女儿疼爱有加,因为周明霞的出生,周云名总算暂停了求神的脚步,在家待了五年。对于女儿的启蒙教养问题,更是亲自教导把关。

    但也因此,让周明霞从小就向往仙道生活。在沈星珞父亲出现的时候,毫不犹豫的听从了父亲的决定,嫁去了沈家。

    不过,她比父亲要现实些,从不去追求那些妄想的东西。

    彭氏见她眼中有些期盼,不有心中一喜,点点头道:“见过,大伯将他带回来一次。当真与父亲一模一样,见到母亲,开口就唤她的乳名。”

    “不过他说自己虽然是父亲,但已不是周家人。说什么他已经死了,只是又重新投胎到了现在这人家。神神叨叨的,说了许多拉七杂八的东西,反正我也没怎么听懂?”彭氏不解的道,“姑奶奶,你见识广,你给我说说呗,这人死了还能重新再活啊,那不是说只要魂不死,人就不会死了?”

    这个周明霞哪里知道,沈家人一门心思的追求修炼进阶,哪里还会去研究魂死不死,人死不死的问题。

    不过,她也很疑惑,女儿回来说过,修仙是为了追求更多的寿元,活的更久。如果只是肉身死了,灵魂却能永久存在,或者换一个身份就能继续生存,那修士修仙的意义在哪里?

    这个问题比较深奥,别说周明霞说不清楚,就是外面的沈星珞听了,也是微微汗颜,她这个二舅妈的思想可真是够有深度的。

    人死后,有没有灵魂,她不知道。不过听师傅说过,这世上是真的有鬼的存在,这个鬼就是人死后,无处依附的魂魄。

    但是这些鬼具体的生活在哪里,反正她是没见过,也没听师傅说过,也许师傅也不知道吧。

    不过重新投胎,再次做人,这个说法比较有想象力,似乎也有那么几分的道理。

    然而,话又说回来了。如果人死后,可以重新投胎,再次获得做人的机会,这不也是另一种形式的长生不死吗?

    既然殊途同归,那他们这些拼死拼活的修仙的修士还有什么意义呢?

    沈星珞发现自己好像进入了一个怪圈,光怪陆离的颜色一一从她眼前,身边闪过,好像有很多人在里面挣扎,又好像就是单纯的彩色的光在闪烁。

    她置身其中,分不清是现实还是幻境,也忘记了自己,忘记了周围的一切。

    “当——”不知道过了多久,一道黄钟大吕般的声音好像从遥远的天边传来,直扣心神,让她神魂震动。

    “噗!”蓦然从怪圈中出来的沈星珞,胸口一热,一口鲜血喷了出来。

    血水落在池塘里,荡起一圈圈涟漪,映在池中的星子也跟着微微晃动,跃动着一池的星光。这会儿,居然已经是深夜了。

    刚才怎么回事?是顿悟吗?可惜她好像没顿悟什么东西,反而好像出现了更多的迷惑。若不是这突如其来的响声,她还不知要沉浸在其中多久。

    沈星珞猛然想起她是来找沈母的,急急忙忙的站了起来。

    一转身,却看见星光夜色下,一道颀长的身影站在她身后三步远的地方,她却一直没有发现。

    “陆耀之!”沈星珞先是一惊,待到认出对面的人,心情不免有几分激动,她已经好几年没见过他了,可是她很快就把这份激动压了下去,道,“深更半夜,鬼鬼祟祟的,不知道人吓人会吓死人啊。”

    可不是,眼前这个风吹过,衣袂都不动的家伙,正是号称还在闭关稳定境界的陆耀之。如今的他,随着年龄的增长,脱去了年少时的稚嫩,无论是相貌还是气度都越来越出色,如芝兰玉树,华光流淌。

    陆耀之其实早就来了,他在沈星珞的身后起码站了三个时辰。几年未见的激动之情,早就被凉风吹的冷透了。

    他冷着脸看着沈星珞,道:“不是说好了不下山的吗?”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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