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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焰决-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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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芒,虽是红se,但不很深,深沉的红se,泛起了淡淡的血红,有些让人可怕。
而李风的气息自睁开眼皮也瞬间大变,金丹期、金丹期的气息!
小混蛋一惊,一个踉跄自大石头上掉了下来,嘴巴含糊道:“这个,我、我去,小李子怎么、怎么还是突破了……”
火媛看到李风眼芒有些不安,担心的问道:“小子,你这是什么眼神?没事?”
李风摇摇头,说道:“没事,这是紫焰决达到金丹期后的一种瞳术,双眼会泛起自己力量的颜se。能透过双眼放she魅惑之光,迷惑敌人,能看破虚妄,解开封印,还能用眼睛使出其它法决,就是消耗是用手的双倍。”
火媛一愣,随后回忆到了安于凡,说道:“的确,凡哥虽然平时眼睛没有异常,但那次大战却惊人的用眼睛发出了攻击,我们都十分疑惑,原来是这瞳术。”
小混蛋摇摇晃晃的爬了过来,狗脸分外郁闷,问道:“小李子,你怎么发现的?”
火媛疑惑的看着小混蛋,不知道他说什么。
李风呵呵一笑,说道:“小混蛋,你调皮了,害我以为不能突破。”
原来,李风不能突破的始作俑者就是我们的小混蛋同学。其实不是李风没有突破,而是小混蛋利用共享关系,对李风使了点小手段,封印了李风的修为,看起来就像没突破一般。
小混蛋的用意很明显,就是不想去仙宫,不想见魔女陈琳。
而李风怎么样发现封印,并且解开的呢?
还是因为《紫焰决》。
李风进入脑海翻阅了《紫焰决》,发现了瞳术试着练了练,没想到自己能使用这金丹期的瞳术,猜测自己突破了金丹期,只是有什么未知的东西封印了自己修为。
解开封印更是简单,瞳术全开,直接破掉了小混蛋的半吊子封印。
小混蛋一脸尴尬、郁闷,向李风说明了自己的意图,但是一点悔悟都没有。
李风虽然有些生气,但想到陈琳对小混蛋所做,还是有些替小混蛋感叹,所以也没有责怪小混蛋。
突破了,总算是突破了,李风准备向着仙宫出发!
(陈琳到底对小混蛋做了什么?)。)
ps:入v了,每章恢复三千字,谢谢支持!
………………………………
第七十二章 路遇幽魂
李风离开了凤岛和小混蛋踏上去仙宫的路,火媛则进了极炎剑。
让李风惊讶的是,火媛说凤岛有许多好东西不舍得留在那里,就出手将凤岛收走了,原地留下了一个大湖。
小混蛋无以为然,解释说凤岛是火媛造的,自然能像法宝一般收走。
可能是冬天要来了的缘故,行走在山间树林里,不由有些冷意。
小混蛋打了个哆嗦,说道:“我靠!突然好冷。”
李风看小混蛋的模样笑道:“冬天要来了,冷是自然的,要是太冷你穿件衣服算了。”
小混蛋眼睛一亮,点着脑袋,说道:“对,我是该做件衣服穿着。”
说动就动,在李风惊讶的目光下,小混蛋伸爪拿出一坨混沌之源,不一会儿就做出来合身的衣服。
你见过狗穿衣服么?那你就能想象出现在小混蛋的模样。
本来半黑半白的身子,甚至尾巴都是分成两se的小混蛋,现在套上了衣服,只露出了四爪尖、脑袋和尾巴,有些让人好笑。
见李风不说话,小混蛋看了看身上,问道:“怎么?小李子你觉得这颜se不好么?”
李风汗颜,穿得有些怪异,颜se更是让人无语:大红se,你丫本命年呢!
小混蛋摇摇脑袋,自语道:“哎,想高调都不让,那我朴素点。”
说着将衣服几爪撕得粉碎,再次用混沌之源做了一身衣裳。
这次相比刚刚的大红se低调多了,土黄se的圆褂子,包住了小混蛋的身躯,露出四爪、脑袋和尾巴,简单却也御寒,倒也能让李风接受了。
李风应付道:“好、好,就这样。希望不要引起轰动才好。”
小混蛋疑惑道:“轰动?什么玩意儿?”
李风道:“就是让人围观,看猴戏。”
小混蛋似懂非懂的点点脑袋,说道:“那不是正好么,我也出出名。”
李风有些无语,小混蛋的观点认知和自己差得太多,自己还是不要多管。
李风摆摆手,道:“算了,懒得管你。”
说完一人一兽加快了脚步。
走着走着出了树林,总算是走上了大路了,然而。李风又遇到了新的问题。
小混蛋张嘴吐了口口水,说道:“我去,不知道仙宫在哪那个方向怎么走啊!小李子。”
李风一脸郁闷的左右看了看,说道:“这个,两边都有可能……”
李风那次陷入心魔无意乱飞撞入了凤岛,而小混蛋和黑墨一路跟随,紧张李风的状况,也没有留意方向问题,所以李风等完全不知道凤岛的方位。就算知道终点仙宫在大陆中心。但不知道起点凤岛所在,赶路的方向也没法确定。
这么说,你向东走,万一凤岛在仙宫东边。不是越走越远了么;你往西去,万一凤岛在仙宫西边,亦是越走越远了。
所以李风如今有些纠结,不知这条路该往左走还是往右走。
小混蛋甩了甩脑袋。道:“这样,小李子你去左边,我去右边。谁到了仙宫就发个消息过来,另一个就赶过来。”
李风一愣,办法是不错,自己和小混蛋又感应,可以随时交流,但是,分开走要是遇上一些危险,就不能及时支援了。
小混蛋见李风发呆,心道:“nainai的,小李子你答应啊!我可是在赌,要是你到了仙宫,我就是太远了,就不赶过来了,去江河城等你,不用去见那魔女了。要是我不幸去了仙宫,就叫你过来,我也自认倒霉!”
原来小混蛋打得这个如意算盘,五五之分,运起好就能不去仙宫了。
一人一兽,一个沉思,一个想着美好的结局,而情况再次变了。
“叮铃铃、叮铃铃……”
一阵铃铛的脆响惊醒了发呆的李风,打断了小混蛋的yy。
一人一兽看向大陆左边,只见一群黑衣人正走了过来,铃铛声正是自那边传来的。
小混蛋嘀咕道:“大白天的还有穿黑衣服,这也太大胆了……”
李风看着那群人眉头一皱,随即想到了什么,随即展开,脸上泛起了笑容,说道:“嘿嘿,小混蛋咱们机会来。”
小混蛋疑惑道:“机会?你不想打劫他们!”
小混蛋鼻子嗅了嗅,又道:“恩,全是金丹初期,以小李子你的实力应该摆得平。”
李风汗颜,什么跟什么啊?
李风郁闷道:“你想多了,我就看他们装束一致,很有可能是去参加‘南北约战’的人,想问问路而已,最好一起去。”
小混蛋恍然大悟,原来李风是这个打算,那么自己不也得跟着去仙宫了?
小混蛋心道:“不行,那魔女太可怕了!死都不去,一定要劝住小李子。”
说干就干,小混蛋对着李风道:“算了!小李子你看他们那穿着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人,走起路来还有铃铛响。说不定就是上古传下来的那些‘搬尸工’,专门盗墓偷尸体炼尸体,一生修为也在尸体上的怪人,指不定把我们俩当尸体炼了。”
李风汗颜,还有这种人存在啊?
李风道:“小混蛋,虽然你分析得不错。但我不能放弃这个机会,还是问问好了,问问他们不至于平白无故就出手?再说金丹期出手,咱们跑还是没问题的。”
说完李风领先向着那群黑衣人走去。
御空一术在手,李风和小混蛋算是金丹期无解的存在,而对方是全是金丹期根本就飞不远,李风和小混蛋要跑根本就追不上。
李风下了决定,小混蛋只能苦着狗脸跟上。
不一会儿,双方人马就碰头了。
走近了,李风看得真切,对方虽然穿着黑衣,但没有蒙面,更加确定算是坏人也不是那种随便出手的坏人,说白了应该是将道义的坏人……
略微看了看,对方十个人,五个男子,五个女子,像是五对恋人。
特别的是男子脸上全是刀疤连连,而女子美艳至极。
衣服全黑,是那种贴身的夜行衣,后面加个一个披风,胸口没有像仙宫众人一般的标识,而是褐se的草书二字:幽魂!
看着那二字,李风一惊,这些人难不成就是六大势力中的幽魂山!
对面十人见这紫衣青年带着一只小兽迎面走来,到了跟前却是停下了脚步,盯着自己一行人看,众人也只能停了下来,看着李风一人一兽。
走在前面的一名高大汉子喝道:“小子,你是什么人?有什么事?为何拦住我等去路?”
三个问,经过男子灵力的加持,震着李风耳朵有些发麻,这才想起自己的确有些失礼。
李风连忙拱了拱手,说道:“在下李风,是一名散修,想要去仙宫参加‘南北之约’,无赖迷了道路。有幸遇到各位,还望指点一二。”
高大汉子有点发愣,就这么单纯?不是?
其余众人听到李风的回答,反应各有不同:有惊愕的、有疑惑的、有笑的、有严肃的……
其中站在前面的一名美丽女子更是娇笑连连,笑得甚至弯起了腰,随着笑声,铃铛声也响得格外的响亮。
李风这才发现,先前的铃铛声其实就是这女子身上的铃铛发出的。
而其他人都没有铃铛,就唯独这女子一人腰间系了一串拇指大小的黄铜铃铛。
前面和女子并排站着的男子举起左手,挥了挥,众人安静下来。
这名男子,不高、不胖、不矮、不瘦,和李风差不多高下,差不多胖瘦。脸上布满了犹如蛆虫般狰狞的大大小小数条伤疤,但掩饰不住他英俊的面庞,眼神锐利不可直视,此时正盯着李风看,那眼神似乎能看穿李风的一切秘密,判断李风一切的真伪。
李风心道:“好厉害的人,那眼睛恐怕、恐怕也施展了某种瞳术!”
李风也不是一个甘于让人骑在头上的人,见男子如此强势的盯着自己,紫焰决瞳术用起上眼,眼神瞬间一变。
两人对视了起来,其他人和小混蛋似乎感觉到了两人的比拼,都沉默的看着,场中越加安静下来。
“嗡!”无形的力量在李风与男子之间徘徊,空气竟泛起了涟漪。
一人目光锐利不可挡,如同一把尖刀随时会要了你的小命。
一人目光深沉的红,红中透着血光,怪异的眼神,看起来很温柔,但是可能不觉间就让你躺在了地上。
李风和男子如此对视了半个小时有余。
“哈哈!”
两人同时大笑了起来,空气的涟漪逐渐平复,无形的交锋就此结束。
男子走近李风,说道:“我信你。”
三个字,三个表达的意思却是那么肯定。
李风笑道:“呵呵,你还真是自信。”随即伸出右手。
男子又看了看李风的眼睛,轻轻摇了摇头,也伸出了右手,握住了李风右手。
男子道:“游云生。”
李风道:“李风。”
场中其他人还没搞懂什么情况,惊愕的看着握手相谈的李风两人,不知所措。
小混蛋刚刚就希望最好打起来,自己和李风最好被打跑,这样就不用去仙宫了,但此时两人握手,彻底打破了小混蛋的期望。。)
………………………………
第七十四章 昏倒的男孩
经过街上的事,李风没心情再乱逛了,就让游云兰带自己前去仙宫内部。而这里的内外之分不是弟子间的那种,只是凡人和修士居住地的划分。
仙宫内部,或者说真正的仙宫所在,就位于升仙城的后方,穿过升仙城渡过升仙河就能到达。
升仙河,就像是断隔人间与仙界的河流。一岸是升仙城,凡人所在,一岸是仙宫,仙人所住。
来到升仙河,李风看到许多人在升仙城这一岸跪拜着对岸,对岸那模糊不清的城门、对岸那陷在白雾中的朦胧之地。
还有一些渴望改变、渴望修仙的人跪着,希望自己的坚持能打动对岸仙人,出手收自己为徒。
游云兰呵呵笑道:“这些人还真是无知,仙宫的人还不是人,又不是仙,还这般跪拜。”
李风摇头轻笑道:“呵呵,人们都有向往美好的梦想,就算知道对岸没有仙也会跪拜的。”
游云兰有些惊讶,说道:“知道没有仙人还会跪拜?不可能!”
李风道:“因为只要有人,就会有人相信仙,那是一种希望、信念,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让你懂的。而且他们所信的仙或许和我所信的仙有些偏差。”
游云兰笑道:“想不到你一个修士还信仙,你努力修炼就能成仙了,为何还要信别仙?”
李风想了想,说道:“跟你说不清楚,你就当我是疯子!胡言乱语。”
游云兰风情万种的白了李风一眼,跺了跺脚,恶狠狠道:“哼!李风你是傻子么!”
李风只能微笑,因为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刚刚想到了什么,想要说什么,好像抓不住,又好像已经忘了。或许只是一时的感悟罢了。
“噗!”
李风和游云兰好奇的转头看去,一个小男孩猛然倒地,地面微微泛起几缕灰尘。
李风道:“这孩子,刚刚不是跪着哪里么,怎么倒了?”
游云兰问道:“去看看?”
李风皱眉,去不去?
李风低头自语:“罢了,既然又遇上这些事,能帮就帮一把!”
游云兰道:“你说什么?”
李风道:“我说去看看。”随即领先迈步走向男孩。
游云兰哼了哼,怀抱小混蛋跟了过去。
……
李风俯下身子,伸出手探了探男孩鼻息。又放出一丝神识进了男孩身体探查。
游云兰夸张的捂着嘴巴,问道:“这小家伙不会死了?”
李风汗颜,说道:“你想多了,只是饿昏了而已。”
游云兰呵呵笑道:“开玩笑啦!”
李风向男孩输入了微弱的灵力,让男孩醒了。
李风对小混蛋说道:“小混蛋,拿点吃的出来。”
游云兰像发现新大陆般看了小混蛋一眼,惊讶道:“原来你叫小混蛋啊!好名字、好名字。”
小混蛋狗脸拉得老长,爪子一晃拿手的烤肉出现,再一爪扔给了李风。
李风接过烤肉。伸手递到男孩嘴角,说道:“吃!”
男孩一脸茫然看着李风,低声道:“我……你……”
又看了看嘴边的烤肉,狠狠的吞了一口唾沫。
李风微笑道:“我没有理由害你。”
男孩这才双手捧过烤肉大口咀嚼起来。
见男孩吃起烤肉。李风心中暖暖的,柔声道:“好了,吃了就快回家,哥哥要走了。”
说完就站起身子。准备离去。
男子吃烤肉的嘴巴停了,嘟囔道:“家?回家?家人没了……还是家么?我还有家么……”
李风听到男孩的话,眉头一皱。心道:“这孩子也是个苦命人,帮他一把,但又该怎么帮……”
李风想要帮助男孩,但自己是在是没什么办法,自己的家人都还没有救出,说什么帮别人,不免有些好笑。
游云兰见李风站起身,却又不走,疑惑道:“喂,你搞什么?”
以小混蛋的耳朵灵敏程度,怎么会听不到男孩所言。眼睛看了看男孩,又看了看李风,瞬间,明白了李风所想。
李风突然再次转身蹲下,看着男孩问道:“你方才蹲在这里是为了什么?求仙吗?”
男孩一愣,不知道为什么李风会这样问,点点头,说道:“对,我想只要仙人们收我为徒我就能学到强大的仙术,为家人报仇!”
男孩说着双眼渴望的看着对岸,眼神炽热,隐隐能看到潜藏在深处的仇恨。
李风拍了拍男孩脑袋,笑道:“呵呵,小子你想得倒美,不过你不好好想想人家为什么要收你,为什么要教你仙术。”
男孩低头想了好一会儿,这才抬头苦着脸看着李风,说道:“我,哥哥,我不知道,我只知道爹爹说过只要坚持就会有收获。我已经在这里跪了一个月了,每天都来,家里的粮食前两天也吃完了,所以……”
坚持么?
李风摇头道:“坚持是不错,但是盲目的坚持就是大错特错!”
男孩身体一震,呆呆的看着李风。
李风又道:“坚持是要有目的,有方向的坚持,而不是这种苛求他人给予的坚持,是自己争取的。”
男孩低语道:“有目的……自己的……”
李风仰头看了看天,是那样的蓝,但自己却没时间好好去看,因为不能浪费宝贵的时间。
李风道:“你得到仙术就为了报仇,这也是错的。修士修炼、变强到底是为了什么我不清楚、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我知道我……我是为了救我的家人,保护爱我的、我爱的人,这就是我修炼的目的,方向。”
男孩似懂非懂的点点脑袋,说道:“哥哥你说的话很有道理,不过我是不会放弃报仇的。”
李风道:“你报完仇呢?”
男孩道:“我……我就自己了结!”说完小脸紧绷,双眼坚定的看着李风。
见男孩子如此认真,李风笑道:“你小子还真是天真。活着就为报仇不是太痛苦了么,不是太没意思了么,这世界还有许多好东西的,你没有体验过岂不是很遗憾。”
男孩似乎没有因为李风的话有半点动摇,眸子里面依然满是坚定。
李风有些想笑,但也十分佩服男孩,小小年纪就有如此傲骨,假以时ri定能笑傲江湖。
没有办法,劝他放弃报仇平安过ri子是不行了。
李风想了想,说道:“这样!我带你过去。成不成就看你自己的了。”
说完李风伸手指着对岸,仙宫。
男孩身子又是一阵,激动的抱住了李风的手腕,兴奋的问道:“真的吗?哥哥,真的可以带我过去?”
李风点点头。
得到确定,男孩高兴的抱住了李风,说道:“谢谢你、谢谢你,哥哥。”
男孩是高兴了,可苦了李风。高兴地将鼻涕眼泪都洒在了李风身上。。。
游云兰见如此一幕,故作伤感道:“天啊!好惨啊!李风你真是好人啊!大好人!”
小混蛋憋着嘴巴,嘟囔道:“傻啦唧的丫头……”
游云兰听力不差,更何况小混蛋还在人家怀里。听得很清楚。
游云兰眯着眼睛,小手不经意就捏住了小混蛋的小耳朵,恐吓道:“小混蛋,要不要姐姐帮你活动下身子啊?”
小混蛋泪奔。。。
李风尴尬的干咳了几声。说道:“你们两个别闹了,咱们先找个地方换身衣服。”
游云兰问道:“为什么要换衣服?”
李风指了指自己身上的鼻涕眼泪,又指了指男孩。说道:“我衣服成这样了必须换,这小子穿得太破了,就这样去仙宫也不好。”
男孩听李风这样说,小脸一下变得通红。
游云兰看到李风身上的一团团玩意儿,当时就笑喷了,喷了小混蛋一脸。
小混蛋抹了一把脸,嘀咕道:“虽然是美女,但还是会喷口水……”
……
没一会儿李风就找到了一家栈,换了衣服。
换衣服时,男孩介绍了自己。
男孩名叫冯民,家在升仙城外三十里外的小山村,一个月前被土匪劫掠,父母将冯民关在地窖,活了下来,而冯民也亲耳听到了父母死前的叫喊。为了报仇,冯民来到升仙城,在这里坚持跪了一个月,但还是没有仙人出现,反而家里藏的粮食也吃完了,最终昏倒岸边,被李风救起。
李风听完,有种想直接干掉土匪替冯民报仇的冲动,但又想到个人的仇恨还是个人去报比较好,因为意义是不同的。
冯民换了一身新衣服,虽然只是普通的粗布青衫,但冯民还是满心欢喜。
李风则依然是那一身紫衣。
至于钱的问题,李风险些忘了小混蛋有个好东西,千变万化,变些银子还是不成问题的。甚至李风问小混蛋灵石能变不,小混蛋说肯定能变,但是消耗的灵力太大,还不如直接提炼修元,打破了李风一夜暴富的想法。
……
李风一行再次来到升仙河岸,冯民一脸激动,自己终于是要踏出第一步了。
李风看着河岸,准备带着冯民飞过去。
游云兰见李风向河边走去,不解道:“小子,你干嘛?”
李风头也不回,说道:“当然是过河啊,不然你以为干嘛?”
游云兰一脸无语,叫道:“傻子,回来,硬冲是过不去的。”
李风停了下来,转身问道:“怎么会不行?”
游云兰道:“你不想想要是硬冲能过去,那会游泳的凡人还不都得进仙宫了?那他们又何必在那边苦苦跪拜?”随手指向岸边跪拜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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