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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闲人-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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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咦?哇哈哈哈哈……兀那小娃子哪里跑,本想放过你,七弯八拐的却还是撞在老夫手里!”

    李素只觉得夹住他的胳膊一紧,马儿的速度徒然加快,一个闪电般的冲刺,再加上一声认命的痛嚎,睁眼一看,刚才那名与自己惺惺相惜的年轻人被程咬金夹在另一只胳膊下。

    二人的目光隔着程咬金壮硕的身躯遥遥相碰,同时露出一个英雄末路般的悲壮眼神。

    程咬金一只胳膊夹着一个,马儿的缰绳完全放开,显然他的马亦非凡品,放开缰绳后仍摇头晃脑自顾慢吞吞地往程府走去。

    一路上程咬金神情得意,眼神里全然一片活擒敌将的胜利喜悦之情,衬托得李素和那位年轻人愈发……没面子?

    既然被拿住了,年轻人倒也认命,最初被夹在腋下没面子的尴尬过后,很快适应了眼下的窘况,甚至还有脸朝李素咧嘴一笑。

    “还未请教……”

    李素脸有点黑,而且他对环境的适应性显然不如年轻人,现在仍处于没面子的屈辱之中,斜着眼看了看那个年轻人,见他笑得很灿烂,露出两排白森森的牙,有一种儒雅而亲切的气质,令人忍不住生出好感。

    李素叹气,眼下这个光景……是聊天的场合吗?

    “在下泾阳太平村李素……”

    年轻人想了想,道:“李素,这个名字好熟……啊,我是吴王恪,幸会幸会。”

    李素吃了一惊,吴王李恪?怎会是他?

    仔细打量着他,李恪十七八岁的模样,穿着一身很寻常的白色绸衫,腰间系一根缀着几点玉石的铁带,头发梳得一丝不苟,高高挽起一个髻,用玉簪固定住,唇红脸白,更过分的是,大男人竟生了一双桃花眼,顾盼之间跟牧师施祝福术似的一洒一大片柔情,无论少女少妇,沾着一点便如同吃了春/药一般无可救药……

    皇子的身份,风/流的长相,还有儒雅亲切的气质……

    李素不得不颓然承认,这家伙比他似乎英俊那么一丝丝……

    夹住李恪的胳膊忽然一紧,痛得李恪惨叫出声,英俊的脸孔徒然扭曲变形。

    程咬金淡淡的语声从上面传来:“被老夫活擒还有脸聊天,如此没皮没脸的敌将老夫倒是生平仅见,吴王殿下,前日我家老五处政与你厮混,你欺我家老五不灵醒,诳骗他偷了老夫一匹好马出府,用区区两贯钱买下它收纳自己府中,哈哈,那匹大宛纯种宝马,当年老夫弄它到手可是费了不少功夫,竟被你两贯钱骗了去,这事老夫得跟你理论理论,向来只有老程家诳骗别人的份,竟未想有人诳骗到程家头上,吴王可是欺我老程家无人乎?”

    李素睁大了眼,目光迅速化为一片崇拜之色。

    这位看起来儒雅亲切的吴王殿下……真是猛人啊,居然敢在老虎头上拍苍蝇,难怪刚才见了程咬金便跑。

    李恪痛得声音都变了调,急忙道:“程叔叔,程叔叔松手,误会,都是误会……”

    “行了,到家了,是不是误会,去老夫府上细说,若敢骗我,信不信老夫扛着你去太极宫与你爹理论?”

    马儿停步,李素只觉腰上一松,然后只听两声扑通扑通,自己便被程咬金扔到地上。

    为何是两声扑通?因为李恪也被扔了。

    李素脑子不停转动,急着找个借口逃离程府,抬头看看天色,顿时有了主意,刚刚张嘴准备编瞎话,却被吴王李恪抢了先。

    “许久没来拜会程叔叔,是小侄失礼了,今日一定向叔叔请罪……啊呀,天色不早了,父皇等着小侄回宫吃饭,告辞告辞,下次一定……”

    李素幽怨地看着他,无耻的家伙,自己想好的借口被他先说了……

    衣领一紧,李素和李恪被两只大手拎起,身子腾空往程府里飘去。

    李素瞬间心理平衡了,很好,什么借口都没用,大家都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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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章 魔王醉酒(上)

    一个是王爷,一个是草民,二人坐在程府里的身份是一样的,大家都是被绑进匪窝的肉票。

    程府里人声鼎沸,六个小恶霸在老恶霸的大呼小叫之下全出来了,华丽丽站成一排,李素闲着也是闲着,遂在脑海里玩起了大家来找茬,谁的脸上有些微不同,就在那里画个小圈圈,脑海里再给自己打个勾……

    李素一个人玩得很开心,李恪进了程府后却一直苦着脸,神情很惊惧。

    吴王的招牌不管用,至少在程家不管用,老程是和他爹一起打江山的狠角色,当年玄武门惊天之变,老程抄着斧子左劈右砍,为李世民杀出一条血路,也杀出一条通往人间至权的金光大道,二人不仅是君臣,更是生死袍泽,老程素来在他爹面前都是没大没小的,对他爹的儿子自然更不用客气。

    程咬金大马金刀盘坐在主位方榻上,坐没坐相地龇着牙,像逮住了老鼠的猫似的很悠闲,大概想把李恪玩死再连皮带骨吃掉。

    指了指程家老五程处政,程咬金慢条斯理地道:“我家老五前日已被老夫狠狠抽过,一过不二罚,今就算了,至于吴王殿下么……”

    李恪一激灵,非常识相地截断了程咬金的话:“小侄马上命人将程叔叔的宝马归还,马上!”

    程咬金索然叹了口气,似乎对李恪的痛快略感不满,就像猫逮到了老鼠,还没开始玩呢,老鼠却决绝地击柱而死寻了短见……

    李恪已失去了玩赏的价值,混世魔王将头一扭,罪恶的双眼盯上了另一只耗子。

    李素也不傻啊,立马毕恭毕敬地道:“高度酒已酿好,简直完美无暇,小子已酿了整整一坛,就在太平村的酿酒作坊里,请程伯伯有瑕之时品鉴……”

    “哦?”程咬金挑挑眉:“真的?就说你小娃子不懂事,酿好了酒不早早献来,今日若非老夫巧遇你,这酒还不知何年何月喝得上,来人,去太平村作坊,把那坛好酒取来,老夫今日便要尝尝那烈酒味道如何!”

    李素眼皮直抽抽。

    痛快是痛快了,可事情没完,高度酒搬过来,自己非醉死程家不可,别人不知道高度酒的威力,他自己不可能不知道。

    流着冷汗,李素下意识地往堂外上空看去,反正不管找什么借口,首先第一句必须是“天色不早”。

    “别望天了,俺老程家进来容易出去难,找借口编瞎话莫辛苦老天爷。”程咬金龇牙笑,笑得很恶劣。

    李素只好死了心,讪讪然干笑几声,目光移转,与李恪的视线相碰,二人同时露出几分苦涩之色。

    酒来得很快,程咬金派出去的是快马,不到两个时辰便取来了。

    程咬金拍开坛口泥封,一股浓郁清香的酒味顿时四散开来,光闻着味道都有种醉意。

    一屋子大小恶霸和王爷都直起了身子,眼中露出惊奇和馋色,喉头上下蠕动不已。

    不理会众人急不可待的目光,程咬金抱起坛子往嘴里狠狠灌了一大口,酒刚入喉便见程咬金两眼徒然睁大,眼球迅速充血通红,如同战场上屁股中了箭似的一副既痛苦又爽歪歪的表情,久久凝固不动。

    别人不理解这副表情,李素很明白。

    这坛酒是经过李素十多次改动精化工序后的成品,而且特意反复蒸馏三次,若是算度数的话,估摸有五十多度了,这么一大口灌下去,跟吞下一块燃烧的黑炭没啥区别。

    满屋子恶霸和王爷眼巴巴地盯着程咬金,不知过了多久,程咬金终于缓过劲来,虚脱般缓缓呼出一口气。

    “驴日的,果然够霸道!好酒!哇哈哈哈哈……”

    程咬金仰天狂笑,仅只喝了一口,黝黑的老脸已迅速泛上红晕,显然酒劲威力不小。

    “爹,快,孩儿也尝尝!”六个小恶霸举着特大号的漆耳杯,要饭似的齐崭崭伸到程咬金面前大呼小叫。

    李恪跪坐在方榻上,端着漆耳杯犹豫了一下,似乎觉得伸杯的动作有点失仪,毕竟是皇子,从小便有宫里的宦官教过礼仪的。

    然而酒味实在太浓烈太香了,李恪喉头蠕动几下,再看看六个小恶霸完全没皮没脸的要饭动作,终于暂时放下了羞耻心,也学着小恶霸们一样把漆耳杯伸到程咬金面前。

    “程叔叔,给……给点……”李恪说得结结巴巴,看来很不适应这个没脸的动作。

    堂内众人疯了似的哄抢新酒,唯独李素坐着不动,一副低眉顺目的模样生怕别人注意到他。

    这帮老傻子小傻子不知道酒的威力,他作为酿造者怎么可能不明白?五十多度啊,真正一口就倒啊,这时傻傻凑上去,不是找不自在吗?

    透明清亮的酒哗哗倒进漆耳杯中,然后被小恶霸和王爷迫不及待灌进嘴里,李素冷眼旁观他们的表情,与程咬金喝第一口时的样子如出一辙。

    “辣,好辣!很霸道,肚里着了火似的!哈哈,舒坦!”程家小恶霸们哈哈大笑,众人脸色迅速泛红。

    程家的漆耳杯都是加大号的,一杯足有三两多,堂内众人连喝了两杯后,顿时有些不对劲了。

    程处默目光呆滞,程处亮呵呵傻笑,李恪摇摇欲坠,唯独程咬金越来越活泼,大声叫骂着派人取斧子,说当年陛下打东/突厥时李勣抢了他的功劳,今日要与李老匹夫算算总帐,誓必一斧剁下李勣的狗头云云……

    一屋子的人都疯了,小恶霸们互相搂抱在一起哭哭啼啼,数落老爹平日揍自己多狠,一个比一个不服气,脱衣脱裤显摆伤痕,谁敢比我惨……李恪横躺在地上已失去了知觉,程咬金扬着斧子指天骂地跳脚不已。

    李素如坐针毡,额头吓得冷汗直冒。

    一屋疯子再加他这一个正常人,形势很不利啊,这会儿程咬金发酒疯,一斧子劈死他都算白死。

    想走,想回家……

    “哇哈哈哈哈……小娃子,你酿的酒不错,老程武夫出身,就喜欢这烈酒,这才是汉子喝的酒,异域胡商弄来的三勒浆算什么?简直是尿,而且是掺了水的尿!一想俺老程戎马半生,喝尿亦半生,老程不由悲从中来,小娃子,老程这辈子过得苦啊,不仅仅是喝了半辈子尿的事,你听老夫细细道来……”

    程咬金真醉了,又哭又笑不停说胡话,李素战战兢兢陪着笑,听他发酒疯,神情恭敬得如同跪祖宗祠堂。

    没办法不恭敬,老程诉苦时手里抓着一柄宣花八卦大板斧,明晃晃的刃口离他脖子大约数寸,而且位置捉摸不定,说不准什么时候把自己脑袋剁了老程还浑然不觉,犹自捧着自己的大好首级细述半生悲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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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 魔王醉酒(下)

    絮絮叨叨的,程咬金不知说了多久,李素一个字都没听进去,惊恐的目光一直紧紧盯着那柄斧子。

    “小娃子,老夫问你话呢,傻楞楞的做甚?真是不识礼数!”程咬金不高兴地瞪着他。

    “啊,啊?程伯伯恕罪,小子刚走神了,您问小子甚事?”

    “老夫问你,娶婆姨了没?”

    “没……没。”

    程咬金嘴里喷着浓烈的酒气,摇头叹道:“好好一个娃子,能文能武还能酿酒,既灵醒又狠辣,咋会没娶婆姨咧?”

    “狠……狠辣?”

    程咬金醉眼斜睨着他,笑道:“当初你与结社率豁命相搏,拿簪子刺了他两下,部曲将结社率的尸首抬给老夫仔细看过,第一簪没刺中要害,刺在手腕上,第二簪可就狠了,正是一簪穿心不偏不倚,老夫部曲里的杀才都看过,对你这第二簪评价颇高,换作他们在战阵上杀敌,能如此一刀恰好穿心而过者,十难中一,至于你后来又用刀刺他的腹部,斩他的脖颈,其实已无必要了,那支簪子已要了他的命,所以老夫说你狠辣,弄死一个人非要让他死透死得干干净净,绝不留后患,部曲那些杀才都说,如此心性,真不敢相信你只是个十多岁的农家娃子……”

    李∵,ww≧w。素陪着笑,额头又冒汗了……

    “小子……小子只是胡乱刺了几下,什么一簪穿心的,都是运气,咳咳,程伯伯您到底醉没醉?”

    程咬金醉眼朦胧,又似透着几分清醒,状况委实高深莫测。

    “胡乱刺几下?呵呵,小娃子,韬光隐忍是对的,十几岁的娃娃太出风头不是好事,不过,明白人面前就不必要装了,你是在恶心老夫这双招子还是恶心你自己?”

    李素脸色有些难看了,眼睛眨了几下,忽然伸手扶住额头,喃喃道:“这酒果然好霸道,小子觉得,觉得头好晕,看什么都在转,在转,转……”

    说完李素很干脆地往榻上一躺,睡着了。

    程咬金呆了半晌,忽然大笑。

    “滴酒未沾能醉成这样,也是古今鲜见,小子,装傻充楞也是本事,但愿你这辈子都不要忘了这个本事……嗯,确实是个灵醒娃子,可惜老程没生女儿,不然非让你做老程的女婿不可,将来倒不知便宜了哪个混帐老丈人……别装了,给老夫起来!”

    不轻不重一脚踹去,李素不醒也得醒了,无奈地看着程咬金。

    “程伯伯,小子头好晕……”

    程咬金哈哈一笑,抱着酒坛仰头又灌了一大口酒,屏住呼吸圆睁双眼,半晌缓过神,脸色愈发通红,刚才还见一丝清明的眸子,此刻却浑浊游移,李素有八成把握觉得他这回是真醉了。

    “程伯伯,您想象一下自己躺在又软又舒服的白云里面,现在喝了很多酒,很累,很想睡觉……”李素开始催眠老流氓,把他放倒今日算是能平安度过了。

    “累个屁!”程咬金的精神力显然很强大,不是李素这种小伎俩能催眠的,一脚踹中李素的屁股,然后拎起他的衣领便往外走。

    “去……去哪里?”

    “朱雀大街,那里人多,小娃子快十六了还不娶婆姨,这么好的种岂不浪费?今老程给你撑腰,街上见哪个姑娘合你胃口,径自抱回家去,老程给你做主了!”

    “啊?不行!”李素大惊失色,奋力挣扎起来。

    “顺路陪老夫去李勣那老匹夫家走一趟,老东西臭不要脸,当年非与老夫抢功,李靖领军驻守碛口,老夫守定襄,牵制颉利可汗败走沙漠,李勣匹夫守在沙漠口这才逼得颉利可汗五万余人归降,便宜白白让他一人占了,现在说起灭东/突厥皆是李勣老匹夫一人之功,简直岂有此理,老夫今日必与他理论理论!”

    李素愈发心惊胆颤,两位绝世名将闹纠纷,打起来必然飞沙走石日月无光,他一个打酱油的孩子夹在中间算怎么回事?

    不顾李素跳脚挣扎,程咬金很轻松地拎着李素往外走,至于程家前堂里,六个小恶霸和小王爷已然横七竖八躺倒在地,如同一桩血淋淋的灭门惨案似的分外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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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没面子的被拎出程府,已是下午时分,烈阳照在头顶火辣辣的灼热,程咬金也不骑马,拎着李素的衣领坦坦荡荡走在朱雀大街上,街上人来人往繁华如画,最重要的是,女人不少。

    这年头的妇女地位比宋明之时还是要强上一点的,没有太多礼教束缚,足不出户之类的规矩既不提倡也不反对,或许大户人家讲究这些,但平民小户却很随意,所以放眼望去,大街上全是小家碧玉和卖葱大婶……

    程咬金身上的酒味已很重了,喷着酒气醉眼迷蒙地抬手往街上一划拉。

    “尽管看,谁家姑娘顺眼,老夫派人帮你抢过来,回头聘礼也帮你出了,你只管抱着婆姨办事生娃……”

    很豪爽的口吻,一副请客吃海鲜大餐的派头,仿佛大街上的姑娘全是他生的。

    李素铁青着脸,呆呆站在一旁没敢吱声,不但不吱声,甚至悄悄横移了两步,与这老流氓保持距离。

    “娶婆姨啊,不能看长相……”程咬金开始传道授业:“长相是虚的,看屁股才知道能不能生娃……”

    一位穿着布衣钗裙的小家碧玉浑然不觉地与程咬金擦肩而过,很不幸地被程咬金一把捞住了肩膀,在姑娘和李素愕然的注视下,老流氓当着面狠狠拍了一下姑娘的屁股。

    啪!

    “比如说这个闺女,你看,屁股太干瘦,将来生娃不容易,就算能生也是个女娃,不能继承香火,没用!……来,再看下一个。”

    李素和姑娘傻楞楞地看着程咬金,良久,姑娘大嘴一张,爆发出一阵山崩地裂般的惊叫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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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英国公府

    李素很佩服自己的直觉,当初见程咬金的第一面便给他私下取了个外号,“老流氓”,今日看来,自己是何等的远见与睿智。

    当朝国公大街摸年轻闺女的屁股,程咬金这次醉酒付出的代价不小。

    仍处于大醉状态的程咬金浑然不觉,一脸恶相吓跑被吃了豆腐的闺女后,站在大街正中眯着眼四下环视,目光专往街上的年轻闺女身上招呼,而且专往下三路招呼,只盯屁股不盯脸。

    李素佩服得……又横移了两步,非常决绝的态度与这老流氓划清界限,不认识,完全不认识。

    老流氓闹这一出动静不小,哪怕在一千多年后开放的后世,这种行为也该被逮进派出所拷在暖气片上冷静冷静,在民风朴实败类稀少的大唐,自然更不被容于世了。

    很快,大街尽头气急败坏跑来一群差役,他们是巡街的武侯,也有万年县的衙役,有人当街耍流氓,打死也不算过分。

    差役们跑到程咬金面前,脸色马上白了,他们没想到伤风败俗的居然是卢国公,这个……

    怎么罚?谁敢罚?

    没人敢上前,也无法昧着良心给这位耍流氓的老不修喝彩叫好,一群人傻楞在原地进退两难。

    为首一名里坊武侯见李素离程咬金最近,不由上前小心拱手:“这位……公子,程公爷当街……那个,是不是,呃,略嫌不妥?还请公子看在国律份上,将公爷请回去……”

    李素刷地一下离程咬金更远了,无辜地摇着头:“我不认识他,完全不认识,我只是看热闹的。”

    程咬金怒了,一把将李素捞过来,横打往自己肩上一扛,头也不回地朝朱雀大街西面走去,边走边数落:“小娃子不讲义气,简直混帐,走,随我先去找李勣匹夫算帐,回来再抽你……”

    *

    李素这一天过得很辛苦,全是酿酒惹的祸,现在李素真后悔了。

    被人扛在肩上走街过市,没面子事小,身体很难受,胃里的酸水都快吐出来了,几番哀求无济于事,程咬金非把李素当成伤残人士,就是不肯让他下地。

    李勣府邸也在朱雀大街上,离程咬金家很近,百余丈的距离,李世民登基后封赏从龙众臣,将李勣,李靖,程咬金,尉迟恭这些功臣的府邸全部设于朱雀大街,离太极宫很近,上朝时散个步的功夫就到了。

    李勣的爵位是英国公,并且还身兼数职,不仅被授光禄大夫,还领并州大都督府长史,大都督由年仅九岁的晋王李治遥领,一个九岁的娃娃自然不懂治城治民,实际上并州真正的大都督其实是李勣,而且已任八年,年初回到长安述职,夏天又要启程赴并州,今年李世民改封众臣爵位时又下了旨意,命李勣为蓟州刺史,并且还是世袭。

    李家荣耀,自此可见一斑。

    地位再显赫,总有人不买帐,总有恶客打上门来。比如某程姓老流氓。

    醉醺醺扛着李素,程咬金到了英国公府门前,门前值卫的部曲们自是认得程咬金的,见他扛了一人醉醺醺的上门,不由惊慌失措,这是要闹事的架势啊。

    想拦又不敢拦,只好任由老流氓把大门砸得哐哐响,一边则悄悄派人进府禀报。

    李家的大门哪能拦得住程咬金,哐哐砸了几下,程咬金刚露出不耐烦的表情,大门很识相地打开了。

    李勣坐在内堂的花园架子下乘凉,穿着一身短衫,露出黝黑发亮的胸膛,青筋虬结的胳膊摇着一把扇子,另一手端着一本兵书,旁边的书几上隔着一碗凉水。

    “哇哈哈哈哈!李老匹夫,某来也!”

    煞风景的狂笑声打破了初夏的宁静,李勣叹了口气,放下了兵书,抬眼时目光已有些不善。

    这个时期的大唐名将很多,而且氛围有点微妙。

    平日里抱成团,不管外交上碰到任何风吹草动,将军们的意见出奇的一致,一个字,“打”!武将需要功劳,功劳越大才能让自己地位越高,与文官们的较量亦是如此,自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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