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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闲人-第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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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活动不是每天都有,所以太常寺里的歌伎舞伎乐师们大部分时候处于闲散状态,然而,吃国家的俸禄是不可能让他们真正悠闲的,于是闲散之时便是无休止的排练歌舞新曲。

    李素要进太常寺不太容易,毕竟是国家歌舞剧团,不是小小的县子想进就能进的。

    领着王直在太常寺外转悠了半天,发现门口的将士没有让他们进去的意思后,李素眨了眨眼,转身又直奔程府。

    这个时候便不得不动用纨绔子弟的能量了。

    长安城里总有这么一帮人。他们不事生产,不爱劳动,整天不是骑马游猎就是惹是生非,托父辈祖辈的福,这群大唐和谐社会不稳定因素居然人人都被封了官,虽然只是那种不当权的闲散虚衔。

    一天之内进两次程府不仅要鼓足勇气。而且还要克服不小的心理障碍,毕竟谁都不知道里面忽然蹦出个什么东西拎着自己的衣领来一长串的“哇哈哈哈哈”。

    李素的运气不错,程咬金或许今日招待他时喝了不少酒,现在已睡下了,于是李素赶紧托家仆将程处默叫出来。

    听说去太常寺听曲,程处默顿时露出很嫌弃的表情:“那里的女人又不能碰,干坐在里面有甚意思?”

    很显然,在程处默的人生里,有没有娱乐性的标准是能不能碰女人。

    李素叹道:“程兄。你就不能坐怀不乱一次么?”

    “贤弟莫闹……太常寺的歌伎舞伎连碰都不能碰,更别说坐怀里了,完全不可能的事……”

    说完程处默还万分遗憾地咂咂嘴:“里面的女人个个都绰约得很啊,可惜了……”

    李素的脸也有点黑了:“程兄,你也莫闹……单纯听个曲行吗?听完后我请你去青楼,那里的女人想咋碰咋碰。”

    程处默大吃一惊,抬手便抚上李素的额头:“兄弟你咋了?你病得不轻啊……以前你可是一毛不拔的,今咋这么大方请客了?孙老神仙昨日恰好云游回长安。我带你去看看……”

    李素忽然发觉今日找错了人,找段家的。房家的纨绔都比找程处默理想得多,至少不用说这么多废话,也不必气个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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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证明程处默虽然罗嗦,但办事效率还是很不错的,除了太极宫,全长安基本没有能挡住他们的地方。任何地方都是一副横冲直闯的跋扈样子。

    进太常寺对寻常百姓来说太难,对程处默来说却再简单不过了,到了太常寺门口,非常嚣张地指着守门的将士,命他们将太常博士请出来。

    太常博士是太常寺独有的官职。自正卿,少卿和寺丞而下便是太常博士,主管音律和歌舞,差不多相当于苦命的歌伎舞伎练歌练舞时,旁边站一个抡鞭子的人,谁练得不好便是一通鞭子抽过去,太常博士的职权大抵如是,其讨厌程度相当于火器局的杨砚。

    迎出门的太常博士姓刘,名方仲,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身形略瘦,长得……很不好形容,眼小鼻大嘴阔,一双疏散的眉毛以一种奇异的角度往上扬着,面相看起来很凶,然而面对卢国公长子,刘方仲却露出非常和煦的笑容,配合他那双凶恶的眉毛,那模样……简直看不下去。

    程处默与刘方仲显然认识,见刘方仲迎上前,程处默指了指李素,道:“这是我兄弟,泾阳县子李素……还有这位,也是我兄弟,王直。”

    刘方仲面朝李素和王直,马上露出一个很夸张的久仰表情,也不知是真是假。

    “听好了,今我兄弟兴致不错,想进你那破寺里逛一逛,今给你个面子,酒菜就不必备了,我们兄弟进去看一圈便走。”

    刘方仲一呆:“破……破寺……”

    程处默很不客气地将他肩膀一推:“磨蹭啥,快点,里面的姑娘亲不得抱不得摸不得,不知有啥好看的,也就我兄弟有雅兴,换了小爷我,请我一百次也不来。”

    刘方仲苦笑着将三人请进太常寺内,有了刘博士领路,守门的将士倒也不敢阻拦了。

    太常寺占地不小,虽是掌管音律的地方,但它的职权远远不止音律,一应跟礼乐有关的东西它都管,进去后便是一个空旷的大院子,许多穿着青衣的杂役在院子里扫着雪,刘方仲很热情,领着三人往里走,顺便还临时充当导游角色。

    院子左边是太卜署。举凡国朝大事需要占卜问吉凶的时候,里面的官员便要应召进宫,右边是禀牺署,简单的说,国朝祭祀时用的三牲六畜归他们管,往前走是中堂。绕过中堂再往里走,左右两边分别是太乐署和鼓吹署,顾名思义,这里便是音律歌舞的部分了。

    经刘方仲介绍后李素才知道,原来这个年代里的音乐大抵也分高雅和通俗两类的,而且分工很明确,太乐署和鼓吹署便是负责高雅的那部分,所以国家祭祀等重大活动时,便由他们出面进行演奏和歌舞。每一种乐器,每一个舞蹈动作都是严格训练而成,容不得半点差错,这年头的人太迷信,一旦在祭祀活动上出现错误,便意味着对国家不吉,出错的人是要被治罪的。

    至于通俗的,便是传说中的内教坊了。李世民宫里宴客或者他自己饮酒作乐时,宣召歌舞助兴的便是内教坊所属。这个属于相对不太严肃的,因为偶尔李世民喝得兴起还会亲自下场与歌舞伎们互动,至于有没有吃豆腐揩油等等举动,实不可考。

    听着刘方仲滔滔不绝的介绍,李素一边走一边微笑,眼中的神采却透着几分古怪。

    从太乐署和鼓吹署中间的庭院里穿行而过。四人便听到前方传来隐约的丝竹声。

    李素忽然笑道:“天寒地冻的,内教坊还有人排演么?”

    刘方仲咧嘴:“说来歌舞伎和乐师们都是下苦人,若欲精于业,哪里顾得天气,都是为陛下助兴而活的娱色之辈。若不练好歌舞,扫了陛下的兴致,那就该死了。”

    “刘博士可否领我等去内教坊看看?”

    刘方仲犹豫了一下,见程处默神色不善,咬了咬牙,点头答应了。

    内教坊排演的地方在一间宽敞明亮的大殿内,说是大殿,实则四面无墙,倒有点像一个放大版的亭子,殿内实木地板上涂着清漆,李素等人走近后,便听到各种乐器演奏的声音,琵琶,筝,箜篌,笙箫等等,随着悦耳的音乐在殿中翩翩起舞的,是一群穿着高腰宫装的美丽舞伎,不得不说,这里的姑娘确实比外面青楼的漂亮许多,此时连李素都忍不住生出和程处默一样的遗憾,只能看不能用,实在是浪费了美色。

    再看程处默和王直二人,此刻表情呆滞,两眼放光,一脸色相地盯着殿内的舞伎们,这副模样足以令世上任何正人君子毫不犹豫地与他们割袍绝交。

    李素却和他们不一样,目光投向殿内时,注意力直接越过了那些绝色的舞伎们,却在殿内角落的一班乐师们身上挨着个的打量起来。

    从那些弹琵琶的,吹箫的,抚筝的乐师们脸一一巡梭而过,仿佛在寻找着什么。

    扫视良久,李素眉头渐渐皱了起来,不由有些怀疑自己前世的记忆,难道……自己记错了?

    李素不死心地第二次寻找,亏得他视力不错,隔得老远还能勉强看清那些乐师们脸上的模样。

    第二次仍旧没结果,李素的神情越来越失望,然而却还是不死心,继续第三次寻找。

    终于,第五次寻找时,李素发现一位敲编钟的中年乐师身后站着一位清秀英俊的少年,少年眉清目秀,面若桃李,虽然不言不笑,却透出一股淡淡的妩媚气质,标准的男生女相。

    李素眼皮猛然一跳。

    这位少年的模样……似乎与史书所记载的很吻合啊。

    静静站在殿外,聆听着悦耳的音律,李素闭着眼,仿佛倾听着仙音天籁般,露出享受的表情,看得身旁的程处默和王直一阵恶寒。

    良久,当殿内的音律暂告一段落时,李素终于睁开眼,轻轻抚掌笑道:“不愧是太常寺调教的歌舞和音律,果然名不虚传,今日得闻,三生有幸矣。”

    刘方仲面带得色,却非常矜持地笑了笑。

    忽然,李素故意咦了一声,指着敲编钟的乐师身后那位清秀英俊少年,道:“那位乐师相貌竟生得如此绝色,他……是男是女?”

    刘方仲顺着他的手指望去,然后哂然一笑:“那个不是乐师,是乐童,跟着师傅学编钟,还没资格上场呢,李县子莫看他生得女相,却是不折不扣的男儿身,此子年方十五,自小双亲俱失没有名姓,寺丞大人为他取了个贱名,名曰‘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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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章 醉翁之意

    李素的眼睛终于亮了,费尽心机进太常寺,一路走来对那些他毫无兴趣的建筑和署衙装出很有兴致的样子,还要委屈自己这双听惯了流行歌的耳朵,强迫去听那些分明难听得要命的笙箫琵琶音律,不仅如此,还非得装出一副陶醉其中的样子……

    干出这么多违心的事,李素的目的就是那位隔着老远的妩媚少年,――称心。⊥,

    今进太常寺就是为了找他,这个名叫称心的男子,将是他未来一颗很重要的棋子,也是他即将主动在这凶险的棋盘上落下的第一子。

    “原来叫称心啊……”李素面不改色地眯着眼称赞:“好名字!人美,名字也美,可惜是男儿身。”

    说完李素已飞快转过脸,不再对称心投以任何关注,反而和程处默王直的表情一样,色眯眯地盯着殿内那些绝色舞伎的翩翩舞姿出神,虽然没照镜子,但李素很清楚自己现在的表情很恶心,太低俗了,然而却不得不这样做,不能让任何人怀疑他对那个称心太在意。

    刘方仲老老实实陪着三人站在殿外不敢离开,这三位的表情太色了,刘方仲担心自己稍不留神,他们三双色手怕是会摸上去,那可就出大事了。

    然而作为主人,面对三位色眯眯的客人,总要说点什么,不然也太尴尬了。

    于是刘方仲又开始滔滔不绝的给三只色狼科普,完全不觉得如此妙曼的音律和舞姿里夹杂着他的罗嗦是多么的讨厌。

    经过刘方仲罗嗦的介绍后,李素才知道,原来内教坊里的歌伎舞伎也分等级高低的,人生真是处处充满了打怪升级啊。

    原来在这内教坊里,姿色和艺技普通寻常的歌舞伎。一般被称为“官人”,没错,“官人”这个词最早是对歌舞伎的称呼,而姿色和艺技更高一点的歌舞伎,则被称为“内人”或“前头人”,高级女艺人成了内人。贵圈真乱。

    约莫站了一柱香时辰,随着各种嘈杂的乐声渐渐减弱停歇,殿内舞伎们的最后一个动作也终于停滞不动,然后列着队翩翩退下,这段不知名的舞算是排演完毕。

    程处默和王直意犹未尽地咂咂嘴,李素原本因为怕被怀疑而装作看舞伎,然而他毕竟是男人,绝色舞伎退下后,他也怅然若失地叹了口气。太入戏了。

    歌舞看完了,观众也该识相走人了,李素达到了目的,这地方他没兴趣再待下去,于是适时提出离开。

    刘方仲大松了口气,陪这三位爷并不轻松,大家都是男人,男人在看着这些绝色舞伎时心里在想什么。他比谁都清楚,刚才若这位程小公爷看得性起。冲进殿里大摸特摸,小公爷固然闯了大祸,他这位太常博士也跑不了,因为人是他带进来的。

    脸上堆着和煦如春风般的微笑,态度愈发跟送瘟神一样毕恭毕敬,而且丝毫没有欢迎下次再光临的意思。

    走出太常寺。与刘方仲拱手作别后,李素三人深一脚浅一脚地踩着雪慢慢往回走。

    拍了拍程处默的肩,李素很诚恳地道:“今日多谢程兄,让小弟我开了一番眼界,天色不早。你我兄弟来日再聚。”

    说完李素扯着王直往城门走去,齐没小腿的雪地上,王直被李素扯得踉踉跄跄,而李素却健步如飞,逃命似的跑远了。

    程处默独自站在大雪中,呆呆看着李素的背影,许久后,忽然重重一拍大腿,一脸受骗上当的表情:“哎,说好了请我去青楼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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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子迈大了容易扯着蛋,但是……省钱啊。

    李素很庆幸,趁着程处默没回神,刚才小跑这一阵少说给自己省了二十两银饼。

    和王直二人走在铺满了白雪的路上,风雪里的城门似乎很迷蒙,很遥远,有种看不透人生的文艺鸡汤感觉。

    二人弓着身子,顶着风雪走得很艰难,扭头互视一眼,发现彼此脸上被寒风吹得红通通一片。

    风雪实在太大了,二人不得不找了个偏僻的巷道暂避,双手环臂而抱,不停朝手心呵着热气,巷子里重重跺脚,原地跑,试图让身子暖和一些。

    “李素,我还是没想明白,今日你带我去太常寺到底为了啥?真去听曲啊?”王直憋了一肚子的问题终于开始发问了。

    李素看了他一眼,决定让自己换上一副谆谆善诱的嘴脸,毕竟王直如今在东市独当一面,需要培养他**思考的好习惯。

    “除了听曲,你记不记得刚才我在太常寺里还干了什么?”

    “问东问西……”

    “还有呢?”李素的耐心快耗尽了。

    王直想了想,接着露出很鄙视的表情:“还有就是眼睛眨都不眨的看着舞伎,当时你的样子好难看……”

    很好,耐心值血槽已空,李素飞起一脚狠狠踹上王直的屁股。

    “那个乐童啊,名叫称心的乐童啊!”李素压低了声音怒道。

    王直恍然:“原来你进太常寺是为了他?”

    沉默片刻,王直看李素的眼神越来越古怪。

    李素忍不住了,这种人不踹对不起自己的美腿。

    一记美腿甩过去,将王直再次踹得一趔趄,李素阴沉着脸道:“再拿这种眼神看我,莫怪我翻脸!今日我确为那个称心而来,刚才你也见过他的模样了,还记得住吗?”

    王直仔细回忆了一下,点头:“能记住,那家伙长得太怪了,比女人还美,想忘都难。”

    “好好记住他的模样,千万别忘记,然后找个与你毫无牵扯的人,朝今日那位刘博士多使银钱,几百贯也好,几千贯也好,使劲砸下去,争取暗中将称心买下来,从此你找的那个人便是称心的新主人,而称心的生死,便掌握在那个人手里,也就是你我的手里……”

    王直半晌没回应,垂头掰着手指,开始仔细计算李素刚才这番话里复杂的人物关系……

    李素重重叹气,面对一个脑袋硬件软件都急待升级的发小兄弟,该怎么办啊……

    “找个不相关又靠得住的人,使银钱把称心买下来,这回该懂了吧?”

    王直顿时秒懂,急忙点头,蠢萌蠢萌的样子。(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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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一章 打通关节

    王直办事李素信得过,事实上李素几次从凶险中脱身使的计策,都是王直在暗中帮忙执行,从没办砸过。

    曾经的发小兄弟在长安东市厮混多日,终日被那些闲汉们高高捧着,如今的王直已多了几分成熟的味道,只是这股成熟的味道有点怪异,夹杂着几分圆滑和江湖气,脸沉下来时确实有点不怒而威的气势,俨然已是江湖大哥的派头。

    或许只有在李素面前,王直才表现得和以往一样憨憨傻傻的样子。

    “人好找,前些日子我认识一个江南道的商人,来长安做瓷器买卖,刚进长安城人生地不熟,所以做人很小心,见谁都点头哈腰的,见到番邦胡商都是一副奴颜婢膝的样子,特别讨厌,被巡街的武侯看见了,二话不说一通揍,骂他丢了咱大唐人的脸,以后别想在长安做买卖,见一次揍一次,商人也正逢霉运,挨了揍不说,回去后发现货仓走了水,上千件瓷器熏的熏,砸的砸,全毁光了,商人哭得不行,扯了根绳子要上吊,结果被我撞着了,便救了下来,又借了他一百贯当本钱,来日他若能东山再起便还我,若不能便算了,情当是交了个朋友……”

    李素脸颊狠狠抽搐了一下,想踹他,但还是忍住了。

    好吧,其实王直的做法没错,如今大唐民风很纯朴,很少听说有狼心狗肺之辈,帮助落了难的人,差不多算是他的再生父母,恩情大得没边了。

    王直接着道:“商人收了钱,哭着给我磕了三个头,说此恩如同再造,他这条命从此算是卖给我了……”

    王直刻意压低了声音道:“我与这商人相识。从无第三个人知道,所以若要将那称心买出来,由他出面最合适不过。”

    李素点头:“不错,由他出面也好,记住了,称心这个人对我很重要。你马上让那商人出面,用钱打通关节,此事我不能露面,所以,遇到任何困难,只能用钱开路,除此别无他法。”

    王直点头应了。

    仰头看看天色,风雪已小了些,天空仍然灰蒙蒙的一片。大雪洋洋洒洒从天而落,悄无声息地盖住世上一切丑陋和阴暗。

    王直仍回东市厮混,李素独自一人走在清冷无人的大街上。

    天冷得邪性,离城门关闭还有一个多时辰,可街上却一个人都没有,连巡街的武侯似乎都有些懈怠,不知躲在哪个角落里避雪取暖。

    李素朝城门方向走了几步后,脚步忽然顿住。接着转过身,朝太极宫走去。

    太极宫前的广场上仍旧戒备森严。李素远远站在广场的边沿,静静注视着风雪里的巍峨宫墙,还有一队队执戟按剑的禁宫卫士。

    东阳住进宫里了,不知住在哪座殿宇里,不知过得好不好,一个正当芳华的女子。却不得不出家做了道姑,需要承受多么大的委屈和痛苦?

    风雪人**,李素抿着唇,望着灰色天空里的皇城,不知在想什么。

    呆呆站了许久。直到身躯被冻得麻木了,李素才怅然叹口气往回走。

    或许,来到这个豪迈奔放的年代是他的幸运,可是那些风云霸业与他何干?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他想要的,只是一个心爱的女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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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人姓宋,名公羊,江南岳州人,长得白白胖胖很憨厚,有点像魏王李泰,从古至今,似乎胖子都长得很憨厚,一眼看上去很好欺负的样子,不同的是,魏王长得再可笑,因为他的皇子身份,没人敢欺负他,欺负他的人如今都种在土里,等待春天发芽……而这位宋公羊兄,却真的经常被人欺负。

    宋公羊的性格是典型的商人,一脸和气生财的模样,哪怕耳光扇他脸上,他的笑容也不会有丝毫变化,目光里透出一股把你当骨肉亲人看待的真挚之情,话里话外全是为你着想,不像别的商人那样把自己的货夸得天花乱坠,相反,宋公羊做买卖看起来很实诚,首先他便很诚实地把自己的货有什么缺点,哪些不足,价格质量与别家店铺相比好在哪里,差在哪里等等一五一十坦白得一塌糊涂,然后告诉你,同样的货,你买了我的,会得到怎样的优势或弊端……

    完完全全站在顾客的立场上,把整个业界里面好的坏的全抖落出来,和煦的微笑,温暖如春风般的言语,中间夹杂着几句“别买这种,这种太贵,我用来糊弄外人”的自家人亲昵语气,顾客稀里糊涂的便被宋公羊哄得乖乖掏钱,拎着货物走到街上才赫然发觉自己钱没了,手里多了一件完全没用处的破烂货……

    真正的商人有一种奇异的魔力,像催眠师一样把顾客完全催眠,然后用无比魅惑的语气哄着顾客掏钱,再傻傻拎着一件完全用不着商品回家。

    宋公羊就有这种本事。

    抛开人与人之间的情分不论,就事论事来说,王直救了宋公羊绝对是一本万利的投资,宋公羊这种人只要还有口气,这辈子注定财源滚滚,王直救了他的命,相当于给一棵快蔫死的摇钱树施了肥,缺钱时摇一摇,再摇一摇……

    此刻宋公羊便心甘情愿在为王直做事,做一件很古怪的事。

    在王直的安排下,太常寺官衙外,宋公羊与太常博士刘方仲有了一次“偶遇”,这实在是一次美丽的邂逅。

    偶遇的借口很多,从不小心撞到肩,到“我见大人骨骼精奇”之类的,虚伪却实用,以宋公羊舌灿莲花的商人本事,从初识发展到至交好友大约只需要一柱香时辰,如果再多半柱香的话,刘方仲很可能会与宋公羊斩鸡头烧黄纸。

    偶遇不如相请。宋公羊很自然便将刘方仲领到了酒楼,一通吃喝下来,若非宋公羊的商人身份,刘方仲真有跟他拜把子的冲动了,当然,主要原因是那顿酒宴后。刘方仲发现自己的家产莫名其妙增值了,增值得不多,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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