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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艳灭仙-第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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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每一道伤口都很深。
辜恋语已经跳下了马车,对龙青云招手,说:“下来吧,这只烧尾豹已经丧失了攻击力了!”
龙青云自然也看得出,面对烧尾豹所产生的习惯性的恐惧很快过去,他也跳下了马车。
烧尾豹看见龙青云,眼睛里面凶光大盛,就像是随时就要发动攻击一样,但是也仅仅是一闪,马上眼睛里的光彩就黯淡了下来。彻底放弃了攻击。因为它确实伤的不轻。
龙青云奇怪第自言自语说道:“太阳竟然从西边出来了。烧尾豹竟然也有放弃杀伐的时候!”
那只缓慢行走的烧尾豹终于走不多了,一屁股坐在了地面上,转过头来,看着龙青云,说道:“我以前见过你,虽然上一次你能逃得脱,但是这一次,你必死无疑!”
龙青云看着这只烧尾豹,发现也似乎似曾相识。
烧尾豹垂下了头,趴在他两只枯瘦的前爪上面,低沉着声音说道:“我们烧尾豹虽然是初阶魔兽,智力也不如人类,但是也有自己的生存之道,那就是会人类的语言,所以经常布下陷阱,引诱人类到陷阱中,然后开始捕杀。凡是被我们围住的猎物,没有留下活口的。但是现在这群东西,简直比我们还要嗜杀一百倍!”
“那是什么?”龙青云忍不住问道。
“我们的速度够快了,可是基本上都是还没有看见他们究竟是什么,就已经中招了。这些恐怖的家伙,都不是一个人出没,每一次出动都是成千上万,几乎是眨眼之间成千上万的怪物就出现了,你还没有看到,就已经身受重伤,失去了观察的能力。他们虽然也不留活口,但是最喜欢的还是慢慢折磨被他们咬伤的猎物,慢慢吸他们的血!”
坐在马车上面,远远地听着烧尾豹说话的戴安娜也禁不住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浑身觉得发冷,这时候说道:“我知道是什么东西了,是吸血鬼!”
此话一出,辜恋语回首眼神制止已经来不及了,她只能祈求龙青云没有生气。
龙青云确实没有生气,因为喜欢吸血的,在人类的观念中,就是把他们叫做吸血鬼。
“不会是吸血鬼,吸血鬼喜欢独自行动,并不喜欢成群结队。”龙青云说道。
“那是什么?”辜恋语都觉得好奇。
龙青云沉吟着说道:“如果我猜得不错的话,应该是一种叫做嗜血红蚁的大蚂蚁。这种蚂蚁喜欢吸血,就像是吸血鬼一样。不同的一点是,他们并不是喜欢吸血,而是喜欢他们的猎物流血,他们喜欢身子上面沾满鲜血。他们本身又是红的,加上鲜血,所以根本分不出来什么是他们本来的颜色,那些是血的颜色。或者他们表皮上面都是一直流淌着鲜血。”
“他们一般都有成年人大小,喜欢在地面下打洞,他们打洞的能力,在蚂蚁中应该是最强的,经常一条百十米的隧道,仅仅是一个眨眼就已经打好了,最擅长的是从地下突然发动攻击。”
喜欢吸血的成千上万的大蚂蚁?随时都可能出现在自己的脚下?辜恋语想到那样的情形都不禁毛骨悚然。心中竟然产生了后悔陪着公主和龙青云走这一趟。
龙青云也不禁挠挠头,觉得有点棘手。虽然他在藏经阁中的阅读经历,告诉了他嗜血红蚁的习性,但是并没有告诉他怎样杀死嗜血红蚁。或许,依靠着他们坚硬的躯壳,可以抵挡住各种各样的物理攻击,做到刀枪不入。
这片森林离茅草村不远,难不成茅草村所遭遇的妖怪就是这些嗜血红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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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一章 晨曦
龙青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清晨了。和煦的春风正从车窗吹进来,细细的金色阳光也从窗户照进来,照在他白皙的脸上。他翻了一下身,就看见一个美丽的女子正跪坐在他身边,正伸手整理他的头发。
这个女孩子正是辜恋语,她也仅仅是披着一件宽大的睡衣,并没有完全的穿好,只是松松垮垮的遮挡着关键的部位,像白玉雕成的香肩正沐浴在晨光中。她的脸上还带着昨天晚上还没有消散的潮红。
龙青云伸手将她抱在怀里,辜恋语也趁势滑下来,滑倒在龙青云的怀里,笑着说:“小睡猫,太阳照到脸了啊!”
温馨的早晨半句话都是多余的,龙青云的手在不停的摸索,竟然发现原来这件宽松的睡一下面,什么都没有穿,光洁的皮肤,柔软的触感。他不禁醉了。醉倒在美人怀里。
在龙青云的怀里的女孩子,似乎一点抵抗力都没有,甚至连一个拒绝的眼神都没有,她只是想看着一个顽皮的孩子一样,充满爱意的叹了口气,然后任由龙青云所为。
他们忘记了这时候,半人马兽车的窗子是打开的,车门也是半开着的。戴安娜正从远处的晨雾中走来,怀里面抱着一头小鹿,正兴奋的看着这边的马车,丝毫不知道危险的临近,而她的另一只手里面,提着一篮子的水果。
她还没有走进马车,就听见半人马兽车里面传出来的奇怪的声音,像是极端的痛苦,又像是极端的舒服,像是哭也像是笑,像是喘息也像是私语。这种声音是任何人听了都会酥软下来的。
戴安娜虽然是魔族,但是魔族也是一种人,所以她全身的骨头也完全的酥软掉了。连迈步都不能了,娇柔的身子甚至都想坐在地面上。她心里面也清楚的知道现在正在发生什么事,她原本应该远远的避开的,但是心中微微的痛,微微的酸,却让她忍不住一点点的靠近马车。
从车窗里面,从半开的车门缝隙里,她清晰的看到两个人都在床上,就像是两条从新鲜的泥土里面爬出来的蚯蚓,粉红色身子正紧紧的纠缠在一起。
于是,戴安娜听到了一种水流的声音,河水汹涌澎湃的声音,最后是哗啦一声河水决堤的声音。然后她就觉得自己浑身上下都是浸泡在水里。
不知道过了很久,床上的两个人已经是斜靠在床上。龙青云笑着说道:“你没有想到,就这样遇见了我,就这样失去了处子之身吧?”
辜恋语就像是一只正在晒太阳的小猫,整个身子都柔若无骨的偎依在龙青云的怀里,温柔的说道:“遇见你,不知道是我的幸运还是不幸!”
“怎么说?”龙青云饶有兴趣的看着辜恋语说道。
“你跟随我回魔都,不知道我父亲是否能够接纳你。要是接纳你的话,你今后就会成为魔族的君王,我将会成为你的王后。我们会幸福的生活在一起。要是这样的话,遇见你就是我的幸运!”
龙青云摸了一下鼻子,说:“难道说,你父王还有看不上我的可能?”
辜恋语微微皱着眉头说道:“很有可能。其实我们之间是有婚约的。”现在的她,已经将自己完全的交给了龙青云,自然不会再有什么隐瞒的。便将前辈们之间定下的婚约说了出来。
龙青云说道:“既然我们之间已经有婚约,那你为什么还害怕你的父亲呢?”
“其实,我怕的不是我父亲,而是怕那些供奉。魔族的供奉,他们的悲愤远远比我的父亲还要高,已经是老祖宗一样的存在,老的不能再老了,可是他们却并不是什么都不管,他们最关心的就是一件事,那就是王族血统的纯正。他们一直认为只有最强大的人和王族结合,才能够让魔族的王族的血统最为纯正。”
龙青云脸上的笑容僵硬了,就像是一片红晕不适当的出现在尴尬的时候。他还是有自知之明的,他知道自己什么都不是,不要说强者,即便是一个真正的修仙者都算不上,没有任何降妖除魔的经历,没有太多的实战经验,不会炼丹,没有趁手的兵器,不会御剑飞行,也没有真正的坐骑。
如果非要打一个比喻的话,他就像相当于生活在十丈红尘中的乞丐,那些好的东西全都和他无缘。
也不知是不是天上飘来了一片乌云,但是这一会儿,金色的阳光不见了,就连周围的光线都黯淡下来。
“快点赶马车,不要耽误我到茅草村去降妖除魔!”就在这时,半人马兽车厢外面响起了马车的声音,那是和后来世界一样的马车,咕咕噜噜的马车轮子压在地面上,发出沉重的声音。赶马车的鞭子也是不停的在空中响着,片刻功夫,那辆马车就已经到了龙青云面前。
龙青云一伸手,抓住了一匹马的缰绳,那匹马就突然站立住了,另一匹马似乎还要往前走,龙青云只是推了这边的马一下,这匹马往那边一靠,那边的那匹马就一个踉跄,也勉强站住了身子。
两匹马竟然突然之间站住,后面的马车在惯性的作用下,险些掀翻起来。赶车的马夫正被这样诡异的手法震惊了,想看着怪物一样看着龙青云。凡是车厢中的人,已经拿不住脾气了,跳了出来,大声骂道:“你怎么不长眼睛,为什么三番五次出手阻挡我去茅草村降妖除魔,你究竟是什么居心?”
然后看到这边车上的龙青云,怒目圆睁地呵斥道:“是不是你小子捣乱?你想干什么?不要以为你长得帅,降妖的本领就一定能够强过我!”
但是他很快又看到了龙青云身边的辜恋语,一个香肩微露的绝色少女,他忍不住吞咽了口水,方才客气的说道:“这位姑娘,请问你有什么事?”
龙青云接过话题说道:“方才听说道兄是要到茅草村降妖,不知道尊驾口中的茅草村是不是新邑城的茅草村?”
虽然到这个世界之后,在新邑城的茅草村生活的时间也仅仅是一个夜晚,但是他毕竟是这个身体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所以听到名字也觉得亲切,听到那里有妖怪,也就觉得担忧。
马车上这个大胖子有点不耐烦的说道:“难道还有第二个茅草村吗?这么土的名字,也只有那些土不拉几的人才能想的出!”
龙青云隐忍了一下,问道:“请问那里出了什么妖怪?”
“你没有看见我还在路上吗?我还没有赶到怎么会知道?”大胖子毫不客气的说道。他又准备向辜恋语搭讪时,龙青云已经轻声的问了辜恋语一声:“有兴趣去看看吗?”
辜恋语小声说道:“反正已经超过了我父亲规定的回家期限,也不在乎再晚个几天。”
戴安娜完全听懂了两个人的意思,所以两匹半人马兽立刻拉着马车飞奔出去。风掣电驰。那个修仙的胖子的话还在风中传播,但是龙青云和辜恋语什么都没有听到。因为那声音的速度还赶不上半人马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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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二章 嗜血
这时虽然半人马兽车已经快到了云梦国的西北边陲,离茅草村已经有一千多里的距离,但是有了长着八条腿的半人马兽,最擅长的就是奔跑。前面的四条腿,两两配合,主要是用来扒住地面,保持身体的平衡,后面的四条腿,主要是负责跳跃,八条腿同时发力,其速度超过了普通的骏马何止两倍。
于是早晨的时候开始掉头,到了中午时分,已经穿过了那片原始森林,也就是龙青云当初走出茅草村去参加仙缘派的招募的时候,遇见烧尾豹的那篇森林。
龙青云清楚的记得,也就是两年前,他经过这一片森林的时候,里面的参天古木不计其数,站在地面上,却几乎连天空都看不见,一目望去,全都是青翠的绿色,就连是树干之上,也都是长满了青苔。深林中各种鸟兽,往来行走,毫不避人,几乎没有什么人出没的痕迹。所以,才会有初级魔兽烧尾豹的出现。
这一次路过这片森林,龙青云觉得自己好像一点都认不出来这里了,因为到处都是枯黄的树干,折断的树枝,每一棵树上都几乎没有树叶了,即便是有,也是零星的几片焦黄的树叶。
整片森林里面见不到一个鸟兽出没,就连虫子的鸣叫都听不到,死气沉沉的,空气中漂浮着一股陈腐的气味。就像是这里到处堆放着腐烂已久的尸体一样。
龙青云和辜恋语虽然坐在马车上面,但是那种**的气息都让他们作呕。就连善于奔跑的半人马兽,都不禁放慢了脚步。龙青云从车窗望出去,看着萧条寂寥的情形,都忍不住伤感。他清楚的记得,当初走出茅草村,走进这片森林时候,自己的意气风发。现在虽然也算是荣归,但是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突然,一直烧尾豹的影子从龙青云的眼睛里面闪过。龙青云心中一紧,轻声叫道:“小心!”
马车越来越近,烧尾豹的身形也越来越清晰。当初烧尾豹的凶悍,他至今记忆犹新,现在虽然早已经不是当初的那个萝卜,但是心中还是忍不住担心。
地上行走的确实是烧尾豹,但是并没有对龙青云发动攻击。为什么生性嗜杀的烧尾豹竟然会改了脾性呢?答案很快就揭晓了。原来这是一只受了伤的烧尾豹。
浑身上下全都被沾染着血,还有很多地方都在往地面上淌着血。浑身上下的皮毛都像是在泥堆里打过滚一样,脏的要命。
它垂着头,就像是刚刚睡醒一样,走路都晃晃荡荡的,极其艰难。脖子伸的长长的喘着粗气。走近了看,才能看见上面密密麻麻的伤口。就像是顽皮的孩子用小刀在课桌上面划下的痕迹一样。杂乱无章,但是每一道伤口都很深。
辜恋语已经跳下了马车,对龙青云招手,说:“下来吧,这只烧尾豹已经丧失了攻击力了!”
龙青云自然也看得出,面对烧尾豹所产生的习惯性的恐惧很快过去,他也跳下了马车。
烧尾豹看见龙青云,眼睛里面凶光大盛,就像是随时就要发动攻击一样,但是也仅仅是一闪,马上眼睛里的光彩就黯淡了下来。彻底放弃了攻击。因为它确实伤的不轻。
龙青云奇怪第自言自语说道:“太阳竟然从西边出来了。烧尾豹竟然也有放弃杀伐的时候!”
那只缓慢行走的烧尾豹终于走不多了,一屁股坐在了地面上,转过头来,看着龙青云,说道:“我以前见过你,虽然上一次你能逃得脱,但是这一次,你必死无疑!”
龙青云看着这只烧尾豹,发现也似乎似曾相识。
烧尾豹垂下了头,趴在他两只枯瘦的前爪上面,低沉着声音说道:“我们烧尾豹虽然是初阶魔兽,智力也不如人类,但是也有自己的生存之道,那就是会人类的语言,所以经常布下陷阱,引诱人类到陷阱中,然后开始捕杀。凡是被我们围住的猎物,没有留下活口的。但是现在这群东西,简直比我们还要嗜杀一百倍!”
“那是什么?”龙青云忍不住问道。
“我们的速度够快了,可是基本上都是还没有看见他们究竟是什么,就已经中招了。这些恐怖的家伙,都不是一个人出没,每一次出动都是成千上万,几乎是眨眼之间成千上万的怪物就出现了,你还没有看到,就已经身受重伤,失去了观察的能力。他们虽然也不留活口,但是最喜欢的还是慢慢折磨被他们咬伤的猎物,慢慢吸他们的血!”
坐在马车上面,远远地听着烧尾豹说话的戴安娜也禁不住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浑身觉得发冷,这时候说道:“我知道是什么东西了,是吸血鬼!”
此话一出,辜恋语回首眼神制止已经来不及了,她只能祈求龙青云没有生气。
龙青云确实没有生气,因为喜欢吸血的,在人类的观念中,就是把他们叫做吸血鬼。
“不会是吸血鬼,吸血鬼喜欢独自行动,并不喜欢成群结队。”龙青云说道。
“那是什么?”辜恋语都觉得好奇。
龙青云沉吟着说道:“如果我猜得不错的话,应该是一种叫做嗜血红蚁的大蚂蚁。这种蚂蚁喜欢吸血,就像是吸血鬼一样。不同的一点是,他们并不是喜欢吸血,而是喜欢他们的猎物流血,他们喜欢身子上面沾满鲜血。他们本身又是红的,加上鲜血,所以根本分不出来什么是他们本来的颜色,那些是血的颜色。或者他们表皮上面都是一直流淌着鲜血。”
“他们一般都有成年人大小,喜欢在地面下打洞,他们打洞的能力,在蚂蚁中应该是最强的,经常一条百十米的隧道,仅仅是一个眨眼就已经打好了,最擅长的是从地下突然发动攻击。”
喜欢吸血的成千上万的大蚂蚁?随时都可能出现在自己的脚下?辜恋语想到那样的情形都不禁毛骨悚然。心中竟然产生了后悔陪着公主和龙青云走这一趟。
龙青云也不禁挠挠头,觉得有点棘手。虽然他在藏经阁中的阅读经历,告诉了他嗜血红蚁的习性,但是并没有告诉他怎样杀死嗜血红蚁。或许,依靠着他们坚硬的躯壳,可以抵挡住各种各样的物理攻击,做到刀枪不入。
这片森林离茅草村不远,难不成茅草村所遭遇的妖怪就是这些嗜血红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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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三章 怀抱三美
辜恋语的脸色也变了,原本想羊脂白玉一样的脸色,苍白的近乎透明,她沉吟着说道:“如果是一般的嗜血红蚁的话,也不是很可怕,怕的就是这些红蚁中有他们的蚁王。要是真的有蚁王存在的话,咱们最好绕着走!”
龙青云的脸色也开始阴沉,因为他也知道,一般的嗜血红蚁虽然可怕,但是也不是不能够对付的,但是要是真的有蚁王存在的话,那就具有了号召全部嗜血红蚁的力量,这些嗜血红蚁就是杀不尽的,他们可以不停的汇聚。
半人马兽车虽然还在朝着茅草村的方向前进,但是原本是奔跑着的,现在已经是缓慢的行走,似乎是在吃饱喝足之后的散步。
“我的父母还在茅草村!”龙青云坚定的说。
这句话的意思很明显。辜恋语当然听得出来。他虽然不想冒险,但是更不想龙青云就此冒险。可是作为女孩子,她深知,对于自己的喜欢的男人一定要做的事情,决不能不阻止,而是要尽力的去帮助他,要不然你永远走不进他的内心。
辜恋语虽然不想承认,但是她现在已经心甘情愿的去为龙青云冒险了。于是她对戴安娜说:“快马加鞭!咱们的此行的目的,只是尽快的就出云哥哥的父母,其他的都在其次。”
龙青云也不奢望太多,于是撩开窗帘,一边看着周围的情形,一边告诉戴安娜前往茅草村取得路。
看着楼变得风景,他虽然大部分不熟悉,可是有一处他却是记忆犹新。那就是和烧尾豹短兵相接的那一片树林。他清晰的记得,当初自己在杀死了两只烧尾豹之后,一个清丽妩媚的身影就从一棵树后面转出来。现在马车所在的角度,正好是当初自己所站立的角度,看过去正想当日的情形差不多。
相同的环境,龙青云不禁心中浮想联翩:唐菲嫣现在在哪里呢?她会不会像当日一样,出其不意的从那棵树后面突然转出来呢?
果然,竟然从当日的那棵树之后,真的出现了一个少女,一个衣不蔽体,但是肌肤胜雪的少女,眉眼之间说不出的妩媚。仿佛天底下最钢硬的东西,到了她的面前,也难免被她所柔化。
龙青云难以置信的擦了擦眼睛,以为是自己的幻觉,但是确实,这个女孩子是真真实实存在的。并且还说话了:“公子,九儿在这里等您整整两天了!”
真是九儿?龙青云相信自己的眼睛,面前这个女孩子确确实实就是九尾灵狐唐菲嫣。但是唐菲嫣为什么没有在仙缘派,而是回到了这片靠近茅草村的原始森林呢?
“九儿,真的是你?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龙青云也不顾马车的飞奔,而是直接跳下车,一把将九儿抱在怀里。就像是抱着一个孩子一样在原地激动的转着圈。
对与龙青云的问题,九儿却没有急着回回答,而是将目光转向了辜恋语,辜恋语脸色有点尴尬,却是将偷偷的瞪了驾车的戴安娜一眼。戴安娜的脸忍不住红了。
龙青云不是傻子,这时候已经明白了差不多了。肯定是唐菲嫣是和辜恋语一起出来的。女孩子就是这样,在自己喜欢的男人面前,总是容不下其他漂亮的女孩子。尤其是辜恋语已经清楚的知道自己的内心之后。
赶车戴安娜自然全都看了出来,因为这个古灵精怪的小姑娘,心中也正是思春的时候,所以心里面也不想看到龙青云身边有其他的漂亮女孩子,辜恋语是她的主人,所以她无可奈何,但是唐菲嫣不一样。
所以,在他们离开仙缘派几天之后,马车已经行驶的很远了,戴安娜就趁着唐菲嫣在休息时去找水源,便驾驶着马车偷偷的走了。
这样的事情,不用别人说,龙青云都已经知晓。于是在唐菲嫣的脸上深情的亲了一下,说:“九儿,你受苦了。但是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呢?”
唐菲嫣笑着,她的笑容里面虽然也还有化不开的妩媚,但是妩媚中已经出现了圣洁的光辉:“公子,我知道你不管到哪里,总有一天是回到你的家乡呢。我既然很难在其他地方找到你,就只有到这里等着。等着公子你的出现。”
“要是我一直不回来呢?”龙青云的心中一热。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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