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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刀记-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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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飞凤过来问:“人?跟你一起的么?”
洪辰点头,又摇头,脑海中逐渐回忆起方才情状。
那会儿与季茶一起坠下悬崖时,洪辰已抱着共死念头,但刚落下不远,季茶却触动了什么机关,从其背后衣服中射出一只连着绳子的箭矢,扎在了岩壁上。但箭矢甚短,扎进岩壁不深,绳子又极细,根本撑不住坠落的两人,季茶只借了一瞬间的力气,绳子就崩断了。
但这次借力让二人坠落方向发生了极大改变,原本是直着往悬崖下落,变成了水平方向上也有了一个速度。季茶又狠狠拍了毫无防备的洪辰一掌,两人顿时向着相反的两个方向分离出去,洪辰斜着往外落的角度更大了,季茶却回到了原来下落的方向上。
直到再往下看见到下方水潭之时,洪辰才意识到,季茶是先后两次让自己多了横向的速度,往外多落了几乎有将近百丈距离,才掉进了远离神女崖的瀑下水潭。
出了水面后,洪辰第一件事就是来寻找季茶,却没在石滩上看到,如今往岩壁上望,同样也一无所获。心想:“就算他摔死了,也该有尸体在。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是去了什么地方?”一时间迷茫无措。
再一细想:“季茶若活着,为什么不在附近等着我?啊?难道他摔死在了峭壁上的某块凸起的石头上?”忽觉心里一凉,甚至能感受到从手腕处流过的血都是冷的。
雷飞凤见洪辰一直不说话,一开始还老老实实地跟着洪辰走来走去,到了后面终于沉不住气,开口道:“马勒……麻辣兔头你喜欢吃么?老师?”
洪辰听到“麻辣兔头”,又想起季茶有次讲过,西南荒州之地有名城“荒蓉城”,其中居民嗜辣好麻,常以红油为底烹煮食材,称之“火锅儿”;或以竹签串起食材放入红油锅中涮食,名为“串串”;还有麻辣兔头,辣子鸡,鱼香肉丝,毛血旺等名菜。
说起荒蓉城时的音容犹在心间,其人却生死未卜。洪辰悲从心来,眼泪夺眶,禁不住往地上一蹲,忽觉得肚子一硌,伸手往怀里一掏,却把用布条缠着的“覆水”给拿了出来。
“这把短剑……季茶说让我交给羌州的某个人……”
洪辰仔细回忆了一下,想起那人名叫“白独狼”,是季茶师父另外的弟子,季茶嘱咐之时,连说“切记”,可见对此事的重视。便一抹双眼,重新站起:“就算季茶死了,我也要把他要做的事给完成。”
灯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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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章 套马杆
思及神女崖上的人很有可能下到崖底来,不宜在这里停留太久,洪辰问雷飞凤:“还记得我落进水潭的什么地方么?”雷飞凤点头:“记得。”
二人回到水潭,洪辰按照雷飞凤指引,到了先前落水之处,深吸一口气,潜入水底,过一阵子又浮上水面,来来回回了合计上下了四次,才总算将一起落水的消愁打捞上来。
回到岸上,雷飞凤见这把长刀黑身白刃,又长又直,十分喜欢,道:“妈妈的,老师这刀可真鸡儿好看!”洪辰将刀一甩,其上沾染的水尽数飞出,一滴不剩。雷飞凤更是瞪直了双眼:“窝草!这刀好几巴牛批!”
洪辰皱了下眉,道:“老三,你说话怎净是污言秽语。”
雷飞凤道:“老师,我和人打架老打不过,又不想白受气,就骂他们,嘴上过把瘾。不然可真太憋屈了。”
洪辰问:“为什么老和人打架?和气一点不好么?”
雷飞凤回答:“你跟别人讲礼貌,人家却拿拳头打你脸,你接着讲礼貌有用么?什么礼节规矩,那他妈妈的都是主人训奴仆,老子训儿子用的。我没老子,又不当别人奴仆,才不讲究这些。不瞒老师说,你已经是我除了大哥二哥以外,说话最客气的一个人了。”
洪辰本欲驳斥雷飞凤的歪理,呃话到嘴边,却又完全没了讲话心情,“唉”了一声,提着刀就往前走。
雷飞凤赶忙追上:“老师,你往哪里去?”
洪辰道:“羌州。”
雷飞凤又问:“老师去羌州干鸟……干什么?”
洪辰道:“我去给一个人送一样东西。”
雷飞凤道:“我跟老师一起去罢。”
洪辰摇头:“算了罢。跟着我,你一身都是麻烦。”
洪辰自觉被大虞国举国通缉,谁跟在身边谁都得倒霉,雷飞凤却听错话会错意,以为洪辰是嫌自己麻烦累赘,连忙道:“老师老师,我不骂人了行不行?我保证我不骂人啦。我不仅不骂人,我还会生火,做饭,保证让老师吃得香,睡得暖。”
洪辰心情烦躁,也不多解释,任由雷飞凤在后面巴巴地跟着。
羌州在什么地方,洪辰也不知晓,只知道那地方在天州的西边,便一直往西走。两个人穿过石滩,越过河流,深入山林。到了晚上,雷飞凤饿得走不动了,在后面直叫唤“老师老师”,洪辰也不忍把他一个人扔下,就停下来,折木取火,又爬上树摘了两个果子,塞给雷飞凤,跟他道:“等到了有人烟的地方,你就找个地方做工落脚罢。我身份特殊,一路上会遭遇许多敌人,你跟着我太危险。”
雷飞凤啃着果子,道:“老师,你果然还是偷了别人老婆!”
洪辰也不争辩,抱着长刀,倚树睡下。翌日清早,再睁开眼时,只见雷飞凤正往火堆里加柴,自己身边则多了一堆各种各样的不知名野果。
雷飞凤见洪辰醒了,高兴道:“老师,你马比……呸呸!老师,你可算醒啦。你昨天一整天都没吃东西呐,这些果子你赶紧吃了罢。”
洪辰也觉腹中空空,就拿了一个大红果子吃。果子又脆又甜,但洪辰心里依旧没带着雷飞凤一起走的心思,不过见这老三心地不坏,自己又背着个老师名分,便下决心在一起的日子里,怎么也得把他照顾好了。
正值秋季,山林里小兽禽鸟都不少,虽然没什么佐料,洪辰做法也只有烤这一种,自己吃得格外单调乏味。可于一直在棚户区过活的雷飞凤而言,能吃一顿肉都是奢侈,眼下顿顿都有肉,真可谓美滋滋,又见洪辰打猎手段厉害无比,随手一颗石子都能打死一只兔子,树上的飞鸟都能一刀挥过去隔空斩落下来,心中更添崇拜:“没想到老师武功牛批如斯,老子可真走了大运。哎,只可惜大哥二哥没跟我一起,不然我们三个一起跟着老师学武,以后什么山头占不得?别说山头了,那皇帝老儿的龙椅,老子也得坐一坐。”
一连过了七八日,两人还未走出山林。天气越来越凉,晚上哪怕就躺在火堆旁边,只要风一过来,雷飞凤就冻得直哆嗦,洪辰便把自己衣服解下来给他披上。雷飞凤问洪辰:“老师你不冷么?”洪辰道:“我有内功,一运起来浑身热烘烘的,并不怕冷。”
但到了第二天,洪辰就觉脑热乏力,不大走得动路。本以为略感风寒,多喝点水,运运内功,稍微撑一撑就过去了。可一连三天下来,洪辰病得越来越厉害,乃至发起了高烧,眼前总是发黑,咳嗽个不停。
又到晚上,雷飞凤说什么也不要洪辰的衣服了,带着哭腔道:“老师你病得越来越厉害啦!可不能再受凉。”
洪辰道:“我一连运了三天内功,身子热得不行,这病却还好不了,看来不是风寒。就算穿多了也没什么用,估计是吃错了东西,出去找个郎中看就好了。你若着凉染病,咱们两个病号,可怎么走出这大山?”
雷飞凤也觉有理,但依旧不肯再披洪辰衣服,找了一堆落叶堆在一起当被子,自己钻进里面去睡觉。
又一天,雷飞凤盯着洪辰说:“老师,你模样怎么变得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了?”
洪辰一摸脸,方知时日太久,脸上假皮和假胡茬终于全都脱落下来,自己终于露出了本来面目。
雷飞凤道:“原来老师还挺年轻,没比我大几岁嘛。”
洪辰一怔,雷飞凤又道:“不过我大哥说‘英雄不问出处,有为不在年高’,老师年纪不大,武功却如此高强,才显得更厉害。”
“英雄不问出处……”
洪辰想起来神仙山庄的事情,又想起那个时常一脸严肃的火神龙,不禁苦苦一笑,暗道自己见识竟然还不如一个孩子。便对雷飞凤道:“你大哥二哥说的许多话都很对,你也是个好孩子。我来当你们老师,真是惭愧了。”
雷飞凤连:“哪里哪里,老师武功如此牛……如此卓尔不群,能拜你为师,是我们的好运气嘞!我还想着等老师病好了,让老师教我那隔着两三丈都能劈下鸟儿的功夫呐!”
日子渐渐又一天天过去,洪辰的病终于好转了些,不再成天头痛脑热了,咳嗽却始终不见下去,不知什么原因,连内力流转也多了些阻碍凝滞。这一日,二人终于走出山林,到了一片辽阔平原之上,遥望过去,无边无尽的荒草里,一条长河自远方蜿蜒而来,秋风送爽,心旷神怡,洪辰放声长啸,雷飞凤也跟着哇哇大叫,两人都觉得畅快了不少。
到了平原,赶路速度就快了些,走出十几里后,洪辰再一回望,只见时隔一个多月,和季茶一起来天京时见到的山林还是葱郁碧绿,而到现在已是大片金黄,当时陪伴在自己身边的人如今已不知去了那里,前路却依旧要继续走下去。
行至日落之时,半边天都布满了红霞,西方远远响起起了一声长长而又嘹亮的唿哨,还有紧促杂乱的马蹄声,洪辰望过去,只见一群奔马朝着自己跑来,在奔马后面还跟着一个骑马扬鞭的人。
马群很快到了洪辰和雷飞凤前方,后面的赶马人是个雄壮汉子,身穿斑斓彩衣,脚蹬黑褐皮靴,一头长发扎成了许许多多的小辫,见到两个陌生人,其中一个还挎着长刀,顿时挥起了两丈多长的套马杆,杆子一甩,头端的皮绳便向着洪辰头颈套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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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牧马人
洪辰虽不认得套马杆,却也知不能被套住,身子一侧,脚步一闪,便躲过了骑马汉子的绳套。骑马汉子见洪辰闪过,急勒缰绳,马头一转,便从另一方向甩出套马杆,皮绳依旧往洪辰脑袋上落。洪辰再度闪开,想和雄壮汉子说句话,还未开口,身旁雷飞凤已经挥舞起在山里时折下的木棍朝雄壮汉子的马奔过去,嘴里大骂:“不长眼的狗屎玩意儿,抢到你爷爷头上来了!”
忆起在棚子时洪辰所授刀法,雷飞凤以棍代刀扫向马腿。骑马汉子瞥见雷飞凤动作,左手鞭子朝着雷飞凤抽去。雷飞凤抬棍挡鞭,木棍却“咔”一下被马鞭抽断。骑马汉子又一挥鞭,势要把雷飞凤抽倒在地。
洪辰见状立马踏步上前,一把薅住了套马杆的皮绳,用力一拽。骑马汉子不想套马杆被夺,用力攥紧,双脚蹬住马镫,双腿夹紧马腹。洪辰运转内力,经脉之中江河滔滔,手上登时有了千钧巨力,竟将骑马汉子连人带马给拽翻在地。
骑马汉子一摔,雷飞凤冲上去又要打。洪辰一口将他喝住:“老三,别动手!这人不是马匪!”数月前与查雨归夜谈时,曾听说西方羌州虽有许多戈壁沙漠,却也有肥沃草原,当地有些部落牧马放羊,随季候迁徙,有时候会一路往东,到达离天州极近的地方。这骑马之人衣着打扮从未见过,想来是个羌州牧民。
雷飞凤虽住了手,依然骂咧咧道:“马勒个巴子的!这人一句话都不说,上来就用杆子打人,有够凶的!”
洪辰上前,想将雄壮汉子从地上拉起。哪知雄壮汉子从地上爬起,拔出一把弯刀朝着洪辰就砍。洪辰右手一拍,击落弯刀,雄壮汉子又伸手往洪辰肩膀落去,想用摔跤方式,扳肩绊推,把洪辰摔在地上。洪辰却向着斜前一迈步,雄壮汉子还没看清其动作,就觉左腿膝窝受到击,旋即膝盖一沉,半跪在地。
洪辰不欲继续冲突下去,往雄壮汉子肩头一摁,令他站不起身,道:“朋友,我只是路经此地,你缘何就用杆子套我?”雄壮汉子却道:“不用装下去了!今日栽在虞国武林高手手里,算我倒霉。要杀要剐随你便!”
洪辰道:“你我素不相识,我干嘛要杀你剐你?”雄壮汉子骂道:“你们这些家伙武功是挺高,嘴脸却真是恶心,明明就是来偷马的,还装得和多无辜一样!”洪辰始明白自己是被人家当成了偷马贼,便道:“朋友,我不是偷马的。”接着将雄壮汉子从地上扶起,给他打了打膝盖上的尘土,道:“一场误会而已,朋友你也没怎么受伤,赶紧去追你的马们罢,我们就此别过。”
说完,洪辰走到一边,领着雷飞凤继续朝西走去。雄壮汉子怔怔望着洪辰背影远去,才翻身上了已经立起的坐骑,朝自己马群的方向赶去。
很快到了晚上,洪辰与雷飞凤寻了河边一块空地生火休息。远方传来阵阵狼嚎,雷飞凤问:“老师,我们这是到了羌州么?”洪辰道:“天京本在天州靠西地方,我们又是从天京西北出发一路往西,穿山越岭,没准还真已到两州交界之处了。先前那人就是个牧民,他那些马一匹匹都高大神骏,比我在虞国见的大部分马要漂亮许多。”
远方狼嚎忽然变烈变乱,雷飞凤有点慌:“我们睡觉时,狼不会过来吃了我们。”洪辰一笑:“你前两天还口口声声说当了山大王以后吃虎肉喝熊血,怎么现在还怕狼?”雷飞凤将脸一板:“我这不还没当山大王么?何况双拳难敌四手,猛虎也怕群狼!”
“没事,狼怕火的。”洪辰拨弄了一下火堆,又咳嗽了两声,旋即道,“我睡觉的时候一声咳嗽,都能把它们给吓跑。”
雷飞凤道:“我听说凉国人野蛮落后,粗鄙不堪,这儿有能给老师治病的郎中么?”
洪辰道:“那应是讹传,凉国要是没有给人看病的郎中,哪能有那么多健壮的儿郎?就那个牧民甩杆用鞭的本事,一般的江湖侠客就打不过他。”
两人在火上烤了从山林里带出来的野鸡肉吃,又各喝了点水,钻进薅来荒草铺成的被子里准备睡觉。就在这时马蹄声起,洪辰起身望去,只见远方正有一人骑马奔来,身后还跟着马群,似乎就是傍晚时碰到的那个牧民。
雷飞凤也起身站在洪辰身边,惊道:“老师,那人回来找我们麻烦了?”
洪辰也皱起眉头,久闻羌州牧民耿直豪爽,今天却遇上一个纠缠不休的?等那人离得近了些,又望到那人的杆子上还挂着什么东西,在空中甩来晃去的,好像是什么动物。
马群很快奔到了近前,牧民勒马停住,洪辰也终于看清,他手上杆子套着的,竟是两条半人大的灰狼。
牧民从马上跃下,把死狼从套上解开,一只胳膊夹着一条,走到洪辰面前,突然单膝跪地,低着头道:“朋友,那会儿我误会了你,这会儿送你两匹大狼,让你吃肉穿衣!”说完放下死狼,解下腰间弯刀,当着洪辰和雷飞凤的面,给狼扒皮。
雷飞凤看得目瞪口呆,洪辰走过去扶他,道:“朋友,你快快起来。”牧民却不肯,非要把两条死狼的皮都给剥了下来,才收回刀,起了身,双手捧着狼皮道:“这两条狼都是被我吊死的,剥皮的时候也专走筋膜处,皮毛没有一点损伤,朋友一定要收下。天气转冷,这大狼的皮,用来做御寒背心,再合适不过。”
洪辰心道,羌州牧民果然大方慷慨,不过一场误会,竟直接送了自己两块极为完整的狼皮。又想起查神医说过,牧民们送礼,你收下得越爽快,他们越开心,你若推辞,他们就会觉得你瞧不起他们,便大笑两声:“谢谢朋友!”伸手接过了狼皮。
牧民又道:“朋友,你们二人衣衫单薄,在草原上不好过夜,我帮你们把狼皮烘干,虽没晾出来的好,却也不会皮毛开裂,今晚你们就能裹着睡了。”
洪辰欣然同意。雷飞凤原本对这牧民极为讨厌,可见了狼皮也乐得不行,在他心里穿着狼皮衣服,约么也等于穿着半件虎皮大衣了,算是半个山大王。
牧民烘烤狼皮时,洪辰与他聊天,才知道他叫“巴以天”,是“白牙部落”之人,趁着秋天赶着自己的马群到天州羌州交界处来牧马。这片地方水草肥美,但因为有偷马贼抢马贼出没,有时不仅会偷马,还会杀害牧民,于是羌州牧民近些年很少过来放牧。巴以天是觉得牧马的牧民少了,偷马贼应该也不来了,才过来放牧马群,可心里还害怕偷马贼出现,于是见到洪辰第一眼,就觉得遇上了偷马贼。
得知真相,洪辰捂嘴咳了两声,笑道:“巴大哥,不怕你笑话,我看你养的马一匹比一匹神骏,还真想讨一匹来当坐骑呢。”巴以天闻言一拍洪辰肩膀:“朋友!你真是慧眼识金,我是我们部落最好的养马人。你跟我回去,我把我养出来最好的一匹马送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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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狼牙盟
“无功不受禄,先前误会,这两块狼皮足以抵清,我岂可再要您的宝马?”洪辰推辞了巴以天好意,又问,“不过巴大哥的部落,是在附近么?”
巴以天点头:“是。好朋友,你若是想去,明早骑上我的马,跟我一同走上半日,就能到了。我会让婆娘拿出最好的肉,最好的酒来招待你。你是我的好朋友,我们部落里其他兄弟,也会欢迎你。”
洪辰笑道:“肉要吃,酒得尝。但不知巴大哥的部落,有没有郎中医师?”
“有啊!”巴以天顿了下,问,“好朋友,你得病了?”
“不知什么缘故,从多日前开始,就总是咳嗽,有时气喘,老不见好。”洪辰道,“希望到时候巴大哥能帮我引见一下。”
巴以天顿时一笑:“哈哈哈!好朋友,你可找对了地方。我们部落的医师‘察木猜’已经有六十多岁啦,治病本事十分厉害,我小时候有次发烧,他给我灌了服药,一喝就好啦,然后这些年我一直都再没得过病。连其他部落也有许多人闻名而来,他一定能把你治好!”
洪辰又问:“不知这位医师诊金贵吗?”原来的钱袋不知何时遗失,如今浑身就几块揣在兜里的碎银,若是诊金太贵,要在这牧民部落里赚出来实在不是件容易事,倘若和巴以天开口要,又实在不好意思。
巴以天又一阵笑:“哈哈哈!你是我的好朋友,你来我们部落看病,哪里用得着掏诊金呢?何况我和察木猜老头儿熟得很,甭管你得了什么病,我给他两片肉都绝对够啦。”
“多谢巴大哥!”
洪辰觉得巴以天实在是平生未见的慷慨之人,毫无虚情假意,心头暖暖,便主动提出和巴以天共拜兄弟。巴以天同样钦佩洪辰一身好武功,欣然同意。
仪式按照白牙部落风俗进行,以狼牙狼血为盟。正巧旁边有两条扒了皮的死狼,巴以天用弯刀撬下来两颗狼牙,以锥子钻出小孔,又拔下两根马尾上的长毛,从中穿过,再和洪辰将狼牙各系在脖子上作为信物。二人以手为杯,各捧一汪狼血痛饮下去,随后相对大笑,互称兄弟。
待到狼皮烘好,洪辰和雷飞凤各裹了一张睡觉。巴以天把马群清点检查一点,也躺在荒草之上睡着。待到次日一大早,三人就乘马出发。巴以天将配着马鞍的好马让给洪辰和雷飞凤骑,自己骑另一匹没鞍的马。
雷飞凤第一次骑马,只觉威风神奇,对巴以天再无恶感,还一口一个“巴叔叔”,求他让自己到了白牙部落以后骑小马。巴以天允诺。洪辰向着巴以天打听“天狼部落”和“白独狼”,巴以天道:“天狼部落,是西方大部落,白独狼这个人很有名,是天狼可汗的义子,也是远近闻名的勇士。兄弟,你从东方虞国而来,是要找他比武吗?”
洪辰道:“非也,我受人所托,为他送一样东西。”
巴以天更感钦佩:“从东方虞国到天狼部落,足有两千多里,其间多猛兽毒蛇,还有些部落十分排外,敌视你们虞国人。你却只带着个弟子前来,真是勇敢重信。你这个兄弟,我可真拜对啦。那位托你做事的朋友,能结交上你,也真是幸运。”
想起季茶,洪辰又一阵黯然神伤。巴以天见状问:“兄弟,你怎一下子不快乐了?”洪辰答:“我那位朋友现在生死未卜,十分担忧。”
巴以天道:“我们部落里,有一个习俗,如果很重要的朋友远行,你每天夜里对着天上的星星唱‘星星啊星星,让我的朋友平平安安;星星啊星星,让我的朋友不要遇到危险;星星啊星星,让我的朋友早日与我重见’,朋友就一定会平安,两个人一定会再见。”
洪辰问:“管用吗?”
巴以天点头:“你歌声够嘹亮,星星上的神明就会听到,就会保佑你的朋友。”
半日之后,巴以天神色一振,扬鞭一指:“那就是我的家。”洪辰远远望去,只见平坦草原上散落着一座座毡房,行得近了,还能看见周边的牧人和牛羊,这里的人都和巴以天差不多打扮,也大抵较虞国人更加雄壮一些。
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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