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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黄四宇-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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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这么迟,我送妳回去吧。”

    “好吧。”虽然有些犹豫,但这大晚上的,她就算不同意,又能拿对方怎么样。何况对方还是个法师,顺面能满足一下自己的好奇心。

    “妳怎么去那种地方上班啊。”何悟稀不解的问道。

    原来这个女生不是本市人,家庭条件也不是很好。到了这里上大学,当然就像给家里减少一点负担。

    可她一个外地的大学生,孤身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就只能去酒吧卖场了。

    “这种地方,妳以后还是少去吧。”说这样的话,何悟稀自己都感到违心。以前他可是那里的常客,现在竟然劝人从良。

    女生叹了口气,说道:“我也不想的,但一时半会儿,让我到哪找工作呢?”

    要是以往自己的兄弟,何悟稀一定会直接拿钱救济。但面对一个独立且并不熟悉的人,这样的做法,明显是对人不尊重。

    想着,想着,何悟稀突然灵机一动,说道:“我打电话找人问问,看能不能帮妳找到一份工作。”

    “真的吗?是什么地方?”

    “是一家烧烤店。”

    说话间,电话接通了:“喂。接电话这么快,这么晚还没睡啊。”

    “嗯,晚上有点事。有什么事吗?你打电话,不会就为了问我有没有睡吧。”

    何悟稀道:“就是想问你一下,你们那烧烤店,还要不要人……嗯,嗯……好的,我知道了。”

    挂上电话,何悟稀对女生道:“问过了,他那边的烧烤店还却几个服务员,妳可以去应聘,地址就在……”

    “真的,太谢谢你了。”

    说话的功夫,两人来到一个旧建筑群面前。

    入眼的,是五六栋六层高的楼房,从外面看来,已经很破旧了。楼道入口出的路灯,大多已经不亮了。

    “妳就住这里?”

    “我平时都住学校宿舍的,我一个同学不想住校,就在这里租了房子。我也就周五、周六两天晚上住这。”

    等女生关上门,何悟稀这才转身离开。

    这一晚上闹腾的。

    连续蹲了两晚上的点,啥也没发现。后天上课,明晚又不能太迟,看来要想再去捉鬼,只能等到下周了。

    要不是那张纸条威胁他,不上课就学不到法术,他早就在外面租房子,夜夜探险了。

    ¥¥¥

    今天是周末,照例何悟稀依然还是要去洋楼做家务。

    一进门,就看到陈涛与曹林月坐在沙发上,正聚精会神的在一张之上研究这什么。

    何悟稀走进一看,两人正在纸上研究者奇门遁甲阵法。

    此时,陈涛正在讲解,到了极阴之地,该如何利用环境自保,以及如何逃离极阴的阵法。

    “任何一个地方,皆有阴阳。极阴之地,也有一线阳气的地方。所以要在极阴之地布置阵法,就一定要用更加重的阴气去掩盖。所以阴气最终的地方,既是最危险的地方,更是破阵的关键。”

    看着陈涛所画的图,何悟稀感觉这就是一个个的坟包。

    突然间,他想到,最容易撞鬼的地方,不是十字街口,而是目的。

    真是笨的可以啊,这么简单的事,自己怎么没想到呢。

    白天,在陈涛那认真学习,倒还没怎么样。但回到宿舍,吃过晚饭,何悟稀的脑子,就开始胡思乱想了。

    学了这么长时间的法术,一个鬼都没看到,他始终不甘心。

    而且想到在墓地就能看到鬼,他便有一种跃跃欲试的冲动。

    晚上九点多的时候,何悟稀实在忍不住了,还是拿着背包,悄悄的出了学校。

    要说城北的墓地,可比那十字路口要远得多。

    而且你直接打车去那里,谁大晚上发疯送你。

    所以何悟稀只得坐夜班车,转了三趟,才来到离城北高升台墓园最近的地方。

    步行二十分钟,何悟稀才来到墓园外围。

    现在已经很晚了,大门口早就关门了。

    何悟稀只得翻越栏杆,悄悄的进去。

    进入主墓群,还没有使用遮阳符,何悟稀就感到全身不由自主的发抖。怪异的冷风,不知从什么地方吹到脖子后面。

    身上的鸡皮疙瘩,已经起了一层又一层了。

    虽然害怕,但何悟稀更多的,却是兴奋。

    这,才是见鬼的最佳地点。

    不多想,跟前两天一样,何悟稀从背包里拿出几张黄符。绑头上的,贴胸口的,握在手中的。

    墓园那么大,周围有这么黑,何悟稀只有漫无目的的四处搜寻。

    说来也奇怪,虽说这么大一个墓园,周围阴气森森,但走了半天,却没有遇到一个鬼魂。

    (这里就要说一下,虽然是作者自己想的,但也算是小说的设定之一:人死后,灵魂之所以不愿意进入地府,是因为他们在生前心中有念想。而这股念想,往往与七魄相连。七魄属阳,在人死后,便会消散。待三魂投胎后,再重新生成。这时候,就需要法师来超度了。不过,还有一种方式,就是把死者埋到好的地方,让周围的地气,通过肉体来化解这念想。所以,正常的情况下,目的的鬼魂,是不多的。)

    “最近都是什么情况啊,难道说,鬼也过双休?”

    正疑虑间,就听到不远处的地方,有了些动静。是有人踩踏野草发出的沙沙声。

    何悟稀这下有经验了,鬼魂都是没实体的,行动起来,不可能发出声音。

    那么,那走路的,若不是生活在墓园的野猫、野狗,就是人。

    大晚上的,人不可能无故从这里经过。这可不是什么夜总会上下班的必经之路。

    难道是盗墓贼?

    这下有点麻烦了,要是鬼,他还能收拾。要是个人,可就不好对付。万一弄出的动静太大,把其他人招来了,还真不好对付。

    正思前想后的,那人已经穿过一排墓碑,从何悟稀躲藏的大树后面经过。

    是他!

    看到来人,何悟稀立即明白是怎么回事。

    待那人走了有一段距离的时候,何悟稀才从大树后面走了出来,悄悄的跟在那人身后。

    这段时间的学习,让他自信心爆棚,于是乎,他便想到要一报当日被打的仇。

    就在他走到那人身后,没几步,准备发动攻势的时候。

    那人猛然回头,一掌拍在何悟稀的胸口。

    何悟稀哎呦一声,倒在地上。

    “怎么是你?”看清对方面目,陆鸣觉愣了愣神,说道。

    “你这混蛋,出手这么中。”何悟稀捂着胸口,从地上站起来,很不快的说道。

    “看你这样,我如果不出手,被偷袭的就是我了。”

    被陆鸣觉这么一说,何悟稀倒是有点不好意思了,但他嘴上却不认输:“这大晚上的,我哪看出是你。以为你是什么盗墓贼,准备给你来个暗算无常。”

    “就你才学了这几天,就像给人来暗算。大晚上不睡觉,到这来干什么。”陆鸣觉反问道。

    “我……我。你能来,我就不能来。”说不过对方,何悟稀连忙将问题踢回去。

    “我来是有事,才来这里的。你呢,难不成刚学了点皮毛,就像来这里探险。”

    一下子被猜中心思,要是直接承认,那多没面子啊。

    “我是看最近一道夜晚,都没有鬼魂出入,感觉奇怪,所以才来这里看看的。”

    “你也发现了?”

    “不错,我就是为了这事来的。”见对方无意中给了自己一个台阶,他连忙顺坡而下。

    “这事,你师傅怎么看。”

    “这事我还没问他们,也不知道他们有什么动作。你在这方面经历的多,有什么线索吗?”

    “这事近两天才发生,暂时也没有任何线索。所以想到这里来看看,看是否有什么人用邪法,捉拿魂魄来炼邪术。”

    何悟稀继续问道:“那你有发现什么情况吗?”

    “这里安静的过头,没有一个魂魄,这里与平常的情况不同。”

    “灵魂,是不可能一下子消失的,也就是说,对方早在前段时间,就已经开始行动了。”

    陆鸣觉道:“这可能性不大,要是真这样做,本市其他的高人,不可能没有察觉。”

    “这还不容易,只要对方弄几件事情,误导你们的方向,不就可以轻松完成自己的目的。”

    要说能力,陆鸣觉自然是在何悟稀之上。但陆鸣觉家中条件很差,自小除了学习法术,就是忙着做家务。对于人情世故,社会经历,他自然没有何悟稀多。

    所以,陆鸣觉前几天送魂的任务加重,但也没有感觉到意外发生。

    至于本市其他的法师、阴阳先生,不属于官方的,大多数是四处游走,解决了几件小事,便又离开了。

    至于官方的异能组,不接到上面的命令,是不能随便出手的。

    两人在墓园里又转了两圈,依然没有发现鬼魂,商量了半天也没商量出什么线索。

    “行了,现在不早的,明天还要上学。”走了半天,陆鸣觉开口道。

    “好吧……”

    说完,两人便又悄悄的通过防护墙,翻了出去。

    接下来,又是照常上课,修行,再无其他什么事情。

    从外表看,本市的一切都照常发展,没有什么值得大众关注的。

    但在看不到外表的黑暗下,依然有许多不被重视的人、不被重视的事发生。

    记者,从来都是到处找新闻,将其曝光。

    而越是不被人重视的人物,就越是被记者们盯着。

    流浪汉,指在社会有一些人因为经济能力不足,没有固定的房屋,居无定所。他们在城市中流浪,行乞或当苦力等临时工人,在公园、天桥底、住宅楼梯睡觉。其他称呼如野宿族、露宿者、游民、街友等。

    这些人,往往不被人重视,他们的生老病死,也很难入常人的眼中。

    但就是这些人,往往被到处寻找新闻的记者们发现了。

    这,又是一个流浪汉而引发的血案。

    这是一个做了有些念头的老记者,从天不怕地不怕的毛头小子,到只会写一些不痛不痒文章的老滑头,这名记者,已经走了几十个年头了。

    再有两年,他就要退休了。到了那时,他便可以过上每天下棋遛鸟,带孙子有公园的日子了。

    这一天,正在吃午饭的他,无意间看到一个新闻。说是一群退休的老人,一起结伴,骑机车到处游玩。

    这一新闻,竟然激起了老记者的雄心,他又再次想起了年轻时的自己。

    想着,想着,老记者不知哪根筋突然蹦起,决定要在退休前,要写一片文章。

    可是,要写什么呢?

    现在的记者,为了抓新闻,是什么地方都干去。自己这把老骨头,哪能跟他们比啊。

    走在路上的老记者,一边想着,一边从一个畸形的残疾人身边走过。

    只见残疾人坐在一个由小凳子改装的滑轮车,背上背着个大音响。

    音响中,一边放着悲惨的音乐,一边述说着自己可怜的身世。

    这种人,大街上经常能见到。老记者也没怎么在意,随手将口袋里的几块钱零钱,丢到残疾人的碗里。

    走出没多远,牢记人忽然灵光一闪,对啊,自己可以从这些流浪汉入手,写一片关于他们的报道。

    这种写流浪汉的报道,屡见不鲜。如果写得好,还能进行连载。

    想到这,老记者连忙赶回报社,将这个议题上报给领导。

    主编听了,也觉得,最近的记者,都是报道什么明星大腕,很少关注这些社会底层的人物。当下,便同意了他的想法。

    临走前,主编对记者说道:“一般采访这些人,往往都是晚上,他们才有时间。你年龄不小了,要多注意身体。”

    “你放心,我身体好着呢……”

    (本章完)
………………………………

第49章 九、只当英雄应是熊

    四十九、女大不中留

    记者的工作时间、地点,本就没有固定的。老记者一旦决定要写流浪汉的报道,便早早的回家休息,等待晚上。

    一夜的工作,虽然辛苦,但还是很值得的,这么多素材,完全可以写一部长篇小说了。

    仿佛,一下子回到了年轻的时候,又拥有了无限的精力。

    工作了一上午,老记者便一睡到晚上。

    吃了晚饭,休息了一下,他又继续去工作。

    因为他所采访的,是被忽略的人群,这些人,也不愿意被采访。

    要想从他们口中得到一些资料,还得废一番口舌。

    因此,这段时间,老记者一直都在这里蹲点。

    时间一长,或许是处于职业上的敏锐,老记者发现,这里有几个长居居民,竟然失踪不见了。

    经过好一番打听,老记者才知道,那些失踪的,都是刚搬来的,对周围的环境还很厌恶,也时常遭到周围原住民的排挤。

    或许是因为这样,那些刚来的人,才会忍受不了,早早的离去。

    虽然这样的解释行得通,但老记者总隐隐感觉到一丝不对劲。一种可笑、不着边际的想法,用上了心头。

    随后几天,老记者还是在那里继续采访,但心中的那个想法,始终挥散不去。

    为了让心绪平复,老记者终于忍不住,前往了其他几个流浪汉聚集点,明察暗访了一番。

    这不差不要紧,一个月下来,老记者惊人的发现,各个聚集点,都有新流浪汉失踪。

    流浪汉本来就是社会的边缘人物,在加上他们是刚加入的,就更加不被人重视了。

    因此,他们的失踪,几乎很少人知道。

    这些人为什么失踪,是被什么组织绑架去了做实验,还是有恐怖的器官盗卖组织秘密行事。

    不行,这件事一定要阻止才行。

    虽然没有什么证据,但记者有笔杆子,只要把这些情况报道出来。不需要添油加醋,只要实事求是,并说出自己的想法,并然能得到社会的关注。同时,也能让自己风光一把。

    果然,在文章发表没多久,就引起了社会强烈的反应,并纷纷发起了关爱城市流浪者行动。

    一时间,各种捐钱卷物资的,如雨后春笋一般。

    但这样一来,反倒有些本末倒置了,让老记者的初衷,不能显现出来。

    在各种活动的攻势下,流浪者成了关爱对象。老记者也成了其他记者采访的焦点。

    至于那些已经失踪的人,反而成了媒体忽略的对象。

    不过还好,大多数人虽然没有关注那些失踪的人,但警方还是在意的。

    正如老记者所说,他们不敢确定,那些失踪的流浪者,是真的到外地谋生,还是确实有那么一个秘密的组织,专门倒卖器官。

    为了查获此案,警局特意调派人手,到各个流浪者聚集地蹲点。

    原本想着,这段时期正是风口浪尖上,对方应该不会动手。但没想到的是,才蹲点两天,就有警员回报,又有流浪者失踪。

    虽然证明了案情还在继续,但这却一点也不值得高兴。

    一来,对方是在警方的眼皮子底下犯案,二来,对方都是在白天动手,警方是一点线索也没有。

    由于城市内的流浪者基数较大,就算全部的警力,也无法做到一对一的盯防。

    是以,经过了数日的追查,还是一点线索没有。

    可以这么说,到现在为止,连最基本的失踪地点,都找不到。

    无奈之下,警局北城分局局长——曹行舟,只得厚着脸皮,再次上门,求助与自己的女儿。

    前些时候,因为女儿曹林月跟男朋友分手,把个曹行舟给气得。

    两家人本来就较好,虽说孩子还在上学,但双方父母还是很想撮合他们在一起。

    这一分手,能的两方家长很没面子。

    曹行舟于是下令,要女儿登门道歉,不然,就不认她这个女儿。

    曹林月也是有骨气,自那之后,便不再回家住。

    闹得老两口,三天两头在家吵。

    曹母要求,曹行舟去学校,亲自把女儿接回来。但有点大男子主意的曹行舟,死活不肯。

    这不,因为案情的原因,他都已经搬到分局住了。

    但迟迟没有进展的案件,加上不断的有人失踪,让老曹,不得不低下头,向女儿低头。

    虽说,是自己的女儿,但既然有所求,当然要买一点礼物了。

    但老曹一向把心思放到工作上,要说道女儿的喜好,他还真不知道。

    要是回去问老婆,一定会被她数落,说自己不关心家庭。

    就在这时,下属小张拿了一份文件进来给他签字。

    签完字,小张转身刚要走,就被曹行舟叫住了:“呃,小张啊……”想了半天,曹行舟才想出一个理由来:“听说你女儿要过生日了,你都送了她什么礼物啊?”

    小张听了,先是一愣,随即说道:“我女儿没什么爱好,就喜欢吃,我送了不少零食,让她吃个够。”

    “哦!是这样啊,那没事了,你先下去吧。”

    关上门后,小张忍不住抿嘴一笑。自己女儿的生日,早过去了。看来局长,是打算求助女福尔摩斯了。

    ¥¥¥

    见到曹林月的时候,她正坐在一条休闲凳上,跟陈涛有说有笑的。

    最先发现有人走进的,自然是陈涛。

    紧接着,曹林月也有所反应,抬头一看。

    看到来人,曹林月立时不高兴起来。

    看到陈涛,曹行舟也是满脸的不悦。

    “妳过来,我有话跟妳说。”曹行舟下命令似的说道。

    “有什么话,就在这里说吧。”曹林月立即回应道。

    “妳这丫头,怎么就这么不听话呢。”

    “我是个有自主意识的人,听话,不听话,看我心情。”

    “妳……我是妳爸,你就要听我话。”说不过女儿,曹行舟只能用身份压人。

    “哪条法律规定,女儿一定要听爸爸话的。要是有,那你把我抓起来吧。”

    看到父女俩针尖对麦芒,陈涛再也坐不住了。

    只见他小声对曹林月说道:“天气干燥,我去买点水给你喝。”

    说着,他便站起身,向远方而去。

    o(︶︿︶)o 唉!曹林月心中叹了口气。连找借口都不会,曹行舟手中的袋子里,已经有好几瓶水了,你还要买水。

    见陈涛还算识时务,曹行舟的心情才好一些。连忙做到女儿身旁,将这些零食递过去,和颜悦色的说道:“妳也有些时候没回家了,妳妈怪想妳的,特意让我买了妳喜欢吃的,让我送给妳。”

    看着这些,曹林月叹了口气。

    “怎么了,是不是觉得少了?”

    “我来说吧。我是不会和他复合的,这是第一。我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母亲自然知道,你不要自作主张乱买,这是第二。不是所有人都跟张叔叔女儿一样,喜欢吃这些零食,这是第二。我现在就想学习,不想参与你的案件。”

    曹行舟叹了一口气,知道瞒不过女儿,只好将事情和盘托出。

    曹林月虽然说不愿意参与案情,但实际上还是挺在意的。

    听完了父亲的述说,曹林月想了一会儿,说道:“你们有没有想过,对方之所以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将流浪者弄失踪,一定是对他们的行踪有一定的了解,而且还能让他们没有防备。这样的人,除了流浪者本身,还有谁?”

    “妳是说,对方也派了卧底进入流浪汉当中。”

    曹林月笑而不语。

    “可是,我派了那么多人去做卧底,为什么就没查到什么。”

    “你派去的人,都是监视观察,又不跟他们打成一片,哪能察觉到。”

    “那我现在就下命令,让他们要好好的跟流浪者们打成一片。”

    “千万不要。”

    “为什么?”曹行舟忙问道。

    “你的人已经卧底了一段时间,这时要是突然转变性子,反而会让对方怀疑。”

    “那该怎么办?”

    曹林月道:“对方的卧底,即便在怎么装,但也能露出点破绽。你们只要细心观察,就能看到他们与一般流浪者的差别。只要暗中监视他们,就能发现他们的异常行动。”

    “好,我这就去下令。”曹行舟有点兴奋的说道。

    “还有,这事一定要时时让我知道。对方竟然能想到安排卧底这么一招瞒天过海来,一定会安排后之后的丢卒保车。”

    “好吧,不过妳要是跟来,一定要我的人陪在妳左右。”

    “放心,我的保护措施,可是远超过你。”

    这话听着莫名其妙,但曹行舟也没去细想。

    因为还有事,曹行舟便要起身离开。

    “等一下。”曹林月忽然叫住了父亲。

    “还有什么事吗?”

    “你把这些拿走,这些东西我都不喜欢吃。”

    ……

    “看来,妳还有许多隐藏身份啊!”

    曹行舟刚离开没多久,陈涛就出现在曹林月的身边。

    “没什么,只是帮家里人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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