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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灵狂潮-第1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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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猫头人则比较瘦小,比正常人要矮小许多。

    完全就是胖瘦高矮二头陀。

    他们冷冷看着进出城门的人们,看着他们朝城门旁边的一个小箱子扔进一块块拇指大小的银币。

    “这是干嘛?进出城还要过路费?”吴召看着城门说道。

    林凤华点了点头,示意他不要多说话,而后对他说道:“小镇太小,你的这些妖兽无法进入其中,先放它们去山林里休息一下,咱们进去再说。对了,它们不会随意伤人吧!”

    吴召摇摇头,道:“不必担心,它们很听话的,除非有人对它们心怀不轨。”

    林凤华苦笑起来,道:“谁敢对它们不轨啊!”

    连一头巨虎都快有二十米长了,而那两头牦牛更恐怖,差不多整条山道都被它们给堵住了,要不是旁边山林可以行走的话,估计许多人都得骂娘!估计现在表面不敢骂,心里也在骂。

    吴召点了点头,示意几头妖兽到山林里去歇着,只有小灰灰因为块头只有不到两米长,才能跟着他们。

    即便是小花花和小小花,以及小包子它们,都已经有五六米长了。

    不过别看小灰灰块头长得慢,但是一身妖力却不输于小花花它们三个,甚至还先它们一步觉醒出了风属神通。

    吴召反而觉得,这些妖宠之中,就小灰灰最有前途。

    大花它们也才觉醒了一个神通而已。大花觉醒的神通也是风属性的,两头雪豹则是水属变异属性冰,两头牦牛则是土属性。

    在林凤华朝城门旁边的小木箱扔了四个银币进去后,三人一狼走进了这座小镇。

    吴召眉头微微轻蹙,问:“那么,换其他东西,也得用黄金白银?”

    “当然!”林凤华微笑道:“你可能不知道,现在地星产物在这个世界,可是紧俏的很。比如一瓶极其低端的白酒,以前在地星可能只需要几块钱,但在这里,就算一克黄金,也不一定买得到。”

    吴召闻言,不由苦笑,物价彻底乱了啊!

    不过他觉得这种情况肯定不会长久,毕竟在这个世界种庄稼的速度是非常快的,那些白酒啊,葡萄酒啊什么的,很快就能供应上。

    真正奇缺的,吴召觉得,其实还是丹药,毕竟丹药是所有御灵者和妖类修行的必须品,而且还是消耗品。

    于是他问道:“在这里,除了血气丸这些普通丹药,还能找到其他丹药吗?”

    林凤华点了点头,道:“在这里,有一种丹药名叫大还丹,你先别笑,真就是这个名字,而且制作这种药的,也是个和尚。这是我们华人在东南亚一带的联盟,联合出产的产品,只是存量有限,效果要比华夏御灵军中的血参丹好上十倍左右!”

    吴召闻言,不由收敛起了笑容,“真有这种丹药?”

    面对吴召的不信任,林凤华倒也没有生气,点头说道:“我骗你干嘛?我是做生意的,骗得了你一次,能骗得了你一世吗?你可是华夏年轻一代第一人,得罪了你,我们还要不要做生意了?”

    “呵!我对这座小镇,还真是越来越有兴趣了!”吴召唇角微微扬了扬,回首看了眼,低声道:“这里现在是谁在掌控着?”

    “掌控这里的是印三的孔雀王朝军。”林凤华也没有隐瞒,低声回道:“其实像这样的小镇,在整个南海岸,还有不少,几乎每个小镇里面都能找到我们华人的足迹。只是可惜,我们在这边的实力比较有限,没能真正打造出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沿海小镇!”

    吴召看了他一眼,道:“看你这神色,难道你们被孔雀王朝军给欺负了?”

    正说着,只见一个女人被一满脸胡子的壮汉从一座建筑里抱了出来,扛在肩上,哈哈大笑着离开。

    那女人挣扎着,双手拍打着那个壮汉的后背,叫着救命,但周围的人却非常冷漠地看着这一幕。

    就算林凤华看到这一幕,都仿佛习以为常。

    “救命!”

    突然,那个女人用华夏语冲吴召他们叫了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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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6章 入手滑润,金莲

    听到这声‘救命’,林凤华和吴召都不由愣了下。

    这个女人身上穿着的,很明显是一件颇具大宇宙国色彩的罗裙。

    他们压根没有想过这个大宇宙国服饰的女人,居然会说华夏语。

    愣了下,吴召便挡住了那个落腮胡大汉的去路,洛腮胡大汉赤着上身,露出精壮的,如同石头一样的钢铁肌肉。

    两米多高的身形,站在吴召面前,就像大人看着小孩。

    这壮汉张嘴便是叽哩呱啦一堆吴召完全听不懂的语言,倒是洛小仙的即时翻译在吴召的脑海里响起,“爹爹,这个人是印三人,他在骂你,叫你识相的就滚远点,不要坏了他沙拉克大爷的好事。”

    林凤华也给吴召翻译了起来,意思和洛小仙翻译的差不多。

    周围不少御灵者或近或远的站着,当起了围观群众。

    有的面容冷漠,有的则带着一丝戏谑,有的则是幸灾乐祸。

    那些御灵者的面孔,也是五花八门都有,有的白,有的黑,有的黄……很显然,这里是多国自由御灵者的聚集地。

    这种地方,算是龙蛇混杂之地了。

    “先生,救救我!求你!”那个女人又叫了句,不过吴召倒是听得出来,这个女人的腔调,有点不像华夏人。

    落腮胡壮汉沙拉克看到吴召无动于衷,抬起钵儿大的拳头,朝着吴召的脑袋便挥出了一拳,甚至还对洛小仙露出一个邪恶的笑容。

    吴召看着那拳头,朝那个壮汉咧了下嘴,抬腿便是一脚。

    这一脚,速度快若闪电,沙拉克的拳头还没过来,他整个人便已经化成人形炮弹,倒飞了出去,呯的声,落到十几米外的地上。

    而在他肩上的女人,也被吴召抬手一挥,给抢了过来。

    入手柔软滑腻,吴召感受了下,突然发现不对,然后不动声色的往下移了移,并将她的身体扶正,放开了她。

    吴召放开她的时候,沙拉克壮汉已经跳了起来,大吼一声,如同疯了似的朝着吴召便冲了过来,身上腾起一道土黄色赤焰铠甲。

    黄色打底,赤焰为表,一看就是土属性御灵者。

    见这壮汉一副‘我要你死’的凶狠表情,吴召伸手将那女人拉到了身后,面对壮汉沙拉克的必杀一拳,吴召伸出手来。

    啪……

    吴召的手掌,挡住了那只巨拳。

    一时劲风四射,尘土飞扬。

    但是吴召的身形却是纹丝不动,甚至连摇晃一下都没有。

    一边是全副武装,凶猛出拳,一边是轻描淡写,赤手肉掌。

    然而,这赤手肉拳,却轻而易举地挡住了这覆盖着妖灵之铠的威猛一拳。两者之间的差距,一目了然。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如果你再挑衅我,我就杀了你!”

    吴召的声音不大,但却清晰地传入那个壮汉的耳朵里,至于他能不能听得懂,吴召不负责这个。

    壮汉虽然很恼火,很愤怒,但还没有被愤怒烧成傻子。

    在吴召赤手空拳挡住他的必杀一拳时,他就知道,眼前这个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华夏人,不是他能对付的。

    于是,他退了两步,叽哩呱啦说了一通,恨恨地转身离开。

    脑海里,又传来女儿的声音,“爹爹,他在威胁你,说要找他的大哥来,把你的屎都打出来!还说要抢走仙仙!”

    吴召闻言,唇角抽抽。

    旁边的林凤华忧心道:“天刀哥,这些阿三不太好惹,如果没有要事的话,我觉得你最好还是先行离开,不要再管这件事了!”

    “怎么?你们东南亚华人联盟也害怕他们?”吴召戏谑道。

    林凤华自嘲道:“印三的势力虽然分为好几十个,看起来像一盘散沙,但他们最大的三大势力,却极其强悍,其中便以这孔雀王朝军为代表。而东南亚各国,看起来才更像一盘散沙,我们华人虽然联合起来组成了联盟,但相经孔雀王朝军,还是有所不如。”

    “这个沙拉克是这个小镇的首领莫拉德罕的小弟,莫拉德罕是一个高级御灵者,实力很强。我们华人联盟十三个家族在这里的代表,没有一个是他的对手,联合起来也干不过他。”

    林凤华摇了摇头,末了又加了句,“而且,华人联盟说起来,也是一盘散沙,没有人会为了这样一个女人而和孔雀王朝军做对!”

    他的这些话,并没有避着那个女人,所以,那个女人有些绝望。

    她虽然觉得华人联盟胆小怕事,自私自利,可她也同样没有权利让别人替她出头。所以,这种话,她自然说不出口。

    这个时候,她只能把希望放在之前救她的吴召身上,满眼希冀地看着他,眼里全都是恳求之色。

    吴召没有嘲讽林凤华,以家族为单位联合起来的势力,只有在他们的利益受到侵害,而他们无法忍受这种侵害的时候,才可能站起来拧成一股绳。如果在他们能够承受的范围内,那就无所谓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家族,才真的是自私狭隘的产物。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句话,正是从‘家族’中衍生出来的。

    吴召没有去理会林凤华,而是转首朝那女人看去,问道:“你是什么人?刚才那个印三人,想对你做什么?”

    那女人轻掠耳鬓秀发,露出一张混血儿的脸颊。

    林凤华苦笑道:“她只是一个小姐,这是一家青楼。”

    他说着,指了指那座建筑上面的牌匾,上面写着好几行字,其中一行是华夏文——贵妇楼。

    吴召看了,眉头轻蹙不已!

    果然是三不管地带,连青楼都开得这么明目张胆。

    “我叫金莲……”

    “原来是潘小姐!”吴召点了点头。

    那女人眨了下大眼,道:“我姓金,单名一个莲,我的父亲是韩华混血,我的母亲是印法混血,我的华夏语是和我父亲学的。只是我的父母在半年多前就已经去逝,所以沦落至此……”

    吴召有些尴尬,这是习惯所然,听到‘金莲’两个字,就条件反射到‘潘’姓上去了。

    他轻咳了下,道:“你是被迫来这当小姐的?印三已经糟糕到这种程度了吗?”

    金莲咬了咬唇,眸中的泪水滚滚而落,道:“华夏太远了,或许你们不知道,在印三这个国家,自从灾难发生以来,大多混血儿都遭到了难以想象的迫害和羞辱,烧杀抢掠,这都是轻的,女人在印三这个国家,真的一点地位都没有,这个国家的男人,都是变态!”

    吴召看向林凤华,林凤华摇头苦笑,“虽然也有过耳闻,但我怎么敢相信这种事情会发生在当今这种文明社会?”

    吴召嘿笑道:“文明社会?当今社会已经倒退了,连科学文明都已经渐渐变成了半科学半修行文明,许多科学家的棺材板都早就已经被掀飞了。现在是谁的拳头大,谁的拳头硬,谁就是爹的社会,你还相信那些畜生会回归文明?”

    林凤华被吴召笑得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很想一走了之,毕竟大家只是初次见面,也没太深的关系。

    虽然同是华夏人,但对方的实力太强大,势力也太庞大了。

    但看吴召明知对方是高级御灵者,还一副没所谓的样子,林凤华便有种‘富贵险中求,冒险一搏’的冲动。

    想来想去,他还是来了句,“天刀哥,不是我长他人志气,我们华人组织在这里,真的没有人是那莫拉德罕的对手。”

    他说着,看向那个混血金莲,虽然这个女人的脸蛋看起来确实很好看,连妆都没化……现在想化妆也是一件奢望。

    就素颜来看,这个女人确实很有韵味,四国混血,五官精致而且立体。可再美,那也是个小姐啊!

    于是,他很不客气的说道:“既然都已经被逼着来这里做了,你也只是去陪陪他,就当做一场噩梦就是了,何必如此大惊小怪?”

    听到这话,吴召和金莲都不可思议地看着林凤华,实在没想到,这种话他可以说得如此自然,太不要脸了!

    林凤华轻咳了下,道:“虽然很残酷,但这就是现实,不是吗?”

    金莲妹纸抹了抹眼泪,道:“被强行送到这里来的时候,我确实想过,就这么接受命运的安排好了。反正这辈子估计也就这样了。可是,那个沙拉克就是个变态,已经有六个姐妹被他折磨致死了。我无法想象我会遭到什么样的折磨,所以我忍不住就呼救了。”

    吴召和林凤华听到她这般说,也挺无言的。

    吴召轻咳了下,道:“咱们就在这里等他吧!林先生,不如趁这个机会和我说说这个地方?说说这些沿海小镇!”

    林凤华闻言,轻叹一声,说了起来,“这个世界,南海岸几乎都是印三的地盘,其他小国能占领的地方也不多。他们霸占了沿海地区大部分小镇,向进入小镇的御灵者和妖类收取各种保护费,想在这里生存的商团就更加不必说了。而且他们向商团收取的保护费,必须以丹药或者妖兽血肉代替,据收黄金……”

    吴召听了一阵,不由呵呵轻笑了下,道:“有点意思哈!如果我把那个莫拉德罕干掉,把这里抢下来的话,会有什么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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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87章 疯子,瞬杀

    吴召这句看似开玩笑的话,以及那看起来有些怪异的笑容,就像一道霹雳,在林凤华的脑海里轰然炸开,刺得他头皮发麻。

    他觉得吴召这口气,真的好大,大到有些吓人。

    这是想让华夏御灵军和孔雀王朝军干起来吗?

    虽然华夏御灵军不需要怕孔雀王朝军,可问题是,华夏处在玉虚界腹地,与此相隔数千里之地,远水根本解不了近火啊!

    他这是想以一人之力,与一国之力对抗?

    他是疯子吧!

    他绝对是个疯子吧!

    林凤华呆呆地看着吴召。

    和林凤华一样的,还有不少人。

    吴召说话的声音虽然不大,但留下来准备看好戏的人,却都不是普通人,他们都是御灵者,五感非同一般。

    听到吴召这个话时,他们的第一想法,与林凤华别无二致。

    他们都觉得,吴召肯定是个疯子!

    或许他的实力确实很强,可以轻易拿下沙拉克,但是沙拉克的大哥莫拉德罕,却是个高级御灵者,岂是寻常御灵者可以抵挡的?

    就算他能抵挡,可莫拉德罕的后面,还有整个孔雀王朝军啊!

    以一人之力,挑战一国之力,这不是疯了吗?

    愣神之后,有些人就不由嗤笑了起来,而有些人则是幸灾乐祸。

    原本他们只想在这里休息一下,可没想到,居然还能在这里看到这种好戏,这趟不亏啊!

    唯有那个金莲妹纸在愣神之后,笑了起来,“先生,非常感谢你救了我!虽然我也不建议你冒险,但先生既然明知对方很强,还敢留在这里挑战他,想必先生对自己的信心很强。我无法帮上什么忙,但我保证,若先生有事,我必给先生殉葬!”

    林凤华觉得,这个妹纸也是疯了。

    林凤华很想喷一句:你以为你是谁啊?你一个当小姐的要给华夏年轻一代第一人殉葬,你有这个资格吗?

    但想想,这话他还真说不出口,显得他太没情商了。

    吴召看了她一眼,还没说话,坐在他脖颈上的小仙仙便说了,“不必麻烦这位姐姐了,我爹爹才不会有事,你不会有机会的!”

    吴召知道,自家女儿这是开始给她娘亲守护这一亩三分地了。

    对此,吴召也唯有苦笑,心里暗自叫苦:傻女儿哟!你亲娘有你亲爹陪伴着呢!我哪敢对你亲娘有什么非份之想啊!

    想想她亲爹的恐怖,吴召是真的半点多余的想法都没有。

    白娘子不必说了,本身就是妖仙,实力不说恐怖,喷口气也能毒死他吴召,白娘子身边还有个小青妹妹呢!这条青蛇更毒!

    吴召倒是不觉得小青会是洛小仙的亲生父亲,因为小青没有第三只眼。而且小青碰到白娘子的时候,白娘子都准备去报恩了。

    既然她亲爹可以撬许牧童的墙脚,那么肯定是在那神话故事发生之前就已经认识白娘子了。

    再想想,她亲爹还是杨二郎的妹夫,和哪吒三太子是好友,和孙猴子,以及镇元子大仙是结拜兄弟……

    吴召想想都觉得,真特么扯淡,这种蛇,谁敢得罪?

    ……

    埃尔布朗小镇并不大,就在吴召他们说话的当口,一道磅礴的气息便从那镇门口正对着的那座城堡里冲天而起,那是妖灵之力。

    赤黑色的妖灵之力冲天而起之后,便在空中凝聚成一头赤黑色妖蝎的模样,体长三五百米,一对妖钳狰狞而粗大,一只高高翘起,朝着蝎头弯曲的蝎尾上,尖锐的尾勾熠熠生辉。

    众人抬首望去,以那赤蒙蒙的天空为背景之下,这头妖蝎看起来还真有点魔物从地狱之中爬出的感觉。

    一道身影从城堡中冲天而起,而后站在那只巨大的妖蝎之上,仿佛如同神俯视众生一般,垂首看着吴召他们所在的方向。

    那身材高大,面容粗犷,不修边幅的巨汉,双眸之中闪烁着凶狠之色,轻哼一声,叽哩呱啦说了一堆吴召听不明白的话。

    林凤华还没来得及翻译,小仙仙的即时翻译已经在吴召的脑海里响起,“爹爹,这个家伙叫你乖乖过去领死!他说他是这里的王,没有人可以在这里挑衅他的威严,触犯他的人,只有死路一条!”

    旁边的金莲妹纸抢在林凤华之前,也给吴召翻译了起来,意思和洛小仙所说的,差不了多少。

    就在这时,林凤华鬼使神差地站了出来,朝天空中的那个蝎子男说道:“莫拉德罕首领,我们无意冒犯您的威严,还请看在我们东南亚华人联盟的面上,此事大家坐下来谈谈,我们林家一定会给你一个让您满意的答复。他只是初来者,并不懂此方的规矩!”

    当然,林凤华说的是印三语,吴召之所以能听得懂,是有一里一外两个翻译在给他转述。

    “滚!你算什么东西!”莫拉德罕根本不甩林凤华。

    林凤华被莫拉德罕这般不给面子的喝斥,脸色一阵红一阵紫,显然是怒极,但他也只能捏着拳头,把这股怒气压制下去。

    实力不如人,他又能怎么办?

    此时,之前那个落腮胡沙拉克跳上城堡的城墙,朝着吴召他们叽哩呱啦地叫了起来。在他身旁,还有几位同伴,也在叫嚣。

    吴召的脑海里又传来洛小仙的声音,“爹爹,那些丑八怪说可以给你一个机会,让你跪着爬过去,并把我和这位姐姐送给他们……爹爹,我觉得咱们不用对他们客气了,杀了吧!”

    旁边的金莲妹纸也在翻译,但翻译到一半,便看着洛小仙,似乎不知道该怎么说下去。

    吴召知道她在犹豫什么,也没多问,径直朝着那座城堡走去。

    街道两边渐渐多了不少沉默的人群,他们一个个奇装异服,不修边幅的模样,看起来像流浪汉。

    认真说起来,这些没有组织的自由御灵者,确实像流浪汉。

    只不过,他们更像‘流浪武士’,而不是乞讨之人。

    虽然有些人认出了吴召是何许人,知道他很强,但对吴召挑衅这里的权威,他们依然觉得他这是在找死,不知死活的狂妄。

    因为这里的首领莫拉德罕,是一个高级御灵者。

    虽然如今高级御灵者已经渐渐多了起来,但在御灵者之中,这类高手,依然是无数人难以望其项背的高峰。

    他们并不觉得吴召会是那个莫拉德罕的对手,他们只觉得吴召是一个被热血冲昏脑海的热血青年,一个没有脑子的年轻人。

    林凤华看着缓缓向前走去的吴召,张了张嘴,最终没有再说什么。

    他也没有跟着吴召一同上去,他不是一个人,他的身后,还有一个家族,有一个联盟,而他所在的这个联盟,得罪不起孔雀王朝军。

    他只能默默看着,因为他能说的,能劝的,能帮的,都已经说过劝过帮过,只不过没什么效果罢了。

    他觉得自己已经仁至义尽,不欠对方什么,毕竟本就萍水相逢。

    唯有妖宠小灰灰,以及那个金莲妹纸跟在了吴召他们的身后,吴召苦笑转身,问金莲妹纸:“你跟着我干嘛?”

    洛小仙也点头道:“就是,不要跟着我爹爹!”

    金莲妹纸愣了下,正色道:“你生,我生!你死,我死!我与你一同赴死!这个世界对我而言,太过丑陋,没什么值得留恋。你是一个好人,若有来生,我给你当牛做马,报答此恩!”

    吴召闻言,不由哈哈大笑,道:“果真是‘仗义每从屠狗辈’!金莲妹纸,你就在这看着,看着我如何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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