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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剑娇仙-第1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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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溜吸溜”两口热粥下肚,整个身子都暖和了起来。
姜同喝了两口,就小声地叫起来:“糖糖,你也来来吃啊!”
“诶,来啦!”在厨房里忙活的少女应了一声,没一会儿就端着一碗粥,也坐到了桌边。
少女长得眉清目秀,五官标致,脸蛋儿水灵灵的白嫩,像两颗白里透红的水蜜桃。
这是姜同的女儿姜糖,两口子就这么一个独女,从小当眼珠子似的宠着疼着。
可是这姑娘一点也不娇气,她穿着一身灰蓝的袄子,刚解了围裙出来,浑身都透着过爽利勤快劲儿,能体恤父母的辛劳,早早地就当家下厨,分担家务了。
姜同给她夹了好几片腌萝卜,姜糖就笑了起来:“爹,你也吃!”
姜糖也给姜同夹腌萝卜,夹了一片,姜同就不让她夹了:“够了够了,爹不爱吃这酸咸的。”
“上次爹还说我腌的萝卜好吃呢!不行,这可不能剩,爹要都吃完。”姜糖说道。
“呵呵。”姜同笑道,“都吃完了你娘吃什么?得给她剩点。”
“放心吧,爹,我已经给娘留好了,就放在厨房里呢。”姜糖早就知道父亲会这样说了。
姜同没话好说了,只好笑呵呵地吃完了闺女夹来的萝卜片。
父女两吃完了早饭,姜同拾掇着家伙什,正要出门去,却被姜糖叫住了。
没一会儿,姜糖从自己房间跑了出来,拿着一条姜黄色的围巾,给姜同围了起来:“这是我刚织的,爹你戴上试试看,暖不暖?”
“哎!暖着呢!”姜同笑出了一脸的褶子。姜黄色的围巾配他那顶灰兔皮的帽子,倒也能将他衬出几分精神来,
姜糖又拿出了早就收拾好的小包袱,帮父亲紧紧系在背上。
包袱里面有一壶热水,两张炊饼。
姜同除了要去田里,还要去山上设下的几个陷阱处转转,运气好便能带着一两只野鸡兔子什么的回来。一去起码得大半日,没有一点吃食可是扛不住饿。
都收拾妥当了,姜同才打开了门,冷风一下子从门外灌了进来。
“别出来了,外面冷,就在家等我回来。”姜同回头嘱咐道。
“嗯。”姜糖乖巧地点点头,“路上有雪,滑得很,爹你走路的时候慢着点。”
“诶!”姜同笑着在女儿头上摸了摸,走出了门。
姜糖没有马上关上门,而是站在门边,担忧地看着父亲一脚深一脚浅地走在雪地里,直到姜同的背影在雪地里都看不见了,姜糖才关上了门。
姜米岛的岛民们多是穷苦勤快的人家,这时候早起的也不止姜同一个,姜同没走多远,就遇上了一家已经在田里忙活的父子两。
“坡脚叔,这么早就出来啦!”姜小二打起了招呼。
“是啊,你们也早。”姜同笑呵呵地说道,“达哥,这么冷的天,怎么不和小二两个缠条围巾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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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七章:木簪
不等姜达和姜小二父子两回答,姜同已经自说自话地炫耀起了自己的新围巾:“瞧瞧,我闺女刚给我织的,这多条围巾啊,就是不一样,领子口不钻风啦,暖和!”
“嘿!”姜达父子两都听得翻起了白眼。
姜达没好气地说道:“行了,知道你家闺女手巧!”
炫闺女的目的达到,姜同心情颇好地告别了姜达父子,继续往自己家的田地走去。
等他走远了一些,姜小二就嘀咕着问起了自己的老爹:“爹,他们家那个姜糖到底是不是当初失踪的那个啊?总觉得不是同一个人。”
“这是人家家里的事儿,要你多嘴啊!”姜达胡子一吹,说道。
“不是,爹,我这不是听我大哥说的嘛,”姜小二却没有停下这话茬,“我大哥说,他那时候跟您一块儿都看见了,当初姜糖根本就不是失踪,而是被一头海兽吃了。
我就琢磨着,这人都已经被吃了好几年了,怎么还能活着回来呢?爹,你说是不是啊?要么这个姜糖是假的,要么就是我哥蒙我!
爹,你那个时候看见了没啊?我哥说的真的假的?”
姜达给了儿子一个暴栗,才说道:“臭小子,还怀疑起你大哥来了,你哥什么时候扯过谎?”
“哎呦。”姜小二挨了一击暴栗都顾不上喊疼了,满心都是好奇,“这么说,我哥说的是真的,那这个姜糖就是假的了?她不会是哪头高等海兽变的吧?可它,变成姜糖,来给坡脚叔家做闺女,是要干啥啊?”
“人家两口子都乐意认这个闺女,要你去多事?海兽也是你叫的?要叫海兽大人!给我管好你这张嘴,不准到处胡说!要是让我听到你在外面胡说八道的话,看我不撕烂你的嘴!”听小儿子越说越不对劲,姜达变了脸。
姜小二脑壳上又挨了好几个暴栗,连忙求饶,哪里还敢再多嘴了。
姜同在前面走着,姜达父子的对话随着寒冷的北风隐隐约约地飘过来,刺一般钻进耳朵里,姜同脸上的笑意渐渐便没了,像是被冷风冻住了似的。
姜米岛上的冬天如此寒冷,满地的白雪上,坡脚的男人留下一串黑乎乎的孤单脚印。
这一整天,天空都是阴沉沉的,没出过太阳,到了傍晚,又开始飘起零星的小雪花。
姜家的小房子里,刘氏在厅堂里摸索着纳鞋底。
姜糖一边做着晚饭,一边往着窗外张望,看到父亲熟悉的身影时,就赶紧将锅里的面疙瘩舀出了锅。
刘氏听见丈夫的敲门声,还没等姜糖出来,就自己摸索着打开了门。
木门一开,就有几朵雪花跟着姜同一起飘了进来。
“同哥,你回来啦。”刘氏笑着说道。
“嗯,回来啦。”姜同搀着妻子坐回了桌边,这才将自己那顶都是雪花的兔皮帽子抖了抖,挂了起来。
姜糖把面疙瘩汤端上了桌:“爹,今天怎么回来的这么晚?”
“山上的陷阱里什么都没捉着,我又多设了几个坑才回来。”姜同说道。他还指望着这些陷阱能给家里添点野味呢。
可是,姜米岛就那么点大,那么点小山峰能养活多少动物呢?
岛民们世世代代生活下来,人的繁衍远远比动物要快多了,山上的猎物早就被老祖宗们捕得差不多了。
要不是一直有岛主约束着,遇上饥荒那些年,山上的动物早就被被捕杀殆尽了。
迷迭海上有许多这样的荒岛,都是因为饥荒年时岛上的人控制不住,对什么能吃的都赶尽杀绝,导致岛上能吃的能用的东西都没了,自然人也活不下去了。
刘氏有些心疼丈夫了:“天气冷,田里转转就行了,别去山上了吧。”
“嗯。”姜同点点头,“雪要再下下去,山上也没什么活物会出来动弹了。”
“快来吃饭吧。”姜糖温了一小壶的米酒,给姜同倒上了满满一小碗。
自家酿的米酒不醉人,便是刘氏和姜糖也会喝上几口暖暖身子。
姜同更是一喝就是两小碗,一张常年风吹日晒的黝黑老脸,也涨得发红,一身的寒气尽数去了。
小小的屋子里,一家三口和和乐乐地吃完了晚饭。
姜糖正打算收拾碗筷,姜同却突然叫住了她:“糖糖,等会儿,爹有样东西要给你!”
“什么东西呀?”姜糖好奇地凑了过来。
刘氏虽然眼睛看不见,但是一听姜同这话,就像猜到他要说什么似的,掩着嘴笑了起来。
姜同从怀里拿出了一支小巧的木簪子,献宝似地递给了姜糖:“瞧瞧,这花纹喜不喜欢?”
姜糖接过了这支木簪子,触手还能感受到在姜同怀里被捂热的淡淡温度。
很简单的样式,不过是在细长的簪头处镂空了几处,做成简单的飞羽形状。
但是,整根簪子都非常光滑,没有半点凹凸不平的地方,也不知是打磨了多少次才能达到这样的效果。
姜糖拿在手中喜不自胜地摸来摸去:“爹,这是你自己做的吗?”
“嗯。”姜同乐呵呵地点点头,“喜不喜欢?”
“喜欢!真好看!”姜糖一双眼睛都快笑成了月牙儿。
姜糖见女儿喜欢,自然也是高兴:“嘿,这样式是照着你娘以前画的花样子做的我就说你一定会喜欢!我的眼光不行,你娘的眼光好。她画的花样子,别家的大姑娘小媳妇都爱找她来借。”
刘氏不知是饮了酒的缘故还是有些害羞,脸上也透出几分嫣红来,若不是双眼失去了神采,这风韵犹存的模样,可真是不愧当年岛上“一枝花”的美称。
听了丈夫夸赞自己的话,刘氏笑道:“都多少年前的事了,花样子,我都多久没画过了。”
说道最后的时候不免带上了几分遗憾,眼睛看不见了,纳个鞋底的还能摸索着做做,画花样子这般的细致活计便彻底做不了了。
姜同和姜糖也都察觉到了刘氏的失落,正不知该怎么化解此时的尴尬,刘氏已经自己转了个话题:“你瞧瞧仔细,是不是跟娘头上这支一样的?你爹他呀,做来做去,也就会这一个花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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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八章:两支簪
刘氏这话一说,姜糖连忙往她的头顶望去,顿时笑了起来:“不一样,爹爹还是有些进步的呢!”
刘氏发髻上那一支木簪子可戴了有些年头了,看款式造型果然跟自己手上这一支如出一辙,不过还是有些细微的差别。
姜糖这一支是“飞羽”,刘氏这一支则是“蝶翼”,不仔细看,还真是分辨不出多大的区别来。
姜糖平日里还会有些奇怪,娘怎么总喜欢戴这一支,原来也是姜同亲手做的呀!
“能有什么进步呀?你爹手艺我还能不知道?”刘氏笑了起来,失去了神采的双眸倒映着烛火暖暖的光,似乎也变得明亮了几分。
被揭老底的姜同也不生气,望着面前的妻子女儿两个,憨憨地笑着。
姜糖却注意到了姜同那一双满是皱褶的手上又多了好几道伤口,有冻裂开的,也有像是被刻刀划到的……
姜糖眼睛一热,想起了前几天,她看见好几回,父亲偷偷摸摸地躲在房间里,拿着根木头和小刻刀琢磨,原来便是为了做这个木簪!
压下眼睛里的涩意,姜糖夸了起来:“爹的手艺真是好!当年靠这一根簪子就把我娘这样的大美人娶回家了!”
这话,说得姜同和刘氏两个都止不住笑了起来,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模样映照在窗上,看起来很是幸福和谐。
房门外,一个路过的中年女子不禁停下了脚步,驻足在雪地中,望向了窗子上姜家三口的影子。
这中年女子穿着一身油滑水亮的黑貂皮大衣,狐皮帽子,鹿皮靴子,貌似厚实,其实比跟随在她身后的两个年轻后生穿的还少。
她小麦色的肌肤上,一双英气的眼睛格外出彩,再配上略长的脸型,一看便是行事果断,英姿飒爽的爽利女子。
见她一直凝望着姜同家,身后的一个年轻后生便问询起她的意思来:“岛主,是不是叫那姜糖出来?”
这中年女子便是姜米岛上如今的岛主,姜叶。
姜叶微微抬起手,年轻后生便乖顺地退了回去。
姜叶也没再待久,又听了一会儿,便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她们离开之际,屋里的姜糖如有所觉一般,往她们离开的方向瞥了一眼,像是能穿过墙壁看到姜叶三人似的。
冬日里天色暗的早,吃了饭也没什么事做,一家人早早洗漱完便各自上了被窝。
姜糖缩在被窝里,只露出一个小脑袋,眨巴着大眼睛,望着屋顶,一时有些睡不着。
她住进姜家已经三年了,早已经习惯了一家人和和美美的过日子,只是偶尔还是会时不时地想着那些心中最挂念的事情。
姜同亲手雕的簪子,被她珍而重之地放在了梳妆台上。
姜糖望着镜子前那枚朴素简单的木簪子,忽然披了件外套坐了起来,白玉般的手掌一摊开,手心中便多了一枚通体青碧的簪子。
这簪子是用极北之地,雪山之下的灵玉髓雕成,蕴含了无穷的冰系灵力,佩戴上,能加快冰系灵气的吸收。上面还有一个隐蔽的法阵,让它看起来就像是普通的簪子一般。
即便没开启隐蔽的法阵,也是光滑细腻,触手生温,花纹简约,线条流畅优雅。
便是普通人也看得出来这是一支精致漂亮、价值不菲的簪子。
姜糖轻轻抚摸着这根青玉祥云簪,目光温柔,仿佛在思念着什么。
她伸出一根手指对着梳妆台那儿勾了一勾,那支飞羽木簪就仿佛真的成了片会飞的羽毛,飞到了她的手心中,与那青玉祥云簪并排放在了一起。
姜糖抚摸着手中的两支簪子,如同抚摸着这世上最珍贵的宝物。
为了让这木簪保存地更久一些,姜糖在飞羽木簪上附了一个御字禁,这才把它送会了梳妆台上。
从明天起,她也会像刘氏一样,天天都戴着它!
在这个家里,她感受到了,从未感受过的温暖、安宁。
原来,在一个父母双全,普通平凡的家庭里长大,会这样的快乐!
尤其是姜同这个“父亲”,让她体验到了两辈子都没经历过的,被父亲宠爱的感觉!
没错,这个假的姜糖就是沈辞!
三年前,她从龙冢中逃出来的时候,做梦也没有想到什么叫祸不单行!
黑水玄蛇宫少伤的鳞片帮助她重塑躯体和元婴,可是,重塑的过程就像凤凰涅盘一般,新生的躯体和元婴中蕴含了更加强大的能量!
沈辞再也压制不住自己的修为境界了,一离开龙冢,身躯的重塑也还没完成,就引来了天劫!
她刚长出来的细皮嫩肉,三两下就给劈成了黑炭!
之前辛辛苦苦收集的枯玉菇被她当豆子似的,大把大把地往嘴里塞,才让长肉的速度勉强赶得上受损的速度。
沈辞挨了几计天雷后,就赶紧用人鱼之泪又换了个地方。
她突破到化神期的天劫,声势太浩大,不换地的话,很快就会引来一堆人!不,一堆的海兽!
尤其她先是得罪了千流,现在又把龙宫也招惹了,真是在迷迭海中四面楚歌!
沈辞只能不停地用人鱼之泪换地方,在迷迭海中四处腾挪闪现。
她的天劫估计也是第一次遇到像她这样的渡劫的,也跟着她到处跑。
三年前的那一天,可是苦了迷迭海中的众多海兽了!
刚听说某片海域突然遭雷劈了,突然雷就劈自己头顶上了!刚挨了两下雷劈,以为死定了,雷又不见了??!!
不知有多少海兽被她的天劫殃及。
幸亏她有人鱼之泪在手,能不停地瞬移,才没让千流和龙宫的人发现,这莫名在各地出现的雷霆居然是同一个人引出来的天劫!
好不容易挨完了天劫,沈辞已经被劈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了,然后就发现了更让人悲伤的事情。
当初服下的,海巫女的秘药失效了!
她又变回了人!
在这样刚渡完劫,气虚体弱的时期中,她连“洛乔”这个人鱼的身份也没有了,一个人族这样突兀地出现在海底,简直就是给高等海兽们送吃的上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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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九章:三年前
多次瞬移之后,沈辞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了,浑身上下就没一块好肉,全是血淋淋的。
好不容易瞬移到了一个都是人族生活的岛屿,沈辞就再也支撑不住,昏死在海滩上。
这个岛屿就是姜米岛!
海滩对于岛民们来说,是最危险的地方,从小就会教育自家的孩子,不准自己跑去海滩玩,会被海兽吃了的!
姜糖的“失踪”就是姜米岛上一个惨痛的教训。
小时候的姜糖不懂事,一个人跑到了海滩上玩,被海兽也吃了,这海兽吃完了姜糖还嫌不饱,又吃了问讯赶来的姜同一条腿!
姜同就这样没了一条腿,还没了最珍爱的女儿。
妻子刘氏目睹了这一切直接吓晕了过去,反而免遭了被吃掉的厄运,但是,醒来后的刘氏悔不当初,恨不能用自己去换女儿,生生哭瞎了一双眼睛。
好好的一个家就这样变得愁云惨谈,凄苦不堪。
姜米岛的海滩边更没有人敢去了。
只有不甘心的刘氏,睁着一双看不清的眼睛,怀着说不清的可怜希望,还是会常来到海滩边转转,像是她的女儿还能回来似的。
三年前,就是刘氏在海滩上发现了沈辞,把一身是血的沈辞捡回了家。
谁也不知道,她一个体弱多病,眼睛也看不清的瞎妇人哪来的这么大力气!
姜同回到家里的时候,看见妻子又哭又笑地跟他说:“同哥,咱们家糖糖回来了!”
听见这话,昂藏七尺的大汉眼泪“唰”一下就滚出来了。
那个时候,两口子就决定了,要留下这个孩子,这就是他们家糖糖!
沈辞虽然还没力气醒来,但是依然将身边的动静看了清楚。
因为她的突然出现,整个姜米岛的岛民都感到了“震荡”!
在位于迷迭海深处的姜米岛,海滩上出现什么恐怖的海兽都是正常的,唯有这样漂上来一个人,才是最不正常的!
迷迭海上最值钱的是能修炼的人,是海修,可是最不值钱、最卑贱的,也是人!
谁知道这个满身满脸都是血的女娃子到底是个什么?
整个岛上也没有一个修士!
没有一头高等海兽!
姜米岛的特殊情况,与姜平有关。
其他住着人族的岛屿,不是有海修当岛主,就是有高等海兽当岛主,把持,或者说看守着岛屿上的人族。
唯有姜米岛,岛主姜叶就是个普通的女人。
没有人能看出沈辞的深浅,谁也不知道她其实是个化神期的修士!
但是愚昧和无知,很多时候,也是能伤人致命的利剑!
沈辞听到岛民们商量了许多处置她的方法。
有说要把她扔回海里的,也有说直接把她处死了的,还有说要报告这附近的高等海兽虎鲨将军的,最平和的也就是把她扔回沙滩上,让她自生自灭……
每一种方法,在这个她最虚弱无力的时候,都可能让她死无葬身之地!
听到岛民们的商议时,沈辞差点没气得吐血!
同时,她也为这群在海上讨生活,完全失去了脊梁的人感到悲哀,更为自己感到悲哀!
这群岛民已经完全失去了人族的脊梁,他们已经在海族长久的统治下习惯了卑躬屈膝,奴颜求生。
对于一个重伤濒死的同族,他们提不起一丝半点的同情,他们责怪刘氏,认为是刘氏将这个麻烦带回了岛,唯恐这个半死不活的人会给他们带来更大的灾难!
沈辞突然觉得好迷茫,她千辛万苦地来到迷迭海当间谍,虽然有着寻找石胎的目的,但是,能为人族传递消息,做一些事,她觉得很有意义,很有价值。
当初,在碧水宫中看到,沦为奴隶却仍怀着不屈之志的锦悦等人,沈辞心中万分敬佩,也觉得自己和碧若这些人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因为在迷迭海中还有许多人,像锦悦等人一样,在迷迭海中经受着苦难,希冀着同族的解救。
沈辞觉得自己一个小小的间谍,虽然影响不了人族海族的大局,但能尽一份绵薄之力,也不枉为人一场。
可是,我欲救人,人却欲杀我?
在完全不知沈辞的情况时,出于趋利避害的本能,人们最和善的做法竟然也不过是让她自生自灭,放任她死去!
而其他的每一种方法都会让她死得更快!
沈辞听到这里的时候,心中真是戾气深重,可是她什么也做不了,她现在没有再动一动的余力!
她第一次冒出一个可怕的念头:我与你们井水不犯河水,你们却想要我去死?那我即使拼着受更重的伤,即使境界跌落,我也要报仇!夷平这座岛!夷平这岛上所有丑恶的人!
当她冒出这个想法的时候,在躯体、元婴重塑之时都没有动静的地心之火,突然被释放了出来!
熊熊的火焰所有人都看不见,就在沈辞自己体内,元婴上烈烈燃烧着,让她的躯体和元婴真正如凤凰涅盘一般,浴火重生。
伤口在飞快地愈合修复,但是争执不下的岛民们并没有发现。
不知该说是沈辞的幸运,还是岛民们的幸运。
沈辞最后还是被留在了姜米岛,因为姜同和刘氏的坚持!
姜同和刘氏那个时候说过的话,沈辞这辈子也不会忘记!
刘氏哭泣着、嘶吼着:“你们还是人吗?她是个人,我知道!她是个活生生的人!她还没有死,还有的救!”
姜同则说:“她就是我的女儿姜糖!是老天可怜我们,才又把她送了回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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