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诸天一页-第2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惨,比如被当做小白鼠豢养起来,被关在园子里供动物观赏,甚至被杀戮被吃,在我看来,种族之分,无关对错,只见立场,遇着想杀我们的,那就把它们干掉,若是新生的种族要与人类和谐共处,还是可以考虑考虑,但依旧当以我人族为主!”
叶知秋悠悠言道。
种族之间,无关对错,只分立场,这就是他的态度。
“知秋,你好像对这些事想的很清楚,感觉跟考虑了好久一样。”
张浩宇赞叹道。
“没见过猪跑还没吃过猪肉么,科幻小说里很多这样的题材,什么鼠潮冲击人类城市这样的情节,我见多了,见多了也就不奇怪了。”
叶知秋回道。
“有道理,读小说也能开阔视野!”
张浩宇点了点头。
“是啊,玄幻小说也能开阔视野,我还读过一本小说,主人公姓陆,最后修炼到了无限道的境界,牛的一批。”
“无限道,没听说过?”
张浩宇表示自己并没有读过这本书,但是无限道听起来就比较牛逼。
无限的东西,听起来总是牛逼的。
“反正是超脱正常人想象,主人公最后超脱了道无涯,到了无限道。”
叶知秋顺口一提。
那本小说叫《穿越诸天万界》,主人公贼牛逼,到了最后以无限道解决了终极寂灭劫,让当时阅读这本书的他直呼神奇。
也不知道作者是怎么想象到的?
“这样啊,有时间我会瞄一眼的。”
张浩宇听好友这么说,笑道。
“有时间会瞄一眼,那肯定你没时间。”
叶知秋翻了个白眼。
“知秋,你真是太聪明了。”
张浩宇哈哈一笑。“今天想喝多少奶茶,我都请。”
“喝一杯也就够了,多了也没什么意思,只要你恢复了正常就好,免得一见到我就一口一个蝼蚁,那时候作为老朋友我会不爽的。”
叶知秋揶揄道。
“哈哈,知秋,我哪敢啊,我现在完全恢复了正常,而且我发誓,以后不管我修行到什么境界,拥有什么样的力量,我都以正常心态看待我周围的人,绝不会再出现一有力量就把他们人看做蝼蚁的事,否则天打雷劈!”
张浩宇肃然道。
“浩宇你心里有数就行了,发誓这样的东西爱是不要随便发,免得出事。”
叶知秋觉得张浩宇的想法很好,不过发誓这个行为,还是算了。
灵气都复苏了,神灵存在也是必然的事。你发誓了,万一哪一天食言了,人家劈死你……
“我是认真的,也一定会做到的。”
张浩宇却是满不在乎。
只要他说到做到,本心真一,发个誓又有何妨。
“知秋我希望你以后有了力量,也不要那么高高在上,把其他人看成是普通人,比如我……”
张浩宇的眼神里充满了希冀。
他刚不把好友当做蝼蚁了,这万一好友的境界提升太快,把控不住自己,然后视他为蝼蚁,那就尴尬了。
“放心,我的心性算是比较随和,天道之下人人平等,我不会因为自己有了力量就觉得别人是蝼蚁。你知道的,我道家修行,是极重心性的。”
叶知秋侃侃而谈。“未来的路,需要奋斗的我们砥砺前行,为我们自己,为人类开辟出一条阳光大道!”
“知秋说得有理,来,我以茶代酒,为我们的未来干杯!”
张浩宇听得兴致盎然,豪兴大发,便与叶知秋干了一杯。
“干杯。”
两杯相碰,满是友情。
张浩宇解决了自己的心病,叶知秋也收获不少。
一则好友的遭遇让他愈发明白心性的重要,二则他知道了不能将别人看做蝼蚁,三则他知道了基因工程的强大,一夜之间增加六百斤的力气。
这是神器!
当然也有弊端。
好友今天的异常已经将这种弊端显示无疑。
“未来是我们的,是属于奋斗着的我们的,是属于奋斗着的年轻人的。”
叶知秋离开奶茶店的时候,还想着这句话。
他继续回到院办修行。
又是一夜而过。
他依旧神清气爽。
他又修行了一早上。
依旧是神清气爽。
到了下午的时候,苏灵毓发来消息:“我到院办前边的草坪啦。”
“好的,我下来。”
叶知秋想了想,把还在桌子上修行的猫大仙人抱在怀里。
那猫大仙人看了叶知秋一眼,终究没有反抗。
于是叶知秋抱着猫大仙人,与溜着一只二哈的苏灵毓相见了。
猫大仙人的眼神亮了。
………………………………
第七十章 汪九五(为舵主先天五炁真君打赏加更!)
叶知秋都没有想到苏灵毓家养的狗是一只二哈。他看着溜二哈的苏灵毓,莫名有些想笑。
一个给他很单纯的样子,另一个则是有名的傻,两者出现在一起,让叶知秋总觉得这样的搭配很搞笑。
“嗨,叶知秋,你把猫大仙人也带下来啦。”
正在溜二哈的苏灵毓看到了叶知秋,兴奋地和叶知秋打了个招呼。
“嗯。”
叶知秋点了点头,笑道。“猫和狗都是人类的朋友,它们交流起来更亲近些。”
“喵呜。”
猫大仙人做了个回应,表示抗议。
那个傻狗,怎么可以和它这么强大的存在相提并论,简直是对猫族的鄙视!
“汪汪汪。”
二哈虽然没有听懂叶知秋再说什么,但是觉得今天之后它一定不能愉快地拆家了,甚至还会有更大的麻烦。
它下意识就想离开这个可怕的地方,可是它的主人不让。
“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
二哈突然猛烈的叫起来。
声音很是嚣张凶狠,似乎要吓坏叶知秋与猫大仙人,不过叶知秋似乎从其中听出了一些色厉内荏。
二哈叫得很凶,但是见着猫和人都无动于衷,奔腾的更欢了,似乎是只要苏灵毓一放开绳子,二哈就会扑过来,和叶知秋大战三百回合。
“灵毓,你放开它,让它来。”
叶知秋见着二哈叫的太欢了,有些忍俊不禁。
“奇怪,它平时都很乖的,今天怎么回事?”苏灵毓觉得有些奇怪,突然想起刚才叶知秋似乎叫她灵毓,便顾不上二哈了,在那里发神了起来。
“没救了。”
二哈一看它的主人这个样子,知道今天可能有大凶险,立刻撒丫子奔跑了起来,不是朝着叶知秋的方向,而是反方向。
开玩笑,不说那个人了,就是那只猫,二哈也觉得很危险,这个世界真是太疯狂了,好久没出门,一出门见到的都是些什么怪物?
“奔跑的二哈?”
叶知秋将目光看向了怀里的猫大仙人。
猫大仙人便懂了意思。
似乎是一阵风刮过,猫大仙人就出现在先跑的二哈面前,然后……一巴掌呼伦了过去。
“旺……”
二哈被打的痛了,就要跟猫大仙人大战三百回合,但是猫大仙人哪是一只二哈所能抵挡的,这只大猫轻轻一躲,就避开了二哈的攻击,随即翻身一跳,跳到二哈脖子上,见着二哈还要咬,又是一巴掌扇过去。
“叶……知秋,这不好吧。”
苏灵毓终于被猫狗大战给唤醒了,看着自己的爱狗被欺负的不像样,觉得有些不太开心。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将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你家这个狗狗很聪明,知利害,有成精的潜质,但是需要一个契机。”
叶知秋笑着开口。
“什么契机?”
苏灵毓好奇道。
“让我家的猫带几天,它一定会成精的。”
叶知秋说道,似乎是想到了一些有趣的画面。
“那好吧,不过,旺财要是跟着猫大仙人的话,它岂不是成了流浪狗。”
苏灵毓又想到了一个问题。“旺财向来被我照顾的很好,我怕它吃不了哪苦。”
“要成才,做温室里的花朵可不行。我想它会明白你的苦心的。”
叶知秋悠悠道。
“汪汪汪汪。”
二哈似乎已经认了命,被猫大仙人骑在脖子上反抗不得,但听着这样的话,又叫了起来,似乎在说不明白这种苦心。
“喵呜。”
猫大仙人叫了一声,又是一巴掌扇了下去,二哈顿时老实了,似乎是认命了一样。
“旺财……”
苏灵毓见着自家的二哈这么一副可怜的模样,又动了恻隐之心。
“你看猫大仙人在外浪已经有了经验,带着你家的旺财,不会让它吃亏的。”
叶知秋看出了少女的担心,说道。
“喵呜!”
猫大仙人叫了一声。
叶知秋然有兴趣看着猫大仙人,没搞明白这一声叫代表着什么。
却见猫大仙人对着二哈又叫了一声,然后以猫步走入了院办的大门。没一会的功夫,猫大仙人嘴里叼着一本书,爪子中抓着一支笔。
“喵呜。”
猫大仙人再叫,那二哈便垂头丧气地走了过来,跟在猫大仙人的背后,看这只大猫要干什么。
猫大仙人把嘴里叼着的书放下翻开,叶知秋看得清楚,这是《易经》。
“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
猫大仙人在这一句话上画了一个圈。
随即开始写起来。
“狗九五。”
依旧是歪歪斜斜的几个字,不过依旧让见着这一幕的苏灵毓直呼神奇,她想了想,突然想明白了,震惊道:“大猫这是在给我家的旺财起名?”
“旺财的名字,的确是有些俗了,大猫看不上。”
叶知秋也看出了猫大仙人的用意,觉得真是太有意思了。
“旺财我就觉得很好,这个名字还是我起的,很接地气。狗九五,狗九五,这个名字是什么鬼,感觉像是骂人的。”
苏灵毓觉得有些不好听。
“狗是它的种族,自然是以狗为名,至于九五之说,来自《易经》,这一卦辞极尊贵,说的是大德大才之人,其道德与天地相合,其圣明与日月相合,其施政与四时顺序相合,其示人吉凶与鬼神相合。先于天象行动,而天不违背他;后于天象行动,而能顺应自然的变化规律,讲的是圣人现世,后世人也将至高无上的皇帝称之为九五之尊,都是因于此。猫大仙人之所以起名九五,也是这个意思,让你家旺财树立远大理想,做狗中之皇,这便是狗九五!”
叶知秋侃侃而谈,消解少女的不解。
“可是,狗九五还是听起来像是骂人的,要不叫它汪九五吧,是不是瞬间可爱了很多?”
苏灵毓想了想,想出了一个主意。
“也行。”
叶知秋点了点头。
无论是狗九五,还是汪九五,其实都差不多。少女硬要说汪九五更可爱的话,那就叫汪九五了。
于是名为旺财的二哈有了新名字:汪九五。
………………………………
第七十一章山有木兮
叶知秋让猫大仙人好好调教汪九五,是有他的想法在其中的。
俗话说,狗是人类的朋友,前提是人类处于食物链的顶端,但是灵气复苏之后,狗若是获得了强大的能力,狗还是不是人类的朋友,还是两说。
叶知秋已经在猫族之中选择了亲近人类的猫大仙人,他自然也要在狗族之中选择一个代言人。
这个代言人,姑且为二哈吧。
其他的狗,叶知秋也不太熟悉。
想必让猫大仙人好好教导一番汪九五,应该会有一些收获。
这也算是一种布局,随手下的棋。
“叶……知秋,今天的天气很好哎。”
苏灵毓见着她家的二哈终于认了命,不情不愿地跟随在猫大仙人身后,便不再去管二哈了。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
苏灵毓想着这些话,觉得让自家的狗狗出去见见世面也是极好的,她转而看向叶知秋。
嗯,今天的天气真好看。
“是个好天气。”
叶知秋也觉得今天天气不错。
不见雾霾,可以看得到整个蓝天。而且温度也合适,太阳光芒比较柔和,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叫人有一种沉浸于此中不愿醒来的感觉。
院办前的大草坪上,今天有不少的人,有年轻的妈妈领着自己的小孩在逛,也有少年少女坐在草坪上说话,叶知秋还可以看到在草坪的中央,有十几个练剑的。
好像是个少年兴趣班。
为首的是一个中年男子,在最前方慢悠悠地舞着剑,他的身后,十几个青少年各拿着一柄木剑,照猫画虎。
“哇,练剑的,看起来好好看。”
苏灵毓也看到了那些练剑的,觉得很是喜欢。
她并非是喜欢舞剑的人,而是喜欢舞剑这个动作,容易让她想到古代的那些大侠。
舞剑,舞剑,剑这个东西舞起来是真的好看。
叶知秋呵呵一笑,不去评论。
不过显然,不去评论就是最大的评论,苏灵毓从叶知秋的笑容中感觉到了一种满不在乎。
不错,就是满不在乎。
就像是大人看到调皮的小孩时的那种满不在乎。
“知秋,他们舞的剑不好么,你看那个转身一刺,太潇洒了。”
苏灵毓望着那边的领头人,已经不再先前的的慢动作,而是一气呵成,来了一整套动作。
在围观者的眼里,这个领头的最帅的动作就是转身一次,很是潇洒,又很是惊艳,颇有些回马枪的感觉。
“灵毓,他那个转身一刺的感觉的确很潇洒,不过我觉得在他转身的那一刹那,他已经死了几十次了。遇到强敌,哪有转身一次的道理。”
叶知秋稍微解释了句。
舞剑讲究的是美,好看就行,不像杀伐剑,快准狠。
叶知秋觉得领头的那个转身一剑遇到他的话,会被他在刹那之间灭杀。
“这样啊。知秋你也会练剑么。”
苏灵毓觉得叶知秋一定是舞剑的高手,不过她还是想问一句。
“略会一些。”
叶知秋笑道。
他的剑招的确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但是剑道之深邃,不是掌握了剑招就算圆满的,叶知秋猜测剑招之上还有剑气,剑意,剑道,所以他的剑法虽然在武侠世界已经够用了,但是从整个境界来说,只是会一些。
“真希望有朝一日可以看到你舞剑。”
苏灵毓与叶知秋在一处草坪上坐了下来,苏灵毓看着叶知秋说道。
她的脑海里,却想到了更远,比如叶知秋舞剑她弹琴,琴瑟相合很是悠然自得的情景。
“会有机会的。”
叶知秋不知道少女的脑海里已经想到了这么远,随口应了下来。
他也想练剑啊,但是现代社会不好练剑。
“知秋,你喜欢古诗嘛?”
苏灵毓想了想,又问道。
“喜欢一些。”
叶知秋照旧无法理解苏灵毓怎么突然想到问他这个事情,不过他还是回答了。
古诗这种东西,他还是比较喜欢的,无论是唐诗还是宋词他都喜欢。
“那我们玩诗词接龙好不好。”
苏灵毓一脸期冀地看着叶知秋。
“好啊。”
叶知秋同意了,只是内心里依旧有些困惑。
额,这个年龄,应该已经过了诗词接龙的岁月了吧,叶知秋还记得初中的时候他们很喜欢玩诗词接龙,但是现在都已经是研究生了……
“那我出题了?”
苏灵毓轻轻一笑,清亮的声音响起来:“君为女萝草,下一句知秋是什么?”
“妾作菟丝花。”
叶知秋知道这两句诗来自于李白的《古意》,全文他都记得。
君为女萝草,妾作菟丝花。
轻条不自引,为逐春风斜。
百丈托远松,缠绵成一家。
谁言会面易,各在青山崖。
女萝发馨香,菟丝断人肠。
枝枝相纠结,叶叶竞飘扬。
生子不知根,因谁共芬芳。
中巢双翡翠,上宿紫鸳鸯。
若识二草心,海潮亦可量。
这是一首怨妇诗。李太白乃浪漫主义豪放派诗人,很多作品均狂放不羁,如“飞流直下三千尺”、“黄河之水天上来”等等。细腻的描写风花雪月、儿女情长的作品不是太多。第一句讲的是新婚以后,妻妾希望依附夫君,让彼此关系缠绵缱倦、永结同心。
至于之后的基调,就比较幽怨了。
你个少女家家的,一开口就是这么一首怨妇诗里面的一句,真的好么。
“那我再来,愿为西南风。”
苏灵毓的脸微微有些红,只是她努力克制着,又说了一句。
“愿为西南风,长逝入君怀。这是曹植的《明月上高楼》。”
叶知秋大概明白苏灵毓为什么会选择诗词接龙了,原来是以诗言意。
“还有一句,山有木兮……”
“灵毓小心,有不速之客来了。”
叶知秋打断了苏灵毓的话,并非是故意如此,而是因为真的有意外之客来了。
叶知秋早就在灵气复苏的时候就想过会有兽潮来袭,但是却没想到来的这么快,而且兽潮并非是老鼠蚊子之类引起的,而是一群鸟。
一群不知道从哪里来,叶知秋也叫不上名字但是数量在几百只左右的鸟们飞来,或许是见着院办草坪上有吃的,或许是见着草坪上有一只有灵性的猫,或许没有任何原因,总之它们朝着草坪上奔腾了下来。
一时之间,先前祥和温馨的草地上处处充满了惊叫声,学剑的少年不知所措,年轻的母亲紧紧护住自己的孩子,而苏灵毓,看着这一幕也有些慌。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灵毓你的意思我倒是明白,只是面对这小小的许多鸟就不知道怎么做,以后怎么可能在一起。”
叶知秋站起身来,许许多多的五子棋到了他的手上,有如一枚枚的炮弹攻击向了这些鸟。
一枚棋子破一鸟。
数枚棋子破无数鸟。
哪怕棋子没了,只地面上的土在叶知秋的手上,也变得和利箭一样,将试图袭击人类的鸟干掉了。
“原来他那么厉害!”
苏灵毓的脸越发白了。
一部分是吓的,一部分是难以看到两个人在一起的未来。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已知,只是知道了又能如何,不好好发展自己是不可能在一起。”
苏灵毓终于见识了全力发威的叶知秋多么恐怖,知道了两人之间的差距。
………………………………
第七十二章 再穿越
苏灵毓一直知道叶知秋是会武功的,还是在武当修行过的,打的太极拳也很好看,但是没怎么见识过叶知秋的出手。
只有上次爬山的时候,她见过叶知秋一枚棋子将一只大老鼠打翻。
如今,她是又一次见到了出手的叶知秋。
那是一个无比冷静的人,面对着飞来的无数大鸟,随意出棋子,用来下棋的棋子在他的手里成了杀伐的利器,一枚棋子过去,无比快速飞行的大鸟便落地,死的不能再死。
似乎是那些大鸟专门往叶知秋的棋子上撞!
“这还是棋子,如果知秋手里的是利剑,不知道会多么恐怖?”
苏灵毓细思极恐。
她感觉是第一次认识了叶知秋。
“如果是利剑,我恐怕杀不了几只鸟。”
苏灵毓在想的时候,叶知秋也在心里想。
他如今的力度够了,反应力也够了,除掉这些小小的禽兽自然不是话下,只可惜,他只能借助五子棋来杀敌,他却飞不起来,依旧要受重力的约束,只要这些大鸟飞的再高一些,他的棋子恐怕也要失去作用了。
“不要。”
年轻的母亲用身子护住自己孩子的地方,那里直挺挺飞来了几只鸟类,一时之间,年轻的母亲惊骇欲绝,只是将自己的身子抵在孩子的面前,用身子护住孩子,至于接下来那些鸟的大嘴狠狠的撕裂过来会将她重伤的事,她已经不考虑了。
叶知秋挥手,三枚棋子飞过,正中三只大鸟,那几只鸟如遭重击,从高空中掉落下来,正好落在年轻母亲的前边。
而她很小很小的孩子,望着这鲜血满地的周围,还觉得有些奇怪。
这是发生了什么事呢?
小孩伸出手来,指尖碰到了那散布地上的血,然后哇哇哭了起来。
一点也不好闻!
这是一幅众生百态图。
叶知秋不仅见到了用身子护住孩子的母亲,也见到了拿着剑往天空中乱刺的舞剑的,还见到了惊慌失措到处乱跑的青少年。
他见到了一巴掌就把一只鸟打翻在地的猫大仙人,以及汪汪叫个不停到处乱跑的汪九五,还有大难临头各自飞的情侣。
叶知秋看的清楚,先前卿卿我我的两个情侣,在众鸟到来之际男的迅速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