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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天一页-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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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舍是舍不得宫中的生活,在丽妃的宫中和自己喜欢的人朝夕相处,这样的快乐日子他怎么会舍得放弃?只可惜丽妃的病已经好了,他再不舍还是得出皇宫。
因为皇宫不是他的家,而是始皇帝的家,因为丽妃的寝宫不是他一个外人待的,而是始皇帝陛下可以待的……
这是一个合法性的问题。
至于其他的感情如惆怅、怀念以及迷茫,都是因丽妃而起。
“回来了就好啊。”
崔文子看着没有事能活着从皇宫里回来的易小川,满满是安心。
“丽妃娘娘的病治好了吧!”
崔文子问道。
“老崔,我要谢谢你,如果没有你的药,玉漱的病怕是很难治好,可惜……”
易小川不好讲自己的内心话。
他见着玉漱之前是无比担心的,但是当他治好玉漱的病后他又是怅然若失,他多希望玉漱的病可以拖延一些日子,让这些日子只有他们两人独处,让那些闲杂人都远远躲开,不要耽搁他们的相处!
可惜,始皇帝陛下时不时派人来观望玉漱的病情,叫他们独处的机会也不多。
“那些宫女太监的病怎么样了?”
崔文子又问。
“老崔,你真厉害,你让我带去的那些药也治好了其他人的病,真是功德无量!”
易小川听着崔文子的发问,有了些精神。
若是世上只有一副药可以救一个人,他绝对会救玉漱,至于其他人,他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死,哪怕他的内心受着很大的折磨。
而如今有了很多药,能救一些是一些,他的内心终于不再受煎熬了。
“我的血,真是越来越值钱了。”
叶知秋与崔文子对视一眼,各有想法。
………………………………
第一百零一章 高要
叶知秋自己不愿意去皇宫之中救那些身患瘟疫的太监宫女,是因为他并不知道以他现在的肉身状态能不能抵御住大秦世界的细菌病毒攻击。
他的肉身并非是传说中的纯阳之体,虽然力量、速度、反应力乃至免疫力都有了提升,但是面对未知的病毒或细菌,叶知秋还是慎之又慎。
直到这一次崔文子以他的血为原料,救活了那些宫女和太监,叶知秋方才知道自己到底强大到了什么地步。
那些鬼细菌和病毒,原来完全不是他的对手!他的血,有杀毒的效果!
叶知秋便知道自己的强大了,当然也有一定的担忧。
这样的事,万万不能让始皇帝陛下得知了,否则若是等有朝一日始皇帝老的糊涂了要吃他的肉来获得长生不老,他该怎么办呢?
他是不会允许自己被吃掉的,那他只好干掉想要吃他的人,而这,会有很大的难度!
所以,叶知秋觉得自己还是低调点好。
救了人就把这种功劳推给崔文子其他的药物,而不是自己的血,虽然事实上真的是自己的血救了那些宫女和太监。
“修行啊,修着修着自己就成了超级大补药了,这也是《永生》里方老魔动不动就吃对手的原因,吃人流由方老魔起!”
叶知秋看过《永生》,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在他的印象里,方老魔简直就是见谁吃谁的恶魔,凶残的一批,当时他还不是特别能理解,如今看着自己的血居然有这种效果,他大抵明白了一些。
当然,叶知秋会吃小动物小植物小妖兽,却不会如方老魔那样乱吃,一定的伦理学他还是要遵守的。
这无关迂腐之类的东西,而是修行路上应该遵循的底线。
“叶掌门,我还是叫你老叶吧,我们去喝酒,我请客!”
叶知秋还在思绪翩翩的时候,易小川已经开口了,对叶知秋的称呼从叶掌门变成了老叶,似乎是鬼门关里去了一趟,心态都有些变化了。
“喝酒?好啊!”
叶知秋在大秦做学霸做了这么多天,也是时候出去溜达溜达了。
于是叶知秋与易小川去了一处酒肆喝酒。
大秦的酒的味道其实一般般,所以叶知秋喝的比较少,而易小川似乎是要借酒消愁,喝得很快。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易小川喝着酒,不由自主吟出了一首好诗,惹得周围的酒客纷纷叫好,只以为听到了世之绝句,不过叶知秋却似乎记得这好像是李白的诗,它的名字还挺长,叫什么《宣州谢朓楼饯别校书叔云》,而且这首诗里还有几句也很有名。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
蓬莱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发。
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览明月。”
接下来才是“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这李太白的诗,若是要拿出来装逼,全部拿出来才最装逼,不过建安骨和中间小谢需要变一变,而且叶知秋觉得李白可以称呼谢朓为小谢,但是无论是易小川还是他,都没资格称呼这一位为小谢。
他两还没有这个资格……
毕竟,叶知秋若是要写诗,说不定会这么写:哎哎哎哎哎,你看这头猪,它又大又肥。
这当然是不登大雅之堂了,也是叶知秋的玩笑之语了。
“两个人喝酒很闷吧,我陪你喝。”
不知从何时起,一个身着大内官服的人从外边走进来,见着易小川借酒消愁的样子,摇头一笑,随即毫不顾忌易小川反对不反对,就那么坐在易小川的对面了。
易小川似乎是有些诧异,又有些不解,不明白在宫中的高要为什么在这个时候会出现在皇城外,还找到了在这里喝酒的他。
“怎么,你不欢迎啊,我自己拿酒杯啊。”
来人自然是高要了,见着易小川一脸诧异的神情,哪里还看不明白易小川心里想着什么,他也不去管易小川怎么想,向店小二要了一副酒杯,随即重新坐下,笑眯眯看着易小川。
“你怎么从宫里跑出来了,还有,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易小川见着高要似乎是赖在这里不走了,终于忍不住问了起来。
他知道他这个好友因着成了太监而性情大变,但他也不想看着这个好友因着私自出宫而被杀头!
所以,他问的比较急切。
“我不是对你说过了吗,你只要往上爬,要什么就有什么,找你轻而易举啊,至于出宫嘛,那更是容易了,我现在是内务府的总管太监,要出宫就出宫,还不是小事一桩?”
高要把玩着大内总管的牌子,呵呵笑着。
宫里发生的一切,都在告诉他必须努力向上爬,只要向上爬,他才可以不被欺负,也可以收拾从前欺负了他的人,他还知道,只要不断往上爬,手里的权力越大,他可以做的事就越多!若他只是一个小太监,怎么可能有机会随意出宫,又怎么可能有机会找到易小川?
想都不用想!
进则生,退则死!
这就是宫中的生存之道!
所以他不会后退的,只能往上爬,他不仅要活着,还要好好地活着,而且要让那些欺负了他的人不能好好活着。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这就是他的道理!
“怎么,兄弟我高升了,也不敬我一杯,真不够朋友!”
高要看着易小川面色阴晴不定,只以为这位好兄弟在想其他的事,不由举起了酒杯,要让好兄弟从其他的事解脱出来。
“来,敬你!”
易小川勉强露出几分笑容,与高要干了一杯。
他现在真的为自己的好兄弟担忧!
看看高要现在说的什么话,又变成了什么人,这从前不惹事的大厨高要现在完全成了一个不顾一切往上爬的人,而这样的人,太危险了,他真担心好友会走上歪路。
他想劝说下高要,想了想还是暂时算了,因为他知道成了太监这件事对高要的打击太大了,他得等到这件事再过去一些时间之后,再好好劝说自己的好友,不要一门心思往上爬,不要走弯路!
“这件事说起来还要谢你啊,要不是你偷盗夜明珠,原来的大内总管不会自杀身亡,那我也不会有机会成为新的大内总管,你放心,这件事我已经处理的干干净净了,不会查到你的头上来。”
高要一开口,易小川就心中一跳,他正要否认高要说的话,高要已经拿出来了一个东西,正是定滑轮。
“当今世上,除了你我在坐的三人还有谁知道这玩意!”
高要似乎是知道叶知秋是穿越而来的,也不把叶知秋当外人,笑的很开心。“宫里为了夜明珠的事都要翻天了,陛下震怒,吓得原来那个内务府的总管太监畏罪自杀了,我才能坐上这个位置!你说小川,我是不是应该谢谢你。”
“畏罪自杀了?”
当高要第二遍说起这句话的时候,易小川似乎才反映了过来,就因为他的偷盗夜明珠,使得一个无辜的太监自杀了。
而这一切,都是崔文子让他干的!
他的良心不安起来。
“陛下让我查此案,我是何等身份,不到一天就破了案,四个管事的太监斩首的斩首,车裂的车裂,死的真惨。”
高要摇了摇头,似乎是为宫中太监的生死感到一丝悲哀。
“什么,还有四个太监被杀了,就一个夜明珠,五个无辜的人被杀了?”
易小川震惊了。
他再也待不住了,良心难安,他便站了起来,去找崔文子了。
都是崔文子让他这么干的,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害得五个无辜的太监惨死?
他一定要质问崔文子!他还有没有良心了?
“真是一个幼稚的人啦。”
叶知秋摇了摇头,感觉刚才走出去了一个很是虚伪的圣母。
“是很幼稚。”
高要也摇了摇头,有些恨铁不成钢的意思。
“在下大内总管高要!”
他将目光看向了叶知秋。
“武当派掌门叶知秋。”
叶知秋也将目光看向了高要。
“幸会。”
“幸会。”
………………………………
第一百零二章 问世间情为何物
叶知秋见到了高要,这个《神话》世界的所谓“反派”。
之所以说他是反派,是因为他老是和主角过不去。
小的时候看电视剧,总觉得主角是好人,和主角作对的一定是坏人了,而到了如今,叶知秋觉得高要若是在他的立场上,倒也没有做的太错。
被人欺负了自然要收拾回来,所谓以直报怨,就是这样的道理。
在宫中不往上爬就会被人踩死,所以往上爬也是很正确的事,毕竟太监之间的斗争,似乎要比文臣武将之间的斗争来的更猛更直接,太监之间那是说杀就杀,文臣武将还得找点证据,然后让皇帝下旨。
至于后面高要变成赵高残害大秦忠臣的事,叶知秋就不评价了。
一直黑化,黑化到最后,那就成了主角的对面,也成了世界的对立面。
“这位老乡,原来是武当的掌门,失敬失敬啊。”
高要倒了一碗酒,来敬叶知秋。
武当的掌门,在现代虽然没有太大的权利,但是那绝对是有真才实学的家伙,如今作为老乡一同穿越到这个破大秦,高要觉得这样的人完全可以拉拢。
“大家都是老乡,来到大秦理当相互帮助。”
叶知秋与高要碰了一杯。
“叶掌门你在现代社会是掌门,我是一个厨师,我现在就以叶老哥相称了,不知道叶老哥如今在哪里高就,有没有什么想法?”
高要看出了叶知秋的善意,又给自己和叶知秋倒了一杯酒。
“如今刚来大秦,想法是有的,不过还没有实行,我打算投军,做一个大秦的将军。”
叶知秋笑道。
“叶老哥果然是高人,我高要书读的不多,但是也听过一句话:真理只在大炮范围之内,叶老哥要去当大秦的将军,真是太英明了,这个想法很好,只要掌握了军权,叶老哥就可以为所欲为,到时候若是大秦有所变,你我二人联手,叶老哥在外,我在内,何愁大事不定?这个世道,真的是太乱了,一点都不好玩,人命贱如狗,太监这些下人的命更是贱如狗,要想在这个世上生存,抱团取暖那是一定要的,可惜小川似乎还没有认清现实,满门心思的现代想法,他也该醒醒了,这是古代,不是现代,什么平等、自由,都去见鬼吧,始皇帝一句话,不知道要跑断多少人的腿,他要是一发怒,宫中不知道要死多少人!”
高要似乎好久没有和人吐露心事了,在这个远离现代社会的大秦,他本来熟悉的人只有小川,可是小川似乎梦还没有醒,满脑子的都是现代的东西,认不清楚现实,还总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真不是可以做大事的人!
做大事者,不拘小节。小川还是太幼稚了!
好在今日他碰见了一同穿越而来的武当掌门,这一位要比小川有前途多了,若是和这一位叶老哥合谋,在大秦还是可以干出一番事业的!
“来到这个世界,我们首先得好好活着,然后才能因时而动,高兄在宫中,也要小心谨慎,毕竟,宫里不同于宫外。”
高要叫他叶老哥,叶知秋也回敬高要三分,称高要为高兄。
“多谢叶老哥挂念,我高要一定会好好活着的,才能做到叶老哥说的因时而动。”
高要点了点头,随即再次举起酒杯。“再敬叶老哥一杯。”
“干杯。”
叶知秋一饮而尽。
“今日能见叶老哥,真是我高要的福气,下一次我再出宫,一定为叶老哥做我最擅长的美食,宫保鸡丁,麻婆豆腐,我都会,比起这里的垃圾食品要好了太多太多!”
临到走时,高要还不忘下次约见面。
“到时候倒是要好好尝尝高兄的手艺。”
叶知秋呵呵一笑,送了高要出去。
“高要啊。”
叶知秋看着离去的高要,内心里闪过了很多想法。
总之,他是没有想着杀高要的,而是想着和高要合作共赢。
什么反派,都是被世道逼出来的。
叶知秋离了酒馆,往自己住的客栈去了,他到客栈的时候,易小川和崔文子的面色都不太好,似乎是刚经历了一场争吵。
想都不用想,肯定是易小川回去质问崔文子为什么要让他偷夜明珠,想甩锅给崔文子好减轻自己的心理负担,结果被崔文子给揭穿了。
本就是自私之人,何必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还给他甩锅?
叶知秋没有理会这两个生气吵架的人,想必用不了多久就会好的,他想了想,继续看起老崔给他的医书。
这后边的内容,又讲了些穴位之类的东西,看的叶知秋蠢蠢欲动,想要试一试。
武侠里的点穴,是不是真的存在?
叶知秋看的入迷,都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
他以往比较中二,喜欢看古籍,看的最多的也就是《道德经》《易经》之类的东西,医道的书看过一些,但是真的很不好看,内容太多,而且不好记,看过一遍也就忘记了,还不如读读道家经典,每一句话看起来都很深奥,似乎可以让人悟道,虽然什么都悟不出来,但是可以用来装逼……
嗯,很是中二的感觉。
而如今,他走上了修行路,记性比起以往好了许多,耐心也好了许多,再次来看医道的书,理解起来容易了许多,背起来也快了许多。
叶知秋都觉得自己可以点穴了。
他想找个时间找个地点找个人试一试,当然得那个人同意……
几日稍纵即逝,易小川已经从先前的夜明珠事件中醒了过来,不过他的心情还是不怎么好。
因为他这几天还去了宫中几趟,以复诊的名义。
复诊虽好,可以见到他最想见到的人,但是复诊回去之后,思念有如穿肠毒药,让他痛不欲生,所谓见时愈快乐,分开则愈痛苦,但是不见也痛苦,易小川只好借酒消愁。
而这样的事,被崔文子痛批了好几次,他劝说易小川放手,这样长痛不如短痛,否则易小川还可以借酒消愁,那玉漱公主呢,她无酒可以消愁,还得将这一切烂在肚子里,连个知心的人都没有,那又是何等的痛苦?
若是易小川痛苦指数为一,那玉漱就是十!
何不早放手?
何不早放手?
问世间情为何物,只叫人生死相许。
叶知秋观易小川,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不过叶知秋觉得就这么消沉好像没什么用,还不如努力向上爬,到时候可以左右自己的命运,说不定可以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
“我果然和高要一样的想法。”
叶知秋心中思量的时候,又有人来请他了。
“有个高先生,请叶先生去赴宴!”
………………………………
第一百零三章将军府
叶知秋去赴宴了。
高要今天的心情很是不错,因为他找到了他在大秦的妹妹。
他这几天在大秦的皇宫之中,发现了一个和他妹妹长得完全一样的宫女,让他第一眼看上去就有了自己的精神寄托,他便把这个上天送来的女子认作了自己的妹妹,并且他发誓绝对不会再让人欺负自己的妹妹。
这一次赴宴,他也带上了自己的妹妹,要让妹妹多认识一些人。
所以当叶知秋去赴宴进入店门的时候,他一眼就看到了身着现代服饰的小月,当然在高要口中则是高岚。
“叶老哥,你来了,这是我的妹妹高岚,还请日后多多关照。”
高要见着叶知秋到来,与高岚一道站起来,笑着说道。
“高兄客气了,高兄的妹妹就是我的妹妹,以后若是有什么事尽数可来找我。”
叶知秋亦笑着说道,与“高岚”行了一礼。
这一幕,看的旁边的易小川有些发愣,什么时候这位叶先生和高要关系这么好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若是这位叶先生做高岚的哥哥,那高岚在这个时代可以横着走了。
“叶老哥,快坐快坐!”
高要面上满是喜色,得了这位叶老哥这么一句话,的确是很大的收获,不过叶老哥也没有必要把高岚当妹妹嘛,高岚有他这个哥哥就行了,高岚还缺一个男朋友!
以前的时候他觉得小川很适合,不过刚才他听说小川这货又变心了,居然把现代的习惯带到了古代,撩了一个吕素不说,又撩了另一个,这样的渣男,绝对是不能再和自己的妹妹有纠缠了,倒是这位叶先生,无论是哪一方面,似乎都要超过小川,当他妹妹的男朋友正好合适,却不知道这位叶先生同不同意?
若实在是无缘的话,让叶先生当高岚的哥也是可以的……
“今天我为大家做了许多好吃的,有宫保鸡丁、麻婆豆腐,还有我最拿手的红烧肉,叶老哥、小川,还有妹妹,你们敞开了吃,千万不要客气。”
高要指着满桌子的现代菜,拍着胸脯说话。
“老高,那我就不客气了。”
易小川率先举起筷子,品尝高要做的美食,边吃边说道:“老高,你的厨艺真的是没说的,一个字:棒!”
“叶老哥,妹妹,你们也别客气啊!”
高要见着易小川动了筷子,而叶知秋和自己的妹妹还没有动筷子,不由劝道。
“这应该没毒吧。”
叶知秋见着这满桌的菜,内心里闪过许多想法。
按理说,这个时候的高要还不算太黑化,也应该不会对他们三人下毒,但是防人之心不可无,叶知秋还是要慎重慎重的。
而高岚,也就是小月,则见着这一幕有些手无足措:“老哥,我从来没有和人一起吃饭的经历,小月不敢!”
她做奴婢都已经做习惯了,经常做的是伺候人的事,哪怕是吃饭,也没有上过桌。
“这里的人都是和你老哥熟悉的人,而且我们之间也不需要讲究上下尊卑,宫里的习惯在这里用不着,每个人都可以上桌,小月姑娘尽可以尝你老哥的手艺。”
叶知秋笑着说道,说出的话,让小月很是受宠若惊。
这个世上还没有几个人这么温柔地对她说过话呢!
“是啊,我最喜欢的四个字是人人平等,我最讨厌的四个字是上下尊卑,小月姑娘不用客气。”
易小川也在一边说道。
“对啊,在这里不用讲究那么多规矩的。”
高要在一旁也劝自己的妹妹,而且他的内心有些疼。
他的妹妹过去吃的苦真是太多了,连和人上桌的权力都没有,他发誓,往后一定要让他的妹妹过得好好的,不再受一点委屈。
“那我就吃了?”
小月见着他老哥的这些朋友都这么的友好,内心里无比的欢喜,她觉得她这一辈子都没有比今天更幸福的时候了,她想着过去吃过的苦,强忍住自己的眼泪,夹起一口菜吃了,觉得那是人间无比的美味。
叶知秋这才也夹了一口。
还是那句话,人心难测,防人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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