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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行志-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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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来,他还是第一次和这等超凡脱俗的半仙人物同席而坐,其他诸如村里来的那堆各不相同的恶客,还是昨个夜里一前一后美丑立分的红衣女、黑袍人,当时都是骇异非常,亦或是羞不自抑,担惊受怕,哪里有平心静气的功夫去好生瞧看,不被挖出双目才怪。

    如今天光正亮,不似昨晚黑灯瞎火,阴风哭号,根本看不明晰,像是做梦一样,真切了许多。

    原来也没有头六臂,比常人多生只竖眼什么的嘛,奚羽暗地里想着,虽然大汉身材奇伟,但分明是一具血肉之躯,活生生存在自己的面前。

    雨过天晴,大汉也把蓑衣给解下来了,露出青褐色的皮甲,不知是什么材质,紧裹着身子,臂膀处露在外的筋肉如麻,仿佛铁水浇灌成的一般,高高隆起,透出令人呼吸一窒的绝对力感,那根麻绳绑着的鞭子已然垂到了地上,面颊上鬼画符也似的符酷似某类古老晦涩的图腾,恍若有一种洞彻心扉的魔力,令奚羽心生莫名的亲近之感,吸引着他的目光粘在了上面,神秘得令他不自觉屏住呼吸。

    许久,奚羽觉得脖子发酸,这才摇了摇脑袋,艰难移开视线,心悸不已,决定不再去看。

    他再看了看大汉安然的面孔,确认其不会突然醒来后,慢慢挪身到湖边,对着湖面照了照自己,倒影那个人简直糊成了个泥娃娃,一脸乌黑,头发丝黏成一绺绺的打着结,鼻孔人都沾着凝结的泥块,方才还不觉得什么,此时嘴巴里泛上一股土腥味,想来刚刚狼吞之下也咽进去不少,再观身上的衣衫,早已看不出原来的模样,干了后成了铁硬的一块,一动就往下簌簌脱落着土屑。

    奚羽趴在湖边,招水猛喝了几口,湖水甘甜,几口下去顿觉畅快淋漓,他呼出一口长气,左右看看,索性脱光了身上的脏衣,赤条精光“哗啦”一声跳了进去,溅起一片水花。

    四周层峦叠嶂,鸟语花香,水光山色,尽映其,静谧得像块遗世的桃源,奚羽畅游在湖里,玩心大起,像只鱼儿般游来游去,一时忘了自己的身子不便,在水下抽了筋,呛了几大口水,魂去了其二,扑腾腾一阵臂乱挥,惊出一头冷汗,这才好险爬回了岸上,双前后捂着遮羞,掂着脚尖一溜烟跑到树后躲着,从包袱里换了身干净衣物穿上。

    等他从树后钻出来,见大汉看过来,奚羽便跟个没事人一样,露齿一笑,憨态可掬,少年青涩显露无疑,想了想,又钻了回去,在包袱里拿出水囊到湖边灌满,献宝似的凑到大汉边上,一副谄媚讨好的小人模样。

    他奚羽的确是山野村夫,但也知进退,识大体,总而言之……谁不喜欢被人奉承,溜须拍马什么的准没错。

    奚羽对于自己的小聪明心暗暗自得,这对他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到擒来,每次他气到乡亲吹胡子瞪眼时,使出这招都屡试不爽,百试百灵,再恼火也会禁不住心软,多年下来,早已颇有心得体会。

    水囊送到面前,大汉呆了半晌,心里顿时升起一股古怪之感,额头上的青筋隐约跳了跳,哭笑不得地看着奚羽见他没动,还把水囊递近了些,眼神真挚的示意他,仿佛在说尽管喝,不用和我客气。

    奚羽不知道的是,大汉早在自己抽筋扑腾的时候就已然睁开了眼,看到了奚羽皮光肉嫩不着寸缕的身子,而他鬼鬼祟祟换衣的动作也自然尽收眼底。

    而奚羽装水时不换地方,就蹲在上岸的那块地,也压根没有用拨,分明是故意的,取来的可想而知都是那片浑浊黄汤里的脏水。

    而如今这看着人畜无害的白净少年是要自己喝他的洗澡水?大汉怔在那里,越看奚羽那张笑眯眯印吹亩ち常骄醯媚瓒担难凼呛诘模梢运凳嵌鹘鸨耍暇怪皇巧倌晷男孕〈蛐∧值淖脚眩⑽薅褚猓銮宜谆八瞪觳淮蛐α橙耍毕陆右膊皇牵唤右膊皇恰�

    见奚羽还是那幅热衷于此事的样子,大汉眼底闪过一丝无奈,但面上却不露分毫,沉着一张吓人的脸,扭过头去。

    奚羽落了个热脸贴冷屁股,也不生气,倒是转眼忘了那茬儿,自个喝了一口,盖上塞子,安静坐了回去。

    夜里,奚羽四下捡拾了些不算很湿的枯柴,火折子之前已经放在岩石上晾干了,吹着好大不容易总算生了堆火,为了怕第二天醒来又不见了人,他尽量挨着大汉,这日折腾得厉害,四肢酸软,头脑困顿,很快就进入梦乡。

    一夜无话,天明之后,两人启程,在一处大道岔口的时候,大汉忽然止住步伐,居高临下看着奚羽,比划了下动作,意思不言而喻,分明是要和奚羽分道扬镳。

    奚羽心里大惊,但想了想过后,脸上却不露声色,急生智,眼睛骨碌碌一转,瞪得老大,尽管装傻充愣,故作出一副不明白的样子。

    那大汉冷着脸盯了他许久,也不再理他,自顾自地上路了,奚羽骤然松了口气,急忙两步追了上去,大汉在前头健步如飞,想让奚羽知难而退,可是奚羽有了昨天的经验,自然早有了防备,紧追不舍,像尾巴一样屁颠屁颠跟在他身后,怎么甩也甩不掉。

    奚羽相信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正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他一定会被自己的诚意打动的。

    一路上,奚羽变着花样,自来熟的上前和大汉搭讪攀谈,仿佛是一个相识了很久的老朋友一样嘘寒问暖,这段时间接触下来,奚羽觉得他虽然沉默寡言,却面恶心善,不然他人那么神通广大,若是不甚其烦,随便施展点小段也把自己赶走了。

    奚羽已不是当日的毛头小子,这大半载见过不少教九流杂杂八之人,也学会了些背地里察言观色的本事,都说相由心生,如今看来也不尽如是。

    但整整一个白天光景下来,奚羽都是自找没趣,想方设法的没话找话都做给了瞎子看,活脱脱一个不带响儿的闷葫芦,撬开他的口简直比登天还难。

    奚羽看了看他面无表情的脸,一下子索然没了兴致,落后一步,望着那个高大到几乎像座塔一般的厚实身影,心不禁一阵气结,暗揣测他多半是不是有耳背,想着昨晚也是,还是说难不成他是个哑巴,升出如此念头,又登时觉得老天无眼,居然让这大好的一条英雄豪侠落有这么个天残的缺陷,真是可惜了。

    “唉,他路见不平便拔刀相助,比起那些枉负脚健全的无知俗人来说,不晓得要胜出凡几。”奚羽这般思忖着,长吁短叹,大感天道不公,不由对这大汉又生出十分的同情。

    不过奚羽兀自在这五味杂陈,却都是自己一个人胡思乱想得来的,谁知人家压根就不聋不哑,只是不愿稍稍多搭理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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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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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人当心!”

    “恩人且慢!高抬贵脚,此处有兽便,踩不得啊!”

    “呔,小小毒蛇也敢逞凶,吃我一剑!”

    ……

    奚羽一会儿上前开道,一会儿痛心疾首的高呼出声,这会儿又抽出背上的打鹿刀嘿嘿冷笑,哐的一声把那条不开眼的小青蛇斩成两断,衣衫翻飞,没个消停。

    后来的几天,一路上都是奚羽这样气十足的声音,当然哪有这么多凶险难关,大多都是他无生有,大惊小怪,在奚羽发现这大汉对自己的话语都权当充耳不闻后,痛定思痛,眼珠子一转,又是计从心来,便是打算在大汉面前好生展露自己的勇武过人之处。

    光说不练假把式,奚羽一路上卖力之极,可谓是草木皆兵,一有风吹草动就摆出一副如临大敌的姿态,就等他一时心怀大慰,发觉自己正是他要找的那根骨清奇、万无一的修行天才,之后慧眼识珠,英雄惜英雄,把自己收为弟子,一身本领悉数倾囊相授。

    于是有了这样的念头后,奚羽堪称是鞍前马后,不辞辛苦,忠心护主,每每都在祸害了那些无辜的过路蛇虫小兽之后,露出一脸的义愤填膺,正气凛然喝斥上两句,绝不贪多,有回半日平安无事,他也要悄悄下黑行那打草惊蛇之事,好教自己表现,就连去林子解个小的功夫,也会常常大呼小叫衣不解带的杀将过来,唯恐有失,闹出一番幺蛾子。

    那大汉莫名奇妙,只觉头大如斗,若是一两次也就罢了,偏偏这少年乐此不疲,几日下来一马当先,一点腻烦的样子都没有,还不知要折腾多久。

    大汉在那天一早便打算和奚羽各奔东西就此别过,却禁不住奚羽的死缠乱打,软磨硬泡,也真怕他冥顽不灵,想不通干那自寻死路的傻事,先前所见少年犟劲已然可见一斑,索性听之任之。原想这少年就是一时开了眼界,生出惊奇憧憬,跟着自己全是心血来潮的兴头使然,自己冷眼不语,过几日尝到苦头,兴致消褪少年也就知难身退了,却不成想这小子性情偏执成这样。

    奚羽见他望着自己出神,还以为是他终于后知后觉,醒悟到自己正是他衣钵绝学的最好传人,再不济也要指点一二,登时满怀期待,就等这天上掉下的馅饼把自己的头砸得晕乎乎的,结果良久,他人还在发呆。

    奚羽再看了看自己,也没那块弄脏了的啊,难不成方才自己为了营造舍生忘死的气势时,一下子忙脚乱之尿溅到裤角上被他看出来了不成,当下就觉得脸皮有些微红,好在皮糙肉厚,外人应该看不出来,是以到时问起来,也可反将一军,说他看错了。

    这样想着,又觉不对,寻着大汉的视线,这才恍然大悟。

    他看的是自己上的刀,打鹿刀。

    这刀是奚老头临终前留给他的遗物,奚羽第一次翻出来,也甚是惊奇,自家阿爷弱弱的,怎么会藏有这样的戾器,磨利了之后锋锐之感直逼眉睫,刀身莹莹如一泓秋水,色泽淡青,挥舞时仿佛青虹匹练,煞是好看,连柄不过两尺寸,盈盈可堪一握,说是年轻时候打鹿用的,可村子方圆百里也不见一头矫健的牝鹿,只有小猫两只的梅花斑点崽子,没了用武之地,难怪被他老人家收了起来,自己十几年来在那巴掌大的小屋居然也没见过一面。

    这柄打鹿刀也不知是出自哪位名工巧匠之,在开封之后竟是削铁如泥,配合奚羽的一把子神力,几可砍石板如切豆腐一般不费吹灰之力,但却没鞘,只得用原来那块老皮裹着。当初奚羽途经一地,年幼无知,偶然露宝,便引来了一众自负江湖侠士的贪婪之人觊觎,像嗅到血肉味的苍蝇蜂拥而至,一再相逼,一连追杀了多日,险些遭遇不测,若不是蒙汗药之类的迷汤对他无用,加之迈开双足真跑起来,一不管是什么难走的山沟沟也如履平地的草上飞本领,让那些自傲轻功过人的宵小之辈目瞪口呆,恐怕早就惨被杀人越货,死无葬身之地了。

    若非奚羽心性纯良,不敢违背世间法度,处处忍让,实在气不过恶火难熄时,也顶多抓个落单的倒霉蛋给他一顿痛殴松松筋骨的话,这才没造杀孽,想来换个向往快意恩仇的同龄少年,逼到穷途末路之际,怒发冲冠,铤而走险,少不了身上背负几桩血案。

    此事过后,奚羽体会人心险恶,明白了怀璧其罪的道理,不再像以往那么闷头喜欢往热闹的场子凑,大喇喇的就招摇过市,而是处处小心谨慎了许多。

    而今看到大汉看得入神,奚羽心里一喜,他相信自己的恩人大好一条磊落的汉子,是不可能做那见利起意之事的,自己身怀至宝却如明珠暗藏,没半个分享的伙伴,这下终于有了识货的人,登时眉飞色舞起来,故意屈指在刀身上弹了一弹,声儿清脆动听,他眉眼都是笑,颇有卖弄炫耀的架势。

    还没等他夸夸其谈大吐心声,又忽然想明白眼前人是斩妖除魔的神仙一流,理所当然对这俗世舞刀弄枪的粗陋家伙事看不上眼,他也有自知之明,知道凭自己这两下子毕竟难登大雅之堂,顿觉意兴阑珊。

    大汉神色奇异,却是乍看之下觉得此刀样式好像有点眼熟,睹物后眼里竟有些许恍惚,勾起了心事,本想开口询问奚羽这是从哪得来的,但望到奚羽忽明忽暗唉声叹气的样子,又改了主意,料这平凡少年身上之物也无什么出奇的地方,还是免开尊口为好,不然这能言会道的少年知道自己不是哑巴,那耳根子可又得遭殃,索性眼不见为净。

    两人之间甚少交流,奚羽从来都是一个人,寂寞得很,和大汉有说不完的话,虽然大汉闷得要命,每每都是一脸冷冰冰的样子,吃了不少次瘪,他也浑然不在意。

    至于何去何从,奚羽反而觉得不怎么重要了,反正他孤家寡人一个,就如无根浮萍一般随风飘荡,流浪天涯,此身到处即是家,至少跟着这位恩人也有个盼头,也许就有哪天喝多了酒一时糊涂就收了自己呢,总比他独自漫无目的的云游天下,逢人便问仙家府邸何在,被当成疯子一样看待要自在快活的多。

    又行了数日,终是下了山脚,见了人烟,当下找土人问了路,自作主张领进到城去,大汉也没有反对的意思。

    到了这小城,行人熙来攘往,络绎不绝,叫卖声吆喝得朗朗顺口,甚是繁华,比之山野之别有一番风光。信步前行间,奚羽这看看,那看看,眼睛都不够用了,这才露了本性,突然闻到一股香气,乃是混酱油爆炒的熟食气味,顿时馋虫拱动,肚子里咕咕叫了起来。

    他跟着大汉就有一处不好,便是天天得吃野果度日,早就没了当初鬼迷心窍的滋味,腻歪得不行,嘴巴里淡出鸟来了,这又有大半日没吃东西,登时眼睛发光,循着香气,转弯抹角,绕了几个胡同,只见一座二层的小酒楼当街而立,里面人来人往,生意颇为兴隆,阵阵酒肉香气从酒楼里喷出来,厨子的颠勺声和跑堂的叫菜声响成一片,喧哗冲天。

    奚羽连吞好几口口水,立马拉上大汉就往里头跑去,寻了个没人的桌椅一屁股坐下,高叫了声:“小二!”。

    不一会就有个跑堂的过来招呼,一面接着两人的东西,一面拿着肩上的抹布擦着油光发亮的桌子,笑道:“两位客倌,今儿想吃些什么,要我说,那到季的黄花鱼鲜嫩可口,可是咱店里的招牌,您二位走过路过可一定要尝尝。”

    奚羽倒没什么,浑身上下便就个轻飘飘的包袱,里头没几件衣服,铁棍儿他就放在桌腿上靠着,至于背后的打鹿刀被皮子裹着,他向来与之形影不离,连睡觉也不曾解下来,两尺多长的物事坐在一条椅子上,也没什么多大不便之处。

    而大汉和他身份不同的是,身外之物足足有两个麻袋,拎起来叮叮当当,哐啷作响,奚羽跟了一路,也没弄清袋里到底装的是什么,此时见小二伸要接过去,他微微一摆示意不用,就放在了脚边。

    店小二一愣,此时才抬头看清了入座两人的尊荣,呆了一呆,心咯噔一跳,只见两人一个是条像是入草为寇的绿林好汉,块头实在吓人,脸上还刻有罪人才有的烙印,目露凶芒,一看就不是善茬,而另一个半大少年就更不堪了,身上衣物倒还算干净,可是蓬头垢面,脸黑一块,白一块的,看着傻乎乎的,也不知二人是什么关系,父子也不像,拐卖也不像,但不用多想看这幅穷酸样子就知道兜里估计没两钱。

    那少年还老大不识趣,兀自喊道:“小二,那黄什么鱼,还有你店里其他的拿好菜都给我统统上上来。”

    店小二阴下脸来,嘿然冷笑道:“两位客倌,上菜且慢,咱们店里是小本生意,请您先行结了账,再吃喝不迟。”

    奚羽闻言面色一变,忽地想起自己的盘缠早在月前就已经用尽,此时身上是一钱也无,他清苦惯了,原来只想请恩人好生吃上一顿荤味,却忘了自己囊羞涩,顿时心焦急,暗暗寻思道:“这可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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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  “恩人当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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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呔,小小毒蛇也敢逞凶,吃我一剑!”

    ……

    奚羽一会儿上前开道,一会儿痛心疾首的高呼出声,这会儿又抽出背上的打鹿刀嘿嘿冷笑,哐的一声把那条不开眼的小青蛇斩成两断,衣衫翻飞,没个Щщшlā

    后来的几天,一路上都是奚羽这样气十足的声音,当然哪有这么多凶险难关,大多都是他无生有,大惊小怪,在奚羽发现这大汉对自己的话语都权当充耳不闻后,痛定思痛,眼珠子一转,又是计从心来,便是打算在大汉面前好生展露自己的勇武过人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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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汉在那天一早便打算和奚羽各奔东西就此别过,却禁不住奚羽的死缠乱打,软磨硬泡,也真怕他冥顽不灵,想不通干那自寻死路的傻事,先前所见少年犟劲已然可见一斑,索性听之任之。原想这少年就是一时开了眼界,生出惊奇憧憬,跟着自己全是心血来潮的兴头使然,自己冷眼不语,过几日尝到苦头,兴致消褪少年也就知难身退了,却不成想这小子性情偏执成这样。

    奚羽见他望着自己出神,还以为是他终于后知后觉,醒悟到自己正是他衣钵绝学的最好传人,再不济也要指点一二,登时满怀期待,就等这天上掉下的馅饼把自己的头砸得晕乎乎的,结果良久,他人还在发呆。

    奚羽再看了看自己,也没那块弄脏了的啊,难不成方才自己为了营造舍生忘死的气势时,一下子忙脚乱之尿溅到裤角上被他看出来了不成,当下就觉得脸皮有些微红,好在皮糙肉厚,外人应该看不出来,是以到时问起来,也可反将一军,说他看错了。

    这样想着,又觉不对,寻着大汉的视线,这才恍然大悟。

    他看的是自己上的刀,打鹿刀。

    这刀是奚老头临终前留给他的遗物,奚羽第一次翻出来,也甚是惊奇,自家阿爷弱弱的,怎么会藏有这样的戾器,磨利了之后锋锐之感直逼眉睫,刀身莹莹如一泓秋水,色泽淡青,挥舞时仿佛青虹匹练,煞是好看,连柄不过两尺寸,盈盈可堪一握,说是年轻时候打鹿用的,可村子方圆百里也不见一头矫健的牝鹿,只有小猫两只的梅花斑点崽子,没了用武之地,难怪被他老人家收了起来,自己十几年来在那巴掌大的小屋居然也没见过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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