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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洪荒第一人-第1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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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之前躲避跳跃,连续用力,此时却已经力竭,再也无力推开猪兽的獠牙,自己的死期已经不远了。
“打!”
新河听到明月喊了一声,头顶传来呼呼的破空声,都没抬头,就看到明月那根木棒子翻滚着砸了下来,正正砸在猪兽的头顶,
那木棒竟异常沉重,‘噗’的一声,把猪兽头骨都砸破了,猪兽头颅往下一沉,獠牙脱手向下,新河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就感到后背一痛,已经撞到身后的大石,那巨大的猪头直撞过来。
新河下意识一张双腿,那猪头的獠牙刺入大石,猪头停在大石前不动,自己竟坐在了猪头上,手中不知何时,竟抓住了明月甩下的木棒。
我没被猪兽顶死?
我被明月救了?
新河抱着沉重的木棒,从猪头上跳了下来,神情有些呆愣。
一番死里逃生,转换太快,新河还没有回过神来,站在大石头下面发呆,身后大石垂挂着猪兽的身体。
“小心!”
耳中又听到明月的提醒,新河猛然惊醒,一头猪兽扑了过来,獠牙已经就要刺道胸前了。
“嘿……”
新河下意识大喝一声,猛地挥动手中的木棒。
“咚……”
巨大的震动响声传来,猪兽被一棒子打折獠牙,劈在头颅上,四丈长的身体被这股巨力打得像破布一样翻滚,飞溅着脑浆鲜血,掉到数十丈外的山壁边。
新河更是呆了,只觉得浑身发软,周身乏力,再也提不起那木棒,软软坐了下去。
手臂却死死抱住了那木棒不放,双眼发光,犹如看着天底下最美的女人一般。
这棒子是宝贝!
了不起的宝贝!
………………………………
第406章 都还行吧!
事实证明,猪兽是有脑子的。
猪兽的凶悍也是有限度的,到了一定的战损比,剩余三千多的猪兽似乎猛然惊醒,眼中的红线消失,左右看看,满地同伴痛苦惨叫,吓得‘哼嗯’一声,转头就逃。
柳埠首领显然早有预料,一直等着这一刻,大声吆喝:“追!砸后腿,后生们捡了标枪跟上来。”
山谷中还能行动的壮汉们,兴高采烈地追了上去,一眨眼,山谷中就完全没有没有厮杀战斗了。
“呦呵……”
青年们纷纷从山上跃了出来,寻找没有折断的标枪,收拢几根就追了出去。
少年们显然没有再安排任务,你看我,我看你,不知该做什么。
新河勉强站了起来,拄着木棒喊道:“下去找标枪,看到那些还没死透的猪兽,就钉死它。”
少年们恍然大悟,纷纷跃出,寻找标枪。
山谷中、山壁上,躺着最少有三千只猪兽,有数百只还没有死绝,躺着哼哼唧唧呻吟,还有些没有伤到前肢的,不断挪动,想要逃跑。
一百多个少年把分散在山谷的标枪找出,一一把猪兽钉死。
几个少年见新河一直站着不动,跳了过来,关心道:“新河哥,你没事吧?”
新河摆摆手道:“没事,有些脱力,过一阵子就好。”
“别只顾着杀猪兽,看看受伤的族人,都抬到山口干净的地方,出血的包扎一下,不行的……也都抬一边去。”
几个少年相互看看,点点头,招呼其他伙伴,开始满山寻找受伤或者死亡的族人,都抬到山口干净的大石头上安置。
高歌站在新河身后,点了点头,这小子有点领袖的风范,见他行动不便,笑道:“要不要我扶你一把?”
新河心里正纠结着,闻言勉强笑笑道:“不用,我能走,你的棒子……拿回去吧!”
高歌不在意道:“给你撑着,等你能走了给我。”
新河苦着脸道:“我现在没力气,拿不动你这棒子。”非常不舍地把棒子推向高歌。
高歌从边上捡起他的长矛,递给他,笑道:“我这棒子砸猪兽,可比你的长矛厉害!”
新河用力点点头道:“是呀,是呀!这棒子真是好,嗯,明月,你是在哪里找来的?”
高歌提起木棒甩了甩,哪里找来的?
久远的记忆掠过心头,应该是去不周山的路上捡的,又重又硬,当时用白牙劈削了许久,才有这么合手,后来学炼器处理材料的时候,又祭炼了一下,这个已经是法宝胚材了。
抬头看见新河眼中一片热切看着手中的棒子,伸手递了过去,笑道:“你喜欢,那送给你了。”
新河脸庞一红,不好意思收回目光,连连摇手道:“不行,这是你的宝贝,我不能要,不能要。”怕明月客套,撑着长矛向山下走去。
高歌甩甩木棒,嘿嘿一笑,道:“真不要,这棒子我也没啥用,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给忘了,不知道会丢到哪里去了?”
正在慢吞吞往山下溜的新河瞬间停下的动作,回头看向高歌,似想看看高歌说话的真伪,难以置信道:“明月,你真把这宝贝给我?”
高歌哈哈大笑,道:“就一根木棒子,什么宝贝不宝贝的,拿去吧,放我这里,真没啥用处!”说着把棒子递了过去。
新河不断运行功法,身体有了些力气,勉强接了过去,驻在地上,红赤着脸,有些不知如何说话。
再次往外推,又不舍得,就这样拿了人家的宝贝,却又不太合理。
高歌笑了笑,问道:“你能使用它,把它的威能发挥出来,对这棒子来说,就是最好的归宿,别纠结了。”
“呵呵,里面的追杀应该停止了!”
里面山谷的打杀声,猪兽的嘶叫停歇了下来,显然被壮汉们追上并打断腿的猪兽,都被青年们扎死了,差不多就要回来了。
新河抱着木棒再也不愿放手了,身体也有力气了,和高歌慢慢跳下了山壁,来到山谷中。
刚才被吩咐去收拾伤员的少年跑了过来,脸色很不好,新河急忙低声问道:“有几个不行了?”
少年怔了怔,伸手挠了挠头,迟疑道:“三十多人受了伤,断手断脚的,还有七个昏迷不醒,但还有气,好像……都还行吧!”
新河大喜,拉住少年道:“都找齐了吗?山沟里看看,石头缝里看看,还有没有没找出来的。”
这片战场位置不小,前后两三千丈,山谷加上山壁,又是两三千丈的横截面,随便哪里躺着个人,还真不容易发现。
少年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忙道:“我们再去找找,新河哥,你去看看那七个昏迷的,有没有问题,能叫醒不?”
说完跑了出去,大声吆喝,一百多少年一字拉开,从山口一直往山里面搜索而去。
新河和高歌来到山口,看着躺在地上的四十来人,心里有些激动,那些受伤的也看到了身边的情况,看见新河过来,问道:“都在这里吗?今年没人被猪兽顶死?”
新河快步走到几个昏迷的族人身边,一一探查,都是被震昏过去,心脉跳动正常,抬头大声道:“现在还没有发现,小弟们又去找了,等会儿看看。”语气中充满了喜悦。
远处两个少年抱着两个族人飞奔过来,新河上去接了下来,也只是昏迷,没什么生命危险。
直到追杀出去的成年人扛着百十只猪兽回来,少年们才把山谷重新找了一遍,没有再找到伤员出来。
首领领着十几个领头的,清点了一遍人手,顿时欢呼大起,所有族人都在,今年拦截猪兽,竟没有一个族人死亡,真是天大的喜事。
几个少年被派了回去报信,三千多只猪兽,得部落全部人员出动,还得分两次,才能全部抬回去。
新河一脸兴奋,向高歌解释道:“明月,今年老祖保佑,这么激烈的厮杀,没有一个族人死去。”
又低声道:“去年,从早打到傍晚,我们部落死了二十多人,兄弟部落也死了十多人,很是凄凉。”
高歌默然,洪荒就这样,每天都有各种各样的死亡。
连野猪都长到三五丈长,一层楼那么高,其他各色野兽猛兽就更加危险,人族生活在这个时代,是幸运,可要想好好活下去,却必须付出极大的代价。
相比洪荒万族万兽,人族的本体毕竟是弱小的,只有不断修炼,不断进步,才能追上其他种族,才能超越其他种族。
也幸好,人族有这个心气,有这样的毅力,也有这样的野心,能在洪荒生存下去,并觉得自己会生活得越来越好。
因为有了这样的认识,有了这样的期盼,人族并不畏惧死亡!
死亡,不过是真灵拜老祖去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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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07章 高歌就这样混吃混喝
当晚,高歌参加了柳埠部落的全猪宴。
柳埠部落今年拦截猪兽没有一人死亡,让全族人欣喜若狂,大肆庆祝,数千人吃得满嘴流油,肚皮浑圆,比每年一次的祭祖还高兴。
新河得了木棒宝贝,对高歌感激得不得了,跑前跑后给高歌找好吃的,连猪鞭都弄了一条过来,让高歌哭笑不得,坚决推迟了。
高歌咬着一条烤猪肋骨,在广场四处游荡,听汉子们吹牛,听青年们吹牛,听少年们吹牛。
老人们围坐在一起,慢嚼细咽,嘀嘀咕咕商量着大量的猪兽血肉如何分配。
高歌和几个少年一样,好奇地站在旁边听了一耳朵,老人们也不赶人,慢慢说着话,哪个部落出了多少人,杀了几只猪兽,几个人受了伤等等,竟然都有人记得清清楚楚,记差了,几人核对一下,也都清楚了。
这柳埠部落很是大气,对周围的兄弟部落不错,所有出过力的人,都有一份奖励,受伤的,包养好,他需向部落缴纳的猎物,也由柳埠部落代为缴纳,内外如一,其他部落的老人都很满意,言下一年后生长大,可以多派几个过来云云。
高歌暗暗点头,柳埠这样的边缘部落,组织能力已经非常不错了,部落里武力不错,周围部落又信服,继续发展下去,迟早能成为这极东的强大部落之一。
第二天,高歌没有参加柳埠部落的分猪肉大会,再次向西而去。
修为到大罗境界,时间已经难以在高歌的身上留下什么痕迹了,许多大罗一次闭关,就百万年过去。
高歌却不会,枯坐修炼,虽沉静无扰,对于检视自己的所修所得较为适宜,但高歌的性子却耐不住,了不起闭关修个万把年,再练下去,高歌就觉得有些浪费生命了,也就坐不住,无法继续保持澄清的心境。
但游逛在洪荒,一个个山头翻过去,一条条河流趟过去,一个个部落吃过去,即使都是些粗鄙野食,高歌也吃得津津有味,乐此不彼。
人族数百万年的发展,在高歌的眼中,是缓慢的。
有人说,欲望是人类发展的原动力之一,高歌觉得虽有些绝对,但比照一下洪荒的人族发展,却也不无道理。
洪荒地大物博,很轻易就解决了人族的生存需要,让人族有了自我发展的机会。
人族看到了飞天遁地的巫妖,基于安全的需求,人族纷纷追求强大的力量,以保证种族的生存。
当生存没有压力了,对力量的追求也渗入了人族的骨子里去了,人人都在修炼,不管男人还是女人,老人还是儿童,都把力量的修炼,当作一辈子的事情。
当然,这力量,被包装为道法,道术,炼器,炼丹什么的。
本质并没有区别,都是为了操控更强大的力量,更多的力量,以及得到更长的寿命。
当人族的追求方向放在了内在修炼上,对外部的需求就明显减少了。
对兽皮麻布习惯了,也就没有人去研究绫罗绸缎。
木制武器、石制武器能基本满足人族的厮杀需求,也就没人研究金属的提炼。
哦!金属提炼也有!
但那是炼器,是修炼的一种,它研究的方向,不是如何大规模把单一金属从自然界提炼出来,而是运用多种金属及其他材料,炼制一种特定威力的器物。
提炼金属不过其中一小部分,还是不起眼的部分。
不管是高歌原来的世界,还是洪荒世界,世界的进程本质都是由少数人所主导的。
原来的世界,占据主导的,是那些善于汇聚,组织,煽动,操控人的人,故人人向往这样的主导力量,谓之屠龙术。
但在洪荒,占主导的,就简单一些,就是握有最强大的直接主宰人生死的力量的人。
洪荒也人人崇拜羡慕这种力量,一生矢志不渝向其靠拢,学习。
洪荒的聪明人都去研究如何积蓄和操控身体内部的力量去了,什么社会的架构,组织原理什么的,也就没什么人去考虑。
这社会组织,也就千百万年都不变,大家都习以为常了,生活不就是这样的吗?
高歌也没特意就要人族去过什么样的日子,咸鱼如他这个份,觉得人这一辈子嘛,每天有得吃,有得喝,高兴就好。
该做事做事,该吃喝吃喝,有点空闲看,夜了两腿一伸,蒙被睡觉,一天也就圆满了。
至于你是喜欢研究哥德巴赫猜想,还是研究九九金丹的炼制,抑或是研究紫霄神雷的威能,无所谓,喜欢就去研究,反正最后,都是两腿一伸,往六道轮回里钻的命。
高歌不在乎人族喜欢研究什么,只要快快乐乐的活着就好,他就喜欢往这样的人间钻。
烤得焦黑的兽肉一样吃,没洗过的果子照样吃,蹲在树屋里吃,蹲在山洞里吃,蹲在石头屋子吃,吃的就是一个高兴。
吃的高兴了,就拿起大棒子较量,打得鼻青眼肿的,摔得头昏眼花,还哈哈大笑,睡一个晚上,第二天又生龙活虎,照样干活。
高歌就这样混吃混喝,一路向西向北。
什么太清仙法,法力锻体法,他们都是成熟了的神功妙诀,早就会自己修炼了,不用高歌操心。
在虚无面皮的遮掩下,高歌就是一个在化神级、炼神级、合道级变幻的小高手,资质不错,胆大包天,胸怀伟大理想,一个人向着祖庭方向闯荡,立誓要学到无上道法,很是得到沿途部落族人的尊敬,送吃送喝送崇拜眼神,日子过的是相当的潇洒。
高歌走呀走,这一次不像数千万年前那样,投胎似的拼命赶路,反而慢悠悠的,这里住个两三天,哪里吃个三五日,一混就是数万年。
这日,高歌吃饱喝足,背包里带着身后部落送的烤鱼,向着百万里外的小青门行去。
之前一路走来,遇到的门派并不多,大都是些合道境的小门派,拥有天仙修士的门派没几个。
因为这里已经是人族内部,崆峒祖庭并不鼓励门派往这里发展,也就稍有大门派往这边设立分支,高歌所遇见的门派,大都是玉枢殿军士回乡后创立的,他们本身也才是天仙,都还没培养出天仙以上的弟子。
但高歌现在所去的小青门却不同,门内掌教是金仙大能,实力强横,弟子众多,是这北地亿万地界最为强横的门派,是人族顶级大派二青门的分支。
小青门设在人族东北的最北端,是人族势力深入数千万里沼泽之地的一个桥头堡。
附近数亿里的人族天仙,乃至合道高手,都往这小青门跑,希望能加入小青门,跟着小青门向北边开拓。
小青门还承担了部分祖祠的功用,代上一级祖祠发布开拓任务。
有许多强大部落高手组成的小队伍,跑到小青门任务堂去接任务,赚些灵丹功法什么的。
………………………………
第408章 明月是吧,这名字好耳熟
高歌碰到的,就是这样一支小队伍。
大熊是这支小队伍的首领,身高八尺有余,体格壮硕,虎头豹眼,手里提着一柄厚实的战斧,行动之间凛然有风,一举一动无不充满力量之感。
“你要去小青门?你那个部落的?”与体型气质完全不同的轻柔嗓音,让高歌有些奇怪,这就是闻声不如见面吗!
高歌神情自若,笑着说道:“我是明华部落的,我叫明月,听说小青门很厉害,就去看看。”前面两句话,高歌说了几万年,数百万次了,脱口就出,都以为自己真叫明月了。
“明华吗?没听说过,不过,你才炼神境界,又是一个人,可接不到什么好任务!”大熊建议道:“那里还是比较危险的,一个人不好混,你或者加入一个战队,跟着出任务,奖励虽分得少一些,但可以跟着前辈学习,也胜在安全。”
高歌看着眼前五个合道境界的小队,觉得自己炼神境界也勉强够用,决定不再改变,问道:“那我加入你们小队吧,奖励什么的,我也不要,我就想去看看人族外面是怎样的?”
大熊身旁的夏日接口道:“我们可不会占你便宜,如果你真立功了,奖励自然不会少你的。”
阿木对这个大胆的少年也很有好感,对大熊道:“带上他吧,他一个人可不容易,遇到哪些打埋伏的灰鳄,可就糟糕了。”
剩下两个面容相似,身体修长,正在摆弄烤鱼的汉子,也都点点头,显然不反对收留高歌。
大熊见兄弟们都不反对,高兴笑道:“那好,你在小青门这段时间,就跟着我们吧,嗯,我是大熊,这是夏日,阿木,大丁小丁,嗯,明月是吧,这名字好耳熟,我哪里听过了?”
高歌忍住笑,道:“叫明月的好多,我一路走来,就见到了几百个。”
看他年岁已经超过万载,听过明月这名字何止千百次,会觉得耳熟,不过是自己微微露出的气息,微微唤醒了他沉睡的记忆,产生种明月是自己很熟悉的人的感觉,
高歌也想不到,会在这里碰到转世熊大,嗯,叫大熊了。
人族数量何其多,高歌陆陆续续放出去转世的,也不过一百多人,融到人族里,别说水花,一丝涟漪也产生不了,各人相隔数千数万年,投胎位置,也相差亿万里不等。
高歌是没有丝毫碰到他们的奢望,不想,转过山脚,就碰到大熊在河边烤鱼吃,这缘分呐!着实不浅!
大熊哈哈一笑:“那些明月我没感觉,就觉得你这个明月熟悉,来,吃一条烤鱼,告诉你,跟着我们,你就有口福了,什么好东西都能吃到。”
“呐,趁热吃,大丁小丁的手艺不错,这鱼烤得还行,外焦里嫩,已经有我三分功力了。”
高歌接过大熊递过的烤鱼,咬了一口,竖起大拇指,夸道:“大丁小丁是这个!”
大丁小丁看了过来,欣喜笑了笑,被人夸奖,总是令人愉快的。
大熊就开始拉着高歌吹嘘他的厨艺如何精湛,吃过的食材,灵气如何充沛,炼化后增长了多大力气,法力增长几何等等。
高歌早听明月讲过,熊大喜欢吹牛的脾性,没想到,死了几百万年,转世重生了,也改不了这爱好。
夏日等显然司空见惯,不以为意,各自忙着自己的事,也不打扰大熊的吹牛。
高歌没有觉得烦躁,慢慢吃着烤鱼,不时问一句,正问到关窍上,挠到痒点,大熊就越发有兴致了,觉得明月简直就是天下最好的人了,身上所有的好东西,都掏出来给高歌吃。
碰上了大熊这个话痨,高歌很容易就知道了大熊他们的大致情况。
他们五个,都出生在东南近亿里外的一个大部落,部落有数万人,掌控着百万里方圆地界数十万人族,大熊的父亲,正是这部落的首领,天仙境界,部落里还有几个天仙,以及一个真仙长老,是附近百亿里方圆有数的强大部落。
原来成了官二加仙二,高歌也就心安理得大吃大熊的美食了。
他们五个,是这个名为青石部落年轻一代有数的高手,结成小队,经常跑到小青门这边历练,对这边已经轻车熟驾,熟悉得很。
高歌问道:“小青门的历练任务,主要有哪些?难度大吗?”
大熊嘿嘿一笑,道:“这千多年,主要就是对付沼泽地里的灰鳄族。”
“这灰鳄族分布极广,沼泽地宽约数千万里甚至过亿里,长得有兆万亿,到处都是灰鳄。”
“不过,我们只对付小青门正北边的这个灰鳄部族,听说那部族有两个金仙,数十个真仙,数千个天仙,嘿嘿,我们上次弄死了一个天仙,得了一部功法奖励,修炼元神的呦,已经送回去部落了,这可是了不得的宝贝,把我家那老头子给高兴坏了。”
“你们五个居然弄死一个天仙,这天仙也太弱了吧!”
大熊五人,他和夏日是合道巅峰,其他三人都是合道后期,这样的实力,要想弄死一个天仙级的洪荒生灵,还是比较大种族的天仙生灵,实在有些勉强。
大熊嘿嘿得意地笑,却不答话,显然有杀手锏,却是知道轻重,不会到处吹嘘。
高歌想了想,记了起来,好像他的几个灵宝,也跟着他转世去了,应该是触发了其中一个可以使用了,不管是晋升为下品灵宝的飞刀,还是镇魂铃,抑或是其他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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