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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李飞刀开始-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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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刺耳的话语,再加上摄魂术,那吕凤先顿时身体一颤。
“有破绽!”夏云墨眼睛一亮,身体已经飞掠而出,左手持剑,阻挡胡不归的攻击,另一只手则是一掌朝着吕凤先拍去。
高手相争,只差一线。
吕凤先堪堪躲过这一致命一击,却吐了一口闷血。
夏云墨正要趁势追击,胡不归的竹剑,却已经挡在了夏云墨前面。
………………………………
第二十八章:温侯与美人
胡不归的竹剑依旧是那么精妙,依旧那么精准,变化无穷。丝毫没有受到同伴受伤的影响。
夏云墨后退,躲过了这一剑,说道:“胡疯子,我劝你早些收手,否则别怪我出手无情。”
胡不归没有说话,他的剑替他做了回答,一剑快过一剑,一剑精过一剑。
他不需要同夏云墨拼个你死我活,他只需要等吕凤先将伤势稳住,就可以再次同他联手。
可是,夏云墨会给他机会吗?
夏云墨将手中的短剑“铿锵”一声,收回剑鞘,猛的往空中一抛,似乎要弃剑不用。
与此同时,他身体高高掠起,身体朝下,一掌缓缓劈出。
这一掌从天际落下,顿时,沛然的掌风将胡不归笼罩着。
胡不归骇然,他从未想过,有人竟然能够使出如此猛烈的一掌,掌风将他笼罩,竟有些喘不过气来。
身体更是似有重负,一举一动,如受桎梏,他将脚下的碎石踩成了粉末,手臂一横,用力的挥出好几剑。
顿时,剑气纵横,锋利的剑气将掌风割开。
然而还不待胡不归喘息,夏云墨的手掌已经到了眼前。
胡不归冷哼一声,竹剑向前轻轻一刺。剑尖在颤抖,一把竹剑,竟然发出嗡鸣之声。
而在竹剑的尖端,更是有一丝绿光闪动。
很轻的一剑,也有一个很温柔的名字——秋水点。
可这一点,却是灌注了胡不归的全身内力,裂石碎金,不在话下。
“当”的一声,竹剑和夏云墨的手掌相接,竟然谁也没有占的便宜。
而另一边,吕凤先也调息完毕,杀气腾腾的朝着夏云墨冲了过来。
他的骄傲,在先前几乎是被夏云墨踩在脚下蹂躏。他不容许自己再失败,他要将此人斩与剑下。
就在此时,先前被夏云墨抛在空中的短剑又落了下来。
夏云墨眼中精光一闪,抽剑出鞘。
一道无匹的亮光从剑鞘中飞出,恐怖的剑气朝着胡不归斩了下来。
拔剑斩!
拔剑即斩,这时系统传给夏云墨“杀人剑“的第一招。
拔剑杀人,以无可匹敌的力量和气势,先声夺人,不等对方多做反应,就使出近乎最强的力量,瞬间爆发出来。
胡不归的竹剑断开,他咬着牙,眼眸中闪烁着红光,在这一刻,他已经被这一刀剑光笼罩住了,全身上下,很难行动。
剑光斩下,胡不归发出一声闷哼,一只断臂飞了出去,鲜血淋漓。
胡疯子到底还是胡疯子,在被剑光锁定,即将要将他斩成两半的那一刹那,他的身体硬生生的挪移了一段距离,让他不至于身死魂消。
接着,那胡不归捡起自己的断臂,使出燕子三抄水,踏雪无痕,短短几个眨眼之间,就消失在了夏云墨的眼中。
这家伙,手臂被砍掉,竟然也不放出狠话,也不报复,直接就跑掉了。
而且,这家伙的轻功未免也太高了,高的离谱。如此高妙的轻功,即使是夏云墨如今也很难施展出来。
夏云墨决定今后定然要好好修炼轻功,打不过也跑得过,这句话在夏云墨的对手中,已经出现了很多次了。
每次都让对方跑掉,的确是很丢脸的问题。
接着夏云墨看了看自己手中的短剑,还在滴血。
他忽的叹息了一声,“杀人三剑“乃是为了杀人而生,他的“穿心刺“从未失手,而“拔剑斩”却是出师不利啊。
还好,这里还有两人,还有两颗脑袋够他砍。
他转过头来,吕凤先竟然没有逃走,而是站在原地,脸色阴晴不定。
先前被夏云墨的一番讽刺,让他很不是滋味,而真正能让他这样高手逃避的,只有自己。
性命与尊严,他似乎选择了后者。
而林仙儿却是施展轻功,想要逃走。
林仙儿实在想不到,本来一个必杀的局,将这个不受她诱惑,给她危险感的人杀掉。
却不曾想到,夏云墨的武功如此之高,让情势发展到现在这个地步。
在以往,只有有男人在,林仙儿就不会让自己陷入危险之中。
无论意志多么坚定,武功多么厉害的男子,只要她露出白花花的肉体,发出令人心神荡漾的话语,就可以将危机化解于无形。
可是夏云墨这个男人不会,这个男人的眼神,看她的时候,是冰冷而带着一丝玩味的。
林仙儿的直觉告诉她,这时她唯一逃走的机会,如若不然,她的下场将会是血淋淋的。
夏云墨将手中的短剑,随手一扔,那短剑脱手飞出,犹如长了眼睛一般,直接从林仙儿的后背穿透而出。
脱手穿心剑,这时夏云墨结合李寻欢的“小李飞刀”和“穿心剑”想出来的招式,大欢喜女菩萨就是死在此招之下。
林仙儿倒在地上,一时间竟然还没有死去。
她的血还是热的,还是鲜红的,将地上的积雪都融化掉了。
林仙儿摸了摸自己的胸口,看着手心的鲜血,她吃吃的笑了起来,笑的很美,笑的很艳,她似乎很久没有笑的这么开心了。或许是想到了小时候堆起来的雪人,亦或者是那像血一样的冰糖葫芦。
最后气息渐渐没了,只是嘴角上依旧带着笑容。
武林第一美人,终究还是被夏云墨杀了。
“你,不走吗?”夏云墨转过头来,看着吕凤先。
吕凤先先前若是去阻止那一剑,或许林仙儿还不会死的这么快,但他只是楞楞的站在那儿,一动不动。
“我为何要走?”吕凤先说道,他抬起手臂,将他三根引以为傲的手指举起。
“因为,你不走,就要死。”
夏云墨眼中寒光一闪,屈指成爪,身体朝着吕凤先掠了过去。
“那就看看,究竟是你死,还是我死。”
吕凤先的腰板挺直,他以指为戟,三根手指,竟然各自施展出来一套戟法。
百晓生排出《兵器谱》后,他一直以自己的兵器为耻,不再使用银戟。
此时,他倒是突破了一层心灵上的尘埃,这三根手指,结合戟法,倒是让夏云墨有些棘手。
××××××
一刻钟后,夏云墨微微喘着粗气,从怀里拿出一根手帕,将手上的鲜血抹干净。
而吕凤先倒在雪地上,胸口处有一手掌印,还有两个指洞。至于他那三根奇异的手指,则是被夏云墨给掰断了。
“唉,你若早点明白,自己是银戟温侯,而不是神指温侯,或许,现在倒在地上的就是我。“
夏云墨摇了摇头,不知何时,天空又开始飘起了雪花,雪下的很大,或许很快就会把银戟温侯和武林第一美人的的尸体掩埋了吧。
两个人的消失,或许江湖上还会流传出银戟温侯和第一美人私奔的话题吧。
………………………………
第二十九章:决斗(卷终)
屋子很大。
这么大的屋子,只有一个离地很高的窗户。
墙上是白色的漆,漆的很厚,墙也很厚,仿佛不愿意人看出这时石壁。
角落里有两张床,木床,床上很干净,很简朴。
除此之外,屋里就只有一张很大的桌子
桌子上堆满了各式各样的账册,卷宗。
一个人正在桌子前翻阅着,不时用朱笔在卷宗上勾画。
他是站着的,因为屋子里连一张椅子也没有。
在他看来,只要坐下,精神就会放松,就会出现差错。
而一点点小小的差错,就会导致整件事情失败。
因此,他精神永不松弛。
他永无错误。
还有一个人,站在他身后,他的身子站的很直,很挺。
他是麻木的,他似乎连生存都意义都不知道。
这两个人正是上官金虹和荆无命,也只能是上官金虹和荆无命。
除了他们之外,世界上再也找不出这样的两个人。
只是,没有多少人能够想到,江湖中权利最大,财力也最大的“金钱帮帮主”住所居然是如此的简陋。
他们不知道,在上官金虹的眼中,金钱亦或者是女人,都不过是工具,爱好获得权利的工具。
他唯一的就是权利。
权利,除了权利,就只有权利。
他可以为了权利而生,也可以为了权利而死。
这时,门外传来了敲门声。
只有一声,很轻。
上官金虹的手并没有停,也没有抬起头。
荆无命说道:“谁?何事?”
门外应声说道:“一八六,有人来求见帮主。”
荆无命又道:“他是什么人,为什么事来。”
门外人道:“他说要等到见了帮主的面再说。”
荆无命不说话了。
上官金虹说道:“是谁带他来的?”
门外人道:“第八舵主向松。“
上官金虹又说到:“杀了他,连向松一起杀了。”
门外人说道:“是。“
荆无命这时候说道:“我去杀。“这三个字说完,他人已在门口,拉开门,走了出去。
或许,对于荆无命来说,杀人,是他唯一能够享受的乐趣。因为他本就是上官金虹的一把武器,一把杀人的武器。
更何况,向松号称“风雨流星”。一双流星锤在兵器谱中排名十九,想要杀他并不容易。
是谁来找上官金虹,找他又有什么事?
上官金虹不在意,也不好奇。
一盏茶的功夫后,门又开了,荆无命一闪而过。
上官金虹并没有问“死了没“,因为他知道,荆无命杀人从不失手。
他只是说道:“向松若未还手,送他家属黄金万两,若是他还手,就灭他满门。”
这时,荆无命才说到:“我没有杀。”
上官金虹这才豁然抬起头,目光就像刀子一样,可下一刻却皱了下眉头。
荆无命受伤了,手臂上有两个指洞,鲜血滴在地上,他的脸却一点表情也没有,仿佛他根本不痛,他的脸依旧是如同大理石一样。
上官金虹先前就听到了滴血的声音,他只以为是别人的血,
荆无命说道:“我不是那人的对手,我杀不了。“
上官金虹的瞳孔一缩,问道:“那人是谁?“
“上官兄,别来无恙。”话音落下,门再次被打开,一个穿着锦衣华服的人,走了进来。
这人带着犹如春风的笑容,手负在身后,即使是走进这天下第一帮帮主的私人空间,却依旧面不改色。
上官金虹看着来人,一字一句道:“夏云墨。”
夏云墨点了点头,微微一拱手,说道:“我来应一个多月前的约定,不知上官兄今日可有时间。”
上官金虹突的露出笑容,在这世间上,有一种人,笑起来比不笑更加可怕。
上官金虹就是这样的人。
他说道:“这一个月,你在江湖中翻弄云雨,我还以为你都快忘了约定。“
在一个多月前,夏云墨去兴云庄救李寻欢前,就曾与上官金虹相遇,两人都将对方视为可以一战的对手。因为夏云墨还要去救李寻欢,因此这一场决斗才推迟了。
夏云墨说到:“我只是没有把握接下你的龙凤双环而已。”
上官金虹说道:“所以你现在有了?”
夏云墨说道:“这一个月里,我同不同的江湖人物交手,三教九流,应有尽有,他们想要杀我扬名立万,而我也想要他们做磨刀石?”
上官金虹说道:“磨刀石?“
夏云墨说道:“是的,磨刀石,磨得快,才好砍下上官兄的头颅。“
上官金虹说道:“很巧,我也想用龙凤环砸碎你的脑袋。”
夏云墨笑着说道:“若是能死在上官兄这等人物手中,倒也不算冤枉。既然是我选的的时间,那么就由上官兄选择地点吧。“
上官金虹挥了挥手,让荆无命出去。
上官金虹说道:“此处,是我的居所,很适合做你的墓地。”
夏云墨环顾四周,摇头叹道:“怕是谁也想不到,上官帮主的居所,居然就如此简单,对了,这里有没有酒。”
这一间屋太简单了,就只有一张桌子和两张床。
甚至连被子和凳子都没有。
上官金虹说道:“这里没有酒,水也没有。“
夏云墨摇头道:“这还真像一座坟墓啊,亏你能在这里待这么久。“
上官金虹忽然露出残忍的微笑:“这里,就将会是你的坟墓,我会将你的尸体埋在这里。”
夏云墨笑道:“这时为何?我可不记得我们什么时候有了这么深的感情。”
上官金虹说道:“因为一想到名满天下的碎公子埋在这里,就会提醒我得更加谨慎,更加清醒。如果我不谨慎,不够清醒,那么总有一天,也会埋在土里。”
夏云墨哈哈笑道:“一个人若是太过谨慎,太过清醒,是很难得到快乐的。”
上官金虹悠悠道:“至少不用被别人踩在脚下,成为一堆枯骨。”
夏云墨笑道:“看来,今天我就得告诉你一件事
上官金虹道:“什么?”
夏云墨说道:“太过谨慎,太过清醒的人,都不过是无能之辈,只有自己极度清醒才能够将事情做好“
上官金虹说道:“那就来看看,是我这谨慎清醒的人能走的出这房间,还是你能够走的出。“
夏云墨眼眸之中闪过一丝光芒,“锵“的一声,短剑已经出现在了手中。
××××××
荆无命站在房间外,像一根柱子一样,他的眼睛肿依旧没有任何光芒。
两刻钟后,石门打开了。
他转过头去,看到了站着的夏云墨,看到了躺着的上官金虹。
无需多说,这已表明了一切。
夏云墨看起来很狼狈,嘴里还有鲜血,一只胳膊呈一种诡异的扭曲,走路时也一瘸一拐,但他胜了不是吗?
无论如何,他都是胜利者。
上官金虹倒在地上,他身体也有多处伤势,最致命的则是胸口的剑伤。
夏云墨的穿心刺太快了,他来不及躲闪。
上官金虹的脸上还带着恐惧和不可思议的神色。
即使是这等枭雄人物,面对死亡,也做不到坦然。
那自己呢?夏云墨忽的有些疑惑?
荆无命的眼睛看着上官金虹,却又仿佛是看着自己。
上官金虹是他的生命,他是上官金虹的影子。
若是生命消失了,那影子呢?
荆无命虽然还活着,却只剩下空空的躯壳,没有了任何意义。
夏云墨从他眼前走过,他也没有任何表情,他或许真的已经死了。
这个世界,结束了。
夏云墨长长吐出一口气。
(小李飞刀卷结束,上一章有书友在说为什么不杀了胡不归,因为胡不归的轻功太高了,夏云墨虽然修行了“飞仙术“。但时间并不久。而他一旦选着追杀胡不归,那就只能放弃林仙儿和吕凤先。)
(下一卷《萧十一郎》还望多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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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十一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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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风四娘
初秋,艳阳天。
乱石山,又叫强盗山,因为住在山里的人都是强盗,就连山上那开客栈的老板也是强盗。
这里不但住着一窝强盗,还住着强盗头子。
关中黑道十三帮强盗的总瓢把子。
平日里,就算是武林中人也不愿意前来。今天,在乱石山却来了一个女人,一个很漂亮的女人
这个女人住进了乱石山的唯一一家客栈里,她让店小二烧了一锅洗澡水,正在洗澡。
阳光透过薄薄的窗户照射进来,照在风四娘如同缎子般的皮肤上,水温恰好比阳光暖和一点,她喜欢这样的温度。
经过半个多月的奔驰后,世上还有什么是比舒舒服服的洗个热水澡更加让人愉快的呢?
她很享受现在这一刻,身体和心灵都很放松,她总是不会亏待自己的。
她懒洋洋的躺着水里,将一双纤细的脚高高翘在盆子上,让阳光在在脚心上,暖洋洋的,还有点痒。
她的这一双脚,爬过山,涉过水,走过滚烫的沙漠,还渡过冰封的辽河。
踢死过三只饿狼,一只山猫,踩死过无数毒蛇,还将大盗“满天云“下过万丈悬崖。
但这双脚看起来依旧那么秀气,那么纤巧,连一个疤都找不出来,她满意极了。
她又加了些热水在盆里,水的温度更好合适。但她却想要更热一些,她喜欢这种热的感觉。
她喜欢骑最快的马、爬最高的山、吃最辣的菜、喝最烈的酒、玩最利的刀、杀最狠的人。
她喜欢刺激,各式各样的刺激
刺激并没有让她衰老,反而让她越加的诱人。
修长精致的大腿,没有一丝赘肉的小腹,全身上下的皮肤都找不出一点皱纹。
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很亮,只是这微微一笑,就足以让世间大部分男子心动。
见到她的人,没有人相信她已经三十三岁了。
门突然被推开,从门外走进一个年轻人,笑嘻嘻的看着风四娘。
若是寻常女子,这种情况下难免要吓一大跳,然后会羞愤,会生气。
可风四娘却连脸色都没有变,还是舒舒服服的躺在盆里,用丝巾轻轻的洗着自己的手臂。
她甚至连眼皮都没有抬,只是凝视着自己春葱般的手指,将整个手洗干净了才淡淡抬起头笑道:“小家伙,难道还没有看过女人洗澡吗?”
不过,风四娘亮晶晶的眼眸中,还是有些吃惊,因为这个强盗看起来很俊秀,很年轻,即使是目不转睛的看着她的身子,却似乎没有猥琐的神色。
“我看过许多女人洗澡,不过像你这样有风情的,却还是第一次见。”那年轻人笑道。
风四娘“咯咯”直笑,笑得花枝乱颤,她似乎喜欢听别人夸她。却又突然将脸冷了下来:“你呀,真是不讨女孩子喜欢,一点都不会说话。”
那年轻人也笑了,当这个年轻人笑的时候,他的眼睛里都蕴含着笑意,他的眉眼似乎更加温柔了,他说道:“我那里不讨女孩子喜欢了?刚刚那句话有错吗?”
风四娘觉得有点可惜,这样的一双眼睛,若是瞎掉了,世间就又少了一道好看的景色。
风四娘娇笑着说道:“风情这两个字可不要轻易的对女人说出来,小女孩听了会很高兴,可一些上了年纪的女人,却并不喜欢,她们更喜欢你说她们可爱。”
女人心,是这世间最奇妙的东西。年纪小的时候,她们希望别人说她成熟风情。而等到年纪大的时候,却喜欢发小孩子脾气,让人觉得她还年轻,还很小。
越是得不到的东西,越是渴望得到。
那年轻人似乎有些吃惊的说道:“可你不就是一个小女孩吗?还是个很可爱的小女孩。”
风四娘一愣,接着又笑了起来,娇躯颤抖,胸前的的两团雄伟此起彼伏,让盆子里的洗澡水都洒出来不少。
笑了好一会,风四娘的肚子都笑疼了,才停下来说道:“我还真是看走眼了,本来还以为是个什么都不懂的闷头青,没想到你比我还要更懂女人。“
那青年也笑了:“男人当然应该最懂女人,不然怎么能讨女人喜欢呢?”
风四娘笑道:“像你这样的人,长得这么俊俏,还会说话,就是到青楼里去,那些姐妹也不会让你掏钱,又怎么会跑到这土匪窝里面来吃苦受罪呢?”
青年也笑道:“像你这样的美人儿,漂亮的就像花瓶一样,就是站着哪儿不动,也有男人会跪在你的石榴裙下,又何必跑来土匪窝吃苦受罪呢。”
风四娘叹气的说道:“你若是知道了我的名字,就不会觉得我漂亮的像花瓶一样了。”
青年说道:“那敢问姑娘芳名,对了,请先允许我介绍一番,我叫夏云墨,爱好很多,喝酒武功美人,我都不能拒绝。优点那就是长得很好看,手也很好看,剑法不错。至于缺点,就是容易喝醉。”
风四娘笑道:“为什么在我问名字前,你要做一个自我介绍呢?“
夏云墨说道:“因为曾经有一个女孩子告诉我,要想讨女孩子开心,就要把优点缺点说出来。”
风四娘又笑道:“千万不要在一个女人面前,去提另一个女人。“
夏云墨微微颔首思考道:“这倒是一句至理名言,不过还好,你还只是个女孩子,另一个也是女孩子。”
风四娘淡淡的笑道:“你的嘴可真是甜,眼睛也很好看。另外,我叫风四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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