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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疯狂二十年-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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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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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一章 判若两人
等等!
我下意识揉了揉耳朵,光天化日的,难道出现了幻听?!
而对面,张璐似笑非笑地看着我,表情耐人寻味。
此时,不得不承认,我没听差,张璐口中说的正是祝倩!
意外,太意外了!
要不怎么说,现实永远比电视里难以捉摸。我想,无论哪个剧本,也不可能写出这样的出人意料。
那天,因为赶着上班,两人没谈多久,张璐就急匆匆离开了。
而我,呆在原地,愣了许久。
一句话,情绪复杂,有些恍若隔世,又有些恍然若失,更多的,是一种怎么也想不通的困惑。
不过好在张璐临走时,留下了她新的联系方式,我寻思着,等晚点,把她约出来好好聊聊。
现在的我,有大把时间可以挥霍,所以呢越是如此,时间过得越慢。
好不容易捱到天黑,我迫不及待给张璐去了电话。
两人约在八点,遇见咖啡馆见面。
城市里,此刻万家灯火,霓虹灯下五光十色,夜幕下,整个世界,既熟悉,又陌生。
这会儿,因为我到得早,张璐还没来。
于是随便挑了处靠里的包厢坐下,接下来便是百无聊赖。
等待最漫长,也最煎熬。此时,我的思绪更是乱糟糟一团。
恍惚间,我突然想起,当年跟紫涵第一次单独聊天,也在这个包厢,1102!
没记错的话,那会儿我俩还针锋相对来着,现在想想,时间一晃而过。
是命运的安排?还是人为的想念?讲真,我说不上来。
世界走着走着就变了,有些人走着走着也就散了,那些天长地久,那些归来半生,那些美好,抑或悲伤的岁月,终究再也不能回来。
此情此景,我又想起了那封书信,那封紫涵留给我的最后一言。
“陆朋,此生我将用余生守望你,或许有一天,我会回来;或许,不会回来。但至少,爱过即是永远。”
如果说当初,我还对紫涵的归来抱有幻想;那么现在,这个希望很渺茫。
事实上有段时间,梦里没出现过这个人了。甚至连我有时候都不禁在想,那些生离死别,是否曾经真正存在过?
我一度以为,时间能淡漠感情,淡忘有些事,哪怕曾经如何轰轰烈烈,最终免不了悄无声息的湮没在记忆深处。
然而现在,不得不说,我终究还是忘不了她,紫涵。
咖啡馆里胡思乱想一通,直到张璐出现,我才如梦初醒。
“怎么了?陆朋,想什么呢?这么出神!”
我尴尬笑笑,赶忙站起身,招呼这丫头坐下。
两人相处时间虽然不长,但终究是旧相识,所以呢,我也不多废话,简单寒暄几句,直接切入主题。
“张璐,跟我讲讲祝倩的事吧,我怎么听着那么新鲜呢,才半年功夫,她怎么就成了你老板?”
我的好奇,张璐肯定早已料到,所以一听这话,她立马就笑了。
“哈哈,陆朋,我说嘛,你老人家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大方,还请我喝咖啡,啧啧,环境不错,估计原来没少来这把妹吧?!”
张璐自打离开东南后,对我明显少了几分客气,多了几分调侃,一句话当场让我哑口无言。
但玩笑归玩笑,张璐还是说出了一些事情。只是遗憾的是,并非我想要的答案。
听张璐讲,这家可颂公司,她也是最近才入职。
具体谁是老板,原本她不清不楚,说到底,张璐不过普通服务员,除了知道经理姓丁,其他的,也没怎么关注。
可事情就有这么巧。前两天一次偶然机会,让她无意中瞄见了营业执照。
上面法人代表那项,填的居然是祝倩的名字!
起初,她跟我一样半信半疑。直到在丁经理手机里,发现了这位老板的真实面目,张璐才真正确定,这个祝倩就是她!
用她原话,这位祝总从没在公司露过面,大家伙都说,绝逼是个神秘人物!
我一听,眼睛瞪得老大。
“(⊙o⊙)啥?合着你讲了这么多,也没见过真人?”
张璐耸耸肩,算是默认,但随即也带来了好消息。
“听上面讲,祝倩周六会来公司。陆朋,如果你有空的话,到时看看呗。”
我点点头,对于张璐这个提议,赞同。
两天后,按着张璐给的地址,我找到了可颂公司。
一进门,给我第一感觉,就两字:高档!
当然了,这种感觉不仅体现在装修风格上,甚至连服务员,颜值也是一个比一个高,置身其中,有种后宫佳丽三千的味道。
但是呢,这会儿我毫无欣赏美女的心情。找到祝倩,是唯一念想。
而这个念想,那天还真就实现了。
祝倩一身绛色短风衣,墨镜,皮裤,风一般从我身边擦肩而过。
肤若凝脂,烈焰红唇,要不是眉宇间,有依稀过去的影子,我怎么也想不到,这就是当初那个清纯的省城小丫头!
霸道女总裁长啥样?一种是饶婕;一种就是眼前的祝倩!
我走上前,大着胆叫了一声。
“祝倩!”
她回过头,突然愣了一下。
墨镜下,那张脸看不出眼神,但嘴角边明显抽搐了一下,不过很快又恢复了漠然。
“这位先生,您叫我吗?”
我一听,哟呵,跟我面前摆谱呢?装不认识是不?
于是笑笑,“对呀,怎么着,您老人家可让我好找啊,半年不见,摇身变成女总裁了,啧啧。”
我一见这丫头,忍不住开刷,不过心里蛮欢喜。
倒是祝倩冷冰冰的,漠无表情。
“对不起先生,您认错人了。我想我们应该从没见过。”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我始料未及!
看这架势,祝倩有点儿故意的味道!顿时我心里那个气啊!
“哟,还装呢,我是陆朋啊!”
而那边,祝倩的话依旧冰冷。
“不好意思,不认识。”
望着祝倩,熟悉的脸,陌生的颜,浓的妆,冷的言。那副始终没有摘下的墨镜后面,究竟藏着什么样的眼神?!
忽然,我有种可怕的预感,曾经的祝倩,怕是再也回不来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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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 化敌为友
讲真,祝倩变成这样,是我万万没想到的。
所以一听这话,顿时我就急了。
“喂,祝倩?什么意思啊,难道发达了,连老朋友也不认了,不至于吧?!”
众目睽睽下,我确实有点火大。
但是呢,祝倩纹丝不动,依旧一副云淡风轻。
“这位先生,你有病吧?刚不说了吗,我不认识你!也听不懂你说什么!”
好嘛,这妮子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愣是咬定不撒手。
这会儿,说不气那是假的,于是脱口而出,“我有病?你有药吗?祝倩,你认不认我无所谓,我就问一句,你不会连香菲左岸也不记得了吧,东南,柳总,可遇,还有梨树坞,这些都忘了吗?”
那边,祝倩怔了怔,一动不动。
时间如同石头般静止。
“丁经理,请这位先生出去,不然我要报警了!”
蓦然间,我目瞪口呆,而周边,众人一片哗然,无数双眼睛齐刷刷看来,或鄙夷,或嫌弃的眼神。
祝倩走了,像一阵风上了楼上,只留下我,像个傻子一般,供万人敬仰。
但我知道,这些人,这些看客大概是抱着看笑话的心态,看着我。
此时,有种说不出来的讽刺。
但至始至终,我一直没闹明白,祝倩为什么刻意选择逃避,甚至连认我的勇气也没有!
在这几个月里,在她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故事?
答案在风中凌乱。
后来,我几乎是狼狈不堪的,被赶了出来。
这种滋味,刻骨铭心。
回到东南,店里一片冷清。
皓月当空,月明星稀,夜,从未像今晚一样,静得死寂。
回去的路上,我跟柳云桥通了个电话,顺带着把白天的事说了说。
电话里,柳总对祝倩的身份,以及态度,也感到意外。
不过呢,末了,他还是劝我。
“小陆啊,我想这件事,你大可不必往心里去。小祝不是那种忘恩负义的人,这丫头肯定有什么难言之隐。”
看得出,柳云桥对这丫头印象,一直很好。
可换做我,心里却不是滋味。就白天发生的这事,想想都觉得憋气。
说白了,祝倩不愿认我也就罢了,完全犯不着叫人赶我走,更何况后来居然还报警威胁,这不明摆着撕破脸么?
一直以来,我自认为自个儿还算有情有义,可到头来,却落得个里外不是人,个中滋味,难以言说。
隔了一会,柳云桥又问起公司近况。
而我,也如实回答。
现在的东南,早已经没有了刚开张时的风光。自打那场价格战后,店里业绩不温不火,用我的话说,得过且过那种。
柳云桥一听,好久没有吭声。
但我感觉的到,柳云桥有点儿失望,不是对生意,而是对我。
“小陆,要不你回来吧。上海这边我也有几个项目,需要人张罗,考虑下吧。”
回上海,意味着什么,我再清楚不过。 那就是承认自己彻底失败。
但现在回去,也有好处。从此靠柳云桥这座大山,享尽荣华富贵。坦白说,这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事情。而对我来说,无法接受。
还是那句话,宁为鸡头不做凤尾,我心有不甘。
当然,柳云桥没有半分施舍的味道,但我的性格决定了我的选择。
“柳总,谢谢您好意,我想想再答复吧。”
搁下电话,我不禁陷入了沉思。
这段日子以来,锐气早就磨得差不多了,什么理想,什么远大志向,全都扯淡。
但今晚柳云桥一番话,无疑给我打了一针强心剂。
。。。。。。
我在做什么?
在这么个无聊的地方,
白白赌上性命。
可若是,活着只为了活着,
我绝不能忍受。
——《绣春刀·修罗战场》
于是当晚,我一夜无眠。可以说,几个月来,第一次认真审视自己。
未来路该怎么走,怎么挑,当真不能马虎!
眼下,形势大致明朗。单论店面销售,我不如H&L;论团购,比不得缤果;论产品,不及香柠檬。
虽然好不容易打掉了凯丝贝瑞,但现在想想,有给人做嫁衣的感觉。
所以呢,无论如何,如果这次还想活下去,必须得换个活法!
而这个活法,说来容易,找起来难。直到天亮之前,才有了点眉目。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此时,我绝不能跟那几家硬扛,从实力上讲,相差悬殊,绝逼没半分胜算。
但就这么坐以待毙,不是我风格。必须夸夸老毛同志教导有方,曲线救国,农村也可以包围城市!
于是这会儿,我把目光放到了另一块战场,而这块地儿,避其锋芒,目前还少有人留意。
校园市场,长远看,前景巨大,说实在,也是当初肖克给了我启发。
与其跟这帮孙子杀得昏天暗地,还不如另辟蹊径,广阔校园,大有可为。
我这人性子急,一想通,那必然是立马开干!
于是第二天一早,直接去了二中。
肖克生意,果然红火。刚进食堂,就见成堆学生,呼啦啦围他档口一大圈。
这生意好的,啧啧,不服不行。
话说来之前,我确实下了大决心,也鼓足了极大勇气。
之所以硬着头皮找肖克,说到底,还是有心向他取取经。
校园市场,这小子入行早,路子宽,说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毫不为过。
虽然我跟他之间芥蒂颇深。但话说来,也有我的过错。
就剪人家线路的事儿,也算以暴易暴。末了,肖克没找我麻烦,虽然有可遇的缘故,但大家总归是扯平了。
生意场,没有长久的朋友,自然也就没有永远的敌人。
所以呢这次来,我有心化敌为友,和肖克好好聊聊。
东南要生存,我要像个活着的样子,那么,有些东西不得不舍弃,这才叫做生活!
而这次,我,陆朋别无选择。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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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三章 破阵子(一) 头阵
爱人相见,情意绵绵;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显然,我跟肖克属于后者。
事实上,这小子打见我第一面,就没好气儿。冷嘲不用说,阴阳怪气的热讽,少不了。
“哟,这不是大名鼎鼎的陆总吗?怎么着,什么风把你老人家刮到这了。我可提前声明,咱小本买卖,比不得凯丝贝瑞,经不起折腾,所以你千万千万,得高抬贵手。”
我一听,就知道这孙子那口气还没咽下。
要搁从前,我绝逼会怼上几句。可这会儿,早已经云淡风轻了。
于是笑笑,也不生气。
“肖总,什么时候说话也这么犀利了。你还真用不着挤兑我,这次来,没别的意思,就过来虚心请教,也是把过去的事儿说开了。”
看得出,肖克对我的话,一脸惊讶。说到底,化敌为友,从来不是轻而易举的事儿。
末了,把来意跟肖克说了说。
肖克一听,目瞪口呆。
我寻思着,这孙子肯定没想到我真会放下架子,虚心讨教。
所以呢,这回肖克还摆上谱了。
“陆总,你没事儿逗我玩吧,就您这名声远扬的,可这圈子里,谁能不知,谁能不晓?!我啊,高攀不起!”
满嘴的冷嘲热讽,阴阳怪气,绝不像正常口吻。
讲真要不是为了东南,就肖克这鬼样子,我铁定撒腿就走,可现在不行呐,有求于人,只能委曲求全。
而事实证明一点,偶尔装装孙子,也不全是坏事儿,至少在肖克这件事上,我有了意外的收获。
虽说最终,肖克依然没跟我冰释前嫌,但感觉得到,口吻中,有一丁点松动。
“陆朋,你说的这事儿,对不起,我帮不上忙,我想,你还是想想其他法子吧。”
很显然,这孙子成心想看我笑话,见死不救用他身上,再合适不过。
至于我,心里委实着急。但是绝不能流露出来,
还是那句话,咱得端着,才显得有范儿呢。
但是呢,想要有范儿,得先要有资本,就我这穷途末路的,想装,也装不了太久。
于是最终,我服了软,不是为肖克,而是为了东南。
印象中,这是我有生以来,头一次跟人屈服。或许从那天开始,我才真正像个商人吧。
期间,我跟肖克实话实说,赌的,是我的命数。
所以呢,好话说了不少,歉意也表达许多,总而言之一句话,之前恩怨,希望能一笔勾销。
我什么性格,肖克应该清楚。话能讲到这份上,足够诚心。
末了,这位肖总一声叹息。
“陆朋,不用老道歉了,说实话这些天,我也想了很多,有些事,或许就是命吧。当初在香菲左岸,你来,我走,貌似饶婕赢了,可其实我们之间,没一个赢家。我搞你店面,你砸我场子,冤冤相报,到头来,又能怎样,有些人注定是没法回来了。”
肖克话里,淡淡悲伤,跟我认识的他,有天壤之别。
起初,我以为他口中的有些人,指的是可遇。
讲真,对于这丫头,我是有愧意的。
说到底,爱情从来都是自私,无法抗拒的。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所有无疾而终的爱恋,都有一共同特点,那便是我爱你,你却不爱我。
查良镛老先生,一生写武侠,看似铁骨铮铮,其实骨子里满怀柔情,没记错的话,在那本《白马啸西风》的书里,有这么一段话。
“可是哈卜拉姆再聪明,再有学问,有一件事他是不能解答的,因为包罗万有的“可兰经”上也没有答案;如果你深深爱著的人,却深深的爱上了别人,有什么法子? ”
爱很美好,爱很悲伤,无所谓对错,无所谓深浅,无非,爱错了人而已。
可遇究竟去了哪里,那天,肖克始终没有回答。
用他的原话,“陆朋,其实我蛮恨你的,没有你,可遇不会远走他乡;没有你,或许我跟饶婕没那么快结束!你就是我的命。从第一天出现起,我只能认命。”
这天,肖克说了很多,但让我最吃惊的,还是刚才这句话。
是的,我没有想到,肖克和饶婕,居然曾经还是恋人!
现在终于明白,肖克为什么恨我。
敢情这小子,一直把我当成了导致他们分手的罪魁祸首。
所以呢,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这锅,我不背。
这会儿,肖克也想明白了。
一句话,他跟饶婕之间,根本就不存在爱情,一直以来,只有肖克沉浸其中,而饶婕呢,充其量不过利用罢了。
那么问题来了,可遇其中扮演什么角色?
肖克的回答,出人意料。
“陆朋,我想你过于敏感了,哪里有那么多勾心斗角,当初让可遇进来,没别的想法,就是找份工作。”
这答案,我不满意,但合情合理。
末了,肖克岔开话题。
“对了,你刚讲到做校园市场,还真让我想起一件事儿,师范知道吗?就衡山路那个,最近里头超市在对外招标,怎么样,有没兴趣?那老板跟我特熟。”
做超市?!我听得有些迷糊。
寻思着,这跨度有点儿大吧,虽说都是服务行业,但两者毕竟相差甚远。
肖克一听,笑了。
“陆朋,你没听明白。这么跟你说吧,在校园里卖面包,不止食堂档口,现在学校超市里的面包一样卖的很火。”
当时,我就更纳闷了。
肖克不是跟那老板熟吗?据我所知,师范学生不少,相比二中人数多得多。
我还就不信了,放着赚钱机会不要,肖克会平白无故让我?!
答案显然是肯定的。
原因就一点:资金不够!
坦白讲,肖克确实有心进去,但是呢,二中生意,多少占用了他不少资金。
换而言之,进场不难,难在维持。
至少肖克现在的设备,跟产能,没法满足师范的供货。
于是乎,我心头一喜。
看来,机会一不留神,就来了!
本章完。
太他妈累了,写完了,明天再说。
………………………………
第一百四十四章 破阵子(二)遇阻
衡山路的这家师范学院,说白了,就是所野鸡大学。
虽说对外,写的是全日制大专院校,但在咱这里,可谓是,臭名远扬。
说到底,学风差劲,好几次传出师生恋,狗血小三剧。毫不夸张讲,跟电视里头,有得一拼。
但不可否认的是,里头学生的家境确实不错,听说不少纨绔子弟,所以呢,跟这帮有钱的富二代做买卖,生意能差吗?!
于是后来,肖克跟我去到了师范。
事情谈的很顺利,就这么我和肖克阴差阳错的合伙了。
人生真是奇妙,谁能想,就我俩,曾经水火不容的一对,居然一笑泯恩仇。
生意场上的事,多半如此。想不到,猜不到,料不到,可就是奇怪的发生了。
接下来日子,超市生意,出奇的好。没几个月,我俩又陆陆续续进了其他学校。
这时候,情况跟之前,变化很大。财富像滚雪花一样,越积越多。
不得不说,我跟肖克,都步入了人生的另一个巅峰。
有钱了,很多事都一帆风顺。
没多久,我跟肖克提出筹建中央工厂的想法。
看得出,肖克早就有这个计划。
讲真,两人都是从香菲左岸发迹,深知企业要扩大,没像样的生产基地,绝逼不行。
在这点上,至少肖克比我有经验,毕竟这小子,负责工厂管理的时间比我长的多。
于是,我俩之后,做了一些分工。
肖克,工作重心转移到工厂筹建;而我,继续扩大营销渠道。
既分工又合作,有种最佳拍档的感觉。
但我始终不能把肖克,当成老朱,祝倩,甚至可遇。说到底,没法交心!
这小子虽然人瘦话不多,但感觉的到,野心很大。
所以我跟他只在业务上交流,私人关系,基本没有。
不过不得不说,肖克的能力,确实强,就筹建工厂的事儿,没几天,就安排的妥妥当当,施工,材料,进场,一切有条不紊。
至于我,也不赖。
那些天,我把目光又放到了社区市场上。
虽说做团购,不如缤果,比品牌,又次于H&L,但这会儿,我总算摸索到了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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