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的疯狂二十年-第5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果然,在我追问下,我妈总算讲出了实情。

    这边,我一听,几乎痛绝。

    谁能想到,原来早在我进去后没多久,这康复中心就给封了!

    亏得我妈骗了大半年,也是怕我担心。

    于是乎,赶紧问,老朱近况到底怎样?

    对面,一声叹息。

    “朋子,不是妈不想告诉你,你那同学,没了。”

    我听了这话,蹭的一下站了起来。

    可以想象,此时我有多意外,就有多吃惊。

    蓦然间,歇斯底里。

    “怎么可能?怎么可能?你就别开玩笑了,好端端一个人,怎么可能说没就没?”

    我激动,有我的理由。

    想当初,老朱情况似乎有所好转,说他没,我绝逼不信!

    窗外,寒风;屋里,寒冷。

    后来,从老太太口中,我知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自打我出事后不久,康复中心因为涉及贪 污腐 败,给上边给查封了。

    那段时间,可以说是人心惶惶,医生护士没了薪水,多半跑了路。

    而老朱呢,自然也就成了牺牲品。

    抑郁症,本就需要悉心调理,冷不丁中断了治疗,后果可想而知。

    更何况听老太太讲,就那段时间,康复中心特别的乱,老朱估摸着又受了什么刺激,等出来后,立马旧病复发。

    用我妈话说,有种变本加厉的味道。

    末了没办法,老朱只能是送回了老家。

    也就是上个月,噩耗终于传来。

    老朱,被人发现死在了家门口。

    满身是血,手腕动脉,一个大口子,触目惊心。

    经过警方介入调查,初步认定死于自杀。

    所有的故事,都有结局,只是我不曾料到,会是这种结果。

    搁从前,或许会哭会落泪,可现在,有种解脱的意味。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有时候并非坦然,某种程度上讲,是一种彻头彻尾的悲凉。

    “老朱,你终于可以解脱了!”

    身在修罗场,活在这世间,相逢于人,忘却于事。兜兜转转几十年,往事一幕幕,眼前浮现。

    我记得,那年的夏天。

    我记得,那年的灵山。

    我记得,那年的上海。

    我记得,那年的那年。

    在不可逆转的时光中,我,失去了最好的兄弟,最好的朋友。

    如果可以,我宁愿拿我半生牢狱,换老朱周全。

    可惜,再也回不来了。

    那就这样吧,一切尘埃落定,不处江湖之远,无胸怀天下之心,在尘世间,我不过一粒微尘,但今晚,这粒微尘也有他自己的悲哀与无奈。

    “他,埋在哪?我想去看看。”

    我妈摇摇头,看得出,她也不大清楚。

    时间如同石头般静止,冬夜,好冷。

    第二天,我决定亲自去趟老朱家。

    见到的第一个人,是顺子。

    两人好久不见,俱是百感交集。

    能感觉到,顺子近况有所好转。

    期间,两人聊了聊近况,听说我刚从里面出来,顺子直拍我肩膀。

    “小陆,活着就好,活着就好啊!”

    说到老朱的死,顺子显然有很多话要说。

    而在这天,他告诉了个我事情,那是关于老朱的丧事。

    事实上,发哥来过这里,甚至老朱的丧事,还是他给帮着操办的。

    我一听,心一惊。

    发哥?

    坦白说,好几次打他电话,都是关机。

    原想着等这事儿忙完,我准备再找找他。

    不料,在这里,得知了下落。

    只是,顺子告诉我。

    “小陆,发新可能这辈子你都见不到了,他走了,永远不会再回来了。”

    本章完。
………………………………

第二百三十九章 再见,青春!

    顺子的话,让我吃惊不已。

    说到底,这段时间变故太多。很多事情,始料未及。

    所谓走了,究竟意味着什么?讲真,我不敢往深了想。

    好在,顺子的意思,没那么悲观。

    准确来讲,发哥去的地方,是离这八千里外的美利坚。

    当初上学那会儿,发哥跟我,看的电影不少,可有部片子记忆特别深刻。

    时过境迁,片名依稀还记得,没记错的话,应该是汤姆汉克斯主演的《西雅图夜未眠》。

    当时年轻,剧情现在忘的差不多了,但是呢,对那座城市,始终有种向往。

    用发哥的话说。

    “阿朋,咱们可讲好了,有生之年,一定得去去这座城市。”

    现在想想,他终于了却了愿望。只是,心境已经完全不同。

    顺子告诉我,发哥这回是铁了心要移民,所以呢,不回来的可能性很大。

    临了,我自然要问个究竟。

    说白了,此时有个疑问。

    发哥怎么会安然无恙,关于这点,令人费解。

    而对于我这个问题,顺子没有正面回答。

    恰恰相反,他一转身去了里屋,等再出来时,手里多了封信笺。

    “小陆,你看完信就明白了,这是发新临走前让我转交你的,他说过,终有一天,你会过来的。”

    信笺很轻,岁月沉甸。请原谅我,以下用长篇累牍写下那么长一段话。

    “阿朋,当你读到这封信的时候,我想我已经在西雅图的太空针塔上,吹着晚风。告别,总是伤感,总是难以为情,兄弟,其实我应该恨你,就你见死不救的那几天,岚晴离开了我,换来了,是我的自由。一个男人,居然最后靠着女人的委曲求全,保住条性命,你说可不可笑?”

    ……

    “要不是那天见着你爸妈,也许这辈子我也不会原谅你,可知道了真相又如何?岚晴再也回不来了,我爸再也回不来了。这个世界,比我想象中还龌鹾!老朱的那张合影,我带走了,或许在异国他乡,它能够让我想起,有过你们这样的朋友,一起走过的青春。阿朋,祝福我吧,也愿你一生平安。发新。”

    所有故事都有结局,所有信都有落款,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信里,有太多耐人寻味的东西,为什么岚晴离开,为什么发哥重得自由,他都没有过多解释。

    可,能明显感觉到,那必然是一个不堪回首的故事。甚至不排除,发哥之所以移民,很大程度拜它所赐。

    那就这样吧,那就这样吧,不是所有告别都需要一个明确的解释。

    吃过中饭,顺子带我去到了老朱的坟前。

    黑的字,白的碑,就像所有的墓碑一样,寂静冷清。

    蓦然间,我好像想起了多年前,无病**般写下的一些文字。

    ……

    那墓碑上可有一只蝼蚁

    徘徊着寻找进入灵墓的小径?

    那墓边可有一棵梧桐

    待你化作彩凤?

    那墓上面的夜空可有星星闪烁

    夜莺在萤火中下歌唱

    歌声美妙

    却又凄厉无比。。。。。。

    那么墓碑下的你

    是否在聆听

    或者呐呐些什么

    让你活过来

    让你起来

    为蝼蚁打开墓门

    让你化作彩凤

    和夜莺一起 向月亮倾诉

    我却听不到

    活着的世界的声音

    墓碑下却是嘈嘈切切。

    ……

    此刻,脑子里晕晕乎乎,耳边响起的,是那首歌。

    ……

    再见 青春

    再见灿烂的忧伤

    再见 青春

    永恒的迷惘

    ……

    从老朱家回来后,我整个人迅速萎靡。

    这也难怪,突然间那么多人离我而去,就这短短半年时间。

    期间,有过自暴自弃,有过生不如死,讲真,那几年苦不堪言。

    直到有一天,一个叫做吕薇的女孩,突如其来的闯进了我的世界,仿佛从天而降。

    “故事讲完了?那我先睡了。”薇儿看着我,平静说道。

    窗外依旧一片黑暗,是时间停止,还是黎明前的黑暗,谁能知晓。

    一段跨越了二十年的回忆,很长很长,像是一个世纪,又如一个瞬间,往事,随风而逝。

    只是,令我意外的是,故事讲完,薇儿毫无反应。

    至少,从她表情里,看不出任何喜怒哀乐。

    这,不得不让我吃惊。

    要知道,打跟她认识到结婚,这丫头给我感觉,都特独立,也特有主见,与祝倩紫涵相比,更多了几分直爽。

    只是到现在,我都不清楚,当时她看中了我哪点?

    财富?没有;人品?虚无。

    用她话说,“这就是缘分吧。”

    对于这个解释,我始终不肯相信。可她不说,问也白问。

    那边,吕薇已经睡下。

    而我,陷入前所未有的迷惘。

    一个,是莫名出现的信笺;另一个,是吕薇不同寻常的反应。

    生活是什么?

    永远都是迷。

    睁开眼,天色泛黄。

    一瞅闹钟,卧槽,都到了下午五点。

    这时,我下意识看了看四周。

    整齐的书架,折叠好的衣服,窗外,残阳似血,最后一抹夕阳即将落下。

    按理说,这会儿吕薇应该在厨房里忙碌,可过去一看,静悄悄的连个人影都没!

    倏忽间,有种不详的预感,不得不说,像这样的感觉,好久好久没出现了。

    冷静了片刻,我拿起手机,直接打给吕薇。

    那边,响了很久,终于有人接通了。

    是吕薇的声音,平静,正常的不能再正常。

    “陆朋,什么事儿?”

    我一听,突然不知道该讲啥。

    倒是吕薇一笑。

    “哦,对了。忘了跟你说,刚接到通知,这两天院里有人出诊,我得去省城一趟,家里边,你就多照应下吧。”

    看来是我多虑了,或者说过分敏感。

    吕薇是医生,像这样临时出差的事,常有。

    于是乎,我像往常一样,关切地嘱咐了几句。

    突然那边,吕薇迟疑了一下,随即又恢复了平常。

    “陆朋,多保重,注意身体。”

    我怔了怔。

    “这丫头,今天说话怎么那么怪呢,都老夫老妻的,还保重,注意身体?”

    桌上,那张合影越发明显。台灯下,逼真的像是要活过来。

    本章完。

    ps:岚晴的父亲,是发哥老爷子的政敌。
………………………………

第二百四十章 我的疯狂二十年:香藁(本卷完)

    当晚,我睡得很晚。

    讲真,有种奇怪的感觉,总觉着哪里不对劲。

    正转辗反侧呢,突然,一阵铃声大作。

    撇头一看,哟,还是熟人。

    不过呢,这人我可有几年没联系了,居然是庄健!

    大晚上的,这位庄大公子突然打电话来,所为何事?

    电话接通,庄健的声音传来。

    “陆朋,睡了吧。不好意思,大晚上把你给吵醒。”

    这边,我笑笑。

    虽然两人联系得不多,可再怎么说,也是同窗几年,再加上那几年生意上的往来,关系一直都在。

    “哟,我说箫兄,今儿什么风把你给惊着了,算算,咱们有多少年没联系了,怎么着,找我有事儿?不过咱可说好了,现在哥们我落魄了,没做啥生意,所以要谈业务,赶紧打住。”

    庄健一听,哈哈大笑。

    “瞧你说的,合着不谈生意就不能找你啰,都这么多年了,你小子这臭贫的劲还是一点没改。好了,算哥哥对不住,这几年去国外了,前几天才回国。对了,问你件事儿,东西收到了吗?”

    “东西?”

    我怔了怔,随即反应过来。

    庄健指的莫不是那封奇怪的信不成?

    答案,显然是肯定的。

    临了,两人简单一聊,这时我才恍然大悟。

    原来就上个月,庄健在参加一场纽约当地的义卖会上,无意中发现了那张合影。

    在异国他乡,冷不丁见到这玩意儿,可想而知,有多惊奇。

    于是第一时间,他找来义卖会的主办方梅根女士,想向她问个究竟。

    而结果,出人意料。

    对方告诉庄健,这张合影的捐助者,是位摄像师,作品好几次入选过国家地理杂志,在业内也算小有名气。

    庄健一听,自然更是惊讶。须臾,问起那位摄像师名字。

    可惜,对于这个问题,主办方婉言拒绝,只说是涉及个人隐私不便透露。

    不过呢,能看得出,那位摄影师这次捐出的作品,还不少。

    准确来说,除了这张照片外,其它的,都具有非常高的艺术价值。

    听到这里,我不由一叹。

    “老庄,我知道他是谁了。”

    庄健有些惊谔。

    “你知道?不会吧,谁啊?”

    我笑笑,没有吭声。

    窗外,黑色的夜空,宇宙般浩瀚。

    那边,庄健告诉我。

    过两天,便是我们这些同学入学二十年的纪念日。所以呢,这次特意从美国赶回来,顺带着把那张照片寄给我,找了家铺子做旧,也算缅怀一下青春。

    挂下电话前,我答应庄健,哥几个到时,省城不见不散。

    吕薇没在,我也算落得个清闲。

    简单准备了下,第三天,直接买了张车票,便是出发了。

    车窗外,沿途风景一闪而过,时不时有列车呼啸而来,又呼啸而去。

    早些年像那种绿皮车,早已经寿终正寝,取而代之的,全都白色子弹头的那种动车,千里江陵一日还。

    到了省城,还不到10点,刚一下车,顿时间我惊呆了。

    必须承认,现今这城市发展实在太快,才几年没来,完全换了模样,都有点儿认不出。

    好不容易打到部滴滴,车流拥堵,绕着满大街兜兜转转,总算赶在11点前,到达了目的地:紫金酒楼。

    “哟,陆朋,你可算到了,就差你了!”

    刚进门,庄健已经迎上来。

    明显感觉到,现在这小子又胖了,连着头发也稀疏不少,妥妥的一枚油腻大叔。

    片刻间,又是一大帮子人围过来,有男有女,或眼熟,或面生,大抵当年的同学。

    我一一寒暄,心中直感慨。

    不得不说,大伙儿确实老了,皱纹爬上来,眼袋垂下去,再是当初如何风华正茂,时间面前,全得败下阵。

    说话间,一位妙龄女子上前,朝我一伸手。

    “陆总,好久没见呢,还认识不?”

    我一听这声音,哟,耳熟,再一看,又眼熟,就是一时半会儿记不大清。

    “您,您是……?”

    此刻,有尴尬,又疑惑。

    从对方年纪看,应该不是同学。瞧着模样,绝逼差了一辈。

    这时,庄健拍拍我肩膀,哈哈一笑。

    “陆朋,果然贵人多忘事啊,这是胡菲儿,琶洲,就忘了?!”

    当真一语惊醒梦中人。

    蓦然间,我恍然大悟。

    没错,就是当初祝倩说的那狐狸精,想不到而今媚骨脱去,反倒多了几分端庄,由不得人想不起来了。

    不过,看她跟庄健的关系,又蜜里调油。

    于是接下来两人一聊,果然不出所料,这胡菲儿算是成功上位,光荣转正了。

    这次聚会,庄健是发起人,同学稀稀拉拉来的不多,不少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到场,算是小小遗憾。

    而为什么选在紫金酒楼聚会,庄健显然有话要说。

    “陆朋,这里咱们以前常来,还有印象没?”

    我一听,下意识瞅了瞅四周。

    坦白说,进来前,确实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可看这装修,又挺新的。

    正纳闷呢,庄健跟我提了个小醒。

    “陆朋,想想,网吧,免费,老朱。”

    猛然间,我一个惊醒。

    “香藁?!”

    对面,庄健笑而不语。

    显然,我算是猜对了。

    香藁网咖,当年省城赫赫有名,配置高,机器新,可自打老朱后来破了那烂系统,我们班里人没少去。

    现在想想,怪不得瞧着蛮眼熟,敢情鸟枪换炮,开起了酒楼。

    那边,胡菲儿哪里知道这些事,这会儿不由问。

    “老庄,什么免费啊?”

    庄健笑笑,朝我看来。

    “菲儿,这你就得问问陆总了,他呀,可是当年四大天王之首,没说错吧,陆朋?”

    胡菲儿一听,更感兴趣了。

    “哟呵,陆总,想不到你还有这么一出光辉历史啊,赶紧的,趁菜没上桌,跟我说说呗。”

    我呆了呆,往事如潮水般涌上心头。

    那些旧事,记忆里的过往,此刻如过眼云烟般,漂浮不定。

    趁着现在还能抓住片段,在众人目光下,我好像又回到了二十年前的青葱岁月里。

    梦最开始的地方。

    第十五卷完。
………………………………

第二百四十一章 刚遇见,初相识

    我叫陆朋,从记事起,就一直生活在逼仄的乡下老胡同里。

    而父亲,严肃、固执,冷漠的要命。

    或许越是如此,打小我就盼着离家。

    高考那年,报了离家千里之外的大学,可命运的诡异还是让我难以如愿,最后无奈接受了专业调剂,留在了省城的一所三流大学里。

    上车,转车,下车,一路下来,累的够呛。

    好不容易等到学校,报道的时间,还TM过了。

    我寻思着,这一路运气可真够背的,人累的七荤八素不说,连着都到目的地了,居然关门了!

    好在这次我只身一人,也了无牵挂。放了行李,直接到处打听起来。

    要说大学就是不一样,来来往往,跟高中部完全不同。

    现在,我就好比刘姥姥进大观园,瞅哪哪新鲜。

    傻不愣登的功夫,旁边突然被人捅了一下。

    “喂,同学,新来的吧,哪学院的?”

    我下意识扭头一看。

    诶哟喂,还是个帅哥!

    得亏哥们不是女的,要不然,就眼前这位长相,活脱脱翻版金城武,保不准成花痴。

    话说着,把大致情况跟帅哥讲了讲。

    对方听了,哈哈一乐。

    “哥们,咱们太有缘了,我也是化工系的新生,昨儿刚到。要不先到我屋里对付一宿,赶明儿一早,等那帮孙子上班,再去也不迟!”

    我一听,自然喜出望外。

    讲真,谁能想到搁这还能遇着同系同学!

    这叫什么?

    这就叫做猿粪!

    帅哥古道热肠,见我行李蛮多,这边二话不说前面开道。

    而我呢,人生地不熟的,有人帮着乐的清闲。

    一路上,两人难免聊起各自情况。
………………………………

第十六卷  岁月青葱


………………………………

第二百四十二章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眼镜男笑笑,看的出,这小子很从容淡定。

    不知为何,这会儿我突然有种不详的预感。

    说白了,一般像这种情况,就两结果。

    要么眼镜男装逼;要么,这孙子确有真本事!

    不过,黑校园网,一般人可干不来,所以发哥才这么笃定。

    那边,眼镜男转过身子,复又恢复原来坐姿。

    见状,发哥不无调侃。

    “阿朋,我说吧,这人呐得有自知之明,不然牛皮吹大发了,容易打脸。走,咱们吃饭去!”

    我一听这话,肚里馋虫立马给撩了起来。

    怨不得人说,民以食为天,看来一顿没吃着实饿得慌。

    下了楼,两人沿着林荫小道漫步而行。

    不得不说,这学校虽然名气不大,可环境还不错。

    路边两旁,梧桐参天,枝繁叶茂的,少说也有几十个年头。远处,湖面几许,隐约两盏小亭点缀其中,曲径通幽的味道。

    食堂位于学校最东角,不大,倒也别致。

    这会儿,因为还没开学,所以人不是太多。

    三三两两的,总有些光着膀子的学长路过,吊儿郎当的模样,跟社会混混有得一拼!

    至于美女,很遗憾,发哥告诉我。

    “阿朋,别想了。不瞒你说,自打过来,我已经调查得清清楚楚。这鸟学校,压根就没几个女的,但凡有,也是白垩纪的史前动物,所以呢,你就认命吧!”
………………………………

第二百四十三章 化敌为友

    我看这小子狂的可以,相比发哥,甚至更傲。

    讲真,要不是确实有点儿能耐,加上我对计算机天生好感,这会儿怕是一巴掌给他扇过去。

    恃才傲物,人之常情,这话用在眼镜男身上,一点没错。

    隔了一会儿,这小子起身,麻溜的收拾起行李来。

    我一瞅,顿时乐了。

    这分明是要跑路的节奏嘛。

    要说这孙子还是怕,出了这档子事,嘴巴虽老,但心里指不定哆嗦呢。

    想到之前那副嘴脸,我不能不说话。

    “喂,老朱是不是?干嘛?这会儿想跑了,刚才那洒脱劲去哪了?”

    那边,老朱皮笑肉不笑。

    “跑?不存在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