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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不是最后-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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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隽书所谓的突发事件当然就是指那次“浴室门”了,我乘机问她:“他不生你气了?”
“当然!男生要是纠结在这种事上岂不是太小家子气了。”
“可是,你不是说他有两个月没理你吗?那天,你们是化解了?”
“哎呦,男人嘛,给个台阶他们才好下啊。”楼隽书不以为然地挠挠耳洞,“大少爷嘛,总要比普通人架子大点。”
“齐霁他们家很有钱吗?”都有佣人伺候,应该很有钱。
“废话,平民百姓难道会为了儿子读书方便在学校附近买个单身公寓?”
“他父母是干什么的?咋这么有钱?”
“听说他妈娘家挺有钱的,老爸么,好像是个政府高官。他有个舅舅也很出名,以前是个演员,叫,叫什么来着,反正就是我们父母辈一听就认得的那种。”
原来齐霁家那么有钱,我突然有点伤感,两个世界的人说得就是我和他吧。
我和楼隽书等红绿灯的时候,远远看见马路斜对面的曹智站在店门口朝我们示意,他的脸上挂着浅浅的笑容,就是这种笑容让我很温暖很舒服,我果然还是喜欢曹智的。
我不曾看见曹智发过脾气,对我和曹睿来说,他就是个小大人,什么事总是谦让我们,礼物我们选喜欢的,苹果我们选大的,就算做错了事他也会包容我们。有次曹睿被李婶打了几下赌气离家出走,我和曹智跑遍了附近的几个村落终于在自家后院的鸡窝里找到了有点狼狈的曹睿。
累得半死的我忍不住骂他:“你小子有种就跑得远点!”
“姨呢?”曹睿似乎很不满我们找到了他。
“你们家几张嘴等着吃饭呢,当然在做饭啦!”
“哼!”曹睿脑袋一扭,完全没有起身的意思。
“小睿,走啦。”曹智伸手拉他。
“我不走!”曹睿甩开曹智。
我看不下去,刚要开骂,曹智却说:“是小姨让我们出来找你的,她当家的怎么脱得开身。”
“真的?”曹睿将信将疑,他摸摸肚子站起来。
在我们乡下才不会管一个做错事还赌气跑出去的小孩呢。果然,回到家后,李婶就像没事似的扔个饭碗给曹睿,饿坏的他低头猛扒几口饭,一旁的曹智连忙盛碗汤递给他,又往他饭碗里夹块红烧肉。
就是因为曹智过度的谦让,才使得曹睿养成有点天不怕地不怕的小霸王样,而上次,偏偏又遇上了同样不肯吃亏的楼隽书,两人真是有点水火不容,幸好他们一个在上海一个在安徽,恐怕这辈子也八竿子打不着边。
托曹智的福,我第一次吃到被称为外国大饼的东西——披萨,在我看来它和中国大饼的不同就在于究竟是把馅料放在面粉里面还是上面的问题,而且外国大饼还有股怪怪的味道,就像把酸甜苦辣咸混合在一起,和好吃相去甚远但也不至于难以下咽。
“不好吃?”曹智侧头看我。
“不,很好吃。”为了证明,我咬下一大口,谁想到里面不知什么东西黏糊糊地拉扯不断,我有点狼狈地不知该怎么办。
“呵呵,我帮你。”曹智拿起叉子帮我把那个乳白色的东西挑断。
“哇,好吃,里面是不是加了双倍芝士?”楼隽书津津有味地大快朵颐,我见她也是拉出很长一条,却很随性地远远一扯就断了。
“还有鸡翅、焗饭和甜点,你们慢慢吃。”
“还有啊,不用了,不用了,我们吃不掉的。”我连忙摇头,刚才偷看菜单,好贵的,这么个大饼就要几十块。
楼隽书却在桌下踢我一脚,她笑着对曹智说:“哎呦,真是让小智哥哥颇费了。”
“没什么,像这个加料的我同事都没有收我钱。”
“噢,在餐厅打工还有这种好处,小智哥哥,你在这打工一个月能赚多少钱啊?”
“我是小时工,时薪5块,一般就周末过来,每天工作8小时,但如果平时有人请假也会过来顶班。”
一个小时5块,一周工作16个小时,就是80块,那一个月就能赚320块,一年就是,就是……,我偷偷在餐桌上笔画。
“朱古力,你在算什么?难道是在算小智哥哥一年赚多少钱吗?”一旁的楼隽书把我抓了个现形:“最少也有3000块啦。”
楼隽书的心算好快!可是,320乘以10就已经超过3000了,怎么会‘最少也有3000块’呢?
啊!对了,要去除寒暑假的3个月!楼隽书的脑子转得真是……,真是名不虚传的快!我不禁佩服地对楼隽书侧目。
楼隽书用眼角的余光瞥我,我连忙低头吃东西。
我发现自己对于楼隽书的情绪越来越复杂,它时常在喜欢和讨厌、鄙视和佩服、不在意却又妒忌之前徘徊,既不想和她有太多的瓜葛又忍不住跟随她身后,有时讨厌她假惺惺的做作,有时又羡慕她敢爱敢恨的魄力。如果说有天,齐霁喜欢上了楼隽书,我也能欣然接受,因为楼隽书天生具备一种吸引人的磁场,不管你出于何种原因被吸引,你终究会围绕到她周围。
表姐就曾不经意间透露自己一开始并不太想理睬楼隽书,这种漂亮女生间的敏感我是能理解的,可楼隽书并没有那般顾及,她时常美人前美人后的叫唤表姐一起去上学,或是时不时来表姐家玩耍嬉闹,渐渐的,表姐也就和楼隽书走到了一块。看起来,有点假小子的楼隽书和长得像洋娃娃的表姐也是个很和谐的组合,只不过随着进入大学后楼隽书开始蜕变,这种组合又有了另一种味道,两个人不在同一所学校,表姐的矜持和楼隽书鱼龙混杂的朋友圈有点格格不入,再加上各自又都有了男朋友,因此她们一起出去的次数渐渐变少了,反倒是我,因为一直安稳地扮演着跟班的角色,和楼隽书的接触倒是有增无减,也因为如此,我对楼隽书才会有越来越矛盾的感情。xh:1268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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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侯常风
不知是不是应廖凯所言,我和表姐多少有点相识的地方,在高二这种离高考紧张日子还有点距离,青春少男少女又开始懵懂的时期,暗暗的情愫开始在同学之间流转,我不知什么时候也被卷入了进去。
事情发生在一节公共体育课。通常,我们的体育课除了一些必须的运动项目,老师有空就会放我们自由活动,而一个操场上活动的班级当然不止一个。我个子小,但凡和身高腿长有关的体育运动我是不参加的,我喜欢跑步。因为从小在农村长大,脚力和耐力自然比城市的孩子要强,每当我跑过2000米还在前进的时候,双腿仿佛脱离内心在自行地迈动,我喜欢这种迎风拂面又游离身躯的感觉。
操场上喜欢跑步的同学也有不少,但有个男生很奇怪,他喜欢和大家反着方向跑步,而且此人的耐力也不容小觑,我突然想如果自己和他同个方向是不是就能知道究竟谁的耐力更强一点。终于有一天,按捺不住好奇的我,决定也来一次逆向奔跑。
这天,太阳很炙热,两点的体育课更是让大家都躲在树荫下乘凉,偌大的操场上只有几个剥了层皮的男同学在踢足球。很快,我的目标出现了,他依旧是一身短袖校服,唯一不同的是今天多了顶遮阳的鸭舌帽。我马上不动声色地跟随其后。
两人一前一后保持五米的拉锯战在进行到1500米的时候,终于被当事人察觉到了,他扭头看我,带着疑惑的眼神,我连忙低下头,装作不知道,可再次抬头时,发现他已经加速到十米开外。想甩开我,没那么容易!我加快了步伐,谁知对方一直在加速。长跑讲究的是匀速和持久,在跑过1500米后还有这么多力气像短跑般加速,我的对手果然不简单。既然事已至此,我当然不会放弃,于是我也开始死命地往前追。
我们这种奇怪的举动,很快被在树底下乘凉的同学发现了,一群人围拢过来,更有甚者开始为我们加油,我这才知道,我的对手原来叫侯常风。
侯常风显然有点小看我,狂跑了一会,再次扭头,原本有点得意的脸突然垮下来,因为我虽然和他拉开了些距离,却仍在奋起直追。
但,谁也忍受不了这种过速的追赶,渐渐的,侯常风放慢了脚步,我也开始喘气。
在我们跑到3000米的时候,下课的铃声响了,渐渐的,围绕到操场看热闹的人多了起来,向来走低调路线的我突然有点惊慌起来,我没想到一时的兴起使自己成为大家的焦点。
就在我犹豫要不要放弃的时候,头上突然被扣上了一顶帽子,我转眼一看,竟然是齐霁!他给我一个肯定的眼神后就迅速闪到了树荫处。
他把遮阳的帽子给我了!!一向视太阳为毒物的齐霁竟然把他的帽子给我了!!这仿佛是一剂兴奋剂,射入我的体内,我一咬牙,继续跑。
侯常风的同学见状,冲出来递了瓶矿泉水给他,我的同学也不甘落后,同样递水给我,仿佛我们俩的比赛成了班级之间的荣誉之战。
就在我们你追我赶、不可开交之际,我脚下突然被什么东西一绊,一个趔趄重重地摔倒在地,观众中发出一阵惊呼,挣扎爬起来的我看见一个足球骨碌碌地滚在一边,好痛!哪来该死的足球啊!
这场较量就此结束,我被同学迅速抬到了医务室。同学们一边看医务室的老师帮我包扎膝盖一边叽叽喳喳。
“哎,祝福,你疯了是吧?干嘛去挑衅四班的体育代表啊。”
“你不知道,他高一时在市学生运动会上拿过长跑季军吗?”
“人家说好男不和女斗,拿过长跑季军又怎么啦,今天要不是祝福被绊倒了,谁赢还不知道呢。”
“看样子,今年校运动会,我们班的女子长跑第一名是拿定了!”
哎!我没挑衅啊,也没想拿什么长跑第一名啊,我,我本意不是如此,但好像说出来也没人相信。
“祝福,你怎么会认识一班的齐霁?”
我一惊,没想到同学会问这个,是啊,刚才齐霁可是当众把他的帽子给我了,我的脸迅速热起来,突然有种局促不安的感觉。
“哇,你们不会是……”
“不是,不是,他和楼隽书认识,我们是朋友。”楼隽书的大名很多同学是知道的。
“谁是楼隽书?”当然也有些从其他学校考进我们学校不知道楼隽书过去风光史的同学。
“说起楼学姐啊,话可长了……”
托楼隽书的福,我终于从这个有点尴尬的局面里摆脱出来。
放学时,我谢绝了同学的好意,一拐一瘸地往车站走,摔伤了膝盖,自行车这两天是不能骑了,只好暂时借放在学校的车棚里。
“嗨,你腿没事吧?”
我扭头,惊讶地看见侯常风骑着自行车出现在身后,他一脚踏在车板上,一脚点着地,而他的自行车是超新潮的赛车款。
“没,没什么事?”我尴尬地低头。
“要不要我送你?”侯常风问。
我心想,这家伙还挺绅士的,可我和他又不熟,再说这腿也不是他弄伤的,人家不过是客气一下。
“我家挺近的,三四站就到了。”
“我知道,就是在**小区。”
“哎?”我惊讶了,他怎么知道的?
“你是佟彤学姐的表妹没错吧?”侯常风笑了,露出洁白的牙齿,“上来吧,别客气了。”
侯常风见我不动,索性伸手来拉我手腕,他的手很大,就像老鹰做小鸡般,手心的热度让我突然感到一阵害羞,这个一个男生在拉一个女生吗?
可是,接下来更让我害羞了。
“坐前面?”我瞪大眼睛。
“后面不能坐啊,你又不能踩在车轮的轴上。”
确实,赛车款根本没有后座!
“可,可……”
“没事,上来。”侯常风把我硬按在前杠上。
我战战兢兢地侧坐着,双手死死抓住前面的车杠。
“抓紧了,我们走啰。”侯常风说着一个脚踏,车子摇摇晃晃向前驶去。
“哎,哎。”我吓得叫起来。
“别动,别动。”侯常风靠着我的后背,镇定地说。
我只能僵着不动,连大气也不敢喘。
好不容易到达小区门口,我让侯常风放下我。
“没事,我送你到家门口。”
“不用,不用,这里就可以了,谢谢。”我跳下车。
“你是怕谁看到吗?”侯常风撇嘴一笑。
“呵呵,那个……”我干笑。
“你有男朋友吗?”侯常风冷不丁来一句。
“啊!”我一愣。
“我叫侯常风。”
“哦,我,我叫……”
“你叫祝福,我知道。”侯常风咧嘴笑笑,然后朝我挥挥手,“明天七点,我在这儿接你。”
我还没回过神,侯常风就一溜烟不见了。
他,他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是要追我?可我现在还不想谈恋爱啊。
第二天,我起得比平时早,然后麻烦舅舅把我送到车站,先一步来到学校。
昨天晚上,我考虑过,既然我不想谈恋爱,就不要给别人幻想的机会,我这么做我想侯常风会明白的,然后自行退却。
课间去洗手间的时候,我看见齐霁正好从男厕出来,我刚想上前为昨天帽子的事道谢,他却像有意躲避我般只顾和身边的人聊天。
也是,这种事,还是私下说吧,省得同学间流言绯语太多。
我和齐霁,虽然有几次私下接触,算起来也是朋友,但在学校里他从来对我只是颔首点头,就像楼隽书说的,齐霁对人总是彬彬有礼,有时你想走进一点,他却表现得敬而远之;有时你以为和他交情淡薄,他却会突然靠近。
就在我们差肩而过时,我突然听见齐霁的同学说:“刚才那个不是和侯常风赛跑的女生?有人看见,侯常风昨天还送她回家了,原来侯老大喜欢强悍的女生,可那女生这么瘦小,还真没看出来,牢结棍(沪语:很厉害)的。”
“我昨天还给她帽子呢,你怎么不说我喜欢她。”
温文尔雅的齐霁突然飚出这么一句,把我和他同学都吓噎了。
“是,是吗,我昨天没看见啊。”齐霁的同学说着说着笑起来,“哎呦,我还不了解你,你不过是同情心泛滥了一下,她根本不是你喜欢的类型。”
看过一堆楼隽书塞给我的浪漫少女漫画的我在那个刹那突然希望从齐霁口中听到一句:“她怎么就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可是,现实中的灰姑娘并没有王子,她们只有自己虚幻的王子,现实中的王子只会说:“所以啊,她受伤了,他顺便送一下也是应该的。”
看,多符合逻辑,多现实的一句话!xh:1268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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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关于初吻
很多时候我们知道一件事必然会发生,但总抱着躲过一天是一天的想法。比如今天,为了不和侯常风尴尬的遇见,我宁愿绕远路也要避开四班的教室门口,不知为什么,侯常风的长相总让我有点害怕,到不是说他有多凶相,而是那股与生俱来的霸气让我望而却步。我想等他有点消气了,有点想明白了,沟通也就比较好进行了。
然而,放学前我却听到一则消息:侯常风今天压根就没有来!
这个昨天信誓旦旦说来接我的侯常风今天居然没有来!
就在我一瘸一拐从车站下来的时候,远远地居然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显然这个身影也发现了我,他一飞烟地来到了我面前。
“你今天早上没有迟到吧?”侯常风一脸抱歉,和他的气质真的完全不相衬,“家里有点事,所以今天请假了。”
“哦。”我随口应道。
“你是不是生气了?”侯常风俯下身子看我,“我不是特地来道歉了吗。”
我想自己刚才的面无表情让他误会了,于是堆出个笑脸:“没有,我只是肚子饿了想回家吃饭。”
“哦,好,那我明天早上准时来接你。”侯常风看样子很满意我的表情,连带声音也愉悦起来。
“其实,我自己能上学,不用……”
我后面的半句话被凝固了。
我僵在原地,没反应过来刚才的瞬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你被我盖章了,你是我的了。”侯常风弯起眉眼,朝我挥挥手,“明天见。”
一阵风吹过,石化的我终于清醒过来:我的初吻啊!!!竟然就这么没了!!!
“哎,哎,哎,你傻了啊?”
恍惚间,我被人推了一把,我扭头看,原来是楼隽书。
“哇,你表情不用这么悲壮吧,只不过被人蜻蜓点水了一下而已。”楼隽书勾住我的脖子,“朱古力,你趁我不在开始学会勾搭男人了嘛。”
鬼才勾搭男人,楼隽书你是不是瞎了眼,你难道没看出来我是被人轻薄了吗!呃――我的初吻――
“行了,行了,万事总有个开始。哎――,就是你表现有点丢脸。”
“丢什么脸,我的初吻被抢了啊!”我哭丧起来。
“啊?”楼隽书一脸惊讶,“他不是你男朋友吗?!”
“不――是――啊――”我开始用手背用力搓嘴唇,“如果是,我能这表情吗?”
“哇――”楼隽书突然花痴状地看着我,“他好man哦,我喜欢。”
我简直要吐血了,楼隽书到底是站在哪一边的!和她真是鸡同鸭讲!我气呼呼地扭头走人。
“哎呦,其实你也不用在意。”楼隽书追上来,“那程度还算不上初吻的级别。”
“你这算是在安慰我吗?”总算她还有点良知。
“当然不是啦,要这也算初吻,我初吻早在五岁就没了。”
我斜她一眼,什么意思?
“小男生小女生之间不就喜欢玩亲亲的游戏吗?照你这么算,我可是罪孽深重了。”
我继续斜眼看她。
楼隽书不以为然地抬抬眼:“我小时候不知道抢过多少小帅哥的初吻了。”
我脑袋滴下条黑线,结果,还是楼隽书在炫耀她那了不起的男人缘。
“照你说,初吻应该是怎么样的?”
“嗯――”楼隽书突然卖起关子,她眼睛一转,坏笑地看我:“要不我亲自给你演示一下?”
“演示?”我后退一步,“怎么演示?”
“就你和我啊。”
“不要!”我大叫一声,“那我初吻岂不是给了个女人!”
“哎呦,初吻啊,又不是初夜,值什么钱!”楼隽书说着就要扑过来。
我吓得提起受伤的腿,金鸡**地就往前跳。
“哈哈哈。”楼隽书在身后一阵爆笑,“和你开玩笑啦,别跑了,小心脚。”
楼隽书这次非周末就回家的原因是她的父母回来了。我以为她的父母在外地工作,每年只有在过年时才会回来,所以我在上海的两年里从来就没见过她的父母。但我一直好奇她父母回来频次的稀少,难道他们就这么放心楼隽书被老人管教,在我看来,楼隽书这种自由散漫、为所欲为的性格就是缺乏管教的结果。现在,我终于明白了,她的父母不是在外地工作,而是被派到了遥远的美国。
美国,对于我这种在农村长大的孩子来说不亚于另一个星球的地方,谁想到我周围居然也有人和美国扯上了联系。楼隽书的父母属于典型的知识分子,爸爸戴着金边眼镜,斯文而儒雅;妈妈挽着高高的发髻,职业而有点严肃。两人都是瘦高的条干,怪不得楼隽书长得这么高挑。
楼隽书见到他们也不似和父母久别的亲昵,我想也许是我这个外人在场的关系,于是我很知趣地往楼上走。
回到家,舅妈正在洗菜,我连忙放下书包走过去。
“你受伤了就坐着休息去吧。”舅妈说。
“没事,又不是手受伤了。”我剥起毛豆,“舅妈,楼隽书的爸妈回来了。”
“是吗,怪不得今天早上看到他家保姆大包小包地买了很多菜。”
“楼隽书的爸妈是做什么工作的?”
“好像是家跨国企业的工程师。”
“他们是很早就出去了吗?”
“呃,反正小书和她爷爷搬来时他们就不在这儿了,这样算来少说也有四、五年了吧。”
“那楼隽书怎么就没跟着父母出去呢。”上个月隔壁班就有个同学因为父母出国的关系转学了。
“楼老就小书一个孙女,老伴走得早,儿子又不在身边,可能是因为怕寂寞,所以才把小书留下来了。”
我朝窗口望去,正巧看见楼隽书背着包独自一人往外急走,一会,楼爸爸追了出来,焦急地东张西望了一会,也径自朝小区门口跑去。
发生了什么事?看起来,像是楼隽书和父母吵架了。可是,他们才见面多久啊,拉家常都来不及了,怎么会吵架呢?
没多久,楼爸爸独自回来了,脸色凝重,似乎是没找到跑出去的楼隽书。
回想起来,楼隽书从没在我们面前提起过自己的父母。我以为,和同样父母不在身边的我一样,有种心情我们是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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