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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御清锋-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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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花边新闻屠诗听得是津津有味。《乾坤》里NPC的属性里都有人物介绍,但那多半只是片面,一旦去深入了解这些人物,就会感觉他们不像是虚拟出来的,反而像是活生生的人。
比如说大宝——北虎帮在忆北城的老大,说是老大,其实也大不了哪儿去,据杜氏酒肆里的消息,王义智想发展荆州生意,当然派了得力属下过来,可这位得力属下不懂分身术,坐镇得了东边就顾不得西边,于是这位属下又把二级属下按城镇油水程度不同给分派到各城镇里,派到忆北城的正是最蹩脚、最没用的大宝。人说“矮子里头挑将军”,人员来源单一的北虎帮全是苦哈哈,再怎么挑,挑出来的骨干也还是大字不识一个,大宝这货色就是最鲜明例子,来忆北城能把每件事情都搞砸,据说王义智得力属下气得想扔下这群山炮、叫他们自生自灭算了。
到处溜达后屠诗也回过味来了:人物是了解够了,可这对找出谁是作案者毫无帮助啊?案情他也回顾无数次了,感觉作案者手段十分之利索,在古代那种刑侦水平下几乎破无可破,不像是北虎帮干的。如果仅凭那最初调查得到的不确定线索就认定是北虎帮,恐怕不是顺藤摸瓜,而是直接抓瞎。
妈蛋,本以为当初新手村里的任务就够复杂了,现在才知道还有更复杂的,简直毫无头绪。屠诗无奈,去请教柳大才子。
依旧10级的柳大才子还是在和他导师孙膑下棋,一听就嗤笑道:“你呀,做事从不经过大脑,也不考虑后果,叫我怎么说你才好!你这不是破案,你这是看刑侦连续剧啊,光看剧情不思考?嫌疑人特征,你没问;受害者是否与人结怨,你没问;现场是否遗留证据,你也没问。警察是专业的,你干不来。”
屠诗被训得有点不好意思。他确实比较喜欢看游戏剧情,玩玩推理还可以,对找线索、找证据不太在行,毕竟他有自知之明:粗心大意是常态,细心反而是变态了。他问:“那我就觉得北虎帮有嫌疑,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不专业的人就老老实实用不专业的方法,打草惊蛇你不会?明早拖着你那NPC朋友到车马行,说要问问行情,对方心虚的话一定会露出马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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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屠诗和包季晚一起来到北虎帮车马行。来的路上屠诗还扮作无意中问起一样,问包季晚还记得俩蒙面人什么口音不,得到的回答是北方口音,一听就不是本地人。
“这……怎么挨着棺材铺子啊?”包季晚到地头一看,也是咋舌。
大宝不在,出面介绍的都是些跑腿的,就屠诗观察来看,对方表现没有一点异样,看来真是与此事无关。他失了兴致,但包季晚倒是越问越起劲,直让他犯起嘀咕:难道老包还真想买多几匹马?
做生意的最烦一种人,就是光问价不买的。俩人问了老半天却没掏钱,问完拍拍屁股就走,屠诗自己都臊得慌,他走出一段路后回头看看,发现刚才回答得口干舌燥的那位站在原地没动,还眼巴巴地朝他们望着,虎背熊腰一个汉子手不知往哪儿放,就跟受了委屈的小娘儿们似的……
这个剪影深深烙印在屠诗心中,让他嘴里好一阵发苦。打草没惊蛇,先把自己惊着了。
再然后两人去看戚家迎亲。戚家是忆北城第一大地主,购置了良田百亩,可算得富甲一方,如此人家迎亲的场面当然不小。戚三公子穿着新郎官的衣服,胸口缀朵大红花,骑着与他不太般配的高头大马,志得意满地向四面拱手,也朝屠诗和包季晚看了几眼,不过估计是对两人没多少印象,连寒暄都没句,恐怕早把邀请两人的事情给忘了。俩人也不以为意,反正也知道是这么档子事,根本没备贺礼。白身与富户之间的差距太大,双方还是少来往比较好。
这年头商人总想搭上当官的,以戚家今时今日的地位,当然不可能和别的富户联姻。女方是县丞(正八品)、忆北城官府里第一号的鲍家,嫁的是鲍大人的外甥女。这一看,这家外甥女对那家的幺子,好似是门当户对,其实还是戚家占了便宜,须知这荆北鲍家来头不小,祖上有人官至太子少傅(正二品),就现在也有人在三省六部当差,谁娶了鲍丰学的外甥女简直就是踏上一条青云大道,也难怪鲍家三番四次推辞,逼得戚三公子最少最少也要混个驿丞。
这场迎亲对玩家来说是个既轻松又有油水的活动。轩辕五人组早就与戚家打好关系,出面维护秩序,还到处吆喝喧哗、为良辰吉日增添喜气。这些玩家都领了一套家丁衣服,可把屠诗给笑惨了:玩游戏玩到给NPC当家丁,图什么啊,人家家里又没秋香姐。当然戚家也不全指望玩家办事,还从北虎帮聘了几个护院。北方汉子玩心眼当然玩不过南人,但也有他们的长处,那就是膀大腰圆,站哪儿都叫人不敢造次,当个护院简直大材小用,就是去走镖也使得。屠诗估计,这雇佣费说不准比车马行平常生意往来还要高一点,足够北虎帮几天花销了。
轩辕龙神穿的是管事的服色,看来骨干就是骨干,待遇到底与普通玩家不同。他干的也是管事才能胜任的活,给玩家分派任务,像什么提前侦查路况啊,或者引走拦路讨钱的乞丐啊,等等,事情繁琐得很,但都被他轻松完成。他看见闲汉一样游荡的屠诗,再看看人家毫不遮掩的等级(20级),叹了口气,招呼对方过来:“你在这凑什么热闹?要接任务的话早几天就该来啊,现在任务都被人抢光了。”
不是被人抢光,而是被你们轩辕的人抢光了吧?屠诗不以为意地笑道:“我前几天没空,所以没赶上。”他说的是老实话,前几天还在路上呢,哪想到去戚家接任务?
龙神摇头:“这么多天都没看见你,装备却一件都没换?也混得太差了吧?”他话一出口就后悔了,对方可别顺杆子爬、找他讨要装备啊。轩辕五人组都有过协议,即便是淘换下来的装备也不轻易出让,要留着等公会正式成立后放进公会仓库、让会员们使用。
屠诗更不以为意了。他仗着身法灵敏,怪物摸都摸不着他的边儿,根本不需要计算防御力嘛,那还换装备干啥,简直浪费钱。
新手村时的一点感情早消磨得七七八八,两人话不投机半句多,龙神继续主持今天的婚礼任务,屠诗和包季晚一起踏上通向扬州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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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从来凭一剑 第六十一章 清墨城
屠诗和包季晚一起踏上通向扬州的道路,一路别提多顺风顺水了。无他,只因他们走在驿路上。
有驿路和没驿路确实不同,屠诗不再需要披荆斩棘,也不再需要奋勇杀虫,更不需要餐风露宿。盗贼不敢骚扰,野兽也甚少接近,到了驿站还能休息,这趟旅程…真是再舒心不过了。本来包季晚若想做周边村庄的生意,就应该走小路,但他现在阔了,哪顾得上小打小闹折腾那俩钱,马蹄就没离开过驿路。
大约五日后,俩人抵达一座小镇,这镇子正是包季晚离开仨黑心哥哥后落地生根的地方,规模不大,连玩家也不见几个,胜在平和安逸。也许是邻近扬州的关系,当地建筑风格颇有向江南水乡靠拢的趋势,白墙黑瓦,不必特意凸显格调,格调就在静谧中自然而然地存在。
到了包季晚家,屠诗啧啧称赞,只见屋子前围了一个菜圃,黝黑的泥土里一列列齐整整的庄稼娇嫩欲滴,不仅赏心悦目,更让来客得知此处主人是个有心思过日子的。女主人迎了出来,二十七八,素面朝天,但难得素颜后还有中人之姿,粗布衣服,双袖捋着,额上汗水晶莹,一看就是刚放下家务出来的,这位想必就是包季晚的老婆了。包季晚快步上前紧握她的手,吓了她一跳,然后她埋怨道:“怎么没听见你那老马叫唤呢?往时它离这儿一里地,我就知道你回来了。”
不提那老马还好,一提,包季晚差点没掉眼泪,只把老婆双手握得更紧:“一言难尽啊……”
女子瞧见旁边笑呵呵不说话的屠诗,脸一红,忙问:“这位是……”
“这是我好兄弟,叫御清锋!哎,是我失礼了,你快进去准备些吃食,我们要好好吃一顿!荣兴呢?”包季晚放开老婆的手,擦擦眼睛,兴冲冲地走进院子里左顾右盼。
“你也不看看什么时间,他在学堂里跟老师念书呢。”老公不在场,女子不好意思地朝屠诗福了一福:“御清锋兄弟,要赶这么久的路一定累了吧,你行李在哪儿,我收进屋里去。”
“嫂子叫我名字就可以了,我是冒险者,有储物囊没行李。没事,你忙你的,不用招呼我。”
“那怎么行?先到屋里头坐坐。”
将屠诗劝得坐下后,女子走到陪两人一路的马儿前,丝毫不害怕这大畜牲撒野,取走老公的褡裢袋,笑容甜蜜地进里屋,不一会儿又化了淡妆、满脸喜色地出来(大概是知道丈夫赚了多少钱),温柔地道:“我去买酒,你们先歇歇。”
包季晚鼻子里嗯嗯几声权作回答。他躺一张竹椅子上,脱鞋将脚搁在小凳上,俨然大老爷模样,不知有多舒坦。
晌午,包季晚一家与屠诗共进午餐。小门小户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包季晚一手端着碗,一手举着筷子,唾沫四溅、绘声绘色地讲着这段日子的冒险。听到“霸王蛛把屠诗脑袋叼个正着”这一段时,包季晚老婆啊了一声,急忙看向屠诗脖子,似乎怀疑这脑袋是否后来缝回身上的。
包季晚儿子、包荣兴(这名字是他爹取的,寓意荣华兴旺)听得倒是很感兴趣,对屠诗的崇拜又加深一层。他放学回来,见到爹可亲了,然而御清锋叔叔仅是掏出木剑借给他玩,瞬间叔叔就比爹还亲。这小子不太爱读书,握着堪堪能提起的木剑到处疯,是被娘揪着耳朵拖到饭桌边上的。
被人用热切、钦佩的目光注视,屠诗有点不好意思:“这有什么,来,吃吃吃!嫂子,多吃点白玉鸡枞,下次我再挖几十斤,让老包带回家,叫你和荣兴吃个够!”
酒足饭饱,屠诗便要告辞离开,包季晚怎样也挽留不住,只得叮咛屠诗路上小心。小荣兴抱着叔叔送的木剑,懵懂地跟着爹一起挥手。
NPC可以在《乾坤》过安逸的生活,但玩家却要追寻更刺激的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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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
屠诗觉得,并非只有在三月才见得扬州风光,而是来到扬州,就感觉如三月春暖花开。他腰间佩剑,迎面是清爽怡人的柔风,走在青石板路上,看着杨柳霏霏,真觉得自己都意气风发了,总有种吟诵什么的冲动,当然就他肚子里那少得可怜的墨水,是连个屁也吟诵不出的。
作为长江入海口的扬州,对应的是江西、福建、浙江。扬州丝竹笙歌夜夜不绝,可能不是九州里最有钱的州,但一定是最奢靡、最消磨意志的州,难怪七位亲王中最有军旅资历的刚亲王来了这儿也安心做个富家翁。扬州玩家喜欢穿丝绸,特别女玩家,专门挑单薄的来穿,白皙肌肤在丝绸下若隐若现简直引人犯罪。而扬州的斯文人也很多,市场找个卖猪肉的说不定都能和你吟上两句诗,街头可能哪个乞丐就是名落孙山的秀才。这州靠海,据说常有倭寇来犯。
屠诗在扬州的第一站是清墨城。
清墨城,这名字和文人风雅脱不开关系,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它有着华夏最顶尖的书院——梧桐书院,这个书院在每年科举都为国家提供了大量的人才。此外更有着开国以来就盘踞在此、只手遮天的名门望族,他们的门风极严,拨出大量资金开办族学,以促进子弟治学上进,这也间接影响了当地的学术风气。清墨城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格局太小,又不邻近运河,对比其他扬州的城市来说商业活动并不发达;当然相对来说,铜臭味少了些,反而能让莘莘学子能更专心致志地做学问,不至于在烟花之地混出一身脂粉味。
从路人那儿问清楚梧桐书院怎么走,屠诗背着手大大方方地逛起街来,同时感叹这边民风就是不一样,就连路人都文质彬彬,和荆州那种南蛮之地的确大不相同。路边铺子最多的就是卖文房四宝的,或是卖书画的,里头坐一从不叫卖、气定神闲的长衫书生,格调就出来了。偶尔还能见到读书人穿着寒酸衣服在街边茶寮读书,看样子一壶劣茶能续水一天;也能看见三五士子结伴高谈阔论、针砭时弊,那语气仿佛整个雍州都是睁眼瞎、只消自己担任要职就能还天地一个朗朗乾坤。
来到梧桐书院,门卫问屠诗几句话就放他进去,让屠诗咋舌不已,看来传闻不假,这书院治学严谨,但约束力度却很松散,就是贩夫走卒都可以进书院感受学术气氛。古代人对阶级划分十分看重,士农工商之间有着难以逾越的鸿沟,得到的待遇也不一样,所谓“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要是目不识丁的农民与读书人多说几句,读书人可能都会勃然大怒,觉得这匹夫有辱斯文;但梧桐书院就不一样,传承至今依然谨遵孔圣人的教学方针“有教无类”,认为人人都有向学之心,不能以出身论英雄,所以为普罗大众开了方便之门。
书院很大,有许多独立的、各有名字的别院,每个别院里都有学生听老师讲课。院落中或摆假山,或修池塘,或栽梧桐,布置巧妙,匠心独具,层次感和美感顿生,使得一个个格局一样的小院各有不同,正如不同妆容能让同一个女人拥有千种风情,看来梧桐书院果然有能人。屠诗来到门卫指点的“疏桐院”,轻手轻脚地进入。
这个院落不大。书房就一间,感觉面积比老家厨房还小,不适合当教室。门窗开着,可见一名女子认真地临窗作画。虽然女子没有抬头,但屠诗还是小心翼翼地走到这女子看不到的死角,绕路进了书房,仗着比她高一个头,居高临下地瞧她画什么。她拿着芦管般细的笔,画的是工笔,一只羽毛纤毫毕现的鸟雀已经完成大半。
屠诗再仔细一瞧,愣了,这纸他认得,包季晚在新手村卖的“青鸟”,十文钱一刀。
扬州造纸工业发达,纸品多达数十种,“青鸟”算是当中最低档的一种。这种纸有股干草的味道,易潮易蛀,又容易发黄变色,不耐保存,因价格低廉而被大众所知。纸上有散开来的淡青色纤维束,乃是因工艺落后才没有研磨干净的草梗残留,形态如鸟儿,因而得名。它多用作信笺,故而又有人牵强附会,拿出大家诗句“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作印证,说这寄托思念的信笺可不就是高朋之间的青鸟吗?此话虽然穷酸,却穷酸得淡泊高远,也算是为“青鸟”增添几分韵味。
可是……居然拿这种纸画画,也真够潦倒了啊。工笔画细致,但在这种纸上落笔,草梗纤维足够将画的整体美感给毁了。画上鸟肚子被草梗晕开一片墨迹,连屠诗都觉得碍眼,但女子画完,就像拿着珍宝一样对着轻轻吹气。
这时屠诗喊道:“喂!”
女子吓得一哆嗦,好容易画好的大作给撕烂了。她回头一看,发现有个人不声不响挨自己这么近,吓得两手抵住桌面边缘,再看笑嘻嘻的来人几眼,尖叫道:“屠诗!你想吓死我呀!”
“班长,好久不见啦。”屠诗促狭地挤挤眼睛,然后挨了一顿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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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从来凭一剑 第六十二章 摸瞎子
游戏名“丹青佳年华”,真名肖佳闵,昵称肖佳,班长,艺术生,皮肤黑,样子普通又戴眼镜,素描很有一套,高中毕业后选了一间师范学院,专业是测绘,大概家里有能量,现在在市房产局坐办公室。大概是专业、职业与爱好有不小偏差,她在《乾坤》里选择的是画师,好嘛,又一个生活职业。屠诗有点泄气,感觉离年少时“同学们组队练级”的梦想越来越远,可没办法啊,要是肖佳班长真的动手杀怪了,连他也会觉得违和感满满。
游戏里的班长也还是普普通通,有时你不能指望才女拥有四大美人的脸蛋。
捶了屠诗几拳后,肖佳叹惋道:“我的画呀。”
“没事,班长,这纸顶多拿来练习,毁了就毁了呗。”
“但这纸也不便宜啊,十文钱一刀。”肖佳还是觉得很可惜。
屠诗笑道:“班长你不会混得这么差吧,十文钱的货也拿来当宝贝?跟我走,我发财了,你想要什么纸都买给你!”他说的不假,现在他身家足有数十两黄金。老包想给他更多,他还抵死不肯。
“跟你走?去哪儿?”肖佳疑惑地看着老同学,问:“对啊,你不是在荆州吗,怎么来扬州了?”
“我这不是给你个惊喜嘛!走吧,这地方有什么好待的,大家一起在荆州吃香喝辣的才爽嘛!”
“哎,先让我和老师告别。”
肖佳的导师是张僧繇,好像也是历史上小有名气的画家,不过屠诗对文艺不关心,所以没多大印象。肖佳为人稳重(不然怎么当班长),不像屠诗一样说走就走,要先和梧桐学院办理休学手续,还要备好谢师礼送到老师家里。屠诗不耐烦,想去外面散散心,俩人约好在西门客栈见面。现下天色已晚,即便驿路也不安全,只能在客栈住宿,明天再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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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步到城郊时候,屠诗也累了,拣了一块不知谁家遗弃的青石磨盘坐下,百无聊赖。几个孩童在远处打闹,其中一个男孩子叫道:“我们来玩…摸瞎子!”
“好啊好啊!”众小儿齐声应和。
于是一孩童两手交叠搁在大柳树上,再用手背蒙着眼睛,声音清脆地唱起歌谣,而其他孩童疯了般四处跑跳。屠诗瞧得有趣,知道这“摸瞎子”其实就是捉迷藏。
那小孩唱道:
“驾竹马,采青梅,篱笆墙外杨柳垂;杨柳青青颜色鲜,卖与货郎换银钱。”
“换钱一,隔壁王翁买红漆;”
“换钱二,打得金簪配宝钏;”
“换钱三,锦缎剪作嫁衣衫;”
“换钱四,先生罗盘定吉日;”
“换钱五,绣鞋面上鸳鸯谱;”
“换钱六,媒婆分得几两肉;”
“换钱七,亲家见面笑嘻嘻;”
“换钱八,新娘戴上大红花;”
“换钱九,洞房里头喝喜酒;”
“换钱十,月月年年共此时!”
唱罢,小孩大喊一声“我来啦”,便开始四处搜找,赶得张家的狗蹿,撵得赵家的鸭跑,少不了讨大人的喝骂,却还乐得咯咯直笑。这般找法,不出一刻钟就把小伙伴逐一找出,却唯独缺了个小女孩。眼看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小伙伴们站在旁边说笑讥讽,说那找人的孩童也太没用,这番话直把人家逼急了。本来屠诗这面生的大男人往这儿一坐,小儿们都不敢靠近,现下找人孩童一步挨一步地凑过来,问:“大叔?”
屠诗但坐不动,拿两眼看来:“啊?!你叫谁大叔!”
孩童赶紧退开两步,脸都发白了:“你,你有没有见到一个小丫头?”
屠诗作色哼哼唧唧:“没见过,少来扰我!”
孩童赶紧逃开,去别的地方搜索。见此,一个黄毛丫头才鬼鬼祟祟从屠诗身后钻出,冲孩童背影做个鬼脸:“胆小鬼!”
屠诗侧脸看她,笑问:“你胆子倒比他大啊,居然敢躲我屁股后面!”
小女孩嘻嘻笑着却不怕他:“我爹说,佩剑的都是好人!”
“那可不一定。你爹有没有说谁才是坏人?”
“他说拿刀的都是坏人!”
屠诗哈哈大笑:“这个说法我喜欢!”佩剑多侠客,持刀多狂徒。
摸瞎子的童谣听着十分喜庆,说的是一双新人从婚前到洞房花烛的事,最为点睛之笔便是头一句:驾竹马,采青梅,篱笆墙外杨柳垂;杨柳青青颜色鲜,卖与货郎换银钱。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少男少女从少时言笑晏晏,拿着男女情事的歌谣做游戏,长大成人后彼此心意相许,恰巧应了歌谣情景。这种感情没什么生离死别海誓山盟,平淡而温暖,自然而然、水到渠成,因此也不难猜想两人婚后乃至暮年的生活。“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歌能深入人心,词功不可没。
屠诗也想起自己的青梅竹马。如今不比古代,大家都很忙,屠诗与青梅竹马来往越来越少,记忆只到青春期之前,就最后一面来看,妹子好像长残了(两个都是),人说女大十八变,怎么越变越丑的也有……唉,还是给大家留一个美好的回忆算了,不过有多美好也说不上,感觉她们就只是两个玩得来的女性朋友。那时大家还小,啥都不懂,暧昧也暧昧不起来。听说其中一个年底准备嫁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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