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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给熊猫笑一个-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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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而久之,脾气很固执的龚千夜自然变得格外乖戾,经常打架什么的,偏偏人又聪明得紧,成绩虽不见得顶好,但竞赛总有份拿奖,所以更成了老师们又爱又恨的大难题。
而我小时候,在学校里则显得比较内向,喜欢装乖,特别安静。因为外貌平凡,且孤僻怕生,所以虽不至于被排挤,但也不太受女生们的待见,很少有朋友左右。不过我学习很努力,成绩自然不错,从来都是让老师放心的“不惹事宝宝”,思想品德也一向都是甲等。
五年级时,成绩最优的二班终于容不下一再和同学大打出手的他, 申请让他转班。我们老师爱才,班里又没有特别突出的数学尖子,就乐呵呵地把他调了过来。
考虑到他的素行,不受宠爱又很让人“放心”的我,意外“荣幸”地成了他转班后的第一任同桌。那是我第一次被众多的视线聚焦,之前我在和不在,估计都没几个人会知道。他却狠狠一瞪,把所有目光全逼退了去,才一屁股坐了下来。
当时我分明感到桌子哗得一震,然后,余波浩荡。可我又不敢说些什么,就怕他连我都打,只能好不紧张地木木傻看。
然而就在这时候,他给了我们相识后的第一句话,将他一紧张一在意就口不择言的弱点曝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看什么看,没见过球体啊!再看老子也不能吃!”
这句话不管过去多久,我都没法忘记,每每想起还会笑得捶桌顿足,苍天啊!你是怎么生下的这个宝啊!
听到这里,李沛霖毅然被彻底囧到,表情纠结地快要粘到一起。
我真可惜她不能看见千夜包子时的表情,那就像两细纱粘在包子上,一开一合,呼着热气:“我是包子,我很包子,不过我是不能吃的包子!”
因为这件事,我做了一生最绝的事——在龚千夜二十岁生日那天,我们几个关系甚好的同学,一起凑钱买了250个包子给他……
千夜,俺对不起你……俺,俺,俺还是很爱包子的,健康有营养,绝对比泡面强!
因为有你在(三)
星夜,低空,薄云,细风,没有声音的寂寞,就是墨尔本的夜。
我很没姿态地坐在地上,明知道自己现在的样子一定丑得要死,也全不在意。Mp3纵情唱着高昂的歌,震得耳膜“嗡嗡”作疼。
“在哭吗?”悠扬的男声刺破杂音,熟悉的调侃中,亦带着似有若无的叹息,在幽幽夜色中,宛若薄如蝉翼的风,冲撞着原本无感的心。
“怎么可能?”我转过头做了个鬼脸,望着那半胧入夜色的脸——比我不知道白皙多少的面容上是柔若深泉的宁和,称得那双黑瞳闪闪发亮。那熟悉的光芒,让我不由失笑,“你刚才在门外偷听了吧?”
“不可以吗?”龚千夜挑眉,走到我身边干脆地坐下,顺便用手指不留情地扣了我一下,听到我不甘地痛叫,才笑骂,“你小样的够有种,居然把我出卖得这么彻底!”
“什么啊!你这就不懂了吧?帅哥,都是要宣传的嘛。”我面不改色,怔怔有词,“虽然你不是什么偶像明星,但至少长得像个复制品。”
“靠,我长这样关你什么事啊?”
“当然有关。要知道我童年的理想就是做个有目标、有能力、有志气、有胃口的四有经济人。现在宣传你的经历,叫刻苦练习!只有不放松一分一毫的锻炼,才能有达成目标的一天。来,快,快趴下来膜拜我!”
“你给我省省吧!”千夜不屑地藐我,然后跳起身走向那辆红艳艳的“别摸我”,拿出一大袋啤酒,“从我认识你到现在,你的童年理想都可以一日一换了。”
“那说明我的人生是充满了希望,好好学着点。”我接过他扔来的VB,绿油油的表面,光滑得像家乡的西湖,不禁失笑,“怎么,搞入乡随俗了?”
VB是澳洲土著居民非常爱喝的一种啤酒,平时走在路上也常能看见棕色皮肤的人坐在火车站的附近,自乐地啜饮。
龚千夜闻言只是耸了耸肩,自己也从袋子里拿出一瓶,修长的手指轻轻一扣,瓶盖就飞了出去。
一个优美的弧度,瓶盖像小小的流星,抛了出去,然后帅气地掉落在垃圾袋……外。
丢脸!他无语掩面,我痛打落水狗,把头自然一歪,鄙视的目光直直送了过去:“《灌篮高手》果然衰败了,藤真,看看你滴fan,真是太弱了!”
话刚落,我就用“大猩猩”的姿态,粗鲁地用工具把瓶盖扣开,然后用力一挥,姿势巨丑无比,但结果却比他牛x得多——轻松入袋:“这,就是实力。”
“就凭那种姿态?”他斜我,看得我浑身不自在。那个标准的V字,比得是越来越心虚。
“结果才是王道,过程只是浮云,我家阿神不会介意的。”我小声嘟囔,缩回身子,故装可怜的喝啤酒。清黄的液体一入喉,竟有些烧疼的感觉。
“很呛吧?和国内的完全不同。”他瞥了眼我,坐回到我身边,扬起曲线优美的下巴,望向了无变化的天空。然后,沉默。
我没吭声,低着头默默着啜着酒,小口小口,一口接着一口。
我知道他的刻意,因为我也曾做过同样的事。
在那片平静的西子湖边,我们也曾这样无声地坐到天亮。
只不过那时候失恋的人,是他。
历史总爱无限地轮回,结果谁也挣不脱。
或许,也渐渐地变得无所谓。从前的激情,剩下的,也只有记得。
那个时候,我们对什么都充满了热情,不相信挫败,不认识气馁。天真地认为只要努力,就会丰收。
还记得六年级时,《灌篮高手》如狂风席卷,迅速风靡。
我和龚千夜都不意外地被它虏获,他格外崇拜藤真,我却看好清秀的美男神宗一郎。我们都被那些绚丽的篮球技巧闪花了眼,崇拜得两眼冒心。
年少的孩子,总是单纯。于是从此,篮球无止尽。在学校的操场上,再不只有足球的天下,到处都是孩子们追逐着篮球的身影。
我想我定是平凡无奇,而龚千夜却绝对显眼。当一颗大球拍着一颗小球,以一种诡异的速度向前“滚”进的时候,任谁都会忍不住抽搐。
可偏偏的,却总是移不开视线——看着大球以不合他身型的优美姿态,将小球送入……篮框外。
起码,我就是这样。而且一看,就是七年。
最初,只是看着一粒正圆型的大篮球,带着普通型号的小篮球,打着传说中应该相当华丽,但看上去却只有肉在球体左右上下滚滚的super技巧,是很有喜感的。
我们小学是升学制,压力很大,要考个好中学很不容易。我想龚千夜大球那一年定娱乐了无数可怜的考生,真是功高震天。
不过,不管别人怎么看,他是真的认真,练得非常刻苦,每日、每日。所以在他还是“球”的时候,就冲破了种种歧视和压力,成功获选校队。
那年,是我们入初中的第一年。
龚千夜总是一个劲儿地吹:“这就是实力啊,实力。”
可我却固执地认为,这是因为那时的他,好歹也勉强可以算是一枚橄榄球了……没有人会愿意一个球场上有两颗篮球的!没有!
他得意儿地笑,大笑,仰天长笑,笑得全班都忍不住拿本子砸他。可怜了又被分配到龚千夜附近的我,差点没遭受池鱼之殃。
我们都很享受那些年的自由自在,被学习压得哇哇乱叫,忘了做作业时的鸡飞狗跳,传纸条传得昏天暗地,看年级球赛时场上场下摆出两战场。
我想龚千夜定习惯了我因为闹错闹钟,而悲惨的不得不提前半个小时到学校。然后在路过男篮训练时,故意逞强地摆出一副好不精神的姿态,却转首卑躬屈膝地向他借教室钥匙。
我想我也习惯了打球赖皮,在他要击败我三脚猫的技术时,哈他的痒,气得他直跳。总之那些年,我和一只越来越细的球,及那帮性格十分有特色的家伙们,相处得无比快乐。
只是谁也没想到,大圆球也有变丝瓜的一天。橄榄球的中段像被人劈过一般,害我在吃甘蔗的时候,总是忍不住地一再地看,只差没问我娘:“甘蔗,是否也曾是一西瓜?”
升上初三那年,当奢侈地跑去美国度假的龚千夜回到教室时,差点没有引起轰动。
何曾想过,那张被肥肉摧残得毫无模样的外貌,展现出它本质的时候,会是如此震撼——一再被我们怀疑是从垃圾堆里拣来的龚千夜,居然和他漂亮浪漫的妈妈长得那般相像,只多了些男生的英气和阳刚。
一个水土不服的烂理由,居然让一只球,跳进了美男沟。这让一起长大却几乎没变化的我们,又该要如何适从?
死活威逼才知道,原来他家貌似有遗传的幼儿肥胖类的毛病,不过长大了都会变好,他姨娘和老娘都是如此。难怪这球从来不为自己的包子样担心!
这一创世纪的突变,造成了全校的轰动,他甚至一举把全校“四大美男”中,当时比我们高两级的卓奇给顶了下来。第一次知道卓奇也在四大美男之列,就是听班里的人说的:知道不?被千夜顶掉的那厮,就是高年级那个常耍花腔的爷们。
我当时一捶桌子,心想:他爷爷的,终于有个俺认识的“美男”了!因为后来成为我第一任男友的卓奇,亦是和我一起长大的白翟的表哥。
我们曾有过数面之缘,虽然年纪不同,住的不近,再加上我平时避白翟如避蛇蝎,所以那时我和卓奇并不是很熟,但也勉强可以算是点头之交。
我是个超落伍的群众,初中那会尤其。只重玩闹嬉笑,偶尔顾顾功课,直接忽略了其他班的帅草,可怜地只记得年级四大金刚。因为他们粗壮的体型,真是过目难忘……
我会和卓奇熟悉起来,也是托千夜的福。因为他们班就在我们班隔壁,而且他也是篮球队的成员,和千夜又是好哥儿们。撞着多了,就混了个眼熟,有时还会打个照面。何况他被顶后,远比之前更出名。
卓奇和龚千夜不同,绝不是一个低调的人。他性格开朗,超自来熟,笑起来那叫一个灿烂啊,刺得我早年近视。他似乎完全不介意帅哥的位置被顶,看到龚千夜时依然会阴阳怪气地叫他“相公”,然后两人在互踢中,奔向篮球队的训练营。
卓奇的豪爽率性一直让我非常喜欢的,所以我想后来才会一拍即合的成为情侣,然后无视时光地走过一年又一年。
现在想来,我身边的大多数哥儿们,最初都是龚千夜的好兄弟。他并不是外向的人,却很能吸引各种有趣之士。我想他定有种形容不来的魅力,只不过上看下看、左看右看,怎么都看不出来罢了。
龚千夜惟一让我无法不承认的,便是他的深情。高中三年一直被各色美女包围的千夜同学,始终没有草落谁家。直到我挽上了卓奇的胳膊,他也依然小叔独处。
然一上大二,我的朋友李岚萱——貌不惊人、性格伪乖巧的宣子同学,竟已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攻下了这座大山,成为了爆破胜利的奇人。
当时大家对她的敬仰,如同滔滔湖水般绵绵不绝。然更让我们佩服的是,这对看似平凡没有风波起伏的小情侣,直到纷扰不断的大四也没有散。
尤其是大四那年,宣子申报美国失败,并不愿再战。在经过各种不为我知的过程后,选择了赴澳留学。而这时,龚千夜已拿到美国一流大学的录取通知。
分?还是不分?远距离恋爱?闪婚?各种揣测无数,大家都不由地关注着这个结果,只是没有一个人算到了这结果——龚千夜居然心甘情愿地放弃了留美,甚至和家人谈崩,硬是同去了墨尔本。
我不知道一直养尊处优的龚千夜,是怎么在家人不支助学费以外费用的情况下生活的。我只知道在我来之前的这一年里,他没和我喊过苦,也没说过一句后悔的话。即使宣子很快就一脚蹬了他,转跟了当地华侨。
因为他不说、不恨,所以我也没资格指责宣子什么。小两口之间的事,外人根本不足以插道。清官,尚难断家务事。
我只是在西湖边的草地上,默默无声地陪他喝了一夜的啤酒,还喝出了一身的酒疹,如同现在他陪着我的样子。安静,却不寂寞。
我们活在各自的世界里,不知冥想中是否有自己的交点,只是我们很清楚的是,陪伴着自己的人,是自己最熟悉的那一个。
历史惊人的相似,尽管我们的选择如此的大不同。嘴角泛起一丝苦涩至极的笑容,我喝完一瓶,又一瓶。脖子上的酒疹,火辣辣地烧。
他没有阻止我,只是轻轻说了句:“喝吧,我带了药。”
去年的那天,当我晃着脑袋,为不知何时才能回去吃药而暗暗叫苦时,他却突然转过了头。速度之快,让我反映不过,只能僵硬地看着一脸愕然的他。
然后,没有理由的,同时放肆地笑了。
千夜啊千夜,兄弟吗?傻瓜吗?
呵。
因为有你在(四)
黑夜总会过去,如同时间的沙漏。
不管是安宁还是寂寞,不管是狰狞还是平和。那样平静的黑,也从会被黎明的曙光点点刺破。之后,消失。
我不知道龚千夜为什么而笑,只知道自己糗厉害,忍不住地想笑,一边笑还一边想扑上去狠狠扁他。不过,那家伙在我得手之前止住了笑,然后带着我匆匆看了医生。
回忆的线,总是这样的长。
可绵长的结尾,我的好兄弟依然在我的身边。
我们喝着口味陌生的啤酒,那黄黄的液体,连颜色都如此相似。
可是这里的天空,却没有一点类似家乡。
澳洲的夜,很低,很厚,有无数的星星,灿烂得刺痛人眼。
而杭州,已没有这样透亮的夜了。
那个夜生活丰富的城市,只有黎明时才静得下来,全然不似这里弥漫无限的安静,只除了古董表转走的“嗒嗒”声,一下、一下。
仿佛钟摆敲击着古老的红木,“吱拉”一下,如尘封已久的盒子,在阁楼厚厚的积灰中,被一双稚嫩的手打开,掀出了一室古色的岁月。
带着旧迹的斑驳,迎着数米外昏黄的路灯。那幽幽的淡光,将一种特殊的美丽无限放大。一瞬间,便将人浸入记忆的长河。
除旧迎新吗?那带着泪和无限希望的2007。
那段时间,总是没日没夜地背着单词,走路、吃饭、睡觉,甚至因为不认识菜单上的意大利文,而多心地以为英文没学,怕得心惊胆颤。
那时的生活,过得就像眼前天空。明明已接近黎明,却越看越黑,越看越深。
不知道自己的选择是对是错,不知道自己的付出是多是少,不知道自己还能再做些什么,彷徨得整夜、整夜睡不着觉。
最后,却败了。不知是因为焦虑,还是实力的不足。
总之,我败了。在那场赌上了很多的考试里,我败得一塌糊涂。
看着那根本无法接受的成绩,我傻了。
等反映过来时,已哭花了脸。
我摸着自己的颊,不敢置信地看着指上的湿润,像看到了一个无法想像的恶梦。
我清楚地从陪同我去的龚千夜深黑的瞳眸里,看到了自己虚幻得不可思议的表情。
滴,哒。
仿佛有什么不知明的东西,点入心间,化开层层涟漪。
痛得,像心被抽出了一个洞。
呵,原来骄傲如自己,也会不分场合地痛哭流涕。
我这是怎么了?不是努力了吗?那又有什么可遗憾的?我,明明尽力了啊……试图勾起一个倔强的笑容,却只能感觉到一些东西漫上喉咙。
忍不住地,开始干呕。
好痛,好痛……喉咙像被刮得,痛。
龚千夜脱下仅着的衬衫,盖在我的脸上,扯着我的肘将我硬拽了出去。我想在这种时候,也就只有他还会在顾虑到:将来,我会对自己现在的表现,有多后悔。
我应该为他的体贴笑的,可是我却什么都做不到。
只是忍不住地,一次又一次地回头,想再看一看,是不是,可不可能,这只是一个眼神的……错误?
龚千夜在转角处的暗影里,给了我人生中第一个来自他的拥抱。
紧得,像要把我挤碎。
“很……疼。”我不知道他听不听得见,耳朵里不断传来的只有那句:“别哭,彤琪,别输给你自己。”
我的泪,如泉涌。
他的话,原来只会加急了眼泪的速度。
我明明是那样深刻地从他薄薄的胸膛感受到“球”已不复存在的事实,可我却如此固执地想念着,童年那些无忧无虑的简单快乐。
我赌输了那个……放上全部的梦。
“千夜?”我闷着头,喉咙意外的沙哑。
“恩?”他没有转过脸来,依然仰着脑袋望着星星。
“你说我们这样值得吗?”从很久以前开始,我就一直不停地问着自己,可始终找不到答案。
一个二十三岁的女人,好容易碰运气才撞进了重点大学,研究生只要再坚持一年就可以毕业。然后有一份现成的工作在等待,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薪水,及每月五千块的额外收入。
在经济一片不景气的情况下,能做到这个份上,我真的不该有任何不满。那么,到底是为了什么,才和自己这样的过不去?偏要要出那个国?
如果没有考败,我还能拿体面的男友说说事。可现在呢?
独自游荡在这样一个除了陌生的国家,不知前路。两眼一开,不知道自己的明天,又会在哪个地方。
和亲人分开,和朋友分离,追逐着一个根本看不到门把的梦想。这样如赌博般的生活方式,究竟是对,还是错?
“不知道。”龚千夜沉默很久,才轻轻地说。
“哈哈,这个世界上居然有你龚千夜龚大天才都不知道的事吗?”我笑,却笑得很不甘心。
龚千夜,他是如此地喜欢夸耀自己的才华。然中考时,过于沉迷篮球运动的他,却让全班都掉下巴的失利了。
那时的他,沮丧得要死,年幼嘴笨的我根本不知如何安慰,连他的父母都有些局促。而他,却突然替自己决定了未来,义无返顾地选择就读附近城镇的重点中学。
曾不只一次听说,那是所相当歧视外地学生的学校,因为过去的,都是在中考失败的学生。可他“忍辱负重”了整整三年,最终能笑着回来了。
那张刺眼的高考成绩单上,有着我根本无法与之相比的灿烂分数。我气得连连起脚踹人,他却笑得那般俊朗,帅气到连看习惯他容貌的我,都在刹那之间失了神。
龚千夜和我是不同的。他是个有主见的男人,而我人生中最有主见的一次,就是被他唆使来了澳洲。
“千夜,你要对我负责。”我捧胸如是说,他却送了我一口白牙。
“别傻了,我又不是笨蛋。”那眼神竟是如此不屑……
“你灭绝人性,你是灭绝师叔!”我恨声指责,天亡我杨逍二世。
“恶心!”龚千夜顿了顿,才问,“你后悔了?”
“也不是,只是有点迷茫。”我看着自己的指甲,因水土不服泛了青,手指也有些不自然的浮肿,“我去问过中介了。他们说就算我能顺利拿到pr(澳洲的绿卡),我的父母也不能移民过来。”
“……”
“千夜,为什么要骗我?”我抬头看龚千夜,自觉目光清澈无比,心却隐隐犯着痛。
“……对不起。”
“你应该知道,我想听的,并不是这个。”他应该比谁都清楚,我承受了多大的压力才选择的出国。我最要好也最信任的朋友不该、也不能这样骗我,“千夜,给我一个理由。”
“因为王彤琪这家伙,不适合折断自己的翅膀。她的天空,应该很宽广。”龚千夜按着我的头,扣向他排骨嶙峋的胸膛。他的心脏有力的跳动着,带有汗味的薄衫竟意外的有安全感,“如果一张绿卡就能分开你们的话,那不是你来这里的错。彤琪,你应该更有自信的,不要忘了当初阿姨说的话。”
彤琪,再自信一点。
彤琪,再坚强些。
彤琪,别哭。
彤琪,别怕。
全世界,或许也只有龚千夜会和以自恋出名的我这么说。
我抵着他的胸膛,笑声却如此哽咽:“死公公,你居然想用这么句破话,敷衍我。”
“……笨蛋。”
笨蛋,笨蛋,笨蛋……
我知道自己是个不折不扣的笨蛋,可就算是笨蛋,也会有自己的梦想。那些个随口胡诌,一天一变的,不是我真正的梦想。
我从小就喜欢历史,喜欢画画,也喜欢摄影写东西。我盲目地热爱着各种各样的文化,喜欢不断变化的生活。这些“不务正业”的成果,为我的大学生活增钱添彩,提前过上了小资生活。
可我并不会因此就赶到满足,因为我真正的希望,是能成为时尚杂志的专栏画作手,全世界地游走,看不同的国度,品不同的城市,过不同的生活。
这个梦想,我和一些朋友提过,但相信的竟只有千夜和我的母亲。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我该满足现在,尽快和优质男友结婚,把兼职转为正职,早生贵子,早早升职。
我的梦想在太多人眼里,是不值一提的yy。我并不难过,理解本是最难的事,何况连我自己都慢慢变得迷茫不执着。可龚千夜,他却不允许我这样。
他说:“不准、不行、不可以;
他说:“王彤琪,你怎么能那么没出息?”
于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的,就真的来了澳洲。
我果然是个笨蛋。他说得一点都也没错。
“龚千夜,我会是笨蛋,一定是从小给你打笨的!”我狠狠揪着他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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