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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收割者-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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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礼尚往来。你送给一位卡奥或者寇他们所需要的东西作为礼物,卡奥或者寇会招待你,过几天之后当他们送你离开时,会赠给你回礼。
这种交易带有一定赌博的性质,因为你不能预知卡奥最终会回赠给你怎么样的礼物,又是否会对你送的礼物表示满意。这交易的盈亏最终只取决于卡奥当时的心情和想法。但是即便这么不保险,商人们仍旧趋之若鹫。
因为和多斯拉克人交易有巨大的利益。
多斯拉克的战马是这个世界上最优良的战马。
高大,强壮且耐力超强。
无论是在自由贸易联盟,还是在奴隶湾。甚至是在狭海对岸的维斯特洛,多斯拉克战马都是不愁销路的畅销货。
“告诉我安隆科恩,拉法尔。布拉提斯之子。”刘健饶有兴趣的看着安隆科恩:“这些礼物还属于你吗?”
“这当然……”
“我所知道的是,其他地方来的商人进入卡斯的第一天就要向寇献上礼物。然后等到离开的时候才从寇那里得到回礼。”刘健轻笑着,看着安隆科恩的脸色越来越难看,看到他的额头上浮现出大滴大滴的汗珠。
“你的礼物是送给贾科寇的,你尽可以去找他要你的回礼。哦对了,我砍下了他的脑袋,看来你只能去阴间找他要回礼了。怎么样。是不是需要我送你一程?”
“您……您是在开玩笑吗,伟大的卡奥。”
“哦,玩笑嘛?”
“对,对,是玩笑,是玩笑。”
“哦?”刘健似笑非笑的盯着安隆科恩,那一声哦拉的极长。
安隆科恩暗骂自己是一个该死的蠢货。
多斯拉克人都很单纯或者说……愚蠢。
他们很容易就可以欺骗,这是自由贸易城邦很多商人对多斯拉克人的共识。但是这些共识之中同样提到了关键的一点,如果你想要欺骗一个多斯拉克人就做好万全的准备,无论是过了十年还是二十年,千万别让他知道你欺骗了他,否则你绝对会后悔的。
“这个人,跟别的卡奥不一样。”
在多斯拉克大草海上有十几个卡奥,而且每过一段不算长的时间,也许是一两年,也许是几个月,就会有旧的卡奥消失,新的卡奥出现。
安隆科恩从还是一个学徒的时候就跟着商队走上了这条从潘托斯前往维斯。多斯拉克的商业路线。如今已经快四十岁的他在多斯拉克大草海上也做了二十多年的生意,他见过至少十个卡奥,并跟其中五个有商业来往。
但是他真的没有见过眼前这个卡奥这样‘精明’的多斯拉克人。
多斯拉克人很精明?
开什么玩笑。
所以,当安隆科恩在贾科寇的营地里,知道一个卡奥的卡拉萨袭击这个地方,并且杀死了贾科寇。他并没有慌张于自己可能拿不到自己的‘回礼’,这样的事情安隆科恩已经不是第一次遇上了,每次他都能处理的很妥帖。
毕竟多斯拉克人好忽悠啊。
不过,这一次,他显然玩脱了。
“(未完待续。)
………………………………
016:计划
来自潘托斯的拉法尔。布拉提斯之子安隆科恩。布拉提斯心满意足的踏上了返回。虽然经历了一些曲折受到了一些惊吓,但是这一次草原之行却让他赚取了十倍的利润。
如果只是受一些惊吓就可以赚取十倍的利润,安隆科恩希望这样的惊吓每天都有。
反正没有生命危险不是吗?
“托克,照顾好我的马,要是跑掉了一匹,我就剥了你的皮!”向着自己的奴隶托克威胁命令了一番,安隆科恩摸着自己金色的胡子:“感谢伟大的黑山羊赐予我好运和财富。”
在安隆科恩离开的时候,刘健给了他整整三百匹马。不是驮马,也不是劣马,而是三百匹最优良的多斯拉克战马。
这对于那些能够通往马王之城维斯。多斯拉克做生意的巨子们而言当然算不上什么,但是对于它安隆科恩,一个从跟随商队的小伙计做起来的小商人而言,这无疑是一笔巨额的财富。
安隆科恩满意的看着健壮而精神的马群,这些都是他的财产。
虽然……那个愚蠢的卡奥要求他将这些马匹运到科霍尔换成武器再运回来,但是安隆科恩可不会那么傻,这些财富既然落到了他的手里,他就没有准备再交出去过。
当然,安隆科恩很清楚多斯拉克人有多么的凶残。
他更明白欺骗一个多斯拉克人,背叛对一个卡奥的承诺对他这样的小商人而言会最终导致什么样的恶果。
多斯拉克大草原上有许多的卡奥,有的强大,而有的弱小。
而幸运的是,那个愚蠢而又天真的卡奥,刚好狠狠的得罪了多斯拉克大草海上最不能得罪的那个。
“托克,你这个愚蠢的杂种,不要弄伤我的马!”
也许我应该把托克献给黑山羊?
安隆科恩这样想着。
是时候该买一些更好的奴隶了,比如说纳斯奴隶。那些皮肤黑黑的,听话而又温顺的纳斯奴隶。
安隆科恩想起了自己在里斯的妓院里见到的那些听话的纳斯女孩。
他忽然觉得自己应该养一个纳斯女孩在身边。
安隆科恩幻想着自己的美好生活的同时。刘健正和程采薇聊天。
“就这样让他离开好吗?”程采薇看着刘健忍不住问道:“我们真的可以相信他吗?”
“怎么可能?除非是我疯了。”刘健笑了笑道:“他回去之后绝对不会像我们约定的那样给我带来武器和补给,最可能的是找个地方躲起来,静静的等待三个月,等着那位‘马王’回来把我干掉。把我的尸体烧成灰。而他就可以”
“既然如此,为何夫君还要放他离开,而且还给了他三百匹马?”对于刘健的决定,程采薇实在是不能理解。
“没什么大不了的,多斯拉克大草海上到处都是野生的马群。”
刘健耸了耸肩。满不在乎的道:“如果三个月后的那一战我能赢,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需要一个受我控制的商人给我带来我想要的东西。如果三个月之后的那一战我赢不了,那么我所有的东西都是‘马王’的战利品,自然也用不着在乎。”
‘马王’。
一个刘健非常熟悉的人。
他的名字叫做卓戈。
是多斯拉克大草海上最强大的卡奥之一,也是多斯拉克大草海最强大的卡奥中最年轻的那一个。他在战场上无敌一般的武勇,让不少多斯拉克人,甚至潘托斯人、科霍尔人、诺佛斯人都认为这个人很有可能成为有史以来第一个统治整个多斯拉克的卡奥。
他也是不远的未来,龙之母风暴降生丹妮莉丝的第一任丈夫。
卓戈的卡拉萨拥有数十万的部众和接近四万的咆哮武士,所谓咆哮武士,指的是经历过战争并取得胜利和战功。正处于青壮年时期的多斯拉克骑兵之中的精壮。除了这四万咆哮武士之外,算上稍次一等的,比如说仍旧拥有战斗力的老人和少年,卓戈的整个卡拉萨一共拥有十万战力。
不管是放到什么地方,十万骑兵四万精锐,这都是一股恐怖的势力。
当然,这四万咆哮武士虽然都遵从卓戈的卡奥地位,但是在平时并非都是由卓戈随时率领。绝大部分的咆哮武士连同部族一起被卡奥分成大大小小十几个卡斯,在多斯拉克大草海上四处的放牧抢掠。平日里跟在卓戈身边的就只有一支人数较少的卡斯和他的精英血盟卫。
很不幸的是,刘健所攻击的卡斯。就属于卓戈的卡拉萨。
刘健攻击了卓戈统治的卡斯,杀死了他的寇吞并了他的部族。
卓戈一定会用最激烈的方式来回应。
因为这是多斯拉克大草海上千万年来一直盛行且从未改过的丛林法则,强者吃肉,弱者被吃。只要卓戈显露出一丝一毫的软弱。在有心人的眼中他就从掠食者变成了猎物。
所以他必然的选择也是唯一的选择就是杀掉刘健,用刘健的人头来宣示自己仍然强大和不容侵犯。
一想到不就之后自己就要面对这个可能是整个冰与火之歌故事之中个人肉搏战斗力最强悍的男人,更夸张的是他还拥有整个多斯拉克大草海上最强悍的军事力量之一。即便是拥有完美的穿越者加外挂男,自认为先知的刘健也难免会觉得有些头疼。
他再牛也就是百人敌千人敌的程度,他能在战场上做到的事情不会比西楚霸王项羽多多少,顶天了就是比项羽更能多杀几个人。再多了他的体力就支撑不住,只能选择逃跑了。
但是卓戈拥有接近十万的兵力,更何况除了自身之外,卓戈还拥有盟友。
而刘健,即便是在打过这一仗之后,满打满算也只有三千出头的兵马,其中还有一千多一点刚刚归附原本属于卓戈的兵马。真的等到跟卓戈开战的时候,这帮人的忠诚心刘健是绝对不会相信的。原先征服的卡斯,也因为刘健不准抢掠**的命令而有些离心离德,如果让这些人看到刘健灭亡的危机。在关键时刻他们的背叛几乎是一定的。
唯一的好消息是在不久之前,卓戈离开了这片区域。
他的卡拉萨之中一支他直接统领的小部队前往了维斯。多斯拉克,考虑到路途和部队的行动速度,他应该要三个月之后才能回到这边来。
在卓戈回来之前。他的卡拉萨暂时处于群龙无首的状态。
不会有人,也不可能有人能够将卓戈麾下分散的卡斯统合起来针对刘健展开反击。
也许那样的人在卓戈的卡拉萨里是存在的。不过那样的人必然会被卓戈带在自己的身边。
虽然文明落后,但是人性毕竟是相同的。
这点程度的防备之心,卓戈不可能没有。
三个月的时间虽然很短暂,不过这点整备的时间也让刘健觉得自己的胜率从绝无可能上升到了希望渺茫。再算上双方首领的战斗力和指挥能力的差距……似乎也不是很难办到。
“应该说我不愧是主角吗?作者这是在硬生生的给我开时间挂呢。”苦中作乐般的在自己心里吐槽了一句。
刘健笑着对程采薇道:“其实我觉得他可能更希望我赢。”
“为什么?”
“毕竟我如果输了,他虽然白赚了三百匹马,但是也就仅仅如此而已。回到潘托斯他还是一个没有什么地位的小商人。但是如果我赢了,他却有成为商业巨子的机会。整个潘托斯有多少商人?整个潘托斯有多少商人在跟多斯拉克人做生意?整个潘托斯所有跟多斯拉克人做生意的商人之中又有几个人能够赚的钵满盆满,富可敌国?我现在就在给他这个机会。”
“我还是觉得不妥。”虽然有着中国古代妇女的一切美好品德,但是程采薇并不是夫唱妇随的应声虫。她尊重刘健的意见和想法,可是也会有自己的想法和主意:“这人一看就是奸猾之人,钻营之辈。”
安隆科恩是商人,而作为一个西汉人,程采薇对商人的鄙夷几乎是刻在骨子里的。
在西汉。无论是法家还是儒家之中的一些激进派都说过“彼辈商贾,以巧技居奇贩售发家,富贵比拟王侯,然于国无益,于国无益者,五蠹也,当尽杀之!”之类的话,就连公认的嘴温吞水的黄老派,对于商人的态度也是厌恶、鄙夷、干脆眼不见为净。
甚至……连商人自己都瞧不起自己,但凡商人一旦靠着任何手段发家致富所做的第一件事绝对不是扩大再生产赚更多的钱。而是帮家中长进的子弟捐官上进,从商人转身变为诗书官宦之家,只要能达到这个目的花多少钱都不在乎。
就跟现在许多黑老大整天想着上岸洗白一样。
刘健的那位便宜大舅哥,如今就给自己捐了一个官身。刘彻也给刘健面子,让他在自己身边当了郎官。至于过往的那些生意,只叫家中下人管着,自己却是再也不插手了。
“正因为他不是好人胆大包天,所以他才对我有用。”刘健眯着眼睛,忽的说了一句:“绞死资本家的绞索。他们会自己生产好了卖给我们。”
“什么?”
“没什么。”刘健失笑着摇了摇头:“我们去看看那些孩子吧,怎么样,都还听话吗?”
“还行吧,都是些苦孩子,只要给他们饭吃,他们机会听话。只不过……”说到这里,程采薇忍不住皱了皱眉:“想要教会他们说汉话,实在是太难了。”
“这是一件长期工作,急是急不来的。不用急于求成,先交给他们一些简单的词汇,让他们能用汉语听说写一些简单的军令便条就可以了。毕竟教他们汉话,只是为了指挥方便,我也没指望着能从中这些人里培育出什么兵家、法家纵横家的人才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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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7:教习
再次迁徙之后,刘健的卡拉萨在一条清澈的小溪边停下来支起移动帐篷,今天他们将会在这里休息。
卡拉萨里一片忙碌的景象,女人忙着给所有人准备食物,而男人们则骑着马带上弓箭结伴打猎。他们会将猎来的猎物吃掉一部分,吃不掉的部分也不会浪费,女人们会将这些肉在小溪之中清洗干净之后,制作成易于保存的烟熏肉和风干肉。
在溪水的上游,刘健和几百个孩子聚集在这里进行训练。
这样的训练从这帮人被刘健召集到一起开始已经持续了半个月的时间了,这半个月的时间,不管是在哪里,不管是在干什么,刘健总是会抽出半天的时间来训练这些小家伙。
最大的十五岁,最小的只有八岁。
最开始的时候,刘健划定的年龄是十岁到十三岁。
十岁以下的孩子年龄太小,还没有照顾自己生活的能力。刘健是要训练他们,培养他们,让他们成为自己靠谱的忠诚的战斗力,他可没有兴趣带孩子。
而十三岁以上的基本上已经有了自己的主意,即便三观还没有完全成型,但也算是半成品了。
尤其是在这种战乱的世界里,孩子普遍早熟。十三岁以上的少年经历已经颇为丰富了,在一些部族一些地区,甚至已经被当成了成年人看待。
想要把半成品加工成自己想要的样子,对刘健来说要比直接从原材料开始制作困难一些,所以干脆也排除在外。
然后刘健就发现,他的范围定的实在是太小了。
两个卡斯合并之后,年龄符合刘健挑选条件的也不过一百多个。
实际情况让刘健最终不得不放宽了挑选的范围,从整个部族之中一共挑出了六百个个孩子。其中只有三分之一是多斯拉克人,剩下的三分之二来源就复杂的多了,都是多斯拉克人从各处抢掠得到的奴隶。其中也有一部分是自由贸易联盟和奴隶湾对于多斯拉克人的贿赂。
四百个孩子之中,女孩有一百七十六个。男孩两百二十四个。
还有不男不女的两百个。
他们是阉奴。
这两百阉奴是一支来自里斯的商队从弥林买回来的,从小就被阉割训练。
他们一般被买回去照料女主人的生活起居,这样男主人就不用担心自己的妻子跟奴仆发生什么特殊的深入交流。但是如果是里斯的话……或许那个商人买他们回去的目的是为了给一些有着特殊喜好的客人提供特殊的服务。
正常来说里斯商队应该会从海路绕开多斯拉克人的活动范围,安全的回到里斯。但是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他们冒险的选择了陆路,结果被贾科寇给抢了。命没了,财产也没了,这些阉奴也落到了贾科寇的手里。
多斯拉克人没有使用阉奴的习惯。不出意外的话贾科寇最终会把这些阉奴卖掉,换成自己需要的东西,棉布、食物或者武器。安隆科恩就很想带走这些阉奴,这些在弥林训练出来的阉奴是最好的仆人,就算不带到里斯,带到任何其他允许奴隶交易的地方也能卖出很不错的价钱。
他想要,但是刘健没给。
坐在一块被太阳晒的发烫的石头上,刘健看着这些孩子,这些孩子也在看着他。
从他们的眼睛里刘健能发现迷茫,也能发现恐惧。
最开始的时候很麻烦。为了教会这些孩子学习武功,他首先要教会这些孩子学会汉话,然后教他们学会认识穴位。知道丹田、檀中这些地方到底在人体的何处,知道这些地方到底有什么意义。
最后刘健不得不遗憾的发现,他高估了自己的教育能力,就算搭上催眠术也是一样。
最后被弄烦了的刘健干脆选择了简单的方法,按照武功秘籍上所载的行功路线,直接灌输一道真气进入他们的体内,然后让他们记住这种感觉,按着这条道路开始修炼。
至于其他的知识……暂时就不用学了。
对于男孩,刘健让他们以刘健自己删减修改后的金钟罩为根基。佐以龙象般若功的前三重修炼。
得益于和一个宗师级的人物,老顽童相处过很长一段时间。再加上还施水阁里海量的武功秘籍做知识积累,刘健的武学知识较之以往有了极大的进步。他要是想要让金钟罩和龙象般若功这种等级的武功更上一层楼。那当然是办不到的。
但是将这两门武功修改删减,放弃后期的潜力让这两项武功得以在前期速成,刘健还是能够办到的。
而训练军队又不是培养武林高手,刘健可没有二三十年的时间来等待这些少年成长为能够以一敌百的高手高手高高手,只要他们能在短时间之内获得远比一般人更加强大的武力就足够了。
在刘健的计划里,这些男孩将会成为他的护卫和战场上的精锐部队,承担保护自己和摧毁敌人阵型的重任。在刘健的计划里,这些修炼了删减速成版龙象般若功的男孩在未来会披上重甲,摈弃多斯拉克传统的轻骑兵战术转而成为冲击骑兵。
对于女孩子,他选择性的教授了九阴真经和凌波微步之中的速成部分,重点教授她们轻功和隐蔽之法,还施水阁里记载着的《无相秘录》,刘健也交给这些女孩。
《无相秘录》在金庸小说之中不曾闻名,它也不是什么厉害的武功秘籍,跟逍遥派的小无相功更是一毛钱关系都没有。《无相秘录》是一本记载了易容变身之技的著作,燕子坞阿朱所拥有的神乎其技易容术,就是来自于《无相秘录》。
刘健希望能将这些女孩培养成世上最好的间谍、刺客、杀手,为自己刺探情报。
至于那两百少年阉奴,刘健在几番犹豫之后,最终还是决定传给他们《辟邪剑法》。
无垢者,如果真的有需要的话他可以去阿斯塔波买。
另一方面,刘健自认为自己完全可以训练出不逊色于无垢者甚至比无垢者更加强大的军队。
无垢者最强大的地方不在于他们从小学习训练了多少剑法,多少长矛,多少盾牌,而是在于他远超这个时代任何军队的独一无二的纪律性。
因为被阉割,所以无垢者对于女人没有任何兴趣,他们不会强~奸妇女,也不会因为对手是女人而有任何的心慈手软。他们被训练到就算是婴儿也可以狠下杀手。
因为无垢者是奴隶没有任何个人财产,所以他们不会像一般的军队那样去争抢战利品。在三叉戟河之役中,雷加坦格利安被劳勃。拜拉席恩所杀,双方士兵不约而同的同时停下战斗,转而去争夺从雷加。坦格利安的盔甲上掉落下来的红宝石。
维斯特罗是封建时代,而厄索斯这边还是奴隶时代。在维斯特洛的军队都是那么一副模样,可以想见的是厄索斯的军队恐怕也不会好到哪里去。相比之下,没有个人财产,不会争抢战利品的无垢者的纪律严明的超出了这个时代。
因为长期的服用一种名为勇气之酒的炼金药品,无垢者的痛觉神经近乎麻痹,他们不会感受到痛苦,也就不会因此而惧怕受伤和死亡。
因为无垢者只服从于手持鞭子的主人而不在乎其他任何人的命令,所以你几乎不用担心无垢者会背叛你。当丹妮莉丝拿到了鞭子,成为了无垢者的新主人后,当她下令无垢者将军队中所有持鞭子的军官全部杀掉时,无垢者毫无迟疑的就执行了丹妮莉丝的命令。
最后,无垢者的士气几乎和英雄无敌里的墓园族一样,永远不需要为他们的士气担忧。
在令无垢者名震厄索斯的科霍尔之战中,一日一夜的鏖战三千无垢者最后战至仅剩四百个活人却依然能够坚持战斗并最终让多斯拉克人绝望的宣布战败,选择投降。在接近九成的战损下,无垢者却没有过哪怕一瞬间的动摇。
如此多且显眼优点让阿斯塔波的无垢者几乎不愁销路。
但是刘健并不怎么需要,他用不着阿斯塔波的善主们使用的残酷手段依然能够训练出纪律严格如钢铁的军团……可能要比无垢者稍微差一点毕竟人性是放在那里,但是要让士兵服从命令、意志坚定顽强且军纪良好。
刘健只要用催眠术从小进行调教就可以了,他要训练类似于无垢者的军队,是不是阉割根本就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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