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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男领导-第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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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金花玉露一相逢,她就彻底爱上了她,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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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五章事情之本源
第一百零五章 事情之本源
许嫣比蜻蜓大个三四岁,但两个人也可以说是同学,不过这话得从头慢慢说起。 大学毕业之前,许嫣到上海东方丽森集团实习,在总裁办公室干实习秘书。那时李青婷也就是蜻蜓正上高三,快毕业了,不好好学习,整天疯、做野模什么的,气得李之行不行,但又无可奈何没妈的孩子难管哪,何况他心中有愧。
蜻蜓当然是故意这么做的,而且就是要给李之行难堪,所以她经常穿着奇装异服或是故意领着几个妖里妖气、流里流气的男男女女来公司逛游。保安拿她没办法,想管,门都没有:蜻蜓把腰一叉,横眉怒目嚷嚷着:“怎么着,想管管本大小姐,是不是活腻歪了,你管管试试,保管叫你明天卷铺盖卷滚蛋”
在这个刁蛮野公主面前,那些个小保安只有哆嗦的份,话都说不顺溜,那还敢管,自然就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了。有人偷偷报给李之行,李之行也无可奈何,只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蜻蜓还更过分,要求他们和她打招呼、问好,引起别人的注意,你不是装着看不到嘛,我就搞的轰轰烈烈的,偏让你看见。当然这一切都是做给李之行看的,诚心气气你
蜻蜓前呼后拥在公司里如入无人之境,更像逛菜市场,谁见了都头疼,实在不行了,李之行非常严肃地管了几次,蜻蜓稍稍收敛了一些。其实蜻蜓懂得分寸,表面上咋咋呼呼的,实际上没有给公司造成什么外在的不良影响,比如公司要接待什么重要客户,签个大单什么的,她就从不来捣乱。她呀就像一个调皮的小公主,搞点恶作剧什么的,也无伤大雅,让人欢喜让人疼。蜻蜓知道只要自己过分了,李之行一定会严肃地对待的,她骨子里是一个懂规矩、守本分的人。但在一般的事情上,蜻蜓是绝对不会让步的。
“小祖宗,你恁大个人了,怎么就知道瞎胡闹呢小姑娘家家的,怎像个话”李之行阴着脸说道。
“我这不是随你呐,你不正经,我怎么会正经呢这叫上梁不正下梁歪”蜻蜓毫不客气地回击道。
“你,你,你”李之行气得不行,但也没有办法。
“好好,好好,但请你不要来我的办公室来好不好,我,我们要工作的。”李之行只能退而求其次。
“哼,我愿意上哪就上哪,你管得着吗你可别忘了我可是公司的股东,我来就是为了监督你们工作的”蜻蜓理直气壮地说道。
“好,好好,好,那就随你便”李之行管不了自己的女儿,只好气呼呼地走了。
总裁办公室成了蜻蜓私家旅馆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公司的人也习惯了,不觉得奇怪了,甚至很多人觉得蜻蜓很可怜,谁说不是呢,没妈的孩子可不就是可怜,有后妈的孩子更可怜
一天,蜻蜓又和一帮狐朋狗友来公司招摇,在总裁办公室神侃胡吹,办公室的人小心翼翼地回避着,唯独许嫣不在乎,和蜻蜓聊了几句,也许是两个人投缘,竟然非常聊得来,于是就成了朋友,私下里也经常在一起玩,蜻蜓来捣乱的行为也大大减少了。
有了这件事,李之行开始注意起这个靓丽的小女生来。慢慢的,李之行对许嫣是赞赏有加,甚至是有点刮目相看。因为他觉得是许嫣改变了蜻蜓,他这个做父亲的没做到的,许嫣做到了。因为自从和许嫣成了朋友后,蜻蜓的行为也慢慢收敛了许多,很少来公司胡闹了。
虽然蜻蜓的改变让李之行感到很欣慰,但是蜻蜓玩世不恭、故意和他对着干的脾性还是没有根本的改观。无奈之下,等到她高中毕业后,李之行只好找关系、托人花钱把整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蜻蜓送到美国去读书。
“换换环境,也许就慢慢好起来了。”李之行这样祈祷。
许嫣的学业那是相当优秀的,实习期间表现也相当的好,得到了公司的认可,关键是得到了李之行赞许。于是,大学毕业后,许嫣顺理成章就留在了丽森集团,而且正式成为了李之行的秘书。你也许觉得不就是一个小秘书吗,有啥牛的。但你还真别小瞧了秘书这个角色,不是每个人都能干得了的,只有容貌的漂亮那是远远不够的,需要耐心、细心和智慧才有可能成为一名称职的、出色的秘书。
李之行本来就对许嫣有好感,经常带她出去参加各种应酬,一来二往,男女之间总会生出许多情愫来。老道的李之行当然不会明说,只是看她的眼神有些不一样,闪着光呢。李之行对许嫣的好感,聪慧伶俐的许嫣竟然完全没有察觉,在感情上却有些迟钝、有些后知后觉,甚至一副不开窍的样子,她只把李之行当当做自己神圣的领导,崇拜的不行,根本没去想别的。李之行更不会去点透,他觉得就这样似隐非现的就非常好,不一定非要说出来。
蜻蜓在美国学习的最后一年,许嫣也被公司派到蜻蜓所在的大学进修,自然和蜻蜓住在一起,两人的关系更进一步,成了无话不提的闺中密友。而李之行对这个看似公平合理的安排,也非常满意,其实大家都知道,没有他的特殊关照,出国是没有许嫣的份的,起码目前还不会有这个机会。
在美国的学业完成后,两个人自然还是要回国的,因为她们在那个陌生的国度是没有根的,自然还是要回到故土来。回来后,蜻蜓不停的折腾,搞项目、往里使劲砸钱;许嫣正儿八经地在丽森上班,职位自然也有了升迁。两个人的交往虽然不是太多,但依然是无话不拉的好朋友。蜻蜓看得出李之行是看上了许嫣,许嫣呢这时候也不是单纯的小姑娘了,当然也懂得了,但还是有些不知所措。
对于他们两人的关系,蜻蜓倒是毫不在意,她甚至怂恿许嫣做李之行的情人,为的就是报复现在的后妈,让她也尝尝背叛的滋味。其实这种事情不用怂恿,迟早也会发生的。后来,许嫣果真、理所当然成了李之行的情人。
蜻蜓满以为许嫣会站在自己这边,毕竟两人是好朋友,还有同窗之谊。但她想错了,她只是一厢情愿而已。成了小三之后的许嫣更是全心全意地为了丽森服务,处处为了李之行着想、维护着他、关心着他。而那个女人,也就是她的继母、李之行的现任妻子于慧兰好像毫不在意,三个人竟然相处地非常和谐。
这把李青婷的鼻子都气歪了,偷鸡不成反蚀把米,简直岂有此理加之她在投资上接二连三地失败,心情郁闷地不行。不甘失败的她当然要采取行动,于是有了上一章她和许嫣的故事。整整一年,李青婷终于把许嫣拉到了自己身边,成为了自己的人
许嫣爱上了蜻蜓,爱得一塌糊涂,她觉得她才是她的至爱。蜻蜓心里虽然别扭,甚至是有点讨厌,毕竟都是女的,不符合常规,但她没有表现出来,她知道这是她最后的机会,把握住了,她的事情就算成功了一半蜻蜓成了她的爱人,那她就又多了一份对抗李之行和那个妖精后妈于慧兰的筹码。
现在李之行派许嫣来益城和她一起创办益城丽森中心,她当然是求之不得了,但她没动声色,反而装着有些不情愿地勉强答应了。
“呵呵,好戏还在后头呢”蜻蜓心里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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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章蜻蜓的野心
第一百零六章 蜻蜓的野心
蜻蜓不是个有野心的女孩,是现实逼迫的她成了一个野心家。
蜻蜓的妈妈姓安,叫安若虹,虽非大家闺秀,但也是知识分子家庭出身,容貌自然也是出类拔萃的,亭亭玉立如一朵睡莲,艳丽如天边的彩虹。
安若虹爱李之行,李之行爱安若虹,两个人如胶似漆;安若虹和李之行爱李青婷,李青婷爱安若虹和李之行,三个人其乐融融。
想当初,是多么快乐的一家三口呀,虽然爸爸李之行总是忙于生意,但每个月总是抽出一两天的时间来陪她和妈妈,一家三口去公园、去外滩、去游乐场、去购物、做飞机去很远、天很蓝、水很蓝的海滩去度假这是多么幸福、令人嫉妒的一家人呀。
蜻蜓是他们的掌上明珠,无忧无虑、阳光、快乐、笑容,单纯、相信一切美好的事情,蜻蜓要的就是这么简单的幸福。
很幸运她拥有了
很不幸,她又失去了
妈妈的离世把阳光、快乐带走了,把一切幸福感都带走了;李之行的出轨,是对她的又一重打击,更是摧残了她对爱情的美好印象。
蜻蜓开始怀疑人生,开始放任自流,后来发展到自闭、自暴自弃、甚至于暴戾。
李之行对女儿的爱没有虚假,他不希望女儿这样,但也无可奈何。没办法,她根本就不和他沟通,根本不给他机会。李之行只能寄希望于蜻蜓自己能够悔悟。
真是知女莫如父。蜻蜓真的自己悔悟了,在她到美国读书后就真的悔悟了,改变了。她知道这个世界能依靠的只有自己,能拯救自己的也只能是自己。
她有了大大的野心,她要掌控整个丽森集团,她要为妈妈讨回公道,哼,那个小妖精于慧兰非让她一败涂地不行
一个单薄的小女子,要做到这些很不容易,没有信念的支撑是办不到的。刚开始那几年的折腾,一般人早就放弃了,一次次的尝试,一次次的失败,
一次次的爬起,真是难呀。在最困难的时刻,许嫣来了。她竟然爱上了蜻蜓,这又让蜻蜓看到了希望。
许嫣是李之行的新情人,她又是蜻蜓的同性恋人,蜻蜓和李之行又是父女。啧啧,这关系真是够爆炸的了。但在这个公鸡都可以下蛋、爷爷娶重孙女的乱象里,这没什么大惊小怪的,很正常,很正常。
真正过不去的是蜻蜓自己,她那个别扭,那个不爽,姐是正常人,不是同志,姐爱的是男人,不是女人。但,偏偏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爱上了她。
罢了,从了吧
不为别的,只为自己的野心。
,姐要是成了事,你个死许嫣,有多远滚多远
可是,那不是显得自己太薄情寡意、卸磨杀驴了吗蜻蜓看得出来,许嫣是真的爱自己。
哎,算了,不就是个同性恋吗,哦,严格来说是双性恋,这也不怪许嫣,也许基因里就带出来了,怪就怪女娲娘娘造人的时候没考虑周全。
蜻蜓其实是心太软,她身上感性的东西太多,理性的东西都明白,但最终往往是感性战胜了理性。蜻蜓其实不适合经商,经商不只是聪明就够了,远不够,干脆、决断,不带感情的色彩,经得起风浪、内心足够强大的人才会是优秀的商人。
许嫣具备这些素质的苗子,为什么说是苗子呢,因为她也是基本具备而已,还很不成熟,还需要历练,而是否能够最终历练出来,也是待定的。
不得不佩服,姜还是老的辣。李之行看重的就是许嫣的这一点,他之所以收她做了情人,不全是为了女色,只用美色的女人多了是了,完全没必要在兔子窝里搞。以前,他的前妻安若虹就是经商的好手,他事业的成功最起码有她一半的功劳。但是现在的妻子于慧兰对于商场之道毫不热衷,对于公司的大小事务基本不介入,持谨慎地观望态度。
李之行缺了可信赖的帮手,女儿李青婷还有待锤炼,他必须尽快找到合适的人来替他分担,而这个人必须是能够绝对信赖的。
这个时候,许嫣出现了,李之行发现了她的天赋,有意培养她。但是怎么办才能使她成为自己人,值得信赖呢李之行费了一番脑筋,最终得出的结论是收她做情人。一个女人只有从身体到思维全方位占有她,才会好用。而身体的占有是第一顺位的,然后才会有其他的。这就是李之行的理论。
不管李之行的理论对不对或者有多荒谬,但他已经践行了,而且看起来效果不错。李之行是有气场的人,就像狮子有自己的领地,许嫣就是闯入他领地的一头不错的小母狮子,被他看上了,在他强大的攻势下被顺利俘获。
很快,在李之行的调教下,许嫣顺利的上道了。公司的大小事务顺手拈来,举重若轻,完全不像蜻蜓一般跌跌撞撞的。
蜻蜓只具备的是野心,缺的是点拨和辅助,和一点点运气。但是倔强的她又完全拒绝李之行的帮助,李之行派过去的人也不行,统统撵走,她要一个人打败他而这个他恰恰就是李之行
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这已经不是野心,而是熊心豹子胆了。做到最后,连蜻蜓自己也不相信自己了,“打败李之行、掌控丽森”,只是她心底一句徒然的口号而已,没什么意义。
但是,什么事情都会有转机,蜻蜓又重新看到了希望。
因为她成功俘获了李之行的情人,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有了这“枕边人”的辅助还不信掌控不了丽森。
其实,不必纠结于是许嫣俘获了蜻蜓,还是蜻蜓俘获了许嫣。其实,结果是差不多的,两个人从那天起正式走到了同一条战线上,开始了同呼吸、共命运的生活。
一叶小舟开始在茫茫大海中航行,它的目标就是追赶前面那艘遥不可及的、巨大无比的摩天巨轮。
有点野心也不是什么坏事,它可以让人忘记困难和害怕,不顾一切地往前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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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章 背靠大树好乘凉
第一百零七章背靠大树好乘凉
写在中间的话
一般写在书前面的文章叫做序,写在后面的叫做跋。 我这个是写在中间的,不知道叫什么。叫腰吧,好像不是那么文雅。叫幂吧,又不那么贴切。嗨,不管叫什么东西,总之我现在有话要说,自然就写出来了。
不得不说,计划永远没有变化快。
转眼已经是2015年的尾巴了,刚刚过了圣诞节。这个非中国的节日,于普通的老百姓没有什么概念,但这却是众多商场超市的节日,促销人员早早穿上了圣诞老人的服装,在店门口晃来晃去,各种眼花缭乱的海报烘托出平淡的节日气氛。
管他节日不节日,省钱就是硬道理。吾等小老百姓关心的是多快好省的购物。荷包的厚薄多寡才是关乎民情民意的。因此,圣诞节虽然是舶来品,但终究有渊源,有历史,而且充满温馨,不似纯粹人造的节日那般生硬,所以也算百姓的一种喜悦。
可是此刻,我的心情并不平静,也不喜悦。在这个冬日的灰蒙蒙的下午,我忽然发现自己欠了债:是的,我欠大家的
说白了,这个债是一个故事的结局,很久了,都没有兑现。
何止是结局,简直是缺了大片的情节,下部还有众多的章节没有写。
这难道不是莫大的一笔债
惭愧惭愧
一年三百六十多个日夜都干了些啥往事不堪回首雾霾中
当初那些蠢蠢欲动的设想,当初那些梦幻般的心愿,欣欣然如同阳光照耀下的肥皂泡般轻盈、轻巧又五彩斑斓,孰料整个都是空付笑谈中,破碎得如同樯橹灰飞烟灭般彻底
是个人不努力吗是十分的懒惰吗
不能排除有这样的成分,但也不全是如此。
无他,变化太快
的确,这是一个变幻太快的时代,早晨规划好的事情,可能没到中午就发生了变化了。我写的这个故事,2014年的7月的时候开始动笔,然后机缘巧合上传到了凤凰网,又很幸运地很快得到了签约;然后受到鼓励的我一路前行,纯粹利用业余时间每天保持写个一两章,终于到年底完成了上半段。
然后,在2015年的第一天,我怀着美好的愿望规划了下半部的进度,一天一章,也就两百章左右吧,又是差不多半年,够了吧我这样信心满满。
下部开始还好,走得顺风顺水。每天下班后夜晚,守着一盏小灯,对着电脑屏幕敲着一个个方块,保持着每日更新。可是变化很快就来了我换了工作岗位,新岗位是个操心费脑筋的差事,每天的琐碎事不断,处理这些需要精力、需要口舌、需要心血,久之心境也就没有了,更新的速度也就慢了下来,但尚能隔三差五更新。再后来,变化又来了,机缘使然经营了一方小店。白天我要上班是顾不上的,但晚上需要我值值夜班,这很不幸地挤占了我的时间。开始我还能坚持更新,断断续续坚持了些时日,终究还是停顿了下来。
对不住了我的读者朋友们,抱歉让你们失望了
我在想,我写的这个故事,本身是一个过去的故事,彼时正好心情闲适愿意拿出来跟大家聊聊,闲言碎语、茶余饭后,我信笔写之,您随心看之,绝非新闻时事那般紧要、急迫,所以就懈怠了。当然更重要的是心境变了,被琐事追逐着,很难气定神闲了。
还好,这个故事一直在我心中,没有消散;还好,雾霾也没有遮住我的双眼;还好,我信奉既已开始,就要有一个像样的结尾,所谓善始善终者也。
其实,故事的结局早已注定,只是过程万般姿态,非一两句话所能言语,需要慢慢道来。在这圣诞夜的雾霾里,我重新又做在了电脑前面,絮叨着未完的故事。亲爱的读者,谢谢一路有您陪伴,谢谢您的宽容与大度容我一些时日,我一定亲口告诉您故事的结局,说好了,到时我们也许可以把酒言欢
好了,言归正传,继续写故事。
蜻蜓之所以在益城能够轻而易举地成功,能够表现地呼风唤雨般神奇,这是有缘由的,不是简单的有钱、会经营如此这般就能做到的这样的人多了去了,也没见得多么成功。
说到底,蜻蜓的靠山不一般,不是一般人想有就能有的,这得需要机缘。
蜻蜓有这样的机缘,其实也非常的简单。我们有时候不要把一些事情想的过于复杂,其实在某种程度上那是相当地简单,简单到就像平常地推开一扇窗而已。
但是,我们也不要把这个世界上的事情看得太简单,一些看似简单平常的事情,其实一点也不简单,简单的背后蕴藏着深不可测的玄机。推窗容易,但找到那扇合适的窗子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
告诉你吧,李之行之所以痛快地同意蜻蜓来这山高水远、既不高大上又无光鲜亮丽甚至是有点灰扑扑的益城来创业,其实是有非常深层次的原因的。
因为李之行跟益城的一个人是相当的熟稔。李之行跟这个人的关系非同一般,这个人的能量也是非同一般。有这个人在,蜻蜓就不会失败当然,他不能直接跟他骄傲的公主说这些,他要她相信她是凭自己的眼光和努力取得成功的。但他又要让她和他建立联系,而且是相当紧密的联系,而且要神不知鬼不觉的,这可是一个大难题。
其实这三天,李之行根本就不是衡量去与不去,而是在思考怎样才能让蜻蜓和那个人物非常自然地联系起来呢。
办法是有,但不是很地道,他不愿使用,但三天下来,他发现真的没有别好的好办法了,只有做出一些牺牲了。她是爱女儿的,也是爱她的母亲的,但,唉,后来总之是他对不起她们母女,而且伊人已逝,他只能在女儿身上弥补自己的过错,来求得一点点心安。
他决定派出他的情人许嫣跟随蜻蜓去益城。许嫣去的目的有三,一是在蜻蜓和那位人物之间穿针引线,使两个人自然而然地联系起来。他已经告诉那个人物了,千万不能对蜻蜓透露他们之间的关系,他爽快地答应了,“就当是陌生人嘛。”李之行这才放心。许嫣是见过那位人物而且有过交往的,总之,李之行、许嫣、那个神秘人物,他们三人是有相当亲密的关系的,当然这是不足为外人道的。
二呢,许嫣对蜻蜓可以起到左膀右臂的作用,毕竟经营一家综合性酒店不是过家家,没有两把刷子还真是不行。蜻蜓呢理论是有,但欠缺经验,也太理想化了,需要有个有力的好帮手。许嫣合适,商业嗅觉敏感,懂人情世故,而且注重现实,晓得曲而为之。
三呢,这是他最期望的,他希望在商业上成功的同时,他可以挽回他们父女俩支离破碎的感情,不必整天闹心回归父女人伦,或者再进一步蜻蜓可以和于慧兰也就是她的后母可以真正的和睦相处当然这很难,连他自己也觉得是一种奢望。
不管怎样,蜻蜓和许嫣还是整装出发了,李之行还郑重其事地为她们搞了一个送行酒会,祝他们马到成功、顺风顺水。于慧兰也来了,一袭素雅的裙装穿得非常得体,名目皓齿,端着酒杯站在李之行的旁边尽着主母的礼仪。按照蜻蜓以往的脾性,早就火了,不是大闹一场,就是冷嘲热讽不摆她的谱,总之不会轻饶了她。但是这次,蜻蜓一反常态。蜻蜓灿若桃花,表现的像一个高贵的公主。许嫣也灿若桃花。总之表面上看是其乐融融,但各人内心是否各怀心思,那就很难说了。
李之行看到她们一团和气,当然很欣慰,野马终于被驯服了,这可是好兆头其实,他是真的不知道,到底是谁征服的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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