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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CP-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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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纠正你一下亲爱的,我们现在依然很年轻!”

    作为一个中国人,他口里所说的“亲爱的”这三个字,似乎永远和他们不一样,带着一种有点戏谑的愉悦。好吧,这至少说明他现在心情很好,弗兰克耸耸肩。

    辛楠在这座城市度过了七年青春岁月,从一个有点忧郁的青涩少年成长为渐渐能够把控自己命运的男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里是他的第二故乡。

    弗兰克与爱德华,曾经是,或者现在依然是费城地下王国一对让人闻风丧胆的名字。

    辛楠刚来到这里上学时,便莫名的给校园暴力团伙盯上了,被欺负的很惨。但是同学,尤其是来自中国的老乡都劝他忍耐。在这个标榜自由、民主的国家里,有色人种仍然是非公民待遇的存在。何况,据说这个暴力团伙的核心成员,是当地一个洗白为成功商人的小黑帮头目的儿子,他们这些外乡人根本惹不起。

    这个所谓的核心成员,就是弗兰克。但是在一次弗兰克辱及他父母时,辛楠忍无可忍的还了手,一拳把弗兰克打成了熊猫。代价当然是惨痛的,不过虽然被修理的惨不忍睹,居然没有给他留下什么严重的伤,比弗兰克那熊猫眼好得还快些……

    辛楠在这里,是真的勤工俭学的。因为,他得确保自己能够不靠辛家生活。否则,万一他的计划失败,被赶出辛家了呢?

    与大部分华人一样,他最初选择了餐饮行业,与人合伙开了家快餐店。某一天外出送货时,经过一条陋巷,意外遇到了严重受伤、流血不止的弗兰克。很老套的情节,黑帮寻仇。

    这时候他不上去踩一脚,已经可以说是人品很好了,当做什么都没有看见,掉头就走,也算是仁至义尽,以怨报德了。

    然而他听到巷子外面传来的人声时,一把把弗兰克塞进垃圾堆里,还不忘踢上块广告牌遮挡血迹,然后站在这里抽烟。

    走进来两个壮汉问他有没有看见一个穿黑衣的男人。辛楠随手指了个方向,还递上烟问他们抽不抽。

    等两人走了,辛楠迅速扔下烟,扒开那堆东西。

    弗兰克警惕的看着他,“你……”

    “少废话,不想变成干尸就跟我走!”

    辛楠把几乎已经不能行走的弗兰克拖进了自己车里,按他的指引,去了一处地下诊所。他完全忘记了,自己作为店里唯一的闲人以及半个老板,正在送外卖的事实,以至于遭到了顾客的连环的投诉,然后,他就把手机关了。

    当辛楠交完钱、拿了药回来,才发现弗兰克像看外星人一样惊奇而疑惑的看着他。辛楠摸了摸下巴,对啊,我为什么要救他?难道这一刻我圣母玛利亚附身了?!

    当很久很久以后,辛楠已经加入他们,并用他中国式的复杂精细碾压美国式的简单粗暴,与弗兰克连手,帮助弗兰克父亲的小帮会蒸蒸日上时,弗兰克才有勇气问起这个他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

    辛楠跟他讲了吕不韦与秦王父子的故事,大言不惭的告诉弗兰克,自己慧眼如炬,看好他的无限潜力,只是在做风险投资。

    出乎他预料的,弗兰克对这个答案很失望,非常失望。他就是因为怕跟他设想的不一样,才一直不敢问的。

    其实,辛楠当时只是觉得,弗兰克一只手不能动,用左手竭力硬撑着止血时看自己的眼神,像一只受伤的黑狼。但是,他永远也不会告诉弗兰克这个真实的原因。他已经做好了准备,把它带入棺材。

    辛楠的阴毒,加上弗兰克的狠辣,很快使这个小帮会一跃而成为费城地下帝国数一数二的大组织。就在这时,辛楠硕士毕业了,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回国。弗兰克费尽心机挽留无果后,曾经一度想要跟他一起走,但是最终还是放弃了。作为男人,他们都有自己要做的事情和必须履行的责任,没有办法。

    美好的回忆到此结束,第二天,两人一起出行。目的地是一幢外观很普通的五层小楼,但是戒备森严,层层隐匿着荷枪实弹的狙击手。

    两人并肩来到三楼最正中的那个房间,辛楠却冲弗兰克点点头,自己走了进去。

    门内是一片白色的世界,躺在病床上的老人干瘦枯黄,却还竭力保持着敏锐,听到有些陌生了的脚步声音,勉强睁开眼睛,眼神浑浊散乱,非常明显的已经病入膏肓。

    他看着辛楠,眼睛一下子瞪大了,“辛?你回来了,你是来带走我的儿子的吗?!因为我快死了?”

    “不,盖里先生。”辛楠和煦的微笑道:“我只是来探望您。”

    “哦,你真是有心了,我的孩子。”老盖里有些讥讽的笑,“不远万里来看我,特别是在中国最盛大的传统节日期间。”

    “您说得对。”辛楠跟着笑笑,“我也是来看弗兰克。当然,主要是因为,我只有在春节期间才有假期。”

    因为,听说你快死了,不会再成为我的阻滞。我只是想亲自来,确认下这一点。

    老盖里用他那已经完全看不出原本是蓝颜色的眼睛,审视的望着这个四肢修长的中国男孩,仿佛在确认他说的,是不是真话。

    他已经记不太清,当他发现自己的儿子跟这个中国男孩的事情时,具体是什么心情。好像……并没有太多讶异?他了解并且理解自己的儿子,也许是他的教育方法出了问题,这个孩子从小就被他引导的崇尚强者。再惹火的金发尤物,能帮你缔造霸业吗?!

    所以,虽然普通结婚生子更好,但他对弗兰克喜欢上这个中国男孩,并不感到意外,也不是多么介意。唯一的问题是,当辛要回国时,弗兰克竟然想要跟他一起走!这是他不能容忍的,他绝对不能失去唯一的儿子!所以,两年前,他以病情突然恶化为名,留下了弗兰克。

    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吧,去年,他的肝炎真的变成了肝癌……他快要死了。他没想到,这个时候辛竟然回来了。好吧,现在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

    “我的孩子……”

    辛楠的手指已经碰到了门把手,听到那衰朽虚弱的声音,脚步一顿。

    “干我们这一行,始终是不太好的,尤其是弗兰克的性格,没有你在他身边,我有点担心。我死了以后,有机会的话,劝他转行吧,或者……带他去中国也行。如果有一天,这里出了事……他需要你的帮助,要是可以的话,请替我好好照顾弗兰克。”

    “我会的,盖里先生,再见。”

    两天以后,费城机场。

    弗兰克亲自来送辛楠,临上飞机前,他想了半天,还是忍不住问道:“你真的没有,其他事情吗?”

    “没有。”

    “也没有什么需要我为你做的?!”

    “当然。”辛楠拥抱了一下弗兰克,“我不是说过只是想你了吗?走了。”

    但是被骗过太多次,总不能一点长进也没有。弗兰克知道,他越是这样说,就等于,他要自己去做的事情,越难。他目送着远去的银色大飞机那辽阔的机翼,不过没关系,无论他想让自己为他做什么,他都会去做的。并不因为他替自己挡过那一刀,也不因为他帮助自己获得了今天的地位,不为什么,什么也不为。
………………………………

109。第109节、出乎预料

    。合着看不上,或者说不如沈柏彦,男主就要换人了?还有没有一点原则跟专业性?!但是既然现在你没有能力按照自己的意愿挑选剧本,那就要接受被人挑了!沈苏冷笑道:“我又没说不去,你看着安排吧!”

    一过了元宵节,辛冉就开始盘算,快到情人节了,要送什么礼物,安排什么节目。他知道沈苏进组了,但是横店那不等于是他半个主场吗?!他当然是想要一起过的,可问题,也恰恰就出在这个“情人”节上!简直司马昭之心啊,哎!

    他思来想去,还是败在这俩字上,只能郁闷的放弃了。

    二月十四日当天,辛冉在家蒙头大睡,中午才出来吃饭。

    连怡君看他一脸官司,笑道:“小冉,你今天怎么不打电话也不出门,没有节目吗?”

    辛冉夸张的嚼着米饭,“要有什么节目啊?”

    “今天不是年轻人最喜欢过的情人节吗?你没有要约的女孩子?”

    什么节都好过,就是这个节过不了了!辛冉鼓鼓嘴,“妈,我吃好了!”他转身一步三阶,两下子就蹦到楼上去了。

    连怡君微微一笑,小冉还年轻,没有也好吧。要是真有了,还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女孩子,只怕,她就有的犯了!

    过了几天,辛冉要去剧组拍定妆照,他想着反正节都过完了,他现在有正当理由,什么时候去就都可以了,就提前买了一天车票。但是想到现在这部戏要先去甘肃取景,他就觉得后悔了。就因为跟沈苏赌气谁先给谁打电话,他居然错过了沈苏的生日。

    其实……也不能说是错过吧。他只是选了个比专门跑去给沈苏过生日还要轻一层的一起跨年,哎!就差那么一天,这做贼心虚的劲也是没谁了……

    说归说,沈苏因为沈柏彦的事,多少有点心情低落。他接到辛冉的电话,忽然就高兴起来,一路飞跑出了片场,就看见辛冉穿着双排牛角扣的米色大衣,抄着手站在那里,头发长长了些,垂下来微微遮住眼睛,笑得有点傻,背着个大大的双肩包,就像是个来旅游的大学生。

    辛冉知道沈苏是拍民国时期上海的戏,还是叱刹风云的那种人设,之前设想过n种可能,还以为能看见个年轻版的许文强,来的路上,这小心脏就扑腾半天了。谁知辛冉一看见他,顿时眼睛瞪得溜圆,都快要哭了。他跑过来摸了一把沈苏的脸,一看没变黑,脸色就变了,就伸手指着他,食指上下甩得跟吃了□□一样,“你你你!你是去津巴布韦挖煤了吗?怎么几天没见就变成这样了?晒得跟非洲鸡似得!”

    “额……”沈苏有点窘,怯怯的看着沈苏,仿佛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情,“很难看吗?”

    “废话!还有,这什么造型?!”辛冉拉扯了一下沈苏穿的那乌突突的都看不出来什么颜色的粗布衣服,“穿得跟码头扛米的一样!”

    沈苏挠挠头,“确实……是码头扛米的……”

    “你……”看着他那一副“你说对了,你好厉害”的蠢萌劲,辛冉简直一口老血,“不是说上海王吗?!”

    “是呀,可是……是从底层奋斗上去的啊,你不是说那个什么逆袭是永恒不变的主题吗?”

    辛冉气不打一处来,“底层奋斗就底层奋斗吧,谁让你弄成这样的,为什么之前都不告诉我?!”

    看着辛冉气急败坏的样子,沈苏觉得很有趣,甚至还有点得意是怎么回事?!他笑咪咪的说:“我就知道你会这样,告诉你,你也不会赞成啊,索性就不跟你说了。真的很夸张吗?”

    “你自己都没照镜子的吗?!”还敢先斩后奏!辛冉跳脚,“这还不夸张?丑哭了好吗?!这谁要还能觉得好看的,绝壁是真爱啊!”

    沈苏楞了一下,转身就走。

    “哎哎哎!”

    药丸,我居然说他丑,药丸啊!辛冉慌忙拦住他道:“不知道我是担心你吗?这种太阳灯很伤皮肤的,晒多了皮就变松了,老得快啊!”

    “没觉得!觉得谁好看找谁去”沈苏瞪了他一眼,就继续往回走。

    “好了好了,我刚才胡说八道!其实我觉得还是很好看的……”

    “切!满嘴里跑火车,没有一句话是真的!”

    “天地良心!”辛冉见势不妙,赶忙伸出三个指头来赌咒发誓,“我真的觉得好看来着……”这话确实真的,他觉得什么时候,他都好看。

    沈苏说归说,还是把他带进了片场。辛冉跟导演、编剧、摄像、灯光什么的一阵讨好卖乖,就坐在场边看沈苏拍戏。他看着沈苏跟女主意外邂逅,然后一见钟情、英雄救美什么的,觉得老套的十分不走心,万分碍眼,玩了一会手机,就无聊的翻着沈苏的笔记本玩。

    上面照例有密密麻麻的注释,只是好像渐渐都改成了简体。吆喝,挺用功的嘛,也不知道是为了谁学的,一会不说他不好看了!

    中午暂停,沈苏下场看见辛冉在看他的台本,伸手便去抓,“你看这个干什么?谁让你看的?!”

    辛冉眨了眨眼睛,嬉笑着抬高手腕,躲开他的手,“我要不看怎么知道,原来你这字写的,也这么丑!”

    丑丑丑,还有完没完了!沈苏闪身一跃,抢下台本,“我中午有事,不跟你一起吃饭了,你爱吃什么吃什么去吧!”

    “哈哈哈!”

    看着他生气的样子,辛冉终于平衡了点,从包里掏出个盒子递过去,“我们字写得丑没关系,但是咱的笔好看啊!呐,给你的,希望有了它,你以后的字都能好看点。”

    沈苏打开一看,见里面躺了只黑灰相间的万宝龙。这牌子挺贵,但是这支貌不惊人,应该也不是什么高端产品吧……不过,好好地,为什么要巴巴的送这个呢?没头没尾的……

    辛冉见他犹豫,急忙道:“你收下吧,也没多少钱,就当是,我补送你的生日礼物好了!”

    沈苏一怔,原来他记得呀。他还以为,之前年底事多,他把自己过生日的事都给忘了!那为什么那天只字不提呢……
………………………………

110。第110节、论待遇的飞速下降……

    。沈苏抬起头来,认真的看着他,“辛冉,可乐我可以替你喝;戏,你却要自己演。你现在才刚开始拍戏,以后类似的情节还会有很多。难道,你就因为这个原因,都不拍了吗?那电影呢?你以后还想要做导演,那遇到这种戏份该怎么办,统统都要删掉吗?”

    “额……”辛冉像个被老师教训的小学生一样委屈的低下头,半晌才抬起头来,“那你帮我看看两个剧本好不好,我怕是我对古装剧有偏见,才觉得那个剧本哪里都好……”

    沈苏看着他无意识的拿筷子头戳着米饭粒,居然就觉得有点心疼,“好了好了,拿来吧。”

    辛冉在片场蹲了一天,可除了中午那一会,沈苏都在忙着拍戏。等沈苏熬到深夜好不容易收工时,走过来,就看见辛冉抱着自己的衣服歪在椅背上,已经毫无形象可言的睡着了。他忽然就有一种恬静安稳的感觉,再晚都有人等着自己,真好。

    沈苏轻轻戳了戳辛冉的肩膀,“走啦。”

    “嗯?”辛冉一激灵站起来,甩甩毛就要往外走,被沈苏按住拿外套捂了回去,“外面冷,小心着凉,等会再走吧。”

    “喵呜……”

    辛冉一进沈苏的宿舍,就听到了熟悉的叫声,“它怎么还在这里?!”

    “它不在这里还能在哪?!它又去不了台湾,先住在方菲那里,后来方菲也要回家过年,又寄养在她本地的同学家里,我来之前才接回来。早知道当初还不如送给别人养,现在跟着我整天搬来搬去的也是可怜,胆子更小了!”

    “喵呜……”兔宝扑向沈苏亲昵了一会,然后就站在原地观望,谨慎的看着辛冉。动物都拥有超越人类的直觉与敏感,它还记得辛冉,但同时也还记得辛冉并不喜欢它。

    “嘿嘿……”在沈苏这里又看到兔宝,辛冉仿佛回到那段他们住在同一个楼里的时光,也还是有点感慨的。它好像,也是某种见证。辛冉走过来,伸指戳了戳随着它长大,已经看不出来有什么特别的耳朵。

    兔宝犹豫了一下,爪钩都伸了出来,看看他,到底没有动。

    假期过的懒散,辛冉逗了一下兔宝,就又睁不开眼,自觉滚去睡了。

    辛冉睡了一会,一睁眼,看见沈苏开着床头灯还在看东西,“你怎么还不睡?明天不拍戏了?!”

    “我想早点把你给的剧本看完,早点给你意见,马上就睡了。”

    辛冉一怔,“抽空看看大纲得了,又不是要你演,这么认真干什么?!”

    “不是我演才更要认真的,不然怎么知道哪个更好,更适合你啊!”

    辛冉深呼吸一下,呼得坐起来关了灯,“睡觉!”

    讲道理,你是讲不过他的。就算他偶尔不想讲道理,耍赖皮,你也赖不过他。沈苏微笑着放下书。

    这一次辛冉干脆还挽着沈苏的胳膊睡着了。沈苏听到他渐渐均匀的呼吸声,知道他睡熟了,想要抽出自己的胳膊,一抬上臂碰到了他的手,索性伸手扣住了他的手指,紧紧握住。

    第二天一早,沈苏就起来烧水、准备早餐,临走,还塞给辛冉一大摞书。

    “这是干嘛……”辛冉还没说完,就发现都是霍去病的传记或是关于汉初那段历史的书籍。他眼眶一酸,“你……你好烦呐,别这么啰嗦行不行!”

    “虽然不一定能用得上,多做点准备总是好的嘛!”

    “这么不相信我?”

    “不是,没有!”沈苏认真道:“十七岁两出定襄,十九岁三征河西,二十一岁身居大司马高位、纵横漠北,杀得匈奴心惊胆寒,甚至影响西亚历史进程……霍去病这样的少年英雄,除了你,我真的想不出来,还有谁可以演。”

    “你……”辛冉忍不住抱住他,“这说的跟我的粉丝一样,还是一粉顶十黑的那种!还说历史粉呢,这话传出去,我就得叫人喷死!”

    沈苏吐吐舌头,“乐意,你管我!”

    辛冉看着沈苏“嗖”一下把车开到跟前,脱口而出道:“怎么不问是不是一个人了……”

    “嗯?”沈苏眨了眨眼睛,促狭的看着他笑。

    这样问是不是显得在求调戏……辛冉尴尬的挠挠头。

    沈苏不由分说把背包丢他怀里,连人带包一起塞进车里,“把你送过去还要赶回来拍戏,哪有那闲功夫!”

    “额……”辛冉瞬间感觉沈苏他好像个清早送孩子上学的家长,什么形象、礼仪都顾不上,更彻底不记得啥叫情趣了,艾玛,他这待遇下降的真快!泪奔……

    “记得要看书!走啦!”

    沈苏送辛冉到他的片场,折回去之前还不忘来这么一句叮嘱。辛冉看着他风风火火开着白色福特走了,顿感膝盖又中了一箭,像不像要听老师的话?像不像,像不像?!这日子没法过了,掀桌!

    中午快收工时,路程才匆匆赶回来,说跟王蕾那边定了日期见面,要他准备一下。

    沈苏“哼”一声,“没什么好准备的。”

    路程犹豫了一下,还是说:“我是觉得,你看要不要先把太阳灯停了,毕竟……”

    “没必要。”沈苏提高了声音道:“我这是角色需要。至于王蕾那边,你还真当我是俱乐部的公主吗?”

    路程当然知道他的脾气,虽然觉得不太好,也没有再说这个,而是转移话题道:“新来的助理到了,你简单见一下吧,如果不满意,咱们再换。”

    又是趁午饭这一点点时间,沈苏看见了那个男孩子,听路程说是个刚毕业的艺术院校大学生,长得没什么特点,感觉也不太激灵,话不多,蛮老实的样子,似乎比较合乎辛冉当时定的标准。

    “奥,对了,你叫什么名字?”聊了几句,沈苏才想起来问这个。

    “辛洪韦。”

    “真是很好听的名字。”沈苏笑了笑,就是他了吧。

    几天以后,沈苏带着辛洪韦赶回申城,被王蕾工作室的工作人员七拐八弯接到了闹市里一栋外观看起来十分普通的小楼。

    一走进去,就不只是普通了……楼层逼仄,昏暗狭窄,连电梯都没有。王蕾的助理陶露迎出来,请他们到了一间相对开阔的会议室,一大群人围着一个旧茶几讨论着剧本还是什么,抽烟的、喝茶的、骂娘的,或蹲或坐,十分奔放……
………………………………

111。第 111 章

    。等她真做起来,才知道这里面的艰辛。大到导演、主演、剧本,小到场地、道具、盒饭,甚至连针头线脑都要操心,是整天不在剧组啊,不出去跑投资谁他么知道哪天就得断粮啊!

    她眼圈一红,点点头,“沈苏先生,你说的很对,我为刚才对你的不礼貌道歉。我看了好多地方,又大又场面还在市中心的贵死,工作室刚成立,实在没有那个费用。其他要么偏,要么小,只有这个地方够大、房间够多,位置也好,内部就实在在意不了了……还有,外面那些人大都是我东南老乡,北方的大老爷们,粗枝大叶的,要是有什么怠慢之处,你多包涵!”

    沈苏笑道:“王小姐,你忘了,咱们是半个老乡,都是东南半岛的。我最喜欢家乡人的豪爽厚道,怎么会觉得有什么怠慢呢!”

    王蕾也笑了,“什么半个,那都是对外往自己脸上贴金,我们就是一个地方的!”

    沈苏刚到车站,还没坐上火车,就接到了王蕾的电话,正式邀请他出演《家国梦》的男主角路言非。对于这个结果,沈苏并不意外,也没有什么欣喜可言,只是电话通知了路程准备合约。

    陶露在旁边听着王蕾打完电话,才小声问道:“姐,你不再见一下沈柏彦就决定了?”

    王蕾边挂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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