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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三国定鼎-第1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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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霆在查阅公元纪年的历史的时候,更为觉得可笑的是发现了一些恬不知耻的所谓“帝国人”,以一段耻辱的历史为荣,洋洋得意,替那些异族大颂赞歌,美名其曰促进“民族”融合。可那值得骄傲么?在一个真正的帝国人被当成下三等人对待的时代,在一个家中不能有菜刀,要好几户一起用的时代,在那个脑袋顶着一条猪尾巴的时代,真的能够让人感觉到骄傲么?
云霆不信。现在的帝国,也不是由那样的一群人所建立起来的。正所谓,家,国,天下!每一样都是息息相关的东西,现在的帝国不会强行要求民众认同某一类,不会让他们放弃某一样,却造就了现在的帝国。
“家,国,天下。”在同样的原野上,有人口中念叨着这四个字,驻足了下来,眺望着远方。
那里阳光灿烂,有遥远稀疏的群山,有一望无际的天穹。只是这人的目光却未落在这一番景色上面,他看着,眼睛仔细的分辨着,从蓝天白云的幕布之中,看出了些许烟尘的痕迹,那是烟,炊烟。
这是名青年人,眉目清秀,自有一股坚毅之色弥漫在上头,一双眼睛出神无比,即使在现在这种迷惘的状态,却也透露出了一种别样的深邃。让人看见了,不禁要问是怎样的疑惑,使他这样俊逸出尘的人物感到迷惘。
他穿着一身白袍,随着北风的吹来,飘荡出了一圈圈的褶皱。可以看得出来,这身衣袍原本是洁白,亮新无比的,只是现在却染上了灰朴朴的颜色,自然也就无法给人带来飘逸出尘的观感了。
他沉思,他迷惘,有时脸上露出微笑,有时有愁眉苦脸,单看他的表情,会使人不由得迷惑他的精神问题。而又有一点,似乎佐证了这一点,那就是这个面目清秀,眉眼如画的青年,脚上是没有穿着鞋子的,他赤脚踏在大地之上,一双脚丫子显得与周围格格不入,与他格格不入。当然了,唯一不显得不相配的,大概就是他的表情了,如果代入疯子这个角色,脚上没有鞋子自然也不会成任何的问题。
当然他并不是一个疯子,从其背后的一柄连鞘长剑就可以看得出这一点,这是一柄装饰古朴,鞘上纹着云纹的长剑。虽看上去并不起眼,可是明眼人却能够瞧得出来,这剑已经有一定的年份了,而从剑鞘上一个不起眼的细微之处也能够看得出来这一点。
就是血,那原来不知道是什么颜色的云纹,已经带上了一点沉积下来的铁锈红斑。这自然不可能是剑鞘自身带出的锈迹,最合理的解释就是已经有人用血,或者是说用生命证明了一点,这剑或许值钱,了不得,可这青年却不是一个疯子,至少他还有杀人的本事。
“诗和远方?眼前的苟且?真是可笑的想法啊,也就只有那群文艺青年,一群无所事事的人可以说出这样子的话来了吧?”嗤笑了一声,青年缓缓摇头,目中多出了几许不屑之色。
要是那些人来这里诗和远方,很快就会被生活以重重的一击,或许被杀死,或许全身上下值钱的东西被搜刮一空,就连衣物也被剥去,留在秋风萧瑟中领略大自然的风味了。这是男人的结局,至于女人,那只怕要有多苟且就有多苟且了,至少生活中的残酷性,在这里会被完美的体现出来。
他这一路过来,也算不上多安逸舒适,至少他这个人还是挺引人注意的,于是这一路背上的长剑,已经饮了事数人,数十人的鲜血。他也不是为了远方而来,胸中有沟壑,又怎么需要去看山河?胸中有山河,放眼而去的,自然就是最平常的景色,也能够从细微处,看到最不平凡的景致。
他为的便是自己的迷惑,解惑而来。而其中有一部分,则是为了重走先贤的道路,从他们的道路,即使时过境迁,也能够依稀辨认出的痕迹看出属于自己的痕迹,所要去追寻的东西。那些意志,那些不同的思考,那些他们所曾经脉动,得慌的血液,都是他要体会,要获得的东西。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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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4章 停顿
他站着,看着这这一片天地,有一种陌生的感觉。真正的来说,他并不是属于这个世界的人,所以并不能体会到这个世界原住民的那种感觉,那种情怀,或者说,他从一开始,至始至终,用的都是一种另一个世界的视角。所以他迷惘,所以他看不到,所以即使脚踩这一片土地,闻着这个世界的味道,却始终与这个世界有一种隔阂存在。
“所以我这样做有什么意义么?”他拿起腰间悬挂的酒壶,晃了晃,才拔开塞着瓶口的木塞,往嘴里面猛的灌了几口,喝得酣畅淋漓。
酒却是这般的没有滋味,一点滋味也没有,一斗酒,喝不出属于自己的味道。对于他林斗酒来说,还真是可笑,明明是斗酒的名字,却怎么都喝不出酒的味道来,只有舌尖那淡淡的辛辣味道在说明喝的是酒。
作为林家子弟,其实他是能够回到母星上去的,只是现在的母星,即使经过了漫长时间的恢复,仍旧满目疮痍。就算回到母星,看着那一些景色,也没有办法体会到先人的情感。据说那里有着各种各样的东西,包括铁的意志,漫长生与死的道路,只是他体会不到,体会不了,于是林斗酒来到了这里。
他还有一个哥哥,但比起自身那较多的迷茫来说,两者之间却没有可比性。林斗酒微笑,酒液从嘴角淌下,沿着下巴,缓缓的滴落,一点一点的沁湿了他衣领的部分。
从心把酒壶绑好挂在腰上,林斗酒开始继续前行,赤脚踩在土地上,有石头,有沙子,咯得他的脚生疼无比。但他却仿若无所觉察一般,继续前行,赤脚踩踏上去,用着一种不快不慢的韵律前行。
用着这双肉脚,他从所在的荆州,来到了并州,一路上过山爬山,遇水淌水,脚底起初的伤口,被磨破的皮肉,已经经过了一次次的愈合,又一次次的受创,周而复始,终于在最后那娇嫩的脚底板,出现了一层厚厚的老茧。就是用着这一双脚,不过前方有没有道路,他都走出了属于自己的一条路,一人独行,有风有雨。
一路走来,走到现在,林斗酒看过太多的事情,看过马贼屠村,看到强盗杀人,看到那些百姓为了守护自己的家园而流尽了最后一滴血液。他,却没有太多的感觉,因为这是他们的家,他们的国,他们的天下。他的家,他的国,他的天下并不在这里。
他就只是看看而已,没有伸出援手,看着杀戮,看着拼战,看着他们为了守护家园而被杀死,看着他们的妻女被侮辱,被带走,看得太多太多。他没有动,静静的看着,只有到这些马贼山匪对自己动手的时候,才会出手击杀。
有时候他也觉得自己是冷血动物,可是那又如何?他体会不到,体会不了,作为林家里面最特立独行的存在,看得太多太多,有太多太多的东西就是他自己都遗忘了。
据说帝国的历史上,曾经有秦皇扫**,挥剑诀浮云,也曾经有人乌江唱别一场皓月,就死也能撑鬼雄。还有一曲满江红,破碎山河风飘絮,誓死只为守护这万古长夜。帝国的历史上,有着太多太多的英雄人杰,就因为太多太多,所以林斗酒都记不清了。
他只记得他们哭过笑过,生过死过,来过去过。正如这脚下所踩踏的土地一般,看起来平平无奇,可是却没有人知道在遥远的曾经它是否也浸透着某人挥洒的热血?即使曾经没有,在以后或许也会有。即使以后没有,可是在帝国的即使上,也有无数人,为了这寸土锱铢必较,为了那一掌能够握住的泥土,而付出了生命。可以说,这就是他们所守护的家与国还有天下!
林斗酒的脚心火热无比,持续的发暖,是一种能够烫人的温度。这是因为长时间的行走,脚掌蔓延的热度,也似乎是因为脚下这冰凉,却每一寸都有心血的土地被烫得灼热。
是啊,他不懂,即使预见,曾经读到过,也不同,因为不能够感同身受。所以林斗酒不知道,曾经有人走过两万五千里,用血肉之躯踏过雪山草地,他们沸腾的血液,跳动的心,曾经是那样的猛烈,毫不犹豫为了一个崭新的世界而毁灭掉自己曾经的一个小家。他们为了国,为了这个天下,先天下与国,最后才是自己的家,然而剩下的,只有支离破碎罢了。
那个时候,就和帝国立国之初一般,风雨飘摇,正因为有无数的人,牺牲掉了自己的家,才成就了一个国。至少就现在来说,帝国并不辜负,辜负曾经那些人前赴后继的牺牲,不辜负那些人所淌流的血液。
而那个时候呢?公元那个纪年呢?有多少人辜负了?有多少遗忘了?他们拿曾经有人付出鲜血付出一切所希冀创造的未来,而成全了自己肆意妄为,挥霍无度,泯灭心性的现在。他们不在乎这一个国,他们只在乎自己的家,为的就只有自己,甚至于不在乎牺牲国家利益,来成就自己。
不能感同身受,所以林斗酒不懂,不懂为什么会有人为这付出自己的所有,包括生命,包括未来,只为成全别人的挥霍。然而,他却又有一点共鸣,从家国天下这四个字品味出了一点东西。也仅仅是一点领悟,即使知道,却不能够代表他认同,也不能使他明悟。
那些人,为的不是某人单纯的家,为的是这个国,为的是一个能够容纳大家的大国!他们所曾经深信过的,就是这个国家不会辜负他们,即使有人遗忘,国也不会遗忘他们,即使有一天遗忘而背叛了,也有这片淌过鲜血的土地能够永远的铭记他们。
“家,国,天下。”林斗酒喃喃着,却依旧的迷惘。正因为知晓,正因为看见,所以无比的迷惘。
(章节数又打错了,人生╮(╯_╰)╭)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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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5章 路遇
有人正踏出北行,所去的方向正是与并州骑军去的方向一样,只是这样一个人会带起怎样的波澜,却是没有人知道的。而并州骑军,所要带去的,并不是微泛起点波澜就可以的,是血雨腥风,是带着杀机的气雾弥漫。
从清晨,到正午,骑军已经前行了极长的一段路程。对于骑兵来说,这只是微不足道的一段距离罢了,却是苦了后面的步兵。到最后,他们已经彻底的跟不上了骑军,远远的看着,视野里面只留下了一条向前的黄色烟尘,他们这下也是彻底的吃不到土了,因为距离太远,等他们到达土黄色的沙尘尾部,却已经被风一吹,倏的散去了。
吕布不会等待他们,万余人的骑军也不会驻足下来就只为了让三千步兵追上他们的脚步,离得远了,云霆再回头看去,也看不见步兵的踪迹了,心中却没有多大的担心,反正他们一定能够跟得上来的。这不是毫无缘由的自信,而是高顺已经派出了一小队的骑兵,沿路指引着这些步兵大部队的方向。
“全军下马,原地休息。”骑军最前方的吕布挽住了缰绳,战马又往前踏出了几步,才缓缓的停了下来。
“停步。”
“停步……”在吕布身后的传令兵,又一层一层逐级的传达着刚刚下达的命令,从队伍的前端,到队伍的末端,不到一会儿骑军上下就全部听到了,一批批的下马,开始原地休息起来。
有的骑兵去打水,有的骑兵则是驱赶着大批的战马,去往一旁的树林当中寻觅新鲜的草料,在摒弃骑兵这一层身份之后,其实他们更像的是马夫。除了这些各自有任务的,更多的士兵则是原地盘坐下来,拿出水囊干粮,开始休息起来。
吕布皱起了眉头,手轻轻的抚摸着马鬓,缓缓的摇起了头来。这匹战马在别人眼里,在其余骑兵的眼睛里面或许是一匹好马,可是对于他这种领军武将来说,还是差了一点。至少吕布现在能够感觉得到,座下的战马在刚刚的驰骋当中速度已经明显的下降了,所以他才不得不让全军驻扎下来休息,同时也让这匹已经累坏了的战马休憩一下,重新蓄积马力。
当大多数骑兵休息,开始喝水吃干粮的时候,有几队骑兵却没有下马,而是继续前行,朝着不同的方向疾驰而去。他们是骑兵,同时在这个时间里面,也是斥候,在还没有确认周围的真正情况的时候,他们是不会下马休息的,也是最不能够放松警戒的。即使这是在并州的境内,即使看上去周围如此平和安静,也无法让其安心,这是作为斥候的天性使然,没有问题,才更要看看究竟有没有问题。
这些斥候在每一次骑军下马休息的时候,都会分成几队,朝着不同的方向,直直的探索而去,再在大军周围扩散开来,呈一个完美的圆形搜索圈侦查方圆十里以内的情况。十里,这是并州骑军的警戒线,所有在十里之内的异常状况,敌人行踪,都要时时刻刻反应到领军将领的面前,并且在这个范围之内,骑军是人不下马,兵不卸甲的状态。只因为一旦进入到这个范围,十里,足够一支骑军对他们发动冲锋,而一旦此时没有防备,那几乎就等于一个全军覆没的下场。
骑军之战,瞬息万变,哪一方先掌握先机,便有可能把握住战场的脉动。一步先,步步先,谁占据主动,对于骑兵这种高机动的兵种来说,就决定了战斗的胜败!
除了外出游曳,侦查的斥候外,在这个临时休息的营地由里到外,每隔十米都有着士兵驻扎守卫。他们骑上马就是骑兵,下了马便是士兵,士兵就是什么事情都能够做到,只要上官有需要,所以拿着兵器当哨兵,并不是多么奇怪的问题。
并不是说他们就没有休息的时间了,在休息的这段时间里面,斥候,哨兵,包括喂马等等一系列工作都是轮换的。这样就能够使军队能够在最大限度的休息,以及在这个休息时间里面,不会因为任何的轻视松懈,出现不该出现的问题。
吕布看到这一幕轻轻的点了点头,因为战马问题略微有点阴沉的心情也好上了许多,翻身下马,拿下了战马马身携带着的水囊与干粮袋,径直走到一棵树的旁边,斜倚着树开始对付起午餐。
光看这一点,并没有人能够认得出来,这一个和其他士兵一般无二,吃饭也只能吃干粮的男人,就是以后名闻三国,马中赤兔,人中吕布的鬼神吕布。以他现在的模样,其实真正来说,只要把身上那身与其他士兵有明显差异的铠甲一脱,真的一眼望过去,任谁也认不出他就是这支骑军的主将。
这就是云霆现在最直观的感受,他们这几个玩家也一同下马,和这些士兵所做的一切一样,开始休息吃饭,恢复体力,将疲劳度下降。因为在军中的关系,云霆在吃凤凰的蛤蟆准备取出包裹中那些携带的酒菜的时候,就出声阻止了他。毕竟这是在一支军队当中,军中有军规,军规是不容践踏的,不管你是王公大臣,还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异人玩家,但只要站在一支军队的范围之内,在军营当中,就必须按照军规来行事。
任何一支强军,真正能够使他强大的,就是军法军规,一旦这两样被破坏,那就成了乱军。
云霆不想搞特立独行,即使是他的馋虫在作祟,最终还是出言阻止了吃凤凰的蛤蟆,拿出了和普通士兵一般无二的干粮与水,分给了他们,开始吃饭。只是在刚刚喝了一口水,再将干粮饼放进口中,刚刚***没吃上几口的时候,云霆突然若有所思的抬起头来,看向远处。
一名骑兵,正策马奔驰过来,而他,正是吕布派出去的骑兵队的其中一个斥候!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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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6章 屠之若杀鸡
吕布抬起头来,他也注意到了这名斥候,在马蹄声响起,进入耳朵的那一刻,他就将手中的干粮饼用牙咬碎,吞入了腹中,再大口喝了几口水,将水囊重新塞住,放在了树下,这才直起了身子来。等他做完这些动作的时候,那名斥候已经策马来到吕布面前不远的地方,翻身下马,快步的跑到了吕布的面前。
斥候半跪了下来,抱拳说道:“报!启禀吕将军,三小队在离此处东北角的丘陵处,发现一支不明的骑兵队,在经过侦查之后,大约可以确定的是他们是一群马贼,人数大概有三四百名上下。”
“请将军示下!”
“哦?”吕布挑眉,他还以为是发现了什么敌情,却没有想到仅仅只是一群马贼,勉强也算得上“敌情”了罢?
吕布眼中的一群马贼,还用仅仅去描述,可是三四百名的马贼,足够席卷一地了。只要不是官府插手,凭借着他们那不知道怎么搜集而来的马匹,也能够使不少位置比较荒僻的村落乡镇陷于水火交加之中。一旦官府插手,派兵去围剿的话,马贼往往是往山中一钻,普通的郡兵追都追不上,更别谈说什么剿灭了。
马贼同样也有马,勉强算得上是骑兵的一种,在其他人眼中极难缠的存在,可是在吕布眼中却算不得什么。他四下扫了一眼,看到都是在休息着的士兵,既然现在并不用行军,他的饭也已经吃好了,遇上了那自然要去管一管。
这里是并州,不是什么能够任人来去,掠夺作恶的地方。
“奉先,要不然我去将那群贼子给解决了?”张辽来到了吕布的身边,低声说道。
马贼啊,遇上了张辽就不打算放过。他之所以出声,就是怕吕布以令行禁止的军规不打算对那些马贼出手,所以这才准备将这任务黑揽到身上来。
只是看来张辽的打算要落空了,吕布摆手,斩钉截铁的道:“不必,我去就行了。文远你与伯平留守便可。”
说完,吕布也不给张辽说话的机会,而是命令斥候点起一百骑兵,随自己过去。对付那三四百名的马贼,吕布也不用带太多骑兵,一百名就足够了,凭借着他单人单骑,就能够弥补其中人数的差距。
他尤不惧,那些被点到跟随的骑兵又怎么会害怕?比马贼更凶恶,更难对付的鲜卑骑兵,都被他们杀得大败而逃,更不用说这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正撞上虎口的不知死活的马贼了。
片刻后,吕布以及手下骑兵的身影,出现在了东北方向的荒原当中,在斥候的带领下,他们很快的来到了这里,并与那远远跟着马贼的斥候小队接上了头。在这之前,除了回去报信的一名骑兵之外,剩余的九名斥候,就远远的跟着这些马贼,游离在他们的视野之外,吊在快要看不到,又勉强能够追查得到的一个极限距离之外。
每一支斥候小队,都有着十名骑兵,由一名什长带领。在少了一名骑兵,只剩下九名骑兵的情况之下,就算他们在跟踪的时候被那群马贼发现,也能够完好无损的吊着对方,还能够在己方无损的前提下,给这些马贼带来终身难忘的梦魇。他们这类骑兵,被称为游骑兵,每一个人马术在军中都是顶尖的,并有一手与之相配的弓术,就是与善于骑射的鲜卑骑兵来比较,都毫不逊色。就更别说是马贼了,只要数量少一点,百余名的马贼,只需要九个这样的斥候,就可以将其活生生的玩弄死。
军中斥候,自然是马贼所不能够发现得了的,也因为数量多,不是一支斥候小队所能够吃得下的,他们始终都在等待着主将的命令。现在,他们等到了,在看到吕布亲自出现的时候,九名斥候的鼻子抽动着,似乎已经闻见不久之后的血腥味。
“走。”吕布也不废话,策马追了上去。对上这种马贼,不用策略,更不用想得太多,直接撵上去,冲破敌阵就可以了。
“轰轰……踏踏……”随着距离的接近,清晰的马蹄声落进了还没有觉察到危险临近的马贼的耳朵里面。
有马贼回过了头来,脸色立刻变得煞白,他们看得出来,身后不远处的骑兵,分明是官府骑兵。而那最前头的那一个,手中一柄大戟,在加上高大的身材,一眼望去,就显得他骑乘着的战马瘦小得多了。
“大……大哥……”有马贼颤抖着发出声音来,嗓子骤然变得沙哑,每一个字都像是从喉咙中硬生生的抠出来的一般。语气中带着惊恐,更多的是害怕以及慌乱,以至于这马贼的脸色变得无比的苍白,可又有许多汗珠从额头不断的淌下,眨眼间就已经是汗流浃背了。
“怎么了?”马贼首领狐疑的看了前者一眼,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小弟现在的状态如此之不对。他正准备问其他的马贼,可却发现其他人和那出声的马贼小弟一样,脸色苍白无比,还带着一丝惊慌惊诧。
憋了许久,开口的马贼才将一整句话完整的说了出来,“大……大哥……那,是吕布啊!”
“什么?”马贼首领心脏跟着一跳,身体控制不住的打了一个激灵。他应该没有听错吧?吕布竟然会出现在这里?种种疑问出现在心里面,马贼首领回过头去一看,终于体会到了为什么他的手下会是这么的害怕恐惧。
吕布留在他身后不远处的地方,目光冷厉,在他回过头去时候,还对他笑了笑。这是死亡的微笑,不知道为什么,马贼首领脑海中就出现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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